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080.01 A 00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14072011 标准信息服务规范 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standard information 2011 - 04 - 21 发布 2011 - 05 - 21 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34/T 14072011 I 前 言 本标准按 GB/T 1.1- 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芜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徽省亳州市质监局质检所。 本标准起草人:张文秋、周亚林、吕捷、戚正珏
2、、白广东、王飞、张丽、程瑶、张礼江。 DB34/T 14072011 1 标准信息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标准信息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质量保证。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区域内的标准信息服务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242-1998 投诉处理指南 GB/T 20000.1 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 3 术语和定义 GB/T 20000.1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
3、于本文件。 3.1 用户 接受标准信息服务的组织或个人。 3.2 标准信息服务 对标准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和处理,采用不同载体为用户提供标准资料或与标准相关的服务行为。 3.3 标准信息服务机构 提供标准信息相关服务的组织。 4 基本要求 4.1 服务环境 4.1.1 服务环境宽敞、明亮、整洁。 4.1.2 服务标识悬挂整齐,布局合理。 4.1.3 在服务区域的显著位置设置服务内容。 4.2 设备设施 DB34/T 14072011 2 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电话、传真等办公设备,设备处于完好工作状态。 4.3 标准信息资源 标准信息服务机构应配置较为齐全的标准信息资源,或与权威的
4、标准化机构形成长期合作关系以满足用户对标准信息资源的需求。其中标准信息资源主要包括: 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相关信息; 常用国际、国外标准,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美国国家标准(ANSI)、德国国家标准(DIN)、美国试验与材料协会(ASTM)等相关信息; 4.4 人员资质 4.4.1 受教育程度 服务人员应接受过标准化专业培训。 4.4.2 道德规范 服务人员的道德规范主要包括: 遵守社会公德; 尊重用户; 严格履行服务承诺; 向用户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 4.4.3 服务技能 服务人员应关注用户的需求,学习先进适用的服务理念和方
5、法,不断提高服务技能,主要包括: 具备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化基础知识的能力; 具备标准信息服务能力,熟练掌握标准检索技能; 掌握工作过程、服务范围、收费标准、服务时限等内容; 掌握与工作相关的计算机操作与数据库使用方法; 掌握与用户接触时的礼仪、礼节及与用户的沟通技巧。 4.5 服务态度 4.5.1 对用户一视同仁,以礼待人。 4.5.2 举止应文明、端庄、耐心周到,主动服务。 4.5.3 表情应自然、和蔼、亲切,提倡微笑服务。 4.5.4 语言应文明礼貌、简明清晰,提倡讲普通话。 4.5.5 服务过程中贯彻首问负责制,做到有问必答,回答问题迅速、准确。 4.5.6 对用户提出的问题不能解
6、决时,应耐心解释原因。 5 服务内容及要求 5.1 总则 5.1.1 标准信息服务机构应贯彻以用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DB34/T 14072011 3 5.1.2 用户希望获得标准延展服务类和标准技术服务类业务时,应与标准信息服务机构协商并签订服务协议。 5.2 标准信息基础服务类业务 5.2.1 标准信息查询 5.2.1.1 用户向服务人员提供待查标准信息,如:标准号、标准名称或中、英文关键词等。 5.2.1.2 查询过程中在用户允许的情况下,应详细记录用户信息和标准查询结果,包括: 用户的全称; 用户的联系方式; 标准号、标准名称; 标准费用。 5.2.1.3 对服务过的用户提供标准信息
7、跟踪服务。 5.2.2 标准文本提供 根据用户需要,按照查询结果提供标准文本。 5.2.3 标准跟踪(托管) 以用户提供的标准号或标准名称为跟踪目标,对其更新替代信息进行动态追踪,并将更新替代信息及时告知用户。或用户自行使用相关平台进行批量标准托管。 5.3 标准信息延展服务类业务 5.3.1 标准翻译 5.3.1.1 以用户指定的标准文本为源语言文件,翻译成目标语言文件。 5.3.1.2 翻译完成后,应提供给用户翻译完成稿纸质件一份、翻译完成稿光盘一张和翻译费用清单一份。 5.3.2 标准查新 用户提供需要查证的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的标准号或标准内容,与已发布实施的标准进行比对,并作出结论。
8、5.3.3 标准有效性确认 用户提供需要确认的标准号或标准名称,与标准信息数据库进行比对,以确认用户所用标准是否为有效标准。 5.3.4 标准水平评估 用户提供需要评估的企业标准,与现行国际(国外)、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进行比对,对企业标准的水平做出评价。 5.4 标准信息技术服务类业务 5.4.1 标准制订 DB34/T 14072011 4 根据用户提供的产品或技术资料等,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的文件,包括产品标准、技术规程等。 5.4.2 标准化知识培训 根据用户需求,提供标准化相关知识、专题标准宣贯。 5.4.3 企业标准体系(标准化良好行为)咨询服务 运用标准化原理或方法,为
9、用户建立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并运行有效,主要包括: a) 开展企业标准化工作及标准体系建立的咨询指导工作; b) 指导企业开展自我评价,对企业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6 质量保证 6.1 质量要求 6.1.1 标准信息应完整、准确。不确定信息应向用户说明。 6.1.2 所提供标准应为相关部门正式批准发布的现行有效标准。若用户需要的标准是作废标准或标准草案时,应向用户说明,并在提供的文本中给予明显标注。 6.1.3 标准文本应完整、清晰。 6.1.4 标准信息服务机构对用户提供的技术资料、产品信息等按合同或协议应给予保密。 6.2 服务
10、时限 6.2.1 有馆藏的标准或当日可以从资源合作机构获得的标准,应保证在一个工作日内为用户提供。 6.2.2 不能在当日内提供的标准,应向用户说明,按约定期限提供。 6.2.3 批量或长期标准服务应根据合同或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6.3 记录存档 6.3.1 各类标准服务机构完成服务后,其相应的用户信息、标准查询结果、标准清单、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记录的最短保存期为 12 个月。 6.3.2 存档的记录应标识准确,资料完整,便于查阅。 6.3.3 存储在计算机里的记录资料应及时备份。 6.4 用户反馈 标准信息服务机构应当指定专人对用户反馈意见进行登记、整理,并针对反馈意见采取纠正或改进措施。对用户反馈的意见应给予答复。 6.5 投诉处理程序 标准信息服务质量投诉处理程序应参照 GB/T 17242-19 98 第 6 章的规定执行。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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