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040X 82 a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37902009婴幼儿配方粉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for powdered formulaefor infants and young children2009-05-18发布 200912-01实施宰瞀髁紫瓣訾糌瞥星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促19前 言本标准由全国特殊膳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涂顺明、陈岩、仇凯、柴秋儿。GBT 23790-2009婴幼JLmP方粉企业良好生产规范(;BIT 23790-20091范
2、围本标准规定了婴幼儿配方粉生产企业在原材料采购,产品加工、包装及贮运等过程中,有关人员、建筑、设施、设备的设置,以及卫生、生产过程、产品品质等管理应达到的条件和要求,以确保提供安全、可靠、健康的产品。本标准适用于婴幼儿配方粉企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2693乳制品企业良好生
3、产规范GB 13432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Il 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 182041公共场所空气微生物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GB 19301鲜乳卫生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婴儿infants0月龄12月龄的人。32较大婴儿follow-up infants6月龄12月龄的人。33幼儿young children12月龄36月龄的人。34婴幼儿配方粉infant formula以牛乳(或其他可食用的动物乳类)及其加工制品、大豆及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加人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其他成分,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
4、的粉状产品。产品包括粉状婴儿配方食品以及粉状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35原材料raw materials and packaging materials for food婴幼儿配方粉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所有原料及包装材料。原料指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原始物料,包括1GBT 23790-2009主料、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水及加工助剂等;包装材料指内包装及外包装材料。36产品product包括半成品、最终半成品及成品。361半成品semi-finished product任何成品生产过程中所得的产品,此产品经随后的加工过程可制成成品。362最终半成品finally semi-finished
5、product经过完整的加工过程但未包装标示的产品。363成品end product经过完整的加工过程并已包装标示的产品。37厂房plant用于食品的加工、包装、贮存等或与之相关的全部或部分建筑或设施。38清洁作业区cleaning work area加工时清洁度要求高的作业区域,如:湿法工艺中的最终半成品裸露贮存、充填及内包装车间和干法工艺中裸露的半成品贮存、混合、充填及内包装车间等作业场所。39准清洁作业区quasi-cleaning work area清洁度要求较高、且清洁度次于清洁作业区的作业区域,如原辅料预处理车间及内包装材料处理区等作业场所。310一般作业区commonly wor
6、k area清洁度要求低于准清洁作业区的作业区域,如收乳间、原辅材料仓库、外包装车间及成品仓库等场所。311非生产作业区non-work area品管(检验)室、办公室、洗手消毒室、厕所等非直接生产作业的区域。312虫害pest会直接或间接污染食品或传染疾病的小动物或昆虫,如老鼠、蟑螂、蚊、蝇、臭虫、蚤、虱等。313清洗cleaning去除尘土、食品残渣、污垢、油污或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不良物质的处理作业。314消毒disinfecting使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化学药剂和(或)物理方法,使微生物控制在不影响食品品质和安全的较低水平的适当处理作业。315清洁剂cleaning agent直接用于清
7、洁食品设备、器具、容器和包装材料,且不得危害食品安全及卫生的物质。2GBT 23790-2009316食品接触面food contact surfaces直接或间接与食品接触的表面,包括器具及与食品接触的设备表面。间接的食品接触面是指在正常作业情形下,由其流出的液体会与食品或食品直接接触面接触的表面。317验证verification证明任何程序、生产过程、设备、物料、活动或系统确实能达到预期结果的有文件证明的一系列活动。4原材料41原材料的采购与处理411对婴幼儿配方粉生产用的原材料应严格管理和控制,应符合企业制定的相关质量管理文件中的规定及相应标准(规格)的要求。外购或自产的半成品作为原料
8、使用时,该原料的生产环境、生产过程、贮存、运输及品质控制等亦应符合相关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412生产所用物料的购人、贮存、发放、使用等应制定管理制度。各种原料应按待验、合格与不合格原料分别存放,并有明确醒目的标识或等效的自动化管理措施(如自动化仓库系统控制物料的状态)。合格备用的还应按不同批次分开存放,同一库内不得贮存相互影响风味的原料。对不合格或过期原料应加注明显的标识并及时处理,实施隔离措施。413原料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必要时进行挑选,去除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及外来杂物。凡内袋被虫、鼠咬坏的原料不得投入使用。规定有贮存期限的原料,过期不得使用。414原料的保管应避免污染及损坏,并将品质的劣
9、化降到最低程度;对有温度、湿度及特殊要求的原料应按规定条件贮存;固体、液体原料应分开贮存;挥发性物料应注意避免污染其他物料;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与原料贮存在同一场所或仓库;一般原料的贮存场所或仓库,应地面平整,便于通风换气,有防鼠、防虫设施。415原料购进后对来源、规格、包装情况进行初步检查,按验收制度的规定填写人库账、卡,入库后应向质检部门申请取样检验。外包装有破损的原料应单独存放并有标示,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416选用的原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进口原料应符合国家进出口食品的相关规定。417生产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对于特殊规定的工艺用水,应按工艺要求进一步纯化
10、处理。应对水质定期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4I8包装材料或容器,其材质应无毒无害,不受污染,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重复使用的包装物或容器,其结构应便于清洗、消毒。要加强检验,被污染的包装材料或容器不得使用。419对使用的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食品营养强化剂应进行定期检验,以确保其符合原料规定的要求。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14880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4110车间按生产需要领取原料,应根据配方正确计算、称量和投料,配方原料的计算、称量及投料须经复核,记录备查。42原材料的卫生与质量管理421 在企业的质量管理文件中应详细制定原材料的品质要求、产品规格、验收标准、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制定取样、计
11、量、检验、判定、审核、处理、领用等作业程序,并严格执行。422应按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对原料及包装材料进行检验,并签发检验结果单,合格后方可使用,进货时应要求供应商提供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属食品新资源的原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原料乳应符合GB 19301及相关的规定。423原料可能含有农药、兽药、重金属或霉菌毒素残留时,应确认其残留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后方可3GBT 23790-2009使用。424原材料人厂时应建立唯一性标识,作为可追溯信息。如根据其生产日期、供应商的编号或运货车别及时间等编制批号,以便于追溯。425对已判定拒收的原材料应予以标示(不合格或禁用),并分别存放。426对
12、判定合格并正常使用的原材料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管理。427对存放时间长,品质有可能发生变化的原材料,应定期或使用前抽样确认品质。428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原材料供应商进行评估,包括卫生、生产条件、管理等方面,以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质量稳定性。429要检查和管理原材料的存放场所,存放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场所不得使用。4210原材料禁止含电离辐射处理的成分,产品中严禁使用非食用原料。4211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负责管理,设置专库或专区存放,并使用专用登记册记录添加剂的名称、进货时间、进货量和使用量等,还应注意正确的领料方法及有效期限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4212
13、原材料贮运方式应避免太阳直射、雨淋、强烈的温度、湿度变化与撞击等;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防止污染食品。5厂区环境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6厂房及设施61设计611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生产厂、车间等)有关食品卫生要求均应按本标准和GB 14881以及相关行业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612要将选址情况及其他有关材料(总平面布置图、平面图、剖面图、立面图,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生产工艺流程等)报相关管理部门审查、备案。613厂房设计应符合相关的行业管理政策和规范。614厂房的各项建筑物应坚固耐用、易于维修、维持干净,其结构应能防止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内包装材料遭受
14、污染。62区域设置与布局621区域设置应包括生产区域和辅助区域,生产区域包括原料接受问、原料预处理车间、加工制作车间、半成品贮存及成品包装车间等。辅助区域应包括检验室、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更衣室及洗手消毒室、厕所和其他为生产服务所设置的必需场所。622为了避免交叉污染,区域设置应按生产工艺流程需要及卫生要求等,有序而整齐地布局,不同洁净区之间的人员及物料出入,应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623建筑物、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三者应衔接合理,能满足生产工艺和质量卫生要求;厂房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所,以安置设备、物料;最终半成品的贮存间应与生产要求相适应;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应杜绝交叉污染。624建筑物和设备
15、布置还应考虑生产工艺对温度、湿度和其他工艺参数的要求,防止毗邻车间、工段受到干扰。625婴幼儿配方粉分湿法生产和干法生产等两种不同的生产工艺,企业应按照生产工艺和卫生、质量要求,划分作业区洁净级别,原则上分为非生产作业区、一般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清洁作业区。清洁作业区应安装具有过滤装置的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并保持正压,达到净化车间(表1)的要求。626各作业区净化级别应满足婴幼儿配方粉加工对空气净化的需要。清洁作业区的温度、湿度、空4GBT 23790-2009气洁净度应有符合生产需要的明确控制要求。企业的质量检验部门每星期均应对清洁区的空气质量进行检测,可按GBT182041中的自然沉降法
16、测定,各生产作业区空气中的菌落总数应控制在表1规定之内:裹1作业区 每平皿菌落数(CFU皿)l清洁作业区 30l准清洁作业区 50627洁净级别不同的区域之间应有缓冲设施。应分别设置与洁净级别相适应的人员和物料通道,应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628更衣室及洗手消毒室应与加工车间相连接,或设置在员工进入加工车间人口处附近。629车间人口处应设置无法跨越的消毒池或其他保洁措施(如更换工作鞋等),以防止鞋靴对车间的污染。6210检验室应有足够空间,以安置试验台、仪器设备等,并进行感官、理化和(或)微生物等检验工作。微生物检验场所应与其他场所有效隔离。63安全设施631厂房内的电源应有接地线与漏电、断电
17、保护装置,不同电压的插座应明显标示。632高湿度作业场所的配电设备(设施)应能防水,插座和电源开关宜采用具防水功能的装置。633按照消防法规的规定,厂房内应安装火警警报系统,并配备有人员疏散指示标识。634在适当且明显的地点应设有急救器材和设备,这些器材应严格管理,防止污染食品。64屋顶641屋顶或天花板应选用不吸水、表面光滑、耐腐蚀、无毒无异味的浅色材料建造,若喷涂油漆应使用防霉、不易脱落且易于清洗的漆料,屋顶要有适当坡度,结构上要减少凝结水滴落,防止虫害和霉菌孳生,便于洗刷和消毒。842加工、包装、贮存场所的室内屋顶应易于清扫,防止灰尘积聚,避免结露、长霉或脱落等情形发生。清洁作业区、准清
18、洁作业区及其他食品暴露场所(收乳间除外)的屋顶,若为易于藏污纳垢的结构,应加设平滑易于清扫的天花板;若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其室内屋顶应平坦无缝隙,顶角(或拐角)处应有适当的弧度,屋顶要配有排水道。643蒸汽、水、电等配管不得设置于食品暴露的正上方,否则应安装防止灰尘及凝结水掉落的设施。65墙壁与门窗651生产车间墙壁应采用非吸收性、无毒、无异味、平滑、易清洗、不透水的浅色防腐材料构造。其墙角与柱角应有适当的弧度,曲率半径应在3 cm以上,以便于清洗及避免藏污纳垢。652生产车间和贮存场所的门、窗应装配严密,如有需要,应设有易于清洗的纱窗、纱网。清洁作业区内在作业中不得打开窗户。窗户不宜设窗台,若
19、有窗台则应高于地面1 m以上,台面内侧应向下倾斜一定角度,如45。653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的对外出入口,应装设能自动关闭的门(如安装自动感应器或闭门器等)或空气幕。66地面与排水661车间地面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易清洗消毒的材料铺设。清洁作业区原则上不设置地漏,如必须设置地漏,则只能采用能防虫、防鼠、防异味的专用洁净地漏。662生产中有排水或废水流至地面、须用水洗方式清洁的场所或环境经常潮湿的区域,其地面应能耐酸耐碱,可用水冲洗,并具有一定的排水坡度(如大于15)及排水系统。663排水系统应有坡度,保持通畅、便于清洗,排水应有适当的过滤或废弃物排除装置,排水出口处5GBT 237
20、90-2009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装置,排水沟的侧面和底面接合处应有一定弧度,由率半径应大于3 cm。664排水系统内及下方不得有其他管路,避免交叉污染。665室内排水的流向应由高清洁区流向一般清洁区,并有防止废水逆流的设计。废水最终应排至废水处理系统。67供水设施671应能提供工厂各部用水所需的充足水量,水压、水温、水质等应符合生产需要;工厂应有合格的水质化验报告单,生产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672贮水槽(塔、池)以及与水直接接触的供水管道、器具等应采用无毒、无异味、防腐的材料构造。管道的设计和安装应避免死角、盲管。贮罐和管道要定期清洗、消毒。673供水设施出入口应增设安全卫
21、生设施,防止有害动物及其他有害物质进入导致食品污染。674直接与食品或食品表面接触的蒸汽不应含危害健康或污染的物质。675不与食品接触的非饮用水(如冷却水、废水或污水等)的管道系统与食品加工用水的管道系统之间应以不同颜色或标识明显区分,并以完全分离的管路输送,不得有逆流或相互交接现象。676纯化水的制备、贮存和分配应能防止微生物的孳生和污染,实施定期监控。677使用自备水源,应根据当地水质特点增设水质净化设施,保证水质符合GB 5749的规定。678自备地下水源选址应与污染源保持30 m以上距离,且应设置卫生防护带,并有专人负责。68照明设施681生产场所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车间采光
22、系数不应低于标准级,质量监控检验场所工作面的混合照度不应低于540 lx(对光敏感测试区域除外),加工场所工作面不应低于220 Ix,其他场所一般不应低于110 Ix。光源应不至于改变食品的颜色。682车间照明设施应使用安全型照明设施,以不安装在生产线上有食品暴露的正上方为原则,防止灯具破裂或掉下时污染食品。683生产车间的灯具,灯罩应有安全保护装置。厂房应有应急照明设施。69通风和供风设施691加工、包装及半成品贮存等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必要时应安装空气调节设施,以防止室内温度和湿度过高、蒸汽凝结,并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清洁作业区应安装空气调节设施,通常控制室内温度在27以下,相对湿度在70以
23、下,并维持适当正压;一般生产车间应安装足够的通风设施,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的空气。空气调节、进排气时,其空气流向应由高清洁区流向低清洁区,防止食品、生产设备及内包装材料遭受污染。692排气口应安装易清洗、耐腐蚀的网罩,防止有害动物侵入;进气口应距地面2 m以上,远离污染源和排气口,并设有空气过滤设备。通风排气装置应易于拆卸清洗、维修或更换。693在有异味及气体(蒸汽及有毒有害气体)或粉尘产生而有可能污染食品之处,应有适当的排除、收集或控制装置。694工厂应有足够的供风能力,以保证干燥、输送、冷却和吹扫等工序正常用风。695关键工序和接触产品或生产原材料表面的压缩空气应采取措施滤除油、水分、灰尘、
24、微生物、昆虫和其他杂物。610更衣室、厕所等设施6101工厂应配有足够的、合适的和方便的更衣室、厕所、沐浴室等设施。为车间员工提供的厕所宜设置在车间外侧适当而方便的地点,且应设洗手消毒室,使厕所与车间相隔离,应防止厕所对车间的污染。6102更衣室、厕所等场所应明亮、洁净,厕所门窗不得直接朝向生产车间。6103更衣室应设在车间人口处,并独立隔间,男女分设,并与洗手消毒室相邻;更衣室内更衣柜和鞋柜应按不少于操作人员的数目配备;更衣室还应备有可照全身的更衣镜,供工作人员自检用。6GBT 23790-20096104厕所的地面、墙壁、便槽等应采用不透水、易清洗、不积垢且其表面可进行清洗消毒的材料构造,
25、厕所内应有冲水装置和有效排气(臭)装置;厕所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设,且应有可靠的防臭气水封。6105以上设施附近应有非手动开关的洗手设施和洗手用的清洗剂、消毒剂。6106清洁作业区的人口应设置二次更衣室,进人清洁作业区前设有手消毒设施。6107工厂应配备洗衣房与工作服烘干消毒间或等效的第三方洗衣服务,以确保进人清洁区的工作服的洁净度,检验室定期对消毒效果进行验证。611 生产区域的洗手和消毒设施61 11应在车间对外总出入口和加工场所内适当而方便的地点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及干手设备,必要地点有消毒设施。清洁作业区及准清洁作业区对外总出人口处应设置独立的洗手消毒室。61 12洗手消毒室内应有
26、足够数量的洗手及干手设备,并应设置鞋靴消毒池或同等功能的清洁鞋底设施或其他有效的保洁措施,应保持干燥的清洁作业场所应设置换鞋设施。6113在洗手设施附近应备有液体清洁消毒剂及简明易懂的洗手和消毒方法标示。6114干手设备应采用干手器或符合卫生标准的一次性干手用品。若采用干手器,应定期清洗、消毒杀菌,避免污染。6”5洗手设施的排水应安装防止逆流、有害动物侵人及臭味产生的装置,下水管线应封闭后接人排水系统,废水不得外溢。61 16洗手台应采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构造,其设计和构造不易藏污纳垢且易于清洗消毒。6117洗手水笼头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开关方式,以防止已清洗消毒过的手部再度受
27、到污染。612防虫灭鼠的控制设施6121整个工厂应有完善、有效的防虫、防鼠设施,防止虫、鼠进入厂房内。6122原材料或其他物料应先经检查确认无虫、鼠污染后才能进入仓库。6123厂房和周围的环境应保持清洁、干净以防止滋生虫、鼠。613废弃物临时存放设施6131应在远离加工车间的适当地点,设置废弃物临时存放设施。6132采用便于清洗或消毒的材料制作,结构应严密,防止昆虫侵入和废弃物污染周围环境。614污物处理设施6141工厂应按照环保排放标准要求,设置三废(废水、废气和废渣)处理系统。6142净化和排放设施不得位于生产车间主风向的上方。6143吹人干燥塔的空气应经过净化处理达到供风要求,排出的气体
28、应进行适当处理,以符合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615仓库6。151应依据原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必要时应设有冷(冻)藏库。6152原材料仓库及成品仓库应独立分开设置或有等效的自动化管理系统,同一仓库贮存性质不同物品时,应适当隔离(如分类分架存放)。6153仓库构造应能防止污染,且应以无毒、坚固的材料建成,其大小应足以使作业顺畅进行并易于维持整洁,并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人的装置(如库门口可设防鼠板或防鼠沟等有效措施)。6154仓库应设置数量足够的栈板(物品存放架),并使储藏物品距离墙壁20 cm以上、地面10 cm以上,以利空气流通及物品的搬运。在高温和潮湿的地区,仓库还
29、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和采取有效的隔热措施。6155仓库应有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温度测定器或温度自动记录仪,还应设置湿度计。7GBT 23790-20097设备和器具71材质711生产车间内接触产品及原料的设备、工器具和容器,应采用无毒、无异崃、抗腐蚀、不吸水、易清洗、易消毒的材料制成。712接触产品及原料的设备、工器具和容器材质应表面光滑、无凹坑、无裂缝、不易积垢,不得使用竹、木材质的器具和容器。72设计和安装721 所有生产车间的设备、工器具的结构,固定设备的安装位置都应有利于保证食品卫生,便于彻底清洗、消毒,并容易检查。722用于盛非食用性材料和废弃物的容器应该由不易渗漏的金属材料或
30、其他不易受到影响的材料制成,这些材料应易于清洗、使用并能够安全关闭。723直接接触生产原材料的易损设备,如玻璃温度计等,应有安全护套。724湿法工艺中清洁消毒设备和物料输送管路宜采用就地清洗(CIP)系统。725安装应符合工艺卫生要求,与屋顶(天花板)、墙壁等应有足够的距离,设备宜采用脚架固定,与地面保持一定距离。传动部分应有防水、防尘罩,以便于清洗和消毒。73生产设备731设备设置应根据工艺要求,布局合理。上、下工序衔接要紧凑,排列应有序,使生产作业顺畅进行并避免引起交叉污染,而各个设备的能力应能相互配合。732测定、控制或记录的各种仪器仪表应保持准确,并定期校正;用于食品、清洁食品接触面或
31、设备的压缩空气、惰性气体或其他气体应进行过滤净化处理,以防止造成间接污染。733就地清洗(CIP)装备系统应包括清洗液贮罐、喷洗头、清洗液输送泵及管路管件、过滤装置、过程控制装置等。清洗回液管路应安装单向止回阀。734生产设备应有明显的状态标识,并定期维修、保养和验证。设备安装、维修、保养的操作不得影响产品的质量。维修后的设备应进行验证或确认,确保各项性能满足工艺要求。不合格的设备应搬出生产区,未搬出前应有明显标识。735生产婴幼儿配方粉分湿法和干法两种不同的生产工艺,湿法生产其必备的主要生产设备有:储奶设备、净乳机(或过滤装置)、配料设备、高压均质机、杀菌设备、浓缩设备、高压泵、喷雾干燥设备
32、、空气净化系统、包装设备、清洗设备、制冷设备等;干法生产必备的主要生产设备有: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计量设备、封闭式混料混合设备、包装物杀菌设备或设施(如紫外杀菌或其他杀菌)、包装设备、空气净化系统等。74品质管理设备和仪器741婴幼儿配方粉生产企业应依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检验的应配置适当的检验仪器、设备。742产品出厂检验必备的主要仪器装置有:分析天平、干燥箱、离心机、杂质度过滤机、不溶度指数搅拌器、蛋白质测定装置、灭菌装置、生化培养箱、分光光度计、显微镜、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高温灰化炉、阪崎肠杆菌测定装置等。743工厂应有足够的检验设备供例行的质量检验和原料、半成品及成品的卫生质量检验所需。必
33、要时可委托具权威性的研究和检验机构代为检验工厂无法检测的项目。744用于生产和检验的仪器、仪表、量具、衡器等,其适用范围和精密度应符合生产和检验要求,有明显的合格标识,并定期校验。745生产、检验设备均应有使用、维修、保养记录,并由专人管理;仪器和控制器不能调整到参考标准时,应进行修理和更换。746对有特殊要求的仪器、仪表,应安放在专门的仪器室内,并有防止静电、震动、潮湿或其他外界因8素影响的设施。8卫生管理GBT 23790-200981 卫生制度的制定和执行811各厂应制定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标准,作为本企业卫生管理与考评的依据,其内容应包括本章各条的规定。812工厂卫生管理应落实到人,实
34、行岗位责任制,每天有专人检查,对未能履行卫生职责的人员,应依据卫生管理岗位责任制进行处理。813工厂应制定卫生检查计划,规定检查时间和项目,确实执行并对检查结果完整记录并存档。82(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应符合GB 12693的相关规定。83厂房设施和生产设备的卫生管理831 设施和设备的维护管理8311应建立厂房设施、设备和器具的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定期对其进行维护与保养或检修,使其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8312厂房内各种设施应随时保持清洁及良好维修,厂房屋顶、天花板及墙壁有破损时,应立即修补,地面及排水设施不得有破损或积水。8313设备档案、台账应齐全。8314设备维护保养完好,其性能与精度符
35、合生产规程要求。8315设备维修计划,维修记录齐全。832设施和设备的清洗和消毒8321 用于加工、包装、贮运等的所有设备和工器具、生产用管道应根据工艺要求定期清理或消毒;生产用管道等清洗消毒宜采用CIP方法;接触干物料的表面使用后应采用于法清扫(必要时采用湿法清洗)。8322所有食品接触面,包括器具及设备与食品接触的表面,应采用适当方法及时予以消毒。8323不宜采用金属材料的钢丝绒用于清洗设备和器具。8324在CIP清洗时,对喷嘴应进行周期性的检查,以确保洗涤剂或消毒剂喷洒均匀。所有的过滤器都要进行周期性的检查确保有效过滤。8325已清洗和消毒过的可移动设备和器具,应放置在能防止其食品接触面
36、再受污染的适当场所,并保持适用状态。8326进入干燥塔进行清洗或维护的工作人员应着特殊的工作服、穿合适的鞋套,同时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8327应采取预警措施防止洗涤剂和消毒剂污染食品。使用的洗涤剂和消毒剂应符合食品卫生法规,其残留不污染食品。8328应定期对地面、排水沟、灯具、辅助设备及生产作业区域的墙壁进行充分的清洗。8329原料接收和预处理车间、加工车间、厕所等(包括地面、水沟、墙壁等),每天开工前及下班后应及时清洗,必要时应进行消毒。83210生产结束后,根据工艺要求对使用过的设备及用具等应进行彻底的清洁或消毒。832”生产设备及用具的清洗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83212所有生
37、产车间应制定清洗(或清洁)和消毒的周期表,保证所有区域都能得以清洁,对重要区域、设备和器具应进行特殊的清洁;应保证清洁人员的数量并根据需要明确每个人的责任;所有的清洁人员应接受良好的培训,清楚污染的危害性和防止污染的重要性;应对清洗和消毒做好记录。9GBT 23790-2009833废弃物及有害物的存放和处理8331有毒有害、易燃、危险的固体、液体的废弃物,应设置专门区域用专门的容器分类存放,存放的容器应有明确的标识;盛装废弃物的容器不得与盛装产品与原料的容器混用。8332对有毒有害、易燃、危险的固体、液体的废弃物的处置,应按国家相关环保要求进行处理。8333废弃物放置场所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
38、(毒)气体溢出,应避免其污染食品和饮用水,防止虫害侵入,并及时将废弃物清除出生产场所及其他区域。8334杀虫剂或其他具有健康危险的物质应标明其毒性及使用方法,应将其锁在柜子里,由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管理;使用前应取得管理人员的同意,并填写领用记录,经双方复核确认。8335加工作业场所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834虫害控制8341应制定有效的控制虫害的计划,应定期检查厂房及其周围环境虫害存在的迹象。8342如果生产厂区发现虫害,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控制措施包括使用物理、化学或生物试剂处理,由专业人员负责管理,这些措施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8343使用杀虫剂前,在生产车间应对食品、设备及器具等采取
39、合适的保护措施,使用后可能被杀虫剂污染的设备及器具应及时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消除污染。835辅助设施卫生管理供水站、锅炉房等辅助设施的卫生管理应符合GB 12693的规定。84人员的卫生管理841卫生培训应对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工作。在职员工应定期(至少每年一次)进行个人卫生及食品加工卫生等方面的培训。842健康检查8421生产人员应有健康档案。全体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在聘用前应进行健康检查,之后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没有取得卫生监督机构颁发的体检合格证者,一律不得从事婴幼儿配方粉的生产工作。8422对直接接触婴幼儿配方粉的人员还应进
40、行粪便培养和病毒性肝炎带毒试验。凡体检确认患有:a)肝炎(病毒性肝炎和带毒者);b)活动性肺结核;c)肠伤寒和肠伤寒带茵者;d) 细菌性痢疾和痢疾带菌者;e)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疾患的人员均不得从事婴幼儿配方粉生产工作。8423进入清洁作业区的人员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体表微生物检查。843疾病通报当发现与产品接触的工作人员已经患有或怀疑携带某种疾病,此疾病很可能通过产品进行传播,导致致病微生物直接或间接地污染产品时,应将此情况上报给企业管理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品污染。844受伤有皮肤切口或伤口的工作人员不得进行食品处理或接触食品和原料,伤口经过治疗包扎并
41、可确保食品安全(如戴上防护手套)后,方可参加不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845洗手婴幼儿配方粉加工人员在上岗前应洗手消毒,操作期间要勤洗手。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洗手消】0GBT 23790-2009毒:上厕所以后;处理被污染的原料、物品之后;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846个人清洁卫生8461婴幼儿配方粉加工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应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8462工作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前,应穿戴好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靴。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出帽外,必要时应戴口罩。8463清洁作业区的员工应穿着符合该区域卫生要求的工农(或一次性工衣),并配备帽子、口罩和工作鞋。准清洁作
42、业区、一般作业区的员工应穿着符合相应区域卫生要求的工衣,并配备帽子和工作鞋。指定区域使用的工衣和工作鞋不能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地方穿着。8464与加工食品直接接触的生产工作人员不得穿生产作业区的工作服、工作鞋靴进入厕所或离开相应的生产加工场所。8465与加工食品直接接触的生产工作人员,不得涂指甲油,不得配戴手表及饰物,不得使用香水和化妆品。847个人行为食品生产过程中,不能出现任何可能导致食品污染的行为,如吃东西、吸烟、咀嚼(如口香糖、捧棒糖等)或不卫生的行为(如吐痰等)。848手套在加工作业中,操作人员戴的手套应干净、卫生,并符合相应的操作要求。849来访者与生产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生产车间。如有必
43、要参观及来访者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才能进入生产车间。8410监督管理为确保符合841849中的规定,应安排专业管理人员负责。9生产过程管理91 生产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911工厂应制定生产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由生产部门负责,同时应征得品质(质量)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或组织的认可。生产操作规程一般由如下几部分组成:生产工艺规程。内容包括:产品品名;生产工艺的操作要求;贮存注意事项;成品容器、包装材料的要求等;加工过程的主要技术条件及关键工序的质量和卫生监控点,例如,温度、压力、时间、pH值、中间产品的质量指标、微生物控制指标等。岗位操作规程,即对各生产主要工序规定具体操作要求,明确各车
44、间、工序和个人的岗位职责。内容包括:生产操作方法和要点,重点操作的复核、复查,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标准及控制,安全和劳动保护,设备维修、清洗,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等。912规程中应详细制定规范的生产操作程序、生产过程管理点控制方法与标准(至少应包括生产工艺流程、控制点或控制对象、控制项目、控制标准或控制目标、控制措施及注意事项),以及机械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913各生产车间的生产技术和管理人员,应按照生产过程中各关键工序控制项目及检查要求,进行管理和检查。92原材料处理应符合41的规定。93加工操作管理931 加工操作步骤应符合安全卫生原则,并在尽可能降低微生物的生长及食品污染
45、的控制条件下进行。控制措施包括时间、温度、水分、pH值、压力、流速等工艺条件的科学制定和执行。湿法工艺严格】1GBT 23790-2009控制原材料验收、配料、均质、杀菌、浓缩、喷雾干燥、包装等操作过程,以确保不致因机械故障、时间延滞、温度变化及其他因素使产品腐败或遭受污染;干法工艺严格控制原材料验收、拆包装的清洁、称量、杀菌、混合、包装等操作过程。932对于输送或装载食品的设备和容器的使用与维护,应避免其对加工或贮存的食品造成污染。与原料或污染物接触过的设备和容器,应彻底清洗和消毒,否则不可用于处理食品成品。所有盛放加工中食品的容器不可直接放在地面,以防溅水污染或由容器底和外壁污染所引起的间
46、接污染。933加工中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冰块,其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并在卫生条件下制成。934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筛网、捕集器、磁铁、电子金属检查器等)防止尘埃的产生和扩散,并防止金属或其他外来杂物混入产品中。935湿法工艺杀菌处理时,应严格控制杀菌温度和杀菌时间,必要时应对杀菌或灭菌装置内温度的均一性、可重复性等定期做可靠性验证,对温度、压力等检测仪器定期校验,在杀菌操作中应准确记录温度、压力及必要的关键参数。同时定期清洗该设备,防止耐热性细菌的生长与污染,使其污染降至最低程度。加工中冷却水如果与产品接触,应符合GB 5749或相关工艺用水的规定。936内包装材料应是在正常贮运、销售中
47、能适当保护产品,防止有害物质移人产品,并符合卫生标准,一般使用过的不得再用。应选购与产品接触面干净、未遭受污染的内包装材料,且在贮运中应避免其再受污染,使用前应有有效控制方法。937在生产过程中不得进行电焊、切割、打磨等工作,以免产生异味或碎屑污染。938产品配料前应检查容器和管道是否清洗干净、符合工艺所要求的标准,每一班次都应做好设备和器具清洁、消毒记录。939生产操作应衔接合理,传递快捷、方便,防止交叉污染。应将原料处理、中间产品加工、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清洁、消毒、成品包装和检验等工序分开设置。9310原辅料进人生产区,应经过物料通道进入。凡进入清洁作业区、车间的物料应除去外包装,若外包装脱
48、不掉则要擦洗干净或换成室内包装桶。9311 于法工艺生产中裸露的原料粉及半成品或湿法工艺生产中裸露的最终半成品应保持在清洁作业区内。9312调配、混合步骤严格按照操作要求进行,并准确控制时间。最终半成品干混合搅拌设备设置和操作参数变化时,应进行混合均匀度试验,并编写试验报告。9313对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等)的称量与投料应建立重复核对制度,严格操作并进行记录,对有粉尘产生的作业场所应采取局部排气等措施。9314保证充氮包装及封口等操作正确完整,应经常检查其包装良好和充填的准确性。9315终产品应加工处理至标准规定的水分含量之内;使用防水包装或其他方法,防止成品吸收水分,使水分含量符合控制标准的要求。10质量管理101质量管理制度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