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 14302012 普通劳动防护服通用技术条件 2012 - 05 - 31 发布 2012 - 10 - 01 实施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51/T 14302012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 . . 2 5 要求 . . 2 6 试验方法 . . 4 7 检验规则 . . 5 8 标志、标 签和使用说明 . . 6 9 包装、运 输、储存 . . 6 DB51/T 14302012 II 前 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
2、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四川省劳动保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成都圣雨兰制衣有限公司、四川祥和鸟服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兴国、胡沛、胡晓霞、董平。DB51/T 14302012 1 普通劳动防护服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普通劳动防护服 (以下简称“防护服” )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织物为面料,采用缝制工艺制作的 普通劳动防护服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
3、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5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 25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 GB/T 2828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GB/T 2910.1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一部分:试验通则 GB/T 2910.2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二部分:三组分纤维混合物 GB/T 2912.1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
4、B/T 392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皂洗色牢度 GB/T 3922 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 GB/T 3923.1 纺织品 织物拉伸性能 第 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 条样法 GB/T 57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水色牢度 GB/T 7573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GB/T 8628 纺织品测定尺寸变化在试验中织物试样和服装的准备、标记及测量 GB/T 8629 纺织品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 GB/T 8630 纺织品洗涤和干燥后尺寸变化的测定 GB/T 17592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 21295
5、 服装理化性能的技术要求 GB/T 23344 纺织品 4-氨基偶氮苯的测定 FZ/T 01053 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 FZ/T 01057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FZ/T 80002 服装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FZ/T 81007 单、夹服装 3 术语和定义 DB51/T 14302012 2 普通劳动防护服 指具有普通防护功能的工作服装,不包括具有特殊防护性能的防护服装。 4 分类 防护服按所使用的原料不同分为:天然纤维织物防护服、化学纤维织物防护服、混纺纤维织物防护服。 5 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设计原则 5.1.1.1 有利于正常生理要求和健康。 5.1.1.2 适应
6、作业时肢体活动、便于穿脱。 5.1.1.3 在作业中不易引起钩、挂、绞、碾。 5.1.1.4 便于洗涤与修补。 5.1.1.5 凡需有安全标志时,标志颜色应醒目、牢固,不得影响各种色光信号的正确判断。 5.1.2 原材料 5.1.2.1 面料 按有关纺织面料标准选用适合于普通防护服装的面料。 5.1.2.2 里料 采用与所用面料的性能、色泽相适宜的里料(特殊设计除外) 。 5.1.2.3 辅料 a) 衬布、垫肩:采用与所用面料的缩水率、性能、色泽相适宜的粘合衬和垫肩,其质量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规定。 b) 缝线:采用适合所用面辅料质量缝线;绣花线的缩率应与面料相适应;钉扣线应与扣的色泽相适宜;钉
7、商标线应与商标底色相适宜(装饰线除外)。 c) 钮扣、附件:采用适合所用面料的钮扣(装饰扣除外)、拉链及金属附件,无残疵。钮扣、附件经洗涤和熨烫后不变形、不变色、不生锈。 5.1.2.4 防护服易损部位,一层面料尚不能满足时,如肘、膝盖、臀部,应加贴布。贴布与服装面布应相匹配。 5.1.3 色差 5.1.3.1 领子、驳头、前披肩与前身的色差高于 4 级。里子的色差不低于 3-4 级。覆粘合衬所造成的色差不低于 3-4 级。其他表面部位的色差不低于 4 级。 5.1.3.2 套装中上装与裤子的色差不低于 4 级。 DB51/T 14302012 3 5.1.4 外观疵点 防护服各部位的疵点允许
8、存在程度按表 1 规定。防护服各部位划分见图 1。各个独立部位只允许疵点一处,未列入本标准的疵点按其形态,参照表 1 相似疵点执行。 表1 5.1.5 整烫 5.1.5.1 各部位熨烫平服、整洁、无黄烫、水渍及光亮。 5.1.5.2 覆粘合衬部位不允许有脱胶、渗胶及起皱。 5.1.6 原料的成分和含量 应符合 FZ/T 01053的规定。 图1 各部位允许存在程度 疵点名称 1 号部位 2 号部位 3 号部位 粗于一倍竹节纱 1.0 cm -2.0cm 2.0 cm -4.0cm 4.0 cm -6.0cm 粗于二倍竹节纱 不允许 1.0 cm -2.0cm 2.0 cm -4.0cm 粗经纱
9、 1.0 cm -2.0cm 2.0 cm -4.0cm 4.0 cm -6.0cm 经缩波纹 不允许 不宽于 0.5cm 不宽于 1.0cm 浅油纱 1.0 cm -2.0cm 2.0 cm -3.0cm 3.0 cm -4.0cm 斑疵(油、锈、色斑) 不允许 不大于 0.2 cm2不明显 不大于 0.3cm2不明显 注:浅色原料 1 号部位不准许有浅油纱(距 60cm 目测) DB51/T 14302012 4 5.2 理化性能 5.2.1 面料断裂强力 面料断裂强力应符合GB/T 21295的规定。 5.2.2 尺寸变化 服装水洗后的尺寸变化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部位 合格品 备注
10、 领大 -1.5% 只考核立领 胸围 -2.5% 衣长 -3.5% 腰围 -2.0% 裤长 -3.5% 5.2.3 裤后裆接缝强力 5.2.3.1 面料:不小于 140N。 5.2.3.2 里料:不小于 80N。 5.3 安全要求 表3 项 目 色 牢 度 允 许 程 度 变色 3 级 耐 洗 沾色 3 级 耐干摩擦 沾色 3 级 耐湿摩擦 沾色 3 级 变色 3 级 耐 汗 渍 沾色 3 级 变色 3 级 耐 水 沾色 3 级 甲醛含量 应符合 GB 18401 中 B 类或 C 类的规定。 pH 值含量 应符合 GB 18401 中 B 类或 C 类的规定。 异味 应符合 GB 18401
11、 的规定。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应符合 GB 18401 的规定。 DB51/T 14302012 5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工具 6.1.1 钢卷尺。 6.1.2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 250)。 6.1.3 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GB/T 251)。 6.1.4 男女单、棉服装外观疵样照。 6.2 一般要求 6.2.1 服装色差:服装测定色差程度时,被测部位必须纱向一致。用 600 lx 及以上的等效光源。入射 光与织物表面约成 45 角,观察方向大致垂直于织物表面,距离 60cm 目测,并与 GB 250 样卡对比。 6.2.2 服装外观疵点允许存在程度:按 5.3.1 规定
12、。 6.2.3 服装整烫:按 5.3.3 规定。 6.2.4 服装所用原料成分和含量测定:按 FZ/T 01057、G B/T 2910.1、GB/T 2910.2 规定进行测试。 6.3 理化性能 6.3.1 面料断裂强力按 GB/T 3923.1 规定测试。 6.3.2 尺寸变化:按 GB/T 8628、GB/T 8 629、GB/T 8630 的规定进行测试。 6.3.3 裤后裆接缝强力:取件部位按 FZ/T 81007 的附录 B 的规定取,测试方法按 GB/T3923.1 的规定进行。 6.4 安全性能 6.4.1 防护服耐洗色牢度:按 GB/T 3921 的规定进行测试。 6.4.
13、2 防护服耐摩擦色牢度:按 GB/T 3920 的规定进行测试。 6.4.3 防护服耐汗渍色牢度:按 GB/T 3922 的规定进行测试。 6.4.4 防护服耐水色牢度:按 GB/T 5713 的规定进行测试。 6.4.5 防护服甲醛含量测量:按 GB/T 2912.1 规定进行测试。 6.4.6 防护服 pH 值测量:按 GB/T 7573 规定进行测试。 6.4.7 防护服异味:按 GB 18401 第 6.7 条规定进行测试。 6.4.8 防护服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按 GB/T 17592 和 GB/T 23344 规定进行测试。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
14、厂检验。 7.2 出厂检验 7.2.1 出厂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第 5.1 条的所有项目。 7.2.2 出厂检验按 GB/T 2828 的规定进行组批抽样和判定。 7.3 型式检验 7.3.1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第 5、8 章的所有内容。 DB51/T 14302012 6 7.3.2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 产品试制定型鉴定; b) 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应定期进行检验,检验周期一般为一年;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
15、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3.3 判定规则 一般要求项目允许有一项不合格,理化性能项目和安全要求项目不允许有不合格。 7.3.4 抽样与组批规则 抽样时应在同期生产的同规格型号产品中随机抽取2套送检。 8 标志、标签和使用说明 8.1 标志、标签 8.1.1 每套成品须有:产品执行标准、合格证、生产企业名称、厂址、产品名称、规格号型、材料组分和洗涤方法。 8.1.2 合格证上应有检验合格标记、检验人员标记、检验日期。 8.2 使用说明 应标明使用方法、贮藏条件、注意事项。 9 包装、运输、储存 9.1 包装 应符合 FZ/T 80002 要求。 9.2 运输 在运输时,应防雨淋、防潮,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 9.3 储存 产品存放在干燥、通风、防霉、防虫蛀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储。 _ DB51/T 14302012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