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23.020.30 J 74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 13/T 2378 2016 代替 DB13/T 1697-2013 焊接绝热 气瓶定期 检验与评 定 Periodic inspection and evaluation of welded 2016 - 08 - 15 发布 2016 - 10 - 01 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3/T 2378 2016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 1 3 术 语与 定义 . 1 4 检 验机 构 . 2 5 检 验安 全 . 2 6 工 业气 瓶定 期检 验 . 3 7
2、 车 用气 瓶定 期检 验 . 7 8 抽 真空 及维 修后 检测 10 9 检 验结 论及 后续 工作 10 10 信 息化 管理 工作 . 10 附录 A (资 料性 附录 ) 气瓶外 壳凹 陷尺 寸的 测量 方法 12 附录 B (资 料性 附录 ) 气瓶定 期检 验记 录( 示样 ) 14 附录 C (资 料性 附录 ) 工业焊 接绝 热气 瓶定 期检 验报告 16 附录 D (资 料性 附录 ) 车用液 化天 然气 焊接 绝热 气瓶定 期检 验报 告 20 DB13/T 2378 2016 I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GB/T 1.1-2009 标准 化工 作导 则 第1部 分:标 准
3、的 结构 和编 写 给出的 规则 起草 。 本标准 对储 存介 质为 液氧 、液氮 、液 氩、 液态 二氧 化碳、 氧化 亚氮 和液 化天 然气等 低温 液体 的 焊 接绝热 气瓶 以及 车用 液化 天然气 焊接 绝热 气瓶 的定 期检验 提出 了 指 导性 要求 ,为焊 接绝 热气 瓶以及车 用液化 天然 气焊 接绝 热气 瓶 安全 使用 提供 了可 靠的 保证。 本标准 参照GB 24159-2009 焊接 绝热 气瓶 有 关术 语表达 和 静 态蒸 发率 合格 指标。 本标准 代 替DB13/T 1697-2013 低温 绝热 气瓶 定期 检验与 评定 本标准 与DB13/T 1697-
4、2013 相比 较 ,主 要修 改之 处 如下: 更 新了 标准 号; 修 订了 检验 周期 时间 ; 将 附录 A 调 整为 气瓶 外壳凹 陷尺 寸的 测量 方法 ;将气 瓶定 期检 验记 录调 整为附 录 B ;将 气 瓶 检验与 评定 报告 调整 为两 个部分 ,分 别为 附录C 工 业焊接 绝热 气瓶 定期 检验 报告和 附录D 车 用液 化 天 然气焊 接绝 热气 瓶定 期检 验报告 ; 调 整了 气瓶 静态 蒸发 率合格 指标 ; 将 低温 绝热 气瓶 定期 检验调 整为 工业 气瓶 定期 检验和 车 用 气瓶 定期 检验 两个部 分; 将 车用 气瓶 定期 检验 分为拆 卸检 验
5、和 不拆 卸检 验两部 分; 增 加了 检验 安全 部分 ; 增 加了 车用 气瓶 固定 装置检 查; 增加 了 信息 化管 理工 作要求 ; 本标准 由 河 北省 质量 技术 监督局 提出 并归 口 。 本标准 起草 单位 : 石 家庄 安瑞科 气体 机械 有限 公司 、 北京 市特 种设 备检 测中 心 、天 津市 特种 设 备 监督检 验技 术研 究院 、 中 国工业 气体 工业 协会 、 河 北省特 种设 备学 会 、 北京 首钢氧 气厂 。 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 王红 霞 、卫 丽霞 、康 立杰 、石莹 、刘晗 、 贺小 刚 、 姜斌 、高玉 锁 、 冯向 东 、 柯进、 谷全
6、章 。 DB13/T 2378 2016 1 焊 接绝热 气瓶定期 检验与 评定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工业 焊 接绝 热气瓶 (以 下简 称工 业气 瓶)和 车用 液化 天然 气焊 接绝热 气瓶 (以 下 简 称车用 气瓶 )的 定期 检验 与评定 的基 本方 法和 技术 要求等 。 本标准 适 用 于在 正常 环境 温度 (-40 60 ) 下使 用, 盛装 介质 为液 氧、 液 氮、 液氩 、 液 态二 氧 化碳、 液化 天然 气、 氧化 亚氮等 ,设 计温 度不 低于-196 、公 称容 积为10 L500 L ,公 称工 作压力 为 0.2 MPa 3.5 MPa 可 重复 充
7、装的工 业气 瓶的 定期 检验 与评定 。 本标准 也适 用于 在正 常环 境温度 (-40 60 ) 下 使用, 储存 介质 为液 化天 然气, 作为 汽车 燃 料 箱, 设 计温 度不 低于-196 , 公 称容 积为150 L 500 L (不 包括150 L) , 公称 工作压 力为0.6 MPa 3.5 MPa 可 重复 充装 的 车 用气 瓶 的定期 检验 与评 定。 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 。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 ,仅 注日 期的版 本适 用于 本 文 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 其最 新版 本( 包括 所有
8、的 修改 单) 适用 于本 文件。 GB/T 3864 工 业氮 GB/T 8336 气 瓶专 用螺 纹 量规 GB/T 10878 气 瓶锥 螺纹 丝锥 GB 12135 气瓶 定期 检验 站技术 条件 GB/T 12137 气 瓶气 密性 试验方 法 GB/T 13005 气 瓶术 语 GB 16918 气瓶 用爆 破片 技术条 件 GB/T 18443.5 真空 绝热 深冷设 备性 能试 验方 法 第5部 分: 静态 蒸发 率测 量 NB/T 47013 承 压设 备无 损检测 JB/T 6896 空 气分 离设 备 表面清 洁度 TSG RF001 气 瓶附 件安 全 技术监 察规 程
9、 TSG ZF001 安 全阀 安全 技 术监察 规程 TSG ZF003 爆 破片 装置 安 全技术 监察 规程 TSG R0006 气 瓶安 全技 术 监察规 程 TSG R0009 车 用气 瓶安 全 技术监 察规 程 TSG Z7001 特 种设 备检 验 检测机 构核 准规 则 气瓶 安全 监察 规定 ( 中华人 民共 和国 国家 质量 监督检 验检 疫总 局令 第46 号) 3 术语与 定义 GB/T 13005 界定 的 以 及下 列术语 和定 义适 用于 本文 件。 3.1 DB13/T 2378 2016 2 焊接绝 热气 瓶 在内胆 与外 壳的 夹层 之内 包扎绝 热材 料
10、并 使其 处于 真空状 态的 用于 储存 低温 液化气 体 或 高压 液 化 气体( 临界 温度 小于 等于-50的 气体 )的 气瓶 。 本标准 正文 中的 “气 瓶” ,无特 殊说 明均 包含 工业 气瓶和 车用 气瓶 。 3.2 工业焊 接绝 热气 瓶 在内胆 与外 壳的 夹层 之内 包扎绝 热材 料并 使其 处于 真空状 态的 用于 储存 低温 液化气 体 或 高压 液 化 气体( 临界 温度 小于 等于-50的 气体 )的 立式 或卧 式气瓶 。 3.3 车用液 化天 然气 焊接 绝热 气瓶 在内胆 与外 壳的 夹层 之内 包扎绝 热材 料并 使其 处于 真空状 态的 用于 储存 液
11、化 天然气 并 且 作为 汽 车 燃料箱 的气 瓶。 3.4 静态蒸 发率 气瓶在 盛装 大于 有效 容积1/2 低温 液体 时, 静置 达到 热平衡 后, 24 小 时内 自然 蒸发损 失的 低温 液体 质量和 气瓶 有效 容积 下低 温液体 质量 的百 分比 , 换 算为标 准环 境下 (20 ,0.1 MPa ) 蒸发 率值 , 单 位 为%/d 。 4 检验机 构 承担气 瓶定 期检 验的 检验 机构, 应当 符合GB 12135 的 要求, 并按 气 瓶安 全监 察 规定 、 TSG Z7001 经国家 特种 设备 安全 监督 部门核 准。 5 检验安 全 5.1 检验场 地应 通风
12、 良好 ,且 应有防 静电 、防 明火 等措 施。 5.2 检验现 场不 应有 强电 磁干 扰和强 烈振 动和 冲击 。 5.3 检验人 员应 穿戴 防 静 电的 长衣长 裤 , 做 好安 全防 护 , 防止低 温灼 伤 , 严 禁穿 戴 能产生 静电 的化 纤 衣裤, 严禁 穿带 铁钉 鞋。 5.4 检验现 场应 配备 隔热 手套 、面罩 、灭 火器 等相 应的 防护用 具和 应急 救援 器材 。 5.5 检验液 化天 然气 的工 业气 瓶和车 用气 瓶时 ,还 应满 足以下 要求 : a) 检验场 地 20 m 半径 范围 内 不得有 明火 或能 引起 天然 气燃烧 的火 源; b) 检验
13、场 地应 通风 良好 ,防 止天然 气聚 集, 并应 设置 可燃气 体浓 度检 测器 ; c) 检验过 程中 天然 气应 通过 专门管 道排 放至 安全 场所, 宜进行 回收 ,以 保护 环境 ; d) 现场拆 卸作 业应 使用 铜扳 手、木 榔头 等防 止产 生火 花的工 具; e) 检验现 场的 线缆 连接 应采 用防爆 方式 ; f) 检验人 员在 离开 现场 的十 分钟内 严禁 吸烟 或接 近火 源,防 止身 上夹 带的 天然 气发生 燃烧 。 DB13/T 2378 2016 3 6 工业气 瓶定 期检 验 6.1 检验周 期 6.1.1 在正常 使用 情况 下, 每 3 年检验 一
14、次 。 6.1.2 在使用 过程 中若 发现 工业 气瓶存 在以 下情 况之 一的 ,应提 前进 行检 验: a) 在使用 过程 中发 现工 业气 瓶有严 重腐 蚀、 机械 损伤 或对其 安全 可靠 性有 怀疑 时; b) 工业气 瓶使 用过 程中 ,外 表面出 现“ 冒汗 ”、 “结 霜”现 象的 ;工 业气 瓶的 外壳出 现可 见 的 霜冻分 界面 现象 时( 内置 盘管式 汽化 器开 启时 造成 的结霜 现象 除外 ); c) 工业气 瓶的 安全 阀频 繁起 跳,影 响气 瓶的 使用 性能 时 ; d) 在使用 过程 中发 生事 故的 ; e) 库存或 停用 时间 超过 一个 检验周 期
15、的 气瓶 ,启 用前 应进行 检验 。 6.2 检验项 目 6.2.1 工业气 瓶的 检验 项目 包括 : 外部 检查 、 内 部检 查(对 于立式 气瓶)、 安全 附件、 其他附 件及 管 路 检查、 渗透 检测 (必 要时 )、气 密性 试验 、静 态蒸 发率测 定。 6.2.2 判定为 不合 格的 工业 气瓶 , 且经 过维 护或 者修 理有 可能满 足使 用性 能要 求的 , 应当 送到 原制 造 单位或 原制 造单 位委 托的 单位进 行维 护或 者修 理, 修理后 还需 检验 机构 进行 检验合 格后 方可 使用 。 6.3 检验准 备 6.3.1 资料审 查, 主要 为技 术档
16、案资料 审查 : a) 首次检 验时 ,审 核气 瓶出 厂文件 (产 品合 格证 、瓶 阀制造 单位 和制 造许 可证 编号 、 质量 证 明 书、监 督检 验证 书 ) 、使 用说明 书等 出厂 技术 资料 ; b) 历次定 期检 验报 告; c) 运行 及 维护 记录 ; d) 气瓶返 原制 造单 位 修 理的 竣工资 料 ; e) 气瓶使 用登 记证 。 6.3.2 记录 6.3.2.1 逐只检 查记 录气 瓶的 制造 标志和 检验 标志 。记 录内 容包括 送检 单位 、气 瓶制 造许可 证 编 号 、 制造单 位、 制造 日期 、气 瓶型号 、出 厂编 号、 充装 介质、 公称 工作
17、 压力 、公 称容积 、有 效容 积、 气 瓶 净重、 最大 允许 充装 量、 气瓶使 用登 记代 码、 上次 检验日 期及 检验 单位 。 6.3.2.2 对未取 得国 家质 检总 局颁 发的制 造许 可证 书的 单位 制造的 气瓶 、 制造 标志 模糊 不清或 项 目 不 全而又 无据 可查 的气 瓶、 以及特 种设 备安 全监 督部 门规定 不准 再用 的气 瓶, 记录后 不予 检查 ,判 定 为 不合格 ,按 报废 处理 。 6.3.2.3 下列情 况记 录后 不予 检查 , 判定 为不 合格, 应当 送到 原制造 单位 或原 制造 单位 委托的 单 位 进 行处理 : a) 工业气
18、瓶铭 牌上 介质 不具 有唯一 性的 ; b) 工业气 瓶安 装的 瓶阀 出气 口螺纹 旋向 不符 合要 求的 ( 盛装 助燃 和不 可燃 气体 为右旋 ,可 燃 气 体为左 旋 ) ; DB13/T 2378 2016 4 c) 盛装液氧、液化天然 气、氧化亚氮介质的工业 气瓶外胆上封头, 未压制 明显凸起的“O2 ” 、 “LNG ”、 “N2O ”等 介质 符号 , 也没 有在 明显 位置 粘贴标 明介 质标 签的 。 6.3.3 称重与 瓶内 介质 处理 6.3.3.1 应在保 证安 全、 卫生 和不 污染环 境的 条件 下, 采用 合适的 方法 将瓶 内气 体排 出并妥 善 处 理
19、。 对于盛 装易 燃易 爆、 助燃 介质的 气瓶 必须 进行 充氮 置换处 理; 对于 盛装 有毒 介质的 气瓶 ,在 排放 瓶 内 气体后 还必 须采 取有 效措 施进行 瓶内 解毒 处理 。 6.3.3.2 对首次 检验 的工 业气 瓶应 当逐只 称重 ,称 重结 果应 与工业 气瓶 铭牌 上的 气瓶 净重 基 本 一 致 。 6.3.3.3 对于瓶 内介 质不 明、 阀门 无法开 启以 及安 全附 件失 效的工 业气 瓶, 应与 待检 气瓶分 别 存 放 , 另行妥 善处 理。 6.3.4 表面处 理 6.3.4.1 用不损 伤瓶 体金 属的 适当 方法 , 将 瓶体 表面 及附 件 上
20、的污 垢 、 腐 蚀产 物 、 沾 染 物等有 碍表 面 检查的 杂物 以及 外表 面的 疏松涂 敷物 清除 干净 。 6.3.4.2 对于工 业气 瓶 , 应 当确 认 瓶内压 力 、 温 度与 周围 环 境一致 后 , 用 不损 伤瓶 体 金 属的 器械 卸下 气瓶安 全阀 、压 力表 、液 位计等 可拆 卸部 分, 并对 其按照 瓶号 进行 编号 ,防 止混淆 。 6.4 外部检 查与 评定 目测或 借助510 倍 放大 镜 逐只对 工业 气瓶 外 部 进行 外观检 查, 发现 以下 缺陷 应判为 不合 格: a) 工业气 瓶外 表面 、纵 向和 环向对 接接 头 、 保护 圈支 撑、分
21、 配头 和 底 座与 瓶体 以及分 配头 与 工 业气瓶 阀门 接管 角接 接头 存在裂 纹等 缺陷 ; b) 工业气 瓶外 表面 有严 重变 形的机 械损 伤等 影响 到夹 层绝热 性能 的; 外壳 凹陷 深度大 于或 等 于 12 mm ,并 且凹 陷长 度大 于 或等于 外壳 周长 的 13 %( 外壳凹 陷尺 寸的 测量 方法 见附 录 A) ; c) 工业气 瓶外 壳在 盛装 低温 液体时 达到 平衡 状态 下有 结霜、 冒汗 等异 常现 象的 ; d) 工业气 瓶保 护圈 、分 配头 有变形 、开 裂、 腐蚀 或其 他机械 损伤 而失 去作 用的 ; e) 工业气 瓶底 座有 变形
22、 ,各 组件有 损坏 ,底 座与 瓶体 连接后 有异 常倾 斜现 象的 。 6.5 内部检 查与 评定 用内窥 镜逐 只对 工业 气瓶 进行内 部检 查, 工业 气瓶 内部有 异物 时采 取适 当办 法将其 取出 ,工 业 气 瓶内部 有污 物时 用氮 气进 行吹扫 。工 业气 瓶内 部不 得有腐 蚀、 裂纹 、凹 坑、 变形等 ,内 胆存 在以 上 缺 陷的工 业气 瓶应 判废 。 6.6 安全附 件、 其他 附件 及管 路检查 6.6.1 安全附 件检 查 安全附 件应 符合TSG RF001 及相关 规定 , 应选 用有 特 种设备 安全 监察 管理 部门 颁发 制 造许 可证 的制 造
23、企业 生产 的产 品, 其型 号、规 格及 技术 参数 应明 确、清 晰。 工业气 瓶安 全附 件包 括: 安全阀 、压 力表 、爆 破 片 、液位 计。 安全 附件 应进 行定期 校验 和检 定 , 确保在 有效 期内 使用 。 6.6.1.1 安全阀 安全阀 应符 合TSG ZF001 的 要求, 检验 项目 应包 括以 下几方 面: DB13/T 2378 2016 5 a) 检查安 全阀 阀体 (或 合格 证)上 标注 的 整 定压 力 是 否与所 使用 的气 瓶的 工作 压力相 适应 ; b) 检查阀 体、 连接 螺纹 是否 完好; c) 检查 校 验有 效期 是否 过期 ; d)
24、安全阀 的设 定要 求: 气瓶 上装有 一只 安全 阀的 ,其 整定 压 力应 不大 于工 作压 力的 1.2 倍。装 有两级 安全 阀的 ,其 一级 安全阀 的整定 压 力不 大于 工作压 力的1.2 倍, 二级安全阀 的整定压 力不大 于工 作压 力 的 1.8 倍。 6.6.1.2 爆破片 爆破片 应符 合GB 16918 、TSG ZF003 的 要求 ,且 爆破 片的爆 破压 力不 大于 公称 工作压 力的2.0 倍。 检验项 目应 包括 以下 几方 面: a) 检查爆 破片 装置 上( 或合 格证) 标注 的 爆 破压 力 是 否与所 用气 瓶的 工作 压力 相适应 ; b) 检查
25、爆 破片 是否 超过 产品 说明书 规定 的使 用条 件; c) 检查连 接螺 纹及 密封 面是 否完好 ; d) 检查爆 破片 是否 有变 形、 划伤或 其他 机械 损伤 ,安 装方式 、方 向、 位置 是否 正确。 若有 变 形 或损伤 则更 换, 若安 装方 式、位 置等 不正 确应 调整 ; e) 气瓶爆 破片 应定 期更 换, 更换周 期应 符合TSG ZF003 的要 求; 如制 造厂 明确 使用期 限的 , 不 得超过 该使 用期 限。 6.6.1.3 液位计 液位计 检验 项目 应包 括以 下几方 面: a) 检查液 位计 是否 与充 装介 质相适 应; b) 检查液 位计 外
26、观 及附 件。 必要时 拆卸 液位 计, 检查 液位计 的浮 杆是 否变 形, 组件是 否齐 全 、 完好, 检查 液面 指示 环( 或表头 )是 否完 好; c) 连接螺 纹不 得有 裂纹 性缺 陷; d) 对于液 位计 出现 假液 位、 表盘模 糊不 清、 泄漏 等情 况必须 进行 校正 或更 换; e) 液位计 重新 安装 时应 更换 指示器 基座 的密 封垫 圈 ; f) 每个检 验周 期内 至少 检查 一次。 6.6.1.4 压力表 压力表 检验 项目 应包 括以 下几方 面: a) 压力表 应采 用禁 油压 力表 ,其量 程为 气瓶 工作 压力 的1.5 3 倍, 精度 不低 于
27、2.5 级; b) 目测检 查压 力表 的外 壳及 指针是 否有 损坏 ,表 盘玻 璃是否 破裂 、刻 度指 示值 是否清 晰、 指 针 是否扭 曲断 裂、 泄压 后指 针是否 归零 位、 铅封 是否 损坏, 若有 问题 ,则 更换 ; c) 检查压 力表 检定 有效 期是 否过期 。 6.6.2 其他附 件及 管路 检查 6.6.2.1 阀门检查 阀门 检 查项 目应 包括 以下 几方面 : a) 采用5 10 倍放 大镜 目测 检查阀 体和 螺纹 有无 裂纹 、变形 或其 它机 械损 伤; b) 阀体不 允许 有严 重变 形, 螺纹不 得有 裂纹 或裂 纹性 缺陷, 截止 阀和 调压 阀应
28、 保证启 闭自 如 , 不允许 泄漏 ; DB13/T 2378 2016 6 c) 检查调 压阀 是否 可正 常使 用,设 定值 是否 准确 。如 果压力 设定 不准 确, 可进 行设定 值调 试 , 节气调 压阀 比增 压调 压阀 的设定 压力 高 出 0.1 MPa , 合并式 增压 、 节气 调压 阀 只作增 压设 定 调 试; d) 截止阀 和调 压阀 出现 泄漏 等其他 异常 情况 时允 许由 原阀门 制造 单位 或其 授权 的单位 进行 阀 芯 和相应 膜片 总成 的更 换。 6.6.2.2 管路检查 采用目 测或 用5 10 倍放 大 镜检查 各管 路接 头有 无堵 塞现象 ,
29、检 查管 路接 头、 焊缝等 处有 无裂 纹 、 损伤等 缺陷 。 6.6.3 组装 组装要 求 应 包括 以下 几方 面: a) 所有从 瓶体 上拆 除的 附件 分别检 验合 格后 ,根 据盛 装介质 的特 殊要 求对 表面 作相应 的处 理 , 并按使 用说 明书 的要 求进 行组装 ; b) 接触液 态氧 或 气 态氧 及氧 化亚氮 的工 业气 瓶表 面、 管路、 接头 、阀 门、 仪表 、安全 阀等 元 件 必须严 格禁 油; 发现 有油 脂沾污 时, 应进 行脱 脂处 理 ;对 外壳 、安 全附 件、 管路、 阀门 及 各 拆装接 口均 应进 行脱 脂、 去油处 理, 检查 工作 中
30、应 确保气 瓶不 被油 脂污 染且 符合 JB/T 6896 有关规 定。 采用 白色 、清 洁、干 燥的 滤纸 擦抹 各 脱 脂表面 ,纸 上应 无脱 脂和 污物, 确保 合 格 后方可 组装 ; c) 附件组 装前 应进 行必 要的 除油、 除锈 、清 洗、 干燥 等处理 并更 换垫 圈等 易损 件。 6.7 渗透检 测 6.7.1 工业气 瓶存 在以 下情 况之 一时, 应进 行渗 透检 测: a) 外表面 如发 现有 裂纹 、咬 边、弧 坑及 其它 怀疑 的部 位,应 进行 渗透 检测 ; b) 对焊接 接头 缺陷 的类 型和 严重性 有疑 问时 ,应 进行 渗透检 测 ; c) 焊缝
31、、 管路 接头 等处 有裂 痕、损 伤 等 缺陷 ,必 要时 可进行 渗透 检测 。 6.7.2 渗透检 测 按NB/T 47013.5 的规定 进行 ,合 格级 别 为I 级。 6.7.3 渗透检 测不 合格 的气 瓶应 返原制 造单 位维 修或 判废 。 6.7.4 渗透检 测可 委托 有资 质的 单位进 行。 6.8 气密性 试验 6.8.1 经组装 检查 合格 的气 瓶应 逐只进 行气 密性 试验 。 6.8.2 试验介 质应 采用 符 合 GB/T 3864 规定 的氮 气, 对 于盛 装清洁 度要 求更 高的 气瓶 , 可按 用户 提出 要求, 选用 试验 用介 质进 行气密 性试
32、 验。 6.8.3 试验方 法和 安全 措施 应符 合 GB/T 12137 的规 定。 6.8.4 试验压 力为 气瓶 工作 压力 ,保 压 1 min , 用不 含油 脂 的检漏 液检 查安 全附 件、 管路、 阀门 及密 封面, 无泄 漏为 合格 。 6.8.5 因附件 组装 不当 而产 生泄 漏现象 ,应 重新 组装 后再 对工业 气瓶 进行 气密 性试 验。 DB13/T 2378 2016 7 6.9 静态蒸 发率 测试 静态蒸 发率 检测 方法 应采 用气体 质量 流量 计法 或称 重法, 并应 符合GB/T 18443.5 的 要求 ,试 验介 质为液 氮, 静态 蒸发 率值
33、应符合 表1 的规 定。 表1 公称容积V (L ) 10 25 50 100 150 175 200 300 450 500 静态蒸发率 (%/d) 10.9 8.4 6.0 5.6 5.0 4.2 4.0 3.8 3.6 3.4 注:中间值用插值法计算 。 7 车用气 瓶定期 检验 7.1 检验周 期 7.1.1 车用气 瓶一 般采 取不 拆卸 检验方 式, 车用 气瓶 的定 期检验 周期 不超 过 3 年, 每9 年 应将 车用 气 瓶拆卸 后进 行检 验。 7.1.2 车用气 瓶存 在以 下情 况的 应送检: a) 在使用 过程 中发 现车 用气 瓶有严 重腐 蚀、 机械 损伤 或对其
34、 安全 可靠 性有 怀疑 时; b) 车用气 瓶的 安全 阀频 繁起 跳,影 响气 瓶的 使用 性能 时 ; c) 库存或 停用 时间 超过 一个 检验周 期的 车用 气瓶 ,启 用前应 进行 检验 ; d) 汽车发 生事 故对 车用 气瓶 造成影 响的 。 7.2 检验项 目 7.2.1 车用气 瓶采 取不 拆卸 检验 方式时 的检 验项 目包 括外 部检查 、安 全附 件、 其他 附件及 管路 检 查 、 渗透检 测( 必要 时)、 固定 装置检 查、 静态 蒸发 率检 测和气 密试 验。 7.2.2 下列情 况记 录后 不予 检查 , 判定 为不 合格, 应当 送到 原制造 单位 或原
35、制造 单位 委托的 单位 进 行 处理: a) 铭牌的 固定 方式 不是 以焊 接方式 固定 在车 用气 瓶不 可拆卸 的附 件上 的; b) 无保护 圈的 车用 气瓶 ; c) 车用 气 瓶外 胆上 封头 ,未 压制明 显凸 起的 “LNG ” 介质符 号, 也没 有在 明显 位置粘 贴标 明 介 质标签 的。 7.3 检验准 备 7.3.1 技术档 案资 料审 查内 容 见6.3.1 ,记 录内 容见6.3.2.1,对 于车 用气 瓶还 应记 录车用 气瓶 所在 车辆的 车牌 号。 7.3.2 检验前 应用 不损 伤瓶 体金 属的适 当方 法清 除车 用气 瓶外表 面的 污垢 、 沾染 物
36、等 有碍表 面检 查 的 杂物。 7.3.3 采取不 拆卸 检验 方式 时, 车用气 瓶应 充装 至最 大允 许充装 量的 液化 天然 气。 DB13/T 2378 2016 8 7.3.4 采取拆 卸检 验方 式检 验时 , 应 采取 安全 的方 法将 瓶 内介质 排净 , 确认 瓶内 压 力、 温度 与周 围环 境一致 后, 卸下 安全 阀、 压力表 等可 拆卸 的附 件, 拆卸过 程中 不能 损伤 瓶体 金属。 7.4 不拆卸 检验 7.4.1 外部检 查与 评定 目测或 借助510 倍 放大 镜 逐只对 车用 气瓶 外表 面进 行外观 检查 ,发 现以 下缺 陷应判 为不 合格 : a
37、) 车用气 瓶外 表面 、纵 向和 环向对 接接 头、 保护 圈支 撑、分 配头 与瓶 体角 接接 头以及 分配 头 与 车用气 瓶阀 门接 管角 接头 存在裂 纹等 缺陷 的车 用气 瓶 ,对 缺陷 类型 和严 重性 有疑问 时, 渗 透 检测应 按6.7 条 进行 ; b) 车用气 瓶外 壳有 严重 变形 的机械 损伤 等可 能影 响夹 层绝热 性能 的; 外壳 凹陷 深度大 于或 等 于 12 mm ,并 且凹 陷长 度大 于 或等于 外壳 周长 的 13 % 时 (外壳 凹陷 尺寸 的测 量方 法见附 录 A ) ; c) 车用气 瓶外 壳有 结霜 、冒 汗等异 常现 象的 。 7.4
38、.2 安全附 件、 其他 附件 及管 路检查 7.4.2.1 安全附 件检查 安全附件 应符合TSG RF0001 、 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 的相关要求 ,应选用有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管理 部门颁 发制 造许 可证 的制 造企业 生产 的产 品, 其型 号、规 格及 技术 参数 应明 确、清 晰。 车用气 瓶安 全附 件包 括: 安 全阀和 压力 表。 安 全附 件应 进行定 期校 验和 检定, 确保 在有效 期内 使用 。 车用气 瓶安 装两 只安 全阀 , 一级 安全 阀的 整定 压力 不大于 工作 压力 的1.2 倍, 二级安 全阀 的整 定压 力 不 大于工 作压 力的1.8 倍, 安 全
39、阀和 压力 表检 验分 别按6.6.1.1 和6.6.1.4 条 进行 。 7.4.2.2 其他附 件及 管路 检查 7.4.2.2.1 阀门检 查 阀门 检 查项 目应 包括 以下 几方面 : a) 采用5 10 倍放 大镜 目测 检查阀 体和 螺纹 有无 裂纹 、变形 或其 它机 械损 伤 ; b) 阀体不 允许 有严 重变 形, 螺纹不 得有 裂纹 或裂 纹性 缺陷; c) 截止阀 和调 压阀 应保 证启 闭自如 ,不 允 许 泄漏 ;截 止阀和 调压 阀出 现泄 漏等 其他异 常情 况 时 允许由 原阀 门制 造单 位或 其授权 的单 位进 行阀 芯和 相应膜 片总 成 的 更换 。
40、7.4.2.2.2 管路检 查 采用目 测或510 倍 放大 镜 目测检 查管 路接 头、 焊缝 等处有 无裂 纹、 损伤、 等缺 陷 , 必 要时 应按6.7 条进行 渗透 检测 。 7.4.3 固定装 置检 查 固定装 置检 查 项 目应 包括 以下几 方面 : a) 检查车 用气 瓶鞍 座或 托架 焊缝有 无开 裂、 变形 、损 伤等现 象; b) 检查车 用气 瓶绑 带固 定螺 栓有无 松动 ; c) 检查车 用气 瓶鞍 座或 托架 固定螺 栓有 无松 动; d) 检查车 用气 瓶鞍 座橡 胶垫 片有无 脱落 。 7.4.4 静态蒸 发率 检测 DB13/T 2378 2016 9 7
41、.4.4.1 车用气 瓶应 当逐 只进 行静 态蒸发 率检 测。 7.4.4.2 静态蒸 发率 检测 方法 应采 用气体 质量 流量 计法 ,并 应符 合 GB/T 18443.5 的 要 求,试 验介 质 为液化 天然 气, 静态 蒸发 率值应 符合 表 2 的规 定。 表2 公称容积V (L ) 151 175 200 300 450 500 静态蒸发率(LNG) (%/d ) 3.6 3.0 2.8 2.7 2.6 2.5 注:中间值用插值法计算 。 7.4.5 气密性 试验 7.4.5.1 不拆卸 检验 合格 的车 用气 瓶应逐 只进 行气 密性 试验 。 7.4.5.2 试验介 质用
42、 瓶内 介质 。 7.4.5.3 试验方 法和 安全 措施 应符 合 GB/T 12137 的规 定。 7.4.5.4 试验压 力为 气瓶 工作 压力 ,保 压 1 min , 用不 含油 脂 的检 漏 液检 查安 全附 件、 管路、 阀门 及 密封面 ,无 泄漏 为合 格。 7.4.5.5 因附件 组装 不当 而产 生泄 漏现象 ,应 重新 组装 后再 对车用 气瓶 进行 气密 试验 。 7.5 拆卸后 检验 车用气 瓶拆 卸后 检验 时除 需按照 不拆 卸检 验的 要求 进行各 项检 验, 拆卸 后的 检验项 目中 静态 蒸 发 率检测 和气 密试 验改 用液 氮介质 。 7.5.1 静态
43、蒸 发率 检测 静态蒸 发率 检测 方法 应采 用气体 质量 流量 计法 或称 重法, 并应 符合GB/T 18443.5 的 要求 ,试 验介 质为液 氮。 静态 蒸发 率值 应符合 表3 的规 定 。 表3 公称容积V (L ) 151 175 200 300 450 500 静态蒸发率(LN2 ) (%/d ) 5.8 4.8 4.6 4.4 4.2 4.0 注:中间值用插值法计算 。 7.5.2 气密性 试验 7.5.2.1 经组装 检查 合格 的车 用气 瓶应逐 只进 行气 密性 试验 。 7.5.2.2 试验介 质应 采用 符 合 GB 3864 的 氮气 。 7.5.2.3 试验
44、方 法和 安全 措施 应符 合 GB/T 12137 的规 定。 7.5.2.4 试验压 力为 气瓶 公称 工作 压力, 保 压 1 min , 用不 含 油脂的 检漏 液检 查安 全附 件、管 路、 阀 门及密 封面 ,无 泄漏 为合 格。 DB13/T 2378 2016 10 7.5.2.5 因附件 组装 不当 而产 生泄 漏现象 ,应 重新 组装 后再 对车用 气瓶 进行 气密 试验 。 8 抽真空 及维 修后 检测 8.1 气瓶返 回原 制造 单位 或其 授权的 单位 重新 抽真 空及 维修后 ,检 验机 构还 需进 行静态 蒸发 率检测, 检测方 法应 采用 气体 质量 流量计 法
45、或 称重 法 , 并 应 符合 GB/T 18443.5 的要 求 , 试 验介 质为 液氮 , 工 业 气瓶的 静态 蒸发 率值 应符 合表 4 的规 定, 车用 气瓶 的静态 蒸发 率值 应符 合 表5 的规 定。 表4 公称容积V (L ) 10 25 50 100 150 175 200 300 450 500 静态蒸发率 (%/d ) 6.5 5.0 3.6 3.4 3.0 2.5 2.4 2.3 2.2 2.0 注: 中间值用插值法计算 。 表5 公称容积V (L ) 151 175 200 300 450 500 静态蒸发率(LN2 ) (%/d ) 3.9 3.3 3.1 3.
46、0 2.8 2.8 注: 中间值用插值法计算 。 9 检验结 论及 后续 工作 9.1 检验人 员应 当分 别给 出气 瓶各项 检验 结果 ,并 认真 如实填 写气 瓶定 期检 验记 录(见 附 录 B)。 9.2 一项或 多项 检验 结果 存在 影响安 全使 用的 缺陷 (情 况), 综合 检验 结论 为不 符合要 求。 9.3 各项检 验结 果不 存在 影响 安全使 用的 缺陷 (情 况) , 或者有 不符 合项 经过 修理 后, 确 认影 响 安 全 使用的 缺陷 (情 况) 已经 消除, 综合 检验 结论 为符 合要求 。 9.4 检验人 员综 合各 项检 验结 果, 给出 综合 检验
47、 结论 , 并 出具气 瓶定 期检 验报 告 (见 附录 C 和附 录 D), 综合检 验结 论为 符合 要求 的 ,同 时给 出下 次定 期检 验日期 。 9.5 检验符 合要 求的 气瓶 应 按TSG R0006 气瓶 安全 技术 监察规 程 附 件 B 的 规定 打上或 压印 检验 标 志、喷 涂检 验色 标, 拆卸 检验的 气瓶 应充 氮0.01 MPa 0.05 MPa 正 压封 存。 9.6 经检验 判定 报废 的气 瓶, 应在气 瓶醒 目位 置打 上“ 报废” 字样 , 按 TSG R0006 气瓶 安全 技 术 监 察规程 的 要求 做报 废处 理,消 除报 废气 瓶使 用功
48、能的处 理由 当地 质监 部门 指定单 位负 责, 消除 使 用 功能处 理应 当采 用压 扁或 者将瓶 体解 体等 不可 修复 的方式 。 10 信息化 管理 工作 DB13/T 2378 2016 11 10.1 气瓶检 验过 程中 应加 强气 瓶信息 化管 理工 作, 检验 过程中 应确 认 气 瓶信 息化 标签是 否完 好 , 相 关信息 是否 齐全 ,及 时更 新信息 化标 签的 检验 信息 。 10.2 使用质 量流 量计 法进 行静 态蒸发 率检 测的 ,宜 配置 计算机 对静 态蒸 发量 测试 时的瞬 时、 累 积 流 量等有 关信 息的 进行 持续 记录。 DB13/T 23
49、782016 12 附 录 A (资料 性附 录) 气瓶外 壳凹 陷尺 寸的 测量 方法 A.1 凹陷深 度的 测量 方法 量具为 游标 卡尺 、 直 尺。 直尺应 沿气 瓶轴 向放 置, 直尺长 度应 大于 凹陷 轴向 长度的 三倍 , 如 图A.1 所示。 A.2 凹陷长 度的 测量 方法 量具为 游标 卡尺 。 游标 卡 尺沿气 瓶轴 向放 置 , 测 量 凹陷沿 气瓶 轴向 的最 大长 度, 如图A.2.a)所 示; 游标卡 尺沿 气瓶 周向 放置 ,测量 凹陷 沿气 瓶外 壳周 向的 最 大长 度, 如图A.2.b) 所示 。取 两者 的最 大值 作为凹 陷的 长度 。 DB13/T 2378 2016 13 DB13/T 23782016 14 附 录 B (资料 性附 录) 气瓶定 期检 验记 录( 示样 ) B.1 气瓶定 期检 验记 录示 样见 表B.1 。 表B.1 气瓶定 期检 验记 录 表 送检单位 气瓶型号 制造单位 制造日期 车用气瓶初始装车日期 气瓶所在车辆的车牌号 出厂编号 气瓶使 用登 记代 码 制造许可证编号 气瓶净重 Kg 内胆试验压力 MPa 有效容积 L 充装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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