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省申论-3 及答案解析(总分:2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注意事项/B(总题数:1,分数:20.00)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宇表达能力的测试。2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作答。B二、给定资料/B1据公安部网站消息,2010 年 3月 26日公安部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最近,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孟建柱在会议上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教育和引
2、导广大民警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格、体现人道,既要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又要坚持理性、平和、规范执法,严禁刑讯逼供,严禁体罚、虐待犯罪嫌疑人,决不能因自身执法问题而损害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决不能因队伍管理问题而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他还提出,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拓宽民意沟通渠道,善于运用互联网等新型媒体,建立健全方便群众、畅通民意、沟通互动的网上服务新平台,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心解决群众问题。要坚持把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作为一项基本功来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坚持向身边的爱民模范学习,用身边的事例说话,通过集中培训、随岗培训、言传身教等多种途径,着力练就“三懂四会”的硬功
3、夫,努力培育更多做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培育更多任长霞式的公安局长、马天民式的公安民警,培育千千万万个人民拥戴的爱民模范。2近来,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频繁发生:“躲猫猫”死云南玉溪北城镇 24岁男子李荞明因盗伐林木被刑拘,在看守所度过 11天后却因重伤入院,最后因“重度颅脑损伤”于 2009年 2月 12日凌晨不治身亡。警察称其与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时,遭到狱友踢打并不小心撞到墙壁而导致受重伤。洗澡死2009年 3月 2日下午 4时左右,57 岁的海南儋州男子罗静波遭同监仓数名嫌犯殴打致颈椎断裂,次日死亡。办案人员称事发当日,同监仓的嫌犯叫罗静波脱衣服洗澡,因当天天气比较冷,57 岁的罗静波怕
4、冷,不肯脱衣洗澡,结果遭到同监仓其他嫌犯的殴打。做噩梦死2009年 3月 27日,家住武汉汉阳郭茨口的李文彦于刑拘期间,在江西九江看守所猝死。让家人没有想到的是,死者额头上有数处青紫伤痕。据了解,李文彦被刑拘是因偷电缆。对于李文彦的死,看守所称其是在半夜做噩梦后突然死亡。睡姿不对死2009年 4月 11日,福清某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陈某在福清市治安拘留所内猝死。警方称陈某睡姿不对,叫其不应,昏迷不醒,抢救无效死亡。纸币开手铐,鞋带自缢死2009年 12月 16日,昆明市公安局就盗窃嫌疑人邢鲲在小南门派出所死亡事件情况作出通报:犯罪嫌疑人邢鲲系用纸币捅开于铐,用携带的鞋带自缢身亡,死者身上伤痕为群众
5、制服过程中所造成。睡觉猝死2010年 2月 17日,因涉嫌盗窃被关押在浙江武义县看守所的在押人员何舍彪死亡。死者家属表示,曾发现死者尸体的鼻孔和嘴里有大量淤血流出。武义县警方 3月 3日就此事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死者可能是睡觉时由于心脏骤停死亡。摔跤死2010年 3月 14日上午 8时 50分,安徽宣城市绩溪县城区居民舒卫被绩溪县公安局巡防大队民警带去询问,当天 10时 20分即被民警用担架抬至县医院,经 20多个小时的抢救,舒卫还是不治身亡。民警表示,舒卫在接受公安局询问时,在一楼巡防大队的过道上摔倒过。3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 2009年 3月 11日审议“两高”报告时谈
6、及“躲猫猫”事件,承认此事反映出检察机关驻看守所检察室监督不力的问题,并表示已在本系统开展对照检查和整改。2009年 2月份,云南省晋宁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李荞明非正常死亡,警方最初称他是与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时撞墙受伤而死,从而引发舆论轩然大波,质疑声四起。在网民和社会舆论的强烈关注下,云南检察机关很快公布了调查结果:李荞明是被牢头狱霸殴打成重伤后不治身亡。王田海介绍说,针对此事反映出的看守所管理混乱问题,检方已向公安机关提出了整改建议;对伤害李荞明致其死亡的犯罪嫌疑人,实行数罪并究;检方还决定对晋宁县看守所涉嫌渎职犯罪的人员立案侦查,两名涉案民警被刑事拘留。案件事实查清后,检察机关及时向社会公
7、布了有关情况。王田海说:“躲猫猫事件不仅暴露出晋宁县看守所存在牢头狱霸、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检察机关驻看守所检察室存在监管不到位、监督不力的薄弱环节,有履行职责不够、情况掌握不明等问题。”他认为,检察机关对此事负有一定的责任。案发后晋宁县检察院决定免去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赵泽云的职务,对相关责任人员还要作出处理。王田海表示,“躲猫猫”事件的发生促使检察机关今后要更加深入研究“如何强化法律监督,避免和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对策。他表示,检察机关一定要从事件中吸取教训,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对隐患切实加以整改。4河南鲁山县一名叫王亚辉的男青年因涉嫌盗窃被警方带走,3 天后其
8、亲属被告知,王已在看守所内死亡,亲属查看尸体后发现,王亚辉身上有多处伤痕,而当地警方却解释为“喝开水后突然死亡”。此说法一经公布就引起一片哗然,许多网友称此案成为第二个“躲猫猫”事件。2010 年 2月 28日,经河南省和平顶山市公安机关纪检、督察部门初步调查,决定对涉嫌刑讯逼供的 4名民警移交检察机关依法查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公安局长张冠军责令其引咎辞职,对分管副局长予以免职。如果说王亚辉不是因为酷刑逼供而死是不会有人相信的。犯罪嫌疑人被关押,这原本就是一种非常严厉的惩罚,没想到,王亚辉还要在看守所遭受警方的酷刑折磨。警察作为执法者,对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比一般民众高得多,鲁山县警方对王
9、亚辉酷刑逼供是一种赤裸裸的执法犯法行为,理当受到法律的严惩。从“躲猫猫”到“做噩梦”,再到“喝开水”,看守所里犯罪嫌疑人的死法真可谓是千奇百怪,酷刑逼供现象的屡禁不绝也折射出了我国的法治危机。5“建立完善的检察院巡查制度,有效监管公安机关的日常工作,避免躲猫猫事件再次发生。”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周光权在 2009年“两会”上说。“云南躲猫猫事件暴露了监管体制的薄弱环节,即检察机关很难对公安机关的侦查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目前检察机关的工作大多停留在表面,只是看看报告而已,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周光权说。周光权代表认为,看守所由公安机关来管,使很多案件本身由公安机关侦查,然后
10、又放在自己管理的看守所里,因而有时候出问题就是难免的。周光权建议,如果做到执法与司法分离,看守所由第三方看管,可从根本上杜绝“躲猫猫”事件的发生。他说,在现有体制下,检察机关的监督不能停留在表面,配套措施要跟上,譬如由检察机关参与日常对看守所的巡视,检察机关可独立与犯罪嫌疑人进行谈话等。6据新华社报道,公安政法机关 2009年在全国看守所清理发现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 2207人,并对其中涉嫌犯罪的 123人依法提起了公诉。但 2010年再次发生的几起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表明,该问题仍不可忽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主任韩玉胜教授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牢头狱霸”产生的原因很
11、多,最重要的是,一些涉案人员把在社会上“称王称霸”的习气带进了看守所。很多涉案人员在进看守所之前就为非作歹,这些人集中在一起,恃强凌弱、称王称霸、唯我独大的心态仍非常严重。“一旦他们进入看守所,就有破罐子破摔的想法”。“这些人很多都是几进宫,他们对看守所的做法、规定、制度非常熟悉,会背着看守人员干一些事。”此外,人们稍加留意就会发现,无论何种奇怪的“死法”,非正常死亡的涉案人员均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身上多处青紫伤痕或大量淤血。从逻辑上推断,可能加害于他们的只有两类人-一类是“牢头狱霸”,而另一类则是执法人员。韩玉胜认为,这些非正常死亡事件,对于执法人员来说绝对是重大事故。“他们要隐瞒事故,说到底
12、是为保住官位”,因此有了诸如“躲猫猫死”“喝开水死”等可笑的解释。新华社发表评论文章称,从已查明公布的几起事件调查结果来看,当前个别地方的极少数执法人员,的确存在着对在押人员刑讯逼供、放纵“牢头狱霸”等罪恶行为,“使执法机关的公信力受损”。文章还指出:U法治的进步,离不开制度的革新。/U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莫于川则称,更多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为公众所知,一种可能是这类案件本身的数量有所增多;另一种可能,则是此类案件原先也在发生,但公众不得而知。他认为,“现在公安机关敢于正视自己的问题,媒体的监督也比原来有进步”。莫于川认为,公安机关在政法系统里处在首当其冲的位置,
13、希望公安部借这个专项整治行动,完善有关的机制和制度,最终执行的效果要巩固好。“最重要的还是对待问题的态度。”韩玉胜说。7U“云南躲猫猫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的”/U,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研究员刘白驹委员告诉记者,他认为,为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应当在总结和吸取教训的基础上,完善有关立法。目前,看守所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国务院于 1990年颁布的看守所条例。刘白驹说,这个条例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许多内容落后于司法实践的要求,有的规定、概念(如“人犯”)也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应当予以更新。刘白驹指出,更根本的问题是,看守所的活动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进行的,超出了行政管理范围,仅由行政法规加以规范,既是
14、不够的,也是不妥的。看守所条例实施近 20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教训,从行政法规“升格”为法律的条件已经成熟。“如果制定看守所法,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的检察便有了强有力的法律根据,有利于独立公正地进行监督。”刘白驹表示。对于制定看守所法应着重解决的问题,刘白驹建议:首先,改变看守所的管辖。看守所由公安机关管辖弊大于利,建议改由司法行政部门管辖。这样,司法行政部门与公安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有利于侦查工作的合法进行,更有利于刑罚的依法执行和对在押人员的管理。其次,加强对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不是罪犯,看守所法应根据他们的特殊法律地位,明确规定他们依法享有的权利,并
15、制定措施加以切实保护。对于在实践中经常遇到阻力的“律师会见权”,看守所法应有具体的保障条款。第三,进一步细化看守所羁押执行程序。看守所法应吸收看守所条例以及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合理内容,并根据社会主义法治和人权保护的要求,加以修订完善。第四,明确看守所违法行为和事故的处理程序和法律责任。特别是应当规定,在押人员在羁押期间死亡,而其家属对死亡原因有疑问的,应由人民检察院主持死亡原因的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进行处理。第五,加强对看守所活动的法律监督。看守所法应改变被动的监督模式,建立人民检察院主动监督机制,对监督的职责、程序、效力、法律责任和看守所相应的义务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另外,还应
16、妥善协调侦查机关与看守所之间的关系,保证侦查活动依法顺利进行。82009 年 3月 19日,云南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队伍教育整治暨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出台了“六条警规”从严治理队伍,如果警察出现违规,将被免职或开除。云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孟苏铁出席了会议并发表了讲话。孟苏铁指出,近年来,公安队伍建设和管理问题多发生在基层,但根子还在上面,关键是领导重视不到位、制度落实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到位。为了预防和杜绝涉警案件的发生,根据有关规定,省公安厅出台了云南省公安机关六条警规,要求公安民警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和枪支管理规定:严格依法办案、严格监所管理、严格公正执法、严格履行
17、职责。孟苏铁要求全省公安机关,一要抓紧抓好县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基层科所队长的集中轮训。各地、各部门、各种警都要结合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案例研讨,剖析原因,不断提高队伍的教育管理水平。二要抓紧抓好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清理整治。要认真对照省公安厅制定的“六条警规”,结合部门、警种特点和执法工作实际,有的放矢地开展重点整治。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毫不掩饰地揭露矛盾,抓紧、抓实自查自纠和执法检查,使队伍建设和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三要抓紧抓好警规警纪执行大督查活动,建立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制约机制。孟苏铁还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工作,着力提高与新闻媒体
18、和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能力。着眼于基层,从小事做起,通过点点滴滴不断累积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六条警规:一、严格五条禁令,严禁包庇袒护二、严格依法办案,严禁刑讯逼供三、严格枪支管理,严禁滥用枪支四、严格监所管理,严禁牢头狱霸五、严格公正执法,严禁徇私枉法六、严格履行职责,严禁玩忽职守据了解,为维护公安队伍铁的纪律,省公安厅出台的“六条警规”自 2009年 3月 19日起正式实施。省公安厅希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公安民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违反第一条的,对包庇袒护的民警予以行政记过处分,对包庇袒护的领导一律免职。违反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对直接责任民警一律开除,负有责任的
19、直接领导予以免职,分管领导予以行政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直接领导予以撤职,分管领导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职,责成主要领导引咎辞职。违反第六条的,对直接责任民警予以行政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民警予以开除,负有责任的直接领导予以撤职,分管领导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职,主要领导写出检查。违反上述警规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B三、申论要求/B依据“给定资料”,简要回答下面两题。(分数:20.00)(1).给定资料 6中提到了“法治的进步,离不开制度的革新”,请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要求 准确、简明。不超过 150字。(分数:4.00)_(2).给定资料 7中提到“
20、云南躲猫猫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的”,请结合给定资料,分析导致“躲猫猫”事件发生的原因。要求 全面、准确,有条理,总字数不超过 100字。(分数:4.00)_辽宁省申论-3 答案解析(总分:2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注意事项/B(总题数:1,分数:20.00)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宇表达能力的测试。2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作答。B二、给定资料/B1据公安部网站消息,2010 年 3月 26日公安部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最近,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21、”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孟建柱在会议上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教育和引导广大民警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格、体现人道,既要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又要坚持理性、平和、规范执法,严禁刑讯逼供,严禁体罚、虐待犯罪嫌疑人,决不能因自身执法问题而损害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决不能因队伍管理问题而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他还提出,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拓宽民意沟通渠道,善于运用互联网等新型媒体,建立健全方便群众、畅通民意、沟通互动的网上服务新平台,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心解决群众问题。要坚持把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作为一项基本功
22、来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坚持向身边的爱民模范学习,用身边的事例说话,通过集中培训、随岗培训、言传身教等多种途径,着力练就“三懂四会”的硬功夫,努力培育更多做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培育更多任长霞式的公安局长、马天民式的公安民警,培育千千万万个人民拥戴的爱民模范。2近来,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频繁发生:“躲猫猫”死云南玉溪北城镇 24岁男子李荞明因盗伐林木被刑拘,在看守所度过 11天后却因重伤入院,最后因“重度颅脑损伤”于 2009年 2月 12日凌晨不治身亡。警察称其与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时,遭到狱友踢打并不小心撞到墙壁而导致受重伤。洗澡死2009年 3月 2日下午 4时左右,57
23、岁的海南儋州男子罗静波遭同监仓数名嫌犯殴打致颈椎断裂,次日死亡。办案人员称事发当日,同监仓的嫌犯叫罗静波脱衣服洗澡,因当天天气比较冷,57 岁的罗静波怕冷,不肯脱衣洗澡,结果遭到同监仓其他嫌犯的殴打。做噩梦死2009年 3月 27日,家住武汉汉阳郭茨口的李文彦于刑拘期间,在江西九江看守所猝死。让家人没有想到的是,死者额头上有数处青紫伤痕。据了解,李文彦被刑拘是因偷电缆。对于李文彦的死,看守所称其是在半夜做噩梦后突然死亡。睡姿不对死2009年 4月 11日,福清某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陈某在福清市治安拘留所内猝死。警方称陈某睡姿不对,叫其不应,昏迷不醒,抢救无效死亡。纸币开手铐,鞋带自缢死2009年
24、12月 16日,昆明市公安局就盗窃嫌疑人邢鲲在小南门派出所死亡事件情况作出通报:犯罪嫌疑人邢鲲系用纸币捅开于铐,用携带的鞋带自缢身亡,死者身上伤痕为群众制服过程中所造成。睡觉猝死2010年 2月 17日,因涉嫌盗窃被关押在浙江武义县看守所的在押人员何舍彪死亡。死者家属表示,曾发现死者尸体的鼻孔和嘴里有大量淤血流出。武义县警方 3月 3日就此事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死者可能是睡觉时由于心脏骤停死亡。摔跤死2010年 3月 14日上午 8时 50分,安徽宣城市绩溪县城区居民舒卫被绩溪县公安局巡防大队民警带去询问,当天 10时 20分即被民警用担架抬至县医院,经 20多个小时的抢救,舒卫还是不治身亡。民
25、警表示,舒卫在接受公安局询问时,在一楼巡防大队的过道上摔倒过。3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 2009年 3月 11日审议“两高”报告时谈及“躲猫猫”事件,承认此事反映出检察机关驻看守所检察室监督不力的问题,并表示已在本系统开展对照检查和整改。2009年 2月份,云南省晋宁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李荞明非正常死亡,警方最初称他是与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时撞墙受伤而死,从而引发舆论轩然大波,质疑声四起。在网民和社会舆论的强烈关注下,云南检察机关很快公布了调查结果:李荞明是被牢头狱霸殴打成重伤后不治身亡。王田海介绍说,针对此事反映出的看守所管理混乱问题,检方已向公安机关提出了整改建议;对伤害李
26、荞明致其死亡的犯罪嫌疑人,实行数罪并究;检方还决定对晋宁县看守所涉嫌渎职犯罪的人员立案侦查,两名涉案民警被刑事拘留。案件事实查清后,检察机关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有关情况。王田海说:“躲猫猫事件不仅暴露出晋宁县看守所存在牢头狱霸、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检察机关驻看守所检察室存在监管不到位、监督不力的薄弱环节,有履行职责不够、情况掌握不明等问题。”他认为,检察机关对此事负有一定的责任。案发后晋宁县检察院决定免去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赵泽云的职务,对相关责任人员还要作出处理。王田海表示,“躲猫猫”事件的发生促使检察机关今后要更加深入研究“如何强化法律监督,避免和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7、”的对策。他表示,检察机关一定要从事件中吸取教训,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对隐患切实加以整改。4河南鲁山县一名叫王亚辉的男青年因涉嫌盗窃被警方带走,3 天后其亲属被告知,王已在看守所内死亡,亲属查看尸体后发现,王亚辉身上有多处伤痕,而当地警方却解释为“喝开水后突然死亡”。此说法一经公布就引起一片哗然,许多网友称此案成为第二个“躲猫猫”事件。2010 年 2月 28日,经河南省和平顶山市公安机关纪检、督察部门初步调查,决定对涉嫌刑讯逼供的 4名民警移交检察机关依法查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公安局长张冠军责令其引咎辞职,对分管副局长予以免职。如果说王亚辉不是因为酷刑逼供而死是不会有人相信的。犯罪嫌疑人
28、被关押,这原本就是一种非常严厉的惩罚,没想到,王亚辉还要在看守所遭受警方的酷刑折磨。警察作为执法者,对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比一般民众高得多,鲁山县警方对王亚辉酷刑逼供是一种赤裸裸的执法犯法行为,理当受到法律的严惩。从“躲猫猫”到“做噩梦”,再到“喝开水”,看守所里犯罪嫌疑人的死法真可谓是千奇百怪,酷刑逼供现象的屡禁不绝也折射出了我国的法治危机。5“建立完善的检察院巡查制度,有效监管公安机关的日常工作,避免躲猫猫事件再次发生。”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周光权在 2009年“两会”上说。“云南躲猫猫事件暴露了监管体制的薄弱环节,即检察机关很难对公安机关的侦查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目
29、前检察机关的工作大多停留在表面,只是看看报告而已,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周光权说。周光权代表认为,看守所由公安机关来管,使很多案件本身由公安机关侦查,然后又放在自己管理的看守所里,因而有时候出问题就是难免的。周光权建议,如果做到执法与司法分离,看守所由第三方看管,可从根本上杜绝“躲猫猫”事件的发生。他说,在现有体制下,检察机关的监督不能停留在表面,配套措施要跟上,譬如由检察机关参与日常对看守所的巡视,检察机关可独立与犯罪嫌疑人进行谈话等。6据新华社报道,公安政法机关 2009年在全国看守所清理发现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 2207人,并对其中涉嫌犯罪的 123人依法提起了公诉。但 2010年
30、再次发生的几起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表明,该问题仍不可忽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主任韩玉胜教授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牢头狱霸”产生的原因很多,最重要的是,一些涉案人员把在社会上“称王称霸”的习气带进了看守所。很多涉案人员在进看守所之前就为非作歹,这些人集中在一起,恃强凌弱、称王称霸、唯我独大的心态仍非常严重。“一旦他们进入看守所,就有破罐子破摔的想法”。“这些人很多都是几进宫,他们对看守所的做法、规定、制度非常熟悉,会背着看守人员干一些事。”此外,人们稍加留意就会发现,无论何种奇怪的“死法”,非正常死亡的涉案人员均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身上多处青紫伤痕或大量淤血。从逻辑上推断,可能加
31、害于他们的只有两类人-一类是“牢头狱霸”,而另一类则是执法人员。韩玉胜认为,这些非正常死亡事件,对于执法人员来说绝对是重大事故。“他们要隐瞒事故,说到底是为保住官位”,因此有了诸如“躲猫猫死”“喝开水死”等可笑的解释。新华社发表评论文章称,从已查明公布的几起事件调查结果来看,当前个别地方的极少数执法人员,的确存在着对在押人员刑讯逼供、放纵“牢头狱霸”等罪恶行为,“使执法机关的公信力受损”。文章还指出:U法治的进步,离不开制度的革新。/U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莫于川则称,更多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为公众所知,一种可能是这类案件本身的数量有所增多;另一种可能,则是此类案件
32、原先也在发生,但公众不得而知。他认为,“现在公安机关敢于正视自己的问题,媒体的监督也比原来有进步”。莫于川认为,公安机关在政法系统里处在首当其冲的位置,希望公安部借这个专项整治行动,完善有关的机制和制度,最终执行的效果要巩固好。“最重要的还是对待问题的态度。”韩玉胜说。7U“云南躲猫猫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的”/U,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研究员刘白驹委员告诉记者,他认为,为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应当在总结和吸取教训的基础上,完善有关立法。目前,看守所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国务院于 1990年颁布的看守所条例。刘白驹说,这个条例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许多内容落后于司法实践的要求,有的规定、概念(如“人犯”)
33、也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应当予以更新。刘白驹指出,更根本的问题是,看守所的活动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进行的,超出了行政管理范围,仅由行政法规加以规范,既是不够的,也是不妥的。看守所条例实施近 20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教训,从行政法规“升格”为法律的条件已经成熟。“如果制定看守所法,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的检察便有了强有力的法律根据,有利于独立公正地进行监督。”刘白驹表示。对于制定看守所法应着重解决的问题,刘白驹建议:首先,改变看守所的管辖。看守所由公安机关管辖弊大于利,建议改由司法行政部门管辖。这样,司法行政部门与公安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有利于侦查工作的合法进行,更有利于刑罚的依法执行和对在押人
34、员的管理。其次,加强对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不是罪犯,看守所法应根据他们的特殊法律地位,明确规定他们依法享有的权利,并制定措施加以切实保护。对于在实践中经常遇到阻力的“律师会见权”,看守所法应有具体的保障条款。第三,进一步细化看守所羁押执行程序。看守所法应吸收看守所条例以及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合理内容,并根据社会主义法治和人权保护的要求,加以修订完善。第四,明确看守所违法行为和事故的处理程序和法律责任。特别是应当规定,在押人员在羁押期间死亡,而其家属对死亡原因有疑问的,应由人民检察院主持死亡原因的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进行处理。第五,加强对看守所活动
35、的法律监督。看守所法应改变被动的监督模式,建立人民检察院主动监督机制,对监督的职责、程序、效力、法律责任和看守所相应的义务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另外,还应妥善协调侦查机关与看守所之间的关系,保证侦查活动依法顺利进行。82009 年 3月 19日,云南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队伍教育整治暨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出台了“六条警规”从严治理队伍,如果警察出现违规,将被免职或开除。云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孟苏铁出席了会议并发表了讲话。孟苏铁指出,近年来,公安队伍建设和管理问题多发生在基层,但根子还在上面,关键是领导重视不到位、制度落实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到位。为了预防和杜绝涉警案件的
36、发生,根据有关规定,省公安厅出台了云南省公安机关六条警规,要求公安民警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和枪支管理规定:严格依法办案、严格监所管理、严格公正执法、严格履行职责。孟苏铁要求全省公安机关,一要抓紧抓好县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基层科所队长的集中轮训。各地、各部门、各种警都要结合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案例研讨,剖析原因,不断提高队伍的教育管理水平。二要抓紧抓好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清理整治。要认真对照省公安厅制定的“六条警规”,结合部门、警种特点和执法工作实际,有的放矢地开展重点整治。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毫不掩饰地揭露矛盾,抓紧、抓实自查自纠和执法检查,使队伍建设和执法工作中的突出
37、问题得到解决。三要抓紧抓好警规警纪执行大督查活动,建立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制约机制。孟苏铁还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工作,着力提高与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能力。着眼于基层,从小事做起,通过点点滴滴不断累积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六条警规:一、严格五条禁令,严禁包庇袒护二、严格依法办案,严禁刑讯逼供三、严格枪支管理,严禁滥用枪支四、严格监所管理,严禁牢头狱霸五、严格公正执法,严禁徇私枉法六、严格履行职责,严禁玩忽职守据了解,为维护公安队伍铁的纪律,省公安厅出台的“六条警规”自 2009年 3月 19日起正式实施。省公安厅希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公安民警的执行情况进行
38、监督。违反第一条的,对包庇袒护的民警予以行政记过处分,对包庇袒护的领导一律免职。违反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对直接责任民警一律开除,负有责任的直接领导予以免职,分管领导予以行政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直接领导予以撤职,分管领导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职,责成主要领导引咎辞职。违反第六条的,对直接责任民警予以行政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民警予以开除,负有责任的直接领导予以撤职,分管领导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职,主要领导写出检查。违反上述警规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B三、申论要求/B依据“给定资料”,简要回答下面两题。(分数:20.00)(1).给定资料
39、6中提到了“法治的进步,离不开制度的革新”,请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要求 准确、简明。不超过 150字。(分数:4.00)_正确答案:()解析: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屡屡发生,无论有着怎样的具体原因,都显示出当前执法监督机制和监所管理体制上存在漏洞。开展集中整治,强化责任追究,将有助于遏制类似事件的频繁发生,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推进法治进步。要彻底终结这一现象、推进法治进步,果断进行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才是治本之策。(2).给定资料 7中提到“云南躲猫猫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的”,请结合给定资料,分析导致“躲猫猫”事件发生的原因。要求 全面、准确,有条理,总字数不超过 100字。(分数:4.00)_正确答案:()解析:“躲猫猫”事件的发生是因为执法部门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玩忽职守的现象。同时,相关法律制度存在着严重的缺陷,这一缺陷的存在致使监管部门在监管的过程中缺少法律依据,监督不到位,使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切实保护,以致出现“躲猫猫”事件。_解析:_解析:_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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