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87.040 G 51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15662011 水性汽车底盘防腐漆 Waterborne anti-corrosion paint for automotive chassis 文稿版次选择2011 - 12 - 16 发布 2012 - 01 - 16 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34/T 15662011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安庆菱湖涂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龙毛明、张源。 DB34/T 15
2、662011 1 水性汽车底盘防腐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性汽车底盘防腐漆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底盘及其零部件的水性防腐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24 涂料细度测定法 GB/T 1725 色漆、清漆和塑料 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GB/T 1727 漆膜一般制备法 GB/T 1728 漆膜、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 GB/T 1733 漆膜耐水性测定法 GB/T 1765
3、测定耐湿热、耐盐雾,耐候性( 人工加速)的漆膜制备法 GB/T 1766 色漆和清漆 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 GB/T 1771 色漆和清漆 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 GB/T 318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 取样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6739 色漆和清漆 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 GB/T 6742 色漆和清漆 弯曲试验(圆柱轴)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8325 聚合物和共聚物水分散体 pH值试验方法 GB/T 9269 涂料黏度的测定 斯托默黏度计法 GB/T 9271 色漆和清漆 标准试板 GB/T 9274
4、 色漆和清漆 耐液体介质的测定 GB/T 9278 涂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 GB/T 9286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 9750 涂料产品包装标志 GB/T 9761 色漆和清漆 色漆的目视比色 GB/T 13452.2 色漆和清漆 漆膜厚度的测定 GB/T 13491 涂料产品包装通则 HG/T 2458 涂料产品检验 运输和贮存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DB34/T 15662011 2 3.1 水性汽车底盘防腐漆 Waterborne ant i-corrosion paint for automotive chassis 是由水性聚氨酯、
5、水性有机硅改性丙烯酸树脂、着色颜料、活性防锈防腐颜料、助剂、去离子水等经研磨、分散、过滤等工艺制成的用于汽车底盘防腐的水性漆。 4 要求 产品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1 要求 项目 指标 漆膜颜色及外观 黑色、哑光平整 粘度/KU 70110 细度/m 25 干燥时间(902)/h 0.5 铅笔硬度(划破) HB 划格试验/级 1 弯曲试验/ 2 不挥发物含量/% 40 pH值 8.010.0 耐盐雾性(150h) 不起泡、不脱落 耐水性(24 h) 无异常 耐汽油性(RQ-70,2 h) 无异常 耐机油性(HQ-10,48 h) 无异常 5 试验方法 5.1 取样 按 GB/T 3186
6、的规定进行。 5.2 试验的一般条件 5.2.1 试板为马口铁板 应符合 GB/T 9271 中有关马口铁板的规定。 5.2.2 试样的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 按 GB/T 9278 的规定进行。 5.2.3 漆膜制备 按 GB/T 1727 中喷涂法的规定进行。普通性能漆膜厚度(233) m,按要求时间烘干,3 天后测试性能;耐盐雾试验漆膜厚度(655) m,烘干,7 天后测试。 DB34/T 15662011 3 5.2.4 漆膜厚度 按 GB/T 13452. 2 色漆和清漆 漆膜厚度测定法中磁性测厚仪法的规定进行。 5.3 漆膜颜色与外观 按 GB/T 9761 的规定进行。 5.4
7、粘度 按 GB/T 9269 的规定进行。 5.5 细度 按 GB/T 1724 的规定进行。 5.6 干燥时间 按 GB/T 1728 中压滤纸法的规定进行。 5.7 铅笔硬度 按 GB/T 6739 的规定进行。 5.8 划格试验 按 GB/T 9286 的规定进行。 5.9 弯曲试验 按 GB/T 6742 的规定进行。 5.10 不挥发物含量 按 GB/T 1725 的规定进行。 5.11 pH 值 按 GB/T 8325 的规定进行。 5.12 耐盐雾性 按 GB/T 1765、GB/ T 1766 的规定进行。 5.13 耐水性 按 GB/T 1733 的规定进行。 5.14 耐汽
8、油性 按 GB/T 9274 的规定进行。 5.15 耐机油性 按 GB/T 9274 的规定进行。 DB34/T 15662011 4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1.1 出厂检验 6.1.1.1 产品出厂时须进行出厂检验。 6.1.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漆膜颜色与外观、粘度、细度、干燥时间、铅笔硬度、划格试验、弯曲试验、pH 值。 6.1.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 4 章规定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原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9、; d) 出产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2 检验结果的判定 6.2.1 检验结果的判定按 GB/T 8170 的规定进行。 6.2.2 应检项目的检验结果均达到本标准要求时,该试验样品为符合本标准要求。 7 标志、包装、贮存 7.1 标志 按 GB/T 9750 的规定进行。 7.2 包装 按 GB/T 13491 的规定进行。 7.3 贮存 7.3.1 贮存按 HG/T 2458 的规定进行。 7.3.2 产品在符合 HG/T 2458 的规定贮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算起,有效贮存期为一年。超过贮存期,可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如符合要求,仍可使用。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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