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2007年答案真题 120单选题第1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的一般分类 划分一般法和普通法的标准是适用的范围不同。一般法是指针对一般人、一般事、一般时间、在全国普遍适用的法;特别法是指针对特定人、特定事、特定地区、特定时间有效的法律。故A项正确。法律创制主体的不同,是划分国内法和国际法的标准;法律制定程序的不同,是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的标准;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是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标准,故B、C、D项不符合题目要求。第2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规则的种类 按法律规则的内容是否直接地被明确规定下来,可以把法律规则区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确
2、定性规则是指明确地规定了行为规则的内容,无须再援用其他规则来确定本规则内容的法律规则。委任性规则是指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则的内容,而授权某一机构加以具体规定的法律规则。准用性规则是指没有明确规定行为准则的内容,但是明确指出可以援引其他规则来使本规则的内容得以明确的法律规则。而任意性规则与强行性规则相对,是指法律规则的适用与否由主体自行协商的规则。根据题目要求,选D项。第3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一般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本题中甲和铁路部门之间形成的是客运合同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的客体应当是铁路部门把
3、甲运送到指定地点的行为,甲购买火车票的价款和火车票本身并不能成为该法律关系的客体,故D项正确,B、C项错误。人身只能作为绝对法律关系的客体,不能成为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故A项错误。第4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的局限性 这句话是先哲孟子说的,他认为“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意思是只有善德不足以处理国家的政务,只有法律不能够使其自己发生效力,这一观点表明法律本身并不是万能的,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故C项正确。第5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都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产物,其阶级本质相同,其法律的主要原则和内容也相同,但是受不同历史条件的影响而
4、形成了一些差别,故A项错误。在大陆法系国家,制定法占重要地位,判例并不是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B项正确。英美法系国家判例法占重要地位,但是也有以法典形式出现的立法,故C项错误。而在哲学倾向上,大陆法系倾向于理性主义,英美法系则倾向于经验主义,D项观点正好相反。第6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对人的效力 在各国法律实践中先后采用过四种对人的效力的原则。属人主义原则是法律只适用于本国人,不论其身在国内还是国外,非本国人即使在本国境内也不适用。属地主义原则指法律适用于该国管辖的所有人,不论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外国籍人,本国人不在本国,则不受本国法律的约束。保护主义原则是以维护本国利益作为是否适
5、用本国法律的依据;任何侵犯本国利益的人,不论其国籍和所在地域,都受本国法律的追究。我国采用的是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既维护本国利益,坚持本国主权,又尊重他国主权,照顾法律适用中的实际可能性。故答案为B。第7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法学的产生较晚,在法律现象的材料有了一定积累并出现法学家阶层后才产生了法学,故A项错误。在西方,法学最早源于古希腊,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到古罗马共和国时期,法学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故B项正确。我国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和儒家并非专门研究法律问题的学派,C项错误。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法和国
6、家都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阶级的消灭,国家和法都将消亡,而剥削阶级法学家才把法律视为永恒和超历史的。因此,D项错误。第8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部门的划分 法律部门的划分的标准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方法,都是客观的,但是从最终上讲,法律部门的划分还是人为的,是人们主观活动的产物,故A项正确。法律部门的划分并非为统计本国法律数量的多少,而是保持法律规范之间的协调统一,故B项错误。划分法律部门应当考虑各法律部门之间法律规范的规模或数量之间保持大体上的均衡,但是不可能保持相等。故C项错误。随着社会的发展,会形成新的法律部门或者改变某一法律部门的属性,因此
7、法律部门的划分不可能一成不变, D项错误。第9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和颁布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我国法律渊源的一种,其效力仅低于宪法和法律,故D项正确。行政法而非行政法规是规范和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总称,故A项错误;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有权制定行政法规,只有国务院才有权制定行政法规,B项错误;行政法部门不仅由行政法规构成,还包括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散见于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中,故D项错误。第10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法的本质 “理性论”是自然法学派关于法的本质的观点,格劳秀斯是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而奥古斯丁是实证
8、主义法学派的代表人物,萨维尼是历史法学派的代表,庞德是社会法学派的代表,因此答案选 B。第11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故B项正确。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一种主观活动,不可能是客观价值判断,故D项错误。一个国家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渗透到法律制度、法律调整的过程中,而且在一定的条件下,特别是在一个国家法律制度不完备、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时,统治阶级的法律意识往往直接起到法的作用,故 A项错误。依据专门化和职业化,可以把法律意识分为职业法律意识和群众法律意识,而非法律思想,C项错误。第12题
9、: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归责原则 责任法定原则是法治原则在归责问题上的具体运用,它否定责任擅断、非法责罚等没有法律根据的行为,强调“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还否定和摒弃对行为人不利的溯及既往,强调“法不溯及既往”,国家不能用今天的法律要求人们昨天的行为。因此,答案为C。第13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与经济的关系 法律是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一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及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着以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法律的本质和特征,并且是法律本质的唯一决定因素,因此B、C项错误。法律的本质由经济基础决定,但是法律的内容和具体表现形式等要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社会、经济和历史条件等
10、。故A项正确,D项错误。第14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的特征 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都可以反复适用,他们的区别在于产生背景、表现形式、内容和实施方式等几个方面,故B项错误。法律的普遍性是指法作为一般的行为规范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和特性,并不是指法律规范之间不存在矛盾,故C项错误。人们可以自觉遵守法律,国家强制力只是法律实施的最后保障手段,法律并非只有依靠惩罚才能发挥作用,D项错误。本题答案选A。第15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责任的种类 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向国家而非被害人所负的法律责任,A项错误;民事责任的主要功能是救济当事人的权利,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也具有惩罚
11、的功能,故B项错误;行政责任既包括行政机关因违法、滥用职权或性质不当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外,还包括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而承担的责任,因此C项不正确。违宪通常是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特定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活动与宪法相抵触,因此承担违宪责任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故D项正确。第16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人民民主专政 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中,工人阶级掌握国家政权,成为领导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故答案选A。第17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国家结构形式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特定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一定的原则采
12、取的调整国家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相互关系的形式,是从纵向角度表现国家政权体系。从横向角度表现国家政权体系的是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因此,答案为D。第18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人权宣言 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简称人权宣言)是法国大革命时期制定的,后来成为法国第一部宪法1791年宪法的序言,因此答案是B。第19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 我国宪法规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民族平等原则,有利于反映各族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巩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故B项正确。第20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国籍的取得
13、 根据我国国籍法的规定,我国采取的是以血统主义为主,以出生地主义为辅的原则。其具体内容是: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的,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的,具有中国国籍,但是如果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具有外国国籍的,则不具有中国国籍;父母无国籍,或者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的,具有中国国籍。因此,本题答案为C。第21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集体所有制经济 我国现行宪法修正案第15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故A项正确。第22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共产党领
14、导的多党合作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有在宪法规定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而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B、C、D项不符合题目要求,答案为 A。第23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选举的组织和程序 我国选举法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
15、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选举法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人。因此,答案选 C。第24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行政区域变更的法律程序 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故答案为C。第25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全国性法律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的规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有:关于中
16、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命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其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故答案为D。第26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政治文明建设 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都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容,但不是全部,因此不可能成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途径。故A、B项不正确。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是政治文明建设的物质保障和精神动力,而不是根本途径,D项不正确。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途径是依法治国,即依据宪
17、法和法律治理国家。因此答案为C。第27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自治条例制定权 我国宪法第116条明确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因此,只有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其常委会无权制定,故答案为A。第28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总理负责制的具体内容 总理负责制的具体内容包括:总理提名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免;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常委会议,并对所议事项有最终决定权;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等,
18、都由总理签署;总理代表国务院向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汇报工作。A、B、D项错误,C项正确。第29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上下级人民代表大会之间的关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之间以及地方各级人大之间不存在隶属和领导关系,上级人大有权依照宪法和法律监督下级人大的工作,这种监督并非制约关系。故答案为B。第30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宪法实施保障的体制 1215年英国自由大宪章中并没有规定宪法保障体制问题,而且英国和苏联一样,实行的是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A、D项错误。美国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19、开创了联邦最高法院审查联邦国会制定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的先例,这是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故C项错误。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因此答案为B。第31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财产权 2004年修改宪法时,将宪法第13条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没有“神圣”二字,故答案为C。第32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历史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将法律条文铸于鼎上,公布于众,史称“铸刑鼎”,这是我国古代第一次公布成文法。故答案为B。A、C、D三项活动都是在子产铸刑鼎之后。第33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
20、:考点 唐代司法机关 在唐代,大理寺是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刑部是中央最高司法行政机关,御史台是中央最高监察机关,因此答案为 B。第34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马锡五审判方式 马锡五审判方式是把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创造性地运用到审判工作中去的司法民主的崭新形式。这种审判方式是在抗日战争时期,在陕甘宁边区产生的。故答案为D。第35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宋刑统 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在结构内容上沿袭唐律疏议,但是在12篇律下分213门。故答案为C。第36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致仕制度 唐代的“致仕”即退休,并且为提倡惜贤敬老的社会风尚,对致仕的官员往往给予一些特殊的
21、礼遇。故答案为 B。第37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十恶” “十恶”是指隋、唐、宋时期直接危及君主专制政权、封建统治秩序和严重破坏封建伦理纲常关系的重大犯罪行为。隋朝开皇律在北齐律“重罪十条”的基础上,正式形成“十恶”制度。故答案为A。第38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明大诰 朱元璋因为非常看重他亲手制定的大诰,在颁布时做出了题目中所说的规定,并令各级学校讲授大诰,科举考大诰,乡民集会宣讲大诰等。答案为C。第39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大统式 武德律为唐朝建立后修订的第一部法典,麟趾格为南北朝时期东魏所编,大业律为隋炀帝即位后所定,大统式为南北朝时期西魏所编。故答案为D。第
22、40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清代的刑罚制度 充军创立于明朝;加役流创立于唐朝,用以代替某些较为严重的死刑;刺配创立于宋太祖时期。发遣是清朝时期创设的刑罚,是指将犯罪人发往边疆地区给驻防官兵为奴,故答案为A。第41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宋代法律形式 南宋在敕、令、格、式四种法律形式并行和编敕的基础上,将敕令格式以“事”分类统一分门编纂,形成了条法事类这一新的法典编纂体例。故答案为B。第42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元朝刑罚制度 在唐朝和宋朝均为规定强奸幼女罪,在元代首次规定了这一罪名,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故答案为C。第43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北洋政府的司法
23、机构 在北洋政府时期,大理院是最高审判机关,平政院主管行政诉讼,在县级因未设普通法院,由县知事兼理司法。故答案为D。第44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汉朝的主要罪名 在汉朝,凡官吏违反法令私自到诸侯国任职,则构成“左官”罪;官吏与诸侯王结为一党,构成“阿党”罪,官吏与诸侯王交好,图谋不轨者,构成“附益”罪;诸侯王擅自越出封国边界者,构成“出界”罪;非嫡系正宗而继承爵位者,构成“非正”罪。故答案为D。第45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元朝的婚姻与继承制度 元朝以前,法律允许改嫁寡妇带走原有妆奁,不准寡妇带走的,限于亡夫的遗产。元朝法律正式规定,离婚妇女或者寡妇再婚,就要丧失从父母处得来的
24、妆奁物及其他继承得来的财产,至于夫家的财产,更是不得带走。故答案为B。多选题第46题:参考答案:BC答案解析:考点 法的作用 法与国家一样,执行阶级统治和社会公共事务两个方面的职能,社会公共事务是一切社会都必须办的事务,其中B、C两项属于这类事务,而规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以及确认和维护生产资料所有制,都只是为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属于执行阶级统治的职能。第47题:参考答案:ACD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与经济的关系 法律是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并且随着经济发展的变化而变化,那么A、C、D三项都体现了这种关系,是正确的。法律能起到确认经济关系、规范经济行为、维护经济秩序和服务经济活动的作用,
25、但是它不能对商品经济起决定作用,B项是错误的。第48题:参考答案:AC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部门 刑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个很重要的法律部门,故A项正确。“刑法”可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简称,但是不能把它看作是法律渊源的名称,因为法律渊源的名称指的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不包括刑法,故C项正确,B项错误。在表示一个法学分支学科的名称时,应当用“刑法学”而不是“刑法”, D项错误。第49题:参考答案:BD答案解析:考点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指公民应当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任何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的公民都一律平等地受到
26、法律的保护,对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这只是认定公民在权利能力上一律平等,并不能认为公民享有的权利和义务都相同,故A、C项错误。第50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考点 影响法律实现的因素 影响法律实现的因素既有法律本身的因素,也有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以及能否遵守法律的因素,其中法律本身的因素包括法律对客观规律的反映程度和法律与社会生活相适宜的程度,社会成员对法律的了解程度即为法律意识,而国家机关是否依法办事也能影响到法律的实现,故A、B、C、D四个选项都符合题目要求。第51题:参考答案:AD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分类、法律效力、法系和法律渊源 公法一般是指涉及公共权力、公共
27、利益和服从关系、管理关系的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了特别行政区的政府组成等内容,属于公法,A项正确。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全国人大制定的,且规定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的职权以及中央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因此它在全国范围内都有效,B项错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制定法,并非英美法系中的普通法,C项错误。在我国,基本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的、规定和调整具有根本性和全面性的社会关系的法律,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属于这一类型,故D项正确。第52题:参考答案:AD答案解析:考点 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 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是1988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而将县级人大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是19
28、93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故H、C两项错误。第53题:参考答案:AC答案解析:考点 国家机构之间的关系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国务院要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但是不需要报告工作。而宪法中没有规定国家主席要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的规定。故A、C项正确。第54题:参考答案:AC答案解析:考点 我国公民的文化权利 在我国,公民的文化权利包括从事科学研究的权利、文艺创作的权利和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而出版自由和言论自由属于政治自由的范畴,故B、D项不符合题目要求,答案为A、C。第55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
29、考点 审计监督 我国宪法第91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故答案为A、B、C、D。第56题:参考答案:AC答案解析:考点 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的条件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这是关于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的条件的规定,对议案内容是否合理没有规定,也不要求必须事先征得党委同意。故答案为A、C。第57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考点 质询的对象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相关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1
30、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国务院及其各部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质询案,而无权提出对中央军事委员会和国家主席的质询案。第58题:参考答案:BD答案解析:考点 公民的基本义务 我国宪法第49条第3款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故答案为B、D。第59题:参考答案:AC答案解析:考点 取得赔偿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目前我国的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故答案为A、C。而刑事被害人赔偿是在刑事诉讼中针对被告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是在民事诉讼中针对加害人提出的
31、。第60题:参考答案:CD答案解析:考点 唐朝的流刑 在唐朝,流刑在隋制的基础上里程提高一千里,形成流二千里、二千五百里和三千里三等,并服劳役一年。另外还有加役流,除流三千里外,要服役三年。故本题答案为C、D。第61题:参考答案:BCD答案解析:考点 凌迟 凌迟刑首用于五代时期,但是属于法外刑,至宋朝确立为法定刑,被广泛适用,后来一直沿用于封建社会,直至清末法制改革时才被废除。唐朝在宋之前,被排除,故答案为B、C、D。第62题:参考答案:ABD答案解析:考点 清末修律 清末修律是清政府在各种内外压力之下被迫推行的,但是收回逐渐丧失的对外国人以及部分案件、争议的处理权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A项正
32、确。 1902年,清廷下令设立了主持修律的专门机构修订法律馆,B项正确。大清民律草案是仿照德、日民法典的体例和内容草拟的,故C项错误。大清新刑律与中国传统法典在结构、体例和表现形式上均有较大不同,采用了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刑法原则和近代刑法学通用术语,从单纯技术角度和形式上看,属于近代意义上的新式刑法典,D项正确。第63题:参考答案:ACD答案解析:考点 中华民国民法 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中华民国民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它采取的是民商合一的编制体例,故B项错误。它的五编民法通则、债、物、集成、亲书是分别草拟,先后公布的,在确定婚姻家庭关系时,依然是男尊女卑,保留了大量的传统色彩。因此
33、答案是A、C、D。简答题第64题:参考答案:我国司法解释的基本作用是为司法机关适用法律审理案件提供说明。具体表现在: (1)对因法律规定不够具体而使理解和执行有困难的问题进行解释,赋予比较概括、原则的规定以具体内容; (2)对各级法院之间应如何依据法律规定相互配合审理案件、确定管辖以及有关操作规范问题进行解释; (3)通过司法解释使法律适应变化了的新的情况,弥补立法的不足; (4)对适用法律中的疑问进行统一的解释。详细解答:第65题:参考答案:(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是按照专业分工而设立的辅助性工作机构,不是独立行使职权的国家机关;其组成人员是从人民代表中选举产生的,并受全国人民代表大
34、会及其常委会的领导。 (2)各专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任务包括:审议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议案;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员交付的被认为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命令、指示和规章,提出报告;审议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必要的时候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对属于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详细解答:第66题:参考答案:南京临时政
35、府时期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有: (1)确立司法独立的原则。临时约法第51条规定:“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为了保证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第52条专门规定:“法官在任中部的减俸或者转职,非依法律受刑罚宣告,或应免职之惩戒处分,不得解职。” (2)禁止刑讯和体罚。南京临时政府先后颁布了大总统令内务司法两部通饬所属禁止刑讯文、大总统令内务部司法部通饬所属禁止体罚文,指出刑事立法的根本原则是“维护国权,保持公安”。推行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明令各官署不论审理何类案件,一律不准体罚和刑讯逼供,对于犯人不准实行非人道待遇。 (3)试行公开审判、陪审制和律师辩护制度。临时约法第50条规定:“法院之审判
36、,须公开之;但有认为妨害安宁秩序者,得秘密之。”同时引进西方资产阶级的陪审制度,选拔有识之土参与陪审,以提高案件的透明度,并允许律师辩护,以在更大程度上保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最大程度地利用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牵制司法权,预防司法专横和司法腐败。详细解答:分析题第67题:参考答案:(1)小吴的解释是不正确的。 (2)在我国,立法又称为法的制定,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创制、认可、修改和废止法律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3)小吴对我国“立法”的解释在以下几个方面是错误或片面的: 第一,立法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机关,只有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者经授权的国家机关才
37、能从事立法活动,并不是所有的国家机关都可以从事立法。小吴认为立法是国家机关的活动,这种认识是片面的。 第二,立法是国家的一项专门活动,所有的立法都是根据国家的需要、以国家的名义进行的。小吴认为立法是国家机关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的,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第三,立法是立法主体依照立法程序进行的一项活动,小吴在对“立法”进行解释时,忽略了立法的程序性。 第四,立法活动的内容除了创制新的法律规范外,还包括认可本来就存在的某些社会规范、修改或补充现存的法律规范以及终止某些法律规范的效力等。小吴将立法的内容仅仅看作是创制新的法律文件,这种认识是片面的。 第五,法律文件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38、立法活动的对象仅限于规范性文件,而不包括创制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小吴认为立法的对象是法律文件,这种认识是片面的。详细解答:第68题:参考答案:(1)甲的行为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的保护范围。理由是:第一,言论自由的表现形式多样,既包括口头形式,也包括书面形式,必要时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利用电视广播等传播媒介,而以短信、QQ的形式发表言论和个人见解,是言论自由的合法表达方式;第二,短信的内容及其社会影响,没有危害国家安全,没有侵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属于言论自由限制的范围;第三,不同看法,即使是错误认识,也是表达的自由。 (2)县公安局的行为侵犯了甲的三项宪法权利:言论自由权、监督权和人身自由
39、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详细解答:第69题:参考答案:(1)汉朝九章律在法经和秦律六篇的基础上,增加户律、兴律和厩律三篇。 (2)汉律中具律排在第六篇,既不在开篇,也不在末篇,与其统率全律的地位不相符。 (3)新律将具律改为刑名,并置于律首,突出其作为法典总则的地位。这种变化说明了新律在法典篇目体例上的渐趋成熟,并对后世法典产生了很大影响。 (4)晋律在篇目上扩充至20篇,并在总则中新增法例篇,以丰富其内容;唐律在篇目体例上
40、继承北齐律,趋于成熟,为12篇500条体例。总则是刑名和法例所合成的名例律。详细解答:论述题第70题:参考答案:(1)依法治国的含义和意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2)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实施的具体措施有: 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改革和完善我国的行政执法体制,做到严格依法行政; 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司法体制,做到严格公正司法; 完善我国的法律监督体制,尤其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律监督,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 大力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和能力。 (联系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对上述观点作进一步阐述)详细解答:更多试卷请见麦多课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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