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中N-亚硝基二甲基胺等10种挥发性亚硝胺的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膏霜、散粉、唇膏、水剂和香波类化妆品中N-亚硝基二甲基胺等10种挥发性亚硝胺的测定。本标准的检出限和定量限:N-亚硝基二乙基胺、N-亚硝基二丙基胺、N-亚硝基吗啉、N-亚硝基哌啶、N-亚硝基二丁基胺、N-亚硝基二苯基胺、N-亚硝基二苄基胺的检出限为1.25 mg/kg,定量限为2.5 mg/kg;N-亚硝基吡咯烷的检出限为2.5 mg/kg,定量限为5.0 mg/kg;N-亚硝基二甲基胺、N-亚硝基二环己基胺的检出限为5.0 mg/kg,定量限为10.0 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