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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类职业资格】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基础课-法律硕士类)-试卷8及答案解析.doc

1、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基础课-法律硕士类)-试卷 8及答案解析(总分:82.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0,分数:40.00)1.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方法共有( )。(分数:2.00)A.5种B.7种C.8种D.9种2.下列选项中,哪个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分数:2.00)A.在逃犯开车冲向闹市时,警察开枪将其打死B.轮船失事,船长迅速乘救生艇率先逃生C.甲唆使自己豢养的狼狗咬乙,乙顺手操起地上木棍打死狼狗D.轮船刚驶离港口,遭遇暴风,船长为避免轮船倾覆,下令把船上货物抛人海中3.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实施犯罪,我国有限制地对犯罪的外国人行使管辖

2、权,其根据的原则是( )。(分数:2.00)A.属人原则B.属地原则C.普遍管辖原则D.保护管辖原则4.以下关于犯罪预备、未遂或者中止的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甲诈骗何某,被其识破。但他见甲实在可怜,仍给了甲 3000元钱。甲的诈骗罪既遂B.乙蓄谋杀害张某。一天,乙见张某熬药就偷偷在药中投毒,但张某是在熬药给猪治病,结果猪吃药后中毒而死张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C.丙在枪里装了 5颗子弹,躲在树丛中向仇人刘某射击,连开了两枪未击中目标。刘某因害怕而求饶,丙见其实在可怜,就不再开枪,迅速离去。丙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D.丁在赵某的房间正举刀准备杀赵,忽然听到有人敲门,丁以为事情败露,

3、急忙弃刀跳窗逃走。实际上,根本没人来,而是大风猛烈拍打赵家大门弄出的声响。丁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5.关于特殊犯罪主体,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律师王某在担任犯罪嫌疑人彭某的辩护人时,编造了一份彭某不在现场的虚假证言,指使证人李某背熟以后向法庭陈述,致使确实犯罪的彭某被无罪释放。王某的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B.苏某(女)是某医学院三年级的学生,在医院实习期间,受朋友之托,为楚某(女)作节育复通手术。因缺乏临床经验,对突然发生的大出血束手无策,致使楚某因失血过多死亡。苏某的行为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C.刘某原为农民企业家,自己经营着一个私营企业。2003 年,某国有甲公司和某外国乙

4、公司合资设立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丙公司。双方约定甲公司出资占 5;乙公司占 95。为了获得更好的经营效益,甲公司聘请刘某为本公司工作人员,然后将其派往丙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半年后,丙公司一个建设项目要对外招标。刘某在收了王某 10万元后,偷偷将标底透露给王某,使王某所在的公司中标。刘某的行为构成商业受贿罪D.彭某将钢锯条夹在探视物品中带给王某,使王某脱逃成功。彭某不能构成脱逃罪6.甲乙二人是交往多年的好友,一日,甲请乙在某酒店喝酒,两人微醉。下楼时,因一小事意见不合,甲推了乙一把,乙便从三楼摔至一楼,导致颅脑严重损伤,在送往医院的途中身亡,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分数:2.00)A.构

5、成故意杀人罪B.构成故意伤害罪C.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D.属于意外事件7.下列犯罪行为中,属于不作为行为方式的是( )。(分数:2.00)A.甲因高兴将 3岁儿子抛接但因失手致其死亡B.乙分娩婴儿后为掩盖未婚先孕真相将婴儿扔出窗外致婴儿死亡C.丙分娩女婴后不愿抚养,遂以 2万元价格将其卖给他人D.丁分娩婴儿后将婴儿弃置于火车站致其冻成重伤8.间歇性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 )。(分数:2.00)A.应当负刑事责任B.不负刑事责任C.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待治疗痊愈后再追究刑事责任9.非法拘禁罪属于( )。(分数:2.00)A.继续犯

6、B.牵连犯C.结合犯D.连续犯10.在下列犯罪中,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的是( )。(分数:2.00)A.徇私枉法B.交通肇事罪C.放火罪D.破坏交通工具罪11.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 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 20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分数:2.00)A.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B.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C.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D.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 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12.对主物和从物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7、)。(分数:2.00)A.从物属于主物的构成部分B.从物所有权只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时,才随丰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C.从物必须依附于主物而存在D.从物与主物的所有权人为同一人13.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标的物被提存之日起 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该 5年的期间属于( )。(分数:2.00)A.普通诉讼时效期间B.长期诉讼时效期间C.除斥期间D.取得时效期间14.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 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重新装修。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分数:2.00)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B.因甲乙的应有部分

8、已达三分之二,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D.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15.某天深夜,骑车人甲不慎掉入修路挖的坑里,造成车坏人伤,此坑周围无栅栏围住也未安置红灯。后来查明,该坑是某修路队雇用的王某所挖。甲的损失( )。(分数:2.00)A.应由某修路队承担B.应由王某承担C.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承担连带责任D.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分担16.依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情况可授予专利权?( )(分数:2.00)A.甲发明了仿真伪钞机B.乙发明了对糖尿病特有的治疗方法C.丙发现了某植物新品科D.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17.依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可

9、撤销婚姻的撤销事由是( )。(分数:2.00)A.重婚B.未到法定婚龄C.因欺诈而结婚D.因胁迫而结婚18.甲有二子乙、丙,甲于 1996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乙。甲于 2012年 4月死亡。经查,甲立遗嘱时乙 17岁,丙 14岁,现乙、丙均已工作。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分数:2.00)A.乙、丙各得二分之一B.乙得三分之二丙得三分之一C.乙获得全部遗产D.丙获得全部遗产19.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作出放弃或接受继承表示的,即视为( )。(分数:2.00)A.放弃继承B.接受继承C.丧失继承D.转继承20.某公司在民政部门主办的大型赈灾义演会上,当众宣布向民政部门设立的救灾基金捐赠

10、100万元。事后,该公司迟迟未支付捐款。下列意见哪一项是正确的?( )(分数:2.00)A.此项捐赠允诺没有法律约束力,但该公司背信行为应受舆论谴责B.此项捐赠允诺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对于该公司以虚假允诺骗取宣传报道的行为,民政部门可给予行政处罚C.此项捐赠允诺有法律约束力,但该公司有权在支付捐款之前予以撤销D.此项捐赠允诺有法律约束力,该公司无权撤销,受赠人有权要求支付捐款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10,分数:20.00)21.关于罪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犯罪故意是罪过的一种表现形式B.犯罪过失是罪过的一种表现形式C.罪过的本质在于:行为人对自己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在主

11、观上应当受到谴责D.坚持罪过责任原则,意味着反对“主观归罪”22.甲唆使乙盗窃丙的财物,乙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使丙死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B.甲构成盗窃罪C.乙构成抢劫罪D.对甲而言,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罪23.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包括( )。(分数:2.00)A.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B.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C.受委托经营、管理国有财物的人员所经营、管理的国有财物D.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24.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未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以及七十五周岁以上的人犯罪的,一律不适用死刑B

12、.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C.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5.甲未获烟草专卖许可,擅自购进明知是假冒的“中华”牌香烟 100箱进行批发和零售,在被查获时已销售出 80箱,收款 120万元。经检验该批香烟属于不合格产品。甲的行为( )。(分数:2.00)A.触犯非法经营罪B.触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C.触犯销售伪劣产品罪D.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定罪处罚26.下列事实不能引起不当得利之债的有( )。(分数:2.

13、00)A.养子女给付生父母赡养费用B.明知不欠他人欠款而为给付C.提前偿还所欠他人债务D.为履行合同而支付对方金钱,后该合同被确认为无效27.我国刑法中所说的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下列权利中的哪些权利?( )。(分数:2.00)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C.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D.担任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权利28.乙是 A工厂负责生产的副厂长。A 工厂决定由乙牵头开发一项该工厂急需的新技术。乙为此成立了项目攻坚小组,由 A工厂的技术骨干甲担当该小组的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技术开发。后来,由于 A工厂的技术设施不够完备,乙又经过多方联系,找到 B工厂合作

14、开发该项新技术。甲带领几个辅助人员到 B厂去研发。开发完成以后,甲被调往 A厂的人事部门任人事主管。A 厂就该项新技术单独向国家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专利权,并且发明人署名为乙。因此,引起纠纷。后查证,AB 两厂当初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但并没有约定专利申请权的归属。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专利申请人应该是 A工厂B.专利申请人应该是 A工厂和 B工厂C.发明人应该是甲D.发明人应该是乙29.依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的范围包括( )。(分数:2.00)A.林木B.文物C.著作权D.宅基地使用权30.林某受某电影制片厂之邀,将自己的一篇小说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改编完成后

15、,导演李某又请林某为其主题歌谱曲。2007 年 9月,电影拍完后,未获审查通过,此时林某已出国无法联系。无奈,电影制片厂只好先后请王某、张某修改原剧本,其中张某仅在王某修改稿基础上略作改动,但拍出的电影仍未获得审查通过。林某归国后,重新修改了剧本,导演李某遂以该修改稿为基础,参照王某、张某的修改稿,完成了拍摄工作,并获得审查通过。该片上映前,林某为一电视剧谱曲,林某将为该电影谱写的主题曲稍加改动又给了电视剧制作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分数:2.00)A.电影剧本为合作作品,应由林某、王某、张某共同享有著作权B.电影剧本不是合作作品著作权只能归林某一人C.林某将已经发表的电影作品中自己谱写

16、的主题曲许可他人使用,未征得制片人同意,侵犯了制片人的著作权D.林某将已发表的电影作品中自己谱写的主题曲许可他人使用,是合法地行使自己的独立著作权,不构成侵权三、简答题(总题数:4,分数:8.00)31.犯罪的基本特征。(分数:2.00)_32.简述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分数:2.00)_33.什么是民法的渊源,我国民法的渊源有哪些?(分数:2.00)_34.简要回答表见代理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分数:2.00)_四、辨析题(总题数:2,分数:4.00)35.试论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分数:2.00)_36.试论所有权的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分数:2.00)_五、案例分析题(总题数:2,分

17、数:10.00)某县酒店承包人章某(男,1964 年 12月生),因经营不善而严重亏损,遂产生了绑架勒索财物的主意。经考察,章某选定了本县个体户吴甲之子吴乙(7 岁)为绑架对象,并对吴乙的活动规律进行了跟踪了解。2003年 9月 14日上午,章某对本酒店的服务员王某(女,1985 年 12月生)说:有人欠债不还,咱们去把他孩子带来扣押,逼其还债。王某同意。当日中午,章某将王某用车带到吴乙的学校并将吴乙指认给王某。随后,王某将吴乙骗出。章某与王某一起将吴乙带回酒店,将吴乙关押于贮藏室内。16 时许,章某打电话给李某(女,1987 年 5月生,系章某外甥女),告诉她自己绑架了一个小孩,要求她帮助自

18、己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并告知李某吴家的电话号码以及勒索 50万元人民币,并表示事成之后必有好处。李某同意。随后一个多小时内,李某共 3次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次日,章某赶到李某住处,再次要求李某继续打电话向吴家勒索,李某予以拒绝。9 月 17日,因被害人家属报案,三被告人被抓获。问题:(分数:4.00)(1).分析上述有关人员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共同犯罪情形。(分数:2.00)_(2).分析本案中的犯罪停止形态及刑事责任。(分数:2.00)_甲授权给乙,向丙租赁房屋且租金不得超过每月 1000元。后甲又单独去信给乙,命令乙在租赁房屋时不得超过每月 800元的租金。但乙向丙出示了甲的原始授权委托书

19、,丙于是同意以 900元的价格将房屋出租,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甲认为价格过高不同意乙代签的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2 天之后,丁向甲表示愿意租赁该房屋,丙表示只要维持每月 900元租金,便同意由丁租赁房屋,丁表示同意。在丁租赁该房屋期间,将租赁的一件家具毁坏,丙子是主张赔偿损失。问题:(分数:6.00)(1).如何认定甲授权乙签订的租赁合同的效力?为什么?(分数:2.00)_(2).如何认定甲与丁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的效力?为什么?(分数:2.00)_(3).对于家具的毁坏,丙应当如何主张损害赔偿?为什么?(分数:2.00)_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基础课-法律硕士类)-试卷 8答案解析(总分:

20、82.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0,分数:40.00)1.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方法共有( )。(分数:2.00)A.5种B.7种C.8种D.9种 解析:解析:刑法第 32条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 33条规定:“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 34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第 35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2.下列选项中,哪个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分数:2.00)A.在逃犯开车冲向闹市时,警察开

21、枪将其打死B.轮船失事,船长迅速乘救生艇率先逃生C.甲唆使自己豢养的狼狗咬乙,乙顺手操起地上木棍打死狼狗D.轮船刚驶离港口,遭遇暴风,船长为避免轮船倾覆,下令把船上货物抛人海中 解析:解析:刑法第 2l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A 项中警察的行为属于其他排除犯罪事由的法令行为。B 项船长负有特定职责,他不得弃船逃跑,所以其行为也不构成紧急避险。乙打死狼狗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D 项船长为了避免轮

22、船倾覆而采取的损害另外一种较小权益的行为成立紧急避险。3.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实施犯罪,我国有限制地对犯罪的外国人行使管辖权,其根据的原则是( )。(分数:2.00)A.属人原则B.属地原则C.普遍管辖原则D.保护管辖原则 解析:解析:刑法的保护管辖原则也是刑法空间效力的内容,它是指即使犯罪行为人不为该国公民。犯罪行为也不在该国领域内发生,但该犯罪是在该国领域外针对该国或者其公民实施的犯罪,则依保护管辖原则,该国仍可依该国刑法对犯罪人进行追究。4.以下关于犯罪预备、未遂或者中止的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甲诈骗何某,被其识破。但他见甲实在可怜,仍给了甲 3000

23、元钱。甲的诈骗罪既遂B.乙蓄谋杀害张某。一天,乙见张某熬药就偷偷在药中投毒,但张某是在熬药给猪治病,结果猪吃药后中毒而死张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C.丙在枪里装了 5颗子弹,躲在树丛中向仇人刘某射击,连开了两枪未击中目标。刘某因害怕而求饶,丙见其实在可怜,就不再开枪,迅速离去。丙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D.丁在赵某的房间正举刀准备杀赵,忽然听到有人敲门,丁以为事情败露,急忙弃刀跳窗逃走。实际上,根本没人来,而是大风猛烈拍打赵家大门弄出的声响。丁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解析:解析:刑法第 22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足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 23

24、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 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A 选项中甲虽然得到了钱财,但其已经被何某识破,犯罪已经归于未遂。因此不能成立既遂。 犯罪中止是行为人主动而为,不是被动而为。B 选项中乙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因为对于乙来说,他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C选项中丙的枪里还剩余有三颗子弹,他仍然可以继续实施犯罪,将刘某杀死,其没有继续实施

25、犯罪是因为他看到刘某实在可怜,是自动放弃犯罪,属于犯罪中止。D 选项中丁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其放弃犯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属于犯罪未遂。故 D项正确。5.关于特殊犯罪主体,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律师王某在担任犯罪嫌疑人彭某的辩护人时,编造了一份彭某不在现场的虚假证言,指使证人李某背熟以后向法庭陈述,致使确实犯罪的彭某被无罪释放。王某的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B.苏某(女)是某医学院三年级的学生,在医院实习期间,受朋友之托,为楚某(女)作节育复通手术。因缺乏临床经验,对突然发生的大出血束手无策,致使楚某因失血过多死亡。苏某的行为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C.刘某原为农民企业家

26、,自己经营着一个私营企业。2003 年,某国有甲公司和某外国乙公司合资设立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丙公司。双方约定甲公司出资占 5;乙公司占 95。为了获得更好的经营效益,甲公司聘请刘某为本公司工作人员,然后将其派往丙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半年后,丙公司一个建设项目要对外招标。刘某在收了王某 10万元后,偷偷将标底透露给王某,使王某所在的公司中标。刘某的行为构成商业受贿罪D.彭某将钢锯条夹在探视物品中带给王某,使王某脱逃成功。彭某不能构成脱逃罪解析:解析:A 项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有此行为的,有一个独立的罪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B 项中苏某没有医生资格,因此不能构成医疗责任事

27、故罪。刑法对非医生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的有特别规定,就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C 项中刘某的身份属于刑法第 93条第 2款规定的“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的人员,因此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构成受贿罪;D 项的彭某可以和特殊主体构成共犯。6.甲乙二人是交往多年的好友,一日,甲请乙在某酒店喝酒,两人微醉。下楼时,因一小事意见不合,甲推了乙一把,乙便从三楼摔至一楼,导致颅脑严重损伤,在送往医院的途中身亡,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分数:2.00)A.构成故意杀人罪B.构成故意伤害罪C.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D.属于意外事件解析:解析: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

28、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本案例中,甲对乙的死亡不存有故意心态,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7.下列犯罪行为中,属于不作为行为方式的是( )。(分数:2.00)A.甲因高兴将 3岁儿子抛接但因失手致其死亡B.乙分娩婴儿后为掩盖未婚先孕真相将婴儿扔出窗外致婴儿死亡C.丙分娩女婴后不愿抚养,遂以 2万元价格将其卖给他人D.丁分娩婴儿后将婴儿弃置于火车站致其冻成重伤 解析:解析:不作为的危害行为,是指消极的行为,即行为人消极地不履行法律义务而危害社会的行为。从表现形式看,不作为是消极的行动;从违反法律规范的性质来看,不作为直接违反了某种命令性规范。选项 A属于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选项

29、 B属于作为的故意杀人行为,选项 C的出卖行为也是作为行为。选项 D中丁的行为属于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构成遗弃罪,属于不作为。8.间歇性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 )。(分数:2.00)A.应当负刑事责任B.不负刑事责任 C.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待治疗痊愈后再追究刑事责任解析:解析:根据刑法第 18条第 1款,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据此本题应选 B。9.非法拘禁罪属于( )。(分数:2.00)A.继续犯 B.牵连犯C.结合犯D.连续犯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

30、是:继续犯的特征。继续犯属于实质的一罪,其最本质的特征为犯罪行为以及犯罪行为所引发的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过程之中。非法拘禁罪就是最典型的继续犯,在非法拘禁罪中,非法拘禁的行为以及由非法拘禁行为所引发的被害人的人身自由被剥夺或者限制的不法状态自犯罪着手时起,就同时不间断地处于持续过程之中。而本题的选项中所给出的牵连犯、连续犯属于处断的一罪,结合犯属于法定的一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只能是 A。10.在下列犯罪中,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的是( )。(分数:2.00)A.徇私枉法 B.交通肇事罪C.放火罪D.破坏交通工具罪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具体犯罪的主体。根据刑法规定,徇私枉法罪的主体是司

31、法工作人员,所以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根据刑法第 133条、第 114条、第 116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放火罪、破坏交通上具罪的主体都是一般主体,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11.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 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 20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分数:2.00)A.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 B.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C.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D.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 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解析:解析:甲修房,

32、在乙院内堆放建材并非必须,因此不能作为相邻关系对待,只能由双方通过合同设定地役权解决。因此 A项应选。而甲修房时搬运建材必须通过乙家门前,此时的法律关系应当属于相邻关系,因此乙无权阻止。选项 C、D 按照合同关系自然可以解决。12.对主物和从物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从物属于主物的构成部分B.从物所有权只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时,才随丰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C.从物必须依附于主物而存在D.从物与主物的所有权人为同一人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主物与从物的关系。根据两个独立的物结合在一起时所发挥的效用,划分为主物和从物。处于附属地位、起辅助和配合作用的物是从物。从物

33、的要求是:使用目的具有永久性、必须与主物分离具有独立性、从物与主物同属于一人。划分主物和从物的意义是:在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主物所有人处分主物时,效力及于从物。 本题中,A 项物属于主物的构成部分,不成立从物,故应排除。B 项违反了划分主物和从物的意义,理论解释正好与此相反,只要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或法律特别规定,认定从物的,其所有权随主物转移而转移故也不正确。C 项违反了从物的独立性,从物不是依附于主物才存在,只是和主物相比较,起辅助作用。脱离主物,从物本身也可以作为独立的物进行交易。因此,C 项没有准确表述主物和从物的关系,应排除。D 项符合理论上的认识即主物和从物必须属于

34、同一人。因此,正确答案是 D。13.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标的物被提存之日起 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该 5年的期间属于( )。(分数:2.00)A.普通诉讼时效期间B.长期诉讼时效期间C.除斥期间 D.取得时效期间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除斥期间是法律规定某种民事权利存在的期间。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权利的制度。本题中,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标的物被提存之日起 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表明提存物的受领权的法定存在期间是 5年,过了该期间,受领权这一实体权利将消灭,而不是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权利

35、。因此只有 C项符合题意,ABD 三项属于诉讼时效,应排除。14.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 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重新装修。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分数:2.00)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B.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已达三分之二,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 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D.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解析:解析:物权法第 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现甲乙已占

36、三分之二的份额,因此可以进行修缮行为。15.某天深夜,骑车人甲不慎掉入修路挖的坑里,造成车坏人伤,此坑周围无栅栏围住也未安置红灯。后来查明,该坑是某修路队雇用的王某所挖。甲的损失( )。(分数:2.00)A.应由某修路队承担 B.应由王某承担C.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承担连带责任D.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分担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第 91条第 1款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16.依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情况可授予专利权?( )(分数:2.00)A.甲发明了仿真伪钞机B.乙发明了对糖尿病特有的治疗方法C.

37、丙发现了某植物新品科D.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 解析:解析:这是一个直接考查法律条文的题目。专利法第 5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本题选项 A即属此种情形。依据该法第 25条第 1款的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选项 B即属此种情形。(4)动物和植物品种。选项 C即属此种情形。(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依据该条第 2款的规定,对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38、故选项 D中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应当授予专利权。17.依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可撤销婚姻的撤销事由是( )。(分数:2.00)A.重婚B.未到法定婚龄C.因欺诈而结婚D.因胁迫而结婚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可撤销婚姻的理由。婚姻行为也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当结婚的意思表示不真实,也将产生可撤销的后果,一经撤销,行为自始无效。但婚姻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撤销理由婚姻法第 11条明确规定,只有胁迫一种。故只有 D项符合题意。而 A项重婚,违反一夫一妻原则,B 项未达到法定婚龄,严重违反结婚实质条件,故这两项都是无效婚姻的理由;C 项因欺诈而结婚既不是撤销的理由,更不是无效的理

39、由。因婚姻涉及的人身关系,只要符合结婚的程序条件,很难认定欺诈。18.甲有二子乙、丙,甲于 1996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乙。甲于 2012年 4月死亡。经查,甲立遗嘱时乙 17岁,丙 14岁,现乙、丙均已工作。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分数:2.00)A.乙、丙各得二分之一B.乙得三分之二丙得三分之一C.乙获得全部遗产 D.丙获得全部遗产解析:解析:如果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19.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作出放弃或接受继承表示的,即视为( )。

40、(分数:2.00)A.放弃继承B.接受继承 C.丧失继承D.转继承解析:解析:我国继承法第 25条第 1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20.某公司在民政部门主办的大型赈灾义演会上,当众宣布向民政部门设立的救灾基金捐赠 100万元。事后,该公司迟迟未支付捐款。下列意见哪一项是正确的?( )(分数:2.00)A.此项捐赠允诺没有法律约束力,但该公司背信行为应受舆论谴责B.此项捐赠允诺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对于该公司以虚假允诺骗取宣传报道的行为,民政部门可给予行政处罚C.此项捐赠允诺有法律约束力,但该公司有权在支付捐款之前予以撤

41、销D.此项捐赠允诺有法律约束力,该公司无权撤销,受赠人有权要求支付捐款 解析:解析: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并且公益赠与不允许任意撤销。因此选择 D项。合同法第 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10,分数:20.00)21.关于罪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犯罪故意是罪过的一种表现形式 B.犯罪过失是罪过的一种表现形式 C.罪过的本质在于:行为人对自己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在主观上应当受到谴责 D.坚持罪过责任原则,意味着反对“主观归罪”解

42、析: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罪过的表现形式和本质。行为人的罪过是一切犯罪构成都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是犯罪主观方面的必要要件。特定的行为构成犯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具备犯罪的故意或者犯罪的过失。所以,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是罪过的表现形式,选项 AB是正确的。我国刑法之所以规定犯罪的故意与过失是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并应对犯罪负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是因为刑事责任理论认为,对于是否实施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任何正常人都具有进行选择的相对自由。实施或者不实施某一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都是通过人的意识和意志的积极作用,通过相对自由意志的选择和支配来实现的。行为人在相对自由的意识和意志的支配下选择实施危害统治阶级利益的犯

43、罪行为,不仅从客观方面危害了社会,而且在主观上也具有犯罪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态度这就使他对国家产生了罪责。国家据此对行为人认定有罪并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是合乎情理的也是非常必要的。所以,罪过的本质在于行为人对自己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在主观上应当受到谴责,选项 C是正确的。在选项 D中,所谓“主观归罪”,是指仅仅根据行为人的主观上的犯罪意图就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不问其行为在客观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主观归罪是与客观归罪相对的,客观归罪是指仅仅根据行为人在客观上的行为以及行为对社会在客观上造成的危害就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不问其主观上的罪过。显然,坚持罪过责任原则,反对的不是主观归罪,而是客观归罪。所以,选项

44、D是错误的,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BC。22.甲唆使乙盗窃丙的财物,乙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使丙死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B.甲构成盗窃罪 C.乙构成抢劫罪 D.对甲而言,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罪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转化型抢劫罪及实行犯过限。刑法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本题中,乙在盗窃中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使丙死亡,根据刑法第 269条的规定,乙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甲教唆乙实施盗窃罪,乙的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所以,

45、甲不能成为乙抢劫罪的共犯,但也不能说乙没有实施被教唆的罪,甲构成盗窃罪,而乙构成抢劫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C。23.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包括( )。(分数:2.00)A.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B.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 C.受委托经营、管理国有财物的人员所经营、管理的国有财物D.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

46、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根据这一规定,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包括两种: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和埋藏物。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B。24.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未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以及七十五周岁以上的人犯罪的,一律不适用死刑 B.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 C.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解析:解析:刑法第 49条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A 项说法错误。第 78条规定,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B 项说法错误。第 17条之一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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