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继承权(二)及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选择题/B(总题数:20,分数:40.00)1.继承权的主体为_ A.公民 B.法人 C.非法人组织 D.政府(分数:2.00)A.B.C.D.2.自然人承包的土地、山林等,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承包人死亡时,应按_办理。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承包合同 D.法院判决(分数:2.00)A.B.C.D.3.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于_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未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A.遗产处理之前 B.被继承人死亡后 2个月内 C.知道继承事实后 2个月内 D.被继承人死亡时(分数:2.00
2、)A.B.C.D.4.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_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A.不能取得遗产 B.可以取得遗产 C.不能履行法定义务 D.可以履行法定义务(分数:2.00)A.B.C.D.5.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采用_的方式。 A.口头 B.书面 C.明示 D.默示(分数:2.00)A.B.C.D.6.继兄弟姐妹之间享有继承权以其_关系为前提。 A.血亲 B.姻亲 C.亲属 D.扶养(分数:2.00)A.B.C.D.7.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进行代位继承,将_ A.受辈数的限制 B.不受辈数的限制 C.适当考虑辈数 D.由其他继承人决定是否受辈数的限制(分数:2.00)A.B.C.D.
3、8.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的_ A.必须是未再婚的 B.只能是未再婚,并与公婆或岳父母一直在一起生活的 C.只能是未再婚的 D.无论其是否再婚的(分数:2.00)A.B.C.D.9.代位继承适用于_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D.遗赠(分数:2.00)A.B.C.D.10.转继承适用于_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D.遗赠(分数:2.00)A.B.C.D.11.当几种继承方式之间发生冲突时,按其效力(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应是_ A.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B.遗嘱继承和遗赠、
4、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 C.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 D.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和遗赠、法定继承(分数:2.00)A.B.C.D.12.遗嘱生效的时间是_时。 A.遗嘱设立 B.遗嘱人死亡 C.遗产分割 D.遗嘱继承人接受遗产(分数:2.00)A.B.C.D.13.遗嘱继承人不包括_ A.兄弟姐妹 B.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C.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 D.子女(分数:2.00)A.B.C.D.14.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应以_时遗嘱人的具体情况加以确定。 A.遗嘱设立 B.遗嘱生效 C.遗嘱公证 D.遗嘱见证(分数:2.00)A.B.C.D.15.遗嘱人设
5、立的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应以_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A.遗嘱设立 B.遗嘱生效 C.遗嘱执行 D.遗产分割(分数:2.00)A.B.C.D.16.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_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A.失踪时间 B.宣告失踪的时间 C.申请宣告死亡的时间 D.人民法院判决中确定的死亡日期(分数:2.00)A.B.C.D.17.死者既无法定继承人,又未立遗嘱指定受遗赠人,也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其遗产_ A.归国家所有 B.由国家继承 C.归集体组织所有 D.由集体组织继承(分数:2.00)A.B.C.D.18.为胎儿保留
6、的遗产份额,如果胎儿出生后因呼吸不畅死亡的,该份额应_ A.由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 B.由婴儿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C.归婴儿的兄弟姐妹所有 D.须首先支付胎儿的医疗费(分数:2.00)A.B.C.D.19.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偿还债务的人是_ A.法定继承人 B.受遗赠人 C.遗嘱继承人 D.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分数:2.00)A.B.C.D.20.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范围不包括_ A.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B.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C.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D.公民著作权、专利权中的人身权(分数:2.00)A.B.C.D.二
7、、B简答题/B(总题数:11,分数:36.00)21.简述继承权的概念与特征。(分数:3.00)_22.简述继承法的基本原则。(分数:3.00)_23.简述继承权丧失的概念及继承权丧失的原因。(分数:3.00)_24.简述法定继承的概念与特征。(分数:3.00)_25.简述代位继承的概念与特征。(分数:3.00)_26.简述转继承的概念与特征。(分数:3.00)_27.简述遗嘱继承的概念和特征。(分数:3.00)_28.简述遗嘱的概念与特征。(分数:3.00)_29.简述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与特征。(分数:3.00)_30.简述遗产分割的时间与继承开始的时间的区别。(分数:3.00)_31.简述
8、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原则。(分数:6.00)_三、B论述题/B(总题数:4,分数:16.00)32.论述养老育幼原则在我国继承法中的体现。(分数:4.00)_33.论述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分数:4.00)_34.论述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分数:4.00)_35.论述遗产分割的原则。(分数:4.00)_四、B案例分析题/B(总题数:1,分数:8.00)36.韩某与韩君系夫妻,共有房屋五间,生有三个子女。长子于 1962年死亡,其妻带着养女与公婆一起生活。次子于 1963年暴病身亡,其妻改嫁,留下 4岁的儿子韩二随祖父母生活。“文革”中五间房屋被房管部门无偿接管,后来被拆除。1982 年房管部
9、门落实政策,决定退还给韩家原房价款 8000元。1985 年 5月韩某死亡,临死前立下自书遗嘱,将退还房款中 1000元留给韩二。在遗产未分割时,韩某与韩君的女儿因车祸身亡,留下丈夫程泰和女儿程晓。1986 年有关当事人在处理房款问题上发生纠纷:大儿媳一直与公婆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也要求继承遗产;韩二认为除了继承 1000元外,还应再分得一份遗产。为此,韩二诉至法院。 问:遗产应如何分割?法律根据何在?(分数:8.00)_民法-继承权(二)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选择题/B(总题数:20,分数:40.00)1.继承权的主体为_ A.公民 B.法人 C.非
10、法人组织 D.政府(分数:2.00)A. B.C.D.解析:解析 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国家,也不能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自然人承包的土地、山林等,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承包人死亡时,应按_办理。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承包合同 D.法院判决(分数:2.00)A.B.C. D.解析: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 4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3.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于_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未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A.遗产处理之前 B.被继承人死亡后 2个月内
11、C.知道继承事实后 2个月内 D.被继承人死亡时(分数:2.00)A. B.C.D.解析: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 25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4.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_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A.不能取得遗产 B.可以取得遗产 C.不能履行法定义务 D.可以履行法定义务(分数:2.00)A.B.C. D.解析: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46条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5.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采用_的方式。 A.口头 B.书面 C.明示 D.默
12、示(分数:2.00)A.B.C. D.解析:解析 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以明示的方式进行,不能采用默示或推定的方式。6.继兄弟姐妹之间享有继承权以其_关系为前提。 A.血亲 B.姻亲 C.亲属 D.扶养(分数:2.00)A.B.C.D. 解析: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因继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关系而发生。7.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进行代位继承,将_ A.受辈数的限制 B.不受辈数的限制 C.适当考虑辈数 D.由其他继承人决定是否受辈数的限制(分数:2.00)A.B. C.D.解析:解析 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
13、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8.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的_ A.必须是未再婚的 B.只能是未再婚,并与公婆或岳父母一直在一起生活的 C.只能是未再婚的 D.无论其是否再婚的(分数:2.00)A.B.C.D. 解析: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 12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9.代位继承适用于_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D.遗赠(分数:2.
14、00)A. B.C.D.解析:解析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10.转继承适用于_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D.遗赠(分数:2.00)A.B.C. D.解析:解析 转继承既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11.当几种继承方式之间发生冲突时,按其效力(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应是_ A.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B.遗嘱继承和遗赠、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 C.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 D.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和遗赠、法定继承(分数:2.00)A.B.C.D. 解析:解析 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优先于遗嘱执行的法律效力,而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又高于法
15、定继承。12.遗嘱生效的时间是_时。 A.遗嘱设立 B.遗嘱人死亡 C.遗产分割 D.遗嘱继承人接受遗产(分数:2.00)A.B. C.D.解析:解析 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13.遗嘱继承人不包括_ A.兄弟姐妹 B.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C.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 D.子女(分数:2.00)A.B. C.D.解析:解析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可以不受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规定的限制,依自己的意愿决定遗产由法定继承人中的哪些人继承,各继承人所得遗产多少。因此遗嘱继承人不包括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14.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应以_时遗嘱人的具体情况加以确定
16、。 A.遗嘱设立 B.遗嘱生效 C.遗嘱公证 D.遗嘱见证(分数:2.00)A. B.C.D.解析:解析 遗嘱人立遗嘱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的,不影响遗嘱的效力。遗嘱人的遗嘱能力,应当以设立遗嘱时为准。15.遗嘱人设立的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应以_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A.遗嘱设立 B.遗嘱生效 C.遗嘱执行 D.遗产分割(分数:2.00)A.B. C.D.解析: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37条的规定,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
17、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16.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_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A.失踪时间 B.宣告失踪的时间 C.申请宣告死亡的时间 D.人民法院判决中确定的死亡日期(分数:2.00)A.B.C.D. 解析: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总则部分第 1条的规定,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17.死者既无法定继承人,又未立遗嘱指定受遗赠人,也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其遗产_ A.归国家所有 B.由国家继承 C.归集体组织所有 D.由集体组织继承(分数:2.00)A. B.C.D.解析: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
18、32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18.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果胎儿出生后因呼吸不畅死亡的,该份额应_ A.由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 B.由婴儿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C.归婴儿的兄弟姐妹所有 D.须首先支付胎儿的医疗费(分数:2.00)A.B. C.D.解析:解析 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死亡的,保留的遗产份额为该胎儿所有,应由该胎儿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19.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偿还债务的人是_ A.法定继承人 B.受遗赠
19、人 C.遗嘱继承人 D.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分数:2.00)A. B.C.D.解析:解析 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20.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范围不包括_ A.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B.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C.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D.公民著作权、专利权中的人身权(分数:2.00)A.B.C.D. 解析:解析 不属于遗产范围的财产和权利有:专属于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专属于被继承人本人的财产权利、他人的财产权利。二、B简答题/B(
20、总题数:11,分数:36.00)21.简述继承权的概念与特征。(分数:3.00)_正确答案:(继承权是指自然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有效遗嘱的指定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具有以下特征: (1)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2)继承权的产生是基于法律的规定或合法有效的遗嘱。(3)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4)继承权是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解析:22.简述继承法的基本原则。(分数:3.00)_正确答案:(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体现继承法的基本价值,贯穿于各项具体继承法律制度的基本准则,是处理继承关系的重要依据。 我国继承法确立了如下基本原
21、则:(1)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2)继承权平等原则;(3)养老育幼、互助互济原则;(4)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原则。)解析:23.简述继承权丧失的概念及继承权丧失的原因。(分数:3.00)_正确答案:(继承权的丧失,又称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 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解析:24.简述法定继承的概念与特征。(分数:3.00)_正确答案:(所谓法定继承,是
22、指直接根据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的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法定继承的内容由法律直接规定;(2)法定继承中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的确定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3)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4)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解析:25.简述代位继承的概念与特征。(分数:3.00)_正确答案:(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应由被继承人子女继承的遗产份额,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继承的法律制度。 代位继承具有以下特征:(1)须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须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3)须被代位
23、继承人生前享有继承权;(4)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解析:26.简述转继承的概念与特征。(分数:3.00)_正确答案:(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本该由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的法律制度。 转继承具有以下特征:(1)被转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2)转继承人可以是被转继承人的所有继承人;(3)被转继承人生前享有继承权;(4)转继承人只能继承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5)转继承既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和遗赠。)解析:27.简述遗嘱继承的概念和特征。(分
24、数:3.00)_正确答案:(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有效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在遗嘱继承中,生前立有遗嘱的被继承人称为遗嘱人,依照遗嘱的指定享有继承权的人称为遗嘱继承人。 遗嘱继承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遗嘱继承的发生以存在有效遗嘱以及被继承人死亡为前提;(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了遗嘱人的意愿;(3)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份额的约束;(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解析:28.简述遗嘱的概念与特征。(分数:3.00)_正确答案:(遗嘱,是公民生前依法对自己的财产及其他事项预作处分并于死亡时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遗嘱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遗嘱是单方民事法
25、律行为;(2)遗嘱是于遗嘱人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3)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4)遗嘱是遗嘱人独立进行的法律行为,设立遗嘱不适用代理制度。)解析:29.简述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与特征。(分数:3.00)_正确答案:(遗赠扶养协议,是由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对遗赠人负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将其财产按约定在其死后转移给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以下特征:(1)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双方的、诺成的法律行为;(2)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法律行为;(2)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不限于自然人。在遗赠扶养协议中,遗赠人即受扶养人,只能是自然人;而扶养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集体所有制组织。但是,法
26、定继承人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扶养人。)解析:30.简述遗产分割的时间与继承开始的时间的区别。(分数:3.00)_正确答案:(遗产分割时间与继承开始时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继承开始的时间是法定的,它只能是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继承人或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加以改变;而遗产分割的时间是约定的,它可以是继承开始后的任何时间,其具体时间是经过继承人协商或其他方式确定的。(2)继承开始的时间是一个具体的时间;而遗产分割的时间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时间,也可以是一段时间,即在一段时间内分割遗产。(3)继承开始的时间,发生继承人取得主观意义上继承权的效力,继承人可以行使继承权,但不能处分其应继承份额;而
27、遗产分割的时间发生的是继承人实际取得遗产所有权的效力,继承人可以对其取得的遗产加以处分。)解析:31.简述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原则。(分数:6.00)_正确答案:(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主要有三项:(1)限定继承原则。限定继承是指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的清偿只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负清偿责任。(2)保留必留份原则。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3)清偿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只有在清偿债务之后,还有剩余财产时,遗赠才能得到执行。)解析:三、B论述题/B(总题数:4,分数:16.0
28、0)32.论述养老育幼原则在我国继承法中的体现。(分数:4.00)_正确答案:(我国继承法将宪法婚姻法确立的养老育幼原则,从财产继承的角度进一步具体化。主要体现在: (1)遗产分割时不搞平均主义,保证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获得基本的生活资料。 (2)相互有扶养义务的人互有继承权。 (3)丧偶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4)对胎儿保留遗产份额。另外还规定,自然人可以通过与扶养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使自己的生活得到保证。)解析:33.论述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分数:4.00)_正确答案:(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
29、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其应继份额的法律制度。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时,继承人有权实际接受的遗产归由其合法继承人承受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二者的性质不同。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是直接参加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并且是基于其代位继承权而取得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因此,代位继承具有替补继承的性质;而转继承是一种连续发生二次继承,是在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因此,转继承具有连续继承的性质。(2)发生的时间和条件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
30、晚辈直系血亲代其地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因此,代位继承只能在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即继承开始前死亡的情形下发生。并且,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于继承开始前死亡的,才会发生代位继承。而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因继承人死亡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因此,转继承只能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3)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而不能是被代位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而在转继承中,享有转继承权的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4)适用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在遗嘱继承中,指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
31、人死亡的,继承人因于遗嘱生效时无继承能力而不会取得遗产继承权,也就不能取得指定由其继承的遗产的权利。此种情形下,遗嘱中所涉及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因为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归其法定继承人承受。在遗嘱继承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未表示放弃继承权但尚未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的,也已经实际享有和取得遗产继承权,其应接受的遗产同样应由其法定继承人承受。)解析:34.论述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分数:4.00)_正确答案:(遗赠是指公民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2、,而于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遗嘱继承是指于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如下: (1)受遗赠人和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不同。受遗赠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家和集体;遗嘱继承人则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 (2)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客体的范围不同。受遗赠权的客体只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而不包括财产义务。而遗嘱继承权的客体是遗产,既包括被继承人生前的财产权利,也包括被继承人生前的财产义务。(3)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的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 2个月内,做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
33、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而遗嘱继承人自继承开始至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即视为接受继承,放弃遗嘱继承权必须在此期间内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解析:35.论述遗产分割的原则。(分数:4.00)_正确答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分割的原则如下: (1)遗产分割自由原则。遗产分割自由原则是指共同继承人得随时要求分割遗产,任何继承人不得拒绝分割。 (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原则。保留胎儿继承份额原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的,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3)互谅互让、协商分割原则。互凉互让要求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要相互关心、相互照顾,对法律规定需要特殊
34、照顾的继承人,应当适当多分给遗产;协商分割要求继承人在遗产分割时,对遗产的分割时间、分割办法、分割份额等都应当按照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意见处理。 (4)物尽其用原则。物尽其用原则是指在遗产分割时,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发挥遗产实际效用。)解析:四、B案例分析题/B(总题数:1,分数:8.00)36.韩某与韩君系夫妻,共有房屋五间,生有三个子女。长子于 1962年死亡,其妻带着养女与公婆一起生活。次子于 1963年暴病身亡,其妻改嫁,留下 4岁的儿子韩二随祖父母生活。“文革”中五间房屋被房管部门无偿接管,后来被拆除。1982 年房管部门落实政策,决定退还给韩家原房价款 8000元。1985
35、 年 5月韩某死亡,临死前立下自书遗嘱,将退还房款中 1000元留给韩二。在遗产未分割时,韩某与韩君的女儿因车祸身亡,留下丈夫程泰和女儿程晓。1986 年有关当事人在处理房款问题上发生纠纷:大儿媳一直与公婆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也要求继承遗产;韩二认为除了继承 1000元外,还应再分得一份遗产。为此,韩二诉至法院。 问:遗产应如何分割?法律根据何在?(分数:8.00)_正确答案:(1)因五间房屋为韩某与韩君夫妻共有,故房管部门退还给韩家原房价款 8000元中的 4000元为韩某的遗产。 (2)韩某所立的自书遗嘱未处分他人财产,也无违法之处,故韩某要求退还的房款中留给韩二 1000元的遗嘱有效。 (3)对于遗嘱处分的 3000元,可由下列人员进行继承:韩君;大儿媳,因其在丧偶后对公公韩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故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养女,属代位继承人,继承其父的应继份额;韩二,除作为遗嘱继承人继承 1000元遗产外,还可以代位继承人的身份对遗嘱未处分的3000元遗产参加继承,继承其父的应继份额;韩某女儿因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故发生转继承的效果,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归她的法定继承人程泰、程晓和韩君共同继承。 (4)对于韩某的 4000元遗产分配如下:韩君 800元;大儿媳 600元;养女 600元;韩二 1600元;程泰 200元;程晓 200元。)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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