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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类试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6及答案解析.doc

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6 及答案解析(总分:56.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名词解释题(总题数:9,分数:18.00)1.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南开大学 2005 年研)(分数:2.00)_2.行政指导与行政指示(武大 2011 年研)(分数:2.00)_3.行政合同(武大 2011 年研)(分数:2.00)_4.行政事实行为(武大 2010 年研)(分数:2.00)_5.行政程序(南开大学 2004 年研)(分数:2.00)_6.行政听证制度(南开大学 2010 年研)(分数:2.00)_7.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南开大学 2006 年研)(分数:2.00)_8.行

2、政复议(东财 2006 年研)(分数:2.00)_9.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华师 2004 年研)(分数:2.00)_二、简答题(总题数:6,分数:12.00)10.行政合同的特征及其法律救济。(武大 2004 年研)(分数:2.00)_11.公益优先原则在行政规则中的体现。(山东大学 2010 年研)(分数:2.00)_12.简述行政复议的特征。(中财 2005 年研)(分数:2.00)_13.行政听证制度及其在行政程序基本制度中的地位。(南开大学 2003 年研)(分数:2.00)_14.简述政府信息公开的法理基础。(武大 2011 年研)(分数:2.00)_15.结合信息公开条例。简述我国

3、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武大 2010 年研)(分数:2.00)_三、辨析题(总题数:1,分数:2.00)16.行政合同纠纷的性质是行政纠纷、应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因此。行政合同纠纷不适用调解。(电子科大 2011 年研)(分数:2.00)_四、论述题(总题数:4,分数:8.00)17.试述行政程序的法律价值。(东财 2008 年研)(分数:2.00)_18.试述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中山大学 2009 年研)(分数:2.00)_19.试论我国的行政程序立法。(南开大学 2005 年研)(分数:2.00)_20.论我国现行的书面复议制度的定义、内容及法律意义。(电子科大 2011 年研

4、)(分数:2.00)_五、案例分析题(总题数:8,分数:16.00)21.某地区行署为发展本地经济,保护本区域的酒业,作出一项决定,凡外地生产的酒进入本地销售,必须获得销售许可证,未经许可擅自销售则予以 3 万元罚款。甲公司是该地区 A 县的一家百货商场,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销售外地区山脉酒(酒名),于是 A 县政府对甲处以 1 万元的罚款。问: (1)甲公司能否提起行政复议?为什么? (2)如果甲公司能提起复议。复议机关是谁?被申请人是谁?为什么? (3)甲公司能否对地区行署的决定提请审查?为什么?如果甲公司能提请审查那么向谁提起? (4)复议机关应如何处理该案?(分数:2.00)_22.

5、2007 年 1 月某市计委公布信息说,近 5 年该市旅游业连续以 20的速度增长,该市将大力鼓励投资旅店业,凡欲投资旅店业的投资者可获得其投资总额 50的低息优惠贷款。消息公布当年,韩某作为个人投资者申请开办旅店业并获得批准,当年即投资 100 万元。2008 年 3 月韩某资金不足申请低息优惠贷款,遭到银行拒绝。2009 年 10 月韩某投资的旅店终于开业。韩某几次找到市计委,要求市计委与银行出面交涉,以获得优惠贷款。但均遭到市计委的拒绝。韩某以市计委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市计委的行为属行政机关作出的对韩某不产生直接法律效果的、不具有强制力的行为,其不属可诉性

6、行政行为。裁定不予受理。 问题: (1)某市计委公布信息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2)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否正确?(分数:2.00)_23.2001 年 2 月,刘某与某乡政府就该乡一片荒山签订了荒山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期限 25 年,边界清楚。此后,刘某在荒山上栽种了花椒树,经过 10 年辛勤的培育,这些花椒树都进入了丰产期,刘某的收入也是一年比一年增加。但却引起了一些人的“红眼病”。2010 年 3 月,乡政府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新的乡政府领导没有与刘某商量,就擅自作出决定,将刘某承包的荒山中的 05 亩山地和地上的 80 棵已进入丰产期的花椒树分给了张某管理、收益。刘某不服,经多次交

7、涉无效,于 2011 年 11 月 2 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乡政府停止侵害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返还被非法分割的 05 亩山地,赔偿经济损失等。 请问:乡政府变更行政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分数:2.00)_24.2002 年 9 月 30 日,河南省孟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人员对河南省盂州市电业乐万家有限责任公司经销的商品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销售的“五粮液”酒防伪标签无暗记标记,涉嫌假冒,遂当场对该公司的 177 瓶“五粮液”酒进行了封存,并在公证人员的现场公证下提取酒样品,经中国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为假冒五粮液产品。之后,孟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剩余的 176 瓶“五粮液

8、”酒予以登记扣押。由于此案涉及货值金额和社会影响较大,孟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将此案移交给该局上级单位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同年 11 月 26 日,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向孟州市电业乐万家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确认该公司经销的“五粮液”酒系以假充真产品,已违反了我国产品质量法第 39 条的规定,将依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第 50 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要求该公司在 11 月 28 日前将陈述意见送到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逾期视为放弃权利;并说明如要求公开听证,应于收到告知书之日起 3 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孟州市电业乐万家有限责任公司在收到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送达告

9、知书的当天就用邮政快件邮送了陈述意见,同时提出公开听证的申请。次日,即 11 月 29 日,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就向该公司送达了(豫焦)质技监罚字2002第 067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1)责令停止销售以假充真的“五粮液”酒。 (2)没收 176 瓶以假充真的“五粮液”酒。 (3)并处该公司以假充真“五粮液”酒货值金额二倍罚款 94560 元。孟州市电业乐万家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处罚决定不服,以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没有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权,处罚决定无任何依据,程序违法,剥夺公开听证权,处罚决定内容违法为由,向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回答下列问题: (1)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0、的行政处罚程序有无违法之处? (2)人民法院对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行政处罚应如何判决?(分数:2.00)_25.某市质检局在对辖区的超市进行质量检查时,发现一超市的存货严重过期,决定给予该超市 1000 元的行政罚款,并适用简易程序当场收缴了罚款。 请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中质检局适用简易程序是否正确? (2)行政处罚程序的内容包括哪些? (3)简易程序的制度价值何在?(分数:2.00)_26.2001 年 12 月 8 日,广东省 2002 年听证会在广州举行。这是全国第一次针对春运公路客运价格举行的听证会,是广东省第一次以听证会的形式制定春运公路客运票价的政府指导价。中央电视台进行了

11、现场直播。此次听证会严格按照价格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及国家计委关于政府价格听证暂行办法规定的有关程序,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决策听证事项,聘请了经营者、消费者、社会团体、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相关的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专家构成的 31 名听证代表,并向社会公开设立了 40 个旁听席位。听证会就 2002 年广东省春运公路客运价格上浮的合理性及浮动幅度进行论证。在这次听证会上,形成了观点鲜明的三种意见: (1)消费者代表一方认为经营企业出具的数据并不能反映全年的经营状况,涨价令其利润丰厚,票价上涨没有适当理由; (2)经营者一方认为春运期间涨价合理,企业各种成本上扬,同时市场供求客观

12、上调动价格杠杆调配资源; (3)学者及政府相关部门代表一方的意见相对温和,认为涨价对于调动企业参与春运的积极性有利,同时也要控制涨价幅度,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这次听证会充分反映了社会各界对春运公路客运价格的意见,从公众和社会媒体反映来看,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请谈一谈对价格昕证会的意义的看法。(分数:2.00)_27.某市计量局在对辖区内的加油站进行计量检查时,发现某加油站的加油机存在加油数量短缺现象,触犯了计量法,决定给予加油站罚款 1000 元的行政处罚。并适用简易程序当场收缴了罚款。 问:本案中计量局适用简易程序是否正确?(分数:2.00)_28.律师黄某私自为某公司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经人举

13、报,某省司法厅对黄某立案查处,将其律师执业证予以收扣。随后,某省司法厅在没有通知黄某的情况下,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黄某作出停止执业 9 个月的处罚。黄某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分数:2.00)_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6 答案解析(总分:56.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名词解释题(总题数:9,分数:18.00)1.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南开大学 2005 年研)(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基于国家的法律、政策的规定而作出的,旨在引导行政相对人自愿采取一定的作为或者不作为,以实现行政管

14、理目的的一种非职权的行为。行政指导具有以下三个特征:行政性;多样性;自愿性。)解析:2.行政指导与行政指示(武大 2011 年研)(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基于国家的法律、政策的规定而作出的,旨在引导行政相对人自愿采取一定的作为或者不作为,以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的一种非职权的行为。行政指示是指行政主体依靠行政组织的权威,运用行政手段,按照行政组织的系统和层次进行行政管理活动的方法。 (2)区别:针对的对象不同。行政指导的对象一般为行政相对人;行政指示的对象一般为下级机关。强制性不同。行政指导不具有强制性;而行政指示则具有强制性。)解析:3.行政合同(武大 2

15、011 年研)(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以实行政管理为目的,与行政相对人就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而成立的一种双方行为。)解析:4.行政事实行为(武大 2010 年研)(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以不产生法律约束力,而以影响或改变事实状态为目的的实的一种行政活动。)解析:5.行政程序(南开大学 2004 年研)(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行政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所构成的一个连续过程。行为方式、步骤构成了行政行为的空间表现形式;行为的时限、顺序构成了行政行为的时间表现形式

16、。所以,行政程序本质上是行政行为空间和时间表现形式的有机结合。)解析:6.行政听证制度(南开大学 2010 年研)(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行政听证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陈述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并作出相应决定等程序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制度。它源于英国普通法上自然公正原则的规则之一,即“听取另一方证词”。根据我国行政法相关的规定属于行政听证范围内的事项主要有:行政立法和行政处理。行政听证的形式可以分为正式听证与非正式听证。)解析:7.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南开大学 2006 年研)(

17、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行政行为说明理由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的行政行为时,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必须向行政相对人说明其作出该行政行为的事实因素、法律依据以及裁量时所考虑的政策、公益等因素。)解析:8.行政复议(东财 2006 年研)(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解析:9.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华师 2004 年研)(分数:2.

18、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行政复议的含义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范的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 (2)二者的区别为: 针对的对象不同,行政复议针对的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属于行政争议;行政裁决针对的是当事人之间的与行政管理活动有关的民事纠纷。 目的不同,行政裁决的目的是为了

19、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争议;行政复议的目的是为了纠正行政机关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解析:二、简答题(总题数:6,分数:12.00)10.行政合同的特征及其法律救济。(武大 2004 年研)(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行政合同的特征 行政性,指行政机关借助于合同形式实现其行使行政职权的目的,表现在: a行政合同必有一方是行政机关,即具有法定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b行政合同的内容是行政管理的公共事务,具有公益性。 c行政机关在行政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上有行政优益权。 合意性,指行政合同的订立必须以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共同协

20、商一致为前提,表现在: a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合同是否订立、行政合同内容等有一定的选择权。 b行政合同的内容具有可妥协性。行政相对人有权提出修正行政合同内容的建议,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行政相对人的要求作出适当的让步,以便就行政合同的订立达成一致。 法定性,指行政合同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都必须遵守预设的法律规范,行政机关不得法外实施行政合同行为,可以从以下方面理解: a行政机关运用行政合同来处理不适于以行政行为方式处理的行政事务。 b行政主体必须依法行使行政合同中的行政优益权。 c当法律规定不明确时,行政机关基于行政裁量权订立的行政合同,其目的必须是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符合公共利益的要求,

21、不违背法律目的。 (2)行政合同的法律救济 根据我国目前解决行政争议的体制,行政合同纠纷有三种行政救济途径: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如涉及行政赔偿,还可以根据国家赔偿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无论是行政复议机关还是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合同纠纷时,都应当根据行政合同的特点注意以下几个法律问题:行政合同的纠纷属于行政纠纷,应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合同纠纷可以适用调解;行政合同纠纷承担的责任形式主要是赔偿责任。)解析:11.公益优先原则在行政规则中的体现。(山东大学 2010 年研)(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公益优先原则 公益优先原则

22、是指在行政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那么行政机关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可以依据行政优益权变更、解除行政合同。公共利益之所以优先,是因为公共利益实质上体现了每一个社会成员个人具体的利益。 在法律活动中,公益优先源于 20 世纪初形成的社会本位思想。这一法律思想直接导致了民法三大原则的修正,也直接影响到确立合同履行应当优先考虑公共利益的原则。行政合同以实现行政管理目的为基础,在行政合同履行过程中更应关注公共利益的实现。 (2)公益优先原则在行政规则中的体现 公共利益优先原则在行政合同履行过程中主要表现在: 行政机关认为行政合同的继续履行将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行政机关有权变更

23、、解除行政合同。对于“行政合同的继续履行将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认定所依据的事实,行政机关应当提出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并向行政相对人说明变更、解除行政合同的理由。通过要求行政机关给出变更、解除行政合同理由,可以限制行政机关滥用行政合同变更、解除权。从行为性质上说,行政机关变更或者解除行为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应当遵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行政合同的履行有监督权,在必要时可对行政相对人采取强制或者制裁措施。即,在行政合同履行过程中,行政机关有权对不履行、不适当履行行政合同义务的行政相对人进行制裁,促使其按照合同规定尽快履行行政合同的义务。这种制裁可以在行政合同履行的任何阶段

24、实施,实施制裁以后并不解除或减轻受制裁者履行合同的责任。 作为变更、解除行政合同理由中的“公共利益”内涵的最终确定权不在行政机关,而在于法院,除非行政相对人没有异议。公益优先原则的法律价值在于在行政合同争议过程中,为正确地处理公益与私益的矛盾提供了一个基本准则。)解析:12.简述行政复议的特征。(中财 2005 年研)(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行政复议所处理的争议是行政争议。这里的行政争议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因实施具体行政行为而与相对人发生的争议,这种争议的核心是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 (2)行政复议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并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

25、。我国行政复议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附带审查抽象行政行为中的规定,而不审查行政法规和规章。行政相对人如认为行政法规、规章违法,应当通过其他法制监督途径解决。 (3)行政复议主要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必要时也可以通过听证的方式审理。书面审查的方式是指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审查双方提交的书面证据材料,认定案件的事实,判断法律适用的正确性,从而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如果案情比较复杂,行政复议机关可以组织听证并根据听证的结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解析:13.行政听证制度及其在行政程序基本制度中的地位。(南开大学 2003 年研)(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行政听证制度的含义 行政听证制度是行

26、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陈述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并作出相应决定等程序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制度。 (2)行政听证制度的地位 行政程序法听证制度是行政程序法基本制度的核心。这是因为,行政程序的公正与公开,构成了行政程序法的生命源。没有公正与公开,就没有行政程序法。而行政程序的公正与公开并不仅仅是在于让行政相对人了解一个行为的结果,并让行政相对人得到一个可以进行司法救济的法律途径。“对于行政机关而言,这一问题的实质是要求行政机关履行职能实现法律授权的目的时应当有一个正当合理的程序;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而言,则表现为在

27、行政机关行使权力作出行政行为(不管是抽象的或具体的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发生效力之前,就应当提供某种程序的保障,就应当赋予行政相对人以某种程序上的权利,使之通过对程序上权利的行使来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解析:14.简述政府信息公开的法理基础。(武大 2011 年研)(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及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根据法定程序主动或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制度。政府信息向公众公开既是公民知情权的要求,也是为了实现政府信息资源社会共享。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基础在于行政程序所必须遵守的公开原则。 (1)公开原则的概念 公开原则是指用以规范行政权的行政程序,除涉及

28、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应当一律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行政相对人因此可以通过参与行政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社会民众因此可以通过公开的行政程序,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权力。 在行政程序法中确立程序公开原则,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基本要求。这一原则的法治意义是将行政权运作的基本过程公之于社会,接受社会的监督,防止行政权被滥用。 (2)公开原则的内容 行使行政权的依据公开。这里的“依据”具有两方面的内容:a如果行使行政权的依据是抽象的,必须事先以法定形式向社会公布。b如行使行政权的依据是具体的,必须在作出决定以前将该依据以法定形式告知相关的行政相对人。 行政信息公开。行政相对人了解、掌

29、握行政信息,是其参与行政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前提。因此,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应当及时、迅速地提供其所需要的行政信息,除非法律有不得公开的禁止性规定。 设立听证制度。听证是行政主体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相对人表达意见、提供证据的程序以及行政主体听取意见、接受证据的程序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制度。它是行政程序法的核心。 行政决定公开。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作出有影响的决定,必须向行政相对人公开,从而使行政相对人不服决定时及时行使行政救济权。应当向行政相对人公开的行政决定不公开,该行政决定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具有行政执行力。 (3)行政公开原则的意义 实现公

30、民的知情权,满足公民对信息的需要。 a现代政治是民意政治、开放政治,在民主社会中,公民作为主权者应有权了解政府的活动。 b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信息在公民日常生活和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客观上要求政府为公民和企业提供政府档案资料,满足公众的信息需要。通过了解政府的文件资料,新闻界、政治家和公民可以监督政府的活动,学者可以进行学术研究,企业则可将之作为一种经济、便利的收集政府资料信息的方式,安排企业生产,诉讼中的当事人或律师则可以将之作为证据使用。 促进公民对行政的参与,增强公民对行政机关的信赖。知情权是公民实现其他政治权利、参政议政的前提条件。 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防止行政腐败。

31、监督行政机关的途径很多,行政公开无疑是最重要的途径之一。如果将政府的法规规章、行政计划、决策说明向大众公开,让公众进行评述,则可以有效防止专断和腐败。在具体的行政程序中,当事人有权查阅行政机关卷宗,了解行政机关据以做出影响其权利义务的决定所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可以使当事人有效提出自己的主张,对行政机关滥用权力的,可以提起行政救济或司法救济。)解析:15.结合信息公开条例。简述我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武大 2010 年研)(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 9 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下列行政信息: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如“扶贫、教

32、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以及“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等行政信息。这类行政信息与行政相对人自身发展、权利保护等关系密切,是行政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如“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以及“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等行政信息。这类行政信息中包含了国家的大政方针,社会公众的“知晓或者参与”有助于它们被贯彻与落实。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如“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

33、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这类行政信息是行政相对人接受或者要求行政机关提供服务时所必须了解的,它们是否公开以及公开的程度是政府“透明度”的重要指标。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在立法技术上,这是一条兜底条款。其立法本意是除了上述三项内容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还可以规定其他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行政信息的范围。)解析:三、辨析题(总题数:1,分数:2.00)16.行政合同纠纷的性质是行政纠纷、应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因此。行政合同纠纷不适用调解。(电子科大 2011 年研)(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这种

34、说法是错误的,具体分析如下: (1)行政合同的纠纷属于行政纠纷,应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 (2)行政合同纠纷可以适用调解。因为,行政合同是基于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这种合意成了对行政合同纠纷进行调解的法律基础。但是,对行政合同纠纷进行调解时,应当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调解必须充分尊重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尤其是行政相对人的意思,防止行政机关利用优越地位强迫行政相对人接受不利条件。 调解不能违反现行法律规定,不得以牺牲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为达成妥协的前提。 调解可以由主持纠纷解决的机关提议,也可以是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提出。 调解不成的,主持行政合同纠纷解决的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裁决,以

35、满足行政管理的实际需要。 因此,行政合同纠纷不适用调解是不正确的。)解析:四、论述题(总题数:4,分数:8.00)17.试述行政程序的法律价值。(东财 2008 年研)(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行政程序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所构成的一个连续过程。其基本价值表现为: (1)保障公民参政权的有效行使 传统的公民参政权在 20 世纪之后的社会法治化过程中已显露出无法弥补的缺陷。这种缺陷表现在公民监督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间接性,即公民只能通过自己在议会中的代表,在例会中行使对行政机关的监督,而且这种监督基本上是事后监督,对有效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职权起不到

36、理想的作用。 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最佳方案选择看,事先监督显然优越于事后监督,预防性监督显然优越于追惩性监督。这种法治理想的落实最终因为民主理论的发达而出现了更为可行的现实条件。 行政程序可以让公民越过自己的代表直接介入行政权的行使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公民权可以成为约束行政权合法、正当行使的一种外在规范力量,并随时可以对行政权的行使是否合法、正当,在法律范围内提出抗辩,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提供一个反思的机制。如果行政机关发现其行政行为有不合法或欠缺正当性的情况,即可以自动纠正。这也是符合现代行政法的法治精神所要求的合作与协商原则的。 (2)保护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权利 行政相对人的法律程序权利是一种被法律实用主义所长期掩饰而不为人们所重视的法律权利。轻视法律程序权利的结果往往是行政机关以国家神化为理由剥夺公民实体法上的权利。一个不言而喻的命题是,任何法律实体权利如没有相应的法律程序权利予以保障,则立法赋予再多的法律实体权利也是没有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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