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20322013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技术指南 2013-7-17 发布 2013-7-17 实施 环境保护部发布附件二: HJ 20322013 前言 为防治污染、保护环境,指导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工作成效,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是指导性文件,可作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建设与管理的参考依据。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提出,由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指南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本指南2013年7月17日由环境保护部批准、发布。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HJ 20322013 1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2、本指南适用于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1.2 术语和定义 1.2.1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指向乡(镇)、村供水、有简易净化措施或无净化措施、并小于一定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在1000人以下)的现用和规划饮用水水源地。 1.2.2 农村饮用水水源防护区:指农村饮用水水源按照本技术指南要求设定的污染防护区域。 1.2.3 农村连片供水:指向乡(镇)居民、村民提供的相对集中的简易供水方式。 1.2.4 农村分散供水:指乡(镇)居民、村民通过分散设置的水井或其他取水设施直接取水。 1.2.5 集水池:从水源取水向农户供水过程中,用作水量、水压调节的集水容器或构筑物。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本指南主要引用了以下文件,包括: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 (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 (6)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7)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 (8)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 (9)镇(乡)村给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3-2008) (10)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
4、0763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32号) 2 农村饮用水水源分类 农村饮用水水源可以分为地表水源、地下水源和其他等类型,地表水源主要包括河流、湖库、山溪、坑塘等;地下水源主要包括浅层地下水、深层地下水、山涧泉水等类型;其他类型包括水窖、水柜等。 2.1 地表水源 HJ 20322013 22.1.1 河流型水源 根据水源水体规模、水量受水文、气象条件影响程度、季节变化影响及受区域水环境质量影响的程度,河流型水源可分为大中型河流和小型山溪。 2.1.2 湖库型水源 根据水源水体规模、水量受水文、气象条件影响程度、水质受区域水环境质量影响的程度
5、,湖库型水源可分为大中型湖泊水库和塘坝。 2.2 地下水源 2.2.1 浅层地下水源 指直接从地下潜水含水层取水,易受地下水位变动以及地表水污染影响的水源。 2.2.2 深层地下水源 指从潜水含水层以下的承压含水层取水,水质、水量较为稳定的水源。 2.2.3 山涧泉水水源 指收集山涧出露泉水作为水源,供水量受水文气象条件影响较大,水质好且不易受到污染。 2.3 其他类型或特殊水源 2.3.1 水窖水源 指北方地区利用修建于地面以下并具有一定容积的水窖拦蓄雨水和地表径流作为水源。 2.3.2 水柜水源 指南方地区用于收集雨水或其他来水的小型地表蓄水设施。 3 农村新建饮用水水源地选址工程技术 3
6、.1 新建饮用水水源地选址水质水量技术要求 新、改、扩建水源地,至少进行丰、枯两个季节的水质、水量监测。水质需满足GB3838-2002或GB14848-93中类水质的规定,若无净化措施,则需满足GB5749-2006的要求。水量不低于近、中期需水量的95%。 当地表和地下水源水质水量均符合要求时,应优先考虑地下水源。 3.2 新建饮用水水源地选址技术经济要求 当有多个水源可供选择时,除水质水量符合要求外,还要考虑供水的可靠性、基建投资、运行费用、施工条件和施工方法等。宜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作为选址的重要参考依据。 3.3 新建饮用水水源地选址技术 有条件的山区农村应尽量选择山泉水或地势较高
7、的水库为水源,可以靠重力供水;平原地区农村一般选用地下水作为水源,并尽可能适度集中,以便于水源的卫生防护、取水设施工程建设及实施环境管理。 HJ 20322013 3地下水源应选择包气带防污性好的地带,并按照地下水流向,在污染源及镇(乡)村的上游地区建设并应尽量靠近主要用水地区。 连片供水水源优先选择深层地下水,取水深度可根据当地地质结构确定。 设置于村前房后的单户或多户水源井,可以地下潜水作为水源。打井深度应根据当地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取水水量应满足正常用水需求,水质应满足饮用水水质要求。 3.4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设置要求 大型河流、湖库水源地取水口应尽量设在河、湖库中间。离岸水平距离应
8、不小于30米,垂线方向应在最枯水位线下,且不小于0.5米。对于小型山溪和塘坝水源,应尽量避免周边环境对取水口的影响。 有条件地区,宜采用傍河取水方式设置取水井,避免从河道、湖库直接取水。取水井井口设置应高于河流、湖库正常防洪水位线。 3.5 取水工程设计要求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取水规模依据农村人均用水量及供水人口确定。农村居民人均用水量应包括生活和畜禽养殖等用水需要,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计量水量进行确定;无计量条件的地区,可按50150升/人日进行估算。 集水池设计规模应为取水规模的0.81.5倍。对于供水水量不稳定或具有备用功能的水源,集水池设计规模至少为取水规模的3倍。 4 农村饮用水
9、水源地保护工程技术 4.1 河流、湖库水源保护工程技术 河流、湖库水源保护工程技术包括取水口隔离及取水设施建设、水源标志设置、水源防护区划分、水源污染防治四个子项技术,其示意图见图1。工程位置参照本指南确定的水源防护区边界确定。采用傍河取水方式时,水源的保护工程参照地下水源保护工程进行。 图1 河流、湖库水源保护工程示意图 4.2 小型塘坝水源保护工程技术 小型塘坝水源保护工程技术包括取水口隔离及取水设施建设、水源标志设置、水源防护区划分、水源污染防护四个子项技术,其示意图见图2。 HJ 20322013 4图2 小型塘坝水源保护工程示意图 4.3 地下水源保护工程技术 小型塘坝水源保护工程技
10、术包括取水口隔离及取水井建设、水源标志设置、水源防护区划分、水源污染防护四个措施,其示意图见图3。 图3 地下水源保护工程示意图 5 水源防护区划分技术 为了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防止水源地污染,保障水源水质,划定水源防护区。 大型河流、湖库水源防护区范围:取水口陆侧岸边上游50米,下游30米、陆域纵深不小于30米的区域。 小型塘坝水源防护区范围:不大于库塘水面、正常水位线以上水平距离50米范围。 地下水水源防护区范围:应大于井的影响半径,且不小于30米。傍河取水水源及相应河流的保护范围参照此要求执行。井的影响半径范围根据水源地所处的水文地质条件、开采方式、开采水量和污染源分布情况确定。
11、6 水源保护区标志工程建设技术 农村饮用水水源防护区标志主要包括界标、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 6.1 界标 在防护区的地理边界设立界标,用于标识水源地及防护区的范围,并起到警示作用。界HJ 20322013 5标的设置要求可参照HJ/T433-2008。 6.2 交通警示牌 交通警示牌分为道路警示牌和航道警示牌,用于警示车辆、船舶或行人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或航道,需谨慎驾驶或谨慎行为。交通警示牌的设置要求参照HJ/T433-2008。道路警示牌和航道警示牌的具体设立位置应分别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和内河助航标志(GB5863-93)的相关要求。 6.3 宣传牌 根据
12、实际需要,为保护当地饮用水水源而对过往人群进行宣传教育所设立的标志。宣传牌的设置要求参照HJ/T433-2008。 7 农村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护技术 农村大型河流、湖库型水源的污染防护工程依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以及相应的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规划、流域污染防治规划进行设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畜禽养殖废水的处理处置按照农村生活污染技术政策(环发201020号)、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 81)及相关要求进行;小型河流、塘坝及地下水源其他污染类型的污染防护参照本指南进行。 7.1 小型河流、塘坝水源周边生态隔离技术 针对小型河流、塘坝饮用水水源,主要采取生态隔离措施,由两个
13、子系统组成,即:流域农田减量施肥子系统和生态隔离防护子系统,其中,生态隔离防护子系统包括植物篱、生态沟渠和植被缓冲带等技术,可根据实际需要和水源所处地形选择使用其中一种技术,或几种技术组合使用。 图4 小型河流、塘坝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护工程示意图 流域农田减量施肥子系统:在库塘周边农田中实施测土配方、合理施肥,以减少N、P的流失,从而减少农业非点源污染对周围水体的污染。 生态隔离防护带子系统:在库塘周边50米范围内,构建生态防护隔离带,应按照宽度大于50米、高度大于1.5米进行设置,主要起到阻隔人群活动影响的作用,同时减少面源污染的影响。主要技术包括: HJ 20322013 6植物篱:通过生物
14、吸收作用等再次消耗氮磷养分、净化水质,提高养分资源的再利用率。库塘周边生态隔离系统的最佳结构为“疏林灌草”,这一结构可以通过密度控制来实现。需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选取适宜的生物物种。适合水土保持的防护林树种主要有:松树、刺槐、栎类、凯木、紫穗槐等,须选择适合于本地区的树种。 生态沟渠:对沟渠的两壁和底部采用蜂窝状混凝土板材硬质化,在蜂窝状孔中种植对N、P营养元素具有较强吸收能力的植物,用于吸收农田排水中的营养元素,从而减少库塘水质的富营养化。 植被缓冲带:通常设置在下坡位置,植被种类选取以本地物种为主,乔木、灌木、草类等合理配置,布局上也要相互协调,以提高植被系统的稳定性。植被缓冲带要具备一定
15、的宽度和连续性,宽度可结合预期功能和可利用土地范围合理设置。 7.2 塘坝水源入库溪流前置库技术 对于塘坝水源入库溪流,宜采用前置库技术。前置库的库容按照入库溪流日均流量的0.51.5倍进行设计。前置库由五个子系统组成,即:地表径流收集与调节子系统;沉降与拦截子系统;生态透水坝及砾石床强化净化子系统;生态库塘强化净化子系统;导流子系统。 图5 前置库系统的组成结构示意图 地表径流收集与调节子系统:利用现有沟渠适当改造,结合生态沟渠技术,收集地表径流并进行调蓄,对地表径流中污染物进行初级处理。 沉降与拦截子系统:利用库区入口的沟渠河床,通过适当改造,结合人工湿地原理构建生态河床,种植大型水生植物
16、,建成生物格栅,既对引入处理系统的地表径流中的颗粒物、泥沙等进行拦截、沉淀处理,又去除地表径流中的N、P、以及其他有机污染物。 生态透水坝及砾石床强化净化子系统:利用砾石构筑生态透水坝,保持调节系统与库区水位差,透水坝以渗流方式过水。砾石床位于生态透水坝后,砾石床种植的植物、砾石孔隙与植物根系周围的微生物共同作用,高效去除N、P及有机污染物。 生态库塘强化净化子系统:利用具有高效净化作用的生物浮床、生物操纵技术、水生植物带、固定化脱氮除磷微生物等,强化清除N、P、有机污染物等。 导流子系统:暴雨时为防止系统暴溢,初期雨水引入前置库后,后期雨水通过导流系统流出。 7.3 地下水源地隔离防护技术
17、以水井为中心,周围设置坡度为5%的硬化导流地面,半径不小于3米,30米处设置导流水沟,防止地表积水直接下渗进入井水。导流沟外侧设置防护隔离墙,高度1.5米,顶部向外侧倾斜0.2米,或者生物隔离带宽度5米,高度1.5米。此外,如地下水源位于农业生产区,则需参照7.1节小型塘坝水源周边生态隔离技术增设农田减量施肥子系统和生态截留HJ 20322013 7沟渠子系统,以防止农药或化肥经灌渗进入地下蓄水层。 图6 地下水源地隔离防护示意图 1.5米1.5米图7 地下水源取水口隔离工艺示意图 8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技术 8.1 水源地水质日常监测技术要求 县级政府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水源水质监测,监测
18、点可设在水源取水口处。地表水源的监测项目为GB3838-2002表1和表2中的指标;地下水源的监测项目为GB/T14848-93表1中指标。应定期开展细菌总数监测。 对于常规项目,有条件的地区应每年按照丰、平、枯水期开展水质监测;没有条件的地区,应每年监测一次。对于特定项目,应每35年监测一次,检出或者超标的指标,应按照常规项目的监测频次进行监测。 对于南北方地区较为特殊的水柜和水窖型水源,应尽量参照大型水源的要求,定期开展水质监测。 依据GB3838-2002或GB/T14848-93 类标准对水源水质进行评价。 8.2 水源地水质水量达标要求 水源水质水量应满足本指南3.1节相关要求。 当水质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采取必要的净化措施或按照本指南中第3节的要求另选水源。 HJ 20322013 8当水量达不到要求时,需采取增加供水量的相关措施或按照本指南中第3节的要求另选水源。 8.3 水源地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技术 定期进行供水设施维护检修,建立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大修理三级维护检修制度。 以乡、镇为单位,由配备的环保员或防疫员兼任化验员,或专门配备化验人员,设置简单实验室,装配必要仪器设备。水质监测人员上岗前须经采样技术及仪器使用培训。 定期对水源地相关设施进行运行维护:警示牌、隔离措施一年检修一次;前置库每年清理一次;植被隔离防护带草皮每年收割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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