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 13755-2006 AC supplied electronic ballasts for fluorescent lamp《荧光灯管用交流电子式安定器》.pdf
《CNS 13755-2006 AC supplied electronic ballasts for fluorescent lamp《荧光灯管用交流电子式安定器》.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CNS 13755-2006 AC supplied electronic ballasts for fluorescent lamp《荧光灯管用交流电子式安定器》.pdf(25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1 印月957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號 ICS 29.140.30 C447313755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858月28日 957月10日 (共25頁)螢光燈管用交流電子式安定器 AC supplied electronic ballasts for fluorescent lamp 1. 適用範圍:本標準適用於額定輸入頻率為 60 Hz、額定輸入電壓在 300 V 以下及額定二次電壓在 1,000 V 以下,而工作頻率不同於輸入頻率之螢光燈管用電子式安定器 (以下簡稱安定器 )。 2. 用語釋義 2.1 螢光燈管用電子式安定器:
2、以半導體 元件、高頻變壓器、抗流線圈、電容器等全部或部分一體成型或組合構成之裝 置。其中燈管之起動及點燈係依上述元件之作用促使燈管做適當動作,此作用 係以交流變交流之高頻變頻器來達成,此裝置稱為螢光燈管用電子式安定器。 2.2 試驗用安定器:安定器的試驗及選定試驗用燈管時所使用,其基準為 60 Hz 動作之抗流線圈型安定器 (參考附錄 1)。 2.3 試驗用燈管:測試安定器時作為負載之燈管 (參考附錄 2)。 2.4 高輸出型安定器:燈管之光輸出值與以試驗 用安定器點燈之光輸出值之比在120%以上之安定器。 2.5 額定輸入電壓:施加於安定器與含燈管之電路的輸入端子間電壓之基準值。 2.6 預
3、熱起動型:係指燈管電極在燈管實 際觸發點燈前已加熱至電子發射溫度的線路類型。 2.7 非預熱起動型:係指利用高開路電壓引起電場放射以觸發點燈的線路類型。 2.8 額定輸入頻率:施加於安定器與含燈管之電路的輸入端子間電壓之頻率 的基準值。 2.9 額定輸入電流: 在周圍溫度 (25 1)下,以試驗用燈管為負載,安定器施加額定輸入頻率之額定輸入電壓點燈,在穩定狀態時之輸入電流的基準值。 2.10 額定輸入功率:在周圍溫度 (25 1)下,以試驗用燈管為負載,安定器施加額定輸入頻率之額定輸入電壓點燈,在穩定狀態時之輸入功率的基準值。 2.11 額定二次電壓:安定器在施加額定輸入頻率之額定輸入電壓時,
4、二次側在無載下之最高電壓值。 2.12 額定管電流:安定器在施加額定輸入頻率之額定輸入電壓時,通過燈管之電流。 2.13 額定二次短路電流:安定器在施加額定輸入頻率之額定輸入電壓時,將二次側短路時通過二次側之電流值。 2.14 工作電壓:安定器在施加額定輸入頻率之額定輸入電壓時,於燈管工作期間,燈管兩端可能出現的最高電壓值,惟起動狀態不予考慮。 2.15 帶電部位: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帶電的部位或零組件,中性線應視為帶電部位。 2.16 額定光輸出比:安定器在周圍溫度 (25 1)下,以試驗用燈管為負載,並施加2 CNS 13755, C 4473 額定輸入頻率之額定輸入電壓,在穩定狀態時之光輸出
5、值與試驗用安定器於相同情況下光輸出值之比。 2.17 平均光輸出比:各燈管額定光輸出比之和除以燈管數。 2.18 光效因數:光效因數依下式計算,並以四捨五入方式採計至小數點第 3 位數。 燈管平均光輸出比 100待測安定器、燈管系統輸入功率 (W)。 3. 種類:安定器的種類如表 1 所示。 表 1 安定器種類 適用螢光管分類 依起動方式區分 依形狀區分 區分記號 依使用位置區分 依對水保護區分 依保護功能的最高表面溫度區分 直管型 FL,FLR 屋內用 一般型 130以下 預熱型 環管型 FCL 非預熱型 直管型 器具內用 防水型 超過 130但不超過 180 4. 性能 4.1 二次電壓:
6、依第 6.3.2 節進行試驗,其值須在額定二次電壓值的 90% 110%之範圍內。 4.2 起動電壓:依第 6.3.3 節進行試驗,須符合下列規定。 4.2.1 在常溫下,以額定輸入頻率之額定輸入電壓點燈,在 3 秒內燈管須能確實起動,且在同一周圍溫度下,以額定輸入 頻率之額定輸入電壓的 90%之電壓點燈,燈管須能確實起動。 4.2.2 在周圍溫度 (10 1),以額定輸入頻率之額定輸入電壓點燈,燈管須能確實起動。 4.3 陰極預熱特性 4.3.1 預熱起動型安定器的陰極預熱, 分為控制電流進行預熱及控制電壓進行預熱 2 種,且燈絲預熱的最短時間應在 0.4 秒以上。 (1) 以控制電流進行預
7、熱者,依第 6.3.4 節 (1)進行試驗,其值須符合表 2 之規定。 (2) 以控制電壓進行預熱者,依第 6.3.4 節 (2)進行試驗,其燈絲預熱電壓的有效值不得大於 10 V,且在起動點燈過程中,燈管端電壓連續任一週期有效值應低於 300 V,但標稱功率為 110 W 之燈管的端電壓有效值應在425 V 以下,因開關動作而產生之感應脈衝電壓不在此限。 3 CNS 13755, C 4473 表 2 以控制電流進行預熱之預熱起動型安定器的陰極預熱電流 燈管大小之區分 (W) 陰極預熱電流 (A) 4 0.12 0.18 6 0.15 0.23 8 0.20 0.30 10 0.27 0.3
8、9 15 0.37 0.51 16(T8) 0.20 0.32 18 0.45 0.61 20 0.45 0.61 30FCL 0.75 0.95 30FL 0.45 0.55 32(T8) 0.53 0.69 36 0.55 0.71 40 0.55 0.71 55 0.80 1.05 備考: T8 為以 CNS 5312照明燈類玻殼之形狀及其代號中之 T 型玻殼搭配 1/8 倍數之數字的螢光燈管,係規格之表示法。 4.3.2 非預熱起動型安定器依第 6.3.4 節 (3)進行試驗,須符合表 3 及下列規定。以適當型式之試驗用燈管與安定器 連接,在燈管附近不存在任何有輔助起動作用的接地金屬體
9、的情形下,應 使起動期間產生的累積輝光放電時間不超過 100 ms。 在管電流達到額定管電流值的 80%時,視為輝光放電階段結束。 表 3 進行非預熱起動型安定器試驗之模擬負載電阻特性 類別 (W) 模擬負載電阻 (每一陰極 ) 模擬負載電阻之端電壓 (V) 20 9.6 0.1 3.4 4.2 40 9.6 0.1 3.4 4.2 110 3.20 0.05 3.4 4.2 4.4 二次短路電流:依第 6.3.5 節進行試驗,其值須在標示之額定二次短路電流值的115%以下。 4.5 輸出電流及光輸出:依第 6.3.6 節進行試驗,輸出電流值須在標示之額定管電流值的 115%以下,光輸出對應於
10、試驗用安定器之比值須在 90%以上。此外,高輸4 CNS 13755, C 4473 出型安定器之光輸出,須在標示值得 90%以上。 4.6 光輸出變動率:依第 6.3.7 節進行試驗,須符合表 4 之規定。 表 4 光輸出變動率 4.7 管電流波形:依第 6.3.8 節進行試驗,須符合下列規定。 4.7.1 電源電壓之正負半週所對應管電流之電路波形應幾乎相同 (如圖 1)。 4.7.2 波高率 (電流最大值電流有效值 )應在 1.7 以下。 圖 1 燈管電路波形 圖 1(a) 電源輸入電壓波形 4.8 輸入電流諧波失真:依第 6.3.9 節進行試驗,安定器輸入電流之諧波失真不得超過表 5 規
11、定值,且電流總諧波失真不得大於 33%。 與試驗用安定器之比 (%) 種類 90%額定輸入電壓時 110%額定輸入電壓時 非預熱起動型燈管使用者 80%以上 115%以下 10W以下者 85%以上 130%以下 預熱起動型燈管使用者 超過 10W者 85%以上 115%以下 高輸出型安定器 (額定光輸出比 0.85)以上 (額定光輸出比 1.15)以下 圖 1(b) 管電調變波形5 CNS 13755, C 4473 表 5 安定器輸入電流之諧波失真 諧波次數 (n) 容許諧波最大比值 (以輸入電流基本波的百分比表示之 )% 2 2 3 30 5 10 7 7 9 5 11 N 39 3 備考
12、: 為功率因數 4.9 輸入電流及輸入功率:依第 6.3.10 節進行試驗,須在安定器標示值之 90% 110%的範圍內。但適用燈管在 10 W 以下之安定器,則須在 %80 120%的範圍內。 4.10 功率因數:依第 6.3.11 節進行試驗,須在 0.95 以上,並在安定器標示值的 98%以上。 4.11 噪音:以試驗用燈管為負載,輸入端子 間施加額定輸入頻率之額定輸入電壓時,安定器所發出之噪音,以對實用不產生妨礙的程度為原則。 4.12 耐濕:依第 6.3.12 節進行試驗,須符合下列規定。 4.12.1 不可產生明顯之銹蝕。 4.12.2 絕緣電阻在 2 M 以上。 4.12.3 能
13、耐受表 10 及表 11 所示之電壓 1 分鐘而無異狀。 4.13 溫升:依第 6.3.13 節進行試驗,不得有標示轉為模糊及填充 物流出之情況發生,且溫升須符合表 6 之規定。 此外,試驗完成後使其自然冷卻,須能正常起動點燈而無障礙發生。 表 6 溫升限制值 單位: K 正常溫升 異常溫升 測試位置 100%額定輸入電壓 110%額定輸入電壓 100%額定輸入電壓 A種絕緣 60以下 70以下 125以下 E種絕緣 75以下 85以下 140以下 線圈 B種絕緣 85以下 95以下 150以下 外殼 55以下 65以下 110以下 4.14 絕緣電阻:依第 6.3.14 節進行試驗,須在 5
14、 M 以上惟未進行溫升試驗之冷卻狀態時,絕緣電阻須在 30 M 以上。 4.15 絕緣耐電壓:依第 6.3.15 節進行試驗,須能耐受 1 分鐘而無異狀。 4.16 防水:依第 6.3.16 節進行試驗,絕緣電阻應在 2 M 以上,且絕緣耐電壓依表6 CNS 13755, C 4473 10 或表 11 所示之電壓值測定,須能耐受 1 分鐘而無異狀。 4.17 耐電源衝擊波特性:依第 6.3.17 節進行試驗, 安定器在試驗後須能正常動作。 4.18 實用性加速評估:依第 6.3.18 節進行試驗,安定器在試驗後冷卻至室溫,應能正常起動適用燈管,且連續點燈 15 分鐘以上不得產生異狀,試驗中燈
15、管亦不得損壞。 4.19 光效因數:安定器光效因數實測值不得低於經濟部能源局所公告值,並在產品標示數值之 95%以上。 5. 構造 5.1 一般構造:安定器須使用良質材料,構造堅固,並符合下列各項規定。 5.1.1 額定二次電壓超過 300 V 之安定器,其所構成之變壓器為磁漏型或限流元件組合者,須為隔離型,惟在安 定器的引出線或端子之額定二次短路電流為適用燈管之管電流的 1.8 倍以下時,則磁漏型或限流元件組合者非隔離型亦可。此外,額定二次電壓超過 300 V 者,應有文字警告標示;將燈管取下時,二次側電路設有自動啟斷功能者不在此限。 5.1.2 帶電部 (引出線及端子除外 )、線圈及電子零
16、件須裝於具耐燃性之外箱中。 5.1.3 屋內用者,外箱須為金屬製品,其厚度應在 0.5 mm 以上。器具內用者,外箱或外蓋如以標稱厚度小於 0.5 mm 之金屬或用合成樹脂製成時,自其垂直上方 20 cm 高處,以一重量 250 g、表面經聚酮胺處理成硬度 HR 100、半徑為 10 mm 之球面重錘自由落下 3 次,或以具有同等衝擊力之球面物進行試驗,應不產生能引發觸電、起火等危險之裂痕及其他異常狀況。 5.1.4 屋內用者,在一般之使用狀態下,人體須無法觸及帶電部。 5.1.5 線圈之纖維絕緣物須為浸過凡立水之電氣絕緣用線圈或同等品,惟交流 30 V 以下、直流 45 V 以下之低壓電路不
17、在此限。 5.1.6 外箱內之充填物應為耐水性之絕 緣充填物,使用中若發生裂痕時,充填物不得流出。 5.1.7 防水型者,不得有水滲入外箱內 。端子或引出線等部分須具耐水絕緣外罩或其他同等之防水保護措施。 5.1.8 不銹鋼以外之金屬零件 (鐵心除外 )須有防銹處理。 5.1.9 極性不同之帶電部相互間、帶電 部和非帶電金屬部間,及人體可能觸及之非帶電金屬部表面間的最小絕緣距離 (含沿面距離 )應符合表 7 之規定,電容器外部端子之最小絕緣距離應符合表 8 之規定。測定絕緣距離時,於安定器外部以 30 N 之力,於安定器內部則以 2 N 之力,沿最小絕緣距離方向施力。惟隔離變壓器之二次側電路
18、、整流後的電路及其他同類型電路其構造上無法達成但符合下列條件者不在此限。 (1) 極性不同之帶電部相互間短路時,連接於短路電路上之零件不得燃燒,或於某一零件燃燒但不致延燒至其他零件者,或試驗後以 DC 500 V 之絕緣電阻計測定帶電部 (對地電壓及線間電壓在交流 30 V 以下,直流 45 V 以下,或與 1 k 電阻連接而流經其間之電流在 1 mA 以下者除外 )及7 CNS 13755, C 4473 人體可能觸及之非帶電金屬部間之絕緣電阻在 0.1 M 以上者。 (2) 極性不同之帶電部相互間或帶電部與人體可能觸及之非帶電金屬部相互連接時,非帶電金屬部之對地電壓及線間電壓為交流 30
19、V 以下或直流 45 V 以下者,或帶電部與人體可能觸及之非帶電金屬部相互連接時,該非帶電金屬部對地間接以 1 k 電阻時,流經該電阻之電流在 1 mA 以下者。 表 7 金屬部最小絕緣距離 其他部位 電源線安裝部 輸出端電線安裝部 異極帶電部間 (含有開閉機構之電線安裝端子 ) 帶電部及可能接地之非帶電金屬部或人體可能觸及之非帶電金屬部表面間 線間電壓或對地電壓 (V) 由使用者連接之端子 由使用者連接之端子及可能接地之非帶電金屬部或人體可能觸及之非帶電金屬部表面間 由製造者連接之端子 由製造者連接之端子及可能接地之非帶電金屬部或人體可能觸及之非帶電金屬部表面間 由使用者連接之端子由使用者連
20、接之端子及可能接地之非帶電金屬部或人體可能觸及之非帶電金屬部表面間 由製造者連接之端子間及使用者以連接器連接之端子間由製造者連接之端子及使用者以連接器連接之端子間可能接地之非帶電金屬部或人體可能觸及之帶電非金屬部表面間 為固定部位,塵埃不易侵入,且金屬粉不易附著之位置 其他位置 為固定部位,塵埃不易侵入,且金屬粉不易附著之位置 其他位置 50以下 3 3 2 2 1.2 1.5 1.2 1.251 150 6 6 3 2.5 6 6 3 2.5 1.5 2.5 1.5 2 151 300 6 6 4 3 6 6 4 3 2 3 2 2.5301 600 10 10 6 6 4 5 4 5 60
21、1 1000 10 10 8 8 6 7 6 7 備考:電氣間隙的表面已完全密封或充滿填充劑時可不進行檢查。 表 8 電容器外部端子之最小絕緣距離 異極帶電部間 帶電部及可能接地之非帶電金屬部間 線間電壓或對地電壓 (V) 為固定部位,塵埃不易侵入且金屬粉不易附著之處 其他位置 為固定部位,塵埃不易侵入且金屬粉不易附著之處 其他位置50以下 1 1.2 1 1 51 150 1.5 2 1.5 1.5 151 300 2 2.5 2 2 301 600 3 4 3 4 601 1000 4 5 4 5 備考:電氣間隙的表面已完全密封或充滿填充劑時可不進行檢查。 8 CNS 13755, C 4
22、473 5.1.10 引出線貫穿箱體之部分須有保護裝置或適當之保護加工,惟貫穿部以非金屬製成者,且貫穿部甚為圓滑不致損及引出線者不在此限。 5.1.11 端子 (1) 接地用以外之端子螺釘須為外徑 4 mm 以上 (有押扣作用之螺釘得為 3.5 mm 以上 )之銅或銅合金製品,並可確實連接直徑 2 mm 之絕緣電線導體。惟器具內用並可確實連接表 9 規定之電線者,亦可使用下列端子。 (a) 採焊接固定且有足夠大之突緣或具有止轉功效之端子。 (b) 依端子之機械接觸方法,其構造以適當壓力足以支持電線導體,在施加額定輸入頻率之額定輸入電壓於安定器上時,以流過電線導體及端子接觸部之電流與電壓,所計算
23、出接觸電阻在 30 m 以下之端子。 (2) 接地用以外之端子,以適當之電線予以連接,其連接方向及垂直方向必須能單獨承受 20 N 拉力 (徐徐施力 )。 (3) 接地端子螺釘須為外徑 4 mm以上 (有押扣作用之螺釘得為 3.5 mm 以上 )之銅或銅合金製品。 (4) 接地端子或其附件須以不易磨滅之方式標示接地。 5.1.12 額定輸入電壓或額定二次電壓超過 150 V 時,防水型外箱之外殼表面須有適當位置安裝接地端子或接地線。惟器具內用者不在此限。 5.1.13 為促進燈管起動,設有鄰近導體之照明器具,其燈管和鄰近導體間之電流有效值須在 1 mA 以下。惟頻率在 1 kHz 200 kH
24、z 者須在圖 2 所示之電流以下,且最大值不超過 20 mA。 圖 2 輔助燈管起動之電流限制值 5.1.14 電容器、半導體元件、電阻器、變壓器、線圈在短路 (符合第 5.1.9 節之變壓器及線圈除外 )或開路時,安定器之各零件不得燃燒,惟受短路之任一零件燒毀而不波及其他零件者不在此限。 頻率 (kHz)電流(mA) 9 CNS 13755, C 4473 5.1.15 電容器之總靜電容量超過 0.5 F 者,須設有適當之放電裝置,電源電路切斷 1 分鐘內,安定器之端子電壓須降至 50 V 以下,惟在安定器之電路特性上已有此功能者,不在此限。 5.2 引出線:安定器引出線須符合下列規定。 5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本资源只提供5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10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CNS137552006ACSUPPLIEDELECTRONICBALLASTSFORFLUORESCENTLAMP 荧光灯 管用 交流 电子 安定 PDF
![提示](http://www.mydoc123.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www.mydoc123.com/p-6334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