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一种可变长度的格式,用于数据交换中表示纬度、经度和高程。其中高程的表示是可选的,有无高程项稳含在格式中。本标准既允许使用包括度、分和秒的传统六十进制,也允许使用六十进制与十进制的各种组合,包括:度和十进制小数度;度、分和十进制小数分;度、分、秒和十进制小数秒。本标准采用数字符号0至9,书写符号正大号(+)负号(-)、小数点(.)和逗号(,)。本标准不对固定长度字段格式的使用作出具体规定,尽管它们可能与本标准的数据格式一致,固定长度字段格式需要数据交换的双方预先约定。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不需要特殊的内部程序、文件组织技术、存储媒介、程序语言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