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TB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 TB 192487 标准轨距铁路轨距尺 通用技术条件 19880104发布 1988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发布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标准轨距铁路轨距尺(以下简称轨距尺)的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测量标准轨距铁路的轨距尺。 2. 引用标准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30 金属洛氏硬度试验法 GB 1146 水准泡 GB 1931 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 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YB 1703 铝合金挤压型材技术条件 JJG 219 铁路轨距尺(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3. 术语 3.1. 轨距尺搭轨
2、面 轨距尺两测座与钢轨顶面的接触面。 3.2. 轨距尺水平零位正确性的允许偏差 轨距尺在水平位置时,水准泡气泡相对零位允许的最大偏移量。 3.3. 超高示值误差 轨距尺在有效测量超尚范围内的测量误差(包括将轨距尺调转180测量超高时的测量误差)。 4. 分类与基本参数 4.1. 分类 轨距尺按其尺身材料可分为金属轨距尺(JTGC型)和木质轨距尺(MTGC型),其型号表示内容如下: 4.2. 基本参数 4.2.1. 轨距尺的轨距测量范围为13381358mm,13811401mm,14281470mm。 4.2.2. 轨距尺的超高测量范围0150mm。 15. 技术要求 5.1. 外观和感官要求
3、 5.1.1. 各部件不应有碰伤,锈蚀和烤漆,镀层脱落等缺陷,所有易锈件必须作防锈处理。 轨距尺尺身必须保持平直,不得有目视可见的挠曲。木制轨距尺的尺身不得有影响使用的节疤、虫蚀等缺陷。 5.1.2. 轨距尺的轨距,超高及水平的读数应清晰、醒目。 5.1.3. 滑动、转动部件和操作拉手的工作状态应灵活可靠,不得有影响滑动、转动的缺陷。 5.2. 各种断面形状的铝合金轨距尺尺身均应满足下列使用要求:50kg重物悬挂在尺身中间1h,去掉重物后,尺身变形量不应大于0.5mm。 5.2.1. 铝合金工字型尺身应采用LYl2CZXC5112型铝,并符合YB1703之规定。机械性能相当或优于上述材质的其它
4、材料亦可采用。 5.2.2. 木质尺身应采用红松、白松。机械性能相当或优于红松、白松的其它木材亦可采用。木质尺身应进行干燥处理,含水率不高于15%。 5.2.3. 轨距尺采用3的水准泡,其精度应符合GB1146中的规定。 5.3. 技术参数 5.3.1. 活动、固定测头测量面的表面硬度不小于HRC45。 5.3.2. 活动端测座和固定端测座的高度不得小于20mm。 5.3.3. 刻线 a. 标尺分度值为1mm,刻线宽度在0.150.30mm范围内,同一把轨距尺刻线宽度差不大于0.07mm。两相邻刻线间的距离误差不大于0.05mm,在测量范围内任意两条刻线间距离误差不大于0.1mm。 b度轮盘分
5、度值为1mm,刻线宽度为0.150.30mm范围内,全部刻线在360范围内均布。 5.3.4. 标尺、度轮盘与指针或指示刻线面之间不得碰擦,其间隙小于1 mm。 5.3.5. 每个测头两测量面间的距离350.05mm。 5.3.6. 自轨距尺搭轨面量起的测头测量面有效高度为160.2mm。 5.3.7. 测头测量面相对轨距尺搭轨面的垂直度允差为0.05mm。 5.3.8. 测头测量面的表面粗糙度Ra不大于3.2m。 5.3.9. 活动端测座的搭轨面与固定端测座的搭轨面应在同一平面内,平面度允差为0.2mm。 5.3.10. 轨距尺水平零位正确性允差不大于本级水准泡的半格。 5.3.11. 轨距
6、尺示值误差 a1435mm基准测量点正确性为0.2mm。 b1391mm和1348mm测点的示值误差为O.25mm。 c超高示值误差不超过土1.3mm,调头误差不大于1.3mm。 25.3.12. 轨距尺两端之间应绝缘,在测试电压500V,连续试验不少于1min时不被击穿,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M。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温度在207范围内。并按量规实际长度和实际环境温度的整数值将二者对轨距示值的影响进行修正。 6.2. 试验程序:按本标准技术要求的程序进行。 6.3. 试验方法 6.3.1. 外观和感官要求:目力观察、手动试验。 6.3.2. 材料要求:根据不同断面形状,在抗弯截面
7、模量最小的方向进行。将轨距尺按上述要求方向放置在平板上并测量尺身中间位置距平板的距离a1。再将轨距尺按上次要求方向放置在支撑架上支撑起来,两支点距离为1505mm,将50kg砝码(或重物)悬挂在尺身中间位置1h后,再将轨距尺放在平板上测量尺身中间位置距平板的距离a2,变形量12aaa =应符合5.2的规定。 6.3.3. 水准泡精度按GB1146规定用水平检定仪进行检定。 6.3.4. 测头测量面表面硬度按GB230规定检验。在测头测量面任选一点检验硬度,如不符合规定,允许再检一点。复检硬度符合本标准规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6.3.5. 测座高度:用钢直尺测量。 6.3.6. 本标准技术
8、要求的5.3.35.3.10条的试验方法按JJG219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轨距尺出厂交货时应进行出厂检验。 7.1.1. 检验项目:技术要求中的5.1条和5.3条(5.3.1,5.3.3除外)。 7.1.2. 轨距尺出厂检验必须逐把进行,其合格质量水平及检查水平见表1,检验合格后方准出厂。 7.2. 型式检验 7.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进行一次检验;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与
9、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7.2.2. 型式检验时,应对本标准提出的全部技术要求进行检验, 7.2.3. 产品型式检验抽样按GB2828规定进行,其合格质量水平及检验水平见表1。 3表1 序号 检 查 顷 目 检查水平 合格质量水平 (AQL) 1 外观和感观要求 15 2 材料要求 测头测量面表面硬度 测座高度 标尺、度轮盘与指示刻线的间隙 测头两测量面距离 测头有效高度 测头测量面相对搭轨面的垂直度 测头测量面表面粗糙度 搭轨面的平面度 6.5 3 轨距尺水平零位正确性 轨距尺示值误差 绝缘电阻 划 线 1.0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10、8.1. 标志 轨距尺尺身适当位置应装有铭牌。铭牌上应注明: a制造厂名; b产品名称; c产品型号; d. 制造日期和编号。 8.1.1. 检定合格标志 凡是出厂的轨距尺都必须粘贴计量检定合格标志。检定合格标志上应注明: a检定日期; b轨距尺编号; c检定人员姓名或代号。 8.1.2.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 凡是出厂的轨距尺都必须粘贴国家计量局规定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 8.1.3. 包装标志 在包装箱两侧必须标有按G8191规定的“小心轻放”、“防湿”等标志。 8.2. 包装 轨距尺每一支装一个塑料袋,然后装入木箱。尺与箱壁,尺与尺之间应用软质填充物填实,防止相互撞击。包装箱内应随带装箱单和产品说明书。 8.3. 运输 4产品运输时要防止雨淋、受潮、要保证包装箱完整,严禁抛掷,不得上压其它重物。 8.4. 贮存 产品应在干燥处存放,防止受潮锈蚀。要分层码放在货架上,或用挂具吊挂存放,不得堆放。 5 6 7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沈阳铁路局苏家屯轨距尺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连成、金百奎、李永平。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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