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2538-2014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旋流除砂装置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ducts Grit removal equipment in grit chamber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4-06-20 发布 2014-9-1 实施 环境保护部 发布 I 目 次 前 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与命名 1 5 技术要求 2 6 性能要求 3 7 检验方法 4 8
2、检验规则 4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 附录 A(资料性附录)旋流除砂装置的一般安装结构及要求 .7 II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保证旋流除砂装置的产品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旋流除砂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 、江苏天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宜兴泉溪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兴邦环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4 年 06 月 20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4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
3、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1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旋流除砂装置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旋流除砂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工业废水处理工程中的旋流除砂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 (IP 代码 ) GB/T 4942.1 旋转电机整体结构和防护等级( IP 代码)分级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 8923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T 9969 工
4、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0894 分离机械 噪声测试方法 GB/T 13306 标牌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3452.2 色漆和清漆 漆膜厚度的测定 GB/T 18449.1 金属材料努氏硬度试验 第一部分:试验方法 JB/T 5943 工程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 5994 装配通用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旋流除砂装置 利用水力和机械助力控制水流的流态与流速, 并利用密度差和向心力原理, 将含砂污水中沙粒沉淀、分离的污水预处理装置(以下简称:除砂装置) 。 3.2 等效粒径 与某一砂粒的体积相同
5、的球状颗粒的直径即为该砂粒的等效粒径。 3.3 去除效率 除砂装置在一定的流态和流速条件下,对单位体积污水中等效粒径大于一定数值砂粒的去除比例。 4 分类与命名 4.1 分类 按排砂方式的不同, 除砂装置可分为气提排砂和泵吸排砂两种形式, 其一般安装结构形式见附录 A。 2 4.2 命名 除砂装置的型号由旋流除砂的汉语拼音缩写( XCS) 、排砂方式分类的汉语拼音缩写( Q 代表“气提排砂” , B 代表“泵吸排砂” )和处理水量( m3/h)的阿拉伯数字组成。 示例: XCSQ-1080 表示处理量为 1080m3/h 的气提排砂旋流除砂装置。 5 技术要求 5.1 适用条件 5.1.1 除
6、砂装置的介质温度应在 0-40。 5.1.2 除砂装置适用电源: 380V、 50Hz。 5.1.3 除砂装置前应设置前置格栅,其间隙不大于 10mm。 5.1.4 除砂装置可去除的最小砂粒等效粒径为 0.2mm。 5.2 结构及功能 5.2.1 除砂装置主要由传动机构、搅拌轴、叶轮、吸砂头或砂泵等部件组成。气提排砂形式的搅拌轴采用空心轴,泵吸排砂形式的搅拌轴可采用空心轴或实心轴。除砂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如图 1 所示。 图 .1a 气提排砂旋流除砂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 .1b 泵吸排砂旋流除砂装置结构示意图 1.传动机构; 2.搅拌轴; 3.叶轮; 4.吸砂组件; 5 排砂管至砂泵 5.2.2 除
7、砂装置应具有以下功能:含砂污水沿切线进入沉砂池形成旋流流态,由搅拌叶轮助动旋转,达到一定流速并强化旋流流态。 利用密度差和离心力原理, 有机物随水流带走, 砂沉降至沉砂池底部排出。 5.2.3 传动机构应密封可靠,不得漏油,运行灵活、平稳、可靠、无异常噪声。 5.2.4 搅拌轴、叶轮、吸砂头采用不锈钢。不锈钢材料不低于国标 0Cr18Ni9。 5.2.5 搅拌轴采用空心轴时其壁厚应不小于 8mm;叶轮直径在 1500mm 及以上时,叶片厚度不应小于8mm;叶轮直径小于 1500mm 时,叶片厚度应不小于 6mm;叶片角度宜为 30。 5.3 加工要求 5.3.1 除砂装置的生产应符合本标准的规
8、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制造。 3 5.3.2 焊缝应平整、光滑,不得有裂纹、气孔、夹渣等缺陷。焊接及前处理操作应符合 JB/T 5943 标准的要求。 5.3.3 搅拌轴与叶轮应精加工。其加工与装配的精度要求为:搅拌轴的同轴度偏差应不大于 0.2mm;搅拌轴与传动机构的同心度偏差应不大于 0.1mm;搅拌轴与叶轮的同心度偏差应不大于 0.2mm;叶轮与搅拌轴的垂直度偏差应不大于 0.2mm。 5.3.4 传动机构上的传动齿轮的齿面需经热处理,其齿面硬度应大于 HRC55。 5.3.5 各部件之间的连接结构和型式应合理,便于分体安装和检修。零部件应装配牢固,在承受工作振动和冲击
9、的情况下,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定位性,应满足 JB/T 5994 技术要求的规定。 5.3.6 除砂装置除锈等级应达到 GB/T 8923 规定的 Sa2 1/2 等级,除锈与涂漆操作应符合 GB/T 13452.2标准规定。 5.3.7 漆膜总厚度不得低于 200m。 5.4 安装要求 5.4.1 叶轮与池壁的组装间隙应控制在 10mm30mm 之间,吸砂头与池底的组装间距应控制在50mm60mm 之间,叶轮与沉砂池池体的组装同心度偏差不大于 20mm。 5.4.2 搅拌轴的组装垂直度应不大于 1/1000,且累计偏差不大于 3mm。 6 性能要求 6.1 砂粒的去除效率 砂粒的粒径(
10、Q)通常用等效直径来表示,单位为毫米( mm) 。粒径 1mm 的砂粒去除效率不得低于 95%; 0.5mm粒径 1mm 的砂粒去除效率不得低于 85%; 0.2mm粒径 0.5mm 的砂粒去除效率不得低于 65%。 6.2 砂粒去除率的计算 砂粒去除率的计算见公式( 1) : .%100.%10021=QQQQQ ( 1) 其中: 去除效率( %) ; Q 处理前某种粒径的砂粒总量,单位为克( g) ; 1Q 某种粒径的砂粒去除量,单位为克( g) ; 2Q 未去除的某种粒径的砂粒量,单位为克( g) 。 6.3 安全和噪声 6.3.1 安全设施与标记 6.3.1.1 除砂装置的外露旋转部位
11、,应设置防护罩。 6.3.1.2 不适宜操作人员接近的危险部位应设有明显标记。除砂装置应标记明显的水流旋转方向(以箭头表示) 。 6.3.2 电气安全 6.3.2.1 电动机防护等级应符合 GB/T 4942.1 标准中 IP55 的要求。 4 6.3.2.2 除砂装置带电部件的绝缘电阻常温下应不小于 1M。设备外壳应接地,接地电阻应不大于 4。 6.3.3 噪声 除砂装置的空载运转噪声不应大于 66dB( A) 。 7 检验方法 7.1 构造和外观采用目测法,检查机器结构外观是否符合要求。 7.2 传动机构 传动机构组装后进行空运转试验,检验各部件运转是否顺畅。 7.3 叶片厚度及倾角 用钢
12、卷尺测量厚度和长度,用角度尺测量倾斜度。 7.4 焊接质量 焊接质量检验应依据 JB/T 5943 标准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7.5 传动齿轮硬度检测 传动齿轮硬度检测按照 GB/T 18449.1 标准方法测量。 7.6 除锈防腐质量 整体设备除锈及防腐检验按 GB 8923、 GB/T 13452.2 标准规定的内容进行。 7.7 漆膜厚度 漆膜厚度使用电磁式漆膜测厚仪测量。 7.8 搅拌轴与叶轮加工精度、组装 尺寸与间隙采用相应精度的量尺测量。搅拌轴的同轴度,应在组装以后进行,采用百分表测量。组装垂直度采用水准仪测量。 7.9 部件装配 部件装配按 JB/T 5994 规定检查。 7.10
13、 去除效率 测量除砂装置的去除效率时,采用网孔直径为 1mm、 0.5mm、 0.2mm 的筛网,分别对处理前的污水和处理后的污水进行过滤,称量处理前和处理后的砂粒重量,按照 6.2 的计算公式( 1)分别计算出粒径 1mm、 0.5mm粒径 1mm 和 0.2mm粒径 0.5mm 的砂粒去除效率。 7.11 安全设施与标记 目测观察外露传动部位是否装有安全罩,旋转部位及危险部位是否有安全警示标记。 7.12 电气安全 7.12.1 外壳的防护等级按照 GB 4208 中的规定检测。 7.12.2 用 500V 兆欧表检查除砂装置外壳与带电部件间的绝缘电阻,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检查机体接地电阻。
14、7.13 噪声 按 GB/T 10894 进行除砂装置噪声声压级测试。 5 8 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除砂装置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种。 8.2 出厂检验 8.2.1 每台除砂装置均应经制造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明文件后方可出厂。 8.2.2 出厂检验项目见表 1。 8.3 型式检验 8.3.1 型式检验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定型或老产品转厂生产; b) 产品停产两年以上,恢复生产; c) 产品正常生产后,由于产品设计、结构、材料、工艺等因素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主要性能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差异较大时; e) 产品正常生
15、产,按周期进行型式检验。 8.3.2 型式检验项目 除砂装置的型式检验项目见表 1 中所规定的项目。 8.3.3 抽样方法 8.3.3.1 型式检验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1 台,抽样基数不应少于 2 台。 8.3.3.2 样本一经抽取封存,到确认检验结果无误前,除按产品操作使用维护说明书进行保养外,未经允许,不得进行维修和更换零部件。 表 1 旋流除砂装置检测项目及方法 序号 检测项目 要求 试验方法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1 结构及功能 5.2 7.1-7.3 2 加工、组装要求 5.3、 5.4 7.4-7.9 3 去除效率 6.1 7.10 - 4 安全设施与标记 6.3.1 7.
16、11 5 电气安全 6.3.2 7.12 6 噪声 6.3.3 7.13 - 8.4 判定规则 8.4.1 除砂装置经检验符合标准要求,则判定为合格。 8.4.2 若抽查的样品有不合格项,应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若复检结果为合格,则仍可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8.4.3 若复检产品中,仍有一台的任意一项出现不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1 标志 9.1.1 在适当且明显的位置上固定产品铭牌,其型式和尺寸应符合 GB/T 13306 的有关规定。除砂装置铭牌的内容包括: a) 产品名称及型号; b) 制造公司名称; c) 主要技术参数:处理量、电机功
17、率; d) 电源类别; e) 使用环境条件、介质温度。 f) 制造日期与出厂编号; 9.1.2 包装贮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应符合 GB/T 6388 的规定。包装贮运图示标志内容包括: a) 产品名称及型号; b) 收货站名和单位; c) 净重、毛重及外形尺寸; d) 制造公司名称及地址。 9.1.3 使用说明书的编写应符合 GB/T 9969 的要求。 9.2 包装 除砂装置包装应符合 GB/T 13384 和 GB/T 191 的规定。 9.3 运输和贮存 9.3.1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碰撞和撞击。 9.3.2 除砂装置应放置在通风、干燥、无腐蚀性介
18、质,且有遮蔽物的场所保存。7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旋流除砂装置的一般安装结构及要求 A.1 旋流除砂装置的一般安装结构见图 A.1。 A.2 沉砂池的一般外形结构见图 A.2。 进水出水旋转方向KKPEBAFLJGDC4CK-KP向H1.传动机构; 2.搅拌轴; 3.叶轮; 4.吸砂组件图 A.1a 气提砂旋流除砂装置结构图1.传动机构; 2.搅拌轴; 3.叶轮; 4.排砂管至排砂泵 图 A.1b 砂泵排砂旋流除砂装置结构图 8 图 A.2a 混凝土沉砂池外形结构图 DCGF300ABIJ旋转方向LPP向E水出水进图 A.2b 钢结构沉砂池外形结构图 A.3 沉砂池的一般外形尺寸 A.3
19、.1 混凝土沉砂池外形尺寸参见表 A.1 表 A.1 混凝土沉砂池外形尺寸表 单位: mm 尺寸 型号 沉砂池直径 A 集砂斗直径 B 进水渠宽度 C出水渠宽度 D锥体直径 E集砂斗深度 F斜坡高度 G H 渠道深度 J 沉砂池深度 LXCS -180 1830 305 610 1400 300 300 300 1400 XCS -360 2130 380 760 1400 300 300 300 1400 XCS -720 2430 450 900 1550 400 300 400 1550 XCS -1080 3050 1000 610 1200 300 1550 500 300 450
20、1800 XCS -1980 3650 750 1500 1700 600 510 580 2050 XCS -3170 4870 1000 2000 2200 1000 510 600 2850 XCS -4750 5480 1100 2200 2200 1100 610 630 2850 XCS -6300 5800 1200 2400 2500 1200 760 700 3250 XCS -7200 6100 1500 1200 2400 400 2500 1300 760 750 3250 9 A.3.2 钢结构沉砂池外形尺寸参见表 A.2 表 A.2 钢结构沉砂池外形尺寸表 单位:
21、mm 尺 寸 型 号 沉砂池直径 A 集砂斗直径 B 进水管直径 C 出水管直径 D锥体直径E 集砂斗深度 F斜坡高度 G 进水管中心高 J 出水管中心高 I 沉砂池深度 LXCS- 180 1830 300 600 1400 300 750 600 1400 XCS- 360 2130 400 700 1400 300 750 600 1400 XCS- 720 2430 500 800 1550 400 800 600 1550 XCS- 1080 3050 1000 600 900 300 1550 450 850 650 1800 XCS -1980 3650 700 1000 170
22、0 600 900 700 2050 XCS -3170 4870 900 1200 2200 1000 1000 800 2850 XCS -4750 5480 1500 1100 1400 400 2200 1000 1100 850 2850 A.4 沉砂池池体的一般要求 沉砂池池体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制。钢筋混凝土的混凝土标号不低于 C25,池径 3m 时其厚度不小于 250mm; 池径 3m 时其厚度不小于 300mm。 钢制沉砂池池径 2.5m 时其钢板厚度不小于 8mm;池径介于 2.5m 到 4m 时其钢板厚度不小于 10mm;池径 4m 时其钢板厚度不小于 12mm。沉砂池池体选用原则应满足水量和水质要求。 沉砂池池体的施工与制作应平整、光滑,其圆度偏差应不大于直径的 10/1000,累积不大于 30mm;锥体与沉砂池的同轴度偏差不大于 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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