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模拟26答案模拟 120单选题第1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法学的研究对象是一切法律现象及其规律,并不限于应然、实然状态。第2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准确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只要紧抓国家意志性、物质制约性两方面即可。因此法律不可能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故A选项错误。法律的最终决定因素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故C选项错误。法要符合客观规律,故D选项错误。第3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对法的规范作用的分类就是从行为的不同主体即法作用的对象上进行划分的,指引、预测、评价作用都是法的规范作用,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是法的社会作用。第4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自治区的自治条例
2、和单行条例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才能生效,而不像其他省级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第5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有些情况下仅凭调整对象难以对法律规范进行划分,这时采用另一标准即以调整方法为标准,就可以划分出刑法这个法律部门。民法、刑法等法律部门都是按照其调整的对象所作的划分。第6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首先肯定这条规则是确定性规范,因而可以排除两类非确定性规范委任性规范与准用性规范,从其内容看是授权性规则中的职权性规范,故排除D项。第7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理性论认为法是人的理性的产物,法律要合乎自然规律,因而认为自然法高于实在法,故A选项正确。判决书等非规范性
3、法律文件仅针对具体的人和具体的事,故不能被反复适用,故B项错误。法律事件是指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事实,而并非是与人的意志无关的,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的行为是否与意志有关不是判断该法律事实是行为还是事件的标准,故C选项错误。法律的制定必须从最大多数人的最根本利益出发是民主性原则的要求,故D选项错误。第8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明文体现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它在适用上具有补充性和间接性的特点,但绝不是不能被法院适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效力层次而做出的分类;根据“条约必守”的原则,我国缔结或参
4、加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均构成我国法的渊源。第9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政治对法具有指导和制约作用,法律对政治具有促进和保障作用,抓住这两方面即可理解二者关系。A、B、D三个选项正是这一关系的体现,C选项是错误的。第10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法对人的效力的一般原则。法的对人效力是指法对什么样的自然人和法人适用的问题,法的对人效力有以下几种原则:(1)属人主义原则,是指一国法对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和本国注册登记的法人适用;(2)属地主义原则,是指一国法对其主权管辖范围内的一切人均生效,对本国人在域外的行为无约束力;(3)保护主义原则,是指一国法对任何损害本国利益的行为均适用,不论其国籍或
5、行为发生地。可见刑法第8条的规定由于是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域外对中国国家或公民犯罪,适用了我国刑法,故是典型的保护主义原则。第11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区分法律原则、规则的关键是看其提供的法的三要素是否具有明确性、具体性,凡是对假定条件、法律后果和行为模式均未明确规定者即为原则。各选项中C选项中的行为模式具有明确性、确定性,故是法律规则。第12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由于刑事责任是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认的否定性法律后果,故A、B、C项正确。刑事责任主要是惩罚性责任,故D项错误。第13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法律与道德的区别。法律与道德都属于
6、社会规范的一种,两者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作用。同时,法律与道德又是社会上层建筑的不同部分,它们之间存在显著区别。四个选项中只有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这是因为:法律与道德的适用范围是一种交叉的关系,既有相同的领域,但又不完全相同。首先,法律一般只能约束人的外在行为,而道德既要约束人的行为,又要干预人的内心世界。其次,有些由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与道德无关,如程序性法律关系;有些道德问题又是法律不宜涉及的,如友谊问题。即使在两者共同调整的领域,二者的侧重点和调整方式也有所不同。法律通常只对其中严重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的行为作出反应,而道德的反应则不限于此。第14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
7、是对法律作用的理解和判断。“法并不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唯一手段”,这句话是正确的,因为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除了法律之外,还有道德规范、宗教规范等其他手段,法律规范是现代社会一种很重要的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但并不是唯一的手段。“法需要人的正确执行和适用”是正确的,因为法律制定得再好,如果没有人们的自觉遵守、有关国家机关的执行和适用,也不具有法律实效。“法的抽象性、稳定性与现实生活存在一定的矛盾”也是正确的。法律一旦制定出来以后,在一段时间内应当保持稳定,不能“朝令夕改”,而社会生活又千变万化,法律很难完全吻合社会生活的每一个变化,难免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这就是法律的抽象性、稳定性与现实生活之间存在一定矛
8、盾的原因。第15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法律的特征问题。法规范性是法律的首要特征法是一种行为规范的表现。“法律规范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制定和认可”;是法律的另一个特征。法的规范性的构成要素中以法律规范为主。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中包括行为模式、条杵假设和法律后果。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第16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宪法的四次修正。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对现行宪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内容包括把“邓小平理论指引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进宪法。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第17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公民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9、。我国目前实行义务兵役制与志愿兵役制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18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国家机构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19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宪法的制定。在我国,公布宪法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因此,A项是正确的;B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20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直接选举。根据我国
10、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在直接选举中,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第21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临时性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实际需要为完成某项特定工作任务而设定的临时性工作机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都是临时性委员会。第22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的法律体系。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因
11、此,A项是正确的,B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23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法律体系的冲突解决机制。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根据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24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直接选举。根据我国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时,选民根据选举委员会的规定,凭身份证或者选民证领取选票。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25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选举的民主程序。根据我国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直辖市、市、市辖区的农村每
12、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多于市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因此,B项是正确的;A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26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人民法院的组织系统。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在省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因此,A项是正确的,B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27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系统。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设助
13、理检察员和书记员各若干人,经检察长批准,助理检察员可以代行检察员职务。书记员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助理检察员,书记员由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免。因此, 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28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从树立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角度来看,宪法的无形修改方式需要严格限制。第29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它行使职权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常务委员会为止。第30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选民登记是对选民资格的法律认可,是关系到公民是否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能否行使选举权的重大问题
14、。第31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第32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法经的主要内容。法经是战国时期李悝制定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法经由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和具法六篇组成。其中,盗法是关于侵犯财产的规定,后世法典有关侵犯财产类犯罪相关篇目,都沿袭法经,如秦律、汉律的盗律,开皇律、大业律、唐律疏议、宋刑统中的贼盗律等。所以,A项是正确答案,排除B项、C项和D项。第33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曹魏律(又称为魏律、新律)。曹魏律是三国时期曹叡太和年间(公元227年一233年)颁布的封建成文法典,该部法典在继承汉律的基础
15、上又进行了较大的改革。表现为:第一,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律”,置于律首,从而改变了法经中具律在尾,汉律中具律既不在首,也不在尾的编纂弊端,从而完善了刑法总则,这在法典编纂体例上也是一大进步。第二,将“八议”制度正式列入法典,使得礼律进一步融合。第三,改革刑罚,使刑罚制度进一步规范化。曹魏律减轻了某些罪的处罚,为旧五刑向新五刑的过渡创造了条件。第四,进一步凋整了法典的内容和结构。综上分析,A项是正确答案。注意:不要把魏律、北魏律混为一谈。第34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隋朝开皇律的历史地位。隋文帝杨坚时期制定的开皇律,无论从其基本内容上看,还是从篇章体例上看,都体现了篇章体例定
16、型化的特点,该部法典不仅进一步删减了罪条,取适于时,刑网大大简略,而且无所疏漏,故被誉为“刑网简要,疏而不失”,体现了较高的立法水平。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泰始律(晋律)是西晋时期晋武帝司马炎制颁的一部封建成文法典,该部法典的特点是礼律并重,较为简约,但是受历史的局限,该部法典还不具备开皇律所具有的声誉。北齐律是南北朝北齐时期制颁的一部法典,该部法典被誉为“法条明审,科条简要”,可见,北齐律也没有达到开皇律所具有的声誉。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时期颁布。的一部法典,该法典作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它虽然是以贞观律为蓝本制定的,但立法技术高超,声誉显赫,不过后人并没有对该部法典赋予总结性的声誉评价。因此
17、,排除D项。需要注意的是,不要把关于对北齐律的声誉评价和开皇律的声誉评价搞混。第35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元朝的立法。元典章全称为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它是元朝地方政府对元世祖至元以来至元英宗至治时期约50年间有关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等方面圣旨条例的汇编。元典章虽然不是中央政府颁布的法规,但它系统地保存了元朝法律的内容,成为研究元朝社会及法律的珍贵材料。因此,C项是正确答案。对于A项、B项和D项,它们都是元朝中央政府颁布的。大元通制是元英宗至治时期模仿唐、宋旧律体系颁行的一部较为完备的法典,它较为全面地反映了元朝法制的基本状况。风宪宏纲是有关风纪的法律,它是制定大元通制的基础,是大
18、元通制的有机组成部分。至元新格是元朝立国后颁布的第一部成文法典。综上分析,C项是正确答案。排除A项、B项和 D项。第36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汉朝的刑罚适用原则。汉朝的刑罚适用原则包括上请原则、恤刑原则和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等。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八议”原则始于三国曹魏,曹魏律首次将“八议”正式入律。因此,排除A项。秦朝以身高确定刑事责任年龄,而汉朝则以年龄的大小确定刑事责任年龄。因此,排除C项。“轻重相举”又称为类推原则,属于唐朝的刑罚适用原则,汉朝没有该原则。因此,排除D项。第37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清朝的抑商政策。清朝为了贯彻传统的“重农抑商”政策,清政府广
19、设钞关,重征商税,以严刑峻法推行禁榷制度,并依此制定了许多律令。相关律令包括定私盐法、开吊引、盐法、匿税法等,大清律例中的户律还不时增加抑商条款,这些律令限制了清朝商业的发展,导致清朝迅速衰败,可见,A项、B项和D项都属于抑商政策。但摊丁入亩属于清朝的赋役立法,而不是重农抑商方面的立法,因此,C项是正确答案。第38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古代法制的综合考查。我国法制史上第一部以“律”命名的封建成文法典是秦律,而不是九章律。因此,A项表述错误。从隋朝到清末司法改革以前,中央司法机关一般以三法司为主体,隋唐宋时期的三法司是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明、清时期则为大理寺,刑部和都察院。但
20、有一个朝代是一个例外,那就是元朝,因为元朝取消子大理寺的设置,故没有完整的“三法司”制度。所以B项表述过于绝对,因此是错误的。关于“违契不偿”的法律正式规定于唐律疏议中,而不是宋刑统中。所谓“违契不偿”,是指对“负债”,违反契约而不予赔偿的情形。有关“违契不偿”的规定属于民事规范的范畴,规定在唐律疏议杂律中。可见,C项表述错误。唐律五刑分为二十等,其中,笞刑、杖刑和徒刑各为五等,流刑三等(流二千里、流二千五百里、流三千里),不包括加役流(流三千里并劳役二年),死刑二等。可见,D项是正确答案。第39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明大诰的篇目。明太祖朱元璋在制颁大明律的同时,为了防止“法外遗
21、奸”,特制定并颁布明大诰, 明大诰一共四篇: 御制大诰、大诰续 编、大诰三编和大诰武臣。由于明大诰属于御制圣书,因此效力很高。其主要内容为惩治臣民各种典型犯罪的案例及朱元璋发布的训词诫令,是明朝具有特别法性质的重刑法令和案例。朱元璋在世期间,全国掀起了学习明大诰的浪潮,而且凡是家有明大诰者,如果犯罪均减等处刑。朱元璋死后,明大诰逐渐被臣民忘却。可见,D项是正确答案。第40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清末修律。钦定大清商律颁布于1904年;大清现行刑律颁布于1910年;法院编制法颁布于1910年;大清民律草案于1911年起草完毕,但未及颁行,清朝即告覆亡。对比上述时间可知,B项是正确答案
22、。为了考生复习的便利,现将有关清末修律过程中颁布的法律归纳如下: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商事法律钦定大清商律;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大清新刑律;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专门刑法典大清现行刑律;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民法草案大清民律草案;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程序法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刑事诉讼法律草案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民事诉讼法草案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正式确认律师制度的法律法院编制法。第41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大清民律草案的相关知识点。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但该民法典并未正式颁行,因此,A项表述错误。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为总则
23、,债权、物权、亲属、继承。可见,B项表述错误。此处注意大清民律草案和中华民国民法在结构顺序与名称上的差异, 中华民国民法的结构顺序为;总则、债 (不是债权)、物权、亲属、继承。大清民律草案是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的。可见,C项为正确答案。此处要注意:2006年法律硕士联考入学考试中,有一道单选题认为,亲属和继承编的起草机构仅为礼学馆,那道单选题出得不严密。大清民律草案以德国、日本和瑞士的民法为渊源,而不是以法国的民法为渊源,因此,D项表述错误。第42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13年)的别称。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1913年)又称为“天坛宪草”,因此,A项是正确
24、答案,排除B项、C项和D项。注意:考生应当注意各类宪法的别称,下面归纳如下:中华民国约法(1914年)又称为“袁记约法”;1923年制定的中华民国宪法是因直系军阀曹锟为配合贿选而制定的,因此又称为“贿选宪法”;中华民国宪法(1947年)又称为“蒋记宪法”。第43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北洋政府的制宪活动和宪法性文件。北洋政府时期制定的宪法性文件有三: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1923年),而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五五宪草”)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制定的宪法性文件(草案)。可见,B项是正确答案,排除A项、C项和D项。第44题
25、: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南京国民政府的“六法”体系。南京国民政府的、“六法”体系不仅包括具体的“六法全书”,而且包括与“六法全书”相配套的关系法规、判例和解释例。可见,A项和C项表述错误。国民党政权的法律制度属于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基本的法律渊源。可见,B项表述正确,为应选项。具体的“六法全书”是指宪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法等六法,该六法中,行政法不能编纂成法典形式,其余五法都是法典。可见,D项表述错误。第45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工农民主政权时期的司法机关。工农民主政权的司法机关主要有:中央设立的临时最高法庭,省、县设立的各级裁判部,裁判部内设立
26、的裁判委员会。可见, A项是正确答案,排除B项、C项和D项。多选题第46题: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由于法理学是研究法的一般理论、原则、制度等的法学分支,因此就为其他法学提供一般理论、基础理论、方法论。作为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不是法理学的特性。第47题: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不在于规范性、强制性、阶级性;关键在于法具有国家意志性,表现为国家强制性、权威性等。第48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法的作用的局限性表现在许多方面,有固有的缺陷,也有非固有的弊端。 A、B、C,略项都是这两方面的表现。特别要注意的是C项,有些事实在法律上不能确定,因而没有上升为法律关系或法
27、律事实,因为要成为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必须要能以权利、义务的形式加以表达。第49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我国地方法规的制定权是“大市”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包括国务院特批的较大市人大、省会城市级人大、省级人大及常委会。第50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客体,与广义上法律监督的客体相同,包括一切个人和组织。第51题:参考答案:AD答案解析:法律责任不具普遍约束力,确认法律责任主体也不限于司法机关,如行政责任等。法律责任的基本特征是具有国家强制力,承担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故A、D选项正确第52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A、B、D三项分别参见宪法第62、67、99条
28、;C项参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37条。第53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军事检察院检察长。第54题: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医疗卫生事业第55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我国宪法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
29、、荒地、滩涂除外。第56题:参考答案:AB答案解析:出版自由和结社自由是盲论自由的自然延伸。科学研究自由和文艺创作自由是公民在文化方面的基本权利。第57题:参考答案:AC答案解析:公民基本权利是由一个国家宪法确认并予以保障的权利,其与人权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第58题:参考答案:C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公民基本权利中的平等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宪法和法律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原则。但对于平等权,有三点需要特别注意:(1)立法不平等。在立法上,人民与敌人是不能讲平等的。(2)平等是指依法律规定同等对待,不是指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权利和义务对等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3)我国公民的平等权还包括
30、民族平等,男女平等等内容。因此,C项、D项是正确的:A项、B项是错误的。第59题:参考答案:AB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公民和国籍。我国国籍法第7条规定,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1)中国人的近亲属;(2)定居在中国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因此,A项、B项、D项是正确的,C项是错误的。第60题:参考答案:AC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十恶”罪中属于违反典礼教化的犯罪。“十恶”罪包括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其中,谋反,谋叛和谋大逆这“三谋”犯罪和大不敬属于直接威胁、损害皇帝人身、权力,尊严
31、的犯罪,这类犯罪是十恶的核心内容,不道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可见,B项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而恶逆、不孝;不睦、不义、内乱五罪属于违反典礼教化,破坏封建伦常关系的犯罪因此,A项、C项和D项是正确答案。注意:(1)不要对“内乱”罪望文生义,误以为属于推翻封建君主政权的犯罪,“内乱”,即发奸小功以上亲,或者奸父、祖妾的犯罪。(2)考生应当严格掌握十恶罪的内容。第61题: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中国法制史上出现的司法行政机关。刑部是我国古代重要的中央司法机关之隋、唐,宋时期,刑部是全国最高司法行政机关,处理全国的司法行政事务,并参与会审,属于:“六部”之一。到了元朝,刑部取代了大理寺
32、成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明清时期,刑部不仅是中央司法主审机关,而且也是全国性司法行政机关-可见,A项是正确答案。清末司法改革,改刑部为法部,并把审判职权划归大理院,自此刑部不再具有审判职能,仅仅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可见,B项是正确答案,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以司法部作为全国最高司法行政机关,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沿用了司法部的名称。我国目前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的机关的名称也称为司法部。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都察院是明清时期的中央监察机关,而不是司法行政机关,因此,排除D项。第62题: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宋朝的刑事立法。宋朝的“盗贼”问题相当严重。宋朝的基本法典宋刑统有一篇“
33、贼盗律”,就是专门为惩治“盗贼”而设。可见,A项是正确答案。为了严惩“盗贼”,北宋还制定了三部刑事特别法:宋仁宗时期颁布的窝藏重法;宋英宗时期颁布的重法;宋神宗时期颁布的重法地法(又称为盗贼重法)。可见,B项和C项是正确答案。宋朝没有“盗法”或者“贼法”,“盗法”和“贼法”是法经六篇中两篇的名称。惩治“盗贼”的法律在宋朝不称为“盗法”或者“贼法”,而是称为“贼盗律”,因此,排除D项,第63题:参考答案:A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中华民国宪法的内容特点。中华民国宪法是南京国民政府于 1947年公布的。该部宪法的基本精神与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和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五五宪草”)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因
34、此,A项是正确答案。需要注意:虽然中华民国宪法与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一脉相承,但是这种承继仅仅限于基本原则与基本精神,并不意味着具体的继承,而且“五院制”这种具体规定早在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时就已经作出,因此,排除B项。中华民国宪法的内容特点之一就是在政权体制的规定上不伦不类,既非总统制,又非国会制、内阁制,实际上是用这种规定矛盾的条文掩盖蒋介石个人专制统治的本质。可见,应排除C项。 中华民国宪法罗列人民各项民主自由权利,尽管都属于形式上的东西,但是不能否认,这部宪法对这些权利的规定确实比以往任何宪法文件都充分,只不过这些权利的规定过于抽象,且在具体实施上受到临时性特别法规的限制。因此,D项是
35、正确答案。简答题第64题:参考答案:法律解释的特点主要表现为;(1)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和它的附随情况。法律规定或法律条文是解释所要面对的文本。法律解释的任务是要通过研究法律文本及其附随情况即制定时的经济、政治、文化、技术等方面的背景情况,探求它们所表现出来的法律意旨,即法律规定的意思和宗旨。(2)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首先,法律解释往往由待处理的案件所引起。其次,法律解释需要将条文与案件事实结合起来进行。法律解释的主要任务,就是要确定某一法律规定对某一特定的法律事实是否有意义,也就是对一项对应于一个待裁判或处理的事实的法律规定加以解释。(3)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这是指法律
36、解释的过程是一个价值判断、价值选择的过程。人们创制并实施法律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而这些目的又以某些基本的价值为基础。这些目的和价值就是法律解释所要探求的法律意旨。在法律解释的实践中,这些价值一般体现为宪法原则和其他法律的基本原则。详细解答:第65题:参考答案:政治文明是人们在一定社会形态中关于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的实现程度的体现,是人们改造社会所获得的政治成果的总和,是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文明的价值目标在于实现民主与自由、平等与人权,而宪法则为政治文明的发展创造了各种有利条件。 第一,宪法的基本原则与政治文明的要求是一致的。宪法倡导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法治、权力制衡等原则,这与政治
37、文明的价值取向是一致的。 第二,宪法为政治文明的持续与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宪法将政治文明的价值目标转化成法律语言,并将其巩固在宪法条文里,使政治文明成果得以保障。 第三,宪法通过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使有限政府的理念深入人心,宪法的价值也就得以体现,更加促进政治文明的发展。 第四,政治文明最终以宪政文明和法治文明的形式表现出来。国家的法治化是宪政的重要价值尺度,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依宪治国。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牢固树立宪法的权威性,使宪法得以贯彻落实。详细解答:第66题:参考答案: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在立法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始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
38、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方针。借用西方近现代法律制度的形式,坚持中国固有的封建制度的内容,即成为清朝统治者变法修律的宗旨。第二,在内容上,清末修律表现出封建专制主义传统和西方资本主义法学最新成果的奇怪混合。这使得保守落后的封建内容与先进的近现代法律形式同时显现在新的法律法规之中。第三,在法典编纂形式上,清末修律改变了中国传统的“诸法合体”的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和程序法之间的差别,从而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第四,在实质上,清末修律是清朝统治者为了维护摇摇欲坠的反动统治,在保持君主专制政体的前提下进行的,因而既不能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也没有真正的民主形式。 清末修律的历史意义表
39、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清末修律导致了延续几千年的中华法系走向解体,中国传统的封建法制开始转变为在形式上和内容上都有显著特点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法制。第二,清末修律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的基础。第三,清末修律在一定程度上引进和传播了西方近现代的法律学说和法律制度,使得近现代法律知识在中国得到一定程度的普及,从而促进了一部分中国人法治观念的形成。第四,清末修律在客观上有助于推动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教育制度的近代化。详细解答:考查要点是清末修律的特点和历史意义。清末修律是我国法制史上的一件大事,它不仅标志着中华法系的解体,而且也是中华法系向大陆法系转型的标志,因此,清末修律对我国后世的立法影
40、响深远。尽管从简答题角度回答该问题时,应当从局限性和历史意义两个方面回答,但是平心而论,该修律活动的意义大于其局限性,我们不可能苛求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创造出一部尽善尽美的法律。沈家本不可能置清政府的立场于不顾,坚持己见,也不可能不顾中国国情,任意改制。从这个角度看问题,应当是客观的、公正的。考生在复习该简答题时应当注意:该简答题涉及的知识点也是考生回答有关清末修律分析题所必备的知识点,所以,考生一定要认真复习。分析题第67题:参考答案:(1)上述三人对法的程序性特征的认识都存在合理之处,但均不完全正确,都没有辩证地分析法的这一特征的两面性,从而在法是否有利于效率和是否限制了自由方面得出不恰当的
41、结论。 (2)其实法的程序性是法不可避免的特征,法在本质上必须实现程序化,这是由它的规范性、统一性和权威性所决定的。从其功能上看:1)法既有提高效率的一面,又具有牺牲效率的弊端。前者是指法的固定性、格式性一方面减少了个体讨价还价的成本,另一方面为人们的期待利益之实现提供了保障,从而提高了效率。后者是指法的程序性只是一般模式,在具体生活中,并非处处时时都需严格从前到后。严格程序,在特殊场合就会牺牲效率。 2)法既有保障自由的一面,又有限制自由的一面。法的程序性从表面上看是对人们自由的限制,但实际上它为人们行使自由预定了限度,从而更有利于自由的实现,否则最后的自由就会在相互要求自由的矛盾中抵消。由
42、于社会生活的丰富多彩性,在特殊情况下,人们可能会更愿追求当事人意愿的自由,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有限制自由的一面。正因为如此,法律才在私法领域中大量设置任意性条款。详细解答:第68题:参考答案:公共权力应当受制于人民的权利,因为公共权力来自于人民。作为县政府来说,要慎用手中的公共权力,要依法行政。县政府为开发商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属于滥用公共权力。在拆迁过程中,县政府侵犯了被拆迁人劳动权、财产权和人身自由的权利,既违反了相关法律,也侵犯了作为公民的被拆迁人的基本权利。县政府对自己的行为应当承担责任,对被拆迁人给予行政赔偿。详细解答:第69题:参考答案:这两段文字反映的是汉朝的刑
43、罚执行制度秋冬行刑。秋冬行刑,是指中国古代将死刑的执行安排在秋冬两季进行的制度这种做法起源于先秦,周礼中就有有关的记载,而先秦阴阳五行家的“赏以春夏,刑以秋冬”(左传襄公二十六年)的理论,则是这种思想最完整的体现。 (2)这两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_ 这两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规定,十二月立春后,不报批死刑。冬至以后,由于此时属于顺阳助生的时候,因此也不能审理刑案。我(指汉章帝编者注)咨询察访有识之士,引证典籍,认为统治者执行的死刑案件,应当顺应时令。 (3)这两段文字反映的立法宗旨和意义是什么?_ 春夏两季,万物生长,有利于施行仁政。而秋冬两季,草木凋零,万物隐蔽,有利于执行死刑。
44、汉朝在刑罚执行上实行秋冬行刑,表明当时的人们已经认识到,死刑执行必须合乎天意,如若违背天意,就会遭到惩罚。汉朝在刑罚执行上实行秋冬行刑,也与考虑不误农时有关。因为秋冬一般为农闲季节,此时断狱行刑,不致耽误农业生产,这对巩固统治秩序是有利的。汉朝实行秋冬行刑,是汉朝法律儒家化在刑罚执行上的反映,该制度对后世影响深远。 (4)运用这一制度有何例外?为什么?_ 汉朝实行秋冬行刑是有限制的,对于谋反大逆等“决不待时”的罪犯不适用,这体现了统治者坚决维护统治秩序的决心。 (5)举例说明其对后世的影响。_ 秋冬行刑影响深远,以后历朝历代或者沿用该制度,或者变通执行。例如,唐朝将死刑执行时间限制在秋分以后、
45、立春以前,清朝还有秋审制度,这些都是秋冬行刑思想在后世立法的反映。详细解答:考查要点是秋冬行刑。汉朝法律儒家化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在刑罚执行上实行秋冬行刑;这一思想为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确立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董仲舒就是秋冬行刑的极力鼓吹者,他将阴阳五行学说进一步神化,并应用于法律。所以秋冬行刑制度是法制史上的重要制度,希望大家认真复习。论述题第70题:参考答案:以事实为根据,就是司法机关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只能以被合法证据证明了的事实和依法推定的事实作为适用法律的依据。前一种事实属于客观事实的范围,它是已经被具有证明力的并且合法的证据所确定的事实。后一种事实是在案件客观事实真相无法查明的情况下
46、,依照法律中有关举证责任和法律原则推定的事实尽管这种事实可能与客观事实有所不同,但是,在法律上能够引起同样的效果。以事实为根据的目的在于否定司法人员的主观臆断。以法律为准绳,就是指司法机关在司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把法律作为处理案件的唯一标准和尺度。在查办案件的全过程中,都要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案件性质,区分合法与违法,一般违法和犯罪等,并根据案件的性质,给予恰当正确的裁决。以法律为准绳,意味着在整个司法活动中,在审理案件中,法律是最高的标准,这是社会主义法治对司法提出的必然要求。 从中国法制史的角度看,在我国古代法中虽然也规定了诸如“断罪具引律令格式”、“一断于法”、“缘法而治”以及法官责任等制度,体现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体现了我国古代法律制度中的固有传统和民主性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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