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综合)12 及答案解析(总分:26.00,做题时间:12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8,分数:18.00)1.下列关于英国宪法构成的表述,正确的是(分数:1.00)A.由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等构成B.由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等构成C.由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判例等构成D.由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等构成2.全国人大代表的辞职申请向以下哪个机构提交( )(分数:1.00)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全国人大主席团D.省级人大常委会3.全国人大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有权决定推迟选举的是( )(分数:1.00)A.全国人大主席团B.全国人
2、大常委会C.全国人大非常会议D.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4.法治国家的经济基础应当是( )(分数:1.00)A.自然经济B.市场经济C.产品经济D.计划经济5.被马克思誉为“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的是( )(分数:1.00)A.法国的人权宣言B.北美的独立宣言C.俄国的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D.世界人权宣言6.在中国近代,将“解释例”作为审判的根据,始于( )(分数:1.00)A.清末B.北洋政府时期C.南京临时政府时期D.南京国民政府时期7.大清民律草案后两编“亲属”与“继承”的起草机关是(分数:1.00)A.礼学馆B.修订法律馆C.资政院D.宪政编查馆8.下列关于守法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3、(分数:1.00)A.守法并不仅仅是消极的、被动的,而是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两个方面的结合B.守法是遵守规范性法律文件,不包括非规范性法律文件C.中国古代社会所奉行的信条是:“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D.守法的范围与一个国家的法律渊源密切相关9.根据宪法规定,下列国家机关领导人不是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的是( )(分数:1.00)A.国家主席B.中央军委主席C.国务院总理D.最高人民法院院长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会议的主持者是(分数:1.00)A.大会执行主席B.大会主席团C.国家主席D.委员长11.在我国,基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是(分数:1.00)A.行政公
4、署B.街道办事处C.居民委员会D.信访办公室12.在法的本质问题上,神意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分数:1.00)A.西塞罗B.萨维尼C.托马斯?阿奎那D.托马斯?霍布斯13.在秦代“子盗父母”、“父母擅刑”属于(分数:1.00)A.公罪B.私罪C.公室告D.非公室告14.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必须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 )(分数:1.00)A.批准B.备案C.请示D.汇报15.下列形成法律关系的是( )(分数:1.00)A.研究生李某与大学四年级的黄某租房同居B.小王欠老代赌博款 1 200 元C.白律师对叶工程师说他要去抢银行D.小刘贩卖黄色光碟的行为16.我国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权利包括(分
5、数:1.00)A.人身自由不受侵犯B.人格尊严不受侵犯C.住宅不受侵犯D.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17.邦联是一种(分数:1.00)A.国家联盟B.联盟国家C.典型的国家形态D.联邦制的初级阶段18.关于法律的起源与演进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分数:1.00)A.古希腊斯多葛学派认为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体现,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B.法律的形成过程是法律日益脱离宗教、道德规范而成为独立的、专门的社会规范的过程C.社会公共事务的简化和人的独立意识的成长,也是促进法律的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因素D.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的产生和发展是多种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产物,但这些因素又是在政治因素最终起决定作用的条件下
6、相互作用的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8,分数:8.00)19.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的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且不能减轻或免除的是( )(分数:1.00)A.钱某偷了一件价值 500 元的衣服,11 年后被人查出B.精神正常的轮船船长何某在海上风平浪静时把价值 10 万元的仪器扔人海中C.小郭醉酒后遇到 3 个手拿利刃玩耍的小青年,误以为要对其抢劫,夺过刀将其中一个人刺成重伤D.火车站寄存室将老张寄存的行李中的一台照像机损坏了,但老张在 14 个月后再次出差时才提出来20.普通司法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的方式有( )(分数:1.00)A.事先审查B.事后审查C.附带性审查D.宪法控诉21.全
7、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提出质询和询问的国家机关是(分数:1.00)A.国务院B.中央军事委员会C.国务院各部委D.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22.大清现行刑律的立法变化体现之一为废除了一些传统刑罚,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种( )(分数:1.00)A.凌迟B.绞刑C.刺字D.缘坐23.实行四级三审制的时期有( )(分数:1.00)A.清末B.北洋政府C.南京临时政府D.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24.在下列选项中,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在其中担任职务的有(分数:1.00)A.国家行政机关B.国家审判机关C.国家检察机关D.政协全国委员会25.清代秋审适用的对象包括
8、( )(分数:1.00)A.充军B.斩监候C.发遣D.绞监候26.法和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不平衡性,法形式多样的特征不能完全用经济的因素去解释。下列情形中体现了这种不平衡性的是( )(分数:1.00)A.英美法系实行对抗制诉讼模式,大陆法系实行职权主义诉讼模式B.中国在还没有发生一家国营企业破产的事例时就制定了适用于国营企业的破产法C.美国宪法规定的一些公民的权利,直到颁布后的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真正兑现D.中国改革开放时期出现的农村包产到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私营经济、劳动合同制等,均产生于宪法和法律“解禁”之前三、简析题(总题数:2,分数:1.00)27.简评我国现行宪法解释体制。(分数:0
9、.50)_法系_四、分析题(总题数:3,分数:3.00)29.请对下列文字进行简要分析。 清末修律必须“折中世界各国大同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亦不戾乎中国数千年之礼教民情”,“务期中外通行”。 (大清法规大全?法律部和光绪朝东华录) (分数:1.00)_30.一次学术研讨会上,有学者提出: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特殊地位,按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任何法律都不能与宪法的原则和规定相抵触。因此宪法不是一个“法律部门”,而是在各个具体法律部门之上的根本大法。 请运用法理学知识对此观点作出分析。 (分数:1.00)_31.2003 年,某省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种子赔偿纠纷
10、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在赔偿额度计算问题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该省人大制定的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规定了不同原则。为此原被告双方争议激烈。法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规定支持了原告主张,并在判决书中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后,地方性法规中与其相抵触的内容自然无效。”判决作出后,该省人大认为该法官的判决是在对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进行司法审查,超出了法院的职能,是越权的违法行为。也有人认为,全国性法律所作的是一般规定,地方性法规是个别性规定,应按“特殊优于一般的原则”确定法律规范的效力。 请运用所学法理学知识分析此案。(分数:1.00)_五、论述题(总题数:1,分数:1.00)32.试论述我
11、国当代法律监督的体系。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分数:1.00)_33.宪法的修改方式包括全面修改、部分修改、宪法解释和无形修改。(分数:-1.00)A.正确B.错误34.1912 年公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国家政体问题上,改责任内阁制为总统制。(分数:-1.00)A.正确B.错误35.法律责任是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据其违法行为而采取的惩罚措施。(分数:-1.00)A.正确B.错误36.法律事件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分数:-1.00)A.正确B.错误37.司法机关应当积极主动地为市场经济主体服务。(分数:-1.00
12、)A.正确B.错误法律硕士(综合)12 答案解析(总分:26.00,做题时间:12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8,分数:18.00)1.下列关于英国宪法构成的表述,正确的是(分数:1.00)A.由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等构成B.由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等构成C.由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判例等构成D.由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等构成 解析: 英国没有宪法典,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国家。所以只有第 4 项是正确的。2.全国人大代表的辞职申请向以下哪个机构提交( )(分数:1.00)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全国人大主席团D.省级人大常委会 解析:3.全国人
13、大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有权决定推迟选举的是( )(分数:1.00)A.全国人大主席团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非常会议D.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解析:4.法治国家的经济基础应当是( )(分数:1.00)A.自然经济B.市场经济 C.产品经济D.计划经济解析:5.被马克思誉为“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的是( )(分数:1.00)A.法国的人权宣言B.北美的独立宣言 C.俄国的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D.世界人权宣言解析:6.在中国近代,将“解释例”作为审判的根据,始于( )(分数:1.00)A.清末B.北洋政府时期 C.南京临时政府时期D.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解析:7.大清民律草案后两编
14、“亲属”与“继承”的起草机关是(分数:1.00)A.礼学馆 B.修订法律馆C.资政院D.宪政编查馆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清末修律。大清民律草案是由修订法律馆与礼学馆共同起草修订的。其中前三篇是总则、债权、物权,主要“以模范列强”,即依照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民法典为主,由修订法律馆聘请日本学者松冈义正起起草。后两篇是亲属、继承,由于主要涉及中国传统,以“固守国粹为主”,由礼学馆负责修订。8.下列关于守法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分数:1.00)A.守法并不仅仅是消极的、被动的,而是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两个方面的结合B.守法是遵守规范性法律文件,不包括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C.中国古代社会所奉行的信条是
15、:“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D.守法的范围与一个国家的法律渊源密切相关解析:9.根据宪法规定,下列国家机关领导人不是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的是( )(分数:1.00)A.国家主席B.中央军委主席C.国务院总理 D.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解析: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会议的主持者是(分数:1.00)A.大会执行主席B.大会主席团 C.国家主席D.委员长解析: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 6 条的规定,主席团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会议的执行主席由主席团互推若干人轮流担任。11.在我国,基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是(分数:1.00)A.行政公署B.街道办事处 C.居民委
16、员会D.信访办公室解析: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 68 的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宪法第 111 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行政公署是省或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置的派出机关。居民委员会不是国家机关,信访办公室一般是人大常委会或行政机关下属的机构,而不是派出机关。12.在法的本质问题上,神意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分数:1.00)A.西塞罗B.萨维尼C.托马斯?阿奎那 D.托马斯?霍布斯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在西方思想史中,对法的本质持有神意论立场的思想家。西塞罗古罗马政治家、思想家,主张自然法和国家法律的
17、连接物就是人类理性。能够良好地反映自然法的法律就是正义。法律应当是正当理性。萨维尼是历史法学派的代表人物,主张法的民族精神根源。托马斯?霍布斯是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托马斯?阿奎那的全部理论都是为天主教信条服务的,明确指出哲学的目的是为神学服务。为此,他利用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为上帝的存在做了哲学的论证。主张世界是上帝从虚无中创造出来的。整个宇宙都是等级的存在,最低层是大地和水土火气,最高层是上帝,并且从神高于人,灵魂高于肉体的论据出发,论证了教会高于世俗的国家,是中世纪神意论的重要代表人物。13.在秦代“子盗父母”、“父母擅刑”属于(分数:1.00)A.公罪B.私罪C.公室告D.非公室告
18、解析: 此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是秦代的诉讼制度。秦朝将自诉案件分为“公室告”和“非公室告”两种。所谓“公室告”是指“贼杀伤、盗他人”,即控告与自己无血缘关系的他人盗窃、杀人、伤害等行为的案件。所谓“非公室告”是指“子盗父母,父母擅杀、刑、髡子及奴妾”,即控告子女盗取自己的财产或家长刑杀伤害子女奴妾等行为的案件。凡属“公室告”者,司法机关必须受理,不得拒绝。凡属“非公室告”者,司法机关不予受理;如当事人坚持控告,则告者有罪。“公室告”与“非公室告”的划分,是封建尊卑伦理关系和主奴等级关系在诉讼制度上的反映。14.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必须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 )(分数:1.00)A.批准B.
19、备案 C.请示D.汇报解析:15.下列形成法律关系的是( )(分数:1.00)A.研究生李某与大学四年级的黄某租房同居B.小王欠老代赌博款 1 200 元C.白律师对叶工程师说他要去抢银行D.小刘贩卖黄色光碟的行为 解析:16.我国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权利包括(分数:1.00)A.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B.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C.住宅不受侵犯 D.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解析: 宪法第 37 条、38 条、39 条规定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第 40 条规定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所以 4 个选项均是正确的。17.邦联是一种(分数:1.00)A.国家联盟 B.联盟国家C
20、.典型的国家形态D.联邦制的初级阶段解析: 邦联也是国家结构形式的一种,是一种松散的国家联合体,没有一个设立在各组成单位之上的中央政府,各成员单位都是具有国际法地位的独立国家。这种形态并不典型,主要出现在 17 世纪到 19 世纪初资产阶级革命时期。18.关于法律的起源与演进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分数:1.00)A.古希腊斯多葛学派认为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体现,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B.法律的形成过程是法律日益脱离宗教、道德规范而成为独立的、专门的社会规范的过程 C.社会公共事务的简化和人的独立意识的成长,也是促进法律的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因素D.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的产生和发展是多种社会因素相互作用
21、的产物,但这些因素又是在政治因素最终起决定作用的条件下相互作用的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起源的一般规律。尽管世界各国的历史条件不同,但是法的产生都有一般规律可循。概括而言,法产生的一般规律有如下几个方面:法的产生是社会基本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法的产生经历了一个长期渐进的发展过程;法的产生经历了一个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的长期发展过程;法的产生经历了与道德、宗教等社会规范从融合到分离的过程。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8,分数:8.00)19.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的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且不能减轻或免除的是( )(分数:1.00)A.钱某偷了一件价值 500 元的衣服,11 年后
22、被人查出B.精神正常的轮船船长何某在海上风平浪静时把价值 10 万元的仪器扔人海中 C.小郭醉酒后遇到 3 个手拿利刃玩耍的小青年,误以为要对其抢劫,夺过刀将其中一个人刺成重伤 D.火车站寄存室将老张寄存的行李中的一台照像机损坏了,但老张在 14 个月后再次出差时才提出来解析:20.普通司法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的方式有( )(分数:1.00)A.事先审查B.事后审查 C.附带性审查 D.宪法控诉解析:2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提出质询和询问的国家机关是(分数:1.00)A.国务院 B.中央军事委员会C.国务院各部委 D.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解析:
23、 宪法第 73 条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同时,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对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质询案。22.大清现行刑律的立法变化体现之一为废除了一些传统刑罚,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种( )(分数:1.00)A.凌迟 B.绞刑C.刺字 D.缘坐 解析:23.实行四级三审制的时期有( )(分数:1.00)A.清末 B.北洋政府 C.南京临时政府D.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解析:24.在下列选项中,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在其中担任职务的有(分数:1.00)A.国家行政机关 B.国家审判机关 C.国家
24、检察机关 D.政协全国委员会解析: 宪法第 65 条第 4 款作了规定。只有第 4 项是错误的。25.清代秋审适用的对象包括( )(分数:1.00)A.充军B.斩监候 C.发遣D.绞监候 解析:26.法和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不平衡性,法形式多样的特征不能完全用经济的因素去解释。下列情形中体现了这种不平衡性的是( )(分数:1.00)A.英美法系实行对抗制诉讼模式,大陆法系实行职权主义诉讼模式 B.中国在还没有发生一家国营企业破产的事例时就制定了适用于国营企业的破产法 C.美国宪法规定的一些公民的权利,直到颁布后的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真正兑现 D.中国改革开放时期出现的农村包产到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25、租、私营经济、劳动合同制等,均产生于宪法和法律“解禁”之前 解析:三、简析题(总题数:2,分数:1.00)27.简评我国现行宪法解释体制。(分数:0.50)_正确答案:(1)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这是我国现行宪法新增加的规定。 (2)由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性机关,这就使得宪法解释工作有可能得以顺利开展。(3)但是,自现行宪法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并没有明确地行使过宪法解释权。其中的原因主要在于两个:一是由于没有建立真正的宪法诉讼制度,宪法解释的必要性并不明显;二是程序性制度的缺失。 (4)完善我国宪法解释制度一是需要建立真正的宪法诉讼制度,二是建
26、立完善的程序性制度。明确规定宪法解释的提起主体、作出程序以及效力等内容。 )解析:这是一道较灵活的试题,不仅需要回答宪法中的具体制度,还要对其进行评价。法系_正确答案:(法系的含义和划分标准并没有完全一致的共识。一般认为,法系是根据若干国家和地区基于历史传统原因和由此表现出的不同的外部特征对法律进行的一种分类;凡是具有共同历史传统和相似外部特征的法就构成一个法系,法系是某些国家和地区的法的总称。西方社会最主要存在两大法系,即大陆法系(民、法法系)和英美法系(普通法法系)。)解析:四、分析题(总题数:3,分数:3.00)29.请对下列文字进行简要分析。 清末修律必须“折中世界各国大同之良规,兼采
27、近世最新之学说”,“亦不戾乎中国数千年之礼教民情”,“务期中外通行”。 (大清法规大全?法律部和光绪朝东华录) (分数:1.00)_正确答案:(答案要点: (1)以上三句话反映了清末修律的宗旨和基本原则。(2 分)它们说明,变法修律要吸收世界各国的先进制度,吸收当代最新的思想观念,但三纲五常是立国之本,因此凡是旧律中关系到我国有关伦常纲理,不能轻率改变。(3 分) (2)清末修律是在不改变中国数千年相传下来的礼教和经义的前提下,对法律的一些技术性问题加以改进,吸取西方国家法律制度的一些先进经验。(3 分)实际上清末修律是以维护传统法律和封建统治为主,变革为辅,造成了清末修律的法律表现出封建专制
28、主义传统和西方资本主义法学最新成果的奇怪混合。(2 分) )解析:30.一次学术研讨会上,有学者提出: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特殊地位,按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任何法律都不能与宪法的原则和规定相抵触。因此宪法不是一个“法律部门”,而是在各个具体法律部门之上的根本大法。 请运用法理学知识对此观点作出分析。 (分数:1.00)_正确答案:(答案要点: (1)法律部门和法律渊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主要用于认识一国各种法律规范之间在调整范围和调整方式上的联系和区别,后者主要解决法律规范的制定机关、效力来源和效力等级问题。将宪法部门视为一个法律部门,并不影响宪法在法律渊源体系中的特殊地
29、位,更不会影响宪法本身的最高效力等级。(5 分) (2)在法律体系划分中,将宪法部门作为一个法律部门,是因为宪法部门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的特殊性。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部门规定了我国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种根本制度和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各主要国家机关的地位、职权和职责等。而作为宪法规定的具体化,各具体部门法只是规定并调整某一方面的社会关系。在调整方法上,宪法的许多内容比较原则,没有规定具体的主体权利义务,特别是主体的法律责任和制裁措施等。而其他部门法对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责任和制裁措施等都有比较详尽具体的规定。(5 分) )解析:31.2003 年,某省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种子赔偿纠
30、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在赔偿额度计算问题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该省人大制定的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规定了不同原则。为此原被告双方争议激烈。法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规定支持了原告主张,并在判决书中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后,地方性法规中与其相抵触的内容自然无效。”判决作出后,该省人大认为该法官的判决是在对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进行司法审查,超出了法院的职能,是越权的违法行为。也有人认为,全国性法律所作的是一般规定,地方性法规是个别性规定,应按“特殊优于一般的原则”确定法律规范的效力。 请运用所学法理学知识分析此案。(分数:1.00)_正确答案:(答案要点: (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31、这是法律规范效力的一般原则。当下位法的规定与上位法冲突时,应当适用上位法的规定。因此,法院适用法律是正确的。(4 分) (2)“特殊优于一般”的原则,仅限于同一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与该省的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是由不同等级和地位的国家机关制定的,因此不能适用“特殊优于一般”的原则,而应按“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处理。(3 分) (3)我国现行宪法并未赋予人民法院对地方性法规进行司法审查并裁定其是:否违反法律的权力,因此,法官在判决书中直接宣告该地方性法规部分内容违法并无效的做法不适当。(3分)解析:五、论述题(总题数:1,分数:1.00)32.试论述我国当代法律监督的体系
32、。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分数:1.00)_正确答案:(答案要点: 法律监督又称法制监督,狭义的法律监督是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察和督促。广义的法律监督是指由所有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2 分) 法律监督体系是由一个国家各种形式的法律监督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系统。我国的法律监督体系由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两大系统构成。(1 分) (1)国家监督。 国家监督是以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为主体,以国家的名义,依法定职权和程序进行的具有直接法律效力的监督。(1 分) 1)国家权力机关
33、的监督。主要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主体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立法监督和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2 分) 2)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这是以国家行政机关为主体的监督,其监督的客体和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的监督、对社会组织和公民行为的合法性的监督。(1 分) 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行政监督,即基于行政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由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进行的监督。另一种是专门行政监督,是行政系统内部的专门监督机关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政策和命令等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所进行的监督。具体包括行政监察监督
34、、行政复议监督和审计监督等。(2 分) 3)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在我国,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包括检察机关的监督和审判机关的监督。(1 分) 检察机关是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审判机关的监督称:勾审判监督,一方面审判机关有系统内部的自我监督,另一方面有依诉讼程序对本系统外的其他国家机关行为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比如,通过行政诉讼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监督。(1 分) (2)社会监督。 社会监督是以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或公民为主体进行的监督。这种监督主体范围十分广泛,民主性比较突出,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1 分) 1)社会组织的监督。社会组织的监督在我国包括中国共
35、产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和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的监督等。(1 分) 2)社会舆论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主要指借助传媒手段进行的新闻舆论的监督,是最能体现社会监督的广泛性、公开性和民主性的监督,能够十分有效地影响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起到其他监督形式无法替代的作用。(1分) 3)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人民群众直接进行的法律监督是当代中国法律监督体系的基础和力量源泉。公民有权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监督国家机关运用公权力的行为。(1 分) )解析:33.宪法的修改方式包括全面修改、部分修改、宪法解释和无形修改。(分数:-1.00)A.正确B.错误 解析: 此题主要是考宪法的修改。宪法的修改包括全面修
36、改和部分修改,不包括宪法的解释,也不包括无形修改。宪法的修改是改变宪法的部分和全部条文,而宪法解释则是在现有条文不变的基础上对其内涵进行说明。所以此论断是错误的。34.1912 年公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国家政体问题上,改责任内阁制为总统制。(分数:-1.00)A.正确B.错误 解析: 具有中华民国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在 1911 年武昌起义后南北议和过程中制定的,前两次起草会议所定草案继续沿用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的总统共和制,1912 年 2 月上旬议和即将告成,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依前议要辞去临时大总统的职位,而由袁世凯接任。为了以法律手段防止袁世凯擅权,临时参议院审议时决
37、定将原来的总统共和制改为责任内阁制,但仍就确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体,故本题错误。35.法律责任是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据其违法行为而采取的惩罚措施。(分数:-1.00)A.正确B.错误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是由特定的法律事实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或补偿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法律责任是由特定的法律事实引起的。引起法律责任的特定的法律事实主要是指:(1)通常意义上的法律义务,包括法定或约定的作为和不作为。(2)特定的法律事实,有时也指依据一定的价值目标由法律规定的要求承担一定义务的事实。本题混淆了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的概念。36.法律事件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能
38、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分数:-1.00)A.正确 B.错误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律事件的概念。法律事实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两类。法律事件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不以人的意志支配而产生的一种客观现象。法律事件分为自然事件和人为事件。前者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出现的客观事实,如人的出生、死亡、地震、洪水灾害等;后者是指由当事人以外的人引起的事件,如,战争、戒严、国家行为废除法律等。37.司法机关应当积极主动地为市场经济主体服务。(分数:-1.00)A.正确B.错误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司法的被动性特征。司法权是被动性权力,它只有受到请求,才能采取行动。司法权是独立性权力,在其之上的只有法律。司法权只服从法的引导,而不接受任何命令;对司法权只能实行监督制约而不能实行领导;司法权只服从理性,而不服从任何权势和情感的压迫;司法权是被拘束性权力。司法权是有界限的权力,权力范围由法律界定,司法程序的运作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和步骤进行,司法权应受立法权和行政权的法定监督制约;司法权是居中裁判性权力。地位中立,只能居中裁判,不应有意或无意地偏袒一方;司法权应当在官民之间保持中立;司法权和行政权保持中立;司法权在一般当事人之间保持中立。司法权是终极性权力。司法的最终判决,对所有案件具有终极的力量,是国家最后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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