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与消费者有关图形符号的一般要求General requirements of graphical symbols concerning consumer interest UDC003.62/.63 GB 7291 87 牛L标准是参照ISO/copolcol984年第77号文件附件3(消费者对阅形符号的要求b制定的。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其二f设计、应用与矿i费苦有关lI%符号的If,(则和一般要求作为设计与泊费者有关阳形符号的依据。牛二标准只适用1一与消费者有关的民l形符号,不适用于其他l制形符号。与消费者有关的时形符号,此也IIii包拈za. j内费品及民包
2、装、说明书上出现的l割形符号:b. J消费茜有关的公共和服务场所用刽形符号。Jt作用是帮助消费者识别、使用、安装、贮藏、保养产品:为消费者提供公共服务信息,特别是安1:(,止阶忡告等。2 与消费者有关图形符号的设计要求2. 1 设计与消费占有关的问形符号时,应确寇其必要性,边免l号l形符号过多,造成消费者识另lj平u记忆的困难。2.2 与消费者有关的因形符号应醒H清晰、通俗易懂、易辨易i己。2.3 与消费者有关的图形符号应在形象化的前提F,尽量简化。2.4 设计人员要全面、正确地了僻阅形符号的使用环境,并根据具体情况设计适用F消费占的时形符号。必要时口J将比l形符号制成口J触院刑式或附加可触摸
3、的等效装置。2.5 l剖形符号在设计过程中,必须在消费者中进行验证,必要时咱还应在“弱”消费者(例如,儿嵌、立育、残疾人等)中进行验证。2.6 必要HJ口I用简要文字辅助说明图形符号的含义,(特别是涉及消费者健康和安全HJ)以利f消费占对符号含义的理解。(使用文字说明时,!但明确地表现出l割形符号与该文字说明之间的对应关系。2.7 设计与消费者有关的ltl形符号AJ应尽量采用巳标准化的i组形符号,对T必须同时使用的成tll li形符号应协调一敛。3 与消费者有关图形符号的应用要求3. 1 在不同种类产品和不同的使用范IM内相同的功能应用相同的图形符号表示。3.2 恪l形符号与产品的商标应在外形上有明显区别,当两者并列时应有适当间距。3.3 为ff史使l形符号酶目和清晰,要保证符号和背景的色调对比效果。特别对于各类人身安全的I t-1形符号雯符合GB2893 82 (安全包的有关规定。3.4 lJ避免阁形符号在自然条件和人为作用下的褪色,甚至损坏,要重视制作技术,采取适当保护措施延长使用寿命。国家标准局1987-0224发布1987 10 -01实施62 GB 721- 87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国家标准局提出,由中国标准化综合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综合研究所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铁良、姚竞志、王征、贾文华、牛京新、王国权、徐承。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