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公务员(申论)31 及答案解析(总分:99.99,做题时间:150 分钟)一、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总题数:1,分数:100.00)(1)在某一居民区,一楼是工厂,二楼是孙某的家。面对噪声,他们首先想到的是找领导,找居委会,找片警,经指点后,他们找到专管个体上商户的工商局,又找到环保局。环保局监理处的监测报告只能证明某一特定时空状态下饮料厂某一特定位置的噪声情况,并不能代替审批报告。但是环保局没有权力让饮料厂搬迁,所拥有的权力是让饮料厂限期治理。 (2)在环保局的协助下,社会经纬记者来到饮料厂生产现场。进厂长办公室后,我们看到在结账处的墙壁上,饮料厂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
2、证整整齐齐地一溜排开。 在客厅正中,也就是饮料厂机器轰鸣声的正上方,环保局对其噪声的测定,仅是当天下午 3 点至 4点,在孙家关窗,饮料厂机器轰鸣的情况下噪声的平均值。 (3)按照辽阳市功能区划分,孙家所在地属一类住宅区,标准为白天 55 分贝,夜间 45 分贝饮料厂老板说 40.6 分贝并不超标。据介绍,噪声对人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使人烦恼;干扰睡眠。从干扰睡眠的这一项看,连续噪声在 40 分贝时,10%的人在睡眠中将会受到影响。另外,长期生活在噪声环境中,人的神经系统、心血管及胎儿发育都会受到影响。北京大学法律系环境法方向的汪劲博士指出:噪声是一种感觉性公害,达标排放并不意味着对人体不
3、造成危害。对于不同素质的人,感觉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即使噪声不超标,对人的生活产生影响这种侵害事实也是存在的。 (4)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对监测方法的规定,必须在室内测量时,室内噪声标准值低 10 分贝执行。也就是说,本案适用的噪声标准为白天 45 分贝,夜间 35 分贝。按照厂主所说,旺季一天 24 小时生产,夜间时加上求购饮料的声音,噪声应该超过 40.6 分贝,相对 35 分贝的标准,肯定是超标的。 (5)按照 1995 年国家工商局、国家环保局共同下发的关于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第 2 条第三款规定:“在居民楼内,不得兴办产生噪声污染的娱乐场所和排放噪声的加工厂。在城
4、镇人口集中区内兴办娱乐场所和排放限制夜间营业时间,达到规定的噪声标准。”按照最初饮料厂成立之时的噪声测试报告,饮料软包装车间外 1 米处,声界外环境噪声强度 70 分贝,这都是超标的,汪劲博土指出:这一事件的真正关键是饮料厂的选址,而不是噪声是否超标的问题。 (6)辽阳市白塔区工商分局的副局长说:“总的来说,从我国的宪法来讲,要保护人民身体健康,还要保护环境。就某个问题具体来说,在某个居民区内,某个商业网点之内不开什么厂,这个还没有规定。” 按照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业环境管理的通知中第 4 节规定:“有污染的企业,在申请企业设立变更登记时,国家法律、法规需要审批的,要提交有关环境影响报告表(书)。
5、”那么,饮料厂在申请设立时,有无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呢?据了解,该饮料厂仅提供了环境噪声测试报告,工商局据此对其进行了工商登记,并发放了营业执照。在进行企业登记时,工商局的工作职能是审核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能力及是否有固定的工作处所,对某些特殊行业,如饮料厂属食品加工业,按照工商条例应提供卫生许可证,至十环保审批是不是必须的,这确实并无明文规定。 (7)为了解决噪声纠纷,孙某还有什么路可走呢?像孙某遭受的噪声侵害是不是只有行政方式才能解决呢?或者说只有经过行政解决了之后,才能上法庭呢?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建平律师认为,选择行政解决,还是诉讼解决是当事人的权利,他不必非要至行政部门解决之后再到
6、法庭去起诉,可以直接上法庭起诉,特别是在民事侵权行为当中。 环境噪声防治法第 61 条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甲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8)此案是一种民事侵权赔偿的案例,这里的侵权,是指的哪一类权利?环境保护法第 6 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公民享有在健康、舒适的环境中生活的权利,对此我国法律有无明确的规定? 环保专家汪劲博士认为所谓环境权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以目前的理解,它是指居民有在健康舒适环境中生活的权利。这种保障,确实体现在我国法律当中,已经是比较完善。受到污染侵害的公民
7、可以请求环保部门处理,并且我国法律对这种因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实行无过错责任。 (分数:99.99)(1).请用不超过 150 字的篇幅,概括出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分数:33.33)_(2).用不超过 350 字的篇幅,提出解决给定资料所反映问题的方案。要有条理地说明,要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分数:33.33)_(3).就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用 1200 字左右的篇幅,自拟标题进行论述。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有说服力。(分数:33.33)_国家公务员(申论)31 答案解析(总分:99.99,做题时间:150 分钟)一、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总题
8、数:1,分数:100.00)(1)在某一居民区,一楼是工厂,二楼是孙某的家。面对噪声,他们首先想到的是找领导,找居委会,找片警,经指点后,他们找到专管个体上商户的工商局,又找到环保局。环保局监理处的监测报告只能证明某一特定时空状态下饮料厂某一特定位置的噪声情况,并不能代替审批报告。但是环保局没有权力让饮料厂搬迁,所拥有的权力是让饮料厂限期治理。 (2)在环保局的协助下,社会经纬记者来到饮料厂生产现场。进厂长办公室后,我们看到在结账处的墙壁上,饮料厂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整整齐齐地一溜排开。 在客厅正中,也就是饮料厂机器轰鸣声的正上方,环保局对其噪声的测定,仅是当天下午 3 点至 4点,在孙家关
9、窗,饮料厂机器轰鸣的情况下噪声的平均值。 (3)按照辽阳市功能区划分,孙家所在地属一类住宅区,标准为白天 55 分贝,夜间 45 分贝饮料厂老板说 40.6 分贝并不超标。据介绍,噪声对人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使人烦恼;干扰睡眠。从干扰睡眠的这一项看,连续噪声在 40 分贝时,10%的人在睡眠中将会受到影响。另外,长期生活在噪声环境中,人的神经系统、心血管及胎儿发育都会受到影响。北京大学法律系环境法方向的汪劲博士指出:噪声是一种感觉性公害,达标排放并不意味着对人体不造成危害。对于不同素质的人,感觉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即使噪声不超标,对人的生活产生影响这种侵害事实也是存在的。 (4)根据城市
10、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对监测方法的规定,必须在室内测量时,室内噪声标准值低 10 分贝执行。也就是说,本案适用的噪声标准为白天 45 分贝,夜间 35 分贝。按照厂主所说,旺季一天 24 小时生产,夜间时加上求购饮料的声音,噪声应该超过 40.6 分贝,相对 35 分贝的标准,肯定是超标的。 (5)按照 1995 年国家工商局、国家环保局共同下发的关于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第 2 条第三款规定:“在居民楼内,不得兴办产生噪声污染的娱乐场所和排放噪声的加工厂。在城镇人口集中区内兴办娱乐场所和排放限制夜间营业时间,达到规定的噪声标准。”按照最初饮料厂成立之时的噪声测试报告,饮料软包装车间外
11、1 米处,声界外环境噪声强度 70 分贝,这都是超标的,汪劲博土指出:这一事件的真正关键是饮料厂的选址,而不是噪声是否超标的问题。 (6)辽阳市白塔区工商分局的副局长说:“总的来说,从我国的宪法来讲,要保护人民身体健康,还要保护环境。就某个问题具体来说,在某个居民区内,某个商业网点之内不开什么厂,这个还没有规定。” 按照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业环境管理的通知中第 4 节规定:“有污染的企业,在申请企业设立变更登记时,国家法律、法规需要审批的,要提交有关环境影响报告表(书)。”那么,饮料厂在申请设立时,有无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呢?据了解,该饮料厂仅提供了环境噪声测试报告,工商局据此对其进行了工商登记,并
12、发放了营业执照。在进行企业登记时,工商局的工作职能是审核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能力及是否有固定的工作处所,对某些特殊行业,如饮料厂属食品加工业,按照工商条例应提供卫生许可证,至十环保审批是不是必须的,这确实并无明文规定。 (7)为了解决噪声纠纷,孙某还有什么路可走呢?像孙某遭受的噪声侵害是不是只有行政方式才能解决呢?或者说只有经过行政解决了之后,才能上法庭呢?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建平律师认为,选择行政解决,还是诉讼解决是当事人的权利,他不必非要至行政部门解决之后再到法庭去起诉,可以直接上法庭起诉,特别是在民事侵权行为当中。 环境噪声防治法第 61 条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甲位和个人,有
13、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8)此案是一种民事侵权赔偿的案例,这里的侵权,是指的哪一类权利?环境保护法第 6 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公民享有在健康、舒适的环境中生活的权利,对此我国法律有无明确的规定? 环保专家汪劲博士认为所谓环境权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以目前的理解,它是指居民有在健康舒适环境中生活的权利。这种保障,确实体现在我国法律当中,已经是比较完善。受到污染侵害的公民可以请求环保部门处理,并且我国法律对这种因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实行无过错责任。 (分数:99.99)(1).请用不超过 150
14、 字的篇幅,概括出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分数:33.33)_正确答案:( 本案是反映当前我国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之间矛盾的典型案例。工厂、住户各执一词、各有依据,反映了在法律法规问题上我国工商管理与环境保护之间的不衔接与不适应,从而导致了大量社会问题的发生。)解析:(2).用不超过 350 字的篇幅,提出解决给定资料所反映问题的方案。要有条理地说明,要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分数:33.33)_正确答案:( 第一,根据国际环境保护要求,从关爱人们身心健康的宗旨出发,调整、完善我国现行的工商管理法。 第二,由工商部门出面,让工厂限期搬迁,其损失补偿由工商部门、工厂、住户按“三三制”比例共担。 第三,如果工厂因各种原因暂时迁不走,可建议其改为经营日常生活用品商店。 第四,如果工厂既搬不走,又不愿改为其他经营,执意坚持饮料生产,那么,必须由工商部门出面,严格限定其生产时间。以居民基本满意为标准。 )解析:(3).就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用 1200 字左右的篇幅,自拟标题进行论述。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有说服力。(分数:33.33)_正确答案:(略)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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