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29.240 Q/GDW 国 家 电 网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DWG 13181.1 2018 代替 Q/GDW 13181.1 2014 35kV 750kV 变电站一体化电源系统 采 购 标 准 第 1 部分: 35kV 110kV 变电站一体化电源系统通用技术规范 Purchasing standard for 35kV 750kV substation integrated power supplysystem Part 1: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35kV 110kVsubstation integrated
2、power supplysystem 2019- 06 -28 发布 2019- 06 -28 实施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发布 Q/DWG 13181.12018 I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总则 . 3 5 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4 6 试验 .15 7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现场)验收、监造和培训 .16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一体化电源主接线图 18 编制说明 19 Q/DWG 13181.1201X II 前 言 为规范 35kV 110kV 变电站一体化电源 设备 采购 ,制定本部分。 35kV 750kV 变
3、电站一体化电源系统采购标准 分为 3 个部分: 第 1 部分: 35kV 110kV 变电站一体化电源系统通用技术规范 ; 第 2 部分: 220kV 750kV 变电站一体化电源系统通用技术规范 ; 第 3 部分: 35kV 750kV 变电站 一体化电源系统 专用 技术规范 。 本部分为 35kV 750kV 变电站一体化电源系统采购标准 标准的第 1 部分。 本部分代替 Q/GDW13181.1-2014,与 Q/GDW13181.1-2014 相比,主要技术性差异如下: 修改了 直流 电源 系统的要求 ; 修改了 UPS 通用 技术要求 ; 修改和 增 加了 UPS 电源输入 输出参数
4、 ; 增加了 UPS 装置功能; 增加了旁路开关 要求 ; 修改了蓄电池 要求 ; 修改了电源屏柜 要求 。 本部分 由国家电网 有限 公司物资部提出并解释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 有限 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 限公司、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南瑞集团有限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龚继平、吴国平、胡德良、胡加泉、田校军、 蔡建辉、谢国强、李秉宇、闫少春、张海滨、王成进、吴鹏 。 本部分 2014年 9月 30日首次发布, 2018年 12月第一次修订。 本部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 Q/DWG 13181.
5、12018 1 35kV 750kV 变电站一体化电源系统采购 标准 第 1 部分: 35kV 110kV 变电站一体化电源系统通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 35kV 110kV变电站一体化电源系统招标的总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试验及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现场)验收、监造和培训的一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 35kV 110kV变电站一体化电源系统招标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
6、23(所有部分)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GB/T2900.41 电工 术 语 原电池和蓄电池 GB/T3047.3 高度进制为 20mm的插箱、插件基本尺寸系列 GB/T3859.1 半导体变流器通用要求和电网换相变流器第 1-1部分基本要求的规范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 IP代码) GB/T 4728.7 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 第 7部分:开关、控制和保护器件 GB/T 7251 (所有部分 )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T 7260(所有部分) 不间断电源设备 GB/T7261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14048.3 低压开关 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 3部分:
7、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以及熔断器组合电器 GB/T14715 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通用技术条件 GB/T17478 低压直流电源设备的性能特性 GB/T 17626(所有部分)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GB/T 19638.1 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第 1部分 技术条件 GB/T19826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 GB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T50065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5014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 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0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DL/T
8、459 电力用直流电源设备 DL/T63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DL/T724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DL/T781 电力用高频开关整流模块 DL/T 856 电力用直流电源监控装置 Q/DWG 13181.1201X 2 DL/T857 发电厂、变电所蓄电池用整流逆变设备技术条件 DL/T1074 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 DL/T1392 直流 电源系统绝缘监测装置技术条件 DL/T5044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5103 35kV 220kV无人值班变电站设计规程 DL/T5136 火力发电厂、变电站二次接线设计技术
9、规程 DL/T5137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YD/T731 通信用高频开关整流器 Q/GDW 13001 高海拔外绝缘配置技术规范 国家电网设备( 2018) 979号 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稿)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招标人 bidder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的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 tenderer 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3 卖方 seller 提供本部分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 3.4 买方 buyer 购买本部分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
10、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3.5 一体化电源设备 integrated power supplyequipment 将站用交流电源、直流电源、电力用交流不间断电源( UPS)和电力用逆变电源( INV)、通信用直 流变换电源( DC/DC)等装置组合为一体,共享直流电源的蓄电池组,并统一监控的成套设备。该组合方式是以直流电源为核心,直流电源与上述任意一种电源及一种以上电源所构成的组合体,称为一体化电源设备。 3.6 电力用交流不间断电源 UPS for powersystem 简称 UPS。由整流器和逆变器等组成的一种电源装置,它与直流电源的蓄电池组配合,能提供符合
11、要求的不间断交流电源。由于与不接地的直流系统相连接,所以该装置的直流输入部分与交流部分 应隔离。 Q/DWG 13181.12018 3 3.7 电力用逆变电源 inverter for powersystem 简称 INV。一种不 含整流器的电力用交流不间断电源 。 3.8 通信用直流变换电源 convertor fortelecommunication 简称 DC/DC。一种 DC-DC电源变换装置,其输入与直流母线相连接,输出特性满足通信电源 的 要求。由于与不接地的直流系统相连接,所 以该装置的输入部分与输出部分应隔离。 3.9 电磁兼容性( EMC) electromagnaticc
12、ompatibility 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该环境的任何事物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骚扰的能力。 4 总则 4.1 一般性要求 4.1.1 投 标 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 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4.1.2 本部分提出了对 35kV 110kV 变电站的 110V/220V 一体化电源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 安装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4.1.3 本部分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 做出 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部分要求的优质产品。 4.1.4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或电力行业级检验检测机构试验合格的证明文件
13、。 4.1.5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的形式对本部分的条文提出异议,则表示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部分的要求。 4.1.6 本部分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 4.1.7 本部分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部分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4.2 卖方职责 卖方的工作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提供标书内所有设备及设计说明书及制造方面的说明; b) 提供设备安装、使用的说明书 ; c) 提供试验和检验的标准,包括试验报告和试验数据; d) 提供图纸、制造和质量保证过程的一览表以及标书规定的其他资料; e) 提供设
14、备管理和运行所需有关资料; f) 所提供设备应发运到规定的目的地; g) 在更换所用的准则、标准、规程或修改设备技术数据时,卖方应接受买方的选择; h) 现场服务。 4.3 应满足 标准 Q/DWG 13181.1201X 4 装置至少应满足 GB/T 191、 GB/T 2423(所有部分)、 GB/T 2900.41、 GB/T 3047.3、 GB/T 3859.1、 GB 4208、 GB/T 4728.7、 GB/T 7251(所有部分) 、 GB/T 7260(所有部分)、 GB/T 7261、 GB 14048.3、GB/T 14715、 GB/T 17478、 GB/T 176
15、26(所有部分)、 GB/T 19638.1、 GB 19826、 GB 50054、 GB/T 50065、GB 50149、 GB 50171、 GB 50260、 DL/T 459、 DL/T 637、 DL/T 724、 DL/T 781、 DL/T 856、 DL/T 857、DL/T 1074、 DL/T 1392、 DL/T 5044、 DL/T 5103、 DL/T 5136、 DL/T 5137、 YD/T 731、 JB/T 8456中所列标准的最新版本要求,但不限于上述所列标准 。 4.4 应满足的 文件 该类设备技术标准应满足 国家法律法规及 国家电网有限 公司 标准化
16、成果中相关条款要求。下列 文件中相应 的 条款规定 均适用于 本 文件 , 其 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包括 : a) 国家电网 直 流电源系统运行 规范; b)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c)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2018 修订版); d) 国家电网 有限 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 ; e) 国网运检部关于印发 2018 年电网设备电气性能和金属专项技术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f) 国家电网继电保护柜、屏制造规范。 5 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5.1 直流系统 5.1.1 通用要求 5.1.1.1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如下: a) 交流输入额定电压:三相 3
17、80V(三相四线制); b) 交流电源频率: 50Hz; c) 输出标称电压: 110V DC( 110V 直流电源系统) /220V DC( 220V 直流电源系统); d) 稳流精度: 1%; e) 稳压精度: 0.5%; f) 纹波系数: 0.5%; g) 效率: 90%; h) 噪声: 60dB(距离装置 1m 处 。 5.1.1.2 主要技术性能要求如下: a) 直流电源系统接线:由专用部分明确; b) 蓄电池组数:由专用部分明确; c) 蓄电池型式: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d) 蓄电池组容量:由专用部分明确; e) 蓄电池数量:由专用部分明确; f) 蓄电池单体电压:由专用部分明确
18、; g) 高频开关电源:由专用部分明确; h) 直流电源系统应配备:监控单元、 110V 高频开关电源模块( 110V 直流电源系统) /220V 高频 开关电源模块( 220V 直流电源系统)、 48V 通信电源模块、雷击浪涌吸收器、仪表、电压电流 采集装置、绝缘监测装置、蓄电池管理单元等; i) 具备防雷保护功能并带有遥信报警信号; Q/DWG 13181.12018 5 j) 应满足在运行中两段母线切换时不中断供电的要求。切换过程中允许两组蓄电池短时并联运行; k) 两段母线采用隔离开关联络,每组蓄电池及充电装置应分别接入不同母线段。充电装置由交流电源切换装置切换后供电; l) 直流电源
19、系统应选用优质高分断直流断路器,上下级断路器应满足选择性配合要求,各断路器应配备跳闸报警及辅助信号触点并上传至监控单元, 有信号灯指示其通断状态,一个站的直流断路器宜选用同一制造厂的系列产品; m) 直流回路隔离电器应装有辅助触点,蓄电池组总出口熔断器应装有报警触点,信号应可靠上传至调控部门。直流电源系统重要故障信号及直流母线遥测电压应硬接点输出至监控系统 ; n) 直流主母线及接头,应能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的通流能力,母线应有阻燃绝缘套管; o) 直流电源系统的降压装置:由专用部分明确; p) 设备应满足 GB/T 17626 关于电磁兼容、抗干扰的要求具体项目为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电 快速瞬变
20、脉冲群抗扰度试验、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振荡波抗扰度试 验等; q) 直流馈电屏及直流分电屏上应装设绝缘监测装置; r) 充电柜(或主馈线柜)应装设专用的蓄电池放电试验回路; s) 直流分电柜的直流馈出开关,应分别接于两段直流母线汇流排上,具体路数由专用部分明确, 每路馈出端子正负之间应加不少于 1 只隔离端子; t) 汇流排和主电路导线的相序和颜色应符合相关标准; u) 柜内元件的布置应便于安装和维护 ; v) 采用交直流双电源供电的设备,应具备防止交流窜入直流回路的措施。 w) 若直流断路器不能满足上、下级保护配合要求时,应选用带短路短延时保护特性的直流断路器 5.2 110V/220V
21、高频开关电源模块 5.2.1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如下: a) 交流输入额定电压:三相 380V; b) 交流输入额定频率: 50Hz; c) 直流标称输出电压: 110V/220V; d) 额定输出电流:由专用部分明确; e) 功率因数: 0.90 ; f) 稳流精度: 1% ; g) 稳压精度: 0.5% ; h) 纹波系数: 0.5% ; i) 效率: 90% ; j) 软启动时间: 3s 8s; k) 高频模块并联工作时输出电流不均衡度: 5%(额定负载电流的 50 100 范围内); l) 高频开关电源模块应满足 N+1 配置,并联运行方式,模块总数不宜小于 3 只; 每套充电装置采用两
22、路输入交流电源输入 ,两路输入交流电源应具有备用电源自动投切装置。对于站用低压母线单母分段接线的,应取自两个不同段的站用电源母线; m) 直流高频模块应加装独立进线断路器。 5.2.2 主要性能要求如下: a) 应具有监控功能,且不依赖监控单元独立工作,应具备人机对话功能。应支持与监控单元通信,接收并执行监控装置的指令; b) 应具有短路保护功能,短路排除后自动恢复 输出 Q/DWG 13181.1201X 6 c) 应具有以下保护、报警功能:过温保护、过电压保护、过电流保护、欠电压报警、过电压报警、交流欠电压报警、交流过电压报警、缺相报警、通信异常报警等; d) 整流模块支持带电热插拔; e
23、) 冷却方 式为自冷或智能风冷。 5.3 蓄电池 5.3.1 主要技术参数 5.3.1.1.1 2V 单体电池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a) 单体电池标称电压: 2V; b) 单体电池浮充电电压: 2.20V 2.27V( 25时) ; c) 单体电池均衡充电电压: 2.30V 2.40V; d) 单体电池放电终止电压: 1.8V。 5.3.1.1.2 12V 单体电池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a) 单体电池标称电压: 12V; b) 单体电池浮充电电压: 13.2V 13.62V( 25时) ; c) 单体电池均衡充电电压: 13.80V 14.40V; d) 单体电池放电终止电压: 10.8V。 5.
24、3.1.1.3 主要性能要求如 下 : a) 当环境温度在 -10 +45 条件下时,蓄电池性能指标应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b) 蓄电池在环境温度 20 25 时的浮充运行寿命不应低于 10 年; c) 蓄电池组 10h 率容量在第一次循环时应不低于 0.95C10,在第 3 次循环内应达到 1.0C10,但应不超过 1.2C10; d) 卖方应提供蓄电池接线板及抗震型安装支架; e) 蓄电池间接线板、终端接头应选择导电性能优良的材料,并具有防腐蚀措施。蓄电池槽、盖、 安全阀、极柱封口剂等材料应具有阻燃性; f) 蓄电池应采用全密封防泄漏结构,外壳无异常变形、裂纹及污迹,上盖及端子无损伤,正常
25、工作时无酸雾溢出; g) 蓄电池极性正确,正负极性及端子应有明显标志。极板厚度应与使用寿命相适应; h) 同一组蓄电池中任意两个电池的开路电压差,对于 2V 单体电池不应超过 30mV,对于 12V 单体电池不应超过 60mV; i) 蓄电池安全阀应在 10kPa 35 kPa 的范围内可靠开启,在 3kPa 30kPa 的范围内可靠关闭。蓄电池开阀压力最高值与最低值的差值应不大于 10kPa,蓄电池闭阀压力最高值与最低值的差值应不大于 10kPa; j) 单只蓄电池的重量应不超过同组蓄电池重量平均值的 5%。单只蓄电池容量应不超过蓄电池组容量的 5%。 k) 以 1.0I3的电流持续放电,布
26、置在同一平面的蓄电池间连接条电压降应不大于 6mV; l) 电池组间互连接线应绝缘,终端电池应提供外接铜芯电缆至直流柜的接线板; m) 蓄电池以 30I10 的电流放电 3min,试验后蓄电池的开路电压应不低于其标称电压,端子、极柱及汇流排不应熔化或熔断,槽、盖不应熔化或变形 ; n) 蓄电池 贮存 28 天后其荷电保持率应不低于 96%; o) 蓄电池在 30 和 65 时封口剂应无裂纹和溢流; p) 制造厂提供的蓄电池内阻值,应与实际测试的蓄电池内阻值一致; q) 每组蓄电池应配置一套充电装置; Q/DWG 13181.12018 7 r) 蓄电池组应考虑装设蓄电 池管理单元的位置; s)
27、 每 组 蓄电池应 从正极到负极 编号 。 5.3.2 48V通信电源模块 5.3.2.1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如下: a) 标 称输入电压: 110V DC( 110V 直流电源系统) /220V DC( 220V 直流电源系统); b) 额定输出电流:由专用部分确定; c) 标称输出电压: 48V; d) 效率: 85% ; e) 稳压精度: 0.6% ; f) 动态电压瞬变范围: 5% ; g) 瞬变响应恢复时间: 200s ; h) 温度系数: 0.02%/ ; i) 浪涌电流: 150%; j) 纹波电压峰 峰值:不超过 200mV; k) 设备的平均无故障时间( MTBF): 3000
28、0 h。 5.3.2.2 主要性能要求如下: a) 应具有监控功能,且不依赖监控单元独立工作,应配备液晶汉显人机界面。正常工作时,应 于监控单元通信,接收和执行监控装置的指令; b) 应具有短路保护功能,短路排除后自动恢复输出; c) 应采用 PWM 调制制式,模块工作频率 20kHz 300kHz; d) 应具有以下保护报警功能:过温保护、过电压保护、过电流保护、欠电压报警、过电压报警、通信异常报警等; e) 48V 应采用正极接地、负极加防雷模块方式,防雷等级不低于 C 级 ; f) 48V 模块支持带电热插拔 ; g) 变电站 DC/DC 变换装置应满足双重化配置要 求,配置两套 DC/
29、DC 电源,每套 DC/DC 电源模块应满足 N+1 要求且不少于 3 块;当具备双段母线供电时,应分别由站内两段直流母线排供电;如不具备双段母线供电,应配置双空开输出供电; h) 通信电源模块应加装独立进线断路器。 5.3.3 降压装置 a) 直流电源系统若需要配置降压装置时,应满足下要求: b) 斩波调压与硅链调压互为备用的降压装置; c) 正常运行时斩波调压器工作,硅链调压器热备用,斩波调压器容量应满足通过最大负荷电流,并能承受要求的冲击电流; d) 在斩波调压器故障后自动无间断切换到硅链调压器工作,并且硅链调压器应带有自动 /手动切换调 节功能; e) 噪声不应大于 55dB; f)
30、斩波调压器应具备可靠的防短路保护功能; g) 硅链调压器应具备可靠的防开路保护功能; h) 斩波调压器、硅链调压器应有独立的运行状态遥信触点信号输出。 5.3.4 监控单元 Q/DWG 13181.1201X 8 监控单元是高频开关电源及其成套装置的监控、测量、信号和管理系统的核心部分。该单元能综合分析各种数据和信息,对整个系统实施控制和管理。应具备以下功能: a) 适应直流电源系统各种运行方式,具备人机对话功能,应能与成套装置中各子系统通信,并可与站内监控系统通信,通信接口为 RS485、 RS232 或以太网; b) 显示充电机输出电压、充电机输出电 流、控制母线电压、电池电压、电池电流、
31、两路三相交流输入电压、各模块输出电压电流、各种报警信号、各种历史故障信息、单体电池电压、电池组温度等信息,该单元应有自身故障硬触点输出; c) 对以下故障进行报警:交流输入过电压、欠电压、缺相,直流合闸母线过电压、欠电压,控制母线过电压、欠电压,电池组电压异常,模块故障,电池单体过电压、欠电压,绝缘监测装置故障、通信异常报警等 ,其中直流电源系统重要故障信号如充电装置故障、直流母线过 /欠压、直流接地、蓄电池组脱离母线、监控装置故障等应硬接点输出至监控系统 ; d) 当馈线告警上传时,监 控单元须能准确报出具体故障馈线支路编号,故障名称也经具体报出为“支路馈线跳闸”或“总馈线跳闸”; e) 具
32、备蓄电池浮充、均充自动转换功能; f) 应有根据电池组温度对充电电压进行补偿的功能。 5.3.5 蓄电池管理单元 本单元应独立设置,应具备以下主要功能: a) 监测蓄电池单体电压、内阻等运行工况; b) 蓄电池充、放电进行动态监测; c) 蓄电池温度进行实时测量。 5.3.6 绝缘监测装置 直流电源系统绝缘监测装置应具备以下性能要求: a) 在线监测直流电源系统对地绝缘状况(包括直流母线和各个馈线回路绝缘状况),并自动检出故障回路,能监测母线正对地、母线负对地 电压,能检测出每个支路的正对地电阻和负对地电阻; b) 应具有直流正负母线双极接地、交流窜入、直流互窜、蓄电池接地等故障选线、测记和报
33、警功能 ; c) 不应对直流电源系统注入交流信号; d) 绝缘监测装置应与成套装置中的监控单元或变电站监控系统通信; e) 被测母线及支路正极、负极对地绝缘电阻低于告警设定值时应发出报警信号,母线对地电压检测误差不大于 1%,支路电阻检测误差满足 DL/T1392 相关要求; f) 直流绝缘监测装置应具有防止直流系统一点接地引起保护误动的功能; g) 绝缘监测装置的测量精度应不受直流母线运行方式的影响; h) 绝缘监测装置 应具备接地故障记忆及历史记录追忆; i) 进行绝缘检测时引起的直流对地电压波动不大于 10%额定电压; j) 直流系统应具有交流窜电监测及报警功能,当直流系统发生有效值 1
34、0V 及以上交流窜电故障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并显示窜入交流电压的幅值; k) 直流绝缘监测装置应具备绝缘降低预警功能,设备绝缘预警值为报警值的 2 倍; l) 在绝缘检测过程中,因投切检测桥必然引起系统正负母线对地电压的波动,系统负极母线对地电压应小于系统额定电压的 55%; Q/DWG 13181.12018 9 m) 绝缘监测装置交流窜入告警上传至变电站监控,应将告警名称定义为交流窜入告警,即与绝缘故障告警或直流 接地告警区分上传至调控中心。 n) 直流电源系统绝缘监测装置的平衡桥和检测桥的接地端不应接入保护专用的等电位接地网。 5.3.7 仪表 直流电源系统应配备母线电压、蓄电池电压、
35、母线电流、蓄电池电流等表计,表计应采用数字表,精度 0.5级。分电柜应配置表计。 5.3.8 事故照明单元 5.1.10.1接触器式 事故照明具有交直流切换功能,正常时输入电源为交流,事故时能瞬时自动切换到由直流系统供电。输出回路应选用具有 AC、 DC短路分断能力的断路器。 5.1.10.2 逆变电源式 事故时,由逆变电源逆变输出交流供电。输出回路应选用具有 AC短路分 断能力的断路器。 5.4 交流系统 5.4.1 站用电接线方式 5.4.1.1 站用电低压系统应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标称电压为 380V/220V。 5.4.1.2 站用电宜采用按工作变压器划分的单母线,可设置分段开关。 5
36、.4.2 开关选择 5.4.2.1 交流进线的自动切换开关采用的 ATSE 应为 PC 级或其他具有同等功能的产品。如不采用 ATSE,交流进线应配置具有热脱扣和电磁脱扣功能的开关,具体开关选型由专用部分明确。 5.4.2.2 交流进线的自动切换开关在以下情况下应能闭锁自动切换功能: a) 交流进线开关过载跳闸时; b) 站用变压器低压侧零序 过电流保护动作时。 5.4.2.3 馈线开关采用交流断路器,应具有脱扣报警和辅助触点,脱扣报警和辅助触点分别引至馈线状态监测单元 , 馈出开关应有信号灯指示通断状态。 5.4.2.4 站用交流电源系统应具备交流馈线剩余电流监测和报警功能,并应接入监控系统
37、。 满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最新相关技术文件、规定或规范要求。 5.4.3 测量仪表 5.4.3.1 交流电源系统的监测仪表应采用数字式仪表,测量显示电源进线三相电流、电压。 5.4.3.2 在交流屏上应装设三相四线全电子多功能电能表(精度 0.5 级,表计厂家应与变电站内计量表 计型号一致),测量交流有功电能和无功电能。 5.5 UPS系统 5.5.1 通用要求 5.5.1.1 UPS 装置供电范围:计算机监控系统站控层设备、调度数据网及二次安防设备,电量采集装置、 防误系统、图像监视等。 Q/DWG 13181.1201X 10 5.5.1.2 每台 UPS 装置采用两路站用交流输入、一路直流
38、输入, 双套配置 的 UPS 装置的直流输入采用不同直流母线输入,不自带蓄电池,直流输入采用站内直流电源系统。 5.5.1.3 UPS 系统组成: UPS 系统应由输入、输出隔离变压器,整流器,逆变器,静态开关,手动维修 旁路开关,馈线开关以及本系统所有设备间连接电 缆等组成。 5.5.1.4 UPS 装置应包括本机液晶监视器、本机诊断系统以及与一体化电源总监控装置通信的接口,调试、监视和维修专用通信口等。 UPS 柜应有交、直流输入空气开关,交流回路,直流回路, UPS 馈线输 出回路应配置空气开关,并配置标识牌。 5.5.1.5 UPS 装置的 交流主输入、交流旁路输入及不间断电源输出均应
39、有工频隔离变压器,直流输入应装设逆止二极管。 UPS 装置的所有部件的功率均应满足长期额定输出的要求。 5.5.1.6 UPS 系统配置:由专用部分明确。 5.5.1.7 变电站 UPS 系统正常时由 220V/380V 交流电源经整流器、逆变器向负荷供电,当 220V/380V 交流电源失电或 UPS 整流器故障时,则由站用直流电源回路经逆变器向负荷供电。当逆变器故障或过负 荷或无输出时,由静态开关(自动)切换到旁路供电。 5.5.1.8 UPS 装置应具有与变电站监控系统通信的接口,接口采用 RS485/RS-232 串口或以太网口。卖方应免 费提供详细的规约文本、规约的信息说明及数据类型
40、,并配合监控厂家完成规约转换的工作。 5.5.1.9 旁路电源应经隔离变压器进行隔离,当输入电压变压范围不能满足负载要求,旁路还应 设置自动调压器。 5.5.1.10 UPS 装置风扇应在运行状态下可拆除,便于装置不停电状态下进行除尘。 5.5.2 技术性能和功能要求 5.5.2.1 技术性能要求 5.5.2.1.1 UPS 装置电源输入 a) 交流输入电压:单相 AC220( 110% ) V 或三相 AC380( 110% ) V; b) 交流输入频率: 50( 12% ) Hz; c) 直流输入( 110V 直流电源系统): 88V 130V; d) 直流输入( 220V 直流电源系统)
41、: 176V 260V; e) 直流母线反灌纹波电压系数: 0.5%。 5.5.2.1.2 UPS 系统输出 a) 稳压精度:稳态,不大于 3% ;动态过程中,负荷以 0 100%变化,其偏差值小于 5% ,恢 复时间小于 20ms; b) 输出电压调节范围: AC220( 13% ); c) 效率: 80% (交流输入逆变输出), 85% (直流输入逆变输出); d) 输出波形:正弦波; e) 输出频率精度: 50( 10.5% ) Hz; f) 同步范围: 50( 12% ) Hz; g) 同步速度: 1Hz/s ; h) 总谐波含量: 3% ; i) 负载功率因数范围: 0.9(超前),
42、 0.7(滞后); j) 单机无故障时间( MTBF): 100000h; k) 交流供电与直流供电之间的切换时间: 0ms; l) 过载能力: 110%额定值时可维持 60min, 125%额定值时可维持 10min, 150%额定值时可维; m) 旁路切换时间: 5ms; Q/DWG 13181.12018 11 n) 双机并机输出均流不平衡度: 5(额定负载电流的 50 100范围内) 。 5.5.2.2 功能要求 UPS装置应具备防止过负荷及外部短路的保护。 UPS装置交流电源输入回路中应有涌流抑制和隔离措施 。 UPS 装置的所有部件的功率均应满足长期额定输出的要求。 UPS装置旁路
43、电源需经 工频 隔离变压器进行隔离。 UPS装置面板上应设有各种运行和故障显示,状态信息、报警信息等能通过通信上传计算机监控系统,关键信号有硬触点上传。内容至少包括: a) 运行时显示下列内容: 1) 交、直流回路输入电流、输入电压; 2) 整流器输出电流、输出电压; 3) 逆变器输入电压; 4) 逆变器输出电压、输出电流、输出频率; 5) 旁路交流电压; 6) UPS 输出电流有效值; 7) 逆变器运行指示; 8) 静态开关位置指示; 9) 旁路开关位置指示; 10) 负载百分比; 11) 通信接口的工作状况。 b) 面板报警显示内容: 1) 整流器输入电压低报警; 2) 直流输入电压低报警
44、; 3) 旁路交流电源电压低报警; 4) 逆变器输入电压低 /高报警; 5) 逆变器输出电压低 /高报警; 6) 旁路位置报警; 7) 逆变器故障报警; 8) UPS 装置过载或出口短路关机信号。 5.5.3 整流器 5.5.3.1 整流器的容量应能满足逆变器长期满负荷供电的要求; 5.5.3.2 整流器的交流电源输入回路应设置空气断路器; 5.5.3.3 整流器应有涌流抑制功能; 5.5.3.4 整流器的容量应按带逆变器静态负荷来选择。 5.5.4 逆变器 5.5.4.1 逆变器的输入来自经过整流器整流后的直流电源和所用交流电源。 5.5.4.2 旁路交流电源正常时,逆变器输出频率保持与旁路
45、交流电源同步,若旁路交流电源的频率和电压偏差超过逆变器容差允许值时,同步回路应自动关断,逆变器则按其内 部基准频率运行,直至旁路交流电源恢复至逆变器容差允许范围内时再与其保持同步。 5.5.4.3 额定功率因数下,负载在 0 100%范围内按 20%增 /减时, UPS 稳态输出电压不应超过 3%。逆变器在功率因数 0.7 0.9 运行时,最大冲击负荷为额定值的 1.5 倍时,应能承受 60s。 Q/DWG 13181.1201X 12 5.5.4.4 逆变器应具有过电流保护特性。 UPS 的过电流保护应能保证在负荷发生短路或电流超过允许的 极限值时及时动作,使其免受浪涌电流的损伤。 5.5.
46、5 静态开关 5.5.5.1 静态开关的切换时间特性:切换时间, 4ms ;切换方式,自动 。 5.5.5.2 当 UPS 逆变器故障或输入交、直流电源失去时,能将负载无间断地切换至旁路交流电源。在旁路运行方式下, UPS 装置应设计为易于维护和拆装,且对负载的供电不中断。 5.5.5.3 UPS 过载时,静态开关应能自动将电源切换至由旁路交流电源供电。当负载由逆变器切换到旁 路时,旁路电压应正常;由旁路切换至逆变器时,不应有相位的突变。 5.5.5.4 任何条件导致 UPS 输出电压异常,如 UPS 故障、馈出支路短路等,若旁路电压正常,应立即 切换到旁路供电。 5.5.6 手动旁路开关 5
47、.5.6.1 “ 正常 ” 位置时负荷应接 至逆变器, “ 旁路 ” 位置时负荷应接至交流电源。切换时负载供电不能中断。 5.5.6.2 手动旁路开关应能将负荷由逆变器输出切换至旁路交流电源供电,在旁路侧应加隔离变压器。当负荷由旁路交流供电时,应允许对整流器、逆变器和静态开关进行检修和维护。 5.5.6.3 手动维修旁路断路器应具有防误操作的闭锁措施。 5.6 一体化电源监控 一体化电源监控装置是管理变电站交流系统、直流系统、 UPS、通信电源、逆变电源等站内电源系 统的综合监控,计算机监控和一体化电源监控通信实现对变电站电源系统的三遥功能。 5.6.1 显示界面 5.6.1.1 主界面 主界
48、面以单线图的方式显示数字化管理系统所管理的电源系统的主接线图,正确反映各种电源装置之间的接线关系,图中的开关、智能单元等符号应符合 GB/T4728.7的规定,所有文字显示均应为中文。 开关位置、各智能单元的状态及母线电压、电流应为实时信息。 5.6.1.2 子界面 各种电源装置均有独立的子界面,以模拟图的方式显示较详细的电气主接线图,电气符号应符合 GB/T4728.7的规定,所有文字显示均应为中文。根据复杂程度的不同,子界面可以分成多级。界面中显示的信息均应是实时的。 5.6.1.3 列表信 息 对于信息量较大的电源系统,可采用模拟图与列表相结合的方式显示各种模拟量和状态量,所有文 字显示
49、均应为中文。画面响应时间如下: a) 画面调用响应时间不大于 2s; b) 开关量信号输入至画面显示的响应时间不大于 2s; c) 由串行通信输入的信号至画面显示的响应时间不大于 3s。 5.6.2 事件记录 Q/DWG 13181.12018 13 系统应具有事件记录功能,应至少包含以下事件信息: a) 交流电源: 1) 交流输入电源故障记录,包括发生时间、持续时间和故障类型,如过电压、欠电压、缺相、 三相不平衡和失压等; 2) ATS 进线及重要馈线回路断路器、分段断路器的位置信息; 3) 备自投动作记录, 投切原因,如遥控投切、手动投切、交流故障投切等; 4) 交流监控模块故障信息。 b) 直流电源: 1) 充电装置交流进线断路器动作信息; 2) 交流输入电源故障信息;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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