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试卷 116及答案解析(总分:58.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1,分数:22.00)1.吴某带邻居家的 5岁小孩去河里游泳,因没有看管好孩子,致使孩子在河里溺水死亡。请问吴某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是( )。(分数:2.00)A.法律的直接规定B.职务上或业务上的要求C.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D.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2.某女青年一日下夜班路经一僻静深巷时,恰遇住在巷内的男青年闯出门为其心脏病突发的父亲打电话叫救护车。该女青年以为男青年想要侵害自己,在紧急中抽出随身带的水果刀将该男青年刺伤,该女的行为是( )。(分数:2.00)A.正当防卫B.防卫
2、不适时C.假想防卫D.防卫过当3.一天,A 潜入一住宅小区盗窃,结果发现是本单位同事家,于是放弃了盗窃的念头。A 的行为是( )。(分数:2.00)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C.犯罪既遂D.犯罪未遂4.下列犯罪中哪项是只能由单位构成的( )。(分数:2.00)A.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B.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C.虚报注册资本罪D.强迫劳动罪5.下列哪一个选项情况不得适用缓刑( )。(分数:2.00)A.张某是某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被判处 3年有期徒刑B.杨某因为强奸未遂,被判处 2年有期徒刑C.谭某因为故意杀人预备,被判处 2年有期徒刑D.顾某因为放火罪,被判处 3年有期徒刑6.刑法第 260条第
3、2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条规定属于( )罪状。(分数:2.00)A.简单罪状B.叙明罪状C.引证罪状D.空白罪状7.某公司的工作人员顾某,见单位档案室里的几包材料上没有标明密级,但根据工作经验他知道这些材料事关国家安全和利益,却仍然提供给台湾的一个组织,其行为如何处理( )。(分数:2.00)A.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B.故意失泄露国家秘密C.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D.不构成犯罪8.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如果仅仅面向少数的亲朋好友募集资金的行为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B.承诺高回报率的吸收存款行
4、为系传统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C.保证高收益率的受托理财行为系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D.只有个人才能成为本罪主体9.李某因多次向张某催讨欠款被张某纠集多人打伤,全身多处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对于张某等人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B.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C.张某等人的行为属于正常的要债行为,不构成犯罪D.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10.赵某以请客喝酒为名将高某灌醉,后将高某带到一偏僻无人处,将高某的钱包(内有人民币 5000元)和手机拿走。赵某的行为构成( )。(分数:2.00)A.诈骗罪B.盗窃罪C.抢劫罪D.侵占罪11.关于毒品
5、犯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缉毒人员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应认定为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B.缉毒人员事前通谋,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应认定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C.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醇酸酐,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D.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11,分数:22.00)12.吴某,17 岁,因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逮捕,法院根据我国刑法第 17条第 3款,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符合我国刑法的( )。(分数:2.00)A.罪刑法定原则B.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C.刑法
6、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D.主客观相统一原则13.下列选项中,属于想象竞合犯的犯罪行为有( )。(分数:2.00)A.赵某盗掘古墓葬后,为防止犯罪行为暴露,又毁坏了较大的珍贵文物B.钱某为了诈骗而伪造公文C.孙某盗窃正在使用中的铁路专用的电线D.李某为了杀害 A便放火烧了 A的房屋,A 被烧死的同时房屋被毁14.有权执行刑罚的特定机构包括( )。(分数:2.00)A.公安机关B.检察机关C.监狱、矫正机构或者其他执行机关D.人民法院15.依法有权对于犯罪分子减刑的法院有( )。(分数:2.00)A.基层法院B.县级法院C.高级法院D.中级以上人民法院16.根据刑法规定,在下列犯罪中其主体属于一般主体
7、的是( )。(分数:2.00)A.挪用特定款物罪B.行贿罪C.破坏交通设施罪D.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17.关于贷款诈骗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合法取得贷款后,被告人按照规定将贷款投入生产经营中,但是由于被告人经营管理不善,其公司濒临破产,虽然被告人想方设法地偿还贷款,最终导致还是不能偿还贷款。但因为被告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所以不构成贷款诈骗罪B.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诈骗银行的贷款,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为 8000元,可以构成贷款诈骗。C.只有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才可以构成贷款诈骗罪D.单位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18.以下甲、
8、乙、丙、丁,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是( )。(分数:2.00)A.甲为监狱管理人员,一日监管当中由于对被监管人实施了过度虐待而导致其死亡B.乙男欲摆脱前女友的牵绊开始全新的生活,遂以相约自杀的名义欺骗前女友自杀,结果前女友自杀身亡,乙男见前女友死后便离开C.丙在工作当中,对其下属小张的工作极其不满,便对其平时的工作失误进行了严厉的批评,结果小张想不通,心理承受不住而自杀D.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造成被组织人死亡19.关于敲诈勒索和抢劫罪的区别,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抢劫罪只能是当场以暴力侵害相威胁,如果不满足行为人要求,威胁内容便当场实现;敲诈勒索罪没有这两个当场性要求B.抢
9、劫罪中的暴力必须达到是以压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敲诈勒索的暴力只能是没有达到是以压制被害人反抗的轻微暴力C.抢劫罪的刑罚最高到死刑;敲诈勒索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D.抢劫罪的主体可以是 15周岁的人;敲诈勒索罪的主体必须是 16周岁以上的自然人20.关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与强迫他人吸毒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引诱、教唆、欺骗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B.非法在饮料中投入毒品供他人饮用的,成立欺骗他人吸毒罪C.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强迫他人吸毒的,属于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D.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属于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21.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
10、使用,从而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分数:2.00)A.国有公司经理甲将公款供亲友使用B.国有企业财会人员乙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国有单位使用C.国家机关负责人丙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但未谋取个人利益D.国有企业的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将公款给私有企业使用2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司法工作人员收受犯罪嫌疑人的礼金,为其从轻减轻处罚提供虚假材料的,可以按照牵连犯的原则处罚B.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后释放在押人员的,可以按照处理牵连犯的原则处罚C.司法人员收受贿赂后向行贿者透漏国家秘密的,应当数罪并罚D.企事业单位的公安机构工作人员在侦查过程中也不能成为渎
11、职犯罪的主体三、简答题(总题数:4,分数:8.00)23.简述犯罪的基本特征。(分数:2.00)_24.简述绑架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分数:2.00)_25.简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分数:2.00)_26.简述贪污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分数:2.00)_四、辨析题(总题数:1,分数:2.00)27.请辨析“酌定情节与法定情节”。(分数:2.00)_五、法条分析题(总题数:1,分数:4.0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59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抚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犯
12、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请分析(分数:4.00)(1).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和范围?(分数:2.00)_(2).没收财产的执行程序?(分数:2.00)_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试卷 116答案解析(总分:58.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1,分数:22.00)1.吴某带邻居家的 5岁小孩去河里游泳,因没有看管好孩子,致使孩子在河里溺水死亡。请问吴某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是( )。(分数:2.00)A.法律的直接规定B.职务上或业务上的要求C.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D.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问题。这种义务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
13、面: 法律上的明文规定。 行为人职务上或者业务上的要求。 行为人的法律地位或法律行为所产生的义务。 行为人自己先前行为具有发生一定危害结果的危险的,负有防止其发生的义务。本题中吴某的作为义务由先前带领小孩到河中游泳的行为所引起。故选项 D正确当选。2.某女青年一日下夜班路经一僻静深巷时,恰遇住在巷内的男青年闯出门为其心脏病突发的父亲打电话叫救护车。该女青年以为男青年想要侵害自己,在紧急中抽出随身带的水果刀将该男青年刺伤,该女的行为是( )。(分数:2.00)A.正当防卫B.防卫不适时C.假想防卫 D.防卫过当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假想防卫。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对主观臆测的“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
14、人进行防卫的一种行为。假想防卫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其一,行为人主观存在防卫意图,以为自己是对不法侵害人实行的正当防卫。这是假想防卫的前提条件。 其二,假想防卫客观上损害了未实施不法侵害或未正在实施不法侵害的人的人身权利和其他权利,具有社会危害性。这是假想防卫的本质特征。 其三,行为人防卫认识产生,错误,使正当防卫意图造成了危害社会的结果。本案中该女青年误认为别人伤害自己而进行防卫,属于假想防卫。3.一天,A 潜入一住宅小区盗窃,结果发现是本单位同事家,于是放弃了盗窃的念头。A 的行为是( )。(分数:2.00)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 C.犯罪既遂D.犯罪未遂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犯罪中止。所谓
15、犯罪中止,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本案中 A在实施盗窃犯罪的过程中自动放弃了犯罪,属于犯罪中止形态。故选项 B正确当选。其他 ACD选项均不符合本题的犯罪事实。4.下列犯罪中哪项是只能由单位构成的( )。(分数:2.00)A.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B.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C.虚报注册资本罪D.强迫劳动罪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主体的规定问题。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只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因此单位犯罪以我国刑法分则有明文规定的为限。故本题四个选项中,只有选项
16、 B中的犯罪主体只能由单位构成,其他 ACD选项中的犯罪主体没有特殊的要求。5.下列哪一个选项情况不得适用缓刑( )。(分数:2.00)A.张某是某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被判处 3年有期徒刑 B.杨某因为强奸未遂,被判处 2年有期徒刑C.谭某因为故意杀人预备,被判处 2年有期徒刑D.顾某因为放火罪,被判处 3年有期徒刑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不得适用缓刑的对象。根据我国刑法第 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故选项 A中张某不得适用缓刑。6.刑法第 260条第 2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条规定属于( )罪状。(分数:2.00)
17、A.简单罪状B.叙明罪状C.引证罪状 D.空白罪状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引证罪状的概念。简单罪状,即在刑法分则条文中只简单规定罪名,或者简单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罪状,对于犯罪构成的特征而不作更多的解释。叙明罪状,即在刑法分则条文中比较具体、详尽地对具体犯罪的构成特征做以描述的罪状。空门罪状,又称为参见罪状,即在刑法分则条文中小直接叙明犯罪的特征,而只是指出该犯罪行为要参照的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以确定某一犯罪的构成特征的罪状。引证罪状,即引用刑法分则的其他条款来说明某种犯罪的特征。可见,引证罪状的条文本身并不描述犯罪的特征,析是引用其他条款已经描述过的某种犯罪的特征来认定该种犯罪。7.某公司的工
18、作人员顾某,见单位档案室里的几包材料上没有标明密级,但根据工作经验他知道这些材料事关国家安全和利益,却仍然提供给台湾的一个组织,其行为如何处理( )。(分数:2.00)A.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 B.故意失泄露国家秘密C.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D.不构成犯罪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的具体适用。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本罪的境外包括中国的港、澳、台地区。因此选项 A正确。8.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如果仅仅面向少数的亲朋好友募集资金的行为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B.承诺高回报率的吸收存款行为系传统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C.保证高收益率的
19、受托理财行为系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D.只有个人才能成为本罪主体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我国刑法第 176条第 2款的规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9.李某因多次向张某催讨欠款被张某纠集多人打伤,全身多处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对于张某等人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B.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C.张某等人的行为属于正常的要债行为,不构成犯罪D.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的区别。根据刑法第 234条故意
20、伤害罪的规定。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选项 A正确当选,选项 C错误;选项 BD不正确,因为本题中李某的行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的犯罪构成。10.赵某以请客喝酒为名将高某灌醉,后将高某带到一偏僻无人处,将高某的钱包(内有人民币 5000元)和手机拿走。赵某的行为构成( )。(分数:2.00)A.诈骗罪B.盗窃罪C.抢劫罪 D.侵占罪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抢劫罪的具体运用。抢劫罪中由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致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如用药物麻醉、用洒灌醉、使用催眠术或用药物等。11.关于毒品犯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缉毒人
21、员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应认定为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B.缉毒人员事前通谋,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应认定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C.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醇酸酐,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D.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毒品犯罪中具体罪名的认定。根据我国刑法第 350条第 2款的规定,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制毒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因此选项 C中的定罪处罚不正确,因此当选。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11,分数:22.00)12.吴某,17 岁,因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逮捕,法院根据我
22、国刑法第 17条第 3款,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符合我国刑法的( )。(分数:2.00)A.罪刑法定原则 B.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C.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D.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我国刑法基本原则的规定。法院依据我国刑法第 17条的规定作出判决是罪刑法定原则的表现,因吴某 17岁,属于未成年人,对其从宽处罚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本案与司法平等和特权无关,因此 C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选。题目没有关于犯罪客观方面和犯罪主观方面的论述,目的也不是考查犯罪的主客观方面,并且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也不是刑法明确规定的基本原则,所以 D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不能选。13.下列选项中,属于想象竞合犯的
23、犯罪行为有( )。(分数:2.00)A.赵某盗掘古墓葬后,为防止犯罪行为暴露,又毁坏了较大的珍贵文物B.钱某为了诈骗而伪造公文C.孙某盗窃正在使用中的铁路专用的电线 D.李某为了杀害 A便放火烧了 A的房屋,A 被烧死的同时房屋被毁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想象竞合犯的认定问题。A 选项中,赵某实施的是盗窃文物和故意损毁文物两个不同的行为,应按照盗窃罪和敌意损毁文物罪数罪并罚。B 选项中,钱某的行为构成牵连犯。C 选项中,孙某盗割的是正在使用的铁路专用电线,必然涉及公共安全而且该电线是铁路交通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孙某的行为触犯了盗窃罪和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想象竞合。D 选项中李某的行为不仅触犯了故
24、意杀人罪,还触犯了放火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属于想象竞合犯。14.有权执行刑罚的特定机构包括( )。(分数:2.00)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C.监狱、矫正机构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D.人民法院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执行刑罚的特定机关。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不是执行机关。对不同的刑罚,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矫正机构等分别执行。15.依法有权对于犯罪分子减刑的法院有( )。(分数:2.00)A.基层法院B.县级法院C.高级法院 D.中级以上人民法院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有权减刑的机关。根据我国刑法第 79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
25、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16.根据刑法规定,在下列犯罪中其主体属于一般主体的是( )。(分数:2.00)A.挪用特定款物罪B.行贿罪 C.破坏交通设施罪 D.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具体个罪中的犯罪主体分类。参见我国刑法第 117条、第 119条第 1款、第126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贿罪和破坏交通设施罪属于一般主体,挪用特定款物罪和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的主体均属于特殊主体。17.关于贷款诈骗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合法取得贷款后,被告人按照规定将贷款投入生产经营中,但是由于被告人经营管理不善,
26、其公司濒临破产,虽然被告人想方设法地偿还贷款,最终导致还是不能偿还贷款。但因为被告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所以不构成贷款诈骗罪 B.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诈骗银行的贷款,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为 8000元,可以构成贷款诈骗。C.只有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才可以构成贷款诈骗罪 D.单位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根据我国刑法第 193条的规定,贷款欺诈行为的认定,要看行为人取得贷款后是否按照贷款用途使用以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18.以下甲、乙、丙、丁,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是( )。(分数:2.00)A.甲为监狱管理人员,一
27、日监管当中由于对被监管人实施了过度虐待而导致其死亡 B.乙男欲摆脱前女友的牵绊开始全新的生活,遂以相约自杀的名义欺骗前女友自杀,结果前女友自杀身亡,乙男见前女友死后便离开 C.丙在工作当中,对其下属小张的工作极其不满,便对其平时的工作失误进行了严厉的批评,结果小张想不通,心理承受不住而自杀D.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造成被组织人死亡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故意杀人罪的拟制情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A 选项参见刑法第 248条。B选项此种情形,乙男实际 E把其前女友当成厂自己杀人的工具,借被害人之手结束被害人自己的生命,具有间接正犯的性质,成立故意杀人罪。,C 选项丙的工作当中的正常批评行为,行为本身
28、并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更不是犯罪行为。丙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致人死亡的情形,如果引起他人自杀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则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引起他人自杀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可将其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D 选项,参见刑法第 318条第 1款第(3)项的规定,成立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结果加重犯。19.关于敲诈勒索和抢劫罪的区别,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抢劫罪只能是当场以暴力侵害相威胁,如果不满足行为人要求,威胁内容便当场实现;敲诈勒索罪没有这两个当场性要求 B.抢劫罪中的暴力必须达到是以压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敲诈勒索的暴力只能是没有达到是以压制被害人反抗的轻微暴力 C.抢劫罪的刑罚
29、最高到死刑;敲诈勒索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D.抢劫罪的主体可以是 15周岁的人;敲诈勒索罪的主体必须是 16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根据我国刑法第 263条和第 274条的规定,选项ABD的表述正确;敲诈勒索罪最高刑罚是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故选项 C的表述错误。20.关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与强迫他人吸毒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引诱、教唆、欺骗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B.非法在饮料中投入毒品供他人饮用的,成立欺骗他人吸毒罪 C.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强迫他人吸毒的,属于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D.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
30、品的,属于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和强迫他人吸毒罪的具体适用。参见我国刑法第 353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与强迫他人吸毒罪。本题中 A、D 选项考查的均是犯罪对象,应当明确,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中的“他人”和强迫他人吸毒罪中的“他人”一样,既包括成年人也包括未成年人,且在强迫他人吸食毒品罪中强迫未成年人还是从重处罚的情节。21.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从而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分数:2.00)A.国有公司经理甲将公款供亲友使用 B.国有企业财会人员乙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国有单位使用 C.国家机关负责人丙个人决定以单位名
31、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但未谋取个人利益D.国有企业的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将公款给私有企业使用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挪用公款罪中对“归个人使用”的理解。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2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司法工作人员收受犯罪嫌疑人的礼金,为其从轻减轻处罚提供虚假材料的,可以按照牵连犯的原则处罚 B.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后释放在押人员的,可以按照处理牵连犯的原则处罚 C.司法人员收受贿赂后向行贿者透漏
32、国家秘密的,应当数罪并罚D.企事业单位的公安机构工作人员在侦查过程中也不能成为渎职犯罪的主体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受贿罪的特殊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 398条、第 399条和第 400条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犯罪的批复。选项 AB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特殊情形。三、简答题(总题数:4,分数:8.00)23.简述犯罪的基本特征。(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犯罪的特征是指犯罪行为所有的、区别于其他社会现象的根本属性。我国刑法学通说认为,犯罪具有二个基本特征,即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 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丰十会危害性。社会危害性,是指犯罪行为危害某
33、一社会形态中某种社会关系及其表现出来的利益形式的属性。在我国,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指犯罪行为危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以及体现这些社会关系的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特征。 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在我国刑法中,刑事违法性不仅是指违反刑法的规定,而且也包括违反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单行刑事法律的规定和行政、经济法律中规定的刑事责任条款。同时,不仅是指违反刑法分则性的规定,而且也包括违反刑法总则性规范的规定。刑事违法性既是犯罪的基本法律特征,也是划分犯罪行为与一般违法行为的基本界限。 犯罪是应受刑法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任何违法行为,都必然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犯罪
34、是刑法的前提,刑罚是犯罪的法律后果。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紧密联系、相互制约、不可分割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的前提和基础;刑事违法性则是犯罪的法律特征,如果行为没有形事违法性,即使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也不能构成犯罪;应受刑罚惩罚性作为犯罪的后果特征,由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派生而来。)解析:24.简述绑架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绑架罪的犯罪构成特征: 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其中“他人”指任何人,包括妇女、儿童和婴幼儿乃至行为人的
35、子女或者父母。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对于缺乏或者丧失行动能力的被害人,行为人采取偷盗、引诱等方法使其处于行为人或第三者实力支配下的,也可能成立绑架罪。只要行为人开始实施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就是绑架罪的着手。绑架行为本身包含非法拘禁的行为,所以已成立绑架罪的,不再认定为非法拘禁罪。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根据我国刑法第 17条第 2款的规定,已满 14周岁不满 16周岁的人,如果仪参加了绑架的行为,但未参与杀害、伤害被绑架人,没有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行为,该未成年人对这种绑架行为小负刑事责任。如果在绑架过程中实施了杀害或者伤害被
36、绑架人的,则应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罪要求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具有故意。要求行为人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并且具有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解析:25.简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罪构成特征: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正常执行活动。判决、裁定一经生效,就具有权威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实施本罪必然形成对国家审判权威的侵犯。惩治这种犯罪,正是为了维护判决、裁定的严肃性、稳定性,
37、维护国家的审判权威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依照刑法规定,构成本罪不仅要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而且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具体包括两类人: 其一是被法院判决、裁定明确指定履行某种义务的人。 其二是对判决、裁定有协助执行义务的人。 本罪要求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故意的内容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或者必然导致法院判决、裁定的正常执行受损或者导致法院判决、裁定不能执行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解析:26.简述贪污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分数:2.00)_正确答案
38、:(正确答案: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的犯罪构成特征: 本罪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和国家公职行为的廉洁性。其中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是本罪的主要客体。故此贪污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产。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主管、支配、使用和具体负责经营、管理公共财物所形成的便利
39、条什。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具体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剑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只要行为人知道非法占有的是其管理、经营的单位的“公共财物”,而不是自己或者其他人的财产,便构成本罪。)解析:四、辨析题(总题数:1,分数:2.00)27.请辨析“酌定情节与法定情节”。(分数:2.00
4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法定情节,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审判机关在量刑时应当予以考虑的、可能影响刑罚裁量的情节。我国刑法在总则和分则中都规定了许多法定情节。酌定情节,是指人民法院从审判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在刑罚裁量过程中灵活掌握、酌情适用的情节。酌定情节虽然不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却是根据刑事立法精神和有关刑事政策,从刑事审判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因而对于刑罚裁量也具有重要意义。 刑法在司法实践中的酌定情节多种多样,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犯罪的动机。它是人的一种心理活动,它反映了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以及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不同的犯罪动机,表现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以及犯罪分
41、子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是不同的。 犯罪的手段。由于我国刑法没有将特定犯罪手段规定为犯罪构成的要件,所以犯罪手段虽不影响定罪,但对量刑却有作用。 犯罪的时间、地点。对丁许多犯罪而言,刑法并未将犯罪的时间、地点规定为犯罪的构成要件,但犯罪的时间、地点对量刑却又有重要意义,它能反映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大小。 犯罪侵害的对象。犯罪侵害对象虽未被规定为犯罪构成要件,但侵害对象不同,同样可以反映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不同,进而影响到量刑。 犯罪造成的损害结果。任何犯罪都会对刑法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造成一定的损害,不管这种损害结果是否被刑法规定为犯罪构成要件,犯罪造成损害结果程度的不同,都会
42、对量刑产生影响。 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是犯罪分子在犯罪前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的行为状态。它能较为完整地反映出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大小以及改造难易程度。 犯罪后的态度。犯罪分子犯罪后的态度,是衡量犯罪分子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的重要因素。 正确适用酌定处罚情节,主要应沣意以下问题: 准确认定酌定情节的性质。与法定情节相同,酌定情节可以分为从宽情节和从严情节。从宽情节和从严情节对量刑结果影响的性质是不同的。从宽情节,是指会使犯罪人受到从宽处罚的情节,它包括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除处罚的情节;从严情节,是指会使犯罪人受到从严处罚的情节,仅有从重处罚情节一种。所以,准确认定具体酌定情节
43、的性质,对于正确量刑具有重要意义。 全面把握酌定情节的内容。同一案件中所具有的酌定情节,往往是多方面的,既有从宽情节,也有从严情节。全面把握酌定情节的内容,就是要求客观、全面地分析、掌握可能对量刑结果产生不同影响的所有情节,从而为正确量刑奠定公正、合理的基础。 合理协调酌定情节与法定情节的关系。在同一案件中既有法定情节,又有酌定情节的条件下,注意协调酌定情节与法定情节的关系,充分发挥酌定情节的作用,对于保证法定情节适用结果的准确性,是至关重要的。此外,应本着法定情节优先于酌定情节的原则,决定情节的适用。 公正适用酌定情节。酌定情节是在刑罚裁量过程中由法官灵活掌握、酌情适用的情节。它是法官自由裁
44、量权的重要依据之一。任何法官都应当在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制约下,公正、合理地适用酌定情节,准确裁量刑罚。)解析:五、法条分析题(总题数:1,分数:4.0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59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抚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请分析(分数:4.00)(1).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和范围?(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在我国刑法分则中,除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国防利益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外,其余各章都规定有没收财产这个
45、刑种。通过我国刑法规定的分布情况可以看出,没收财产刑主要集中在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和严重的经济犯罪及贪财图利的犯罪中。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部分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为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没收财产之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应当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解析:(2).没收财产的执行程序?(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对于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是附加适用还是独立适用,均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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