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7 ,大小:50KB ,
资源ID:1298151      下载积分:5000 积分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注意: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www.mydoc123.com/d-1298151.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公务员类职业资格】四川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2011年下半年及答案解析.doc)为本站会员(feelhesitate105)主动上传,麦多课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麦多课文库(发送邮件至master@mydoc123.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公务员类职业资格】四川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2011年下半年及答案解析.doc

1、四川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 2011 年下半年及答案解析(总分:99.99,做题时间:150 分钟)一、注意事项(总题数:1,分数:100.00)1.流浪儿童现象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出现而出现的。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公布的数据,全世界现有流浪儿童总数约在 8000 万到 1 亿之间。近年来,我国流浪儿童现象也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据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抽取北京、上海、杭州等九城市样本进行统计显示,全国每年流浪儿童人数应该在 100 万至 150 万之间。 在法律上,流浪未成年人是指 18 周岁以下,脱离监护人有效监护,在街头靠乞讨、捡拾等方式维持生活的未成年人。在我国社会生活中,

2、所谓流浪儿童通常是指年龄在 18 周岁以下,脱离家庭和离开监护人,流落社会连续超过 24 小时,失去基本生存和可靠保障而陷入困境的少年和儿童。 2.民政部某负责人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总理已经责成民政部抓紧研究流浪儿童救助问题,“严厉打拐”已被写入“十二五”规划草案。民政部将通过源头治理、立法保护、分类施策、完善设施、社会动员参与等“五拳”打拐,保护救助流浪儿童。 该负责人介绍说,民政部将依靠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加强对这些孩子家庭的社会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父母,必要时依法停止或转移监护权,以保障儿童权益。民政部目前已经确定一些流浪儿童的主要流

3、出地区,并进行警示。如果这些地区工作不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将实行一票否决,相关责任人将被追责。民政部还将选择人口大县和流浪儿童较集中的地方,建设一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下称“未保中心”)。目前全国未保中心(有的城市“救助站”和“未保中心”是同一机构)已达 1400 家。民政部还将加快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条例草案,争取尽快列入立法计划。此外,民政部还将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鼓励社会资本、民间团体、慈善机构、志愿者组织等发挥积极作用。 3.“叔叔阿姨,行行好吧!”在地铁、火车站等人流聚集地区,常常会出现流浪乞讨儿童的身影。除了一些肢体残疾的孩子由大人带着乞讨外,还有一些身体健全的孩子,也伸着

4、双手向人们乞讨。2010 年 2 月 10 日,8 名在海南省三亚市第一市场行乞的河南籍儿童被警方发现后带至三亚市救助管理处。经调查,这 8 名乞讨儿童均来自河南周口市,其中 7 名来自周口市太康县张集镇,他们均由父母以口头或书面协议出租给杂耍老板,不是被拐骗或拐卖的。贫穷是这些孩子家庭一个共同的特征。9 岁的曹宇家徒四壁,父母在外打工未归,曹宇 4 岁时就被杂耍老板带出去了,几年下来已经赚了两三万元。10 岁的张卫兵姊妹 4 个,父亲患糖尿病,继母患精神病,他们小小年纪就成了家里的顶梁柱。 2008 年,一男子在深圳抱走了湖北人彭高峰 3 岁半的儿子彭文乐,令这位父亲撕心裂肺。近年来,国内掀

5、起了打拐热潮,已解救了几千名儿童,移交民政部门数百人。但小文乐一直没有下落。2011 年春节,一位回乡探亲的大学生,发现村里一个小男孩与网上疯传的小文乐照片极像,他迅速通过寻亲网站传递消息。最后,在警方的帮助下,彭高峰终于找到了令他魂牵梦绕的儿子。苦盼已久的奇迹终于在全国网友的接力寻人中诞生了。 4.2011 年春节期间,中国社科院于建嵘教授发出了“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微博,号召网民随时拍摄流浪儿童照片并挂在微博上。通过网络平台,传递信息,解救被拐卖儿童。该微博经热心网友不断转发,形成强大舆论传播力量,“微博打拐”遂成为一起非常值得关注的公共事件。在网络舆论的推动下,各地公安、民政部门陆续

6、采取措施,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最近,张家口市公安部门会同民政等部门,开展对街面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清理救助。该市公安部门决定,今后在受理处置此类案件时,将对拐卖、拐骗、组织、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予以严厉打击。对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将予以训诫、警告,交有关部门加强教育管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坚决依法查处。对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将一律交由技术部门采集 DNA 样本。 5.有关“微博打拐”活动的部分观点摘录。观点 A:拐卖和乞讨是两件事,拐卖是因缺乏子嗣,乞讨是因谋生乏术。拐卖儿童然后弄残疾再送去乞讨,无论从风险还是成本的角度

7、计算,都只会是小概率事件。为了这一小批人,要全国网友大行动,拍摄乞讨儿童照片上传,帮助失去孩子的父母找回子女未免小题大做。于是,已经发生了乞丐父子被强制送去验血,仅仅是因为某个人觉得小乞丐长得像他的儿子,还有那么多人为此叫好,认为行动胜于言辞。那么,有可能在任何一个良善的借口之下,人们就可以对弱势人群为所欲为。 观点 B:现在的一个问题是,浩大声势中,很多人误以为乞讨儿童大都是被拐卖的,对发现并解救被拐卖儿童充满信心,但实际上,被拐卖儿童主要是卖给需要的家庭,乞讨的很少,从中找被拐卖儿童好像找错了方向。彭文乐也是被拐卖后卖给了偏僻的乡村,而不是被胁迫乞讨。 观点 C:儿童乞讨的现象及背后的整个

8、链条,其发生根源是底层的贫困。出租儿女、卖儿卖女迫于贫困,组织或者强迫儿童乞讨的那些人,未尝不是贫困的一员。法律的正义和道德的谴责,都是必要的,但对贫困的思考同样不应被遮蔽。成功、繁荣和富裕在今天获得了足够尊崇的地位,但另一方面,贫困往往不被接受和容忍。在社会层面,比如禁止或限制乞讨、打击或清理小摊小贩等,使贫困逐渐受到系统性的排挤,底层贫困者维持生计、改善生活的愿望和方式在保护城市形象、维护城市秩序等诸多似乎更坚硬的理由面前显得羸弱不堪。 观点 D:乞讨儿童的问题,不仅仅限于“打拐”,正如有些人所提出的,有些父母确实因生活所迫,带着孩子上街乞讨。如果说拐卖儿童是法律监护的缺位,那么父母带着孩

9、子乞讨所折射出的却是儿童福利和社会保障问题。在儿童权利保障这个重大命题面前,这样一场网民自发的救护行动到底能够走多远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公众的参与固然重要,但是要真正解决童乞这一问题,归根到底还是得依赖政府和社会建立长期救助机制。把儿童的权利救济和福利保障放到民生的高度,只有政府和社会共同努力,那些不幸儿童的命运才能够得到改变。 6针对“乞讨儿童”是否是“被拐儿童”,是“因为生计乞讨”还是“被拐后充当工具”,组织者是拐童嫌犯还是孩子父母等一系列一时难以鉴别的难题,法律界等专业人士呼吁,发现乞讨儿童后,最重要的是拨打 110 报警,请公安部门进一步侦查询问。拨打 110 既符合正当维权的程序,也

10、可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应看到,“微博打拐”只是全社会治理拐卖儿童问题的一部分,打拐工作任重道远。近年来,有关部门的打拐活动一直在进行。2010 年 4 月,公安部宣布启动全国第五次打拐专项行动,先后三批次发出 A 级通缉令通缉重大拐卖儿童犯罪嫌疑人 30 名,解救被拐儿童 6785 人。目前,公安部已建立全国打拐 DNA 信息库,用高科技手段解救被拐儿童。截止 2010 年 11 月 11 日,已经有 876 个孩子通过数据库找到了父母。 重拳打击之下,为什么违法犯罪还是屡禁不止?公安部打拐办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拐卖儿童屡打不绝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犯罪分子能够获得暴利。犯罪分子主

11、要通过拐骗方式获得小孩,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在拐入地,通常一个男孩能卖到四五万元,女孩能卖到两三万元的高价。也就是说,利益链条的滋生蔓延,违法成本和回报严重不成比例,是拐卖儿童犯罪之所以猖獗的症结所在。尽管我国从刑法到未成年人保护法再到相关部门的通知通告,不乏涉及“打拐”的明确规定,但如何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提高处罚和量刑标准,大幅度增加拐卖儿童犯罪的成本,使其成为犯罪分子不敢触碰的“高压线”,还需在法制建设和执行上有更大的力度。 清华大学社会学教授 L 认为,面对流浪儿童,除了公权力救济,作为“有益补充”的私力救济也具有强大的影响力。当然,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未成年人行乞问题。但是现实中

12、,公安机关主导的“打拐”持续多年,成效仍不理想。这是因为,公安机关发起的“打拐”,仍然停留在“末端治理”层面。L 认为,要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必须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个体系中,最为急迫的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尤其是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生活救助等。同时政府还必须加大对义务教育与就业培训的投入。 7.据报道,2011 年 4 月 23 日至 5 月 1 日,新疆派出代表团分赴19 个对口援疆省(市)进行走访,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向所到省(市)宣布“接回所有新疆籍流浪儿童”。其实,接回新疆籍流浪儿童的决策并非当地政府心血来潮。在此前 5 年的时间里,中央政府共下拨了 3460 万元资

13、金,帮助新疆建了 15 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增加了 1533 张床位,新疆也因此拥有了基本的流浪儿童救助和保护能力。正是这多年来持续的硬件投入,才有了今天“接回所有新疆籍流浪儿童”的实际行动。 据相关报道,新疆儿童的大量外出流浪始于上世纪 80 年代。据新疆社会科学院一项报告显示,内地流浪的新疆籍儿童中,超过九成是被诱拐离家的。新疆的流浪儿童问题是改革开放后部分不法犯罪分子利用我国地域跨度大、警方难以跨省协作的特点,而进行的有针对性的犯罪活动。之所以选择新疆而不是其他省份,原因主要是以下三点:新疆远离内地,不易被追查发现,儿童由于远离家乡也不得不与拐卖者形成生存依赖关系。许多儿童被救助

14、后,说不出 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打击拐卖犯罪和让流浪儿童回家的难度很大。新疆一些偏远地区没有治安联防组织,过去很长时期内公安部门难以深入基层,客观上也使得犯罪分子易于得手。 要从根本上解决好流浪儿童问题,不让这些形成流浪习惯的孩子重新去流浪。因此,新疆流浪儿童问题从本质上讲外因是个犯罪问题,内因则是教育问题。那么,要从根本上解决好流浪儿童问题,不让这些形成流浪习惯的孩子重新去流浪,就应当从打击犯罪和继续教育两方面下手。 8.2004 年,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经市编办批准,正式成为全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据该中心杜主任介绍,他们救助的儿童约 70是乞讨儿童,10%是盲目进京打工的,10是

15、由于身体、智力有缺陷而被抛弃的,10则是和家里怄气临时出走的。 杜主任表示,由于中心的软件、硬件设施功能还达不到要求,有一部分智障孩子进不来。目前这些孩子被安置在北郊的一家托管医院。“其实这类孩子属于救助的范围,但我们目前的能力确实达不到。” 杜主任给记者讲了两件事情:去年,吉林一个离家出走的女孩被长春救助站发现。女孩对工作人员说,自己是北京怀柔人,被拐卖到了东北。长春警方立即与北京怀柔警方核实,但查来查去没有结果。后来,长春救助站在当地发出一个寻亲公告,女孩的父亲看到公告后来到救助站。这时,救助站工作人员才知道,她家就在长春附近,这个女孩一直在编故事、说谎话。 另一件是一个叫王迈的 14 岁

16、聋哑女孩,上学途中被拐骗,在翠微大厦偷包当场被抓。因为她是未成年人,被送到救助站。“聋哑孩子本来就倔强,她不愿待在救助站里,晚上一直哭喊,还用头撞墙,闹得整个屋子的孩子都不能休息。折腾一个星期,有一天上厕所时她翻墙跑了,后来又被巡警送了回来。”为了能弄清这个孩子的家庭住址,救助站专门从北京聋哑协会请人与小女孩交流,但也没打听出孩子的家庭住址。她只知道爸爸的名字,住在渠县。但不知道自己是哪个省的。救助站根据这条线索在全国找渠县,最后找到四川渠县的公安机关,排查了几个同名同姓的人后,才找到女孩的父亲。 流浪儿童被救助后,对他们应进行怎样的教育?北京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李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未成年

17、人的救助尚属于新的工作领域,一切规律性的工作都正在摸索中,目前,他们对受助的儿童主要进行心理矫正,同时尽可能使其学习一些知识和技能。 9.苏州市救助管理站朱站长说,由于家庭变故,如父母离异、父母被判刑,或是隔代教养等原因,不少流浪儿童从小就得不到家庭的温暖,缺少关爱,性格悲观冷漠、孤僻。在接受救助后,有的不愿重返家庭,有的则经常哭闹或损坏公共物品,这耗费了工作人员很多的精力,给开展新的救助工作增加了难度。朱站长指出,多数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主要依照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相关实施细则给流浪未成年人提供相应的服务,如住所、食物、医疗等,以生活救助、物质救助为主。 他强调,救

18、助保护中心对流浪未成年人开展的非正规教育,往往忽视未成年人年龄的阶段性特征,极大地限制了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流浪未成年人群体的认知结构、辨认能力和生活经历存在较大的差别,这就需要根据他们的年龄特征和个体差异设置不同的课程,开展针对性教育。 朱站长还说,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是新设立的机构,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管理可以说是一项新的工作,工作理念与具体实践不同于收容遣送时期,但一些老员工思想停留于收容遣送时期,仍按原有工作方式行事,缺乏对救助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的学习与钻研,对流浪未成年人尤其是痴、呆、傻未成年人有厌恶、嫌弃情绪。在部分地区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与岗位职责匹配的社会工作专业

19、、教育学专业、法律专业、心理专业、网络信息专业等人才资源不足。救助保护中心的长效学习机制和科学的岗位考核机制有待建立和完善。 10.2011 年 5 月 1 日出版的第 9 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重要讲话。他说,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统筹兼顾、协商协调,依法管理、综合施策的社会管理理念。要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在总结我国社会管理经验、借鉴国外有益成果的基础上,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完善党委领

20、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形成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 三、作答要求 (分数:99.99)(1).结合给定资料,谈谈“微博打拐”活动的积极意义及其存在的问题。(20 分) 要求:表达准确,简洁明了,条理清晰,不超过 200 字。 (分数:33.33)_(2).针对给定资料 8、9 所反映的问题,请你就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如何更好地开展救助保护工作提出可行性建议。(30 分) 要求:问题定位准确,措施具体可行,不超过 500 字。 (分数:33.33)_(3).结合给

21、定材料,以“保护救助流浪儿童是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这一话题,自拟题目,自选角度,写一篇议论文。(50 分) 要求: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分析深入,条理清晰,结构完整,卷面整洁,书写工整,自选角度,自拟题目,8001000 字。 (分数:33.33)_四川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 2011 年下半年答案解析(总分:99.99,做题时间:150 分钟)一、注意事项(总题数:1,分数:100.00)1.流浪儿童现象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出现而出现的。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公布的数据,全世界现有流浪儿童总数约在 8000 万到 1 亿之间。近年来,我国流浪儿童现象也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据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

22、员会办公室等部门抽取北京、上海、杭州等九城市样本进行统计显示,全国每年流浪儿童人数应该在 100 万至 150 万之间。 在法律上,流浪未成年人是指 18 周岁以下,脱离监护人有效监护,在街头靠乞讨、捡拾等方式维持生活的未成年人。在我国社会生活中,所谓流浪儿童通常是指年龄在 18 周岁以下,脱离家庭和离开监护人,流落社会连续超过 24 小时,失去基本生存和可靠保障而陷入困境的少年和儿童。 2.民政部某负责人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总理已经责成民政部抓紧研究流浪儿童救助问题,“严厉打拐”已被写入“十二五”规划草案。民政部将通过源头治理、立法保护、分类施策、完善设施、社会动员参与等“

23、五拳”打拐,保护救助流浪儿童。 该负责人介绍说,民政部将依靠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加强对这些孩子家庭的社会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父母,必要时依法停止或转移监护权,以保障儿童权益。民政部目前已经确定一些流浪儿童的主要流出地区,并进行警示。如果这些地区工作不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将实行一票否决,相关责任人将被追责。民政部还将选择人口大县和流浪儿童较集中的地方,建设一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下称“未保中心”)。目前全国未保中心(有的城市“救助站”和“未保中心”是同一机构)已达 1400 家。民政部还将加快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条例草案,争取尽快列入立法计划。此外,民政

24、部还将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鼓励社会资本、民间团体、慈善机构、志愿者组织等发挥积极作用。 3.“叔叔阿姨,行行好吧!”在地铁、火车站等人流聚集地区,常常会出现流浪乞讨儿童的身影。除了一些肢体残疾的孩子由大人带着乞讨外,还有一些身体健全的孩子,也伸着双手向人们乞讨。2010 年 2 月 10 日,8 名在海南省三亚市第一市场行乞的河南籍儿童被警方发现后带至三亚市救助管理处。经调查,这 8 名乞讨儿童均来自河南周口市,其中 7 名来自周口市太康县张集镇,他们均由父母以口头或书面协议出租给杂耍老板,不是被拐骗或拐卖的。贫穷是这些孩子家庭一个共同的特征。9 岁的曹宇家徒四壁,父母在外打工未归,曹宇 4

25、 岁时就被杂耍老板带出去了,几年下来已经赚了两三万元。10 岁的张卫兵姊妹 4 个,父亲患糖尿病,继母患精神病,他们小小年纪就成了家里的顶梁柱。 2008 年,一男子在深圳抱走了湖北人彭高峰 3 岁半的儿子彭文乐,令这位父亲撕心裂肺。近年来,国内掀起了打拐热潮,已解救了几千名儿童,移交民政部门数百人。但小文乐一直没有下落。2011 年春节,一位回乡探亲的大学生,发现村里一个小男孩与网上疯传的小文乐照片极像,他迅速通过寻亲网站传递消息。最后,在警方的帮助下,彭高峰终于找到了令他魂牵梦绕的儿子。苦盼已久的奇迹终于在全国网友的接力寻人中诞生了。 4.2011 年春节期间,中国社科院于建嵘教授发出了“

26、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微博,号召网民随时拍摄流浪儿童照片并挂在微博上。通过网络平台,传递信息,解救被拐卖儿童。该微博经热心网友不断转发,形成强大舆论传播力量,“微博打拐”遂成为一起非常值得关注的公共事件。在网络舆论的推动下,各地公安、民政部门陆续采取措施,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最近,张家口市公安部门会同民政等部门,开展对街面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清理救助。该市公安部门决定,今后在受理处置此类案件时,将对拐卖、拐骗、组织、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予以严厉打击。对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将予以训诫、警告,交有关部门加强教育管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

27、的,将坚决依法查处。对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将一律交由技术部门采集 DNA 样本。 5.有关“微博打拐”活动的部分观点摘录。观点 A:拐卖和乞讨是两件事,拐卖是因缺乏子嗣,乞讨是因谋生乏术。拐卖儿童然后弄残疾再送去乞讨,无论从风险还是成本的角度计算,都只会是小概率事件。为了这一小批人,要全国网友大行动,拍摄乞讨儿童照片上传,帮助失去孩子的父母找回子女未免小题大做。于是,已经发生了乞丐父子被强制送去验血,仅仅是因为某个人觉得小乞丐长得像他的儿子,还有那么多人为此叫好,认为行动胜于言辞。那么,有可能在任何一个良善的借口之下,人们就可以对弱势人群为所欲为。 观点 B:现在的一个问题是,浩大声势中

28、,很多人误以为乞讨儿童大都是被拐卖的,对发现并解救被拐卖儿童充满信心,但实际上,被拐卖儿童主要是卖给需要的家庭,乞讨的很少,从中找被拐卖儿童好像找错了方向。彭文乐也是被拐卖后卖给了偏僻的乡村,而不是被胁迫乞讨。 观点 C:儿童乞讨的现象及背后的整个链条,其发生根源是底层的贫困。出租儿女、卖儿卖女迫于贫困,组织或者强迫儿童乞讨的那些人,未尝不是贫困的一员。法律的正义和道德的谴责,都是必要的,但对贫困的思考同样不应被遮蔽。成功、繁荣和富裕在今天获得了足够尊崇的地位,但另一方面,贫困往往不被接受和容忍。在社会层面,比如禁止或限制乞讨、打击或清理小摊小贩等,使贫困逐渐受到系统性的排挤,底层贫困者维持生

29、计、改善生活的愿望和方式在保护城市形象、维护城市秩序等诸多似乎更坚硬的理由面前显得羸弱不堪。 观点 D:乞讨儿童的问题,不仅仅限于“打拐”,正如有些人所提出的,有些父母确实因生活所迫,带着孩子上街乞讨。如果说拐卖儿童是法律监护的缺位,那么父母带着孩子乞讨所折射出的却是儿童福利和社会保障问题。在儿童权利保障这个重大命题面前,这样一场网民自发的救护行动到底能够走多远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公众的参与固然重要,但是要真正解决童乞这一问题,归根到底还是得依赖政府和社会建立长期救助机制。把儿童的权利救济和福利保障放到民生的高度,只有政府和社会共同努力,那些不幸儿童的命运才能够得到改变。 6针对“乞讨儿童”是

30、否是“被拐儿童”,是“因为生计乞讨”还是“被拐后充当工具”,组织者是拐童嫌犯还是孩子父母等一系列一时难以鉴别的难题,法律界等专业人士呼吁,发现乞讨儿童后,最重要的是拨打 110 报警,请公安部门进一步侦查询问。拨打 110 既符合正当维权的程序,也可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应看到,“微博打拐”只是全社会治理拐卖儿童问题的一部分,打拐工作任重道远。近年来,有关部门的打拐活动一直在进行。2010 年 4 月,公安部宣布启动全国第五次打拐专项行动,先后三批次发出 A 级通缉令通缉重大拐卖儿童犯罪嫌疑人 30 名,解救被拐儿童 6785 人。目前,公安部已建立全国打拐 DNA 信息库,用高科技手

31、段解救被拐儿童。截止 2010 年 11 月 11 日,已经有 876 个孩子通过数据库找到了父母。 重拳打击之下,为什么违法犯罪还是屡禁不止?公安部打拐办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拐卖儿童屡打不绝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犯罪分子能够获得暴利。犯罪分子主要通过拐骗方式获得小孩,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在拐入地,通常一个男孩能卖到四五万元,女孩能卖到两三万元的高价。也就是说,利益链条的滋生蔓延,违法成本和回报严重不成比例,是拐卖儿童犯罪之所以猖獗的症结所在。尽管我国从刑法到未成年人保护法再到相关部门的通知通告,不乏涉及“打拐”的明确规定,但如何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提高处罚和量刑标准,大幅度增加拐卖儿童

32、犯罪的成本,使其成为犯罪分子不敢触碰的“高压线”,还需在法制建设和执行上有更大的力度。 清华大学社会学教授 L 认为,面对流浪儿童,除了公权力救济,作为“有益补充”的私力救济也具有强大的影响力。当然,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未成年人行乞问题。但是现实中,公安机关主导的“打拐”持续多年,成效仍不理想。这是因为,公安机关发起的“打拐”,仍然停留在“末端治理”层面。L 认为,要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必须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个体系中,最为急迫的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尤其是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生活救助等。同时政府还必须加大对义务教育与就业培训的投入。 7.据报道,2011 年 4 月 23 日至

33、5 月 1 日,新疆派出代表团分赴19 个对口援疆省(市)进行走访,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向所到省(市)宣布“接回所有新疆籍流浪儿童”。其实,接回新疆籍流浪儿童的决策并非当地政府心血来潮。在此前 5 年的时间里,中央政府共下拨了 3460 万元资金,帮助新疆建了 15 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增加了 1533 张床位,新疆也因此拥有了基本的流浪儿童救助和保护能力。正是这多年来持续的硬件投入,才有了今天“接回所有新疆籍流浪儿童”的实际行动。 据相关报道,新疆儿童的大量外出流浪始于上世纪 80 年代。据新疆社会科学院一项报告显示,内地流浪的新疆籍儿童中,超过九成是被诱拐离家的。新疆的流浪儿童

34、问题是改革开放后部分不法犯罪分子利用我国地域跨度大、警方难以跨省协作的特点,而进行的有针对性的犯罪活动。之所以选择新疆而不是其他省份,原因主要是以下三点:新疆远离内地,不易被追查发现,儿童由于远离家乡也不得不与拐卖者形成生存依赖关系。许多儿童被救助后,说不出 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打击拐卖犯罪和让流浪儿童回家的难度很大。新疆一些偏远地区没有治安联防组织,过去很长时期内公安部门难以深入基层,客观上也使得犯罪分子易于得手。 要从根本上解决好流浪儿童问题,不让这些形成流浪习惯的孩子重新去流浪。因此,新疆流浪儿童问题从本质上讲外因是个犯罪问题,内因则是教育问题。那么,要从根本上解决好流浪儿童问题,不让这

35、些形成流浪习惯的孩子重新去流浪,就应当从打击犯罪和继续教育两方面下手。 8.2004 年,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经市编办批准,正式成为全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据该中心杜主任介绍,他们救助的儿童约 70是乞讨儿童,10%是盲目进京打工的,10是由于身体、智力有缺陷而被抛弃的,10则是和家里怄气临时出走的。 杜主任表示,由于中心的软件、硬件设施功能还达不到要求,有一部分智障孩子进不来。目前这些孩子被安置在北郊的一家托管医院。“其实这类孩子属于救助的范围,但我们目前的能力确实达不到。” 杜主任给记者讲了两件事情:去年,吉林一个离家出走的女孩被长春救助站发现。女孩对工作人员说,自己是北京怀柔人,

36、被拐卖到了东北。长春警方立即与北京怀柔警方核实,但查来查去没有结果。后来,长春救助站在当地发出一个寻亲公告,女孩的父亲看到公告后来到救助站。这时,救助站工作人员才知道,她家就在长春附近,这个女孩一直在编故事、说谎话。 另一件是一个叫王迈的 14 岁聋哑女孩,上学途中被拐骗,在翠微大厦偷包当场被抓。因为她是未成年人,被送到救助站。“聋哑孩子本来就倔强,她不愿待在救助站里,晚上一直哭喊,还用头撞墙,闹得整个屋子的孩子都不能休息。折腾一个星期,有一天上厕所时她翻墙跑了,后来又被巡警送了回来。”为了能弄清这个孩子的家庭住址,救助站专门从北京聋哑协会请人与小女孩交流,但也没打听出孩子的家庭住址。她只知道

37、爸爸的名字,住在渠县。但不知道自己是哪个省的。救助站根据这条线索在全国找渠县,最后找到四川渠县的公安机关,排查了几个同名同姓的人后,才找到女孩的父亲。 流浪儿童被救助后,对他们应进行怎样的教育?北京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李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未成年人的救助尚属于新的工作领域,一切规律性的工作都正在摸索中,目前,他们对受助的儿童主要进行心理矫正,同时尽可能使其学习一些知识和技能。 9.苏州市救助管理站朱站长说,由于家庭变故,如父母离异、父母被判刑,或是隔代教养等原因,不少流浪儿童从小就得不到家庭的温暖,缺少关爱,性格悲观冷漠、孤僻。在接受救助后,有的不愿重返家庭,有的则经常哭闹或损坏公共物品,这

38、耗费了工作人员很多的精力,给开展新的救助工作增加了难度。朱站长指出,多数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主要依照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相关实施细则给流浪未成年人提供相应的服务,如住所、食物、医疗等,以生活救助、物质救助为主。 他强调,救助保护中心对流浪未成年人开展的非正规教育,往往忽视未成年人年龄的阶段性特征,极大地限制了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流浪未成年人群体的认知结构、辨认能力和生活经历存在较大的差别,这就需要根据他们的年龄特征和个体差异设置不同的课程,开展针对性教育。 朱站长还说,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是新设立的机构,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管理可以说是一项新的工作,工作理念与具

39、体实践不同于收容遣送时期,但一些老员工思想停留于收容遣送时期,仍按原有工作方式行事,缺乏对救助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的学习与钻研,对流浪未成年人尤其是痴、呆、傻未成年人有厌恶、嫌弃情绪。在部分地区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与岗位职责匹配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学专业、法律专业、心理专业、网络信息专业等人才资源不足。救助保护中心的长效学习机制和科学的岗位考核机制有待建立和完善。 10.2011 年 5 月 1 日出版的第 9 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重要讲话。他说,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统筹兼

40、顾、协商协调,依法管理、综合施策的社会管理理念。要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在总结我国社会管理经验、借鉴国外有益成果的基础上,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形成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 三、作答要求 (分数:99.99)(1).结合给定资料,谈谈“微博打拐”活动的积极意义及其存在的问题。(20 分) 要求:表达准确,简洁明了,条理清晰,不超过 200

41、 字。 (分数:33.33)_正确答案:( “微薄打拐”的积极意义是可以形成强大的舆论影响,配合各地公安、民政部门采取措施,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 “微薄打拐”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难以界定“乞讨儿童”与“被拐儿童”,“因为生计乞讨”还是“被拐后充当工具”,组织者是拐童嫌犯还是孩子父母。由此导致以下问题: 一是拐卖儿童乞讨是少数,为这一小批人要全国网友行动,未免小题大做。 二是某些人会以打拐为借口侵害弱势人群的权利。 三是拐卖儿童在乞讨儿童中仅占少数,很难从乞讨儿童中续找被拐儿童。四是微薄打拐是排斥贫困,损害底层贫困者改善生活、维持生计的权利。 五是儿童乞讨折射的是儿童福利和社保问题,与此相比

42、较,“微薄打拐”行动很难有所 作为。 )解析:(2).针对给定资料 8、9 所反映的问题,请你就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如何更好地开展救助保护工作提出可行性建议。(30 分) 要求:问题定位准确,措施具体可行,不超过 500 字。 (分数:33.33)_正确答案:( 材料 8、9 反映我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软硬件设施不达标,无法满足所有流浪儿童的需求。 二是流浪儿童普遍存在心理问题,如撒谎、冷漠、孤僻等,救助中心未给予相应的辅导。 三是救助中心对流浪儿童的教育忽视了年龄的阶段性认证,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是救助中心工作人员工作理念陈旧,难以适应现在的新形势。

43、 五是救助中心普遍缺乏心理学、法律、社会学、信息技术等专业性的人才。 六是欠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如人才培养和考核机制。 鉴于此,救助中心要想更好的开展工作,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设施,扩充中心收容能力,从而满足流浪儿童的不同需求。 二是请心理学方面的专业人士或者培养员工心理辅导能力,进而全面开展对流浪儿童的心理辅导,缓解其心理危机。 三是改善救助中心的教育模式,实施阶段性教育,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孩子采取不同的教育,使其更加具有针对性。 四是引导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和思路,做到与时俱进,从而提高对流浪儿童的服务水平。 五是引进并培养一批专业人才,打造一支过硬人

44、才队伍,使人才队伍涉及心理学、法律、社会学、信息技术等各专业领域。 六是拟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机制,加强内部的管理和整顿,尽快出台包括人才培养、考核、管理和服务的相应制度。 )解析:(3).结合给定材料,以“保护救助流浪儿童是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这一话题,自拟题目,自选角度,写一篇议论文。(50 分) 要求: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分析深入,条理清晰,结构完整,卷面整洁,书写工整,自选角度,自拟题目,8001000 字。 (分数:33.33)_正确答案:(标题:政府社会齐抓共管 全面保护流浪儿童权益第一段:提出流浪儿童的现状和问题。第二段:分析流浪儿童产生的原因,进而表明保护流浪儿童需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总论点。第三段:谈政府的职责:包括完善社保堵住源头,立法保护儿童权益,完善设施建立救助中心,打击拐卖行为等。第四段:谈社会责任:包括社会资本投入救助中心建设,慈善组织、民间团体参与救助,积极参与微薄互动等。第五段:结尾总结论点。)解析: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