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73.100 D 90 DB13 河北省 地方标准 DB 13/T 5067 2019 金属非金属选矿厂原矿堆场作业安全规范 2019 - 09 - 23 发布 2019 - 10 - 23 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3/T 5067 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河北汇正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振耀、贾晓君、杨庆元、陈国青、严宏浩、甄 芳芳、王保仓、王桂敏、李 强、马士磊、燕全宁、赵学丽、张鹏、魏城、宇小梅。 DB13/T 5067 2
2、019 1 金属非金属选矿厂原矿堆场作业安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选矿厂原矿堆场作业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装载机、挖掘机直接供料及其与汽车协同进行的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厂房存储原矿的相关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 导则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18152-2000 选矿安全规程 GB 50070-2009 矿山电力设计规范 3 术
3、语和定义 GB 1815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 GB 18152中的一些术 语和定义。 3.1 选矿 ore dressing 利用不同矿物的物理、物理化学或化学性质性质上的差异,在特定的工艺设备条件下使矿石中的 有用矿物与脉石矿物分离,或使共生的各种有用矿物彼此分离,得到一种或几种相对富集的有用矿物 的作业过程。 GB 18152-2000 ,定义 3.1 3.2 选矿厂 ore dressing piant 包括具有独立法人的选矿厂和隶属于矿山企业的选矿车间,系指被用作或可以被用作选矿的土地、 建筑物和作业场所。 GB 18152-2000,定义 3.
4、2 4 管理 4.1 作业人员应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DB13/T 5067 2019 2 4.2 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前应按 GB/T 11651 的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4.3 交班人员应将本班运行情况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填写交接班记录。 4.4 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4.5 作业人员上班前不应饮酒或服用 麻醉性药物,当班期间不应擅自离岗、换岗、脱岗。 4.6 发生伤亡或其他重大事故时,厂长或其代理人应立即到现场指挥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事故扩大。 5 基本规定 5.1 堆场坡脚与周边建筑物之间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必要时应
5、设置滚石或泥石流拦挡设施。 5.2 堆场高度小于 8 m 时,可采用单台阶堆置方式;堆场高度大于 8 m(含 8 m)时,应采用多台阶 堆置方式,台阶高度不大于 5 m,台阶宽度不小于 5 m,堆场总高度不大于 20 m。 5.3 多台阶堆置的堆场的总边坡应小于堆置物自然安息角。 5.4 堆场作业区应设置限速标志牌。 5.5 危险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并 符合 GB 2893 和 GB 2894 的规定。 5.6 堆场作业区夜间作业时应设置照明设施,照明照度应符合 GB 50070-2009 中表 5.0.23 的相关规 定。 6 作业安全要求 6.1 一般规定 6.1.1 堆场作业区严禁二次爆破
6、破碎大块。 6.1.2 堆场作业区应配备指挥工作间和通讯工具。 6.1.3 汽车进入堆场内应限速行驶,距卸载工作面 50 m 200 m 时速度低于 16 km/h, 50 m 范围内低 于 8 km/h。 6.1.4 挖掘机、装载机、汽车等作业设备应配置消防器材。 6.1.5 作业前,应对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6.2 堆料作业 6.2.1 汽车运输卸载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区内的工作人员、车辆、工程机械,应服从指挥, 非作业人员不应进入堆场作业区。 6.2.2 堆场平台应平整,坡顶线整体均衡推进,坡顶线呈直线形或弧形,工作面向坡顶线方向有 2 % 5 %的反坡。 6.2.3 卸载平台
7、边缘,有固定的挡车设施,其高度不小于轮胎直径的 1/2,车挡顶宽和底宽分别不小 于轮胎直径的 1/4 和 3/4;设置移动车挡设施的,对不同类型移动车挡制定相应的安全作业要求。 DB13/T 5067 2019 3 6.2.4 在同一地段进行卸车和推土作业时,设备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6.2.5 卸载时,汽车垂直于平台边缘;汽车倒车速度小于 5 km/h, 不应高速倒车,以免冲撞安全车 挡。 6.2.6 在堆场卸载边缘,推土机不应沿平行坡顶线方向推土。 6.2.7 卸载安全车挡或反坡不符合规定、坡顶线内侧 30 m 范围内有大面积裂缝(缝宽 0.1 m 0.25 m) 或不正常下沉( 0.
8、1 m 0.2 m)时,汽车不应进入该危险作业区,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方可恢复作 业。 6.2.8 卸载作业区内烟雾、粉尘、照明等因素导致驾驶员视距小于 30m,或遇暴雨、大雪、大风等恶 劣天气时,停止作业。 6.3 取料作业 6.3.1 铲装作业时,发现悬浮岩块或崩塌征兆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将设备开到安全地带。 6.3.2 铲装作业时,悬臂和铲斗下面及 工作面附近,不应有人停留。 6.3.3 运输设备不应装载过满或装载不均,也不应将巨大岩块装入车的一端,以免引起翻车事故。 6.3.4 装车时铲斗不应压碰汽车车帮,铲斗卸矿高度应不超过 0.5 m,以免震伤司机,砸坏车辆。 6.3.5 不
9、应用挖掘机铲斗处理粘厢车辆。 6.3.6 两台以上的挖掘机在同一平台上作业时,挖掘机的间距应不小于其最大挖掘半径的 3 倍,且应 不小于 50 m。 6.3.7 上、下台阶同时作业的挖掘机,应沿台阶走向错开一定的距离;在上部台阶边缘安全地带进行 辅助作业的挖掘机,应超前下部台阶正常作业的挖掘机最大挖掘半径 3 倍的距离,且不小于 50 m。 6.3.8 挖掘机工作 时,其平衡装置外型的垂直投影到台阶坡底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 1 m。操作室所 处的位置,应使操作人员危险性最小。 6.3.9 挖掘机应在作业平台的稳定范围内行走。挖掘机上下坡时,驱动轴应始终处于下坡方向;铲斗 应空载,并下放与地面保
10、持适当距离;悬臂轴线应与行进方向一致。 6.3.10 两台以上的前装机同时作业时,前装机的水平间距应不小于 25 m。 6.3.11 挖掘机、前装机铲装作业时,铲斗不应从车辆驾驶室上方通过。装车时,汽车司机不应停留 在司机室踏板上或有落石危险的地方。 6.3.12 挖掘机运转时,不应调整悬臂架的位置。 6.4 喂矿作业 6.4.1 料仓口周围(进出车处除外)应设 防护栏杆。 6.4.2 采用自卸汽车卸矿,应设坚固的挡墙,挡墙高度不应小于轮胎直径的五分之二。 6.4.3 自卸汽车驾驶室外平台、脚踏板及车斗不应载人,不应在运行中升降车斗。 6.4.4 冰雪或多雨季节道路较滑时,应有防滑措施并减速行驶,前后车距应不小于 40 m。 DB13/T 5067 2019 4 6.4.5 正常作业条件下,同类车不应超车,前后车距离应保持适当。 6.4.6 自卸汽车进入堆场装车,应停在挖掘机尾部回转范围 0.5 m 以外,防止挖掘机回转撞坏车辆。 6.4.7 装车时,不应检查、维护车辆,驾驶员不应离开驾驶室,不应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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