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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类职业资格】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真题试卷汇编1及答案解析.doc

1、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真题试卷汇编 1 及答案解析(总分:12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45,分数:90.00)1.甲向乙借款,甲将自有房屋作抵押。在抵押期间,甲征得乙同意,将房屋卖给了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在此情况下,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分数:2.00)A.乙对该房屋仍享有抵押权B.乙对该房屋不再享有抵押权C.丙不能取得该房屋所有权D.抵押权转移给了丙2.下列财产中,不能设定抵押的是( )。(分数:2.00)A.汽车B.正在建造的船舶C.生产设备D.公立医院的设施3.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 )。(分数:2.00)A.民法的生效时间B.民法的溯

2、及力C.民法适用的地域范围D.民法的失效时间4.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的是( )。(分数:2.00)A.过错责任原则B.过错推定原则C.无过错原则D.公平原则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的是( )。(分数:2.00)A.自愿原则B.平等原则C.诚实信用原则D.过错责任原则6.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 )。(分数:2.00)A.民事权利B.民事义务C.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D.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7.知识产权是( )。(分数:2.00)A.绝对权B.相对权C.请求权D.形成权8.正当防卫属于( )。(分数:2.00)A.公力救济B.自卫行为C.自助行为D.不合法行为9.

3、债权人提出请求时,债务人可根据特定事由提出对抗,债务人所享有的此种权利属于( )。(分数:2.00)A.支配权B.形成权C.抗辩权D.请求权10.张某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满 4 年,其妻李某( )。(分数:2.00)A.只能申请失踪B.只能申请死亡C.只能先申请失踪,再申请死亡D.既可以申请失踪,也可以申请死亡11.甲户籍地为西安,被单位派至广州工作半年,后到北京买房并连续居住满 2 年,然后又到上海治病半年,则其住所地应为( )。(分数:2.00)A.西安B.北京C.上海D.广州12.自然人下落不明满( )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分数:2.00)A.1 年B.2

4、年C.3 年D.5 年13.28 周岁的张某系精神病人。张某的下列亲属中,应作为其第一顺位监护人的是( )。(分数:2.00)A.配偶B.兄姐C.父母D.祖父母14.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下列属于企业法人的是( )。(分数:2.00)A.某县公安局B.某有限公司C.某大学D.某省法学会15.自然人和法人均享有的权利是( )。(分数:2.00)A.生命权B.身体权C.财产权D.肖像权16.甲、乙、丙各出资 5 万元合伙经营一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并声明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甲、乙均同意。丙退伙后,对退伙前的合伙债务,应( )。(分数:2.00)A.不承担责任B.承担连带责任C.承担

5、按份责任D.承担有限责任17.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的是( )。(分数:2.00)A.实物B.劳务C.知识产权D.土地使用权18.下列选项中,属于双方法律行为的是( )。(分数:2.00)A.追认B.立遗嘱C.撤销D.买卖19.甲与乙签订了一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将房屋卖给乙,该合同属于( )。(分数:2.00)A.附延缓条件的合同B.附解除条件的合同C.附始期的合同D.附终期的合同20.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必须是( )。(分数:2.00)A.法律规定的事实B.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C.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D.已经发生的事实21.2001 年 1 月 1 日,甲乙

6、签订一份汽车买卖合同,双方约定 6 个月后该合同生效。这属于( )。(分数:2.00)A.附终期的民事法律行为B.附始期的民事法律行为C.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D.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22.下列选项中,属于要式行为的是( )。(分数:2.00)A.买卖B.结婚C.承揽D.保管23.8 岁的乙拍广告获得一笔收入,乙未经父母同意将该笔收入赠与好友丙。乙的行为( )。(分数:2.00)A.有效B.无效C.可撤销D.效力待定24.一方以欺诈的手段订立的,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属于( )。(分数:2.00)A.无效的民事行为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C.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D.有效的民事行为25.甲公司业务

7、员江某外出采购茶叶时,擅自代表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一批奶制品,乙公司明知江某无此权限仍与其签订合同。该合同的效力为( )。(分数:2.00)A.有效B.无效C.效力待定D.可撤销26.下列行为中,不得代理的是( )。(分数:2.00)A.立遗嘱B.购买机票C.存款D.购买股票27.甲委托乙购买一辆二手车,丙委托乙转让一辆二手车,遂乙同时代理甲、丙签订了买卖合同,乙行为属于( )。(分数:2.00)A.自己代理B.双方代理C.与第三人串通的代理D.无权代理28.乙是甲的代理人,经甲同意,乙将代理事务转托给丙。则丙是( )。(分数:2.00)A.乙的代理人B.甲的代理人C.甲、乙的共同代理人D.表

8、见代理人29.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应发生在诉讼期间的最后( )。(分数:2.00)A.1 个月内B.2 个月内C.3 个月内D.6 个月内30.依据合同法,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期限为 1 年,这一年属于( )。(分数:2.00)A.消灭时效B.普通诉讼时效C.特殊时效D.除斥期间31.下列选项中,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债务是( )。(分数:2.00)A.身体受到伤害B.延付或拒付租金C.加工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D.寄存财物被丢失32.张某被李某打伤,张某向李某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分数:2.00)A.3 个月B.6 个月C.1 年D.2 年33.下列债权请求权中,不适用

9、诉讼时效的是( )。(分数:2.00)A.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B.基于不当得利的请求权C.基于无因管理的请求权D.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的请求权34.下列选项中,属于不可分物的是( )。(分数:2.00)A.大米B.茶叶C.水牛D.花生油35.下列选项中,属于动产物权的是( )。(分数:2.00)A.留置权B.宅基地使用权C.土地承包经营权D.建设用地使用权36.甲将手机借给乙使用,乙将手机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已交付。对此,( )。(分数:2.00)A.甲有权请求丙返还手机B.甲无权请求丙返还手机C.甲有权请求丙赔偿损失D.甲有权请求乙和丙共同赔偿损失37.甲将自己的手提电脑交乙保管,乙将电脑以

10、合理价格卖给丙,但未交付。在此情况下,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分数:2.00)A.丙可以主张善意取得而取得电脑所有权B.丙不能主张善意取得而取得电脑所有权C.买卖电脑合同无效D.买卖电脑合同可撤销38.甲、乙、丙、丁四人按份共有一套房屋,分别占 35、30、20、15的份额。现丁欲出售其份额,则( )。(分数:2.00)A.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B.无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C.须经甲同意D.需经甲、乙二人同意39.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添附的是( )。(分数:2.00)A.附合B.加工C.混合D.占有40.张某与好友李某共同出资购买一处房产。现张某拟转让其份额,下列人员均欲购买,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

11、权的人是( )。(分数:2.00)A.李某B.张某的叔叔C.张某的弟弟D.张某的父母41.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分数:2.00)A.自物权B.用益物权C.担保物权D.完全物权42.甲与乙为邻居,甲越界建房侵入乙宅基地,甲行为侵犯乙的( )。(分数:2.00)A.相邻关系B.房屋所有权C.宅基地使用权D.宅基地所有权43.甲为某村农民,邻居乙越界建房侵入甲的宅基地。乙侵害了甲的( )。(分数:2.00)A.相邻关系B.房屋所有权C.建设用地使用权D.宅基地使用权44.甲为了便于耕种自己承包的土地,需要修建一条经过乙承包土地的水渠,甲、乙就此达成协议,甲取得的权利属于( )。(分数:2.00

12、)A.土地承包经营权B.地役权C.国有土地使用权D.集体土地使用权45.甲向乙借款 5 万元,以钢琴做质押。质权成立时间为( )。(分数:2.00)A.借款合同成立时B.钢琴交付时C.质押合同登记时D.质权人同意时二、判断题(总题数:3,分数:6.00)46.判例法是我国民法的渊源之一。( )(分数:2.00)A.正确B.错误47.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是同时产生,同时消灭的。( )(分数:2.00)A.正确B.错误48.民事法律行为只能采用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 )(分数:2.00)A.正确B.错误三、简答题(总题数:3,分数:6.00)49.简述代理的法律特征。(分数:2.00)

13、_50.简述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分数:2.00)_51.简述所有权取得的特别方式。(分数:2.00)_四、论述题(总题数:3,分数:6.00)52.论述宣告失踪的概念、条件及效力。(分数:2.00)_53.论所有权的特征及其权能。(分数:2.00)_54.论善意取得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分数:2.00)_五、案例分析题(总题数:3,分数:12.00)55.2002 年 2 月 1 日,先达建材公司与某银行签订一份贷款合同,约定贷款 30 万元,期限 1 年。合同签订后,银行依约放贷。后先达公司因经营不善,无力还贷。银行多次向先达公司催款未果。先达公司告知银行,某装修公司欠其

14、货款 50 万元,但鉴于双方长期合作关系,一直未追讨。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该案涉及哪几个法律关系?(分数:2.00)_甲向乙借款 10 万元,由丙作为担保人提供担保,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同时,甲以自有的一套房屋设定抵押担保,但未办理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引起争议。问:(分数:4.00)(1).乙是否有权主张行使抵押权?为什么?(分数:2.00)_(2).乙能否请求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为什么?(分数:2.00)_甲向乙借款,将自己的汽车出质给乙作担保。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但甲未将汽车交付给乙。后甲又向丙借款,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将该汽车又质押给丙,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并将汽车交付给丙。丙

15、因违章驾驶该汽车,造成该车损毁。甲对乙、丙的借款均届至期满,且无力偿还,乙提出要处分质押汽车,甲告知汽车在丙处。乙便向丙要车,丙不给。乙、丙双方发生纠纷。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分数:6.00)(1).乙的质权是否有效成立?为什么?(分数:2.00)_(2).丙的质权是否有效成立?为什么?(分数:2.00)_(3).丙在占有质物期间违反了质权人应承担的何种义务?(分数:2.00)_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真题试卷汇编 1 答案解析(总分:12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45,分数:90.00)1.甲向乙借款,甲将自有房屋作抵押。在抵押期间,甲征得乙同意,

16、将房屋卖给了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在此情况下,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分数:2.00)A.乙对该房屋仍享有抵押权B.乙对该房屋不再享有抵押权 C.丙不能取得该房屋所有权D.抵押权转移给了丙解析:解析:抵押人对于抵押物仍然有法律上的处分权,主要有:第一,抵押人仍可就抵押物为他人设定抵押权,但是不能超过该财产价值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第二,抵押人仍可转让其抵押物,在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转让抵押物,但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或者提存;第三,抵押人仍可出租其抵押物,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经乙同意,甲出卖其房屋,乙对该房屋不再享有抵押

17、权。故选 B 项。2.下列财产中,不能设定抵押的是( )。(分数:2.00)A.汽车B.正在建造的船舶C.生产设备D.公立医院的设施 解析:解析:物权法第 184 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查封、扣押财产是人民法院或者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将财产就地贴上封条或者运到另外的处所,不准任何人占有、使用或者处分;(六)

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本题属于第三种情况,故选 D。3.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 )。(分数:2.00)A.民法的生效时间B.民法的溯及力C.民法适用的地域范围 D.民法的失效时间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了民法适用范围中空间上的适用范围问题。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民事法律规范适用于何地域内发生的法律关系,也即在多大的地域范围内发生效力。民法通则第 8 条第 1 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我国民法在我国领土、领海、领空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我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均应遵照执行。4.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的是( )。

19、(分数:2.00)A.过错责任原则B.过错推定原则C.无过错原则D.公平原则 解析:解析: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以及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而选项中的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以及无过错原则实为民法的归责原则。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的是( )。(分数:2.00)A.自愿原则B.平等原则C.诚实信用原则D.过错责任原则 解析:6.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 )。(分数:2.00)A.民事权利B.民事义务C.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D.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其构成要素。所谓民事法律

20、关系是指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依托,也是确认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依据。7.知识产权是( )。(分数:2.00)A.绝对权 B.相对权C.请求权D.形成权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民事权利的具体分类问题。以义务主体是否特定以及权利的特点为标准,民事权利可以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绝对权是指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即可实现并可对抗不特定人的权利,如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等。知识产权即属于绝对权的范畴。相对权是必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包括作

21、为和不作为)才能实现并只能对抗特定人的权利,最典型者莫过于债权。8.正当防卫属于( )。(分数:2.00)A.公力救济B.自卫行为 C.自助行为D.不合法行为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民事权利保护方法中的私力救济。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一定损害的自卫行为。据此我们可以对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做一简单总结,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分为国家保护和自我保护,民事权利的国家保护又称公力救济,民事权利的自我保护又称为私力救济。所谓私力救济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自己行使必要的措施保护其权利。私力救济主要有自卫行为

22、和自助行为,其中自卫行为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两种,而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的情况下,对义务人的财产予以扣押或者对其人身自由予以约束的行为。9.债权人提出请求时,债务人可根据特定事由提出对抗,债务人所享有的此种权利属于( )。(分数:2.00)A.支配权B.形成权C.抗辩权 D.请求权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民事权利的具体分类。以民事权利的作用为标准,民事权利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同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得

23、请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不作为)的权利,此为相对权的典范,即仅仅相对于某个特定的人产生效力;抗辩权,又称异议权,是指对抗对方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是基于对请求权的对抗而产生的,是拒绝应为给付的权利。可以说,请求权是矛,抗辩权是盾,抗辩权的功能在于延缓请求权的行使或使请求权归于消灭。据此,题目中债务人根据特定事由对债权人提出请求时提出对抗的权利属于抗辩权。10.张某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满 4 年,其妻李某( )。(分数:2.00)A.只能申请失踪B.只能申请死亡C.只能先申请失踪,再申请死亡D.既可以申请失踪,也可以申请死亡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关系问题。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

24、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将下落不明满 2 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 4 年的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 2 年的,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具体到本题,张某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满 4 年,既符合宣告失踪也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因此其妻李某既可以申请宣告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死亡。11.甲户籍地为西安,被单

25、位派至广州工作半年,后到北京买房并连续居住满 2 年,然后又到上海治病半年,则其住所地应为( )。(分数:2.00)A.西安B.北京 C.上海D.广州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我国公民住所地的问题。民法通则第 15 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 9 条第 1 款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 1 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疗的除外。具体到本题,虽然甲的户籍所在地为西安,但其经常居住地在北京(后到北京买房并连续居住满 2 年),由此可

26、知,甲的住所地应为北京。12.自然人下落不明满( )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分数:2.00)A.1 年B.2 年 C.3 年D.5 年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对自然人宣告失踪的适用条件问题。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将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为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设立了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其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它是一种对不确定的自然事实状态的法律确认,目的在于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的利益,兼及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民法通则第 2

27、0 条第 1 款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因此可知自然人下落不明满 2 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13.28 周岁的张某系精神病人。张某的下列亲属中,应作为其第一顺位监护人的是( )。(分数:2.00)A.配偶 B.兄姐C.父母D.祖父母解析:解析:民法通则及民通意见均对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做出了规定。民法通则第 17 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

28、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民通意见第 12 条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该法第 13 条规定,为患有精神病的未成年人设定监护人,适用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该法第 14 条规定:“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二款中的(一)、(二)、(三)项或者第十七条第一款中的

29、(一)、(二)、(三)、(四)、(五)项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14.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下列属于企业法人的是( )。(分数:2.00)A.某县公安局B.某有限公司 C.某大学D.某省法学会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我国法人的分类及其认定问题。以是否营利为划分标准,我国的法人可以分为:(1)企业法人,具体包括公司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法人(工厂、厂矿、

30、商店、农场等);(2)非企业法人,包括机关法人(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事业单位法人以及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法人)。A 项中某县公安局是机关法人,C 项中某大学是事业单位法人,D 项中某省法学会是社会团体法人,只有 B 项中某有限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15.自然人和法人均享有的权利是( )。(分数:2.00)A.生命权B.身体权C.财产权 D.肖像权解析:解析:生命权、身体权、肖像权是自然人单独享有的,法人不享有。故本题选 C。16.甲、乙、丙各出资 5 万元合伙经营一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并声明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甲、乙均同意。丙退伙后,对退伙前的合伙债

31、务,应( )。(分数:2.00)A.不承担责任B.承担连带责任 C.承担按份责任D.承担有限责任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其退伙前合伙债务的承担问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第53 条的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17.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的是( )。(分数:2.00)A.实物B.劳务 C.知识产权D.土地使用权解析:解析:合伙企业法允许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但依合伙企业法第 64 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18.下列选项中,属于双方法律行为的是( )。(分数:2.00)A.追认B.立遗嘱C.撤销D.买卖 解析:解析:本题

32、主要考查双方法律行为的含义及认定问题。所谓双方法律行为指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够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最常见的双方法律行为即是合同行为。与双方法律行为相对应的是单方法律行为,指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即这种法律行为仅凭一方的意思表示而无需得到对方同意的意思表示便可成立。订立遗嘱、放弃继承权、撤销委托代理、免除债务、追认无权代理等行为,皆属于单方法律行为。19.甲与乙签订了一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将房屋卖给乙,该合同属于( )。(分数:2.00)A.附延缓条件的合同B.附解除条件的合同C.附始期的合

33、同 D.附终期的合同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在意思表示中含有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期限是表意人选定的、作为意思表示效果发生或者消灭控制手段的、将来确定发生的事实。以期限效力为标准可将期限分为始期和终期。始期是使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的期限。在始期届至之前,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是停止的,在期限到来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方始发生,故也称停止期限。终期是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终止的期限,在终期届至时,既有的效力便告解除,故也称解除期限。20.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必须是( )。(分数:2.00)A.法律规定的事实B.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C.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

34、D.已经发生的事实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的条件。所谓的条件是指将来发生的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不确定的事实。条件是意思表示的一个部分,它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必须是作出意思表示时尚未发生的将来事实;必须是发生与否不能确定的事实;必须是合法事实。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以侵害他人权利为目的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据此本题选 C。21.2001 年 1 月 1 日,甲乙签订一份汽车买卖合同,双方约定 6 个月后该合同生效。这属于( )。(分数:2.00)A.附终期的民事法律行为B.附始期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D.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解析

35、:解析:本题主要考查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在意思表示中含有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期限是表意人选定的、作为意思表示效果发生或者消灭控制手段的、将来确定发生的期限。以期限效力为标准可将期限划分为始期和终期。始期是使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的期限。在始期届至之前,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是停止的,在期限到来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方始发生。终期是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终止的期限,在终期到来时,已有的效力便告解除,故也称解除期限。题目中“6 个月后该合同生效”是确定的时间期限,并且在该 6 个月到来之前,买卖合同的效力是停止的,在期限到来时,买卖合同的效力方始发生,因此该约定属于附始期的民事法律行

36、为。22.下列选项中,属于要式行为的是( )。(分数:2.00)A.买卖B.结婚 C.承揽D.保管解析:解析:要式行为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用某种形式,法律行为的当事人必须遵照法律要求的形式,其法律行为方能成立。凡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的民事行为便是无效的。本题中,只有结婚行为必须经过依法登记的法律形式方能成立。故选 B。23.8 岁的乙拍广告获得一笔收入,乙未经父母同意将该笔收入赠与好友丙。乙的行为( )。(分数:2.00)A.有效B.无效 C.可撤销D.效力待定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的效力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不满 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已满 10 周岁

37、但患有精神病、完全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的成年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都无法判断,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各种民事活动。无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除了纯获利益和行为能力以内的细小民事行为有效以外,其他行为均无效。具体到本题中,8 岁孩子的赠与行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同行为,无效。24.一方以欺诈的手段订立的,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属于( )。(分数:2.00)A.无效的民事行为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C.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D.有效的民事行为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指欠缺法律行为根本生效要件,自始、确定和当然不发生行为人意思之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38、。根据合同法第 52 条第 2 项的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25.甲公司业务员江某外出采购茶叶时,擅自代表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一批奶制品,乙公司明知江某无此权限仍与其签订合同。该合同的效力为( )。(分数:2.00)A.有效B.无效C.效力待定 D.可撤销解析:解析:本题中江某的行为属于狭义的无权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包括没有取得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的代理;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虽有代理关系,但代理人擅自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代理关系终止后,代理人仍以被代理人名义为代理行为的代理。狭义无权代理因无代理权,法律一般不承认其代理行为效力。但民法为

39、稳定交易,并不规定其绝对无效,而是允许被代理人予以追认。狭义无权代理经被代理人追认,即成为有权代理,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所以本案中江某的代理属于擅自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该代理行为是否生效取决于甲公司是否追认,所以该合同的效力属于效力待定。26.下列行为中,不得代理的是( )。(分数:2.00)A.立遗嘱 B.购买机票C.存款D.购买股票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代理的适用范围问题。民事代理只适用于可代理的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行为的性质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的行为(如遗嘱)和严格人身性质的行为(如演出)不得代理。具体到本题中,立遗嘱属于与当事人特定人身、特定身份密不可分的民事

40、法律行为,故不适用代理。27.甲委托乙购买一辆二手车,丙委托乙转让一辆二手车,遂乙同时代理甲、丙签订了买卖合同,乙行为属于( )。(分数:2.00)A.自己代理B.双方代理 C.与第三人串通的代理D.无权代理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代理的各种情形问题。自己代理行为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与自己实施的民事行为;双方代理又称同时代理,是指一个代理人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的民事行为,即一个人既作为卖方的代理人又作为买方的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的代理是指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有损被代理人利益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具体到本题中,乙同时代理甲、丙签订了买卖合同,属

41、于双方代理。28.乙是甲的代理人,经甲同意,乙将代理事务转托给丙。则丙是( )。(分数:2.00)A.乙的代理人B.甲的代理人 C.甲、乙的共同代理人D.表见代理人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复代理问题。复代理是指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将其所享有的代理权转托他人而产生的代理,故称复代理。复代理的特征包括:(1)复代理人是由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选任的; (2)复代理人仍然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复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仍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法律后果直接归属被代理人;(3)复代理权是由原代理人转托的,以原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限,不能超过原代理人的代理权。具体到本题中,丙是甲的代理人。29.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

42、由应发生在诉讼期间的最后( )。(分数:2.00)A.1 个月内B.2 个月内C.3 个月内D.6 个月内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诉讼时效的中止问题。民法通则第 139 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因此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应发生在诉讼期间的最后 6 个月内。30.依据合同法,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期限为 1 年,这一年属于( )。(分数:2.00)A.消灭时效B.普通诉讼时效C.特殊时效D.除斥期间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存续的期间,债权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可发生该权利消

43、灭的法律后果。除斥期间的客体一般为形成权。撤销权属于形成权,故适用于除斥期间的规定。31.下列选项中,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债务是( )。(分数:2.00)A.身体受到伤害B.延付或拒付租金C.加工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 D.寄存财物被丢失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诉讼时效期间问题。民法通则第 135 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通则第 136 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1 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因此本题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债务是 C 项

44、加工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32.张某被李某打伤,张某向李某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分数:2.00)A.3 个月B.6 个月C.1 年 D.2 年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诉讼时效期间问题。民法通则135 条规定,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 2 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按法律规定是 1 年。故答案为 C。33.下列债权请求权中,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是( )。(分数:2.00)A.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B.基于不当得利的请求权C.基于无因管理的请求权D.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的请求权 解析: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

45、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1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34.下列选项中,属于不可分物的是( )。(分数:2.00)A.大米B.茶叶C.水牛 D.花生油解析:解析:可分物是指把物分割之后,不影响其经济用途或不降低其经济价值的物,如布匹、粮食、石油等;不可分物是指经分割后会影响其经济用途或降低其经济价值的物,如一件衣服、一只动物

46、或一台机器等。本题中只有 C 符合概念。35.下列选项中,属于动产物权的是( )。(分数:2.00)A.留置权 B.宅基地使用权C.土地承包经营权D.建设用地使用权解析:解析:物权分为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两大类。动产物权是指以动产为标的的物权。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则是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是指权利人基于不动产所享有的物权,包括所有权、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典权、抵押权。本题中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均属于不动产物权。36.甲将手机借给乙使用,乙将手机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已交付。对此,( )。(分数:2.00)A.甲有权请求丙返还手机B.甲无权请求丙返还手机 C.甲有权请求丙赔偿损失D.甲有权请求乙和丙共同赔偿损失解析:解析:该题考查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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