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备案号:218542008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 DB36/T 5312008 地理标志产品 高安腐竹 2008-01-09 发布 2008-02-01 实施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36/T 5312008 I 前 言 本标准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 GB17924-1999原产地域产品通用要求制定。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宜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高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起草。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李晓川、曾鸣、刘振怀、朱敏、谢和臣、谢传华。DB36/T 5312008 1 地理标志产品 高安腐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 高安腐竹的地理标
2、志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 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为原料经加工而制成的腐竹,且列入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根据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腐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eqv ISO 780:1997) GB 57492006 生活饮用
3、水卫生标准 GB 27601996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 5009.32003 食品中水份的测定 GB/T 5009.52003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 5009.62003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T 5009.112003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2003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2004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6121988 豆制食品业用大豆 GB 17924 原产地域产品通用要求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检总局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4、国质检执2002183号 禁止在食品中使用次硫酸氢钠甲醛产品的监督管理规定 3 地理标志范围 高安腐竹的生产地域限于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高安腐竹地理标志产品地域范 围,具体范围见附录A,阴影区域为保护范围。 4 术语和定义 4.1 腐竹 以大豆为主要原料,制成豆浆煮沸以后,经过加热、保温、提皮、干燥所制得的条状的干燥豆制品。 4.2 高安腐竹 高安腐竹是在特定的区域内,选用优质大豆和特定地域的优质地下水源,按照特定的生产工艺和生 产技术规程加工而成的安全、营养、无污染的优质豆制品。 DB36/T 5312008 2 5 工艺流程 大豆精选脱皮浸泡磨浆滤浆煮浆揭皮沥浆凉晒烘干 分
5、级检验包装入库 6 工艺要求 6.1 选料、脱皮 大豆经过筛选,用钢管、风选剥去豆皮。 6.2 浸泡 将豆皮浸入生产用水中,春秋季浸泡3h至4h,夏季2h至3h,冬季5h至6h。 6.3 磨浆、过滤 将浸好的豆胚磨浆。加60温水,分两次过滤,加水量应使豆浆量为干豆的8倍至10倍,豆浆浓度 控制在6.5%至7.5%的范围内。 6.4 煮浆 采用蒸气直接加热至沸,维持35min。 6.5 冷却 豆浆煮沸后自然冷却,终温不低于84。 6.6 揭皮 豆浆煮熟后,注入成型平底锅,浆液深度36cm,温度822。每隔15min揭皮一次。 6.7 沥浆、凉晒 揭皮后腐竹置于平底锅上方沥浆,沥浆后置于通风的专用
6、场地凉晒。 6.8 烘干 凉晒后腐竹推进烘房烘干,时间一般为7h,最高温度80。 7 要求 7.1 原辅料要求 7.1.1 大豆 按GB 86121998标准的规定执行。大豆水溶性蛋白(干基)34%。 7.1.2 水质 高安境内锦河沿岸深井水(井深-20米以下),水质符合GB 57492006要求。 7.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规定。 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优 级 一 级 色 泽 色泽淡黄,光泽鲜亮 浅黄色、色泽光亮 组织形态 呈细条状,支条均匀,条内空心,质地细 腻,无短条及碎块,无虫蛀现象。 呈细条状,支条基本均匀,条内空心,韧 性较好, 无短条及石膏像块, 无虫蛀
7、现象。 气味和滋味 具有本品应有滋味,无异味、无酸味、无霉味。 杂 质 无可见的外来杂质。 烹调性能 常温下凉水浸泡 6 小时无混浊,韧性好,煮熟后有咬劲,久煮不糊。 DB36/T 5312008 3 7.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优级 一级 蛋白质,% 45 40 脂肪,% 25 21 水份,% 9 9 7.4 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3 卫生指标 项 目 指 标 次硫酸氢钠甲醛 不得检出 总砷(以 As计),mg/kg 0.5 铅(Pb),mg/kg 1.0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 GB2760 标准规定 7.5 净含
8、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8 试验方法 8.1 感官 色泽、组织形态、杂质通过目测,气味、滋味通过鼻嗅和品尝进行检验,用水煮沸,检验其烹调性。 8.2 水份 按GB/T 5009.32003的规定执行。 8.3 脂肪 按GB/T 5009.62003的规定执行。 8.4 蛋白质 按GB/T 5009.52003的规定执行。 8.5 砷 按GB/T 5009.112003的规定执行。 8.6 铅 按 GB/T 5009.122003 的规定执行。 8.7 次硫酸氢钠甲醛 按国质检执2002183号文第三种方法执行。 8.8 净含量 按相应精度的计量器具进行测定。 9 检验规
9、则 9.1 组批 产品以同一次投料并由同一班次生产,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次。 9.2 抽样 一批产品按装箱的上、中、下不同部位抽取 12kg 为样品,分为两份,一份送检,另一份留样, 以便复检。 DB36/T 5312008 4 9.3 检验项目 产品应由本厂检验部门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感官要求和理化指标为出厂检验项目,卫生 指标至少每半年检验一次。 9.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有不合格项时,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 格产品。 10 标志、标签 10.1 标志 产品包装应标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其标注办法按 GB 17924中 7
10、章规定执行。 10.2 标签 产品销售包装标签应符合GB 77182004的规定 11 包装、运输、贮存 11.1 包装 11.1.1 包装标志 包装上应标注储运图示标志,具体标注方法应符合 GB/T 1912000 的规定。 11.1.2 包装材料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卫生要求的食品塑料薄膜袋包装。 也可根据用户要求采用其他材料包 装,其包装材料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 11.1.3 包装要求 包装容器封口严密,不得破损泄漏。 11.2 运输 运输时应保持清洁、干燥,防雨、防潮、防挤压,严禁与有毒、有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 11.3 贮存 产品应在常温、干燥和有防潮、防鼠设施处贮存。贮存库房应清洁、干燥、通风良好。严禁与有毒、 有害、有腐蚀性、易发霉、发潮、有异味的物品混存。 11.4 保质期 本产品在上述包装贮运条件下保质期为六个月。 DB36/T 5312008 5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地理标志产品 高安腐竹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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