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刑法学)-试卷 11及答案解析(总分:68.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8,分数:36.00)1.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2.00)_2.下列选项中,属于防卫过当的情形是( )。(分数:2.00)A.甲用拳头打乙,乙从腰间拿出枪向甲射击却没有击中,甲吓跑了B.甲拿菜刀砍乙,乙加以还击一拳将甲打成重伤C.甲用刀砍杀乙,乙拿起身边的锄头将甲打死D.甲拿擀面杖打乙,乙掏出猎枪将甲打死3.中止犯的处罚原则是( )。(分数:2.00)A.应当从轻处罚B.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2、C.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D.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4.我国刑法对溯及力之规定所体现的原则是( )。(分数:2.00)A.从旧原则B.从新原则C.从旧兼从轻原则D.从新兼从轻原则5.根据刑法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构成( )。(分数:2.00)A.诈骗罪B.信用卡诈骗罪C.盗窃罪D.侵占罪6.甲用爆炸的方法炸毁了正在行驶中的一列车的主要设备,甲构成( )。(分数:2.00)A.爆炸罪B.破坏交通工具罪C.破坏交通工具罪和爆炸罪数罪并罚D.破坏交通设施罪7.安某虐待其 10岁的继女王某达 3年之久。某日,安某又因琐事痛打王某,王某有反抗,安某即拿起一根铁条向王某眼睛刺去,当场将王某右眼扎瞎。对
3、安某的行为应定性为( )。(分数:2.00)A.虐待罪B.故意伤害罪C.虐待致人重伤D.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8.下列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不能适用限制减刑的是( )。(分数:2.00)A.累犯B.抢劫犯C.贩毒犯D.放火犯9.非法拘禁罪属于( )。(分数:2.00)A.继续犯B.牵连犯C.结合犯D.连续犯10.下列选项中,错误的说法是( )。(分数:2.00)A.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实现了预期的目的B.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着手实行犯罪C.只有在造成法定损害结果时,才处罚过失行为D.未完成罪仅仅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11.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 )。(分
4、数:2.00)A.行为与结果之间的联系B.犯罪原因与犯罪行为之间的联系C.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联系D.犯罪行为与犯罪对象之间的联系12.我国刑法规定的自然人完全负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是( )。(分数:2.00)A.已满 14周岁B.已满 14周岁不满 16周岁C.已满 16周岁D.已满 18周岁13.以暴力方法抗税,故意造成税务机关人员重伤的,( )。(分数:2.00)A.构成抗税罪和故意伤害罪,实行数罪并罚B.以故意伤害罪一罪定罪处罚C.以抗税罪一罪定罪从重处罚D.以抗税罪的结果加重处罚14.下列选项中,不受告诉才处理限制的是( )。(分数:2.00)A.侵占罪B.侮辱罪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5、和国家利益的C.虐待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D.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15.下列犯罪要求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要件的有( )。(分数:2.00)A.索贿的B.收受贿赂的C.行贿的D.单位受贿的16.以重伤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造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伤的( )。(分数:2.00)A.构成妨害公务罪的结果加重犯B.以故意伤害罪论处C.以妨害公务罪和故意伤害罪实行数罪并罚D.以扰乱公共秩序罪定罪处罚17.下列选项中,构成犯罪未遂的是( )。(分数:2.00)A.甲对胡某实施诈骗行为,被胡某识破骗局。但胡某觉得甲穷困潦倒,实在可怜,就给其 3000元钱,甲得款后离开现场B.乙为
6、了杀死刘某,持枪尾随刘某,行至偏僻处时,乙向刘某开了一枪,没有打中;在还可以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乙害怕受刑罚处罚,没有继续开枪C.丙绑架赵某,并要求其亲属交付 100万元。在提出勒索要求后,丙害怕受刑罚处罚,将赵某释放D.丁抓住妇女李某的手腕,欲绑架李某然后出卖。李为脱身,便假装说:“我有性病,不会有人要。”丁信以为真,于是垂头丧气地离开现场18.下列哪一种犯罪在既遂之后犯罪行为也随之而结束,但由犯罪行为造成的不法状态仍可能继续存在?( )(分数:2.00)A.诈骗罪B.故意杀人罪C.非法拘禁罪D.非法持有枪支罪二、多选题(总题数:9,分数:18.00)19.二、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
7、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分数:2.00)_20.下列关于自动投案的说法正确的有( )。(分数:2.00)A.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认定为自动投案B.交通肇事逃逸后不可能再构成自动投案C.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盘问后,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D.公安人员发现被告人身上有可疑血迹,并发现持有带血的尖刀而将其扣留的,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21.以共同犯罪人之间是否有分工为标准,可以将共同犯罪分为( )。(分数:2.00)A.简单共犯B.复杂共犯C.一般共犯D.犯罪集团22.不作为犯罪的因
8、果关系中( )。(分数:2.00)A.因果关系具有主观性B.因果关系以行为人具有实施某种行为的义务为条件C.没有履行特定的义务是危害结果发生的原因D.因果关系具有偶然性的特点23.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分数:2.00)A.贪污贿赂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B.国有公司的承包人可以是贪污罪的主体C.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只有超过 3个月未还的,才构成挪用公款罪D.索贿是受贿罪的一种行为表现形式,对索贿的应从重处罚24.关于受贿罪的正确说法是( )。(分数:2.00)A.在直接受贿罪中,索贿构成受贿罪,需要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要件B.斡旋受贿构成犯罪,以为请托人
9、谋取不正当利益为要件C.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构成受贿罪D.国家工作人员成立受贿罪,与之相应,请托人必然构成行贿罪25.下列行为,危害国家安全、构成间谍罪的有( )。(分数:2.00)A.参加间谍组织B.泄露国家秘密C.接受间谍组织代理人的任务D.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26.下列行为应当认定为犯罪未遂的是( )。(分数:2.00)A.张三持刀前往李四家杀人,走到半路因身体不适而返回B.甲欲前往乙处行窃,甲不知乙已将保险箱中的钱款存入了银行。甲在撬窃保险箱过程中因良心发现而罢手C.丙欲杀丁,连击数枪而未击中,因子弹用光,只得悻悻回家D.王五正
10、在赵六家行窃,忽闻屋外有人要开门,便慌忙逃离27.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 )。(分数:2.00)A.罪刑法定原则B.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C.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D.罪责自负原则三、案例分析题(总题数:4,分数:14.00)28.三、案例分析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29.被告人:黄某,男,22 岁;刘某,男,20 岁;靳某,女,17 岁。2001 年夏天,被告人黄某从某信用社购买摩托车一辆,因手续不全,黄某让被告人靳某到某信用社找该社主任张某补办摩托车过户证明。张某提出与靳某约会,靳某将此事告诉了黄某。黄某想到自己想做生意贷不来款,张某贪恋女色,遂即与被告人刘某预谋,
11、指使靳某以色相勾引张某,以此为把柄,敲诈、要挟张某为其提供资金。在黄某的授意下,2001年 10月 30日下午,靳某按照预谋将张某诱骗到黄某的二哥家。黄某藏于室内,刘某先对张某进行殴打、威逼,迫使张某为他们提供 15万元贷款。张某借故推脱,刘某继续殴打,此时,黄某从室内出来,与刘某一起对张某软硬兼施进行威逼。张某无奈,便以自己的名义,亲笔写了一张“市行急需二万元现金”的便条,要某信用社值班人员支付。刘某持此便条到某信用社取走现金 2万元。直到晚上,黄某、刘某才将张某放回。问:本案如何处理?(分数:2.00)_李某,男,17 岁,系某市国有百货文化用品公司工人。王某,男,系李某结拜兄弟。王某 1
12、6岁生日将至,多次向李某索要生日礼物。2005 年 9月 10日,被告人李某在本公司营业厅盗得该公司空白提货单 2份(五联单)并乘收款员刘某不备,在提货单上偷盖了该公司付款专用章。尔后,李某分别在提货单上填写了购货单位和物品名称等项目。同年 10月 26日在王某生日当天李某将提货单交给王某,告诉其实际情况,并将该提单作为生日礼物送给王某。同日下午王某去该国有百货文化用品公司仓库,分别提走洗发水 100箱,洗面奶 100箱,物品价值 7690元。问:(分数:4.00)(1).本案应当如何处理?(分数:2.00)_(2).如果李某在提货单上填写的货物的数额特别巨大,可以判处的最重主刑和附加刑是什么
13、?(分数:2.00)_乙为了购买汽车向甲借了 3万元钱,甲多次向乙索要,乙以种种借口推脱不还。2004 年 7月的一天,甲得知乙要将 3万元货款存人银行,在乙去银行的途中,甲将乙拦下索要 3万元,乙不还,两人发生争执,甲便拿出水果刀威胁乙,随后甲将乙刺倒在地后拿走乙身上的 3万元钱。经鉴定乙为重伤。甲被抓获后,提出他拿走的 3万元钱是乙非法买卖外汇的违法所得,并提供了乙非法买卖外汇的地点和交易人。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将乙抓获。公安机关在对乙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发现,乙于 1990年因为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3 年 1月 30日经裁定予以假释。问:(分数:8.00)(1).甲构成何罪?(分数:
14、2.00)_(2).甲有无特殊的量刑情节?(分数:2.00)_(3).对乙裁定假释是否正确?(分数:2.00)_(4).对乙应当如何定罪处罚?(分数:2.00)_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刑法学)-试卷 11答案解析(总分:68.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8,分数:36.00)1.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2.00)_解析:2.下列选项中,属于防卫过当的情形是( )。(分数:2.00)A.甲用拳头打乙,乙从腰间拿出枪向甲射击却没有击中,甲吓跑了B.甲拿菜刀砍乙,乙加以还击一拳将甲打成重伤
15、C.甲用刀砍杀乙,乙拿起身边的锄头将甲打死D.甲拿擀面杖打乙,乙掏出猎枪将甲打死 解析:解析:防卫过当是指超出必要的限度并且造成了重大损害的情形。A 项中,乙的行为虽然超出了必要的限度,但是没有造成重大损害,故不属于防卫过当。B 项中,乙的行为虽然造成了重大损害,但是没有超出必要的限度,不是防卫过当。C 项中,甲是要砍杀乙,属于特殊防卫权的范畴,也不是防卫过当。D项中,乙的行为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并且造成了重大损害,是防卫过当。故选 D项。3.中止犯的处罚原则是( )。(分数:2.00)A.应当从轻处罚B.应当从轻、减轻处罚C.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D.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解析:解析:根据刑法
16、的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故选 C项。4.我国刑法对溯及力之规定所体现的原则是( )。(分数:2.00)A.从旧原则B.从新原则C.从旧兼从轻原则 D.从新兼从轻原则解析:解析: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以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即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没有溯及力。关于刑法的溯及力,各国刑法有不同规定,归纳起来有四种: (1)从旧原则,即新刑法对于其生效前的行为一律没有溯及力,仍完全适用旧法。 (2)从新原则,即新刑法对其生效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未确定的行为一律适用,具有溯及力。 (3)从旧兼从轻原则
17、,即新刑法原则上没有溯及力,但是新刑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刑法,这时有溯及力。 (4)从新兼从轻原则,即新刑法原则上有溯及力,但是旧刑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旧刑法,这时无溯及力。关于溯及力,我国刑法第 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条规定的前部分是从 1日原则,后部分是从轻原则,因此,我国刑法对溯及力的规定,体现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故选 C项。5.根据
18、刑法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构成( )。(分数:2.00)A.诈骗罪B.信用卡诈骗罪C.盗窃罪 D.侵占罪解析:解析:我国刑法第 196条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构成盗窃罪。对刑法中的有关特别规定应当重点掌握,这一般是考试的侧重点所在。相似规定还有偷盗技术秘密、偷盗古生物化石等。6.甲用爆炸的方法炸毁了正在行驶中的一列车的主要设备,甲构成( )。(分数:2.00)A.爆炸罪B.破坏交通工具罪 C.破坏交通工具罪和爆炸罪数罪并罚D.破坏交通设施罪解析:解析:虽然甲的行为也符合爆炸罪的构成要件,但是破坏交通工具罪包含了用爆炸的方法破坏交通工具的情形。用破坏交通工具罪更能全面地评价甲的行为,所以应
19、当按照破坏交通工具罪定罪处罚。故选B项。7.安某虐待其 10岁的继女王某达 3年之久。某日,安某又因琐事痛打王某,王某有反抗,安某即拿起一根铁条向王某眼睛刺去,当场将王某右眼扎瞎。对安某的行为应定性为( )。(分数:2.00)A.虐待罪B.故意伤害罪C.虐待致人重伤D.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 解析:解析:安某虐待其 10岁的继女王某达 3年之久的行为本身已经构成虐待罪。安某将王某眼睛刺瞎,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已经超出了虐待罪构成要件辖制的范围,单独成立故意伤害罪。至于 C项中按照虐待致人重伤处理不适当。因为虐待致人重伤是指在虐待过程中过失致人重伤的情形,不包括故意致人重伤的情形。故选 D项。8.下
20、列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不能适用限制减刑的是( )。(分数:2.00)A.累犯B.抢劫犯C.贩毒犯 D.放火犯解析:解析: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贩毒没有规定在其中,所以,应选择 C项。需要特别提醒的是,限制减刑的 7种犯罪和已满 14周岁未满 16周岁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 8种犯罪情形并不完全一致,注意区分。9.非法拘禁罪属于( )。(分数:2.00)A.继续犯 B.牵连犯C.结合犯D.连续犯解析:解
21、析:罪数形态理论涉及的概念比较多,考生复习时应当注意区分。总体而言,罪数形态理论中包括实质的一罪、处断的一罪和法定的一罪三大类。实质的一罪包括继续犯、想象竞合犯和结果加重犯;处断的一罪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法定的一罪包括结合犯和惯犯。其中,法定的一罪不要求掌握。而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连续犯、牵连犯、吸收犯六种犯罪的概念和特征要求记忆、理解和运用,就本题而言,是考查考生对继续犯、牵连犯等概念的理解和运用。继续犯是指犯罪行为自着手实行之时直至其构成既遂,且通常在既遂之后至犯罪行为终了的一定时间之内,该行为及其所引起的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过程中的犯罪形态。非法拘禁罪、窝藏罪、遗弃罪
22、等都是典型的继续犯。因此,本题答案是A项。牵连犯是指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而方法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如行为人为了杀人而盗窃枪支,当其实施杀人行为后,从犯罪形态看,行为人触犯了盗窃枪支罪与故意杀人罪两罪,这两罪就是牵连犯。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10.下列选项中,错误的说法是( )。(分数:2.00)A.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实现了预期的目的 B.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着手实行犯罪C.只有在造成法定损害结果时,才处罚过失行为D.未完成罪仅仅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解析:解析
23、:我国刑法以处罚故意犯罪为原则,以处罚过失犯罪为例外,所以对于过失行为而言,只有在造成了法定损害的结果时,才达到需要动用刑罚加以干涉的社会危害性的程度。排除 C项。由于过失犯罪的成立必须要以客观危害结果的发生为条件,因此不可能存在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同样,认定间接故意也必须要以客观危害结果的发生为条件,因此,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也不可能存在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排除D项。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着手实施犯罪;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不是出于主观意愿自动地放弃犯罪;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区别的关键在于犯罪的实行行为是否具备了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的全部犯罪构成要件,而不在于
24、是否发生了实际的犯罪结果或者是否达到了行为人预期的犯罪目的。故本题应选 A项。11.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 )。(分数:2.00)A.行为与结果之间的联系B.犯罪原因与犯罪行为之间的联系C.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联系 D.犯罪行为与犯罪对象之间的联系解析:解析:根据我国的刑法理论的通说,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具有相对性,只能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故选 C项。12.我国刑法规定的自然人完全负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是( )。(分数:2.00)A.已满 14周岁B.已满 14周岁不满 16周岁C.已满 16周岁 D.已满 18周岁解析: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自然人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是
25、16周岁,而不是 18周岁。18 周岁这个时间点与定罪没有关系,只是量刑时考虑的情节。故选 C项。13.以暴力方法抗税,故意造成税务机关人员重伤的,( )。(分数:2.00)A.构成抗税罪和故意伤害罪,实行数罪并罚B.以故意伤害罪一罪定罪处罚 C.以抗税罪一罪定罪从重处罚D.以抗税罪的结果加重处罚解析:解析:抗税罪中手段行为虽然包括暴力行为,但是该暴力行为是有限度的。抗税罪的法定刑最高为7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可能包括故意致人重伤的情形,否则就会违背刑法的罪责刑相一致的原则。所以,刑法理论认为抗税罪的暴力行为不包括故意致人死亡和重伤的情形。如果故意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
26、定罪处罚。故选 B项。14.下列选项中,不受告诉才处理限制的是( )。(分数:2.00)A.侵占罪B.侮辱罪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C.虐待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 D.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解析: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侵占罪是绝对的告诉的才处理,即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亲告罪。但是侮辱罪、诽谤罪、虐待罪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则不同,它们是有条件的告诉的才处理,即在没有发生严重后果的情况下,才是告诉的才处理。C 项中由于发生了严重的后果,不受告诉才处理的限制。故选 C项。15.下列犯罪要求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要件的有( )。(分数:2.00)A.索贿的B.收受贿赂的C.行贿的
27、D.单位受贿的解析: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索贿的,即构成受贿罪;收受贿赂的和单位受贿的,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但是不要求是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的成立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必要条件。故选 C项。16.以重伤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造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伤的( )。(分数:2.00)A.构成妨害公务罪的结果加重犯B.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C.以妨害公务罪和故意伤害罪实行数罪并罚D.以扰乱公共秩序罪定罪处罚解析:解析:妨害公务罪的法定最高刑为 3年有期徒刑,而故意伤害罪(重伤)的法定刑为 3年以上 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妨害公务罪是不可能包容故意伤害罪(重伤)的。换言之,妨害公务罪中的暴力行
28、为不包括故意致人重伤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以故意致人重伤的暴力手段妨害公务的,则应当按照故意伤害(重伤)罪这一重罪来定罪处罚。故选 B项。17.下列选项中,构成犯罪未遂的是( )。(分数:2.00)A.甲对胡某实施诈骗行为,被胡某识破骗局。但胡某觉得甲穷困潦倒,实在可怜,就给其 3000元钱,甲得款后离开现场 B.乙为了杀死刘某,持枪尾随刘某,行至偏僻处时,乙向刘某开了一枪,没有打中;在还可以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乙害怕受刑罚处罚,没有继续开枪C.丙绑架赵某,并要求其亲属交付 100万元。在提出勒索要求后,丙害怕受刑罚处罚,将赵某释放D.丁抓住妇女李某的手腕,欲绑架李某然后出卖。李为脱身,便假装说:“
29、我有性病,不会有人要。”丁信以为真,于是垂头丧气地离开现场解析:解析:B 项中乙的行为属于放弃可以重复实施的侵害行为,应当认定为犯罪中止。C 项中丙的行为完全符合绑架罪的基本犯罪构成,属于既遂而不是犯罪未遂。D 项中李某的谎言虽然不利于丁实施犯罪行为,但是没有达到足以阻止丁实施拐卖行为的程度,仍然是丁自动放弃犯罪,应当认定为犯罪中止。A 项中甲虽然获得了财物,但是甲获得财物不是由其犯罪行为所导致,所以不能认定为犯罪既遂而应当认定为未遂。故选 A项。18.下列哪一种犯罪在既遂之后犯罪行为也随之而结束,但由犯罪行为造成的不法状态仍可能继续存在?( )(分数:2.00)A.诈骗罪 B.故意杀人罪C.
30、非法拘禁罪D.非法持有枪支罪解析:解析:所谓状态犯是指犯罪既遂后犯罪行为也就完成,但是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不法状态仍然处于继续状态的一种犯罪形态。持续犯又称继续犯,是指犯罪行为自着手实行之时直至其构成既遂、且通常在既遂之后至犯罪行为终了的一定时间内,该犯罪行为及其所引起的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过程中的犯罪形态。持续犯的典型特征是犯罪行为与违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状态。排除 C项和 D项。对于故意杀人罪而言,虽然犯罪行为既遂后其行为也会结束,但是故意杀人一旦既遂其所侵犯的利益就会消失,那么该行为所造成的不法状态自然也就不存在了。所以应当排除 B项。当诈骗犯罪既遂后,诈骗行为会随之结束,但是诈骗行为对他人财
31、产造成侵害的不法状态会继续存在。故选 A项。二、多选题(总题数:9,分数:18.00)19.二、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分数:2.00)_解析:20.下列关于自动投案的说法正确的有( )。(分数:2.00)A.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认定为自动投案 B.交通肇事逃逸后不可能再构成自动投案C.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盘问后,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D.公安人员发现被告人身上有可疑血迹,并发现持有带血的尖刀而将其扣留的,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 解析:解析:
32、虽然交通肇事后及时报案是肇事者的法定义务,但是从政策的角度认定为自动投案,更有利于鼓励肇事者自首,也有利于司法机关及时破案,节约司法资源,所以认定为自动投案更符合立法本意。所以应选择 A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仍然可以基于主观意愿自动投案,只是在处罚时以较重法定刑为量刑基准。所以应排除 B项。C 项和 D项是关于形迹可疑的理解,根据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C 项的行为成立自动投案。但是 D项的情形,其已经不仅仅是“形迹可疑”了,而是非常可疑,不能再认定为自动投案。故应当选择 C和 D项。21.以共同犯罪人之间是否有分工为标准,可以将共同犯罪分为( )。(分数:2.00)
33、A.简单共犯 B.复杂共犯 C.一般共犯D.犯罪集团解析:解析:共同犯罪可以做不同的分类。根据是否有分工,可以分为简单的共同犯罪和复杂的共同犯罪。根据是否有预谋,可以分为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根据是否有组织性,可以分为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的共同犯罪。根据一个人是否能够完成犯罪,可以分为任意的共同犯罪和必要的共同犯罪。故选 A、B 项。22.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中( )。(分数:2.00)A.因果关系具有主观性B.因果关系以行为人具有实施某种行为的义务为条件 C.没有履行特定的义务是危害结果发生的原因 D.因果关系具有偶然性的特点解析:解析: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和其他犯罪的因果
34、关系不存在本质的区别,所以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具有的特征,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也具有。而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的特别之处在于不作为犯罪必须以特定的义务为前提,并且如果行为人履行该特定的义务,危害结果就不会发生。故选 B、C 项。23.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分数:2.00)A.贪污贿赂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 B.国有公司的承包人可以是贪污罪的主体C.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只有超过 3个月未还的,才构成挪用公款罪 D.索贿是受贿罪的一种行为表现形式,对索贿的应从重处罚解析: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两类,即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
35、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国有公司的承包人是贪污罪的第二类主体。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 3个月未还的行为。对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未超过 3个月同样构成挪用公款罪。索贿是受贿罪的一种表现形式,其社会危害性更大,所以对于索贿的,应当从重处罚;而且对于索贿的,不要求为他人谋利。故选 A、C 项。24.关于受贿罪的正确说法是( )。(分数:2.00)A.在直接受贿罪中,索贿构成受贿罪,需要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要件B.斡
36、旋受贿构成犯罪,以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为要件 C.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构成受贿罪 D.国家工作人员成立受贿罪,与之相应,请托人必然构成行贿罪解析:解析:在直接受贿罪中,索贿构成受贿罪,并不需要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要件,只要索取贿赂的,就足以构成受贿罪。受贿罪和行贿罪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有人构成受贿罪,但是并不意味着一定有人构成行贿罪。例如,我国刑法第 389条第 3款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故选 B、C 项。25.下列行为,危害国家安全、构成间谍罪的有( )。(分数:2.00)A.参加间
37、谍组织 B.泄露国家秘密C.接受间谍组织代理人的任务 D.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 解析:解析:根据刑法的规定,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单纯的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只能构成泄露国家秘密罪。故选A、C、D 项。26.下列行为应当认定为犯罪未遂的是( )。(分数:2.00)A.张三持刀前往李四家杀人,走到半路因身体不适而返回B.甲欲前往乙处行窃,甲不知乙已将保险箱中的钱款存入了银行。甲在撬窃保险箱过程中因良心发现而罢手C.丙欲杀丁,连击数枪而未击中,因子弹用光,只得悻悻回家 D.王五正在赵六家行窃,忽闻屋外有人要开门,便慌忙逃离
38、 解析:解析:A 项中由于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所以只能认定为犯罪预备。犯罪中止是行为人认为能够将犯罪进行到底而放弃犯罪的情形,认定犯罪中止的自动性是以行为人的主观认识为标准的。所以 B项应当认定为犯罪中止。C、D 项都是在着手实施犯罪之后,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导致犯罪没有得逞。故选 C、D项。27.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 )。(分数:2.00)A.罪刑法定原则 B.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C.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D.罪责自负原则解析:解析:根据刑法第 3、4、5 条的规定,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值得注意的是,刑法规定的原则只
39、有上述三个,在理论上,有的学者还将罪责自负原则、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等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但这些不是刑法法定的基本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是量刑的基本原则,不是刑法的基本原则。故选 A、B 项。三、案例分析题(总题数:4,分数:14.00)28.三、案例分析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解析:29.被告人:黄某,男,22 岁;刘某,男,20 岁;靳某,女,17 岁。2001 年夏天,被告人黄某从某信用社购买摩托车一辆,因手续不全,黄某让被告人靳某到某信用社找该社主任张某补办摩托车过户证明。张某提出与靳某约会,靳某将此事告诉了黄某。黄某想到自己想做生意贷不来款,张某贪恋女色,遂
40、即与被告人刘某预谋,指使靳某以色相勾引张某,以此为把柄,敲诈、要挟张某为其提供资金。在黄某的授意下,2001年 10月 30日下午,靳某按照预谋将张某诱骗到黄某的二哥家。黄某藏于室内,刘某先对张某进行殴打、威逼,迫使张某为他们提供 15万元贷款。张某借故推脱,刘某继续殴打,此时,黄某从室内出来,与刘某一起对张某软硬兼施进行威逼。张某无奈,便以自己的名义,亲笔写了一张“市行急需二万元现金”的便条,要某信用社值班人员支付。刘某持此便条到某信用社取走现金 2万元。直到晚上,黄某、刘某才将张某放回。问:本案如何处理?(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
41、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在本案中,被告人为了获取资金,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后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威逼,即使用了暴力和胁迫的手段;尽管被害人是以写便条的方式由被告人刘某领取了现金,但是被害人为信用社主任,其便条即能够对信用社值班人员产生相应的约束力,值班人员也正因对便条的执行而向被告人刘某提供现金。因此,虽然本案中从被告人向被害人威逼写便条到被告人实际取得现金之间的持续时间较长,而且并非被害人直接交出现金,但是由于被害人的特殊身份,应认为是被告人直接向被害人劫取了财物。所以,黄某等三人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成立抢劫罪。 (2)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黄某与刘某、靳
42、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谋划、实施抢劫被害人钱财的行为,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和共同犯罪行为,成立共同犯罪。 (3)在共同犯罪中,黄某和刘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靳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根据刑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靳某是未成年人,所以对于靳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解析:李某,男,17 岁,系某市国有百货文化用品公司工人。王某,男,系李某结拜兄弟。王某 16岁生日将至,多次向李某索要生日礼物。2005 年 9月 10日,被告人李某在本公司营业厅盗得该公司空白提货单 2份(五联单)并乘收款员刘某不
43、备,在提货单上偷盖了该公司付款专用章。尔后,李某分别在提货单上填写了购货单位和物品名称等项目。同年 10月 26日在王某生日当天李某将提货单交给王某,告诉其实际情况,并将该提单作为生日礼物送给王某。同日下午王某去该国有百货文化用品公司仓库,分别提走洗发水 100箱,洗面奶 100箱,物品价值 7690元。问:(分数:4.00)(1).本案应当如何处理?(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根据刑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诈骗罪。本案中,被告人李某通过伪造某公司的提货单而使得被害方自愿交付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 共同犯罪是
44、两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成立共同犯罪要求两个自然人都必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而本案中被告人王某是在生日当天实施了提货行为,并没有年满 16周岁,所以,李某与王某不构成共同犯罪。王某不承担刑事责任,李某是诈骗罪的间接正犯,单独承担诈骗罪的刑事责任。)解析:(2).如果李某在提货单上填写的货物的数额特别巨大,可以判处的最重主刑和附加刑是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由于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所以对于李某判处的最高主刑应当是无期徒刑。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诈骗罪是财产犯罪,对于诈骗罪应当附加判处财产刑,又由于无期徒刑是重刑
45、,与之相应的财产刑只能是没收财产,所以,附加刑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和没收财产。)解析:乙为了购买汽车向甲借了 3万元钱,甲多次向乙索要,乙以种种借口推脱不还。2004 年 7月的一天,甲得知乙要将 3万元货款存人银行,在乙去银行的途中,甲将乙拦下索要 3万元,乙不还,两人发生争执,甲便拿出水果刀威胁乙,随后甲将乙刺倒在地后拿走乙身上的 3万元钱。经鉴定乙为重伤。甲被抓获后,提出他拿走的 3万元钱是乙非法买卖外汇的违法所得,并提供了乙非法买卖外汇的地点和交易人。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将乙抓获。公安机关在对乙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发现,乙于 1990年因为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3 年 1月 30日经裁定予以假释。问:(分数:8.00)(1).甲构成何罪?(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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