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29.120.50 K 09 每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3955-2005 代替GB13955-1992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Installation and operation of 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protective devices 2005-02-06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5-12-01实施发布GB 13955-2005 目次前言.引言.,. II l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应用45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选用6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安装.7
2、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运行和管理10附录A(规范性附录)系统接地的型式11附录B(规范性附录)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额定值14附录c(资料性附录)分级保护方式参考模式图17表1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接线方式8GB 13955-2005 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窑为强制性。本标准是对GB13955-1992(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的修订。本标准与GB13955-1992相比主要变化为:1. 将标准的名称修订为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使本标准与国际同类标准名称一致,且与相关的国家标准如GB6829(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16916(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不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GB16
3、917(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相统一。将标准中的保护器改为装置,装置的范围是指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的系列设备,以使本标准名称更为确切,符合标准化要求。2. 修订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适用范围,强调保护装置仅适用于在电路中带电导体对地故障所产生的剩余电流超过规定值时起保护作用,而对相间短路和相线与中性(N)线短路发生的电击和电气火灾事故不起保护作用。3.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与术语和定义的相关内容。4. 强调在不同的系统接地型式中,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正确接线方式及应注意的问题,强调TN-C系统只有经过改造为TN-C-S或TN-S系统,才能正俯安装使用剩余电流动
4、作保护装置。5. 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应用方面,为防止电气火灾,对分级保护方式作了明确的规定:1) 企事业单位和住宅建筑及低压配电线路,均需采用分级保护;2) 强调采用分级保护方式对电击事故的防护,应以末端保护为主;3) 必须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场所增加了生产用电气设备和安装在户外的电气装置;4) 规定了低压配电线路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二级保护或三级保护。6. 强调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在防止因接地故障而引起的电气火灾的防护作用及在建筑物内安装剩余电流动作火灾监控装置,规定了其动作参数的确定方法。7. 为便于理解分级保护方式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安装,本标准附录C
5、做出了分级保护方式参考模式图。8. 标准中对电气设备独立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的允许值做了修改,规定应以可能产生的危险电压为限。9. 增加了电子式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使用寿命的建议,-般工作年限为6年。10. 强调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后,运行管理单位应配置专用的测试设备,定期做特性试验。11. 强调了严禁用动物作试验物。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的附录C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归口。本标准由北京供电局、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日毒、陈淑芳、张磊、周积刚。本标准实施后代替GB13955-1992。I GB 13955-2
6、005 百|低压配电系统中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是防止直接接触电击事故和间接接触电击事故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防止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接地故障引起电气火灾和电气设备损坏事故的技术措施。但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后,仍应以预防为主,并应同时采取其他各项防止电击事故和电气设备损坏事故的技术措施。本标准所指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是指电路中带电导线对地故障所产生的剩余电流超过规定值时,能够自动切断电源或报警的保护装置,包括各类带剩余电流保护功能的断路器、移动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和剩余电流动作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剩余电流继电器及其组合电器等。E GB 13955-2005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1
7、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正确选择、安装、使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以下简称为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简称RCD)及其运行管理的有关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工作电压为交流50Hz或60Hz,额定电压不超过230/400(220/380)V的电惊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用电系统。本标准不适用于相与相之间或相与N线之间发生的电击事故、电气设备损坏或电气火灾事故的保护作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8、适用于本标准。GB 6829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 9706. 1 医用电器设备第-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9706. 1二1995,idtIEC 60601-1:1988) GB 10963 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断路器(GB10963-1999 , idt IEC 60898:1995) GB 14048. 2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低压断路器(GB14048.2-2001 , idt IEC 60947-2: 199 7) GB 14050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 14287 防火漏电电流动作报警器GB 16916(所有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不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
9、动作断路器(RCCB)(GB 16916. 1-2003 ,idt IEC 61008. 1 :1 996; GB 16916. 21-1997, idt IEC 61008. 2-1 :1 990; GB 16916. 22-1997 ,idt IEC 61008.2-2: 1990) GB 16917(所有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BO)(GB 16917.1-2003,idt IEC 61009-1: 1996;GB 16917.21一1997,idtIEC 61009-2-1:1991;GB 16917.22 1997 ,idt IEC 61009-2
10、-2: 199 1) 3 术语和定义3. 1 3.2 3.3 3.4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直接接触direct contact 人体、家畜与带电导体的接触。间接接触indirect contact 人体、家畜与故障情况下变为带电的设备外露可接近导体的接触。剩余电流residual current (lt;) 流过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主回路电流瞬时值的矢量和(用有效值表示)。剩余动作电流residual operating current GB 13955-2005 3.5 使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在规定条件下动作的剩余电流值。额定剩余动作电流rated residual operatin
11、g current (1n) 制造厂对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规定的剩余动作电流值,在该电流值时,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应在规定的条件下动作。3. 6 3. 7 3. 9 3. 10 3. 11 剩余不动作电流在小于或等于该电流时,剩余额定剩余不动作电流(1no ) 对地泄漏元绝缘故剩余电流用于接通、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在规个规定值时,使circuit-breaker without integral overcurrent 3.13 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current operated circuit-breaker with inte-gral overcurrent protection
12、 3. 14 3. 15 2 能执行过载和/或短路保护功能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无关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RCD functionally independent of line voltage 其检测、判断和分断功能与电源电压无关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有关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RCD functionally dependent on line voltage 其检测、判断和分断功能与电源电压有关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GB 13955-2005 3. 16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分断时间break time of RCD 从突然施加剩余动作电流的瞬间起
13、到所有极电弧熄灭瞬间为止所经过的时间。3. 17 极限不驱动时间Iimit non-actuating time 对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施加一个大于剩余不动作电流的剩余电流值而不使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动作的最大延时时间。3. 18 延时型RCDtime-delay RCD 专门设计的对应于一个给定的护装置。3. 19 3. 20 AC型剩余电流动作对突然施加或缓慢A型剩余电流动对突然施加或件装置。3.21 3.22 脉动直流电在每一个额试验装置te 装在剩余电流装置。3.23 分级保护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各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运性的分级保护。3. 24 组合式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用检测剩余电流互感器、
14、剩余电流连接组合成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3.25 不驱动时间的剩余电流动作保为唱或不超过直流移动式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portable move type 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protective devices 由一个插头和一个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一个、几个插座或接线装置组合在一起,与电源连接时,易于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一个地方使用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3.26 剩余电流动作电气火灾监控系统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electric fire monitor system 用检测剩余电流的互感器、剩余电流探测器、报警器或控制器构成
15、的电气火灾实时监测并实施报警或切断电源的装置。3 GB 13955-2005 4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应用4. 1 对直接接触电击事故的防护4. 1. 1 在直接接触电击事故的防护中,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只作为直接接触电击事故基本防护措施的补充保护措施(不包括对相与相、相与N线间形成的直接接触电击事故的保护)。4. 1.2 用于直接接触电击事故防护时,应选用一般型(无延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其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4.2 对间接接触电击事故的防护4.2.1 间接接触电击事故防护的主要措施是采用自动切断电源的保护方式,以防止由于电气设备绝缘损坏发生接地故障时,电气设备的外露可接近导体持续带
16、有危险电压而产生电击事故或电气设备损坏事故。当电路发生绝缘损坏造成接地故障,其故障电流值小于过电流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值时,应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4.2.2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用于间接接触电击事故防护时,应正确地与电网的系统接地型式相配合。4.2.2.1 TN系统a) 采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TN-C系统,应根据电击防护措施的具体情况,将电气设备外露可接近导体独立接地,形成局部TT系统。b) 在TN系统中,必须将TN-C系统改造为TN-C-S、TN-S系统或局部TT系统后,才可安装使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在TN-C-S系统中,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只允许使用在N线与PE线分开部分。4.2.2.2 TT系统
17、TT系统的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必须装设剩余电流保护装置作为防电击事故的保护措施。4.3 对电气火灾的防护4.3.1 为防止电气设备或线路因绝缘损坏形成接地故障引起的电气火灾,应装设当接地故障电流超过预定值时,能发出报警信号或自动切断电惊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4.3.2 为防止电气火灾发生而安装剩余电流动作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时,应对建筑物内防火区域作出合理的分布设计,确定适当的控制保护范围。4.3.3 为防止电气火灾发生而安装的剩余电流动作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其剩余动作电流的预定值和预定动作时间,应满足分级保护的动作特性相配合的要求。4.4 分级保护低压供用电系统中为了缩小发生人身电击事故和接地故障切断
18、电源时引起的停电范围,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应采用分级保护。4.4. 1 分级保护方式的选择应根据用电负荷和线路具体情况的需要,一般可分为两级或三级保护。各级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值与动作时间应协调配合,实现具有动作选择性的分级保护。4.4.2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分级保护应以末端保护为基础。住宅和末端用电设备必须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末端保护上一级保护的保护范围应根据负荷分布的具体情况确定其保护范围。4.4.3 为防止配电线路发生接地故障导致人身电击事故,可根据线路的具体情况,采用分级保护。4.4.4 配电线路电源端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动作特性应与线路末端保护协调配合。4.4.5 企事业单位的建
19、筑物和住宅应采用分级保护,电源端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应满足防接地故障引起电气火灾的要求。4.5 必须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设备和场所4.5. 1 末端保护a) 属于I类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及手持式电动工具1、4 GB 13955-2005 b) 生产用的电气设备;c) 施工工地的电气机械设备pd) 安装在户外的电气装置;e) 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f) 机关、学校、宾馆、饭店、企事业单位和住宅等除壁挂式空调电源插座外的其他电源插座或插座回路;g) 游泳池、喷水池、洛池的电气设备h) 安装在水中的供电线路和设备;i) 医院中可能直接接触人体的电气医用设备3、j) 其他需要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场所。4.
20、5.2 线路保护低压配电线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二级或三级保护时,在总电源端、分支线首端或线路末端(农村集中安装电能表箱、农业生产设备的电源配电箱)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4.6 报菁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应用对一旦发生剩余电流超过额定值切断电惊时,因停电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的电气装置或场所,应安装报警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如:a) 公共场所的应急电源、通道照明;b) 确保公共场所安全的设备;c) 消防设备的电源,如消防电梯、消防水泵、消防通道照明等;d) 防盗报警的电掘;e) 其他不允许停电的特殊设备和场所。为防止人身电击事故,上述场所的负荷末端保护不得采用报警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4. 7
21、可不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情况具备下列条件的电气设备和场所,可不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a) 使用安全电压供电的电气设备;b) 一般环境条件下使用的具有加强绝缘(双重绝缘)的电气设备;c) 使用隔离变压器且二次侧为不接地系统供电的电气设备;d) 具有非导电条件场所的电气设备;e) 在没有间接接触电击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5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选用5. 1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技术条件应符合GB6829、GB14048.2、GB14287、GB16916、GB16917等有关标准的规定,并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5.2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技术参数额定值,应与被保护线路或设备的技术参数和安装使用的具体条件
22、相配合。5.3 按电气设备的供电方式选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1) 电气产品按防电击保护绝缘等级可分为0、I、H、皿四类。I类产品的防电击保护不仅依靠设备的基本绝缘,而且还应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能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己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线或TT系统的独立接地装置联接起来,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带有危险电压。2) 指相关规定属于应安装保护装置区域内的电气设备。3) 指GB9706. 1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安全要求中H类医用设备。5 GB 13955-2005 a) 单相220V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应优先选用二极二线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b) 三相三线式
23、380V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应选用三极三线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c) 三相四线式380V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三相设备与单相设备共用的电路应选用三极四线或四极四线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5. 4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额定动作电流要充分考虑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对地地漏电流值,必要时可通过实际测量取得被保护线路或设备的对地泄漏电流。因季节性变化引起对地泄漏电流值变化时,应考虑采用动作电流可调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5. 5 采用分级保护方式时,安装使用前应进行串接模拟分级动作试验,保证其动作特性协调配合。b) 装置;c) 在高温或特低d) 5.7.1 手持式般型(无延时)5. 7.2 单台电般型(无延时)5. 7.
24、 3 电气线电流保护装置,5.7. 4 在采用分电流保护装置的极5.7.5 选用的剩余电时泄漏电流最大值的25.7.6 除末端保护外,各动作特性应协调配合,实现具5. 8 对特殊负荷和场所应按其特._- 惊电压无关的剩余电流保护保护的剩余电流保护,应根据有关标准mA及以下、一火灾,安装的剩余0. 2 So上一级剩余间差应尽量小。护装置。且各级保护装置的5. 8.1 本标准4.5.1的i)中所列医院中的医用在俞女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时,应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为10mA、一般型(无延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5. 8.2 安装在潮湿场所的电气设备应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为(l630)mA、一般型(无延时
25、)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5. 8. 3 安装在游泳池、水景喷水池、水上游乐园、浴室等特定区域的电气设备应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为10mA、一般型(无延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5. 8. 4 在金属物体上工作,操作于持式电动工具或使用非安全电压的行灯时,应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为10mA,一般型(无延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GB 13955-2005 5.8.5 连接室外架空线路的电气设备,可能发生冲击过电压时,可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例如:采用电涌保护器等过电压保护装置),并选用增强耐误脱扣能力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5. 8.6 对应用电子元器件较多的电气设备,电源装置故障含有脉动直流分量时,应选用A型
26、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对负荷带有变频器、三相交流整流器、逆变换器、UPS装置及特殊医疗设备(例如:X射线设备、CT)等产生平滑直流剩余电流的电气设备,应选用特殊的对脉动直流剩余电流和平滑直流剩余电流均能动作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5.8.7 对弧焊变压器应采用专用的防电击保护装置。6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安装一一6. 1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安装6. 1. 1 剩余电流保护装6. 1. 3 剩余电流保tA满足被保护线路和由1=6. 1. 5 采用不(熔断器)应安装6.2. 2 TN-C 线路电源端保护6.2. 3 当电气设1宽,但应满足下列式中:RA一一接地装置I (n -剩余电流保运行时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
27、.5M.Q。6. 3 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施工要求6. 3. 1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标有电源侧和负荷侧时,应按规定安装接线,不得反接。6. 3. 2 安装剩余电流断路器时,应按要求,在电弧喷出方向有足够的飞弧距离。6. 3. 3 组合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其控制回路的连接,应使用截面积不小于l.5 mm2的铜导线。6. 3.4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安装时,必须严格区分N线和PE线,三极四线式或囚极四线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N线应接入保护装置。通过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N线,不得作为PE线,不得重复接地或接设备外露可接近导体。PE线不得接入剩余电流保护装置。7 。目-叨叨lENOOm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接线方式表
28、100 相三线(三极)四线(三极或四极)单相(单极或双极)极别接线图TT l垃NN LUUU盹TN-C TN-S TN 表1(续)相三线(三极)囚线(三极或四极)单相(单极或双极)极别接线图TN-C-S TN 注1:LI、L2、L3为相线;N为中性线;PE为保护线;PEN为中性线和保护线合一;凸凸为单相或三相电气设备为单相照明设备dRCDI为剩余电流保护装置;为不与系统中性接地点相连的单独接地装置,作保护接地用。注2:单相负载或三相负载在不同的接地保护系统中的接线方式图中,左侧设备为未装有剩余电流保护装置,中间和右侧为装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接线图。注3:在TN-C系统中使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电
29、气设备,其外露可接近导体的保护线应接在单独接地装置上而形成局部TT系统,如TN-C系统接线方式图中的右侧设备带长的接线方式。国-叨叨|NOO由注4:表中TN-S及TN-C-S接地型式,单相和三相负荷的接线图中的中间和右侧接线图为根据现场情况,可任选其一的接地方式。飞。GB 13955一20056.3. 5 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后,对原有的线路和设备的接地保护措施,应按6.1.4及6.2.2、6.3.4的要求进行检查和调整。6. 3.6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前,应操作试验按钮,检验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工作特性,确认能正常动作后,才允许技入正常运行。6. 3.7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安装后的检验项目
30、a) 用试验按钮试验3次,应正确动作。b)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带额定负荷电流分合三次,均应可靠动作。6. 3. 8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安装必须由经技术考核合格的专业人员进行。6. 3. 9 产权所有者应建立保存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安装及试验记录。7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运行和管理一一一c) 测试极7. 5 电子式剩年限应进行全面员进行。严禁利用7.8 剩余电流保护因找出故障,不得连生故障时,应在最短时。7.9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遗A障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应立,应在每次使用前进行6年。超过规定动作情况是否7.10剩余电流保护装置运行边有异苦协=陆副qT检择理,以免扩大事故范围。7. 11 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31、的保护措锢且发生电击伤亡事故,应撤军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分析未能起到保护作用的原因,在未调查前,不辑萌剩余唔唬保护装置。7.12 对剩余电流断路器、剩余电流继电器和接触器、断路器组成的组合式电器,除定期进行剩余电流动作试验外,对断路器,接触器部分应按有关规程进行检查维护。7.13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损坏后,应由专业单位进行维修。10 A.1 TN系统附录A(规范性附录)系统撞地的型式GB 13955-2005 电力系统有一点直接接地,电气装置的外露可接近导体通过保护线与该接地点相连接。TN系统可分为:TN-S系统:整个系统的中性线与TN-C系统:整个系统的中性TN-C-S系统:系统中有l
32、 t t t t -固A.2TN-C系统11 GB 13955一2005电源电源端接地点,.-用户的-_/电气装置_LHU马N陀电气装置中的设备外露可接近导体固A.3TN-C-S系统t -_.-A.2 TT系统电力系统中有一点直接接地,电气设备的外露可接近导体通过保护接地线接至与电力系统接地点无关的接地极(图A.的。电源LbYHN 电源端接地点、-.-用户的./电气装置电气装置中的设备外露可电气装置j_接近导体的接地极T圈A.4TT系统电气装置?的接地极A.3 IT系统电力系统与大地间不直接连接,电气装置的外露可接近导体,通过保护接地线与接地极连接(图A.5)。电源LEU-YH .-. 1-用
33、户的_/电气装置: :.-n- 阻抗电源端接地点电气装置中的设备外露可接近导体电气装置?的接地板圈A.5IT系统12 GB 13955-2005 A.4 接地保护系统型式的文字代号意义第一个字母表示电力系统的对地关系:T一一直接接地;I一一所有带电部分与地绝缘,或点经阻抗接地。第二个字母表示装置的外露可接近导体的对地关系:T一一外露可接近导体对地直接作电气连接,此接地点与电力系统的接地点无直接关连;N一一外露可接近导体通过保护线与电力系统的接地点直接作电气连接。如果后面还有字母时,这些字母表示中性线与保护线的组合:S一一中性线和保护线是分开的;C一一中性线和保护线是合一的。13 GB 1395
34、5-2005 附录B(规范性附录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额定值B. 1 额定频率额定频率的优先值应为50Hz、60Hz B.2 额定电压Un额定电压为230V、400V( 辅助电源额定电压B.4 额定电流In额定电流值700.800A。额定剩余动二级保护的最大分断时间如表B.50三级保护的最大分断时间如表B.6。问驱动时间的标准值如表B.3。和不驱动时间的标准值如表B.4。表B.1直接接触保护用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最大分断时间Io / In/ 最大分断时间/5A A In 2 In O. 25 A 0.006 5 1 o. 04 0. 010 任何值5 0.5 0.04 0. 030 O. 5 0.
35、2 0.04 14 GB 13955-2005 表B.2间接接触保护用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最大分断时间In / In / A A In 任何值2 0. 03 只适用于注405 a 适用于由独立元件组装起来的组合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表B.3型号I , / A In / A 一般型|任何值S型I):.25 二级保护最大分断时间/5注:延时型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延时时间的级差为0.25。最大分断时间/52 h n 0、20. 3 表B.6三级保护的最大分断时间三级保护三级保护最大分断时间/5一级保护O. 5 中级保护O. 3 延时型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只适用于间接接触保护nO.03 A。延时型剩余电流
36、保护装置延时时间的优选值为:0.2,0.4,0.8,1,1.5,2s。5 In 0. 04 o. 15 最大分断时间小不驱动时间末级保护:;:;0. 1 末级保护4二O.1 15 GB 13955-2005 B. 8 额定接通分断能力1mB. 8. 1 带短路保护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额定接通分断能力,如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执行主电路接通分断功能的部分采用家用及类似场所用断路器时,应符合GB10963的要求,如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执行主电路接通分断功能的部分采用低压断路器时,应符合GB14048.2的要求。B. 8. 2 不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额定接通分断能力优先值见表B.7,额定接通分断能
37、力的最小值见表B.8o表B.7额定接通分断能力Im优先值500 表B.8额定接通分断能力Im最小值In/ A 儿,最小值/AIn50 500 50In100 1 000 100In150 1 500 150In200 2000 16 10/0.4kV 10/0.4 kV 附录C(资料性附录)分级保护方式参考模式固lttlllt用电设备b) 圈C.1分级保护方式参考模式固居民户a) 壮jj居民户GB 13955-2005 17 GB 13955-2005 大型商服公共场所用电设备忡-tIII-4 一般用电单位!,用ii尹1.电!|俨vId-设110/0. 4 kV 18 山CON-m山SF阁。行HE nH f京吁和准娥5吐气置肌;标装二民护币、家保山J作B匕-国动Gf流电余剩国中9峰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印张1.5字数38千字2005年7月第一次印刷开本880X12301/16 2005年7月第一版头定价14.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书号:155066 1-22593 GB 13955-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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