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11 ,大小:58.50KB ,
资源ID:1385197      下载积分:5000 积分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注意: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www.mydoc123.com/d-1385197.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课)25及答案解析.doc)为本站会员(outsidejudge265)主动上传,麦多课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麦多课文库(发送邮件至master@mydoc123.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课)25及答案解析.doc

1、法律硕士(专业课)25 及答案解析(总分:27.00,做题时间:12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0,分数:20.00)1.转继承适用的范围是( )(分数:1.00)A.遗嘱继承B.法定继承C.遗赠抚养协议D.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2.贺某的儿子贺甲先于贺某死亡,则( )有代位继承的权利(分数:1.00)A.贺甲的妻子B.贺甲的弟弟C.贺甲的儿子D.贺甲的祖父母3.当事人就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如果是给付货币的,履行地点应当是(分数:1.00)A.给付一方所在地B.接受给付一方所在地C.合同签订地D.合同标的物所在地4.从性质上说,无因管理属于( )(分数:1.00)A.侵权行为B.委托行为C

2、.事件D.合法的事实行为5.单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分数:1.00)A.民事法律行为的一方当事人只负有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B.只需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便可成立的法律行为C.行为双方都为一人的法律行为D.产生的民事权利与义务为单一的法律行为6.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 )存在的期间。(分数:1.00)A.民事诉讼权利B.民事实体权利C.民事请求权D.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7.商标权的有效期为 lO 年,自( )起计算。(分数:1.00)A.商标使用之日B.商标注册申请之日C.商标核准注册之日D.公告之日8.专利权不具有( )(分数:1.00)A.专有性B.地域性C.物质性D.时间性9.

3、下列各种情况中,哪一项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分数:1.00)A.某甲购买了一台电热水器,使用时因为漏电而受伤B.某甲与某乙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后某乙违约C.某甲借给某乙 1 万元,某乙到期不还欠款D.某甲在某乙处定做西服一套,到期一直未去领取,30 天后某乙将西服出卖10.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 ( )(分数:1.00)A.不得转让B.可以转让C.经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可以转让D.经债权人与抵押人协商可以转让11.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其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该合同的效力为(分数:1.00)A.有效B.无效C.部分无效D.效力待定12.添附

4、理论中的加工是指(分数:1.00)A.一方使用他人的财产,将其加工改造成具有更高价值财产的行为B.将不同所有人的动产互相混合在一起,难以分开的行为C.将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密切结合在一起的行为D.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所有权的行为13.因乘人之危而为的民事行为,撤销权属于( )(分数:1.00)A.加害人B.受害人C.当事人双方D.第三人14.甲外出突发心脏病,倒在公路旁。乙途经此地,拦出租车付车费将甲送至医院抢救,并垫付了 4 000元的抢救费,乙事后( )(分数:1.00)A.只能要求甲补偿垫付的抢救费B.只能要求甲补偿出租车费C.除可要求甲补偿垫付的抢救费外,还可要求甲支付劳务费D.

5、除可要求甲补偿出租车费外,还可要求甲支付垫付的 4 000 元抢救费1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属于( )(分数:1.00)A.社团法人B.财团法人C.公益法人D.社会团体法人16.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方式包括(分数:1.00)A.添附B.买卖C.拾得遗失物D.善意取得17.在我国,典权属于(分数:1.00)A.担保物权B.用益物权C.动产物权D.完全物权18.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具有( )(分数:1.00)A.可自由转让性B.完全不可让与性C.主要工作具有不可让与性D.次要工作具有不可让与性19.某块河滩地曾属高家庄所有,因洪水将该地的表层浮土卷走,只剩下裸露的石头而被高家庄撂荒。李家庄经多

6、年培土,使该块地变成良田。现高家庄和李家庄均主张对该块地的所有权。应如何处理( )(分数:1.00)A.应支持高家庄对该块地的所有权,但高家庄应给李家庄相应的补偿B.应支持李家庄对该块地的所有权,但李家庄应给高家庄相应的补偿C.由高家庄和李家庄按份共有D.由高家庄和李家庄共同共有20.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分数:1.00)A.可以要求其交付B.不可以要求其交付C.协商支付价金后要求其交付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5,分数:5.00)21.在民法中,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是当事人(分数:1.00)A.地位平等B.意思自由C.平等协商D.等价有偿22.下列属于附条件的民事

7、法律行为的有( )(分数:1.00)A.甲乙两公司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 3 个月后甲公司有空闲的建筑施工设备,则租给乙公司两台,租期 4 个月B.甲立下遗嘱:如果自己的儿子在 2 年之内犯罪,则将自己的遗产遗赠给朋友乙C.丙立下遗嘱:如果自己的儿子不故意杀害自己,就将遗产留给他D.A 矿场与 B 公司约定:如果矿山开采不发生重大事故,则矿石买卖合同生效23.下列各项中,属于债的保全制度的权利有( )(分数:1.00)A.同时履行抗辩权B.不安抗辩权C.债权人的代位权D.债权人的撤销权24.人民法院在处理相邻房屋滴水纠纷时,对有过错的一方造成他方损害的,应当责令其。(分数:1.00)A.排除妨

8、碍B.消除危险C.赔礼道歉D.赔偿损失25.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 )(分数:1.00)A.不可抗力B.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C.权利被侵害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D.权利人提出主张三、简析题(总题数:2,分数:1.00)26.代位继承(分数:0.50)_27.简述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基本特征。(分数:0.50)_四、分析题(总题数:1,分数:1.00)28.我国民法通则第 130 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分数:1.00)_五、分析题(总题数:1,分数:1.00)29.张山在回家的

9、路上,拾得一只名贵宠物狗,张山将该狗带回家精心照料,同时登报寻找失主。某日,张山牵着该狗外出散步,遇见领着 10 岁的女儿玩耍的李文田。于是,两人聊起天来,未顾及小孩,结果李文田的女儿被该狗咬伤。花去医疗费人民币 500 元,并在脸上留下疤痕。李文田要求张山承担其女儿的500 元医疗费,并要求赔偿其女儿被狗咬伤脸上留下疤痕的精神损害。此时,狗的主人刘卓从报上得知狗的下落,找到张山认领。李文田也向刘卓提出上述赔偿请求。张、刘二人均以李文田自己未照看好女儿为由,拒绝李文田的请求。 问:(1)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2)该案纠纷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分数:1.00)_30.我国民间有一种

10、说法:“白纸黑字,不容抵赖”。请运用合同法理论知识对其加以辨析。(分数:-1.00)_法律硕士(专业课)25 答案解析(总分:27.00,做题时间:12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0,分数:20.00)1.转继承适用的范围是( )(分数:1.00)A.遗嘱继承B.法定继承C.遗赠抚养协议D.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解析:2.贺某的儿子贺甲先于贺某死亡,则( )有代位继承的权利(分数:1.00)A.贺甲的妻子B.贺甲的弟弟C.贺甲的儿子 D.贺甲的祖父母解析:3.当事人就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如果是给付货币的,履行地点应当是(分数:1.00)A.给付一方所在地B.接受给付一方所在地 C.合同签

11、订地D.合同标的物所在地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合同履行的地点。合同履行地点是指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接受履行的地点。在约定的履行地点履行合同,是适当履行,从而消灭债务,在非履行地点履行则不能发生债消灭的效力。当事人可以约定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时,根据法律或交易习惯确定。如果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履行地点可以作为法院管辖的依据。合同法第 62 条第 3 项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据此,B 项符合题意。如果给付的是动产非货币,则 A 项给付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如果当事人特别约定,C 项合同签订

12、地可以作为履行地;如果是不动产,D 项合同标的物所在地即是合同履行地。由于货币是特殊的种类物,所以其履行地点是接受给付一方所在地。4.从性质上说,无因管理属于( )(分数:1.00)A.侵权行为B.委托行为C.事件D.合法的事实行为 解析:5.单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分数:1.00)A.民事法律行为的一方当事人只负有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 B.只需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便可成立的法律行为C.行为双方都为一人的法律行为D.产生的民事权利与义务为单一的法律行为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单一民事法律行为等的区别。单务民事法律行为与双务民事法律行为相对应,划分标准是

13、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构成。单务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一方负有义务,另一方享有权利,如赠与行为,保管行为。故 A 项符合题意。B 项只需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便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如遗嘱行为、抛弃行为、承认行为等,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故该项不符合题意。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相对的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划分的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所需的意思表示构成。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方能成立的行为,如所有的合同行为。C 项所指是单一民事法律行为,也不符合题意。单一民事法律行为与复合民事法律行为相对,前者指双方当事人都是一人,如果一方有两人以上,构成复合民事法律行为。D 项纯属制选混乱,

14、民法理论尚无此表述。6.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 )存在的期间。(分数:1.00)A.民事诉讼权利B.民事实体权利 C.民事请求权D.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除斥期间。法律为了促使权利人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对于某些权利特设预定存续的一定期间。该期间在民法理论上称为除斥期间。如受遗赠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后 2 个月内没有明确表示接受的,视为放弃受遗赠。除斥期间消灭的是实体权利。从除斥期间所适用的范围来看,其消灭的民事权利主要是形成权。与形成权相对的,还有请求权、抗辩权和支配权,这些权利都是根据民事权利的作用进行的分类,体现了所有权、债权以及其他民事权利的权利属性。就

15、本题而言,A 项民事诉讼权利包括实体性诉讼权利和程序性诉讼权利,其中,实体性诉讼权利是诉讼时效适用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不消灭程序性权利。B 项民事实体权利是指能够给主体直接带来权利内容的权利。除斥期间届满,该权利不复存在,可以说,除斥期间消灭的是实体权利。C 项民事请求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该权利不因除斥期间而消灭。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 B,D 项为干扰项。7.商标权的有效期为 lO 年,自( )起计算。(分数:1.00)A.商标使用之日B.商标注册申请之日C.商标核准注册之日 D.公告之日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商标权的保护期起算点。根据商标法第 23 条规定,注册商

16、标的有效期为10 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故只有 C 项符合法律规定。8.专利权不具有( )(分数:1.00)A.专有性B.地域性C.物质性 D.时间性解析:9.下列各种情况中,哪一项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分数:1.00)A.某甲购买了一台电热水器,使用时因为漏电而受伤 B.某甲与某乙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后某乙违约C.某甲借给某乙 1 万元,某乙到期不还欠款D.某甲在某乙处定做西服一套,到期一直未去领取,30 天后某乙将西服出卖解析:10.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 ( )(分数:1.00)A.不得转让 B.可以转让C.经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可以转让D.经债权人与抵押人协商可以转让解析:11.依

17、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其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该合同的效力为(分数:1.00)A.有效B.无效C.部分无效D.效力待定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行为能力欠缺的人所订立合同的效力问题。行为能力欠缺的人是指行为能力不完全的人,包括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一般说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根据民法通则第 58 条第 2 项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无效。但根据合同法第 47 条的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在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依据该

18、条规定,民法理论上的解释是,法定代理人在追认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之前,该行为的效力不是无效,也不是有效,而是处在待定状态,其效力取决于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或拒绝。当该行为被法定代理人拒绝时,行为追溯到自始无效;当该行为被法定代理人追认,该行为自始有效。在本题中要求“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而不是民法通则的规定,判断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订立合同的效力,因此,应当选择 D 项效力待定。A、B、C 三项都不符合试题要求。12.添附理论中的加工是指(分数:1.00)A.一方使用他人的财产,将其加工改造成具有更高价值财产的行为 B.将不同所有人的动产互相混合在一起,难以分开的行为C.将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密

19、切结合在一起的行为D.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所有权的行为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法。理论上把所有取的原始取得方法主要概括为 5 种:先占、添附、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善意取得。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合并在一起,形成不能分离的财产,具体又包括三种情况:(1)混合,是指把不同所有人的动产互相结合在一起的行为,如米与米混合;(2)附合,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密切结合在一起,形成新的财产,非经拆毁不能恢复原来的状态,如承租人给出租人装修后的房屋;(3)加工,是指一方使用他人的财产,将其加工改造成具有更高价值的财产,如在他人的木板上作画。在本题所给 4 个答案中,A 项符合加

20、工特征,为正确答案;B 项是指混合;C 项基本可以认定为附合;D 项是指先占行为,先占是与添附并列的一种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法。13.因乘人之危而为的民事行为,撤销权属于( )(分数:1.00)A.加害人B.受害人 C.当事人双方D.第三人解析:14.甲外出突发心脏病,倒在公路旁。乙途经此地,拦出租车付车费将甲送至医院抢救,并垫付了 4 000元的抢救费,乙事后( )(分数:1.00)A.只能要求甲补偿垫付的抢救费B.只能要求甲补偿出租车费C.除可要求甲补偿垫付的抢救费外,还可要求甲支付劳务费D.除可要求甲补偿出租车费外,还可要求甲支付垫付的 4 000 元抢救费 解析:1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21、公司属于( )(分数:1.00)A.社团法人 B.财团法人C.公益法人D.社会团体法人解析:16.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方式包括(分数:1.00)A.添附B.买卖 C.拾得遗失物D.善意取得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方式。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前者是不依赖于他人的行为而取得,后者是通过民事法律行为或者某种民事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取得。添附、拾得遗失物、善意取得都是原始取得的所有权方式,故排除 A、C、D 项,只有 B 项符合题意。17.在我国,典权属于(分数:1.00)A.担保物权B.用益物权 C.动产物权D.完全物权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典权的性质。典权是指支付

22、典价占有他人的不动产而进行使用收益的权利。如甲出国急需 30 万元,甲不想卖掉房屋又想获得资金,于是把房屋出典给乙,典价 30 万,10 年期限。乙对该房屋享有使用收益,到期甲以 30 万元赎回。如果期限届满,经过一定时期,甲仍然不回赎,则典物的所有权归乙。典权通过出典合同设定,是存在他人不动产上的物权。由于典权的目的在于融资,从功能上有担保物权的性质,但是,其核心是在对典物进行使用收益。因此,典权不属于 A 项担保物权,而是B 项用益物权。典权不适用于动产,动产设典只能设立债权,称为典当。典当和质权类似,其效力却不同。典当到期不回赎,视为绝卖。故典权不属于 C 项动产物权。完全物权是指所有权

23、,典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故典权是限定物权,排除 D 项。18.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具有( )(分数:1.00)A.可自由转让性B.完全不可让与性C.主要工作具有不可让与性 D.次要工作具有不可让与性解析:19.某块河滩地曾属高家庄所有,因洪水将该地的表层浮土卷走,只剩下裸露的石头而被高家庄撂荒。李家庄经多年培土,使该块地变成良田。现高家庄和李家庄均主张对该块地的所有权。应如何处理( )(分数:1.00)A.应支持高家庄对该块地的所有权,但高家庄应给李家庄相应的补偿B.应支持李家庄对该块地的所有权,但李家庄应给高家庄相应的补偿 C.由高家庄和李家庄按份共有D.由高家庄和李家庄共同共有解

24、析:20.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分数:1.00)A.可以要求其交付 B.不可以要求其交付C.协商支付价金后要求其交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合同是无偿转让财产所有权于受赠人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作为诺成性合同,但因其是无偿的,法律允许某些赠与合同中的赠与人可以任意撤销赠与。然而,很多赠与合同有涉及公共利益,社会诚信,因此,合同法第 188 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按照该规定,A 项正确,B 项与 A 项矛盾排除,C 项

25、协商支付价金后要求支付,改变了赠与合同无偿的性质,不符合题意。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5,分数:5.00)21.在民法中,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是当事人(分数:1.00)A.地位平等 B.意思自由C.平等协商 D.等价有偿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平等原则的内容。平等原则是民法的根本性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 3 条规定了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当事人的地位平等是平等原则的首要内容,基于地位平等派生出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必须平等协商。故本题选项 A、C 符合试题要求。B 项意思自由是民法自愿原则的核心内容,D 项等价有偿是一项独立的民法原则,体现的是民事活动的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所以,B、

26、D 项不符合题意。22.下列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分数:1.00)A.甲乙两公司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 3 个月后甲公司有空闲的建筑施工设备,则租给乙公司两台,租期 4 个月 B.甲立下遗嘱:如果自己的儿子在 2 年之内犯罪,则将自己的遗产遗赠给朋友乙 C.丙立下遗嘱:如果自己的儿子不故意杀害自己,就将遗产留给他D.A 矿场与 B 公司约定:如果矿山开采不发生重大事故,则矿石买卖合同生效 解析:23.下列各项中,属于债的保全制度的权利有( )(分数:1.00)A.同时履行抗辩权B.不安抗辩权C.债权人的代位权 D.债权人的撤销权 解析:24.人民法院在处理相邻房屋滴水纠纷时,对有

27、过错的一方造成他方损害的,应当责令其。(分数:1.00)A.排除妨碍 B.消除危险C.赔礼道歉D.赔偿损失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相邻关系的处理方式。相邻关系是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基于不动产的使用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民法对相邻关系的调整采取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对于相邻关系纠纷的处理方式,根据具体纠纷不同,采取消除危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适当补偿以及赔偿损失。民法通则意见第 102 条规定,处理相邻房屋滴水纠纷时,对有过错的一方造成他方损失的,应当责令其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根据该规定,本题选项应为 A、D 项。房屋滴水纠纷没有危险存在,故不适用 B 项消除危险

28、的责任方式。而 C 项赔礼道歉一般应用在人格权侵害纠纷,故纯粹财产性法律关系不适用。25.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 )(分数:1.00)A.不可抗力 B.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 C.权利被侵害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D.权利人提出主张解析:三、简析题(总题数:2,分数:1.00)26.代位继承(分数:0.50)_正确答案:(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解析:解释该概念,须具备三项内容:(1)时间条件,被继承人的子女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代位继承人范围条件,代位继承人

29、必须是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就是被继承人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3)代位继承的份额,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母应当继承的被继承人遗产的份额。27.简述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基本特征。(分数:0.50)_正确答案:(答案要点: 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定性。自然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由国家法律加以确认的,与公民自己的意志无关。国家法律规定了公民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应当满足的基本条件,这些条件不能通过公民的约定加以更改。(2 分) (2)民事行为能力与公民的年龄和精神状况直接相联系。年龄决定了公民从事民事行为的一般社会认知程度,精神状况则决定了公民是否能够

30、正确地理解和理智地从事民事行为。这两个方面的具体要求都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2 分) (3)民事行为能力非依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受限制或取消。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非法限制或取消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除非法律有明确的规定。(2 分) )解析:四、分析题(总题数:1,分数:1.00)28.我国民法通则第 130 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分数:1.00)_正确答案:(答案要点: (1)该条法律是关于共同侵权行为的规定。(2 分) (2)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实施的侵权行为。(2 分) (3)该条法律规定的立法意义在于:确定共同侵

31、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方式。(2 分) (4)共同侵权行为的种类:第一,基于一个共同的意思联络而实施的共同侵权行为;第二,基于违反共同注意义务而实施的共同侵权行为;第三,基于共同关联行为和分别过错的共同侵叔行为;第四,基于分别过错行为的结合而实施的共同侵权行为;第五,在相同时间、相同地点从相同行为数人中不能确认谁是加害人。(2 分) (5)共同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共同侵权的民事责任,包括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的关系。从外部关系讲,共同侵权行为对共同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损害后果承担连带责任。即每个共同侵权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全部债务。从内部关系讲,还存在共同侵权民事责任的分配和追索,即确定每一个共同行为人应

32、承担的份额,并在共同行为人之一人偿付了全部损失后,其有权向其他行为人追索,直到其全部追索完毕。(2 分) )解析:五、分析题(总题数:1,分数:1.00)29.张山在回家的路上,拾得一只名贵宠物狗,张山将该狗带回家精心照料,同时登报寻找失主。某日,张山牵着该狗外出散步,遇见领着 10 岁的女儿玩耍的李文田。于是,两人聊起天来,未顾及小孩,结果李文田的女儿被该狗咬伤。花去医疗费人民币 500 元,并在脸上留下疤痕。李文田要求张山承担其女儿的500 元医疗费,并要求赔偿其女儿被狗咬伤脸上留下疤痕的精神损害。此时,狗的主人刘卓从报上得知狗的下落,找到张山认领。李文田也向刘卓提出上述赔偿请求。张、刘二

33、人均以李文田自己未照看好女儿为由,拒绝李文田的请求。 问:(1)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2)该案纠纷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分数:1.00)_正确答案:(1)本案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包括:张山与刘卓之间成立无因管理关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赔偿关系;李文田和受害人之间的监护关系。 (2)对于受害人的损害,应当由刘卓、张山承担侵权责任,其抗辩事由不成立。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的宠物狗,属于饲养的动物;刘卓是

34、宠物的所有人,张山是宠物的管理人;宠物给受害人带来了损害,该损害与宠物有因果关系。同时,李文田虽未照看好自己的女儿,但未尽到监护责任与动物致损没有因果关系,不能认定为受害人的过错,不属于动物所有人或管理人的免责事由。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时,所有人或管理人也并不当然免责。因此,本案的关系完全具备动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动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具备饲养的动物伤人的事实、损害事实的存在、动物加害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等三项条件,动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就应当承担责任。刘卓或张山作为动物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应当对损害承担责任。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无因管理、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35、、监护责任。分析本题时,按以下思路:第一,张山拾到狗,积极寻找失主,表明其没有法律上的义务,为了他人利益,而饲养管理该动物,可以认定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张山作为管理人,刘卓作为受益人,二人之间成立无因管理之债关系。张山有权请求刘卓支付管理中的必要费用,如登报费、饲料费等。第二,张山牵着狗散步时,与他人聊天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给他人造成伤害,作为管理人应当承担责任。第三,应当考虑毕竟张山是无因管理人,刘卓作为动物的饲养人,对动物致人损害也不能免除责任。第四,受害人的过错是动物致损的免责事由,但受害人的过错只有作为引起损害的全部或主要原因是,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才可以免责。如受害人故意投打、挑

36、逗、盗窃动物或给动物喂食等行为引起动物致其损害,方构成受害人过错。本案中未给出这些条件。30.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白纸黑字,不容抵赖”。请运用合同法理论知识对其加以辨析。(分数:-1.00)_正确答案:(1)“白纸黑字,不容抵赖”的民间说法反映了合同的形式、合同的效力以及合同的履行原则等制度。原则上是正确的,但有例外情况。(2)合同形式是当事人之间关于设立或变更民事法律关系协议的外在表现形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白纸黑字”反映了当事人签字的合同为书面形式。(3)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形式所反映的内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即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根据合同法

37、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不容抵赖”反映的是“白纸黑字”的内容所具有的法律效力,(4)“白纸黑字,不容抵赖”结合在一起,要求当事人应当遵守诺言,遵循诚信原则,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能拒绝履行,更不能否认合同所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存在。(5)虽然白纸黑字记载着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但发生诉讼时效超过、内容违法或者存在抗辩权的情况,也容许债务人“抵赖”,即不受白纸黑字的约束。)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合同的形式、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回答该问题,首先要对“白纸黑字,不容抵赖”的含义根据世俗说法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其次,应用合同法理论知识辨析该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一般说来,民间的这一说法主要应用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场合,并表明当事人有字据为证。因此,“白纸黑字”首先反映了当事人之问合同的形式,“不容抵赖”则反映了对当事人的约束作用,即合同的效力。两者放在一起,表明当事人应当负有的义务。当然,有证据,证据具有法律效力,但也不能表明当事人一定要清偿债务,如果白纸黑字记载的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也可以不用偿还。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