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标准规定了对要安装在轨道机车车辆上的设备进行随机振动和冲击试验的要求。由于轨道运行环境的影响,车上的设备将承受振动和冲击。为了保证设备的质量,应模拟设备使用环境条件对其进行一段时间的试验。可采用一系列方法进行模拟长寿命试验,这些方法都各有其优缺点,最常用的方法有:a) 幅值增强法:增强幅值,缩减时间;b) 时基压缩法:保留实际幅值而缩短时间;c) 幅值截取法:去除幅值较小(低于规定值)的时间段。本标准采用上述 a)所述的幅值增强法,与第2章中的引用文件一起,规定了用于轨道机车车辆上的设备进行振动试验时的默认试验步骤。但是,制造商和用户也可根据事先达成的协议采用其他一些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可不
2、按本标准进行验证。若能获得现场信息,则可采用附录A的方法获取现场信息与本标准进行比较。本标准主要用于固定式轨道系统上的机车车辆,也可用于其他场合。对于采用充气轮胎或诸如无轨电车之类的其他运输系统,由于冲击振动水平明显不同于固定式轨道系统,供货商和用户可在招标时就试验量级达成协议。建议按附录A中的指南来决定频谱和冲击时间及幅值。对于未按本标准的量级进行试验的项目,不得按本标准要求发放证书。无轨电车就是其中一例,其车体安装的设备可按本标准的1类设备进行试验。本标准适用于单方向试验。多方向试验超出了本标准的范围。本标准仅根据设备在车上的位置将试验等级分为三类。1 类车体安装A 级车体上(或下部)直接
3、安装的柜体、组件、设备和部件。B 级车体上(或下部)直接安装的箱体内部的组件、设备和部件。2 类转向架安装安装在轨道机车车辆转向架上的柜体、组件、设备和部件。3 类车轴安装安装在轨道机车车辆轮对装置上的组件、设备和部件或总成。试验费用取决于被试项目的重量、形状和复杂程度,所以在招标时供货商可提出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更为经济有效的方法。采用商定的替代方法后,供货商有责任向用户或其代表证明其替代方法符合本标准的要求。一旦采用替代方法,则不得按本标准要求发放证书。本标准用于评估安装在机车车辆主结构上的设备,不适用于对组成主结构的设备本身进行试验。在很多情况下,用户可能提出要做一些附加或特殊的试验,如:a)安装或连结在己知的可能产生固定频率振动的振源上的设备。b)对牵引电动机、受电弓、受电靴及设计用于传递力和(或)力矩的悬挂部件和机械零件等设备,可能要按它们的特殊要求进行试验以确定它们能应用于轨道机车车辆上。在这些情况下,所有需要进行的试验都应在招标时一一协定。c) 在用户指定的特殊环境下使用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