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PDF , 页数:10 ,大小:710.94KB ,
资源ID:1476203      下载积分:5000 积分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注意: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www.mydoc123.com/d-1476203.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DB111612-2019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pdf)为本站会员(bowdiet140)主动上传,麦多课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麦多课文库(发送邮件至master@mydoc123.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DB111612-2019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1、ICS 13.060.30 Z 77 DB11 北京市 地 方 标 准 DB 11/ 1612 2019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rural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ies 2019-01-07 发布 2019-01-10 实施 北 京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北 京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11/ 1612 2019 I 目 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与定义 . 1 4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

2、要求 . 2 5 水污染物监 测要求 . 3 6 标准实施与监督 . 4 DB11/ 1612 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 农村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执行本标准, 不再执行 DB 11/ 307 2013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 2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提出并归口 。 本标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于 2018年 12月 27日批准。 本标准由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水务局共同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何星

3、海、 赵兴利、 孙长虹、 冯恺、 安同艳 、刘桂中 、 李鹏 。 DB11/ 1612 2019 III 引 言 为 控制 农村水 污染,保护 环境 和人体健康, 加强对北京市 行政区域内 农村 生活 污水处理 设施 的排放 控制和管理,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北京市水污 染防治条例 等法律、法规, 制定本标准。 DB11/ 1612 2019 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 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 排放 的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

4、的污染物排放行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920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11893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T 39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 505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3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636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

5、分光光度法 HJ 637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828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DB11/ 890-2012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文件 。 3.1 农村生活污水 rural sewage 农村 ( 自然村、 行政村 ) 居民生活活动中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洗涤、洗浴和厨厕等家庭排水 。 3.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rural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y 用于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 3.3 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existing rural sewage t

6、reatment facility 本标准实施之日 前 , 已建成投产或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DB11/ 1612 2019 2 3.4 新(改、扩)建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new rural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y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改、扩)建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4 水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 新(改、扩)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 控制 要求 4.1.1 规模大于 500m3/d(含 ), 水污染物排放执行 DB 11/ 890 2012 表 1 的规定。 4.1.2 规模小于

7、 500m3/d(不含 ), 水污染物排放执行表 1 的规定。 具体要求如下: a) 出水排入 北京市 II 类、 III 类 功能 水体 执行一级标准。其中,规模在 50m3/d(含 )- 500m3/d(不 含 ) 执行 A 标准, 规模 在 5m3/d(含 )-50m3/d(不 含 )执行 B 标准。 b) 出水排入 其它 水体 执行二级标准。其中,规模在 50m3/d(含 )- 500m3/d(不 含 )执行 A 标准, 规模 在 5m3/d(含 )-50m3/d(不 含 )执行 B 标准 。 c) 规模小于 5m3/d(不含 )执行 三级 标准。 表 1 新(改、扩)建农村 生活污水

8、处理 设施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单位: mg/L(凡注明者除外) 序 号 污染物或项目名称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A 标准 B 标准 A 标准 B 标准 1 pH 值 /无量纲 6-9 6-9 6-9 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 2 悬浮物( SS) 15 20 30 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 3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6 10 20 30 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 4 化学需氧量 ( CODCr) 30 50 60 100 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 5 氨氮 a 1.5( 2.5) 5( 8) 8( 15) 25 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 6 总氮 15 20 - - 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

9、7 总磷(以 P 计) 0.3 0.5 0.5 1.0 - 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 8 动植物油 0.5 1.0 3.0 - 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 a 12 月 1 日 -3 月 31 日 执行括号内的 排放限值。 4.2 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 控制要求 4.2.1 2014 年 1 月 1 日 (含 )后 建成或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 , 水污染物排放执行表 1 的规定。 具体要求如下: a) 规模大于 500m3/d(含 ),出水排入北京市 II 类、 III 类功能水体执行一级标准 A 标准,出水排入 其它水体执行二级标准 A 标准。 b) 规模小于 500m3/d(不含

10、 ),按 4.1.2 要求执行 。 4.2.2 2014 年 1 月 1 日 (不含) 前 已 建成 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 , 水污染物排放执行表 2 的 规定。 具体要求如下: a) 规模大于 5m3/d(含 )、 出水排入北京市 II 类、 III 类 功 能 水体 ,执行一级标准。 b) 规模大于 5m3/d(含 )、 出水排入 其它 水体 ,执行二级标准。 DB11/ 1612 2019 3 c) 规模 小 于 5m3/d(不 含 )执行 三级 标准。 表 2 现有农村 生活污水处理 设施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单位: mg/L(凡注明者除外) 序号 污染物或项目名称 一级标准 二

11、级标准 三级标准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1 pH 值 /无量纲 6-9 6-9 6-9 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 2 悬浮物( SS) 20 20 30 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 3 五日生化需氧量 ( BOD 5) 10 20 30 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 4 化学需氧量 ( CODCr) 50 60 100 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 5 氨氮 a 5( 8) 8( 15) 25 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 6 总氮 20 - - 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 7 总磷(以 P 计) 0.5 1.0 - 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 8 动植物油 1.0 3.0 - 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 a 12 月 1 日 -3 月 31 日执行括号内的排放

12、限值。 4.3 其他规定 4.3.1 农 村生 活 污水处理 宜因地制宜, 优 先 选用生态处理 技术 。 4.3.2 农 村生 活 污水处理后 不排入水体, 有明确 再生利用 对象 的 ,执行国家或地方相应 水质标准 。 4.3.3 对 于重要断面 汇 水区、重要水系源头等水环境功能 重 要区域 和 水环境容量较小的河网地区,区 政府可根据水环境保护实际需求,执行 更 严格的排放限值。 5 水 污染物监测要求 5.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工艺末端 应设置规范化排污口,并 按规定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 5.2 对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 周期、 频次、采样时间等要求,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源

13、监测技 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5.3 水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按表 3 执行。 DB11/ 1612 2019 4 表 3 水质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污染物或项目名称 分析方法 方法来源 1 pH 玻璃电极法 GB/T 6920 2 悬浮物( SS) 重量法 GB/T 11901 3 五日 生化需氧 量( BOD5) 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 4 化学需氧量( CODcr) 重铬酸盐法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 828 HJ/T 399 5 氨氮(以 N 计)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 6 总氮 (以 N 计)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636 7 总磷(以 P 计)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 8 动植物油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 6 标准 实施与监督 6.1 本标准由市和区 生态 环境行政主管部门 、水行政主管部门 统一监督实施。 _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