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167及答案解析(总分:58.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多项选择题(总题数:14,分数:28.00)1.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担保物权客体的是( )(分数:2.00)A.财产权利B.人身权利C.动产D.不动产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抵押权客体的是( )(分数:2.00)A.土地承包经营权B.建设用地使用权C.宅基地使用权D.交通运输工具3.下列选项中,不可以成为抵押权客体的是( )(分数:2.00)A.土地所有权B.公立学校的教学楼C.所有权有争议的财产D.被法院查封的财产4.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 )(分数:2.00)A.主债权B.利息C
2、.违约金D.实现抵押权的费用5.质押担保或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 )(分数:2.00)A.违约金B.损害赔偿金C.质押财产或留置财产的保管费用D.实现质权或留置权的费用6.关于动产抵押权的顺位,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已登记的抵押权先于未登记的受偿B.抵押权都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受偿C.抵押权登记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受偿D.抵押权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受偿7.抵押权的实现方式包括( )(分数:2.00)A.赔偿B.折价C.拍卖D.变卖8.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权利质权的客体的是( )(分数:2.00)A.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B.应收账款C.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D.债券9.
3、李某是王某的债务人,李某将名下的一处不动产抵押给王某并办理登记。后李某又将不动产抵押给陈某,但未办理登记。若李某要转让该不动产,应当( )(分数:2.00)A.经过王某的同意B.经过王某和陈某的同意C.若买受人代李某清偿对王某的债务,则不须经过王某的同意D.不须经过王某或陈某的同意10.王某将一件家具交给李某进行翻新处理,并约定在取回家具时支付翻新费用。李某完成工作后通知王某前来取货并付款,但王某拒绝支付款项,李某遂将家具留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分数:2.00)A.李某可对家具行使留置权B.李某可对家具行使优先受偿权C.由于王某和李某事先未约定宽限期,因此李某不能行使优先受偿权D.李某行
4、使优先受偿权的宽限期为 2个月11.甲向乙借款 10万元,并以一辆汽车作抵押,未办理抵押登记。随后甲又把汽车质押给丙。丙在占有汽车期间,将汽车交给丁保养,因丙拒绝支付费用,丁留置该汽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丁优先于丙受偿B.丙优先于乙受偿C.乙优先于丙受偿D.丙优先于丁受偿12.下列选项中属于留置权人和质权人都享有的权利的是( )(分数:2.00)A.孳息收取权B.优先受偿权C.担保物使用权D.保管担保物的必要费用请求权13.留置权的消灭事由包括( )(分数:2.00)A.留置物毁损灭失B.留置权人对留置物丧失占有C.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的担保D.主债权消灭14.
5、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同时甲公司将自己所有的办公楼作为抵押,丁公司也以自己所有的厂房作为抵押担保乙银行对甲公司的债权。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未与乙银行约定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之间的担保顺序和比例。甲公司到期无力还本付息。乙银行应如何实现自己的债权( )(分数:2.00)A.乙银行应当先就甲公司提供的办公楼行使抵押权B.仍有未实现的债权的,乙银行可以就丁公司提供的厂房行使抵押权C.可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D.同时就丁公司的厂房行使抵押权和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来实现自己的债权二、简答题(总题数:3,分数:6.00)15.简述担保物权的特征。(分数:2.00)_
6、16.简述抵押权的特征。(分数:2.00)_17.简述最高额抵押的特征。(分数:2.00)_三、辨析题(总题数:2,分数:4.00)18.有人主张:“根据契约自由原则,抵押人可与抵押权人约定在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为清偿时,抵押物归抵押权人所有。”请运用民法学的知识和理论对其加以辨析。(分数:2.00)_19.“既然质权人对质物享有孳息收取权,则质物所生孳息为质权人所有。”请对其加以辨析。(分数:2.00)_四、法条分析题(总题数:2,分数:12.00)我国物权法第 179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
7、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请分析:(分数:6.00)(1).抵押权的特征。(分数:2.00)_(2).如何理解本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之规定?该规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分数:2.00)_(3).如何理解本条“优先受偿”之规定?(分数:2.00)_我国物权法第 203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
8、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请分析:(分数:6.00)(1).最高额抵押权的特征。(分数:2.00)_(2).如何理解本条第 1款规定中“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含义?(分数:2.00)_(3).如何理解本条第 1款规定中“最高债权额限度内”的含义?(分数:2.00)_五、案例分析题(总题数:1,分数:8.00)2012年 4月 1日,甲公司将其小汽车作价 20万元卖给乙公司,双方于当日签订了书面买卖合同,乙公司已经付款,但甲公司尚未将该车交付给乙公司。 2012 年 4月 3日,甲公司又将该车作价 25万元卖给不知
9、情的丙公司,双方于当日签订了书面买卖合同,甲公司于 2012年 4月 5日将该车交付给丙公司,并于2012年 4月 8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2012 年 4月 10日,丙公司将该车出租给丁公司,双方于当日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 6个月。 2012 年 4月 20日,丙公司又将该车抵押给戊公司,双方于当日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于 2012年 4月 2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2 年 5月 10日,丁公司擅自将该车质押给不知情的庚公司,双方于当日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丁公司于 2012年 5月 12日将该车交付给庚公司。问:(分数:8.00)(1).由于乙公司不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10、乙公司是否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分数:2.00)_(2).丙公司自何时起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分数:2.00)_(3).戊公司的抵押权何时设立?并说明理由。(分数:2.00)_(4).对于该汽车的拍卖价款,戊公司的抵押权和庚公司的质权哪一个优先受偿?并说明理由。(分数:2.00)_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167答案解析(总分:58.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多项选择题(总题数:14,分数:28.00)1.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担保物权客体的是( )(分数:2.00)A.财产权利 B.人身权利C.动产 D.不动产 解析:解析:担保物权的客体中的权利只
11、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人身权利。因此,本题的答案为 ACD。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抵押权客体的是( )(分数:2.00)A.土地承包经营权B.建设用地使用权 C.宅基地使用权D.交通运输工具 解析:解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必须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具体包括: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述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12、。并非所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都可以成为抵押权客体。因此,本题的答案为 BD。3.下列选项中,不可以成为抵押权客体的是( )(分数:2.00)A.土地所有权 B.公立学校的教学楼 C.所有权有争议的财产 D.被法院查封的财产 解析:解析:不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因此
13、,本题的答案为ABCD。4.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 )(分数:2.00)A.主债权 B.利息 C.违约金 D.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解析:解析:抵押权的效力不仅及于原抵押物,而且及于抵押物的从物及从权利、抵押物的附合物、孳息和抵押物的代位物。因此,本题的答案为 ABCD。5.质押担保或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 )(分数:2.00)A.违约金 B.损害赔偿金 C.质押财产或留置财产的保管费用 D.实现质权或留置权的费用 解析:解析: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财产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保管
14、费用只有在质押或者留置的情形下才会产生,因为抵押不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BCD。6.关于动产抵押权的顺位,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已登记的抵押权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B.抵押权都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受偿 C.抵押权登记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受偿 D.抵押权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受偿 解析:解析:在实现抵押权时,如果同一抵押物上存在数个抵押权,则其受偿的顺序是: (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据此,本题的答案为 ABCD。7.
15、抵押权的实现方式包括( )(分数:2.00)A.赔偿B.折价 C.拍卖 D.变卖 解析:解析:抵押权的实现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但这种协议不得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否则,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二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据此,本题的答案为 BCD。8.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权利质权的客体的是( )(分数:2.00)A.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B.应收账款 C.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 D.债券 解析:解
16、析: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1)汇票、支票、本票; (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应收账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据此,本题的答案为 ABCD。9.李某是王某的债务人,李某将名下的一处不动产抵押给王某并办理登记。后李某又将不动产抵押给陈某,但未办理登记。若李某要转让该不动产,应当( )(分数:2.00)A.经过王某的同意 B.经过王某和陈某的同意C.若买受人代李某清偿对王某的债务,则不须经过王某的同
17、意 D.不须经过王某或陈某的同意解析:解析:物权法第 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据此,本题的答案为 AC。10.王某将一件家具交给李某进行翻新处理,并约定在取回家具时支付翻新费用。李某完成工作后通知王某前来取货并付款,但王某拒绝支付款项,李某遂将家具留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分数:2.00)A.李某可对家具行使留置权 B.李某可对家具行使优先受偿权C.由于王某和李某事先未约定宽限期,因此李某不能行使优先受偿权D.李某行使优先受偿权的宽限期为
18、2个月 解析:解析:留置权的成立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债权人根据特定合同已占有属于债务人所有的动产; (2)债权人对该动产的占有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即出自同一个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3)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 (4)符合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并且不违背公序良俗。满足上述条件时,债权人即享有留置权。但债权人欲行使留置权还必须经过至少两个月的催告期方可进行。 据此,本题的答案为 AD。11.甲向乙借款 10万元,并以一辆汽车作抵押,未办理抵押登记。随后甲又把汽车质押给丙。丙在占有汽车期间,将汽车交给丁保养,因丙拒绝支付费用,丁留置该汽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19、 )(分数:2.00)A.丁优先于丙受偿 B.丙优先于乙受偿 C.乙优先于丙受偿D.丙优先于丁受偿解析:解析:留置权的效力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权,质权的效力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因此,本题的答案为 AB。12.下列选项中属于留置权人和质权人都享有的权利的是( )(分数:2.00)A.孳息收取权 B.优先受偿权 C.担保物使用权D.保管担保物的必要费用请求权 解析:解析:质权人的权利包括:占有质押财产;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保全质权;优先受偿。留置权人享有下列权利:留置标的物;收取留置物所生孳息并用以抵偿债权;必要时适当使用留置物;请求债务人偿还因保管留置物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就留置物的价值优先受偿。据
20、此,本题的答案为 ABD。13.留置权的消灭事由包括( )(分数:2.00)A.留置物毁损灭失 B.留置权人对留置物丧失占有 C.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的担保 D.主债权消灭 解析:解析:留置权消灭的原因主要有: (1)被担保的主债权消灭; (2)留置物灭失; (3)留置权人丧失对留置物的占有; (4)留置权人抛弃留置权; (5)留置权实现; (6)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并被债权人接受。因此,本题的答案为 ABCD。14.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同时甲公司将自己所有的办公楼作为抵押,丁公司也以自己所有的厂房作为抵押担保乙银行对甲公司的债权。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未
21、与乙银行约定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之间的担保顺序和比例。甲公司到期无力还本付息。乙银行应如何实现自己的债权( )(分数:2.00)A.乙银行应当先就甲公司提供的办公楼行使抵押权 B.仍有未实现的债权的,乙银行可以就丁公司提供的厂房行使抵押权 C.可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D.同时就丁公司的厂房行使抵押权和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解析:解析:根据物权法第 176条的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22、;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因此乙银行应当先就甲公司提供的办公楼行使抵押权,仍有未实现的债权的,乙银行可以就丁公司提供的厂房行使抵押权,也可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同时就丁公司的厂房行使抵押权和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来实现自己的债权。二、简答题(总题数:3,分数:6.00)15.简述担保物权的特征。(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优先受偿性:担保物权人可以就担保物的价值优先于债务人的普通债权人而受偿; (2)从属性:担保物权是为担保债权受偿而设定的,从属于所担保的债
23、权; (3)不可分性:是指债权人在全部债权受清偿前,可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 (4)物上代位性: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损毁、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解析:16.简述抵押权的特征。(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抵押权是一种约定担保物权; (2)抵押权的客体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特定财产,该财产可以是动产、不动产,也可以是某种财产权利; (3)抵押权是不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在抵押期间,抵押财产仍由抵押人所有。)解析:17.简述最高额抵押的特征。(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所担保债权的不确定性; (2)适用范
24、围的限定性; (3)非从属性:最高额抵押不以某一特定债权的存在为条件。)解析:三、辨析题(总题数:2,分数:4.00)18.有人主张:“根据契约自由原则,抵押人可与抵押权人约定在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为清偿时,抵押物归抵押权人所有。”请运用民法学的知识和理论对其加以辨析。(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这种约定构成“流押条款”,是为法律所禁止的。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欲以确定的价格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以清偿其债权,必须于债权清偿期限届满后订立协议,而不能在此之前。法律之所以禁止流押契约,主要目的在于保护抵押人,防止抵押人因一时的急迫而以高价的抵押物来担保价额较低的债
25、权,并且被迫接受以抵押物充抵价额较低的债权的不利后果。)解析:19.“既然质权人对质物享有孳息收取权,则质物所生孳息为质权人所有。”请对其加以辨析。(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我国担保法规定质权人享有收取孳息的权利,这种权利的享有是基于质权人享有对质物的占有权而产生的。质权人对质物享有孳息收取权,其目的是排除出质人对孳息的收取权。收取孳息的目的是用于清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剩余部分用于清偿主债的本金和利息。因此,质权人享有孳息收取权不等于质权人对质物的孳息享有所有权,孳息的地位类似于质物,在于强化质物担保的债权得到实现。因为质物的所有权属于出质人,因此孳息的所有权
26、也应属于出质人。与质物一样,其作为出质人的所有人在债权未受清偿前对孳息原则上不享有返还占有请求权。)解析:四、法条分析题(总题数:2,分数:12.00)我国物权法第 179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请分析:(分数:6.00)(1).抵押权的特征。(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抵押权具有如下特征:抵押权是一种约定担保物权;抵押权的客体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特定
27、财产,该财产可以是动产、不动产,也可以是权利;抵押权是不移转标的物占有的担保物权,在抵押期间,抵押财产仍由抵押人占有。)解析:(2).如何理解本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之规定?该规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是关于抵押权实现条件的规定。该规定的适用条件即抵押权的实现条件是:须抵押权有效存在;须发生可以实现抵押权的法定或约定情形。法定情形即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情形,约定情形即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解析:(3).如何理解本条“优先受偿”之规定?(分数:
28、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优先受偿即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价值优先于债务人的普通债权人而得到清偿。)解析:我国物权法第 203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请分析:(分数:6.00)(1).最高额抵押权的特征。(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最高额抵押权具有如下特征: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具有不确定性;最高额抵押权适用范围具
29、有限定性;最高额抵押权具有非从属性,最高额抵押权不以某一特定债权的存在为前提。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抵押期间某一具体债权消灭,最高额抵押权并不因此消灭。)解析:(2).如何理解本条第 1款规定中“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含义?(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是指最高额抵押权产生之时至债权确定前的期间内将要不断发生的不具有确定性的债权。)解析:(3).如何理解本条第 1款规定中“最高债权额限度内”的含义?(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最高债权额限度内是指抵押权人基于最高额抵押权
30、所能够优先受偿的债权的最高限度数额。)解析:五、案例分析题(总题数:1,分数:8.00)2012年 4月 1日,甲公司将其小汽车作价 20万元卖给乙公司,双方于当日签订了书面买卖合同,乙公司已经付款,但甲公司尚未将该车交付给乙公司。 2012 年 4月 3日,甲公司又将该车作价 25万元卖给不知情的丙公司,双方于当日签订了书面买卖合同,甲公司于 2012年 4月 5日将该车交付给丙公司,并于2012年 4月 8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2012 年 4月 10日,丙公司将该车出租给丁公司,双方于当日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 6个月。 2012 年 4月 20日,丙公司又将该车抵押给戊
31、公司,双方于当日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于 2012年 4月 2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2 年 5月 10日,丁公司擅自将该车质押给不知情的庚公司,双方于当日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丁公司于 2012年 5月 12日将该车交付给庚公司。问:(分数:8.00)(1).由于乙公司不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乙公司是否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规定,在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的情形,如果合同均不具有合同法第 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可以请求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32、解析:(2).丙公司自何时起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丙公司自 2012年 4月 5日起取得该车的所有权。根据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动产,以交付为物权变动的要件,但登记具有对抗效力。)解析:(3).戊公司的抵押权何时设立?并说明理由。(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戊公司的抵押权于 2012年 4月 20日设立。根据规定,当事人以动产设定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解析:(4).对于该汽车的拍卖价款,戊公司的抵押权和庚公司的质权哪一个优先受偿?并说明理由。(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戊公司的抵押权优先。根据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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