1、E.I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行业标准EJ 993-96 铀矿冶辐射防护规定1996-04-18发布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发布060524J00083 1996-08-01实施目次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 2 引用标准”.”.”.(1) 3术语.”.”.(1) 4 剂量限值和导出浓度.”.”.”. (2) 5 铀厂矿放射性等效年用量分类和工作场所分级.”.“(5)6 选址原则和总体布置.”.”.“.(6) 7 铀厂矿工作场所辐射照射控制措施.”.“(7)8 铀厂矿废物管理与处置要求.”.“.“.“(9)9 铀矿石或铀化学浓缩物的安全运输.”. . (10) 10 铀厂矿核设施停闭与退役.”.”
2、. (11) 11 辐射监测.“.“.”.(12)12 辐射环境影响评价.”. (14) 13 辐射安全管理.“.”(15)14 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组织机构与职责.”(15)15 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16)附录A导出浓度公式(参考件).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行业标准铀矿冶辐射防护规定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EJ 993-96 代替EJJ13-82本标准规定了铀矿山、选冶厂伴有辐射照射的一切实践和设施的选址、设计、建设、运行、停闭和退役必须遵循的辐射防护原则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铀矿山和铀选冶厂。对于含有铀仕元素伴生矿的矿山或选冶厂亦可参照执行。2 引用标准GB 4792 放射卫生防护
3、基本标准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卫生防护标准GB 8703 辐射防护规定GB 11216 核设施流出物和环境放射性监测质量保证计划的一般要求GB 11806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GB 12379 环境核辐射监测规定GB 14586 铀矿冶设施退役环境管理技术规定EJ 359 铀矿井排氧通风技术规范EJ/T 360 铀矿井排氧子体风量计算方法EJ 432 铀矿冶辐射环境监测规定EJ 521 铀矿冶辐射环境质量评价规定EJ/T 526 铀矿石和铀化合物的安全运输规定EJ 614 铀矿冶工作人员辐射防护监测规定NEPA RG-2 铀矿冶设施退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和内容3 术语3.1场地场地
4、系指无专用屏障的空旷的贮存场所或生产场所。3.2 包撞事器包装容器系指盛装铀精矿或铀化合物的装矿桶或产品桶3.3 专戴运输专载运输系指采用汽车或一节(或多节火车车厢等运输工具专门运载铀矿石或铀化合物的运输过程。中国核工业总公司1996-04-18批准1996-08-01实施1 EJ 993-96 3.4辐射监测辐射监测包括常规个人监测、工作场所监测、流出物监测、环境监测、事故监测、退役监测。3.S富铀矿石富铀矿石系指矿石舍铀量大于510-3g/g町的铀矿石3.6摩石废石系指在开来的矿床中,其含铀量小于110-g/g岩石,而大于豁免值的岩石。3.7停闭与退役停闭一般指矿坑井口、废石场、尾矿库、堆
5、浸渣场、地漫场的停止使用并进行整治退役指铀矿冶地面设施利用寿期中了时,为使其退出服役,在充分考虑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健康与安全和保护环境的前提下所进行的各种活动4剂量限值和导出浓度4.1 个人剂量限值4.1.1 铀厂矿生产人员和公众成员年剂量当量限值,见表1.全身眼晶体皮肤受照部位其他单个器官或组织表1剂量限值生产人员50 150 500 注s表中数值均指内、外照射剂量之利,不包括医疗照射和天然本底照射mSv/a 公众成员1 50 50 4.1. 2 在一年内既受到外照射又受到内照射时,铀厂矿生产人员受照剂量应满足4.1.1中关于器官或组织的年剂量当量限值和下式的规定z(HEh, l; _, 一
6、2!:-=.L一1”.”.”.“(1)HE j (AL);式中:(HE)外一一外照射产生的年有效剂量当量,mSv;HE一一年有效剂量当量限值,mSv;Ii一放射性核素j的年摄入量;Bq1(ALI);一一放射性核素j的年摄入量限值,Bq.对以222Rn子体为主要危害的工作场所,其生产人员的年有效剂量当量限值按下式控制z(HE)Jt-+HR.tv50mSv. (2) 式中:HRav一222Rn于体产生的年有效剂量当量,mSv.4.1. 3 铀厂矿生产人员在预计的特殊照射所接受的有效剂量当量,在一次事件中不得超过50mSv,在一生中不得超过250mSv,并同时符合表1中其他器官或组织的剂量限值要求4
7、.1. 4 铀厂矿从事辐射工作的育龄妇女,受照剂量按月均匀地控制孕妇、授乳妇女及未满2 EJ ”-96 18岁的青年,在一年内接受的有效剂量当量不超过15mSvo4.1.5 公众成员的年有效剂量当量不超过lmSvo如果按终生剂量平均的年有效剂量当量不超过lmSv,在某些年份里允许以每年5mSv作为剂量限值4. 2 摄入量限值表2年摄入量限值Bq 生产人员核素食入量限值吸入量限值ALI 吸入类别ALI 210pb 2 10 D 1 10 214Pb 1Xl08 D 1 107 210Bi 1 107 D 9 10 210Bi w 4 105 rnBi 2 108 D 1 107 214Bi w
8、l 107 21po 9 10 D 2 104 21po w 1 10 226Ra 9 10 w 9 103 2s0Th 3 105 w 4 102 2s0Th y 4 102 234Th 4 io w 2 io 234Th y 2 io mu 7 105 D 8 10 2su 3 io w 1 104 mu y 6 102 mu 8 105 D 9 104 mu 3 io w 1 104 mu y 6 102 注s吸入类别分为,D、W、Y类食入分为2可溶、不可溶化合物4. 2.1 铀厂矿生产人员吸入222Rn或220Rn的短寿命于体,内照射的次级限值采用吸入的潜能表示,222Rn或220Rn
9、的潜能年限值为z222Rn子体z0.02J 220Rn子体0. 06J 3 采用年累积照射量表示z222Rn子体z5WLM 220Rn子体$15WLM 采用平衡当量氧浓度表示z222Rn( DAC ): 1500Bqm-3 220Rn( DAC): 330Bqm-3 EJ 993-96 4. 2. 2 铀厂矿生产人员年摄入量限值见表2o导出浓度按附录A(参考件导出浓度公式计算。222Rn子体导出空气浓度(DAC)为8.310-6Jm寸220Rn子体导出空气浓度(DAC)为2.5 10-5Jm-31 根据工作需要,可允许一次或多次吸入空气中的放射性物质浓度超过由表2所计算的导出空气浓度(DAC)
10、o在连续90d内吸入时间为t小时,吸入放射性物质平均浓度不超过(DAC)的1000/t倍。可溶性天然铀一天内吸入量不超过2.5mgo一年内吸入放射性物质量不超过表2所列年摄入量限值(ALI)。4. 2. 3 在流出物介质中含有两种以上的放射性核素,且已知其组成成分和百分比时,其导出浓度按下式确定zDAC今.”. - i:1(DAC); 式中:(DAC);第i种核素的导出浓度,f,一一第i种核素在混合物中的活度比;l 成分明,但百分比组成不明的放射性核素混合物,按其中要求最严的核素可能占的最大百分比计算确定成分不明的放射性核素混合物,按可能存在的要求最严的一种核素进行控制4.3 寝面放射性物质污
11、接控制水平4. 3.1 铀厂矿生产操作场所的工作台、设备、墙壁、地面、墨西以及工作人员体表、工作服等表面的放射性物质持染控制水平见表3.设备、墙壁、地面、墨西采取适当的去湾措施后,仍超过表3中所列数值时,可视为固定性得染经辐射防护部门检查同意后,可以适当提高控制水平,但不得越过表3中所列数值的5倍。4.3.2 工作场所的设备、用品经去持处理后,其污染水平降低到表3中所列数值的五十分之一以下时,经辐射防护部门测量允许后,可作普通物件使用,但不得用于炊具4.4管理控制值铀厂矿单位在生产运行和退役治理阶段,应根据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制定出本单位的管理控制值,其数值不得超过本标准规定的剂量限值、摄入
12、量限值和表面污染控制水平。4 EJ”-96 表3表面放射性物质精染控制水平Bq. cm-2 污染表团放射性。放射性工作台控制区、监督区4 40 设备地商墙壁非限制区o. 4 4 工作服控制区、监督区0.4 4 手套工作鞋非限制区0.04 0.4 手皮肤0.04 0.4 内衣工作袜注,表内所列数值系指固定污染和松散污染的总和子、皮肤、内衣、工作袜受污染时,应及时清洗,尽可能清洗到本底水平控制水平按一定面貌上的平均值计算皮肤、工作服等取100cm2,设备取300cm2,地面取1000cm2. 0位子最大能量小于0.3MeV,放射性物质表面将染控制水平为表3中所列数值的5倍4.5 建筑材料成晶中天然
13、放射性核素的比活度限值建筑材料成品中天然放射性核素的比活度应执行GB6566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比活度限值和有关要求5铀厂矿放射性等敢年用量分羹和工作场所分银5.1 铀厂矿属于开放型放射性生产运行单位按其放射性核素等效年生产量分为三类第I类z等效年生产量大于1851010Bq,第E类z等效年生产量在7410101851010间,第E类z等效年生产量小于7410咆qos. 2 为了便于运行管理,将铀厂矿生产操作场所分为非限制区、监督区和控制区,见表4o表4铀厂矿生产操作场所区级划分区级区级名称占剂量限值的比例非限制区1 10 在区级划分时,应尽量利用场区的自然边界,并在区级分界处标上相应的区级标志牌
14、和区级标志色。5 EJ 993-96 区级标志牌和区级标志色见GB8703中规定的有关内容和要求5,3 铀厂矿放射性生产场所,按最大等效日操作量分为三级,见表So表5最大等效日操作量最大等效日操作量 l07Bq 生产操作场所于式发尘产生少量气一般湿式简式温式级别体、气溶胶操作操作操作操作甲级3.7 37 370 3700 乙级0.01853.70. 185 37 1. 85 370 18.5 3700 两级3.7 10-5 0.0185 3.7 io-0.185 3. 7 10-3 1. 85 3. 7 10 18.5 6遗址原则和总体布置6. 1 铀厂矿遗址的一般原则工作场所贮存37000
15、185 37000 0.37 185 6.1.1 在选择铀厂矿核设施建设地址时,必须考虑铀厂矿核设施湾染源、该区域的地理环境、交通运输及生态状况水文与水文地质、地质与地质构造、气象条件、自然灾害、社会经济、工矿企业分布、土地利用与规划、人文与自然景观状况等,经过综合分析、比较后作出选择。同时还应考虑到核设施在正常运行期间和意外事件条件下,放射性流出物释放对环境和公众造成的长远影响,使公众所受剂量符合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的原则6.1. 2 根据当地自然资摞,发展规划和自然环境状况,应优先考虑近矿建厂但主要建构筑物、废石场和尾矿库等不应建在矿体上拟建厂(场址、废石场和尾矿库应选择在人口密度低、放射性
16、流出物稀释扩散条件好的地点。在选择废石场、尾矿库的位置时,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考虑其安全性、稳定性井有利于停止使用后的环境治理。6. 1.3 在选择铀厂矿场址、废石场、尾矿库位置时应进行最优化分析,从全面规划出发,选择多个方案,经过综合论证评价后择优选定6. 2铀厂矿总体布置6.2. 1 铀矿山、选冶厂总体布置应根据其放射性核素等效年生产量类别、生产运行中污染物排放状况,并结合当地气象、水文、地形、地豌等自然条件和人口分布情况,合理地布置生产区、监测区和居民区。6. 2. 2 根据铀厂矿核设施的生产性质、规模、放射性流出物排放状况和当地的自然环境,居民区应按当地最小频率的风向,布置在铀厂矿露
17、天来场、选冶厂、堆浸场、废石场、尾矿库、废气主排放口的下风倒。铀厂矿总体布置中备建部提辅之间的辐射防护监测距离,见表606.2.3 铀选油厂尾矿输送管道(或槽应尽量避免通过愚住区、坷班、农田,若必须通过时,EJ”-96 应采取防止尾矿喷溅和防治需染等措施表6辐射防护监测距离m 饮用水瞟居住区铀矿进风井选冶厂选冶厂、堆漫场500 500 500 尾矿库1000 1000 500 500 铀矿出风井700 1000 300 500 露天采场1000 1000 500 500 废石场500 500 500 500 矿仓、转运站500 500 50 一废水处理车间500 500 200 尾矿输送管道3
18、00 100 一运矿索道500 100 50 运矿公路300 50 50 辐射剂量室500 300 注2辐射防护监测距离根据铀厂矿生产规模、当地气象、地形、人口分布等条件可适当增减,必要时应采取补救措施6. 2.4 运输铀矿石或废石的汽车应按指定的运输公路行驶F运输矿石或废石的道路应尽量避开人口稠密区,防止污染6.2.5 生活水源地应选在取水方便、输水管路短,并避开铀矿异常地点和放射性窍染摞。7 铀厂矿工作场所辐射照射控制措施7.1 铀矿山生产作业场所辐射防护措施7.1.1 铀矿山生产作业场所应采取以通风、喷雾洒水、密闭等为主的综合防尘降氧措施,把空气中氧及其子体、铀矿尘等有害物质浓度控制在可
19、合理达到尽量低的水平。7. 1.2 铀矿床采用露天开采时,应采取控制扬尘措施。铀矿床采用地下开采时,矿井必须建立完整的机械通风系统。铀矿井通风方式应根据矿体开拓方案、回采顺序以及漏风状况等各种因素,综合考虑确定铀矿井主进风口与主排风口之间应有一定的距离,并尽可能地不要布置在同一山沟之中,减少进风风质的精染。7.1. 3 铀矿山生产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和氧的控制浓度为z铀矿井主进风口空气中氧浓度应不大于0.lkBqm-3J氧子体浓度不应大于0.SJm-3; 粉尘浓度不应大于0.2mgm-3.进入生产作业面空气中氧浓度不应大于lkBqm-3J氧子体浓度不应大于3Jm-3p粉尘浓度不应大于0.Smgm
20、-3. 露天采场和井下作业场所空气中的铀矿尘浓度不大于2mgm-31氧浓度不大于3.7 7 EJ”3一%kBqm-3;氧子体浓度不大于8.3p.Jm-3 0 1.1. 4 铀矿井需要的风量应按EJ/T360中规定的风量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合理地分配风压和风量,把矿井空气中氧及其子体浓度降低到不超过导出空气浓度1.1. 5 铀矿井通风管理应满足下列要求1.1. 5.1 铀矿井通风管理执行EJ359的有关规定1.1. s. 2 铀矿采掘作业场所应进行不间断地机械通风,保证井下作业场所有足够的新鲜空气。当采掘作业面的新鲜风流不能满足需要时,必须增设局部通风设施铀矿井来场之间,严禁串联通风7.1. s.
21、 3 铀矿井主要运输巷道和通风巷道尽可能地布置在脉外围岩中由于条件限制,其巷道必须穿过矿体时,应采取覆盖等防护措施,减少氧析出铀矿井下生产作业期间应及时运出矿石和封闭废弃巷道采空区,并随时调整井巷风压分布以便减少氧的析出量1.1. 6 加强富铀矿石的管理,采取屏蔽或减少工作时间等辐射防护措施,减少辐射对生产人员的危害7.2铀选冶厂辐射防护措施7. 2.1 铀选冶厂必须采取辐射防护措施,控制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因素选冶厂主进风口与主排风口的距离应不小于lOOm0主进凤口应按当地主导风向布置在主排风口的上风侧,减少进风风质的精染7. 2. 2 生产运行过程中,凡产生有害气体的工艺设备应采取密闭
22、、负压等措施,生产岗位应采取通风等防护措施,减少对操作人员的危害7.2.3铀选冶厂主进风口空气中粉尘浓度应不大于O.lmgm-8J氧浓度不应大于0.1kBqm-3;氧子体浓度不应大于O.5p.Jm-3.工作场所空气中铀矿尘浓度不应超过2mgm-3;天然铀浓度不应超过0.02mgm-3;氧浓度不应超过l.lkBqm,氧子体浓度不应超过0.17Jm-3. 7. 2.4 铀生产主工艺厂房或车间应有完善的通风系统,并应满足室内通风换气的要求,见表7.表7铀选冶工艺厂房车间通风换气次数次h换气次数月M13或自然通风7.2.5 铀选冶厂集中排放废气的主排气筒高度,应根据排放的放射性物质活度,并结合当地气象
23、、地形、人口分布等因素,经过计算后,综合考虑确定铀选冶厂分散排放废气的排气筒高度,须超过周围5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屋脊3m以上8 EJ”-96 7. 2. 6 凡产生铀矿尘的设备,应采用密闭抽风、除尘过撞等降尘措施7. 3 铀厂矿生产人员防护措施铀厂矿生产操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必须穿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衣具在工作场所入口附近,设置更衣室、淋浴室和污染监测室8铀厂矿鹰物管理与处置要求8.1 铀厂矿鹰物管理原则8.1.1 铀矿石开来、预选、湿法冶金生产过程中应尽可能地采用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设备,努力减少铀厂矿排放的放射性废物的数量和降低放射性物质的含量8.1. 2 铀厂矿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
24、的废水、废气、废渣,应采取有效处置或处理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铀厂矿废物治理要与生产工艺改革,技术改造,综合利用相结合,做到化害为利产三废治理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防止需染环境8.1. 3 铀厂矿单位,应设立放射性废物管理机楠,并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和放射性废物处理人员,搞好本单位放射性废物管理与处置工作8.2 铀厂矿摩水治理8. 2.1 铀厂矿废水应尽可能做到清需分流、分类收集、分类治理铀厂矿废水应尽可能循环利用,提高废水复用率,减少废水外排量8.2.2 铀厂矿废水排放,应根据辐射防护最优化原则和辐射照射剂量限值的要求,经过代价与效益分析,选择最佳废水治理措施8.3
25、铀厂矿靡气处理8. 3.1 铀矿来选冶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氧及氧子体、铀矿尘等向环境大气中排放,应根据有害物质的性质、浓度及危害程度,采取通风、密闭、过滤净化、喷雾洒水、排气筒排放等有效处理措施,降低排放的有害物质浓度8.3. 2 凹陷露天采矿场、裸露矿仓和露天堆矿场的废气,通过空气自然流动和扩散进入大气中,必要时应采取机械通风措施8.4铀厂矿固体废物处置8. 4.1 应按下列要求对铀矿废石进行处置8. 4.1.1 铀矿山采掘出来的废石应尽量回填矿井采空区、废弃巷道或露天来场废撞凡具有综合利用价值的废石,应尽量回收利用,减少资源浪费8. 4.1. 2 废石中含天然放射性核素的比活度大于豁免值时
26、应集中堆放在专用的废石场废石场应设拦石和防洪措施,防止废石流失和废水乱流8. 4.1. 3 废石场停止使用后应进行治理,使其达到稳定化和无害化。8.4.2 应按下列要求对铀尾矿进行处置8. 4. 2.1 铀矿选冶过程产生的尾砂应堆放在专用的尾矿库8. 4. 2. 2 凡有条件的单位应尽量利用尾砂充填矿井采空区8.4.2. 3 尾矿表面应有固砂、植被措施F尾矿库应有防洪措施,防止尾砂流失9 EJ”一”8.4.2.4 尾矿库停止使用后应进行治理,使其达到稳定、安全和无害化8.4.3 加强废石场和尾矿库的运行管理,防止废石、尾砂流失在废石场、尾矿库边界人员经常活动处设电离辐射标志牌严禁使用铀废石或尾
27、砂作公共建筑材料8. 4. 4被天然放射性物质精染的废旧设备、材料、用晶、土壤等固体废物的比活皮大于2lOBqkg-1或表面窍染超过放射性物质需染控制水平时应按放射性废物处理根据被放射性污染的废物的特点,进行分类贮存、分类处置8.4. 5 废石和尾砂长期贮存场地的地质条件不能满足不透水的要求时,应采取防渗漏措施,确保附近地下水不被放射性核素污染, 铀矿石或铀化学浓缩铀的安全运输.1 运输方式铀矿石或铀化学浓缩物属于低比活度放射性物质,采用专载运输工具进行安全运输。在运输工具中运载的铀矿石或铀化学浓缩物的总放射性活度不受限制. 2 运输辐射剂量限值和寝面撞射性污主监控制值. 2.1 铀矿石或铀化
28、学浓缩物的运输车辆应采取辐射防护措施,把辐射照射控制在可合理达到尽量低的水平9. 2.2 铀矿石或铀化学浓缩物的运输车辆外表面任意点上的辐射水平不得超过2mSvh-11距离车辆外表面2m远处的任意点的辐射水平不得超过O.lmSvh-1o . 2.3 运输车辆外表面放射性湾染控制值应符合下列要求。9. 2. 3.1 铀矿石或铀化学浓缩物的运输车辆外表面放射性得染控制值为z放射性将染水平:0.4Bqcm-21 R放射性精染水平:4Bqcm-zo 9.2.3.2 铀化学被缩物或铀矿石的包装容器外表面放射性精染控制值为z放射性污染水平:4Bqcm斗,R放射性污染水平:40Bqcm-2。9.2.3.3
29、铀矿石或铀化学浓缩物的运输车辆和包装容器检修时的内外表面得染控制值分别为9.2. 3. 1和9.2. 3. 2中所列数值的十分之一。9.3运输管理9.3.1 应采用专用车辆运输铀矿石、蜜石和铀化学浓缩物运输车辆应采取措施防止矿石撤漏。铀矿石或铀化学浓缩物的运输车辆应尽量采用容易去污染的材料制造车厢为整体敞开型,车属表面应平整光滑。9.3.2 富铀矿石或铀化学激锚物应采用专用的密封容器包装。包装容器必须坚固耐用、表面平整光滑容易去帘。包装容器装挥铀矿石或锚化学浓蜻物后,其表面必痛进行清洗,符合规定要求时,才能装车运输。10 EJ 993-96 9.3.3 铀矿石、废石和铀化学浓缩物的运输车辆应停
30、放在专用的停车场运输车辆装卸矿石、废石或铀化学浓缩物后,其外表面应进行去污处理。送栓修的车辆经过认真去污处理,符合规定要求时,才能送厂检修。冲洗运矿车辆时产生的废水和矿泥应进行处理9.3.4 铀矿石或铀化学浓缩物的运输车辆和包装容器的外表面应有电离辐射标志9.3.5 铀厂矿单位的运输组织机构、安全管理、辐射测量、运输评价等应符合GB11806和EJ/T 526中的有关规定。9.3.6 铀矿石或铀化学浓缩物零担运输时,应遵守铁路、交通等部门的有关规定10 铀厂矿核设施停闭与退役10.1 铀厂矿棋设施停闭与退役的目的铀厂矿核设施停闭与退役应执行GB14586规定中的有关内容和要求,使停闭与退役后的
31、工程达到稳定、安全和无害化10.2 铀厂矿核设施停闭与退役原则10. 2.1 铀厂矿核设施停闭与退役应遵守辐射防护三原则z实践的正当性、辐射防护最优化和个人剂量的限制F对遗留的尾矿库、废石场等可按干预防护原则采取补救行动。10.2.2 铀厂矿退役必须认真执行铀厂矿核设施停闭与退役程序,作好停闭与退役工作铀厂矿核设施停闭与退役程序za. 编制铀厂矿核设施停闭与退役申请报告书,b. 开展铀厂矿核设施停闭与退役方案研究F测量源项数据和地形图等项工作Fc. 编制铀厂矿核设施停闭与退役工程设计文件F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和铀尾矿库安全分析报告Fd. 审批停闭与退役工程设计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安全分析报告,
32、也施工图设计F退役工程施工和工程监理,f. 铀厂矿核设施停闭与退役实施F编制停闭与退役工程竣工报告及有关文件资料,各停闭与退役工程竣工验收。10.2.3 坚持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治理措施,达到安全、稳定和无害化。10.2.4 废石场和尾矿库的治理应作多方案技术论证和经济比较,经过最优化分析,选择最佳治理方案。10.3 铀厂矿核设施停闭与退役标准10. 3.1 铀厂矿核设施停闭与退役后,公众成员受照年有效剂量当量应符合铀矿冶设施退役有关剂量管理限值要求10.3.2 废石场、尾矿库、堆浸渣场、露天来场废墟等经过最终治理后,其表面平均氧析出率不超过0.74Bqm-2s-10 10. 3. 3 土地经过
33、去得治理后,不同深度土壤中226Ra的最高比活度要求z任何l00m2范围内,上层15cm厚度的土层中平均值为O.l8Bqg-11其下层15cm厚度的土层中平均值为0. 56Bqg-l 0 11 四”3一,610.3.4 污染的设备、器材和建掏筑物等经过去得处理后,其非固定放射性表面得染水平不超过0.08Bqcm-2时,经辐射防护部门许可后,可在一般工业中使用食品工业除外污染的废旧钢铁设备,经过去精处置后,其放射性表面带染水平低于0.04Bqcm-2,可不加限制地使用10.4铀广矿椿设施停闭与退役质量保证10. 4.1 铀厂矿退役单位应建立核设施退役领导机构,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分工负责共同搞好退
34、役工作10.4.2 严格执行铀矿冶设施退役环境治理标准和各项退役管理制度10.4.3 认真执行铀厂矿核设施停闭与退役程序,作好停闭与退役前期准备工作、退役实施工作和退役监督管理工作10. 4. 4 设计部门按工程停闭退役设计程序和要求进行精心设计,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管理规定进行认真施工,保证停闭与退役工程质量10. 4. 5 认真作好铀厂矿核设施停闭与退役的施工监理工作,确保停闭与退役施工质量、实施进度和资金有效利用10. 4. 6 铀厂矿单位必须保留完整齐全的停闭与退役工程文件和有关资料,并建立档案,永久保存11 辐射监测11.1 铀厂矿辐射监测要求铀厂矿单位应根据GB12379、
35、EJ432、EJ614规定的要求,按辐射防护最优化原则制定相应的辐射监测计划,开展辐射监测工作辐射监测布点及采样原则、测量分析方法及数据处理等应执行有关规定的内容和要求11.2个人监测11. 2.1 铀厂矿生产工作人员,应定期抽测手、皮肤、内衣的表面放射性精染11. 2. 2 应进行222Rn及其子体的监测和辐射监测11. 2. 3 根据需要铀矿工还应测定尿铀、尿钟和毛发中ziopOo11. 2. 4 铀厂矿发生事故时,应及时进行辐射监测,并估算受照人员的摄入量和受照剂量z必要时进行追踪测量。11.3生产场所监测11. 3.1 铀厂矿生产场所或工作场所均应制定辐射监测计划,开展常规辐射监测工作
36、11. 3. 2 铀厂矿生产工作场所放射性核素监测项目sa. zzzRn及其子体、U册b. 外照射Fc. 表面精染水平等11.4流出物监测11. 4.1 铀厂矿生产运行过程中排放的流出物必须进行辐射监测,及时掌握和控制气、液流出物对环境的影响12 EJ 993-96 u. 4. 2 流出物中放射性核素监测包括气载流出物和液态流出物监测u. 4. 2.1 气载流出物监测项目za. 废气排放量Fb. 废气中zzzRn及其子体、U突然、mu、剧U、Z30Th、zz6Ra、ziopb、z1op0、Z3ZThJ c. 铀尾矿库、废石场、海染工业场地的表面zzzRn析出率11. 4. 2. 2液态流出物监
37、测项目za. 被态流量和排放量Fb. 废水中U天然、Z38u、Z34u、Z30Th、zz6Ra、z10pb、z1op0、Z3ZTh.11.4.3 气载流出物中u瑜、zzzRn及其子体和液态流出物中U天然、zz&Ra、Z3ZTh的监测频度一般为每月监测一次,其余项目每年监测一次u. 5 固体废物监测固体废物监测项目包括za. 固体废物排放量Fb. 固体废物中U天然、zasu、Z34u、Z30Th、zzsRa、21opb、z10po、Z3ZThJc. 外照射Fd. 废石、尾砂zzzRn析出率u. 6 环境监测u. 6.1 环境监测包括铀厂矿核设施运行前的天然放射性本底调查,生产运行期间常规监测,事
38、故应急监测和停闭与退役监测u. 6. 2 环境监测范围应符合下列要求u. 6. 2.1 常规监测范围一般不小于铀厂矿边界外5km的范围u. 6. 2. 2 地表水系监测范围应根据外排废水浓度和排放量,可沿洒水系适当延伸,一般不小于lOkm.u. 6. 2. 3 天然放射性本底调查范围应大于常规监测区域范围u. 6. 2. 4 铀厂矿核设施停闭与退役以及事故监测范围根据现场源项的实际状况确定。11.6.3 环境监测介质和放射性核素监测项目包括za. 空气izzzRn及其子体、ub. 水体:U瑜、zz&Ra,z32ThJ c. 河底泥、土壤、生物1U天然、22aRa、z3zTh、40K1d. 外照
39、射,也土壤22zRn析出事u. 6. 4 天然放射性本底调查和常规辐射监测应设同一个对照点11. 6. 5 监测频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1. 6. 5.1 天然放射性本底调查频度一般为每季度测量一次F连续测量不少于la.11. 6. s. 2 常规监测频度为2空气:1次季度,水体i1次月,13 土壤、河底泥、生物为:1次半年F外照射为:1次季度F222Rn析出率:1次半年町,93-9611. 6. s. 3 铀厂矿核设施停闭与退役后监测频度应根据对环境影响程度和施围确定监测频度11.7辐射监测质量保证11. 7.1 为使辐射监测结果具有代表性、准确性和可比性,根据GB11216规定的要求,监测布点
40、、采样、测量、数据处理等过程必须实施质量控制和采取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11. 7. 2 制定辐射监测计划和采取的质量保证措施等应有书面执行程序,并经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11.3 辐射监测分析方法应采用推荐的标准的分析测量方法F辐射监测仪器使用可靠的探测效率高的仪器设备,并应定期校准11. 7.4 辐射监测数据统计学处理、剂量计算模式及结果等必须进行核查11. 7. 5 从事辐射监测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取得资格后,方能上岗操作应定期考核、鉴定辐射监测人员的操作技能。11. 7. 6 质量保证机梅的职责权限包括审查辐射监测计划和质量保证计划的书面程序F监督实施辐射监测过程的质量保证措施,复查辐射
41、监测数据p建立完整的文件档案等项任务。11. 7. 7 铀厂矿单位根据核设施运行情况,编制生产运行、停闭与退役等各阶段的辐射监测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和实施细则。在编制计划时,应考虑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12辐射环境影响评价12.1 铀厂矿核设施可行性研究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生产运行阶段环境质量评价,铀厂矿设施停闭与退役可行性研究阶段环境影响评价,铀厂矿设施停闭与退役后环境影响评价,按有关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12.2 铀厂矿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包括辐射剂量评价、辐射防护技术措施评价和辐射防护管理评价。12. 2.1 铀厂矿辐射剂量评价包括个人剂量评价和集体剂量评价,并给出关键核素、关键途径、关键居民组。
42、12. 2. 2 铀厂矿辐射防护技术措直在许仕包括核辐射安全、废物排放控制与废物处理、辐射监测等技术措施。12. 2. 3 铀厂矿辐射防护管醒评价包括辐射防护机构的设置、规章制度、人员素质、质量保证等内容。12.2.4 铀厂矿辐射环境影响评价还可包括铀厂矿化学致癌物和非致癌宿染物环境影响评价。12.3 铀厂矿核设施可行特研究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生产运行阶段环境质量评价和核设施停闭与退役治理后环境影响评价遭围为核设撞周围80km部围内e14 EJ 993-96 12.4 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模式采用现行的推荐的气液扩散模式和剂量计算模式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使用的参数采用实际调查和测量数据,在无法获取有关参
43、数时可采用现行推荐的有关参数12.5 铀厂矿核设施可行性研究阶段和生产运行阶段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格式和内容应符合EJ521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铀厂矿核设施停闭与退役治理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格式和内容应符合NEPARG毛的要求13辐射安全管理13.1 铀厂矿单位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辐射防护知识的教育与训练,严格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和扩大。13.2 铀厂矿辐射事故分类见GB8703和有关规定的内容13.3发生伴有辐射照射的实践事故,应采取善后措施限制事态的发展,并迅速进行现场调查分析、辐射测量、事故处理和估算受照剂量13.4 为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44、和最大限度的控制事态扩大,各单位应制定事故应急计划和应急事故处理措施,把事故的损失和危害降到最低限度13. 5 为加强对辐射事故的管理,铀厂矿单位应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和管理制度,并及时填报事故报告表铀厂矿单位应建立完整的事故档案、剂量档案和有关记录档案,并存档保留。14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组织机构与职责14.1 铀厂矿单位应加强对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努力改善生产作业条件,降低辐射照射水平,减少对职工和居民健康的危害。14.2 铀厂矿单位应根据厂矿类型、生产规模、服务年限和辐射监测任务设置辐射剂量室或辐射监测站辐射剂量室或辐射监测站承担本单位的辐射监测、辐射防护、商染源调查和环境评价等项工
45、作应根据本单位的辐射监测任务和要求确定辐射监测人员。14.3 根据铀矿山和水冶厂的特点,铀厂矿各单位应设置安防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搞好本单位的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工作。14.4 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机构应认真履行职责14. 4.1 负责本单位的建设、生产运行、停闭与退役等过程中的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等项工作。14. 4. 2 督促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部局颁发的有关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规。14.4.3 制定本单位三废治理与排放的管理限值和实施细则。14. 4. 4 督促检查辐射监测、辐射防护措施和环境保护工作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有关辐射15 四”13-96监测数据和有关资料14.
46、4. 5 负责从事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人员的技术培训、定期考核和鉴定工作负责组织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以及技术交流等项活动负责本单位从事职业性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档案和健康档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15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15.1 铀厂矿从事伴有辐射照射的实践的人员,应进行工作前的健康检查,并在从业期间进行定期医学检查在健康检查中,除一般健康检查项目外,还应检查辐射照射敏感指标铀矿工医学检查可参照GB8703和GB4792规定中的有关内容和要求进行15.2 铀矿工进行医学检查频率一般为二年检查一次,特殊情况下,可将检查周期缩短或延长15.3 铀厂矿生产场所的作业条件、监测数据和铀矿工的医学检查、个人剂量数据等保存时间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