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升本民法-138 及答案解析(总分:104.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选择题(总题数:15,分数:26.00)1.撤销权行使的期间在合同法中规定的是 1 年,该期间开始的时间是_(分数:2.00)A.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B.行为开始之次日C.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次日D.行为开始之日2.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_(分数:2.00)A.甲因偷窃被判刑B.乙到银行存款C.丁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D.丙代甲交作业3.甲有肥羊一只,乙偷走后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后该羊离群走失,被丁发现并饲养 3 个月,现该羊的所有者为 _ 。(分数:2.00)A甲B乙C丙D丁4.导
2、致债的法律关系发生的最常见的、最主要的法律事实是_(分数:1.00)A.侵权B.不当得利C.无因管理D.合同5.王某向某建材厂订购二万块砖,并预先付款,约定于一周后取砖。谁知一周后,建材厂分为砖厂和水泥厂。王某遂到砖厂取砖,但遭拒绝,而水泥厂又无砖可供,于是涉讼。此案应由_承担责任。(分数:1.00)A.原某建材厂的主管机关B.砖厂独自C.水泥厂独自D.砖厂和水泥厂按分立时的比例共同6.王某出海不归被宣告死亡后,王妻刘某改嫁孙某,孙某死后一年,刘某得知王某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原死亡宣告,撤销王某的死亡宣告后,王某与刘某的婚姻关系(分数:2.00)A.自行恢复B.并未自行恢复C.视为自行恢
3、复D.经王某同意自行恢复7.依据我国收养法第 9 条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_。(分数:2.00)A.15 周岁B.20 周岁C.30 周岁D.40 周岁以上8.依照继承法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_(分数:2.00)A.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B.可以按代位继承分得遗产C.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但需与其他继承人区别对待D.可以作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9.在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全部或部分失败的 _(分数:2.00)A.失败风险由开发方承担B.失败风险由委托方承担C.失败风险由当事
4、人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开发方承担D.失败风险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双方当事人合理分担风险责任10.某合伙企业原只有甲乙两个合伙人,后经甲乙一致同意,丙成为新的合伙人。在丙加入合伙之前,合伙企业对丁有 6 万元的债务。现该债务到期,合伙则产又不足以清偿债务,丁可以请求偿还债务的是_(分数:1.00)A.甲和乙B.可以分别向甲或者乙主张,也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向甲和乙一起主张C.甲、乙或者丙D.可以分别向甲、乙或者丙主张,也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向他们中的任何两个人或者全体主张11.民法上的混合是 _(分数:2.00)A.债的消灭原因B.法人的合并方式C.所有权的取得方式D.合
5、伙的成立方式12.甲、乙合作建一楼房,前后楼上楼下各两间,中间隔一天井。建成后,双方约定,甲拥有前截上下两间房屋的所有权,乙拥有后截上下两间房屋的所有权。双方出入均由前截房屋右侧通行。天井、走廊、楼梯为双方共有。其后,甲将其所有的两间房屋租给了丙。现甲打算将其所有的两间房卖出,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_(分数:2.00)A.甲和乙之间就该楼房形成按份共有关系B.甲和乙之间就该楼房形成共同共有关系C.乙有优先购买权D.丙有优先购买权13.有权宣告公民死亡的机关是 _(分数:2.00)A.人民法院B.公安局C.人民检察院D.居委会或民政部门14.某公司向银行借款 500 万元,将 10 间厂房抵押给
6、银行。银行对该 10 间房的抵押权是 _ 。(分数:2.00)A.救济权B.请求权C.从权利D.形成权15.小杨和他的外祖母是_(分数:1.00)A.直系血亲B.直系姻亲C.旁系血亲D.旁系姻亲二、判断题(总题数:10,分数:20.00)16.甲与乙订立赠与合同,依此合同,甲将电脑一台赠与乙,并已实际交付。数月后,乙与甲父因生活琐事争执,并将甲打伤。甲有权撤销他对乙的赠与。 _ (分数:2.00)A.正确B.错误17.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人和受托人均可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_ (分数:2.00)A.正确B.错误18.某人以挂号信件向专利局寄出专利申请文件,信件邮戳日期不清,依我国专利法认定以该人信件
7、的送达地邮戳日期作为专利的递交日。 _ (分数:2.00)A.正确B.错误19.财产已经交付,但当事人约定财产所有权转移附条件的,该财产所有权自所附条件成就时起转移。 _ (分数:2.00)A.正确B.错误20.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我国公民的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不论其是否发表。 (分数:2.00)A.正确B.错误21.诉讼时效期间经过,权利人丧失起诉权。 (分数:2.00)A.正确B.错误22.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可以对发明和外观设计实施强制许可。 (分数:2.00)A.正确B.错误23.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是两个表述不同但意思相同的概念。 (分数:2.00)A.正确B.错误24
8、.房屋出租人与租赁人约定订立 6 个月的租房合同,但未采用书面形式,则租赁合同无效。 (分数:2.00)A.正确B.错误25.公平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财产责任。 (分数:2.00)A.正确B.错误三、简答题(总题数:3,分数:23.00)26.简述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分数:10.00)_27.简述留置权的取得条件。 (分数:5.00)_28.简述承诺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分数:8.00)_四、论述题(总题数:1,分数:20.00)29.试述物权的效力。 (分数:20.00)_五、案例分析题(总题数:1,分数:15.00)一天,某石灰厂放炮炸石。在经过观望、呼喊、吹哨等程序后,在认为安全
9、的情况下点火。于某这一天赶着马车来装石灰,正赶上放炮,碎石将于某砸伤,花去医药费若干。于某让石灰厂赔偿,石灰厂认为自己在放炮之前,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于某自己对损伤有过错,所以,石灰厂不承担责任。问:(分数:15.00)(1).对于某的损失,石灰厂有无责任?(分数:7.50)_(2).于某可以提出哪些理由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分数:7.50)_专升本民法-138 答案解析(总分:104.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选择题(总题数:15,分数:26.00)1.撤销权行使的期间在合同法中规定的是 1 年,该期间开始的时间是_(分数:2.00)A.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 B.行为开始
10、之次日C.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次日D.行为开始之日解析:考点 合同的撤销 解析 合同法第 55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1 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放弃撤销权。2.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_(分数:2.00)A.甲因偷窃被判刑B.乙到银行存款 C.丁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D.丙代甲交作业解析:考点 民事法律关系的定义 解析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即为民法所确认和保护的,符合民事法律规范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人在社会
11、生活中必然会结成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受各种不同的规范调整。其中由民法调整形成的社会关系就是民事法律关系。因此,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社会关系也就是规定出现某种法律事实即发生某种法律后果,该法律后果即是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民事法律关系。3.甲有肥羊一只,乙偷走后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后该羊离群走失,被丁发现并饲养 3 个月,现该羊的所有者为 _ 。(分数:2.00)A甲B乙C丙 D丁解析:4.导致债的法律关系发生的最常见的、最主要的法律事实是_(分数:1.00)A.侵权B.不当得利C.无因管理D.合同 解析:解析 民法通则
12、第 84 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合同是债的法律关系发生的最常见的、最主要的法律事实。5.王某向某建材厂订购二万块砖,并预先付款,约定于一周后取砖。谁知一周后,建材厂分为砖厂和水泥厂。王某遂到砖厂取砖,但遭拒绝,而水泥厂又无砖可供,于是涉讼。此案应由_承担责任。(分数:1.00)A.原某建材厂的主管机关B.砖厂独自C.水泥厂独自D.砖厂和水泥厂按分立时的比例共同 解析:解析 法人分立的,原法人的债权债务,应依分立前缔结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6.王某出海不归被宣告死亡后,王妻刘某改嫁孙某,孙某死后一年,刘某得知王某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
13、销原死亡宣告,撤销王某的死亡宣告后,王某与刘某的婚姻关系(分数:2.00)A.自行恢复B.并未自行恢复 C.视为自行恢复D.经王某同意自行恢复解析:7.依据我国收养法第 9 条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_。(分数:2.00)A.15 周岁B.20 周岁C.30 周岁D.40 周岁以上 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 40 周岁以上。可见,本题中选项 D 符合法律的规定,亦符合题意,故选项 D 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8.依照继承法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
14、母,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_(分数:2.00)A.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B.可以按代位继承分得遗产C.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但需与其他继承人区别对待D.可以作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解析:考点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 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 10 条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国法律还规定,于 1950 年婚姻法公布以前的妾,如双方不愿意结束关系的,也是夫的合法配偶。(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3)父母。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
15、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4)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被收养人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 10 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依照继承法第 14 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仍可作为生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同样,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仍可作为亲生子女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的,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9.在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全部或部分失败的 _(分数:2.00)A.失败风险由
16、开发方承担B.失败风险由委托方承担C.失败风险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开发方承担D.失败风险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双方当事人合理分担风险责任 解析:10.某合伙企业原只有甲乙两个合伙人,后经甲乙一致同意,丙成为新的合伙人。在丙加入合伙之前,合伙企业对丁有 6 万元的债务。现该债务到期,合伙则产又不足以清偿债务,丁可以请求偿还债务的是_(分数:1.00)A.甲和乙B.可以分别向甲或者乙主张,也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向甲和乙一起主张C.甲、乙或者丙D.可以分别向甲、乙或者丙主张,也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向他们中的任何两个人或者全体主张 解析:11.民法上的混合是 _(分数:2
17、.00)A.债的消灭原因B.法人的合并方式C.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D.合伙的成立方式解析:解析 考点是添附。添附是原始取得所有权的一种方式,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被结合、混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新物,或者利用别人之物加工成为新物的事实状态,可以分为附合、混合和加工。12.甲、乙合作建一楼房,前后楼上楼下各两间,中间隔一天井。建成后,双方约定,甲拥有前截上下两间房屋的所有权,乙拥有后截上下两间房屋的所有权。双方出入均由前截房屋右侧通行。天井、走廊、楼梯为双方共有。其后,甲将其所有的两间房屋租给了丙。现甲打算将其所有的两间房卖出,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_(分数:2.00)A.甲和乙之间就该楼房形成按份共有关系
18、B.甲和乙之间就该楼房形成共同共有关系C.乙有优先购买权D.丙有优先购买权 解析:解析 考点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甲、乙二人依约定对该楼房的专有部分享有单独的所有权,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不能简单地说成是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关系。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出卖自己的房屋,根据合同法第 230 条的规定,丙享有优先购买权。13.有权宣告公民死亡的机关是 _(分数:2.00)A.人民法院 B.公安局C.人民检察院D.居委会或民政部门解析:解析 考点是宣告公民死亡的机关。根据民法通则第 23 条,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所以选 A 项。B、C、D 三项没有该职权,所以排除。14.某
19、公司向银行借款 500 万元,将 10 间厂房抵押给银行。银行对该 10 间房的抵押权是 _ 。(分数:2.00)A.救济权B.请求权C.从权利 D.形成权解析:抵押权是从权利,答案是 C。15.小杨和他的外祖母是_(分数:1.00)A.直系血亲 B.直系姻亲C.旁系血亲D.旁系姻亲解析:解析 直系血亲是指有直系关系的亲属,从自身往上数的亲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均为长辈直系血亲。从自身往下数的亲生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均为晚辈直系血亲,是与自己同一血缘的亲属。二、判断题(总题数:10,分数:20.00)16.甲与乙订立赠与合同,依此合同,甲将电脑一台赠与乙,并已实际交付。数月后,乙与甲父
20、因生活琐事争执,并将甲打伤。甲有权撤销他对乙的赠与。 _ (分数:2.00)A.正确 B.错误解析:17.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人和受托人均可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_ (分数:2.00)A.正确 B.错误解析:18.某人以挂号信件向专利局寄出专利申请文件,信件邮戳日期不清,依我国专利法认定以该人信件的送达地邮戳日期作为专利的递交日。 _ (分数:2.00)A.正确B.错误 解析:19.财产已经交付,但当事人约定财产所有权转移附条件的,该财产所有权自所附条件成就时起转移。 _ (分数:2.00)A.正确 B.错误解析:按照民法通则第 72 条第 2 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20.根
21、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我国公民的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不论其是否发表。 (分数:2.00)A.正确 B.错误解析: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著作权的产生时间。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公民的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而无须发表。所以本题说法正确。 错误防范 本题为法条题,应熟悉相关法律的规定。21.诉讼时效期间经过,权利人丧失起诉权。 (分数:2.00)A.正确B.错误 解析:解析 诉讼时效期间经过,权利人并不丧失起诉权,只是会丧失实体权利,不受国家保护成为裸权利。22.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可以对发明和外观设计实施强制许可。 (分数:2.00)A.正确B.错误 解析:23.合
22、同生效与合同成立是两个表述不同但意思相同的概念。 (分数:2.00)A.正确B.错误 解析: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合同生效和合同成立的含义。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经过要约和承诺,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合同成立体现了当事人的一致意思表示;合同生效是指合同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因而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所追求的法律效果,二者含义、内容和效果截然不同。所以本题说法错误。 错误防范 注意在概念、必要条件、效果等方面区别合同成立和生效。24.房屋出租人与租赁人约定订立 6 个月的租房合同,但未采用书面形式,则租赁合同无效。 (分数:2.00)A.正确B.错误 解析:解
23、析 依合同法此种情况应视为不定期租赁。25.公平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财产责任。 (分数:2.00)A.正确 B.错误解析: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均无过错,法律又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的观念,要求加害人对受害人的损失予以分担的一种归责原则。由于该原则着重解决损失的分担问题,故而主要适用于财产责任。所以本题说法正确。 错误防范 掌握侵权责任法原理中不同归责原则的意义,熟悉公平责任的适用对象和条件。三、简答题(总题数:3,分数:23.00)26.简述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分数:10.00)_正确答案:
24、()解析: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是婚姻家庭立法的指导思想,规定着民事主体从事婚姻家庭活动、司法机关从事审判活动应该遵循的基本价值、基本观念。主要包括:婚姻自由原则;一夫一妻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27.简述留置权的取得条件。 (分数:5.00)_正确答案:()解析: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故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债权人才能取得留置权。留置权取得的法定条件分为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 (1)积极条件。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留置的动产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2)消极条件。留置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留置不得违反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留
25、置不得超过相应的比例;留置不得违反公序良俗。28.简述承诺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分数:8.00)_正确答案:()解析:(1)概念: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换言之,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 (2)承诺的构成要件如下: 承诺须由受要约人或其代理人作出; 承诺须向要约人或其代理人作出; 承诺须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 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实质内容相一致。四、论述题(总题数:1,分数:20.00)29.试述物权的效力。 (分数:20.00)_正确答案:()解析:(1)物权的排他效力。物权的排他效力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之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亦即在
26、同一标的物之上已存在的物权具有排除在该物上再成立与其内容相抵触的物权的效力。所有权之间不能并存;用益物权之间原则上不能并存;担保物权之间原则上可以并存。 (2)物权的优先效力: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在同一个标的物之上同时存在两个以上不同内容或性质的物权时,先成立的物权具有优先于后成立的物权的效力。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物权的客体和债权的给付物为同一标的物时,无论物权成立先后,其效力均优先于债权。 (3)物权的追及效力。物权的追及效力,是物权成立后,其标的物无论辗转归于何人之手,物权人均得追及物之所在而直接支配该物。 (4)物权的妨害排除效力。物权的妨害排除效力,是物权人于其物被侵害或者被侵害之
27、虞时,物权人得请求排除侵害或防止侵害,以回复其物权的圆满状态的权利。五、案例分析题(总题数:1,分数:15.00)一天,某石灰厂放炮炸石。在经过观望、呼喊、吹哨等程序后,在认为安全的情况下点火。于某这一天赶着马车来装石灰,正赶上放炮,碎石将于某砸伤,花去医药费若干。于某让石灰厂赔偿,石灰厂认为自己在放炮之前,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于某自己对损伤有过错,所以,石灰厂不承担责任。问:(分数:15.00)(1).对于某的损失,石灰厂有无责任?(分数:7.50)_正确答案:()解析:对于某的损失,石灰厂有责任。(2).于某可以提出哪些理由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分数:7.50)_正确答案:()解析:于某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第一,石灰厂放炮炸石的作业属于民法通则中列入的高度危险作业,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因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属于特殊侵权行为。其责任构成只需具备有损害事实以及损害事实与高度危险作业之间有因果关系即可,而无须证明作业人有过错。本案中,石灰厂虽然在放炮时也采取了一些安全防范措施,但因为仍造成了于某的损伤,所以,石灰厂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免责条件是: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的故意造成的。本案没有证据表明于某是故意闯入作业区,故意要造成自己受伤的。所以本案不存在作业人免责的条件,石灰厂应对于某的损失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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