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P GB 50488 - 2009 腊纶工厂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acrylic fbres plant 2009 - 03 -19 发布2009 -11 -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J 司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北京,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睛纶工厂设计规范GB 504882009 食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主编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4层)(邮政编码:100038 电话:6390643363906
2、381) 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世界知识印刷厂印刷850 X 1168毫米1/32 3印张75千字2009年9月第1版2009年9月第1次印刷印数1-8000册食统一书号:1580177 227 定价:15咆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61号-R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腊纶工厂设计规范的公告于、现批准腊纶工厂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88,-2009,自卢009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3. 4、3.3.8、企3.8、4.4.6(3、6、7)、5:2. 6 (2) ., 5. 7.2 (3、4)、6.3.2(3)、8.3.9、8. 4. 8、912. 5, 9. 3
3、. 3、9.5.1、9.5.7、9.5.9、10.3.8、10.4.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00九年三月十九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J124号)的要求,由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会同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共同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根据我国化纤行业发展现状,考虑到行业持续发展的需要,结合腊纶工设计的特点,在总结我国最近三十年来建设腊纶工厂的实践基础上,吸收了国外同类型工厂的设计经验,对工艺生产、储运、防火、
4、防爆、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节约资源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1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代号,工艺设计,工艺设备布置和管道设计,自动控制,电气,总平面布置,建筑结构,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给排水,动力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土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不断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送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师室(地址:上
5、海市长寿路130号;邮政编码:20006.0; E-mail: ) ,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 1 东勋昆斌晓建华史邱霍郭异勇巧敬东建百明蒋钱李李茂琴民年蘸维建彭邹蔡茅黄明定东智季正震贵荣曹张丁英远霞强钮志延杨董黎刘人草起要主 2 民. 卜、 , . 目次1总问则.(1 ) 2 术语、代号i.于(2 ) 蝇2.1 术语-f刘(2, ) , 2;2 代号.;.,( 3 ) 3 工艺设计y.J( 5 ) 3.1 一般规定. ,( 5 ) 3.2 工艺流程选用.噜.(5 ) 3.3 工艺设备配置7.( 6
6、) 3.4 主要设备生产能力的计算3( 8 ) 3.5 王艺辅助设施y.气(9 ) 3. 6 节能.(1 0) 3. 7 仓储和运输(1 1 ) 峨均工艺设备布置和管道设计(1 2 ) , 4.1 一般规定门幻4.2 工艺设备布置(12) 4. 3 工艺管道设计.(14) 4.4 工艺管道布置.门们5自动控制. (21) 5, 1 一般规定( 21 ) 5, 2 仪表选型( 2 1 ) 5. 3 控制系统( 25) . 5.4控制室.;.(27)5. 5 供电和接地( 2们, 5.6 供气(28) 1 5.7 配管配线 (29) 5. 8 伴热保温 (29) 6电气(3 1 ) 6.1 一般规
7、定( 3 1 ) 6. Z 供电方案( 3 1 ) 6. 3 供配电(3 1 ) 6. 4 电气防爆( 33) 6.5 消防电源.飞(33) 6.6 防雷、接地(33) 6.7 照明(34)7 总平面布置.( 3日7.1 一般规定( 3日7. Z 总平面布置门们8 建筑结构.门们8.1 一般规定门的8. Z 生产厂房和辅助用房.,.门的8. 3 建筑防火、防爆、防腐蚀门川8.4 结构型式和构造9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u9.1 一般规定( 43) 9. 2 采暖(44)9. 3 通风(4日9.4 空气调节( 4 6 ) 9.5 设备、风管和其他们9. 6制冷忖们10 给排水(50) 10.1 .
8、:.般规定10. Z 给水(50) 10. 3 排水(5 1 ) 2 阜A庐J,, d k 事 F 消防力11.1-:蒸气.压缩空气-11. 3 氮气本规范用词说明比附:条文说明.-. (57) 11动11. 2 也+俨飞,v. -祖拽、 F 魄 、A掏阳SH/T3081的有关规定。5.6供-= -飞5.6.1 仪表气源应采用洁净、干燥、无油的压缩空气。5.6.2 仪表气源应符合下列要求:1 仪表气源操作(在线)压力下的露点,应低于工作环境或历史上当地年极端最低温度50C100C; 2 仪表气源应进行净化处理,仪表空气含尘粒径不应大于3m,含尘量应小于1mg/m3; 3 仪表气源油污含量应小于
9、10mg/m3; 4 仪表气源压力应为O.4MPa(G)0. 6MPa(G)。5.6.3 仪表供气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石油化工企业仪表供气设计规范)SH3020的有关规定。5.7配管配线5.7.1 电缆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F吃.1 信号电.缆宜选用对绞式屏蔽电缆或计算机电缆;2 爆炸危险场所,采用本安型仪表时,应选用本安型电缆,所用电缆的分布电容、电感必须符合本安电路的要求。5.7.2 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1 对于气相腐蚀较大的场所,宜采用铝合金材质的保护管、电缆桥架;2 通信总线应单独敷设,并应采取保护措施;3 在同-电缆桥架内,交流电源线路、安全联锁线路与信号线路间、本安线路与非本安
10、线路间应采用金属隔板隔开敷设,或采用不同电缆桥架;4 爆炸危险区域的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电缆桥架通过不同等级的爆炸危险区域的分隔间壁时,在分隔间壁处必须采取充填封堵措施;2)电缆保护管穿过防爆与非防爆区域或不同等级爆炸危险区域的分隔间壁时,分界处必须采用防爆阻火器件和密封组件隔离,并应填充密封;3)电缆保护管与仪表、检测元件、电气设备、接线箱、拉线盒连接,或进入仪表盘、柜箱时,应安装防爆密封管件,并应充填密封。全部保护管系统必须密封。5.8伴热保温5.8.1 环境温度下易发生冻结、冷凝、结品、析出等现象的物料测量管线、检测仪表及不能满足最低环境温度要求的仪表,均应采取伴热措施。 29
11、 5.8.2 热流体及冷流体的仪表测量管线均应采取绝热保温措施。5.8.3 与常温下易汽化的工艺介质直接接触的仪表及测量管路,应采取伴冷绝热措施。 30 6电气6.1 -般规定6. 1. 1 电气设计应保障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并应保证供电可靠、操作维护方便、经济实用。6. 1. 2.电气设计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发展规划,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适当留有余地。6. 1. 3 布局和设计方案应按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和环境条件合理确定。1.4 电气设计应采用效率高、能耗低、性能先进的电气产品。6.2供电方案6.2.1 供电方案宜提出2个及以上供电方案进行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并应择优推荐。6.2.2 供电
12、方案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1 .1共电主结线简单可靠、运行安全、操作灵活和维修方便;2 经济合理:运行费用低、节省电能、节约用地;3.合理选用技术先进、运行可靠、性价比好的电气产品。6.3供配电6.3.1 工艺生产及与其有密切联系的公用工程用电负荷大部分应为二级负荷。辅助生产设施(包括维修、保全等)以及生活设施应为三级负荷。聚合釜的搅拌电机、夹套冷却水泵等部分用电设备,工艺有特殊要求的电动阀门,仪表控制联锁电源及消防电源应为一级负荷;原液淤浆槽搅拌电机宜作为特别重要的负荷。 31 6.3.2 供电应符合下列要求:1 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同时供电的两回及以上供配电中一回路中断供电时,其余线路
13、应能满足全部一级负荷及二级负荷汁共电主结线宜采用单母线分段,母联应设置自投装置;2 工厂中特别重要的负荷除应由2个电掠供电外,尚应设置自备应急电源;3 工厂的仪表控制联锁电源应采用不间断电源装置供电。6.3.3 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 供电电源电压应根据当地供电条件,并结合工程的用电容量、用电设备特性、供电距离、供电回路数、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合理等综合因素,进行多方案比较后确定;2 在新建的生产装置内中压配电宜采用10kV;但在扩建、改建工程中,也可维持6kV电压等级。低压配电电压应采用380V j220V; 3 单台用电功率大于200kW的电动机宜采用中压电机,具体应用时应进行经
14、济比较;4 工厂非线性用电设备,宜采取消除谐波对公共电网和其他系统的危害的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有谐波源的电气装置应采取抑制谐波的措施;2)应选用D,ynll接线组别的三相配电变压器;3) 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V或380V三相系统时,宜使三相平衡。6.3.4 元功补偿应符合下列规定:1 全厂电源进线侧的功率因数应根据电力部门要求进行补偿,不应低于0.9。当自然功率因数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装设无功功率补偿装置进行人工补偿,补偿方式应采用高、低压二级补偿;2 应正确配置配电和用电设备的容量。恒负载连续运行,功率大于或等于250kW时,宜采用同步电动机。6; 3.
15、5 睛纶工厂主生产装置电动机应采用马达控制中心方式供L. -; 电,有调速要求的电动机应采用变频马达控制中心方式供电。马达控制中心的控制电源宜,由隔离变压器供电,变频马达控制中心的控制电源宜由不间断电源供电。6.4电气防爆6.4.1 气体或蒸汽爆炸性棍合物以及爆炸性粉尘防爆区域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6.4.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线路的选择和电气装置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程)GB50058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主及验收规范)GB50257的有关规定。6.5消防电源6.5.
16、1 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规定的一级负荷供电要求。.6.5.2 应急电源可采用两路电源自动切换或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当采用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时,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o咱6.5.3 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应在终端配电装置或配电箱处实现两路电源自动切换。其配电线路宜采用耐火电缆。6.6 防雷、接地6.6.1 脯,纶工厂内建(构)筑物的防雷分类及防雷措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的有关规定执行。6.6;2 腊纶工厂内露天布置的塔J容器等,当其壁厚不小于4mm时,可不设
17、避雷针保护,但应设置防雷接地,且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两接地点之间距离不宜大于30m,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0.。 33 6.6.3 腊纶工厂内可燃液体的钢罐,应设置防雷接地,并应符合不列规定:1 避雷针、线的保护范围,应包括整个储罐,设阻火器同时满足壁厚不小于4mm时,可不设避雷针、线保护;2 丙类液体储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应设防雷电感应的接地措施;3 压力储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应接地。6.6.4 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均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6.6.5 下列部位的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可燃固体的管道,应设防静电接地措施:1 进出装置或设施处;2 爆炸危险
18、场所的边界;3 管道泵及其过滤器、缓冲器等连接管件处。6.6.6装载易燃易爆生产原料的汽车和火车的卸料樵台,应设置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卸料站台内所有管道、设备、建(构)筑物的金属构件和铁路钢轨等(作阴极保护者除外),均应连成电气通路并进行接地。6.6.7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装卸枝台,应设置防静电专用接地线。6.6.8 不间断电源接地制式可采用IT系统与同一车间内的TN-S系统兼容。6.6.9 当采用I类灯具和电气设备时,其外露导体应可靠接地。6.7照明6.7.1 腊纶工厂电气照明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执行。6.7.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内的电气照明
19、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执行。A、电. 7丁总平面布置.-气,.7.1一般规定7. 1: 1 总平面布置除应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防火、安全、卫生、抗震等规范规定,以及该地区的相关要求。,7. 1. 2 工厂的总体布置应与区域规划相协调,宜利用城市或地区已有的水、电、汽、消防、污水处理等公用设施。7.2 总平面布置7.2.1 总平面设计应满足生产要求,并根据场地条件因地制宜。应将生产、生活及公用工程的建(构)筑物、堆场、运输路线、工程管线、绿化设施等进行综合布置。7.2;2 生产车间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聚合、原液、纺丝等主
20、生产车间应布置在厂内主要地块,并应靠近厂区内部的主要通道,保持生产流程的顺畅和运输便捷;2 回收车间应接近或紧靠原液和纺丝萃闹;3 脯纶工厂贮罐区,生产、辅助车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纺织工业防火标准的规定;_. 4 生产车间四周应设置消防车道,并应兼作运输交通道路,宽度不宜小于6m。7.2.3 贮罐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罐区应按物料性质分类布置,罐区位置应满足生产、储运装卸和安全防护要求,同时应留有发展用地,不宜紧靠排洪沟布置;罐区内AN、VA、DMF等有毒、可燃罐组,应设置防火堤隔离;同一罐组内,宜布置火灾危险性类别相近或相同的贮罐;2噜生产原料中易燃易爆有毒物质,应避免往返运输和作
21、业线 35 交叉。与罐区无关的管线,输电线不得穿越罐区;3 AN罐区应接近上游原料供应点,或靠近码头或铁路装卸点,应布置在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不得布置在人流集中地段;4 酸碱罐及二氧化硫罐,应布置在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且应防止对地下水产生不良影响;. 5 贮罐区与厂外居住点和本厂的办公生活设施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防护距离,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jGBZ1的有关规定;6 罐区围堪内地坪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并应采取隔渗措施;7 罐区应设置消防道路,最小宽度宜为6m。7.2.4 仓库应符合下列规定:1 全厂性的公用仓库,应按储存物品的性质分类储存,建筑体宜合井,并应集
22、中布置在运输便捷地段;2 成品中间库及成品库应接近纺丝车间打包间,应设置专用货运出入口,并应与人流分开。7.2.5 公用工程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公用动力设施,宜位于负荷中心和接近服务对象,管道宜短捷,并宜结合地形利用重力回流;2 总变电所应避免布置在易泄漏散发腐蚀性气体和粉尘的场所;3 循环水站宜布置在通风良好的场所,应远离有散发粉尘或可洛性化学物质的地段;4 污水处理站应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且应远离居民区,并应符合安全卫生要求。7.2.6 厂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厂区应至少设2个出人口,并宣位于不同方位;有铁路专用线的主厂应设铁路专用大门,应避免与厂内主要道路平交;厂
23、内 36 外运输应避免人流和货流交叉;2 汽车槽车装卸站宜布置在厂区边缘便示车辆进出的位置。装卸站进出口应分开布置,并应配置停车场地。装车台并排布置数个鹤管时,装车台前应有足够的回车场地;3 铁路槽军装卸站宜布置在厂区边缘地带,并应与铁路进线方位、站台的位置和厂区道路相适应,应避免铁路与道路平面交又;4 进入防爆区域的厂区运输工具应采用防爆电瓶叉车;5 生产行政管理设施应包括厂部办公楼、就餐室、警卫室等组成的广前区,宜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比较明显位置,并应结合城市规划要求,与王厂主要出入口、厂区主道、城,市干道等统筹安排。 37 8建筑结构8.1 -般规定8. 1. 1 腊纶工厂
24、的厂房层数、层高及柱网应根据工艺设备布置方案和生产操作要求,通过经济技术指标比较后确定。8.1.2 厂房内平面布置应满足工艺生产要求,存衣、盟洗等生活辅助用房的设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的有关规定执行。8. 1. 3 厂房结构应满足工艺生产、通风、采光、消防和安全生产的要求。8. 1. 4 厂房结构的平、立面布置宜整齐、规则。沿竖向的质量和刚度分布宜均匀。在外力作用下结构的受力宜明确、简捷。8. 1. 5 突出于厂房屋面的建筑物,不宜采用与主结构承重型式不同的砌体墙承重方式。8. 1. 6 结构设计应结合设备安装要求,在设备安装及搬运过程中可能出现局部超荷影响时,应对
25、该部位结柑进行核算。8. 1. 7 在满足使用功能和安全可靠的要求下,宜采用地方材料,并应结合当地施工技术条件积极采用新结构、新技术和新材料。8. 1. 8 建(构)筑物的构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其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8. 1. 9 抗震设防区域的厂房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和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 的有关规定。8.2 生产厂房和辅助用房8.2.1 脯纶工厂的主要生产车间应包括聚合、原液、纺丝和回收 38 车间。其中干法纺丝的聚合、原液、纺丝和湿法纺丝的原液、纺丝宜为联合厂房。工艺及环境杂件允许时飞
26、,聚合及回收车间可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建筑。8.2.2 腊纶工厂中的原料罐区、中间罐区、泵房、总配电室;热力站、制冷站等辅助设施,宜单独设置。8.2.3 r区中的库房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纺织工业防火标准的规定。8.2.4-生产车间内辅助用房控制室、变配电室、化验室的布置,应符合国家有关纺织工业防火标准的规定。8; 2. 5 干法纺丝的组件清洗间中,硝酸清洗装置应单独设置。8.2.6 丝柬烘干机下的楼地面面层,应根据机器与楼地面相贴部分的温度采取隔热措施。咱8.2.7 各生产车间内地面有冲洗要求的楼地面应平整光滑、不起灰,并应坡向地沟或地漏,同时应做好楼地面防水及洞口翻边。8.2.8 楼面的设备吊装
27、孔应翻边,并应安装总高度不小于l050mm的安全栏杆。穿越楼面的设备安装孔,待设备安装完毕;后空隙部分应采用非燃烧体材料进行封堵。8.2:9 罐区内地坪、地沟应采取防渗漏措施。8.3 建筑防火、防爆、防腐蚀8; 3.1 睛纶工厂主要生产军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根据生产工艺性质特征分类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z- 1 DMF干法纺丝工艺:聚合应为甲类,原液应为乙类,纺丝应为丙类,后处理及打包中间库应为丙类,回收应为乙类;2-NaSCN湿法纺丝工艺z聚合应为甲类,原液应为丁类,纺丝、后处理(湿纤维)应为丁类,回收应为丁类,其中萃取单元为甲类;3 DMAc湿法纺丝工艺:聚合应为甲类,原液应为丙类,纺丝应
28、为丁类,后处理应为丙类,回收(溶剂回收)应为乙类,DMAc溶剂制造应为甲类。8.3.2 生产厂房应采用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与安全疏散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8.3.3 联合厂房内各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的生产车间应用防火墙隔开,防爆区域内用于分隔防火分区的防火墙,应同时作为起防爆作用的防护墙。8.3.4 元爆炸危险的生产车间(含附房)与有爆炸危险的生产车间贴邻布置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非燃烧体防护墙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防护墙上不宜设置门,当防护墙上确需设门时,应在防护墙一侧设置设有甲级防火门的门斗,门斗上
29、两门不应相对设置。8.3.5 防爆车间的外围护结构应有足够的泄压面积符合国家有关纺织工业防火标准的规定,经计算确定。泄压面宜靠近室内易发生爆炸的部位,但应避开室外主要交通道路和人员集中场所。8.3.6 有爆炸危险的车间地面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面层。8.3.7 化验室使用的气体钢瓶,应置于室外专用防晒棚存放,并应做好固定的瓶架。8.3.8 管道穿越防火墙时,应在穿墙处用非燃烧体材料填嵌密户去。8.3.9 甲、Z类火灾危险性类别的车间内,地沟的凹坑处应采取防止可燃物体积嚣的措施,但深度小于或等于0.4m的排水沟除外。8.3.10 生产车间及罐区的防腐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
30、0046的有关规定。8.3.11 干法纺丝的组件清洗间,其酸洗间内(包括门、窗)均应采取防硝酸和其蒸汽腐蚀的措施,屋顶上的风机棚和排风管下的屋面与雨水管均应采取防腐蚀处理措施。组件分解间、DMF清洗间 40 的楼地面宜采取防腐蚀处理措施。8.3.12 温法纺丝工艺中的聚合釜和调配部分的地坑及围堪内、纺丝车间的纺丝部位地面、地坑及地沟内以及回收车间的地沟、围堪内,应采取相应的防腐蚀处理措施。8.4 结构型式和构造8.4.1 腊纶工广主要生产车间的结构选型宜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有爆炸危险及防腐要求的厂房结构,宜采用由钢筋混凝土柱、梁、板组成的现浇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8.4.2 DMF干法纺丝工
31、艺的聚合、原液和纺丝车间的联合厂房,结构选型宜为多层局部单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8.4.3 NaSCN湿法纺丝王艺的聚合、原液、回收和纺丝车间,-结构选型宜为多层钢筋濡凝土框架结构。8.4.4 DMAc温法纺丝工艺的聚合、原液车间,结构选型宜为多层钢筋棍凝土框架结.构;回收、纺丝车间结构选型宜为单层钢筋1昆凝土框架结构。当纺丝生产车间的柱跨度较大时,也可选择由钢筋混凝土桩与实腹式钢梁组成的排架结构。8.4.5 用于支撑聚合物料仓的构筑物,结构选型宜为钢框架结构或钢筋混凝土与钢组合的框架结构。8.4.6 聚合物料仓的构筑物,宜单独布置。贮罐区及回收装置中的贮罐、塔类设备基础,可按国家现行标准石油
32、化工企业塔型设备基础设计规范)SH3030和石油化工企业钢储罐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SH3068的有关规定执行。8.4.7 泵房、总配电室、热力站、冷冻站等辅助生产车间,结构选型宜为单层、多层钢筋棍凝土框架或钢筋棍凝土框排架结构,也可选用钢结构或其他类型的结构。8.4.8 有爆炸危险性生产车间的屋面,采用轻质屋盖泄爆时,轻质屋盖材料底下应设置保护性钢筋网片,保护性钢筋网片应与厂房主体结构可靠连接。 41 8.4.9 联合厂房内,具有爆炸危险性的生产车间与相邻生产车间之间,宜设置结构缝分区隔开,并应设置分区防护墙。8.4.10 联合厂房中的聚合生产车间与相邻生产车间之间的结构分区防护墙,宜采用轻骨
33、料钢筋混凝土墙。8.4.11 .有爆炸危险性生产车间的分区防护墙采用砌体墙时,墙内设置的构造柱和圈梁,应与墙和厂房的钢筋混凝土柱加强连接。防护墙体的顶部与楼层梁应采取拉结措施。8.4.12 有爆炸危险性生产车间的砌体围护墙,宜与主体结构的钢筋混凝土柱加强拉结。泄爆窗洞口的过梁宜采用通长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并应与主体结构可靠锚固连接。8.4.13 DMF干法纺丝工艺的酸洗间及回收车间的结构保护层厚度宜适量加厚。8.4.14 纺丝线位居于楼层时,宜根据设备运转的振动情况和高温对结构的不利因素,采取相应的技术构造措施。8.4.15 对在生产运转中会受到腐蚀性介质侵蚀的结构,应采取防腐蚀处理和相应的构
34、造措施。 42 .p!王三1哩9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9.1一般规定9. 1. 1 睛纶工厂生产车间室内空气参数,应按下列要求确定:1 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确定:z 工艺无特殊要求时,可按表9.1.1-1选用;3 夏季采取劳动保护的车间,操作岗位的温度,应根据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及工作地点的允许温差确定,但不得超过表9.1.1-2的规定。表9.1.1-1睛纶工厂生产车间室内空气参数夏季i冬操作区域或序号车间名称温度相对湿度温度(C) (%) (C) 1 聚合车间劳动保护二2162 原液车间劳动保护A 二主183 纺丝车间劳动保护二184 回收军问劳动保护二185 物试室20 :1: 2 65土32
35、0士26 中央控制室26土250土1026 :1: 2 7 1.变频器室主二30I .叮.:,. . . .-2)毒性应属中毒类,会强烈剌激眼、皮肤和勃膜.,触及皮肤后,应用大量水冲洗。,i;. ,子3)贮存和运输应按有毒物品规定贮运。5 二甲基甲酷胶1)物化性质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子式为HCON(CH3)z;(2)外观应为无色透明液体,易燃;(3)比重应为O.9445(dOC50C); (4)沸点应为152.80C ; (5)闪点应为57.70C; (6)自燃点应为4450C;(7)在空气中爆炸极限为2.2%15. 2%CVol%); (8)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乙B类。 2)毒性属中毒
36、类,可经皮肤吸收,强烈剌激眼、皮肤和勃膜。当触及皮肤后,应用大量水冲洗。3)贮存和运输应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规定贮运。6 二甲肢, 1)物化性质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子式应为(CH3)zNH; (2)外观常温下应为无色气体;(3)比重应为0.6560(200C); (4)沸点应为70C;(5)闪点应为一17.8C;(6)白燃点应为4020C;(7)在空气中爆炸极限为2.8%14. 4% (Vol%); (8)具有氨气味,易溶于水,有毒,可燃,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9)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应为甲A类。2)毒性属中毒类,能剌激皮肤和蒙古膜,特别是对眼睛、呼吸器官作用更强。当皮肤接触本品
37、后可用大量水冲洗。3)贮存和运输:本品易燃,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运输时严防倒放。贮运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规定贮运。7 硫霞酸铀,1)物化性质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子式为NaSCN;(2)外观应为白色斜方晶系结晶或粉末;(3)比重应为1.625 ; (4)熔点应为2870C。2)毒性应属低毒类,职业中毒较少。3)贮存和运输应以内衬塑料袋的塑料桶或胶纸板桶包装,本品在空气中易潮解,应贮存于室内干燥处。8 醋酸1)物化性质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子式为CH3COOH;(2)外观应为无色透明液体,有剌激气味;(3)比重应为1.0492(dOC50C); (4)闪点应为43.50C; (5)沸
38、点应为1180C;(6)自燃点应为4270C;(7)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应属乙A类。2)毒性应属中毒类,本品是具有强烈腐蚀性液体,粘附在皮肤上后,需立即用清水冲洗。3)贮存和运输常用铝桶、塑料桶或陶土坛包装,贮存时应远离氧化剂和易燃物,保持干燥。3.3 工艺设备配置3.3.2 由于不同车间的设备运转效率不同,产品或中间品的需求F 唱飞飞、C. 量可能存在的不同,这些因素在设备能力总体平衡中应予以充分考虑,例如聚合釜由于存在清疤周期导致生产暂倍;纺丝设备运转率虽高,但在切换品种或处理纺丝断头也会使生产暂停,为平衡生产,要求聚合单位时间的生产率要高于纺丝。一般聚合的设备设计能力约为产量的1.15;
39、_1. 20倍,原液、纺丝的设备设计能力约为产量的1. 10倍。由于回收的蒸发器或蒸馆器也存在清洗周期导致生产暂停,故回收设备的设计能力一般约为产量的1.151.20倍。3.3.4 罐区、聚合、溶剂回收等不同的场合,对具体设备的防爆要求也不同,因此,应根据具体工艺的实际条件确定防爆等级和要求。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仪表设备要选用防爆型,本条作为强制性条文要求。3.3.5 本条第1款第1)项,由于聚合用的单体AN、VA以及引发剂等都具有易燃、易爆等特性,必须按防爆要求考虑。3.3.6 但对于输送易燃、易I爆爆、有毒;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应考虑其防泄漏性能,正确的选型,保证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如选用屏蔽泵、
40、磁力泵等密封性较强的设备。3;3.7、3.3.8因为AN、DMA、VA等主要化工原料的毒性都属高、中度,火灾危险类别都属甲类,所以古们的储存、运输和生产使用场合都必须严格按它们的毒性和火灾危险类别考虑相应的安全措施,保证生产环境和人身的安全。3.3.8条所规范的安全卫生措施作为强制性条文要求,必须严格执行。3.4 主要设备生产能力的计算3.4.2 纺丝线生产能力:纺丝工艺设计中,连续生产的年生产时间按8000h计;成品率约为98%。3.6节能3.6.2、3.6.3、3.6.5、3.6.8经济的发展必然要求企业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这是市场竞争的需要,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影响
41、生产成本的因素很多,而降低能耗是降低成本的关键。因此在设计和生产中要科学合理利用能源,认真贯彻国家能源政策,使企业在最少的能耗下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例如,纺丝生产线的洗涤水系统利用回收的蒸发冷凝水作为纺丝洗涤水,采用从高温区流向低温区,与丝束方向逆向流动方式,逐级多机台热交换等措施,以提高节能效果。3.6.6 设置独立的公用工程计量仪表,便于进行成本核算,及时了解能耗的变化和显示节能效果。3.6.9 常规品种单体总耗量不超过1005kg/t成品纤维,是基于纤维成品回潮率为2%基础上折算的。3.7 仓储和运输3.7.2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的规定和纺织行业相关
42、的工程设计标准,合成纤维产品的、库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之级。 68 4 王艺设备布置和管道设计4.1一般规定4. 1. 3 本条规定是为了尽可能避免因风向而引起的火灾和尽量减少因风向而造成的污染,缩小防灾区域。4.2 工艺设备布置电_叮4.2.1 式:根据我国现行实际情况,生产车间的设置大致采用下列形l 以龟NaSCN为溶剂的二步法湿纺腊纶生产工艺:可按罐区、聚合,、原液纺.丝、回收单元而进行平面布置2其中罐医可以全敞开式布置;聚合车间在黄河以南地区可以采取半敞开式布置;原液、纺丝宜建联合厂房,可采用室内布置J回收单元宜室内布置。哇组件清洗、油剂调配等工艺辅助设备可布置在联合厂房相邻的附房内
43、。2以DMAc为榕剂的二步法湿纺睛纶生产工艺:可按罐区、聚合、原液、纺丝、回收单元而进行平面布置。其中罐区、回收车间可以全敞开式布置;聚合单元可视建厂地区气候严寒程度而注:黄河以北地区宜采用室内布置;原液、纺丝单元可建联合厂房;宜室内布置或部分半敞开式布置。组件清洗、油剂调配等工艺辅助设备可布置在联合厂房相邻的附房内。川、3以DMF为溶剂的二步法干纺睛纶生产工艺:v可按聚合、原液、纺丝的联合r房而进行平面布置。咱其中罐区、回收单元可以全敞开式布置;聚合单元可视建厂地区气候严寒 69 寺、与1 ,. + 4 K 程度而定,黄河以北地区宜采用室内布置;纺丝单元也宜室内布置。组件清洗、油剂调配等工艺
44、辅助设备可布置在纺丝厂房相邻的附房内。组件清洗流程中的硝酸清洗应单独设置。4.2.2、4.2.3聚合为防爆设计,与非防爆的物料调配设备可分开布置在2个不同防爆要求的区域内。以硫氧酸铀为溶剂的二步法湿法生产工艺中,氧化剂氯酸铀和还原剂焦亚硫酸铀应分别存放;二甲基乙酷胶为溶剂的二步法湿法生产工艺中氧化剂过硫酸镜、还原剂硫酸亚铁应分别存放,以防止氧化剂和还原剂相互发生反应引发危险。4.2.4 生产控制中心通常可安置在纺丝区域。4.2.5 由于腊纶的纺丝生产线较长,因此在确定车间柱网布置时应首先结合设备布置考虑伸缩缝的设置,应避免联合机组中的长设备或单机设备在伸缩缝上骑跨现象。4.2.7 以有机溶剂为溶剂的纺丝装置,其组件清洗,宜靠外墙设置,便于溶剂挥发物的排放J4.2.9 1 需要留有吊装空间的设备如聚合釜、淤浆槽等带搅拌器的设备,应便于搅拌器等设备的吊装检修。4.3 工艺管道设计4.3.2 最不利条件应为强度计算中管道组成件需要的最大厚度及最高公称压力时的参数。但设计压力不应包括非经常性压力变动值。4.3.7 按照各地区、各行业的具体情况,在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的同时,可参照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石油化工管道设计器材选用通则)SH3059。4.3.8 . AN、VA、DMA等火灾危险性属甲、乙类的物料,按照现y 70 ir.艾响_!-.飞V,;,l;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