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3.060.30 Z 77 DB64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 64/ T7002011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rural domestic wastewater 2011 - 09 - 05发布 2011 - 09 - 05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 境 保 护 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64/ T7002011 I 前 言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与编写的要求。 本标准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
2、境科学研究院、宁夏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宁夏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夏训峰、席北斗、张列宇、刘锦霞、苏靖、熊瑛、王德全、张生海。DB64/ T7002011 1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技术内容、监测及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6920-
3、1986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7494-1987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T 11893-1989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4-1989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GB/T 11896-1989 水质 氯化物的测定 硝酸银滴定法 GB/T 11901-1989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14-198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T 19772-2005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地下水回灌水质 GB 2092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农
4、田灌溉用水水质 HJ/T 51-1999 水质 全盐量的测定 重量法 HJ/T 347-2007 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 HJ 505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3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6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7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农村生活污水 Rural domestic wastewater 农村居民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厕所卫生间冲厕、洗涤、洗浴和厨房排水,农村公用设 施、旅游接待户、旅馆饭店、家庭
5、农副产品加工及畜禽散养农户等排水,不包括乡镇企业工业废水。 DB64/ T7002011 2 4 一般要求 4.1 应根据村庄所处区位、人口规模、集聚程度、地形地貌、排水特点及排放要求,结合当地经济承 受能力等具体情况,采用适宜的污水收集和处理模式进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4.2 提倡推广应用新技术、 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处理农村生活污水,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 料与技术,在污水收集时,要注意雨污分离,鼓励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再利用。 4.3 对人口规模较大、集聚程度较高、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宜开展生活污水的集中式收集,经农村 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或回用。 4.4 对人口规模较小、居
6、住较为分散、地形地貌复杂以及尾水主要用于施肥灌溉等农业用途的村庄, 宜采用分散式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或回用。 5 技术内容 5.1 标准分级 5.1.1 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和三级标准,三级标准分为 A 标准和B 标 准。 5.1.1.1 排入GB3838 III 类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湖、库等封闭或半封闭 水域及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5.1.1.2 排入 GB3838、类水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5.1.1.3 排入用于农田灌溉的储水塘、储水渠等农业灌溉水体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三级 A 标准适 用于水田谷物的灌溉;三
7、级 B 标准适用于旱地作物的灌溉。 5.1.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按表 1 规定执行。 表1 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mg/L 三级标准 序号 污染物或项目名称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A标准 B标准 1 pH值 69 2 化学需氧量(CODCr) 60 120 150 200 3 生化需氧量(BOD5) 20 50 80 100 4 悬浮物(SS) 20 50 80 100 5 总 磷(以P计) 1 2 6 总 氮 20 7 氨 氮 8(15) 25(30) 8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1 2 5 8 9 粪大肠菌群数(MPN/L) 10000 10000 40000
8、 10 蛔虫卵数(个/L) 2 11 全盐量 1000(盐碱土地2000) 12 氯化物 350 注:括号外的数值为水温12的控制指标,括号内的数值为水温12的控制指标。 5.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于养殖水体的,其水质应符合 GB11607 的规定。 5.3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灌地下含水层以补给地下水源的,其水质应符合 GB/T19772-2005 的规定。 DB64/ T7002011 3 5.4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于林业、草地的,其水质应符合 GB20922 的规定。 6 监测与分析方法 6.1 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项目浓度值,要求水样采集后自然沉降 30 分钟,取上层非沉降部分按
9、规定方 法进行分析。 6.2 在排水口设置取样点,根据污水处理后排放或回用的去向,确定相应的检测项目。 6.3 表 1 中规定的污染物原则上在集中式排放口每季度监测 1次;若处理后直接用于农田灌溉且采用 喷灌方式的,则悬浮物(SS)每月监测 1 次。 6.4 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按表 2 执行。 表2 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物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 序号 分析项目 测定方法 方法来源 1 pH值 玻璃电极法 GB/T 6920-1986 2 化学需氧量(CODCr) 重铬酸盐法 GB/T 11914-1989 3 生化需氧量(BOD5) 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 4 悬浮物(SS) 重量法 GB/T 1
10、1901-1989 5 总磷(以P计)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1989 6 总氮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GB/T 11894-1989 7 氨氮(NH3-N) 蒸馏-中和滴定法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7 HJ 536 HJ 535 8 氯化物 硝酸银滴定法 GB/T 11896-1989 9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T 7494-1987 10 全盐量 重量法 HJ/T 51-1999 11 粪大肠菌群数 (MPN/100mL) 多管发酵法 HJ/T 347-2007 7 标准的实施 7.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7.2 县级以上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负责本标准排放水质的监测。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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