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588 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白炽灯的要求、抽样、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判定。本部分适用于具有以下特征的灯泡:额定功率为 25O W 以下(钨丝灯仅限于 200W 及以下);额定电压处于 50V250 V 之间(包括 50 V,250 V);玻壳为 A,B,C,G,M,P,PS,PAR,R 形,或者具有相同用途的其他形状的玻壳;经过表面处理过的各种玻壳;灯头为:B15d,B22d,E12,E14,E17,E26,E26d,E26/50X39,E27 或 E27/51X39 。本部分也适用于具有相同用途的其他形状玻壳和灯头的灯泡以及包括那些不能直接代替传统钨丝灯,但用途相同、与上述额定值相同的单端卤钨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