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印行年月 94 年 10 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不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類號 ICS 29.130.20 C4489-214816-2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行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93 年 8 月 16 日 年月日 (共 154 頁 )低電壓開關裝置及控制裝置 第 2 部:斷路器 Low-voltage switchgear and controlgear Part 2 : Circuit breakers 目 錄 章節 . 頁碼 1. 概論 . 5 2. 用語釋義 7 3. 分類 10 4. 斷路器之特性 .11 5. 產品資訊 .17 6. 正常使用、裝設和運送條件
2、 19 7. 構造和性能要求 .19 8. 試驗 27 附錄 A 斷路器與串聯在同一電路中的另一短路保護裝置在短路條件下之保護 協調 .61 附錄 B 具有殘餘電流保護之斷路器 .69 附錄 C 個別極短路試驗順序 . 100 附錄 D 空間距離與沿面距離 . 101 附錄 E 製造廠商與客戶間須同意之項目 103 附錄 F 具有電子式過電流保護斷路器之附加試驗 103 附錄 G 功率損失 137 附錄 H IT 系統之斷路器的試驗程序 . 139 附錄 J 電磁相容 (EMC)斷路器之要求與試驗 . 141 附錄 K 涵蓋於本標準之相關產品符號詞彙表 . 143 附錄 L 無法實現於過電流保
3、護要求的斷路器 . 146 附錄 M 名詞筆劃索引 . 150 2 CNS 14816-2, C 4489-2 圖 圖 1 短路試驗之試驗配置 .60 圖 A. 1 斷路器與熔線或後備保護用熔線間之過電流保護協調:動作特性 65 圖 A. 2 二斷路器間之全選擇性圖 66 圖 A. 3 二斷路器間之全選擇性圖 66 圖 A. 4 用斷路器作後備保護動作特性圖 67 圖 A. 5 用斷路器作後備保護動作特性圖 67 圖 A. 6 於顯示三極斷路器( C1)電纜連接下有條件的短路啟斷容量之試驗電 路範例 68 圖 B. 1 動作特性之驗證的試驗電路 .91 圖 B. 2 在過電流條件下不動作電流之
4、極限值之驗證的試驗電路 .92 圖 B. 3 依第 B.3.1.2.2.1 節分類之 CBR 其行為之驗證的試驗電路 93 圖 B. 4 0.5s / 100 kHz 之電流漣波 94 圖 B. 5 驗證抗誤跳脫的試驗電路之範例 94 圖 B. 6 8/20s 之突波電流 95 圖 B. 7 在無後續電流之閃絡下驗證抗誤跳脫的試驗電路 95 圖 B. 8 在殘餘脈衝直流下,驗證 CBR 正確動作的試驗電路 .96 圖 B. 9 殘餘脈衝直流包含平順殘餘直流時,驗證 CBR 正確動作的試驗電路 .97 圖 B. 10 對不使用特定金屬外殼之 CBR 來檢驗其對電性快速暫態之抗擾度的 試驗配置 .
5、98 圖 B. 11 預定使用於特定金屬外殼之 CBR,以驗證對電性快速暫態之抗擾度 的試驗配置 .99 圖 F. 1 依第 F.4.1 節的規定,背對背閘流體所產生的試驗電流的代表例 .115 圖 F. 2 依第 F.4.1.3 節、第 F.4.2.1 節、第 F.4.3.1 節、第 F.4.4.1 節、第 F.5.4.1 節及第 F.6.2 節之二相極串聯結構之發射試驗、諧波抗擾度、 電流突降、靜電放電及輻射電磁場的試驗電路 116 圖 F. 3 依第 F.4.1.3 節、第 F.4.2.1 節、第 F.4.3.1 節、第 F.4.4.1 節、第 F.5.4.1 節及第 F.6.2 節之三
6、相極串聯結構之發射試驗、諧波抗擾度、 電流突降、靜電放電及輻射電磁場的試驗電路 117 圖 F. 4 依第 F.4.1.3 節、第 F.4.2.1 節、第 F.4.3.1 節、第 F.4.4.1 節、第 F.5.4.1 節及第 F6.2 節之三相結構之發射試驗、諧波抗擾度、電流突降、靜電 放電及輻射電磁場的試驗電路 118 圖 F. 5 依第 F.4.2.1 節規定為驗證電流突降與中斷之影響的試驗電流 119 圖 F. 6 依第 F.4.3.1 節、第 F.4.5.1 節及第 F.4.6.1 節規定,安裝於金屬外殼內 的 EUT 之二相極串聯結構 .120 圖 F. 7 依第 F.4.3.1
7、節、第 F.4.5.1 節及第 F.4.6.1 節規定,安裝於金屬外殼內 的 EUT 之三相極串聯結構 .122 圖 F. 8 依第 F.4.3.1 節、第 F.4.5.1 節及第 F.4.6.1 節規定,安裝於金屬外殼內 3 CNS 14816-2, C 4489-2的 EUT 之三相結構 . 124 圖 F. 9 依第 F.4.3.2 節規定驗證靜電放電抗擾度的試驗安裝 . 126 圖 F. 10 依第 F.4.4.1 節規定驗證輻射電磁場抗擾度的試驗安裝 127 圖 F. 11 依第 F.4.5.1 節、第 F.4.5.2 節之二相極串聯結構之電性快速暫態 /脈 衝群( EFT/B)抗擾
8、度試驗之電路 128 圖 F. 12 依第 F.4.5.1 節、 F.4.5.2 節之三相極串聯結構之電性快速暫態 /脈衝群 ( EFT/B)抗擾度試驗之電路 128 圖 F. 13 依第 F.4.5.1 節、第 F.4.5.2 節之三相極結構之電性快速暫態 /脈衝群 ( EFT/B)抗擾度試驗之電路 129 圖 F. 14 依第 F.4.5.2 節之電性快速暫態 /脈衝群( EFT/B)抗擾度試驗設備 配置 129 圖 F. 15 依第 F.4.6.1 節、第 F.4.6.2 節之二相極結構於驗證在主電路(線對 地)內突波之影響的試驗電路 130 圖 F. 16 依第 F.4.6.1 節、第
9、 F.4.6.2 節之三相極串聯結構於檢驗在主電路( 線對地)內突波之影響的試驗電路 130 圖 F. 17 依第 F.4.6.1 節、第 F.4.6.2 節之三相極結構於驗證在主電路(線對 地)內突波之影響的試驗電路 . 131 圖 F. 18 依第 F.4.6.1 節、第 F.4.6.2 節之二相極結構於驗證在主電路內電流突 波之影響的試驗電路 131 圖 F. 19 依第 F.4.6.1 節、第 F.4.6.2 節之三相極串聯結構於驗證在主電路內電 流突波之影響的試驗電路 . 132 圖 F. 20 依第 F.4.6.1 節、第 F.4.6.2 節之三相結構於驗證在主電路內電流突波 之影
10、響的試驗電路 132 圖 F. 21 依第 F.4.7.1 節規定之二相極串聯結構於驗證射頻電磁場(共模式) 感應傳導干擾的試驗配置 . 133 圖 F. 22 依第 F.4.7.1 節規定之三相極串聯結構於驗證射頻電磁場(共模式) 感應的傳導干擾的試驗配置 134 圖 F. 23 依 F.4.7.1 節規定之三相極結構於驗證射頻電磁場(共模式)感應的 傳導干擾的試驗配置 135 圖 F. 24 輻射性發射的試驗配置 136 圖 F. 25 依第 F.9.1 節規定,特定改變率下的溫度變化週期 136 圖 G. 1 第 G.2.1 節功率損失之量測範例 138 圖 G. 2 第 G.2.2 節
11、及第 G.2.3 節功率損失之量測範例 . 138 圖 K. 1 符號與跳脫特性間之關係 145 4 CNS 14816-2, C 4489-2 表 表 1 Ics與 Icu之標準比例 14 表 2 交流斷路器的短路投入容量和短路啟斷容量之比值 n 與有關的功率因數 .14 表 3 額定短時間耐電流之最小值 15 表 4 使用類別 15 表 5 額定電源電壓的優選值 .16 表 6 在基準溫度時,反延時過電流釋放器之開啟動作特性 23 表 7 端子及可接觸零件之溫升極限值 .24 表 8 操作循環次數 25 表 9 試驗順序概要表 .29 表 9a 按 Ics、 Icu與 Icw間之關係進行的
12、試驗順序適用性 .32 表 10 試驗試品數量 .35 表 11 試驗電流相關之功率因數值及時常數 37 表 12 額定絕緣電壓相關之耐壓試驗值 .45 表 13 過載性能之試驗電路特性 .49 表 B.1 非延時型之動作特性 .73 表 B.2 極限不致動時間為 0.06 秒的延時型動作特性 73 表 B.3 功能上與線電壓有關的 CBRs 的要求 .77 表 B.4 附加試驗順序 .80 表 B.5 接地故障電流含有直流成分時 CBRs 跳脫電流範圍 .84 表 F.1 電磁相容性試驗的要求 103 表 F.2 電流突降與中斷之試驗參數 .107 5 CNS 14816-2, C 4489
13、-21. 概論 於 CNS 14816-1( IEC 60947-1) (以下稱為 CNS 14816-1)之一般規則所討論的相關內容,若適用於本標準者,將特別被引用。因此引用參考的節、表、圖及附錄等與 CNS 14816-1 通則是完全相同的。例如 CNS 14816-1 之第 1.2.3 節, CNS 14816-1之表 4 或 CNS 14816-1 之附錄 A 等。 1.1 範圍與目的 本標準適用於主接點預期施加額定電壓,交流 1000V 或直流 1500V 以下電路中的斷路器。本標準還規定了附有熔線的斷路器其附加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任何額定電流、各種構造型式或各種預定用途的斷路器。
14、在附錄 B 中也提供包含接地 -漏電保護之斷路器的規定。 在附錄 F 中包含使用於電子式過電流保護之斷路器的附加規定。 在附錄 H 中包含使用於 IT 系統之斷路器的附加規定。 作為直接起動器的斷路器的補充要求,在 IEC 60947-4-1(適用於低電壓之接觸器和起動器)中規定。 用於建築物或類似用途之配線保護用斷 路器及為非專業人員使用而設計的斷路器之要求,在 IEC 60898 中規定。 設備(例如電氣產品)用之斷路器的要求,在 IEC 60934 中規定。 對某些特定用途(例如牽引車、軋鋼機、船舶用)之斷路器,可作必要的特殊規定和補充要求。 備考: 本標準涉及的斷路器可配備除過電流和欠
15、電壓以外的在預定 條件下能自動開啟的裝置,例如功率或電流之逆流開啟裝置。本標準不涉及在這種預定條件下的動作驗證。 本標準之目的在揭示: a)斷路器之特性: b)斷路器在下列情況下應符合的條件: 1)於正常使用時之動作及性能。 2) 過載情況下之動作及性能,以及短 路的情況下包括使用中的保護協調(選擇性和後備保護之協調)之動作及性能。 3)介電特性。 c)為證明已符合上述條件須進行的各項試驗及採用之試驗方法。 d)斷路器上所標示或給定的資訊。 1.2 參考標準 下列引用文件所包含之規定,藉由參考其相關規定組成 CNS 14816( IEC 60947)部分之規定。對於註明日期的參考資料,其後續之
16、修訂或改版皆未列入應用。不過,以 CNS 14816 為基礎而建立協議的各方,鼓勵探究應用下列引用文件之最新版本。對於未註明日期之參考資料表示其引用最 新版本之參考文件, IEC及 ISO 會員並維持其為有效國際標準之登錄。 IEC 60050( 441): 1984,國際電氣技術詞彙( IEV)第 441 章:開關裝置、 6 CNS 14816-2, C 4489-2 控制裝置及熔線 CNS 3633( IEC 60068-2-14): 1984,環境試驗法(電氣、電子)溫度變化試驗 CNS 12565( IEC 60068-2-30): 1980,環境試驗方法(電氣、電子)溫溼度循環( 1
17、2+12 小時循環)試驗方法 IEC 60112: 1979,在有霧條件下決定固體絕緣材料之比較及證明電痕指數方法 IEC 60269-1: 1986,低壓熔線第 1 部:一般要求 IEC 60269-2: 1986,低壓熔線第 2 部:被授權人員使用熔線之附加要求(主要為工業用途之熔線) IEC 60269-3: 1987,欠電壓熔線第 3 部:非技術的人員使用熔線之補充規定(主要用於家用及類似用途的熔線) IEC 60364:建築物之電氣裝置 IEC 60364-4-41: 1982,建築物之電氣裝置第 4 部:安全防護第 41 章:震動之防護 IEC 60410: 1973,取樣計劃及檢
18、驗程序 CNS 14545-4( IEC 60695-2-1/0): 1994,火災危險性試驗第 2 部:試驗方法第 1 章第 0 單元:熾熱線試驗方法通則 CNS 14545-5( IEC 60695-2-1/1): 1994,火災危險性試驗第 2 部:試驗方法第 1 章第 1 單元:完成品之熾熱線試驗及指引 CNS 14545-6( IEC 60695-2-1/2): 1994,火災危險性試驗第 2 部:試驗方法第 1 章第 2 單元:材料可燃性之熾熱線試驗 CNS 14545-7( IEC 60695-2-1/3): 1994,火災危險性試驗第 2 部:試驗方法第 1 章第 3 單元:材
19、料引燃性之熾熱線試驗 IEC 60755: 1983,殘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之一般規定 IEC 60898:家用和類似用途之過電流保護斷路器 IEC 60934:設備用斷路器( CBE) CNS 14816-1:低壓開關裝置及控制裝置第 1 部:通則 IEC 60947-4-1: 1990,欠電壓配電箱及控制箱第 4 部:電磁接觸器及電動機起動器第 1 節:電機設備的接觸器及電動機起動器 IEC 61000-3-2: 2000,電磁相容性( EMC)第 3-2 部:極限諧波電流發射的極限(設備輸入電流每相 16A) IEC 61000-3-3: 1994,電磁相容性( EMC)第 3 部:極限第
20、 3 節:在低壓供電系統中設備額定電流 16A 的電壓波動與閃爍極限 CNS 14676-2( IEC 61000-4-2) : 1995,電磁相容測試與量測技術第 2 部: 7 CNS 14816-2, C 4489-2靜電放電免疫力測試 CNS 14676-3( IEC 61000-4-3) : 1995,電磁相容測試與量測技術第 3 部:輻射、射頻、電磁場免疫力測試 CNS 14676-4( IEC 61000-4-4) : 1995,電磁相容測試與量測技術第 4 部:電性快速暫態 /叢訊的免疫力測試 CNS 14676-5( IEC 61000-4-5) : 1995,電磁相容測試與量
21、測技術第 5 部:突波免疫力測試 CNS 14676-6( IEC 61000-4-6) : 1996,電磁相容測試與量測技術第 6 部:射頻場感應的傳導擾動免疫力 IEC 61000-4-11: 1994,電磁相容性( EMC)第 4 部:測試與量測技術第11 節:電壓突降、短路中斷與電壓變動耐受性測試,修正 1 版( 2000) IEC 61000-5-2: 1997,電磁相容性 ( EMC) 第 5 部:安裝與緩和指引第 2 節:接地與電纜 IEC 61008-1: 1990,家用及類似用途不具過電流保護之漏電流動作斷路器( RCCB)第 1 部:一般規定 IEC 61009-1:199
22、1,家用及類似用途具過電流保護之漏電流動作斷路器 ( RCBO)第 1 部:一般規定 CNS 13803( CISPR 11) :工業、科學、醫療射頻類設備之電磁干擾特性的限制值與量測法 CNS 13438( CISPR 22) : 1996,資訊技術設備射頻干擾特性的限制值與量測方法 2. 用語釋義 對於本標準涉及到的大部分用語釋義,見 CNS 14816-1 第 2 節。 為本標準之需要應採用下列補充用語釋義: 備考:這些定義與 IEC 60050( 441)之國際電氣技術詞彙( IEV)相同,並將於文後括弧內加註出處。 2.1 斷路器( circuit-breaker) 能投入、承載及啟
23、斷正常電路條件下的電流,亦能在規定的非正常電路條件 (例如短路)下投入、承載一定時間和啟斷電流的一種機械式開關裝置。( IEV 441-14-20) 2.1.1 框架容量( frame size) 表示某一系列斷 路器的用語,其外部物理尺寸對幾個電流額定值者相同。框架容量是以該 系列斷路器內最高電流額定值的安培數來表示。在一框架容量中,寬度可依極數而有不同。 備考:此定義不包含尺寸標準化。 2.1.2 結構段( construction break) 一給定框架容量斷路器之間在結構上有顯著差異,要求附加型式試驗。 (見 8 CNS 14816-2, C 4489-2 第 7.1.5 節) 2.
24、2 附有熔線的斷路器( integrally fused circuit-breaker) 由斷路器與熔線組合而成的單一裝置,其每相均由一個熔線與斷路器的一極串聯而成。( IEV 441-14-22) 2.3 限流斷路器( current-limiting circuit-breaker) 啟斷時間短得足以 防止短路電流達到其預期峰值前啟斷的斷路器。( IEV 441-41-21) 2.4 插入式斷路器( plug-in circuit-breaker) 斷路器除有啟斷接點外,還有一組可分離的接點,以使斷路器自電路中抽出。 備考: 有些斷路器僅於電源側電路連接部分採插入式結構,而於負載側則採用
25、導線直接連接之方法。 2.5 抽出式斷路器( withdrawable circuit-breaker) 斷路器除有啟斷接點外,還有一組與主 電路分開的隔離接點,處於抽出位置時,可以達到符合規定要求的隔離距離之斷路器。 2.6 模殼型斷路器(無熔線斷路器)( moulded-case circuit-breaker) 具有一個用模鑄絕緣材料製成的外殼作為斷路器整體部分 的斷路器。( IEV 441-14-24) 2.7 空氣斷路器( air circuit-breaker) 接點在大氣壓力的空氣中開啟和閉合的斷路器。( IEV 441-14-27) 2.8 真空斷路器( vacuum circ
26、uit-breaker) 接點在高真空容器中開啟和閉合的斷路器。( IEV 441-14-29) 2.9 氣體斷路器( gas circuit-breaker) 接點在除大氣或較高壓力的空氣外的氣體中開啟和閉合的斷路器。 2.10 投入電流釋放器( making-current release) 在閉合操作期間,若投入電流超過預 定值時,使斷路器無任何人為延時啟開的釋放器,而且當斷路器處於閉合位置時它不動作。 2.11 短路釋放器( short-circuit release) 用於短路保護的過電流釋放器。 2.12 短時延時短路釋放器( short-time delay short-circ
27、uit release) 用於在短時延時結束後動作的(短路保護用)過電流釋放器。 2.13 警報開關( alarm switch) 與斷路器有聯繫,且只有當斷路器跳脫時會動作之輔助開關。 2.14 具鎖定裝置以防止閉合之斷路器( circuit-breaker with lock-out device preventing closing) 斷路器如附鎖定裝置而設定鎖住時, 雖有投入指令動作也不會使斷路器之可動接點閉合,亦即無法作閉合動作。 2.15 短路啟斷(投入)容量 short-circuit breaking( or making) capacity 包括短路等預設條件下可啟斷(或投入
28、)之容量。 9 CNS 14816-2, C 4489-22.15.1 極限短路啟斷容量( ultimate short-circuit breaking capacity) 按規定試驗程序及規定條件下 所作試驗之啟斷容量,該試驗程序不包括連續額定電流載流性之試驗。 2.15.2 使用短路啟斷容量( service short-circuit breaking capacity) 依規定試驗程序(包括連續額 定電流載流性之試驗)及試驗條件所作試驗之啟斷容量。 2.16 開啟時間( opening time) CNS 14816-1 第 2.5.39 節適用,再附加下列之條件: 對直接操作之斷路
29、器而言,開啟動作開始之瞬間(亦即是計時開始之瞬間)定為足夠使斷路器動作之大電流產生之瞬間。 對須任何輔助電 源來操作之斷路器而言,計時開始之瞬間定為任何輔助電源施加於斷路器啟斷釋放器之瞬間。 備考: 斷路器之開啟時間一般亦稱跳脫時間( tripping time),但嚴格來說跳脫時間係指開啟時間之瞬間至開啟指令無法取消之瞬間。 2.17 過電流保護協調( over-current protective co-ordination) CNS 14816-1 第 2.5.22 節適用。 2.17.1 過電流選擇性( over-current discrimination) CNS 14816-1
30、第 2.5.23 節適用。( IEV 441-17-15) 2.17.2 全選擇性 total discrimination( total selectivity) 二組過電流保護設備作串聯裝 設時,負載側保護設備之保護應不使另一組保護設備(電源側)動作之保護方式。 2.17.3 局部選擇性 partial discrimination( partial selectivity) 二組過電流保護設備作串聯裝 設時,負載側保護設備之保護在某種程度過電流之範圍內不會使另一組保護設備(電源側)動作之保護方式。 2.17.4 選擇性極限電流( Is) selectivity limit current
31、( Is) 選擇性極限電流係 指負載側保護裝置總的時間 -電流特性與其他保護裝置的預燃弧( pre-arcing)時 間 -電流特性(指熔線)或跳脫時間 -電流特性(指斷路器)相交的電流座標。 選擇性極限電流(見圖 A.1)是一種電流極限值: 在極限值以下時,二組串聯之保護設備中,在 負載側者能及時作保護動作而不使在電源側之保護設備開始動作(能確保選擇性)。 超過此極限值時,於上述清況,其負載側保護 設備可能無法及時作保護動作(跳脫),並不能避免另一組保護設備 (電源側者)開始動作(未能確保選擇性)。 2.17.5 後備保護( back-up protection) CNS 14816-1 第
32、 2.5.24 節適用。 2.17.6 交接電流( IB) take-over current( IB) 10 CNS 14816-2, C 4489-2 CNS 14816-1 第 2.5.25 節更詳述如下: 依本標準的目的, CNS 14816-1 第 2.5.25 節可適用於動作時間大於或等於0.05 秒之二個串聯的過電流保護裝置。而動作時間小於 0.05 秒之二個串聯的過電流保護裝置相關的考慮,見附錄 A。 備考: 交接電流係於二組保護設備 之最高啟斷時間 -電流特性曲線互相交叉處在電流座標上之值。 2.18 斷路器之 I2t 特性( I2t characteristic of a
33、circuit-breaker) 表示與啟斷時間有關的 I2t 最大值與預期電流(交流對稱有效值)的函數關係(一般為一條曲線),預期電流可至 最大值,最大的預期電流是相應於額定短路啟斷容量及有關的電壓的預期電流。 2.19 復歸時間( resetting time) 在斷路器因過電流引起跳脫和接著它能復閉間所經過之時間。 3. 分類 斷路器可按下列情形分類: 3.1 按使用類別分: A 種或 B 種(見第 4.4 節) 3.2 按啟斷介質來分,例如: 空氣中啟斷; 真空中啟斷; 氣體中啟斷。 3.3 按設計型式來分,例如: 開放式構造( open construction); 模殼式( mou
34、lded case)。 3.4 按操作機構控制方法來分,即: 有關人力操作( dependent manual operation); 無關人力操作( independent manual operation); 有關動力操作( dependent power operation); 無關動力操作( independent power operation); 儲能操作( stored energy operation)。 3.5 按是否適用於隔離分: 適用於隔離; 不適用於隔離。 3.6 按是否需要維修分(如換零件等): 需要維修; 不需要維修。 3.7 按安裝方式分,例如: 固定式( fix
35、ed); 插入式( plug-in); 抽出式( withdrawable)。 11 CNS 14816-2, C 4489-23.8 有外殼時依其防護等級分(見 CNS 14816-1 第 7.1.11 節)。 4. 斷路器之特性 4.1 特性摘要 斷路器特性按其適用情形以下列項目來表示: 斷路器型式(第 4.2 節); 主電路之額定值及極限值(第 4.3 節); 使用類別(第 4.4 節); 控制電路(第 4.5 節); 輔助電路(第 4.6 節); 釋放器型式(第 4.7 節); 附裝之熔線(附有熔線的斷路器)(第 4.8 節); 開關操作過電壓(第 4.9 節)。 4.2 斷路器型式
36、應規定下列項目: 4.2.1 極數 4.2.2 電流之種類 電流之種類(交流或直流),交流時的相數及額定頻率。 4.3 主電路之額定值及極限值 斷路器之額定值應依第 4.3.1 節至第 4.4 節規定,但不一定規定全部列舉之額定值。 4.3.1 額定電壓( rated voltages) 斷路器規定有下列額定電壓: 4.3.1.1 額定使用電壓( Ue) rated operational voltage( Ue) CNS 14816-1 之第 4.3.1.1 節適用,並補充如下: 屬於備考 2 第 a)項之斷路器: Ue一般表示相間之電壓。 備考 A. 在加拿大與美國額定使用電壓 Ue表述為
37、: a) 在三相四線中性線接地系統是指相對地電壓與相間電壓一起列示(例如 277/480V); b)在三相三線不接地或阻抗接地系統中表示線間電壓(例如480V)。 用於不接地或阻抗接地系統( IT)的斷路器要求應依附錄 H 進行附加試驗。 屬於備考 2 第 b)項之斷路器: 這些斷路器須依附錄 C 之規定進行附加試驗。 Ue前面加 C 字表示二相間之電壓。 備考 B. 於加拿大及美國屬於備考 2 第 b)項之斷路器,實用僅以二相間之電壓來認定。 12 CNS 14816-2, C 4489-2 4.3.1.2 額定絕緣電壓( Ui) rated insulation voltage( Ui)
38、CNS 14816-1 第 4.3.1.2 節適用 4.3.1.3 額定衝擊耐電壓( Uimp) rated impulse withstand voltage( Uimp) CNS 14816-1 第 4.3.1.3 節適用。 4.3.2 電流 斷路器規定以下電流: 4.3.2.1 開放熱電流( Ith) conventional free-air thermal current( Ith) CNS 14816-1 第 4.3.2.1 節適用。 4.3.2.2 封閉熱電流( Ithe) conventional enclosed thermal current( Ithe) CNS 1481
39、6-1 第 4.3.2.2 節適用。 4.3.2.3 額定電流( In) rated current( In) 對斷路器而言,額定電流是指額定不中斷電流( Iu)(見第 CNS 14816-1 第 4.3.2.4 節規定),也等於開放熱電流( Ith)。 4.3.2.4 四極斷路器之電流額定值 CNS 14816-1 第 7.1.8 節適用。 4.3.3 額定頻率( rated frequency) CNS 14816-1 第 4.3.3 節適用。 備考:台灣地區適用 60Hz。 4.3.4 額定任務( rated duty) 額定任務一般認定有下列幾種: 4.3.4.1 八小時任務( eig
40、ht-hour duty) CNS 14816-1 第 4.3.4.1 節適用。 4.3.4.2 不中斷任務( uninterrupted duty) CNS 14816-1 第 4.3.4.2 節適用。 4.3.5 短路特性 4.3.5.1 額定短路投入容量( Icm) rated short-circuit making capacity( Icm) 斷路器之額定短路投入容量是在製造廠商規定的額定使用電壓、額定頻率及規定的功率因數(交流)或時常數(直流)下,斷路器的短路投入容量值,通常以最高預期峰值電流來表示。 對於交流,斷路器之額定短路投入容量應不小於其極限短路啟斷容量乘以表 2 所列
41、n 值之乘積(見第 4.3.5.3 節)。 對於直流,斷路器之額定短路投入容量不得小於其極限短路啟斷容量。 額定短路投入容量意指該斷路器在對應於額定使用電壓的外加電壓下能夠投入電流的額定容量。 4.3.5.2 額定短路啟斷容量( rated short-circuit breaking capacities) 斷路器之額定短路啟斷容量是在製造廠商指定的額定使用電壓及規定條件下,斷路器的短路啟斷容量值。 13 CNS 14816-2, C 4489-2額定短路啟斷容量要求斷路器在對應於規定的試驗電壓之商頻恢復電壓下應能啟斷相應額定容量以下的任何電流值,且: 對於交流,其功率因數不得小於表 11(
42、見第 8.3.2.2.4 節)所示之值。 對於直流,其時常數不大於表 11(見第 8.3.2.2.5 節)所示之值。 對於商頻恢復電壓超過規定的試驗電壓值時(見第 8.3.2.2.6 節),不保證其短路啟斷容量。 對於交流,假定交流成分為常數,與固有的直流成分值無關,斷路器應能啟斷相應於額定啟斷容量及表 11 規定功率因數的預期的試驗電流。 額定短路啟斷容量規定為: 額定極限短路啟斷容量。 額定使用短路啟斷容量。 4.3.5.2.1 額定極限短路啟斷容量( Icu) rated ultimate short-circuit breaking capacity( Icu) 斷路器之額定極限短路啟
43、斷容量是製造廠商按相應的額定使用電壓及斷路器在第 8.3.5 節規定的條件下,應能啟斷之極限短路啟斷容量值(見第 2.15.1 節),它用預期啟斷電流值( kA)表示(在交流情況下用交流成分有效值表示)。 4.3.5.2.2 額定使用短路啟斷容量( Ics) rated service short-circuit breaking capacity( Ics) 斷路器之額定使用啟斷容量是製造廠商按相應的額定使用電壓及斷路器在第 8.3.4 節規定的條件下,應能啟斷之使用短路啟斷容量值(見第 2.15.2 節),它以預期啟斷電流值( kA)並按表 1 以相當於其極限短路啟斷容量值最接近的整數百分
44、率表示,也可用 Icu的百分率表示(例如 Ics=25%Icu)。 另一方面,當額定使用短路啟斷容量等於額定短時間耐電流時(見第 4.3.5.4 節),只要它不小於表 1 中相關的最小值,可用額定短時間耐電流值( kA)表示之。 若使用類別 A(見第 4.4 節)的 Icu超過 200kA 時,或使用類別 B 的 Icu超過 1000kA 時,製造廠商可聲明其 Icu值為 50kA。 14 CNS 14816-2, C 4489-2 表 1 Ics與 Icu之標準比例 使用類別 A Icu之百分率 使用類別 B Icu之百分率 25 50 75 100 50 75 100 4.3.5.3 交流
45、斷路器短路投入和啟斷容量與有關的功率因數間之關係 短路投入容量和短路啟斷容量間之關係如表 2 所示。 表 2 (交流斷路器的)短路投入容量和短路啟斷容量之比值 n 與有關的功率因數 短路啟斷容量 I ( kA) (均方根值) 功率因數對 n要求之最小值 短路啟斷容量短路投入容量=n 4.5 I 6 6 I 10 10 I 20 20 I 50 50 I 0.7 0.5 0.3 0.25 0.2 1.5 1.7 2.0 2.1 2.2 備考:對於某些用途,啟斷容量值低於 4.5kA時,其功率因數見表 11。 額定短路投入及啟斷容量僅在按第 7.2.1.1 節及第 7.2.1.2 節之規定下操作始
46、為有效。 對於特殊要求,製造廠商可以指定高於表 2 要求的額定投入容量值。這些額定值之驗證試驗,應由製造廠商與用戶協議決定。 4.3.5.4 額定短時間耐電流( Icw) rated short-time withstand current( Icw) 斷路器之額定短時間耐電流係由製造廠商依第 8.3.6.2 節之試驗條件來決定之值。 對於交流,此電流值係在短路電流短時延時假設為一定之情況下,預期短路電流之交流成分有效值。 與額定短時間耐電流有關之短時延時至少須 0.05 秒,並宜選用下列之時間。 0.05s 0.1s 0.25s 0.5s 1s 額定短時間耐電流不得小於表 3 所列示之值。
47、15 CNS 14816-2, C 4489-2表 3 額定短時間耐電流之最小值 額定電流 In( A) 額定短時間耐電流 Icw 最小值 ( kA) In 2500 In 2500 12In或 5kA取其較大值 30kA 4.4 使用類別 斷路器的使用類別應依斷路器在短路情況下(見圖 A.3)是否特別指明串聯在其負載側的其他斷路器,藉人為延時以實現選擇性保護而規定。 須注意適用於二種使用類別的試驗差異(見表 9 和第 8.3.4 節、第 8.3.5 節、第 8.3.6 節及第 8.3.8 節) 。 使用類別之定義如表 4。 表 4 使用類別 使用類別 選擇性之應用 A 在短路情況下,斷路器無
48、明確指明用作串聯在負載側的其他保護裝置之選擇性保護,亦即在短路情況下,選擇性保護無人為短時延時,故不具第 4.3.5.4節要求的短時間耐電流額定值。 B 在短路情況下,斷路器明確用作串聯在負載側的其他保護裝置之選擇性保護,亦即在短路情況下,選擇性保護有人為短時延時(可調整) ,這類斷路器具有依第 4.3.5.4節要求的短時間耐電流額定值。 備考:這種選擇性不一定須達到該斷路器之極限短路啟斷容量為止(例如有瞬間跳脫之場合時)但至少須依表 3所規定之值。備考 1. 額定短路電流相關連之功率因數或時常數,例如表 11(見第 8.3.2.2.4節及第 8.3.2.2.5節) 。 2. 須注意按表 1對
49、使用類別 A和 B之 Ics要求的最小百分率之不同要求。 3. 使用類別 A之斷路器,可具有一人為的短時延時,且短時間耐電流小於表 3要求,以提供除短路條件之外的選擇性。在此種 情況下,試驗應包括試驗順序(見第 8.3.6節) ,並且在規定的短時間耐電流下進行。 4.5 控制電路 4.5.1 電氣控制電路( electrical control circuits) CNS 14816-1 第 4.5.1 節適用,並增加如下之規定: 如控制電路之電源電壓與主電路之電壓不相同時,建議從表 5 所列之電壓值中選用。 16 CNS 14816-2, C 4489-2 表 5 額定電源電壓的優選值 (若額定電源電壓與主電路電壓不同時) 直 流( V) 單相交流( V) 24-48-110-125-220-250 24-48-110-127-22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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