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29.240 Q/GDW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企业标 准 Q/GDW 13027.12018 代替 Q/ GDW 13027.1-2014 220kV 电压互感器采购标准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规范 Purchasing standards of 220kV voltage transformers Part 1: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2019 - 06 - 28 发布 2019 - 06 - 28 实施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发布 Q/GDW 13027.12018 I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1 4 总则 2 5 性能要求 5 6 试验 7 7 技术服务、工厂检验和监造 9 8 一次、二次及土建接口要求 . 12 编制说明 14 Q/GDW 13027.12018 II 前 言 为规范 220kV电压互感器 的采购 ,制定本部分。 220kV电压互感器采购标准分为 4个部分: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 220kV SF6气体绝缘电磁式电压互感器专用技术规范; 第 3 部分: 220kV 油浸电磁式电压互感器专用技术规范; 第 4 部分: 220kV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专用技术规范。 本部分为 220kV电压互感器采购标准的第 1部分。 本部分代替 Q/GDW 1
3、3027.1-2014, 主要技术性差异如下: 修改 了“ 2 规范性 引用文件 ”部分 标准; 修改了“ 5 性能要求 ”, 增加 对电压互感器油面(油位)指示装置、膨胀器、端子及紧固件等组部件和材料的要求,增加运输 要求 ; 修改了“ 6 试验”, 调整 型式试验及例行试验 项目, 增加 特殊 试验 和抽检 试验 ; 修改 了 “ 8 一次、二次及土建接口要求 ”。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部提出并解释。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 国网 山东省 电力公司 、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有限公司 、国网 天津市 电力公司 。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慧颖、吴 士普、陈
4、晓明、朱庆东、魏玉荣、田成凤、马士超、刘东林、苏健、许光科、谭同彪、王玲、顿超、马小光、关凌越、李苏雅、郗晓光。 本部分 2014年 9月首次发布, 2018年 12月第一次 修订。 本部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科技部。 Q/GDW 13027.12018 1 220kV 电压互感器采购标准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 220kV电压互感器招标的总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及工厂检验和监造的一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 220kV电压互感器招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 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
5、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536 电工流体 变压器和开关用的未使用过的矿物绝缘油 GB 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T 311.1 绝缘配合 第 1部分 :定义、原则和规则 GB/T 7595 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 GB/T 8905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测导则 GB/T 11023 高压开关设备六氟化硫气体密封试验方法 GB/T 11604 高压电气设备无线电干扰测试 方法 GB/T 13540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抗震要求 GB/T 16927.1 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 1
6、部分:一般定义及试验要求 GB/T 16927.2 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 2部分:测量系统 GB/T 19749.1 耦合电容器和电容分压器 第 1部分 :总则 GB/T 20840.1 互感器 第 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B/T 20840.3 互感器 第 3部分 : 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的补充技术要求 GB/T 20840.5 互感器 第 5部分: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补充技术要求 GB/T 22071.2 互感器试验导则 第 2部分:电磁式电压互感器 GB/T 26218.1 污秽条件下使用的高压绝缘子的选择和尺寸确定 第 1部分:定义、信息和一般原则 DL/T 5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
7、L/T 722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 DL/T 726 电力用电磁式电压互感器使用技术规范 DL/T 866 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选择及计算规程 Q/GDW 13001-2014 高海拔外绝缘配置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Q/GDW 13027.12018 2 3.1 招标人 bidder 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 3.2 投标人 tenderer 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3 卖方 seller 提供本部分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 3.4 买方 buyer 购买本部分货物和技术服务
8、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4 总则 4.1 一般规定 4.1.1 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4.1.2 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包括本标准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投标人提供的互感器本体及其附件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部分要求的 类似定型产品,但应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4.1.3 本部分提出了对互感器本体及其附件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有关互感器的包装、标志、运输和保管的要求见商
9、务部分的规定。 4.1.4 本部分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部分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和本部分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部分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 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4.1.5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部分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部分的要求。 4.1.6 本部分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部分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4.1.7 本部分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
10、为准。 4.1.8 本部分各条款如与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4.2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有关合格的资质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4.2.1 拥有的由权威机构颁发的 ISO 9000 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2.2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4.2.3 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Q/GDW 13027.12018 3 4.2.4 同型设备 5 年内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根据 DL/T 726 要求)。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人也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供
11、方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人的进厂验收证明。 4.3 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 4.3.1 本部分包括互感器本体及其附件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供货和现场技术服务。 4.3.2 技术协议签订后,卖方应在 2 周内向买方提出一份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表。 4.3.3 如生产进 度有延误,卖方应及时将延误的原因、产生的影响及准备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买方加以解释,并尽可能保证交货的进度。否则应及时向买方通报,以便买方能采取必要的措施。 4.4 对设计图纸、说明书和试验报告的要求 4.4.1 图纸及图纸的认可和交付 4.4.1.1 所有需经买方确认的图纸和说明文件,均应由卖方在技
12、术协议签订后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买方进行审定认可。这些图纸资料包括互感器外形图、运输尺寸和运输质量、安装尺寸等。买方审定时有权提出修改意见。需经确认的图纸资料应由卖方提交给专用部分所指定的单位。买方在收到需认可图纸后,将一套确认的或 签有买方校定标记的图纸(买方负责人签字)返还给卖方。买方有权对供货设备的卖方图纸提出修改意见。凡买方认为需要修改且经卖方认可的,不得对买方增加费用。在未经买方对图纸作最后认可前,任何采购或加工的材料损失应由卖方单独承担。 4.4.1.2 卖方在收到买方确认图纸(包括认可方修正意见)后,经修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接收图纸的有关单位提供最终版的正式图纸和一套供复制用的底图
13、及正式的 CAD 文件电子版,正式图纸应加盖工厂公章或签字。互感器应按照经确认的最终图纸进行制造。 4.4.1.3 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 致。买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卖方关于其图纸的完整性和正确性的责任。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卖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卖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买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4.4.1.4 图纸的格式:所有图纸均应有标题栏、全部符号和部件标志“ *”,文字均用中文书写,并使用 SI 国际单位制。卖方应免费提供给买方全部最终版的图纸、资料及说明书。其中,图纸应包括总装配图及安装时设备位置的精确布置图,并且应保证买方可按最终版的图纸资
14、料对所供设备进行维护,并在运行中便于进行更换零部件等工作。 4.4.1.5 互感器所需图纸如下: a) 总装图:应标明全部所需要的附件数量、目录号、额定值和型号等技术数据,详细标明运输尺寸和质量,装配总质量和油量;应表示出互感器在运输准备就绪后的互感器重心; 图纸应标明所有部件和附件的尺寸位置,各阀门法兰尺寸及位置; 图纸应标明互感器底座和基础螺栓尺寸; b) 套管及其接线端子图:应包括套管型号、套管内结构解剖详图、接线端子详图、固定法兰及伞型详图,套管顶部安全承力、顶部破坏作用力及爬电距离和干弧距离均应给出; c) 铭牌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d) 互感器安装、运行、维修和有关设施设计所需
15、 的其他图纸和资料。 4.4.2 产品说明书 4.4.2.1 安装使用说明书。 4.4.2.2 产品说明书还应包括下列各项: a) 关于结构、连接及铁芯、绕组型式等的概述和简图; b) 互感器有关部件及附件的图纸和安装维护说明; c) 互感器励磁特性曲线 (标注拐点电压和拐点电流) ; Q/GDW 13027.12018 4 d) 提供互感器耐地震能力的计算书或本厂做过的同类产品试验报告; e) 互感器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的清单、组部件说明书和手册等; f) 特殊需要的说明。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资料和图纸见表 1。 表 1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资料和图纸 内 容 内 容 1. 买卖双方协商确定的 图纸
16、、资料和说明 2.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3. 产品说明书 1)包装、运输、安装使用说明书 2)技术条件 3)备件说明书 4)装箱单 5)高海拔修正说明(如果需要) 4. 主要设计数据 5. 设计、制造所依据的主要标准 6. 备品备件图纸、清单 7. 互感器所用主要材料、部件、配件清单 8. 互感器主要图表 1)总装图 2)基础安装尺寸图 3)电气原理图 4)吊装图 5)铭牌图 6)运输运装示意图,包括运输尺寸等 7)二次端子箱端子接线图 8)主要部件(瓷套 、膨胀器及工具)等结构装配图 9. 对于其他未列入合同技术清单但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及图纸和技术数据等 4.4.2 试验报告 4.4
17、.3.1 应提供有效的( 5 年内)型式试验报告(包括主要部件)、例行试验报告、特殊试验报告及其他要求的试验报告(如耐地震能力、抗运输颠簸试验等)。 4.4.3.2 主要部件(包括空心绝缘子、油浸式互感器用金属膨胀器、 SF6 气体密度继电器、压力释放器等)出厂检验报告。 4.4.3.3 主要材料,如铝铂、膜、纸、绝缘油等的检验报告。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试验、测试报告见表 2。 表 2 卖方向买方 提供的试验、测试报告 内 容 内 容 1. 有效的( 5 年内)型式试验报告 2. 例行试验报告 3. 特殊试验报告 4. 其他要求的试验报告(如耐地震能力、抗运输颠簸试验等) 5. 主要部件的出厂检
18、验报告 6. 主要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 4.5 标准 4.5.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卖方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4.5.2 所有螺栓、双头螺栓、螺纹、管螺纹、螺栓头和螺帽均应遵照 ISO 及 SI 公制标准。 4.5.3 当标准、规范之间存在差异时,应按要求高的标准执行。 4.6 投标时 应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4.6.1 投标人应按专用部分列举的项目逐项提供技术数据,所提供的技术数据应为保证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其中与招标人所要求的技术数据有差异时都应写入偏差表中。 4.6.2 产品性能参数、特点和其他需要提供的
19、信息。 4.7 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Q/GDW 13027.12018 5 4.7.1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将由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在卖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4.7.2 合同设备试运行和验收,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规程、规范进行。 4.7.3 完成合同设备安装后,买方和卖方应检查和确认安装工作,并签署安装工作完成证明书,共两份,双方 各执一份。 4.7.4 验收时间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完成后并稳定运行 72h。在此期间,所有的合同设备都应达到各项运行性能指标要求。买卖双方可签署合同设备的验收证明书。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7.5 如果在安
20、装、调试、试运行及质保期内,设备发生异常,买卖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按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4.8 应满足的标准 装置至少应满足 GB 2536、 GB 50150、 GB/T 311.1、 GB/T 7595、 GB/T 8905、 GB/T 11023、 GB/T 11604、GB/T 13540、 GB/T 16927.1、 GB/T 16927.2、 GB/T 19749.1、 GB/T 20840.1、 GB/T 20840.5、 GB/T 22071.2、GB/T 26218.1、 DL/T 596、 DL/T 722、 DL/T 726、 DL/T 866中所列标准的最新
21、版本的要求,但不限于上述所列标准。 4.9 应满足的文件 该类设备技术标准应满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标准化成果中相关条款要求。下列文件中相应的条款规定均适用于本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包括: a)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2018 修订版); b)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备 35 750kV 变电站分册( 2018 年版); c)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 5 性能要求 5.1 外观工艺要求 5.1.1 外观清洁、美观。 5.1.2 所有部件齐全、完整、无变形。 5.1.3 金属部件无锈蚀,漆面无脱落。 5.1.4 铭牌及端子标志
22、字迹清晰。 5.1.5 油位计或气压表、密度继电器指示正确。 5.1.6 紧固件安装牢固,密封件密封良好。 5.2 结构要求 5.2.1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电磁单元输入端对地不得安装用于限制铁磁谐振的氧化锌避雷器。 5.2.2 对叠装式结构的电容式电压互感器,在买方要求时,应有便于现场进行中压电容试验的装置。 5.2.3 互感器的结构应便 于现场安装。 5.2.4 互感器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不应有渗漏现象。 5.2.5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电磁单元应装有油面(油位)观察孔,安装位置应便于运行人员观察。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电磁单元油箱排气孔应高出油箱上平面 10mm 以上,且密封可靠。 Q/GDW 1
23、3027.12018 6 5.2.6 油浸电磁式电压互感器应装有油位指示装置,气体互感器应装有压力指示装置,其安装位置应方便于运行人员观察。油浸式互感器的膨胀器外罩应标注清晰耐久的最高( MAX)、最低( MIN)油位线及 20的标准油位线,油位观察窗应选用具有耐老化、高透明度材料。油位指示器应采用荧光材料。 5.2.7 油浸绝缘电磁式电压互感 器的下部一般应设置放油或密封取油样用的阀门,以便于取油或放油,放油阀的位置应能放出互感器最低处的油。 5.2.8 对于 SF6气体绝缘电磁式电压互感器应保证二次绕组绝缘支撑件的机械强度和绝缘水平,同时应防止内部电容屏连接筒的相互磨损和固定金属筒的螺钉松
24、动。 5.2.9 对于 SF6绝缘电磁式电压气体绝缘互感器应设置便于取气样的接口,同时应有一套气体状态监测装置(气体密度继电器),户外安装应加装防雨罩。 SF6密度继电器与互感器设备本体之间的连接方式应满足不拆卸校验密度继电器的要求。 5.2.10 金属件外露表面应根据买方要求着相应颜色,产品铭牌及端子 应符合图样要求。 5.2.11 接地螺栓直径不得小于 8mm,接地处金属表面平整,连接孔的接地板面积足够,并在接地处旁标有明显的接地符号。 5.2.12 二次出线端子螺杆直径不得小于 6mm,应用铜或铜合金制成,二次出线端子板防湿性能良好。同时,二次出线端子应有防转动措施。 5.2.13 卖方
25、应提供二次绕组和一次绕组出线端子用的全部紧固件。 5.2.14 所有端子及紧固件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保护良好的导电接触。 5.2.15 油浸式互感器制造商应根据设备运行环境最高和最低温度核算膨胀器的容量,并应留有一定裕度。 5.2.16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应选用速饱和电抗器型阻尼器,并应在出厂时进行铁磁谐振 试验。 5.2.17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各节电容器应编号 。 5.2.18 气体绝缘互感器的防爆装置应采用防止积水、冻胀的结构,防爆膜应采用抗老化、耐锈蚀的材料。 5.2.19 气体绝缘互感器应设置安装时的专用吊点并有明显标识。 5.3 安装及 运输 要求 5.3.1 卖方应提供外形图及安装尺
26、寸。 5.3.2 卖方应提供安装及投运时的技术服务,提供安装所需要的专用工具材料。 5.3.3 SF6 电压互感器应满足卧倒运输要求,运输时每台安装 10g 振动子 1 个 ,到达目的地后检查振动记录装置的记录,若记录数值超过 10g 一次或 10g 振动子落下,则产品应返厂解体检查。 5.4 铭牌要求 5.4.1 产品铭牌应包括所有额定值,执行 GB/T 20840.1、 GB/T 20840.3、 GB/T 20840.5。 5.4.2 铭牌应安装在便于查看的位置上,铭牌材质应为防锈材料。 5.5 设备防腐 5.5.1 所有端子及紧固件应采用防锈材料。 5.5.2 除非磁性金属外,所有设备
27、底座、法兰应采用热镀锌防腐,其他金属部件均应采用先进的防腐工艺。 5.5.3 卖方对金属件的防腐措施应有专门说明。 5.6 附件 互感器组装和安装所需的螺栓、螺母和垫圈等应由卖方提供。 Q/GDW 13027.12018 7 5.7 其他 未尽事宜依据相应标准执行。 6 试验 6.1 型式试验 6.1.1 对所供型式的电容式电压互感器,应送往有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型式试验,试验应符合 GB/T 20840.1、 GB/T 20840.5、 GB/T 19749.1 等有关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及步骤,型式试验的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此): a) 温升 试验; b) 截断 冲击试验; c) 一次 端冲击
28、耐压试验; d) 户外型 互感器的湿试验; e) 电磁 兼容( EMC) 试验 ; f) 准确度 试验; g) 外壳 防护等级的检验; h) 环境 温度下密封性能试验 ; i) 工频 电容和 tan测量; j) 短路 承受能力试验; k) 铁磁 谐振试验 ; l) 暂态 响应试验( 保护 用电容式电压互感器) ; m) 载波 附件的型式试验 (如有); n) 耦合电容器高频电容和等值串联电阻的测量(如有); o) 低压端杂散电容和杂散电导的测量(如有)。 对所供型式的电磁式电压互感器,应送往有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型式试验,试验应符合 GB/T 20840.1、 GB/T 20840.3、 GB/
29、T 22071.2等有关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及步骤,型式试验的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此): a) 温升试验; b) 一次端冲击耐压试验; c) 户外型互感器的湿试验; d) 无线电干扰电压( RIV)试验; e) 准确度试验; f) 外壳防护等级的检验; g) 环境温度下密封性能试验(适用于气体绝缘产品); h) 压力试验(适用于气体绝缘产品); i) 短路承受能力试验; j) 励磁特性测量。 6.1.2 卖方可以提交同类产品的型式 试验报告。对不能达到标准要求的,卖方须对所供产品重新试验。 6.2 例行试验 卖方应提供电容式电压互感器例行试验报告,试验应符合 GB/T 20840.1、 GB/T
30、 20840.5、 GB/T 19749.1等有关标准规定,例行试验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此): Q/GDW 13027.12018 8 a) 外观检查; b) 一次端工频耐压试验; c) 局部放电测量; d) 电容量和介质损耗因数测量; e) 段间工频耐压试验; f) 二次端工频耐压试验; g) 准确度试验; h) 标志的检验; i) 环境温度下密封性能试验; j) 铁磁 谐振检验 ; k) 载波附件 的例行试验 ; l) 电磁单元 的绝缘油性能试验 。 卖方应提供电磁式电压互感器例行试验报告,试验应符合 GB/T 20840.1、 GB/T 20840.3、 GB/T 22071.2等有关标
31、准规定,例行试验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此): a) 气体露点测量(适用于气体绝缘产品); b) 一次端工频耐压试验; c) 局部放电测量; d) 电容量和介质损耗因数测量(适用于油浸式绝缘产品); e) 段间工频耐压试验; f) 二次端工频耐压试验; g) 准确度试验; h) 标志的检验; i) 环境温度下密封性能试验; j) 压力试验(适用于气体绝缘产品); k) 励磁特性测量; l) 绝缘油性能试验(适用于油浸式绝缘产品); m) 绝缘电阻测量; n) 绕组直流电阻测量。 6.3 特殊试验 卖方应提供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特殊试验报告,试验应符合 GB/T 20840.1、 GB/T 20840.
32、5、 GB/T 19749.1等有关标准规定,试验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此): a) 传递过电压试验; b) 机械强度试验; c) 腐蚀试验; d) 着火危险试验; e) 温度 系数 ( Tc)测定; f) 电容器 单元的密封设计试验 。 卖方 应提供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特殊试验报告,试验应符合 GB/T 20840.1、 GB/T 20840.3、 GB/T 22071.2等有关标准规定,特殊试验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此): a) 一次端多次截断冲击试验; b) 传递过电压试验; c) 机械强度试验; Q/GDW 13027.12018 9 d) 内部电弧故障试验; e) 低温和高温下密封性能试验
33、(适用于气体绝缘产品 ); f) 腐蚀试验; g) 着火危险试验。 6.4 现场试验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应接受现场 试验, 试验应符合 GB 50150、 GB/T 20840.1、 GB/T 20840.5、 GB/T 19749.1等有关标准规定,现场试验的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此): 电容分压器如下: a) 电容量测定( Cn、 C1、 C2); b) 介质损耗因数( tan)测量; c) 外绝缘爬电距离及干弧距离测量并计算比值; d) 工频耐压试验。 电磁单元如下: a) 一次接地端子对二次绕组及对地的绝缘电阻测量; b) 二次绕组间及对地的绝缘电阻测量; c) 绝缘油性能试验。 整台设备
34、如下: a) 极性检查和端子标志校核; b) 准确度试验(适用于关口计量互感器); c) 变比试验(适用于非关口计量互感器); d) 开口三角剩余电压测量(投运时测量)。 电磁式电压互感器应现场 试验, 试验应符合 GB 50150、 GB/T 20840.1、 GB/T 20840.3、 GB/T 22071.2等有关标准规定,现场试验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此): a) 一次绕组耐压试验; b) 介质损耗因数( tan)测量(适用于油浸式绝缘产品); c) 外绝缘爬电距离及干弧距离测量并计算比值; d) 一次接地端子对二次绕组及对地的绝缘电阻测量; e) 二次绕组间及对地的绝缘电阻测量; f)
35、 绝缘油性能试验(适用于油浸式绝缘产品); g) SF6微水 测量 (适用于气体绝缘产品); h) 极性检查和端子标志校核; i) 准确度试验(适用于关口计量互感器); j) 变比试验(适用于非关口计量互感器); k) 开口三角剩余电压测量( 投运时测量); l) 绝缘油色谱分析(适用于油浸式绝缘产品); m) 励磁特性试验(适用于油浸式绝缘产品)。 6.5 抽检 试验 需要进行 抽检试验时,应 在生产企业内或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试验项目 按照 GB/T20840.1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进行。 7 技术服务、工厂检验和监造 Q/GDW 13027.12018 10 7.1 设计联络
36、会 7.1.1 为协调设计及其他方面的接口工作,根据需要买方与卖方应召开设计联络会。卖方应制定详细的设计联络会日程。签约后的 30 天内,卖方应向买方建议设计联络会方案,在设计联络会上买方有权对合同设备提出改进意见,卖方应高度重视这些意见并做出改进。 7.1.2 联络会 主题如下: a) 决定最终布置尺寸等; b) 复核互感器的主要性能和参数,并进行确认; c) 检查总进度、质量保证程序及质控措施; d) 决定土建要求,运输尺寸和重量,以及工程设计的各种接口的资料要求; e) 讨论交货程序; f) 解决遗留问题; g) 讨论工厂试验及检验监制问题; h) 讨论运输、交接、安装、调试及现场试验;
37、 i) 其他要求讨论的项目。 设计联络会的地点为制造厂所在地。日期、会期、买方参加会议人数在买卖双方签订技术协议时确定。 7.1.3 除上述规定的联络会议外,若遇重要事宜需双方进行研究和讨论,经各方同意可另召开联络会议解决。 7.1.4 每次会议均应签署会议纪要 ,包括讨论的事项和结论,该纪要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 监造和检验 7.2.1 买方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卖方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行监造和检验。买方将为此目的而派遣的代表的身份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7.2.2 如有合同设备经检验和试验不符合本部分的要求,买方可以拒收,卖方应更换被拒收的货物
38、,或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符合本部分的要求,买方不承担上述的费用。 7.2.3 买方对货物运到买方目的地以后有进行检验、试验和拒收(如果必要时)的权利,不得因该货物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买方或其代表进行过监造和检验并已通过作 为理由而受到限制。买方人员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卖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到达目的地后买方对其进行的检验。 7.2.4 卖方应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 2 个月,通知买方其日程安排。根据这个日程安排,买方将确定对合同设备的哪些试验项目和阶段要进行见证,并将在接到卖方关于安装、试验和检验的日程安排通知后 30 天内通知卖方。然后买方将派出技术
39、人员前往卖方和(或)其分包商生产现场,以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不满足要求, 买方代表有权发表意见,卖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待运合同设备的质量,见证检验程序由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决定。卖方应积极的配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监造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监造办法。 7.2.5 若买方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卖方应在接到买方关于不派员到卖方和(或)其分包商工厂的通知后,或买方未按时派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检验。 7.2.6 监造范围如下: a) 原材料及外协、外配件:原材料物理、化学及电气性能分析及合
40、格证,配套件出厂试验报告、合格证等; Q/GDW 13027.12018 11 b) 零部件、主要部件制造; c) 总装配; d) 试验:试验项目、试验标准、 试验方法及试验用仪表等,试验数据及图像; e) 包装、运输:包装运输符合有关规范及防震、防潮等措施。 7.2.7 卖方应向监造者提供下列资料(但不仅限于此): a) 重要的原材料的物理、化学特性和型号及必要的工厂检验报告; b) 重要外协零部件和附件的验收试验报告及重要零部件和附件的全部出厂例行试验报告; c) 设备出厂试验报告、半成品试验报告; d) 型式试验报告; e) 产品改进和完善的技术报告; f) 与分包方的技术协议和分包合同
41、副本; g) 合同设备的引线布置图、装配图及其他技术文件; h) 设备的生产进度表; i) 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的备忘录。 7.2.8 监造者有权到 生产合同设备的车间和部门了解生产信息,并提出监造中发现的问题(如有)。 7.2.9 监造者将不签署任何质量证明文件,买方人员参加工厂检验既不能解除卖方按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也不替代到货后买方的检验。 7.2.10 买方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合同产品进行指定项目的随机抽检,相关运输费用及试验费用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7.3 技术服务 7.3.1 概述如下: a) 卖方应指定一名工地代表,配合买方及安装承包商之间的工作。卖
42、方应指派合格的有经验的安装监督人员和试验工程师,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现场试验等进行技术指导。卖方指导人员应对所有安装工 作的正确性负责,除非安装承包商的工作未按照卖方指导人员的意见执行,此时,卖方指导人员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此情况通知买方; n) 卖方在设备安装前及时向买方提供技术服务计划,包括服务内容、日程、工作人员、天数等。买、卖双方据此共同确认一份详尽的安装工序和时间表,作为卖方指导安装的依据,并列出安装承包商应提供的人员和工具的类型及数量; o) 买卖双方应根据工地施工的实际工作进展,通过协商决定卖方技术人员的专业、人员数量、在工地服务的持续时间以及到达和离开工地的日期。 7.3.2
43、 任务和责任如下: a) 卖方指定的工地代表,应在合同范围内全面与 买方工地代表充分合作与协商,以解决合同有关的技术和工作问题。双方的工地代表未经双方授权无权变更和修改合同; b) 卖方技术人员代表卖方完成合同规定有关设备的技术服务,指导、监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试验; c) 卖方技术人员应对买方人员详细地解释技术文件、图纸、运行和维护手册、设备特性、分析方法和有关的注意事项等,以及解答和解决买方在合同范围内提出的技术问题; d) 卖方技术人员有义务协助买方在现场对运行和维护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e) 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应是正确的,如因错误指导而引起设备和材料的损坏,卖方应负责修复、更
44、换和 (或)补充,其费用由卖方承担,该费用中还包括进行修补期间所发生的服务费。买方的有关技术人员应尊重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 Q/GDW 13027.12018 12 f) 卖方代表应尊重买方工地代表,充分理解买方对安装、调试工作提出的技术和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设备的安装、调试达到双方都满意的质量。如因卖方原因造成安装或试验工作拖期,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的安装监督人员或试验工程师继续留在工地服务,且费用由卖方自理。如因买方原因造成安装或试验拖期,买方根据需要有权要求卖方的安装监督人员或试验工程师继续留在工地服务,并承担有关费用; g) 卖方应将技术服务费用,包括由 工厂至现场的往返差旅费进行
45、分项报价。提供现场服务的费用将包括在议(评)标价中,并增列入合同。 8 一次、二次及土建接口要求 8.1 电气一次接口 8.1.1 安装要求如下: a) 采用高位布置,安装在支架上,用螺栓与支架固定; b) 安装底座螺孔中心距离及螺孔大小采用 530mm530mm, 424mm; c) 一次接线端子具体尺寸见图 1,采用竖(立)向。 图 1 一次接线端子尺寸图 8.1.2 安装示意图: 220kV 电压互感器安装示意图见图 2。 Q/GDW 13027.12018 13 图 2 220kV 电压互感器安装接口示意图 8.2 电气二次接口 电压 互感器二次参数应满足通用 技 术参数表中二次输出组
46、合要求。 8.3 土建接口 220kV电压互感器支架采用镀锌钢管杆,顶封板螺孔中心距离及螺孔大小同电气一次要求,采用530mm530mm, 424mm;钢管杆颜色为银灰色,每个支架应有两个接地点,接地点高度与其他设备接地点一致。支架具体管径大小应根据规范要求计算确定。 Q/GDW 13027.12018 14 220kV 交流电压互感器采购标准 编 制 说 明 Q/GDW 13027.12018 15 目 次 1 编制背景 . 16 2 编制主要原则 . 16 3 与其他标准的关系 . 16 4 主要工作过程 . 17 5 标准结构和内容 . 18 6 条文说明 . 19 Q/GDW 1302
47、7.12018 16 1 编制背景 本部分依据国网物资部关于印发 2018年电网设备类物资采购标准修订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网物资技术 201819号)的要求编写。 物资采购标准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为规范和简化招标投标工作编制的企业标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标准( 2014版)自发布实施以来 ,在 公司物资集约化 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电网建设的发展和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不断更新;公司标准化建设成果持续优化调整,基建“三通一标”和配网“典型设计”继续深化,通用设备进一步归并设备主要参数,精简设备序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十八项电网重大
48、反事故措施(修订版)(国家电网设备 2018 979号 )的下发应用,提高了反事故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强化了电网、设备、人身安全管理要求,对电网设备本质安全水平提出更高标准。 本部分修订的目的是为了适应 近年来内外部环境和技术发展变化,保证公司物资采购标准能够适应不断提高的技术标准和公司建设、运行需求,进一步满足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招标业务部门对标准化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从物资采购源头实现新标准、新要求有效落地,从而不断提升采购标准水平,推动电网设备向中高端迈进。 2 编制主要原则 物资采购技术标准是针对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采购物资的质量要求制定的标准,规定了各参与方在采购过程和合同执行中有
49、关技术和质量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本次 采购 标准 修订的主要 原则: a) 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原则。落实资产全寿命周期理念及反措新要求, 吸收技术规范分级分类先进做法,优化关键技术参数指标,提升采购设备质量。 b) 坚持“五统一”原则。实现统一分类编码、统一型号种类、统一技术参数、统一技术规范、统一技术接口。 c) 坚持“两个全面应用”原则。全面应用最新 的 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全面应用公司物资标准化建设成果。 3 与其他标准的关系 本部分与相关技术领域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持一致。 物资采购技术标准在满足有关国家、行业和公司企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公司企业标准和基建、运检、营销等专业管理要求,针对产品 特点 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包括产品质量特性、 品种规格、原材料、组部件(包括外协件)技术要求、工艺 要求、 产品 寿命、 试验检验方法及其判定准则、技术 服务 、设计联络、监造和抽检、验收规则、设备接口要求等内容。 采购标准经招标文件的引用,成为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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