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93.160 P 55 DB12 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 DB 12/T 5452014 南水北调工程现场项目管理规范 Guidelines for project of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system in Tianjin South-to-North Water Diversion 2014 - 11 - 18发布 2014 - 12 - 18实施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布 DB12/T 5452014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总则 . 1 3 基本规定 . 1 4 合同管理 . 2 5 质量管理 . 3 6
2、安全生产管理 . 5 7 进度管理 . 6 8 信息管理 . 8 9 档案管理 . 9 10 验收管理 . 10 DB12/T 5452014 I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与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南水北调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由天津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南水北调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本标准编制委员会主任:朱芳清 副主任:张文波 刘长平 委员:马树军 赵考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钊(主编) 曹野明 张振军 甄守奎 查龙友 姚博 高啸宇 秘兆兰 季海涛 丁学赏 本标准于2014年11月首次发
3、布。 DB12/T 5452014 1 南水北调工程现场项目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南水北调工程项目现场管理的总则、基本规定、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信息管理、档案管理及验收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南水北调工程现场项目管理,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2 总则 2.1 市南水北调工程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各参建单位应按照本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建设程序。 2.2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起止时限为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发放进场通知起,至工程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止。 2.3 项目法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以下称项目法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要求,结合项目
4、建设特点,设置项目现场管理机构,承担项目实施的管理任务和目标实现的全面责任。 2.4 监理单位应根据有关标准及合同约定的要求,设置现场监理机构,承担项目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资金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档案管理、现场协调及施工合同验收的具体工作。 2.5 设计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要求,设置现场设代组,开展设计交底,方案优化,事故分析,配合施工合同验收等现场服务工作,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2.6 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要求,设置现场项目经理部,负责开展施工质量保证、进度控制、成本管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档案管理及配合施工合同验收等具体工作。 2.7 参建单
5、位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项目的规模、结构、复杂程度、专业特点、人员素质和地域范围组建。组建后的项目管理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合同的要求,经有关部门或单位批准后运行。 2.8 参建单位现场管理机构应制定各项制度、措施以及考核和评价项目管理成果的基础依据。 2.9 参建单位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和有关规定及合同要求,重要岗位人员还应按照相应要求和合同要求持证上岗。 2.10 项目管理机构及其负责人应根据授权的范围、期限和内容,履行管理职责。现场管理人员的配备应符合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要求。 2.11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的变更、调整应符合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要求。 2.12 市南水
6、北调工程项目现场管理除遵循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3 基本规定 3.1 项目法人应对工程建设实施实行目标管理;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开展组织、管理、协调、检查工作;设计单位应按照合同和施工计划提供设计文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与设计有关的问题;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和有关规范、规程等标准要求,组织现场施工。 3.2 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要求,开展施工准备工作。监理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合同的要求,对开工条件进行检查,符合条件后,下达开工通知。 DB12/T 5452014 2 3.3 施工合同验收后,参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要求,参加专项验收、安
7、全评估、设计单元完工验收及竣工验收等政府验收,并提交有关档案资料。 3.4 市南水北调工程实行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制。参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负责,明确管理目标,开展质量、安全策划管理工作。 3.5 参建单位的现场建设管理工作应接受主管部门检查、考核。 3.6 参建单位应按照合同和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接受项目法人对现场建设管理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 3.7 实行代建或委托的建设项目,项目法人与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按照代建合同或委托协议开展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4 合同管理 4.1 一般规定 4.1.1 参建单位应实行合同管理制,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项目法人应对勘察
8、、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合同管理体系进行检查。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合同管理体系进行检查。 4.1.2 参建单位项目现场管理机构应设置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实施、控制和综合评价的具体工作,制定合同管理措施。 4.1.3 参建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和有关规定及合同的要求。 4.1.4 参建单位的合同管理体系应与其他管理体系协调一致,建立合同文件沟通方式,编码系统和文档系统。 4.1.5 参建单位的合同管理应包括合同的订立、实施、控制和综合评价等工作,按照合同评审、订立、实施计划、实施控制及综合评价的工作程序进行动态管理。 4.2 参建单位主要任务 4.2.1 项目法人主要任务: 1
9、) 履行有关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建设合同; 2) 处理合同变更、索赔和争议; 3) 进行合同支付和统计; 4) 检查、分析合同执行情况及控制效果,提出处理意见; 5) 进行合同完工结算; 6) 开展合同评价; 7) 编报年度价差报告; 8) 进行投资跟踪、投资风险分析; 9) 审核工程支付、结算文件,支付工程款; 10) 负责项目管理预算中预备费的管理和使用。 4.2.2 设计单位主要任务: 1) 履行设计合同; 2) 跟踪解决设计变更,并提出变更处置建议; 3) 处理设计合同争议、解除等事宜; 4) 开展合同评价。 DB12/T 5452014 3 4.2.3 监理单位主要任务: 1) 履
10、行监理合同; 2) 处理监理合同争议、解除等事宜; 3) 开展工程变更的审查、批准、实施; 4) 处理施工合同违约、合同索赔; 5)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办理各类担保、保险情况; 6) 审核施工单位分包申请,监督检查分包项目实施; 7) 处理施工合同争议、解除和解除后的有关合同事宜; 8) 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 9) 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 10) 对工程投资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对策; 11) 审查工程变更方案,与建设管理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价款; 12) 配合项目法人进行竣工结算; 13) 开展监理合同评价。 4.2.4 施工单位主要任
11、务: 1) 履行施工合同; 2) 实施工程变更,提出合同索赔,办理各类担保、保险; 3) 签订分包合同,督促分包单位的实施; 4) 处理施工合同争议、解除和解除后的有关合同事宜; 5) 编制施工成本计划; 6) 收集实际成本数据,并与成本计划目标进行比较; 7) 分析成本偏差及原因,采取措施纠正偏差,必要时修改成本计划; 8) 进行施工成本核算; 9) 确定施工成本考核主要指标,进行施工成本考核; 10) 编制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文件; 11) 编制工程变更项目预算; 12) 提出工程索赔; 13) 进行合同完工结算,编制竣工结算报告。 14) 开展合同评价。 5 质量管理 5.1 一般规定
12、5.1.1 各参建单位应实行质量责任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项目法人应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检查。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质量理体系进行检查。 5.1.2 参建单位现场管理机构应设置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现场人员、机具、设备、材料、方法、环境等要素的过程管理,制定各项制度和措施。 5.1.3 参建单位质量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和有关规定及合同的要求,重要岗位人员还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合同要求持证上岗。 5.1.4 参建单位现场质量管理应按照策划、实施、检查、处置的循环方式进行动态控制。 DB12/T 5452014 4 5.2 参建单位主要任务 5.2.1 项目法人主要任务:
13、 1) 检查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及运行情况; 2) 审查施工方案及监理规划等有关质量内容,并提出审查意见; 3) 检查现场施工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4) 对重要设备、材料进行检测(检验); 5) 组织重要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验收; 6) 开展施工质量评定工作; 7) 配合有关单位开展验收前的质量抽查; 8) 组织参建单位开展工程质量资料整理工作,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9) 开展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处理,并做好记录。 5.2.2 设计单位主要任务: 1) 开展设计交底工作; 2) 制定勘察、设计成果审核、会签、批准制度; 3) 实施设计变更管
14、理; 4) 配合施工单位做好施工技术方案优化工作; 5) 参加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并做好记录; 6) 收集、整理本单位质量管理资料。 5.2.3 监理单位主要任务: 1) 检查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及运行情况; 2) 审查施工技术方案有关质量内容,并提出审查意见; 3) 对影响工程质量的重要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全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对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 4)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材料进行平行和跟踪检测; 5) 检查施工质量及相关材料、设备、施工方法、施工环境; 6) 检查施工单位试验室的认证情况和设备仪器维护情况,并做好检查记
15、录和分析上报工作; 7) 开展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 8) 编制质量检测记录、质量月报、质量缺陷报告(若有)、质量事故报告(若有)等资料; 9) 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管理资料; 10) 收集、整理本单位工程质量管理资料; 11) 配合施工单位做好方案优化工作; 12) 参加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处理,并做好记录。 5.2.4 施工单位主要任务: 1) 组织质量管理人员岗前培训工作; 2) 开展作业技术交底; 3) 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落实情况,质量规范、标准执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4) 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施工; 5) 实行“三检制”,严格工序管理,开展重要隐蔽工程和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
16、检验; DB12/T 5452014 5 6) 对材料、设备及工程所有部位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 7) 对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设备进行进场质量检验,对见证检测成果进行统计分析,详细做好检查记录,定期提交监理单位审查; 8) 开展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 9) 负责自身质量信息的编报工作; 10) 收集、整理本单位质量管理资料; 11) 对所承建的工程承担保修责任。 6 安全生产管理 6.1 一般规定 6.1.1 参建单位应实行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项目法人应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检查。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检查。
17、6.1.2 参建单位现场管理机构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识别危险源,确定及评价风险,制定风险对策,评审风险对策的针对性,安全措施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等工作。 6.1.3 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和有关规定及合同的要求,重要岗位人员还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要求持证上岗。 6.1.4 参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要求,验证安全措施计划实施结果并提出改进措施。 6.1.5 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
18、。 6.2 参建单位主要任务 6.2.1 项目法人主要任务: 1) 检查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及运行情况; 2) 审查施工方案及监理规划等有关安全内容,并提出审查意见; 3) 检查现场施工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4) 接受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负责对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5) 组织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6) 开展安全生产信息的编报工作,并检查监理、施工、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信息的管理工作; 7) 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8) 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审批处理方案和实施计划并监督实施,做好各项记录。
19、 6.2.2 设计单位主要任务: 1) 提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 2) 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何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3) 对现场施工提供全过程的安全服务,及时解决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4) 配合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方案优化工作; 5) 参加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处理,并做好记录; 6) 负责自身安全生产信息的编报工作。 DB12/T 5452014 6 6.2.3 监理单位主要任务: 1)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并提出审查意见; 2) 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运行情况; 3) 检查现场施工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20、4) 落实技术文件审核,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检查,工程安全检查等工作制度; 5) 配合有关单位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 6) 检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情况; 7) 开展安全生产信息编报工作,并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信息的管理工作。 6.2.4 施工单位主要任务: 1) 制定专项安全生产施工方案,组织专家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2) 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安全教育; 3) 开展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4)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 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规
21、范、标准执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6) 落实安全生产防护用具,并检查使用情况; 7) 落实机械设备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制; 8) 检查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9) 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10) 建立安全资料档案; 11) 开展文明工地创建工作; 12) 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及时提出处理方案和实施计划,报监理单位和项目法人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做好各项记录; 13) 负责自身安全生产信息的编报工作。 7 进度管理
22、 7.1 一般规定 7.1.1 参建单位应实行岗位责任制,建立进度管理体系,项目法人应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度管理体系进行检查。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度管理体系进行检查。 7.1.2 参建单位现场管理机构应设置进度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进度计划,开展进度计划交底,实施进度计划并跟踪检查,分析进度偏差原因,调整进度计划及编制进度报告等工作,制定各项制度和措施。 7.1.3 参建单位进度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和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要求。 7.1.4 参建单位应按照现场实施过程、专业、阶段或实施周期对进度目标进行分解,制定进度计划并进行交底,实施进度计划并跟踪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
23、并纠正偏差,编制进度报告并报送有关部门。 7.1.5 施工进度计划按总体进度计划、实施总进度计划、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和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管理,各参建单位应开展各级进度计划的确定、检查和更新。 DB12/T 5452014 7 7.1.6 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根据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工程项目年度计划,确定控制性关键项目及进度安排。 7.2 参建单位主要任务 7.2.1 项目法人主要任务: 1) 审批监理单位上报的控制性总进度计划; 2) 对进度计划保证措施、计划和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 编制进度报告; 4) 组织研究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重大设计变更、工期索赔、重大技术问题和工期延误等问题,
24、制定相关措施,并组织落实; 5) 定期召开施工进度协调会议; 6) 对监理单位控制性总进度计划的分解进行审批; 7) 编报进度管理月报、季报、年报及其他进度报告。 7.2.2 设计单位主要任务: 1) 编制设计作业进度计划; 2) 按照设计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编制供图计划; 3) 解决施工过程中影响施工进度的有关设计问题,对施工进度计划提出合理化建议; 4) 落实各项进度保证措施和制度,按照供图计划,保证图纸的及时交付。对因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的,应及时制定应对措施; 5) 落实设计进度信息报告制度,按时提交各类进度报告。 7.2.3 监理单位主要任务: 1) 编制工程施工总控制计
25、划,各专项工程进度控制计划; 2)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3) 检查施工进度,进行进度控制; 4) 落实各项进度控制措施; 5) 编制进度控制的各类图表; 6) 审批施工总进度计划分解的年、季、月计划; 7) 对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全过程,包括施工准备、施工条件和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8) 对实际施工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价; 9) 对关键路线的实施进行重点跟踪检查,对出现的进度偏差提出应对措施; 10) 定期召开施工进度协调会议; 11) 落实施工进度信息报告制度,定期上报各类进度报表和报告。 7.2.4 施工单位主要任务: 1) 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专项工程进度计划; 2
26、) 确定人力、材料、施工设备等资源的配置计划和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供应计划; 3) 检查各项进度保证措施落实情况; 4) 编制分解的年、季、月进度计划和单项工程施工措施计划,按照规定期限上报监理单位和项目法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审批; DB12/T 5452014 8 5) 对关键路线的进度进行重点检查; 6) 逐日检查实际进度并如实记录、报告; 7) 对进度偏差提出改进措施并修订进度计划; 8) 落实施工进度信息报告制度,按时提交各类进度报表和报告; 9) 需要调整施工进度计划的,报监理单位审批。 8 信息管理 8.1 一般规定 8.1.1 参建单位应实行岗位责任制,建立信息管理体系。项目
27、法人应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信息管理体系进行检查。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信息管理体系进行检查。 8.1.2 参建单位现场管理机构应设置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信息管理策划,信息收集、整理、使用,信息管理评价等工作,制定各项制度和措施。 8.1.3 参建单位信息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和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要求。重要岗位人员还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要求持证上岗。 8.1.4 参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合同的要求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范围内的信息。实行总承包项目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范围的信息收集整理,总承包人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人的全部信息。 8.2 参建单位主要任务 8.2.1 项目法人主
28、要任务: 1) 对工程设计进展、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及投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 2) 对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等单位信息管理行为进行检查; 3) 汇总整理来自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等单位以及自身的相关信息,上报有关部门; 4) 接收来自有关部门的反馈信息; 5) 对施工、监理等单位上报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材料采购及投资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和汇总,按照月、季、年编制项目管理建设信息工作报告,上报有关单位。 8.2.2 设计单位主要任务: 1) 收集来自项目法人监理、施工等单位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各类建设信息; 2) 定期汇总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进展信息,并按照月、季、年编制工程设计建设
29、信息报告,上报项目法人及有关部门; 3) 对后续信息进行动态的汇总整理,上报项目法人和有关部门。 8.2.3 监理单位主要任务: 1) 对施工单位信息管理行为进行检查; 2) 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材料采购及成本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和汇总,并编制监理月报以及现场关系协调等信息文件,上报项目法人及有关单位; 3) 对后续信息进行动态的汇总、整理和上报; 4) 审查施工单位绘制的竣工图。 8.2.4 施工单位主要任务: 1) 检查分包单位信息管理行为; DB12/T 5452014 9 2) 汇总整理质量、安全、材料采购、进度、成本等信息,上报监理单位、项目法人等有关单位; 3) 编
30、制施工周报、月报及工程款支付等信息文件,上报监理单位、项目法人等有关单位; 4) 按有关规定,绘制竣工图,报监理单位审查。 9 档案管理 9.1 一般规定 9.1.1 参建单位应实行岗位责任制,建立档案管理体系,项目法人应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档案管理体系进行检查。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档案管理体系进行检查。 9.1.2 参建单位现场管理机构应设置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卷及使用等工作,制定各项制度和措施。 9.1.3 参建单位档案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和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要求。重要岗位人员还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要求持证上岗。 9.1.4 参建单位应按照
31、有关规定及合同的要求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范围内的工程档案。实行总承包项目的,分包单位应负责分包范围档案的收集整理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单位的工程档案。 9.1.5 参建单位在合同验收、设计单元工程完工验收前,应完成对有关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归档文件材料须交监理单位审查,并签署鉴定意见。工程档案通过验收后由各参建单位按规定移交给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将档案移交项目法人,交接双方应认真履行交接手续。 9.1.6 参建单位应将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全过程,工程档案整编应与工程建设同步。 9.1.7 工
32、程建设电子、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应符合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要求。 9.2 参建单位主要任务 9.2.1 项目法人主要任务: 1) 收集和整理工程建设前期、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工程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 2) 负责收集汇总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移交的工程档案,并进行检查验收; 3) 制定工程档案分类编号方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9.2.2 设计单位主要任务: 1) 负责勘察、设计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2) 定期检查档案材料的整理情况; 3) 向项目法人移交勘察、设计档案材料。 9.2.3 监理单位主要任务: 1) 检查施工单位档案管理行为; 2) 负责监理工程文件材
33、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3) 督促、检查施工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对施工档案材料签署审核意见; 4) 向项目法人移交工程档案。 9.2.4 施工单位主要任务: DB12/T 5452014 10 1) 负责本单位施工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 定期检查档案材料的整理情况,及时送交监理单位审核; 3) 检查分包单位档案管理行为; 4) 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 5) 向项目法人移交档案材料。 10 验收管理 10.1 一般规定 10.1.1 参建单位应实行岗位责任制,建立验收管理体系,项目法人应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验收管理体系进行检查。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验收
34、管理体系进行检查。 10.1.2 参建单位现场管理机构应设置验收管理部门,负责开展验收准备工作,履行验收程序,检查验收条件,参加合同项目验收等工作,制定各项制度和措施。 10.1.3 各参建单位验收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和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要求。 10.1.4 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完成工程验收工作方案和计划的编制,并报验收监督管理部门核备。 10.1.5 施工合同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项目验收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验收。 10.1.6 施工合同验收的内容、应具备的主要条件、程序、执行的标准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应在合同中明确。 10.1
35、.7 施工合同验收由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代表组成验收工作组负责,验收工作由项目法人主持,分部工程验收可由项目法人委托监理单位主持。 10.1.8 参建单位作为被验收单位应派代表参加专项验收、设计单元完工验收、竣工验收等政府验收,并开展验收前的准备工作,提交有关档案材料。 10.2 参建单位 10.2.1 项目法人主要任务: 1) 统一组织制备验收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完整、真实; 2) 提出验收申请; 3) 批准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项目工程验收申请报告; 4) 进行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项目工程验收成果性文件核备; 5) 提出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和实施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6、 10.2.2 设计单位主要任务: 1) 参加各时段验收工作,整理、提交相关验收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完整、真实; 2) 对涉及设计单位责任的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方案和实施计划。 10.2.3 监理单位主要任务: 1) 参加各时段验收工作,整理、提交相关验收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完整、真实; 2) 参加或受项目法人委托主持分部工程验收,参加单位工程验收、合同项目验收; 3) 进行分部、单位、合同项目工程验收申请报告的初审,提出审查意见,并协助项目法人对验收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4) 督促施工单位按照验收鉴定书中对遗留问题提出的处理意见及时进行处理; DB12/T 5452014 11 5) 合同项目验收通过后及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 10.2.4 施工单位主要任务: 1) 应在验收前,提出验收申请、报告,并报监理单位审核。参加各时段工程验收; 2) 按照有关规定,提交验收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完整、真实; 3) 对涉及施工单位责任的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方案和实施计划。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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