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六章 1949 年以来 台湾、 香港、澳门的新闻传播事业 一 、本章精讲 (一)一般识记 1. 报禁 1951 年开始,台湾当局实行“报禁”。当年 6 月 10 日,台湾“国民政府行政院”以报纸、杂志 “已达饱和点”和“节约用纸”为理由,宣布对此后新申请创办的报纸、杂志、通讯社“从严限制登记”。第二年 4 月 11 日又以行政命令宣布“停止报纸登记”。上述禁令被台湾新闻界习惯地称 为“报禁”。所谓的报禁包括“三限”,除“限证”外,还包括“限张”和“限印”。 2. 中央日报 中央日报为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的机关报, 1948 年迁台。 1949 年 3 月 12 日在台北继续 出版,以中央日
2、报为核心的台湾官报报业集团,直接控制了台湾三分之一的报纸,成为当局控制舆论的基本力量。 3. 联合报 联合报 1951 年 9 月 16 日创刊于台北,由王惕吾的民族报、林顶立的人民日报、范鹤 言的经济时报合并而成,自称以“客观报道新闻”、“独立评论时事”、“忠诚服务大众”为办报原则。在言论上一贯主张“反共、民主、团结进步”,较多地代表和反映台湾大企业家和财团的利益与声音。 4. 自立晚报 自立晚报于 1947 年 10 月 10 日创刊于台北,是台湾第一家晚报,也是影响较大的晚 报。报头刊有“无党无派、独立经营”八个字,并以“纯民间报纸”和“公正客观、不偏不倚、无隐无讳”为标榜,其言论主张经
3、常代表并反映台湾地方非国民党人士和台南大财团的观点和意见。 5. 苹果日报 苹果日报于 2003 年 5 月 2 日在台北正式创刊,给台湾报业带来的冲击,被岛上报人称之 为强烈的“苹果冲击波”。苹果日报十分注重社会新闻,一版头条常常是社会新闻。同时,为了抢先得到新闻,抓独家新闻,专设有“突发新闻中心”,配备百余名记者并配有较先进的采访设备。这使苹果日报在市场竞争中取得成功。 6. 地下电台 从 1990 年起,台湾开始出现“地下电台”,即未经台湾当局批准而设立的电台,这些电台利 用未开放的调频广播频率,播放自制节目。“由于其谈论的话题和不加修饰的言词接近于基层, 广泛吸引着大量听众,所以虽遭当
4、局取缔,但在台湾各个地方还是 不断出现仿效者”。 7. 第四台 “第四台”是指那些擅自铺设电缆到订户家,利用录放影设备播放录影带节目,并收取费用 的地下有线电视台。这些有线电视台的设立并未经合法登记批准,因此没有频道名称、没有台号,甚至没有公开的台址。但它的播放信号可以在电视频道中出现,民间将之称为老三台之外的“第四台”。 8. 南华早报 南华早报创刊于 1903 年 11 月 7 日,是香港现存英文报纸中历史最长、影响最大的一家。 1949 年星系报业创办人胡文虎创办了英文虎报,该报与南华早报成为香港最著名的两家英文报纸。 9. 信报 香港第一家财经类的中文日报信报是 1973 年创刊的,当
5、时正值世界性经济危机爆发。 香港股市从高峰下跌,信报声称会监察政府及大财团在香港的经济活动,并提醒老百姓要珍惜自己的钱,学会投资,因而深受市民欢迎。 10. 明报 明报创刊于 1959 年,堪称高质量大报中的代表。明报最主要的特色是始终大量报道 内地新闻。“文化大革命”期间,明报开辟了名为“北望神州”的中国消息版,因刊登许多内幕 新闻而跃入高销量中文报纸之列,成为仅次于东方日报与成报两大大众化报纸的香港第三大中文报。 11. 壹周刊 壹周刊创刊于 1990 年 3 月 15 日,该杂志集生活娱乐、财经投资、名人轶事、时事新闻于 一体,它抓住香港市民喜好发财致富、窥探名人隐私的心态大肆贩炒各种“
6、耸人听闻”的故事,不久这份周刊打开市场。它的报道手法屡次受到社会各界的批评。壹周刊在一定程度上带动 了香港报业黄色新闻的泛滥。 12. 澳门广播电视公司 1982 年,澳门广播电台组成澳门广播电视公司,简称“澳广视”,分为中文台和葡文台两个 部分,增添了设备,广播内容也有所改善。 1984 年,“澳广视”筹建的电视台正式开播,结束了澳 门没有电视的局面。 (二)重点 理解 1. “ 报禁”时期的台湾报业 从 1952 年到 1987 年,台湾共有 31 种报纸。这 31 种报纸,有 25 家日报, 6 家晚报;除两家 是英文报纸外,其余都用中文出版。除了国语日报在每个汉字上都注有拼音字母旨在推
7、广普 通话,民生报偏重于体育,经济日报和工商时报偏重于金融与商业外,其他均为综合性报纸。 如果按政治背景来划分,国民党党政军机关经营的报纸有 12 家。民营报纸与国民党的关 系也十分密切。在 20 世纪 50 年代,台湾的民营报纸大都艰难度日,而党营和公营的三家报纸 中央日报、台湾新生报、中华日报却发展顺利。 20 世纪 70 年代后,民营报纸后来居上, 发行量最大的联合报、中国时报均在 100 万份以上,而中央日报仅为 55 万份。 中央日报为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的机关报, 1948 年迁台。 1949 年 3 月 12 日在台北继续出版,以中央日报为核心的台湾官报报业集团,直接控制了台湾三
8、分之一的报纸,成为当局控 制舆论的基本力量。 联合报 1951 年 9 月 16 日创刊于台北,由王惕吾的民族报、林顶立的人民日报、范鹤 言的经济时报合并而成,自称以“客观报道新闻”、“独立评论时事”、“忠诚服务大众”为办报原 则。在言论上一贯主张“反共、民主、团结进步”,较多地代表和反映台湾大企业家和财团的利益 与声音。 中国时报原名征信新闻, 1950 年 10月 2 日创刊于台北, 1960 年更名为征信新闻报, 1968 年 9月 1 日又改名为中国时报。除中国时报外还拥有工商时报 ( 1978 年创刊)、时 报周刊 ( 1978 年创刊)、时报杂志 ( 1979 年创刊)、工商时代月
9、刊 ( 1982 年创刊)、时报文化 出版公司等报刊企业 。 自立晚报于 1947 年 10月 10 日创刊于台北,是台湾第一家晚报,也是影响较大的晚报。 报头刊有“无党无派、独立经营”八个字,并以“纯民间报纸”和“公正客观、不偏不倚、无隐无讳” 为标榜,其言论主张经常代表并反映台湾地方非国民党人士和台南大财团的观点和意见。 1987 年 9月,台湾当局宣布开放民众前往大陆旅行探亲,自立晚报在有关条例颁布前夕,特派李永得和徐璐两记者经由东京前往北京、杭州、广州、厦门等地采访,引起极大轰动,报纸的销量激增。 在台湾,凡稍具规模的报纸,除了采用“中央社”和其他国外大通讯社的稿件外,这一时期一般都在
10、联合国总部和美、英、日本、联邦德国等国家和地区派有特别记者。为了增强报纸的可读 性,各报设置的专栏品种繁多,这些专栏除个别带有政治色彩,其他均以特定的读者为对象,多 由名家主持,讲究知识性与趣味性,追求雅俗共赏。 2. 台湾的“新闻法”与台湾当局的新闻政策 在报禁解除前,管理台湾报业有四家之多 。一 是“国民党文化工作委员会”一是“警备总司 令部”。还有“新闻局”和“法务部”的调查局。他们分别代表了国民党党、政,军、法四大 势力,对 新闻舆论界进行严密的监控。涉及管制出版的法律更多如牛毛。 早在 1952 年,台湾的立法与行政部门已经制定和颁布了 一部“出版法”,其中第二章是 专门针对报纸和杂
11、志的。 20 世纪 60 年代以后,台湾的广播电视事业有了较大的发展。“立法”与“行政”部门又在 1976 年 1 月 8 日公布了“广播电视法”对广播电视节目中的“损害国家利益或民族尊严”、“违背反共复国政策或政府法令”、“散布谣言书说或淆乱视听”的内容加 以限禁。 从 1949 年南京政府迁台到 1989 年报禁解除之前的 37 年间,台湾报刊与报人以莫须有的, 各种罪名受到迫害的事例不胜枚举,堪称为当代的“文字狱”。“自由中国”和“美丽岛事件”更是 震惊中外 台湾报禁解除后,当局废除了与戒严令相关的“行政命令”与“政令法规”。 台湾新闻传播事业步人商业化自由竞争时期。当局对新闻媒介的控制
12、方式有所改变,新闻政策也有所调整,对党营和部分民营的媒介,当局不再直接地发号施令,而是通过笼络其负责人的方式,间接地控制。 报禁解除后“行政院”的“新闻局”代替警备部门负责对新闻事业的管理,其负责人多次强调,“新闻局”的功能首先是服务,其次是沟通,最后才是管理,而且是从宏观上进行理 。 2005 年台湾当局于 10月 25 日通过了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 “( NCC)组织法,正式成为“独立于行政部门之监理机关”。正式为 NCC 的成立铺平了道路。 NCC 的成立和成功运作在台湾媒体管理的历史上具有深刻意义。 3. 香港的新闻政策 香港并没有明文的新闻法,其新闻政策由政务司负责制定,政府通过新
13、闻处向媒介发布消息提供服务的方式间接地引导舆论,使政府与传媒之间形成了相互依存、相互监督关系。新闻处下设有新闻科、公共关系科和宣传科。新闻科负责发布港英政府的官方新闻;公共关系科 主要负责政府在香港及海外的各种宣传公关活动,改善各部门与记者与市民的关系,其下设媒介研究组。 香港的新闻传媒除香港电台以外,均为私营。依据市场法则自由竞争,但港英政府并非任 其自由发展,对电台和电视台,港英政府曾经通过招标发牌经营等措施进行总量控制。同时还 建有公开的检查机构,对所播节目进行检查并决定是否进行惩处。 在香港回归的过渡时期,港英政府修订了刊物管理综合条例,撤销了对印刷媒体采访、报道的各种限制,同时还修订
14、了公安条例第 27 条,撤销了“禁止恶意发布虚假新闻”的条款。港英当局早在 1988 年就宣布撤销要求电视台播放一定时间的英联邦国家制作节日 的规定。香港回归后,特别行政区政府鉴于公众对监管色情刊物的呼吁, 2000年 4 月,发表了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咨询文件,提出多项管制色情物品的新建议。 2000 年 6 月,立法会通过了广播条例草案重整了以往的广播电视法规管理模式,将电视机构重新分类,并从技术中立的原则出发,将“发送”和“节目”两者分开管理,并对是否收费及服务区域作出界定。 近年来香港新闻媒介职业操守有所下降,低俗的媒体在市场上占很大比重,使传媒的公信力下降。由香港报业公会催生的报业
15、评议 会宣布在 2000 年 7 月正式成立,由 11 份报纸和两个新闻工作者团体参加。报业评议会成立以后,致力于改善香港报业人员的职业操守,起到一定的作用。 2012 年 4 月,香港特区政府成立了通讯事务管理局,该管理局是将之前的广管局和电讯管理局合并后的单一规制机构,以方便各方协调,提高办事效率。 4. 澳门的新闻管理机构 澳门回归以前,澳门政府唯一与新闻管理有关的机构是隶属于“传播旅游暨文化事务政务司”的“澳门政府新闻司”。其权力很有限,主要为澳门新闻事业提供支援和为政府负责公关工作。回归以后,掌管新闻的职权由新闻局负责 ,直接隶属于行政长官办公室,另设一名局长与副局长,附设有新闻厅,研究及刊物处。 随着澳门有线及卫星电视频道增多,广播事务的管理非常重要。现在牌照的审理及批准由 行政长官办公室直接负责,内容及营支监管由新闻局负责,而电信暨资讯科技办公室负责监管 频谱的动用。为了吸引海外媒体到澳门投资,特区政府多次强调对外开放卫星电视业务,只要 申请者符合法律规定,妥善利用澳门频谱,保证播放内容符合规定,都会获得发牌经营。这政策有助于创造就业机会,增加政府税收以及提升澳门的国际形象,而澳门本地居民亦可获得更多的资讯。 澳门的新闻团体主要是澳门新闻工作者协会,由 6家主要的中文报社 (澳门日报、华侨 报、大众报、市民日报、星报、正报)于 1968 年 1 月 1 日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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