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60.20 B 91 DB14 山西省 地方标准 DB 14/ T 1861 2019 手持式电动中耕锄草机 技术要求 2019 - 06 - 25发布 2019 - 08 - 25实施 山西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4/T 1861 2019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型号 . 2 5 技术要求 . 2 6 安全要求 . 4 7 试验方法 . 4 8 检验规则 . 6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 8 DB14/T 1861 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
2、的规 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提出 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西省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治市孚斯特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山西省农业大学工学院、山西省农机质量监督 管理站、山西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山西省农业机械研究院、长治市农业机械研究所、长治市农 机技术推广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武正辉、苗 杰、郄占明、郄海鹏、郑德聪、吴海平、周航捷、武东平、徐洪 峰、任跃男、严聚仁、秦理平、冯彩霞、郜书毅、贾 可、赵俊雅。 DB14/T 1861 2019 1 手持式电动中耕锄草机 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手持式电动中耕锄草机的型号、技术要求、安全要求、
3、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 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杂草根深小于 5 cm且电动机功率不大于 1 kW的手持式电动中耕锄草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8897.4-2008 原电池 第 4部分:锂电池的安全要求 GB 10395.1-2009 农林机械 安全 第 1部分:总则 GB 10395.13-2006 农 林拖拉机和机械 安全技术要求 第 13部分:后操纵式和手持式动力草坪修整 机和草坪修边机 GB 10396-
4、200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 总则 GB 14711 中小型旋转电机通用安全要求 GB 23821 机械安全 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GB/T 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 5667-2008 农业机械 生产试验方法 GB/T 5668-2017 旋耕机 GB/T 9480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使用说明书编写规则 GB/T 13306 标牌 JB/T 5673 农林拖拉机及机具涂漆 通用技术条件 JB/T 8574 农机具产品 型号编制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动中耕锄草机 以电动机为动力,
5、具有金属、刚性锄草刀头,通过锄草刀旋转实现翻动、切割杂草的锄草机。 3.2 手持式 作业机具由操作者直接用手支撑作业或携带,也可辅以车轮、滑板或滑带等。 DB14/T 1861 2019 2 3.3 外壳 防止设备受到某些外部影响并在各个方向防止直接接触的设备部件。 3.4 重大质量故障 导致机具功能完全丧失、危及作业安全、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致命故障,以及主要零部 件或重要总成(如:刀辊、齿轮箱、万向节传动轴、轴承座等结构件)损坏、报 废,导致功能严重下 降,无法正常作业的严重故障。 4 型号 本产品按照 JB/T 8574的 要求表示为: 3ZD-X/X手持式电动中耕锄草机。 3
6、Z D / 手持式电动中耕锄草机 副参数 “ 功率 kW” 主参数 “幅宽” 电 动 “电” 中耕锄草 “中” 农机产品类别代号 示例: 幅宽为 450 mm的手持式电动中耕锄草机表示为 3ZD-450手持式电动中耕锄草机。 5 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锄草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 5.1.2 铸件应无砂眼、气孔、缩孔和夹渣等缺陷。 5.1.3 焊接件应焊接牢固,无漏焊、烧穿和裂纹等缺陷。 5.1.4 冲压件应光滑平整,无毛刺、飞边、裂纹和明显残缺皱折。 5.1.5 电机、蓄电池、电控开关等电器元件必须有防护外壳,都应能承受正常工作状态时
7、可能发生的 高温和机械应力,不会因弯曲、蠕变、变形而导致发生着火和触电的危险。 5.1.6 电源导线必须符合绝缘性、耐热性的要求。 5.2 零部件质量 DB14/T 1861 2019 3 5.2.1 锄草旋转刀片采用 GB/T 699规定的 65 Mn钢制造,热处理硬度为 48 HRC 54 HRC。允许使用 性能不低于上述材料的其他材料制造。 5.2.2 直联轴采用机械性能不 低于 GB/T 699 规定的 45钢制造,应进行表面热处理,表面淬火区硬度 为 40 HRC 45 HRC。 5.2.3 手持部件及机器正常运行中可能接触的表面温度不得超过 45 。 5.2.4 刀架焊合后,各梁之
8、间的对角线尺寸之差小于等于 2 mm。 5.3 电气部件 5.3.1 手持式电动器具配套的交流电机电压为 220 V、 110 V,直流电机电压为 64 V、 48 V、 32 V,在 电动器具上 应 装设有应急切断功能的总电源开关,保证使用者在不松开器具的手柄时切断电源。 5.3.2 电源控制开关 应 能通、能断,能及时有效的设置转速,能在出现欠压、过热、过载、短路的情 况下自 动切断电源。 5.3.3 电源、电机的联接绝缘线应选用橡皮绝缘软线或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并由专门固定装置定位。 其额定电压应不低于电机的最大工作电压,其载流量至少等于使用满负载电流的 125%。 5.3.4 电气设备
9、 应 有足够的绝缘电阻、介质强度、耐热能力、防潮湿、防污秽、助燃性、抗漏电起痕 性等电气绝缘性能。 5.3.5 电机的绝缘性、耐热性 按 照 GB 14711中 相关条款执行。 电机外壳的作用的防止直接接触,只允 许用工具拆卸或打开。 5.3.6 电机与蓄电池联接线的连接插头应可靠安装并防止转动 。 5.3.7 电机接线盒与机壳的固定应和接线盒盖与接线盒的固定分开。 5.4 整机质量 5.4.1 所有零、部件 应 经检验合格,外购件、协作件 应 有合格证,方可进行装配。 5.4.2 装配后,零件的外露加工表面和磨擦表面均应涂防锈油。 5.4.3 各对称部件应与机架中心面左右对称,不得有明显偏差
10、。 5.4.4 电机的装配应保证电机在正常运行时的振动不产生有害影响。电机中用作电气或机械联接的连 接件,应承受在正常工作使用中产生的机械应力。联接件的螺丝(螺栓)、螺母等零件不应用锌、铝等 软金属或易于蠕变的金属材料制造。 5.4.5 整机装配后 , 在额定的转速下进行 30 min的空运转,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各紧固件应联接可靠 ,不松动; b) 各运转件应运转平稳 ,不得有卡滞、震动和声响等异常现象 ; c) 轴承温升不得超过 25 。 5.4.6 涂漆质量应符合 JB/T 5673中规定的普通耐厚层要求。漆面应光洁,无流挂、起皱、气泡和剥 落等缺陷。漆膜总厚度不小于 40 m。漆膜
11、附着力检 3点,均不低于级。 5.5 性能要求 5.5.1 作业要求 在土壤绝对含水量为 15% 25%的土壤、轻黏土上耕作 。 5.5.2 主要性能指标 应符合表 1的规定。 DB14/T 1861 2019 4 表 1 主要性能指标 项 目 指标 耕深 mm 50 幅宽 mm 达到企业明示要求 耕深稳定性 % 60 生产率 kg/h 达到企业明示要求 植被覆盖率 % 55 破土 率 % 50 功率消耗 kW 80%配套动力的标定功率 噪声 dB(A) 85 5.5.3 可靠性 使用可靠性指标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使用可靠性 指标 项 目 指标 平均故障间隔时间 h 80 有效度 %
12、 85 6 安全要求 6.1 结构应合理,保证操作人员按说明书操作和保养时没有危险。 6.2 对操作者有危险的外露旋转件应设置符合 GB 23821规定的安全防护装置。传动装置、工作装置应 有牢固、可靠的防护罩。防护罩上应有安全警示标志。 6.3 锂电池的安全性参照 GB 8897.4中 6检验和要求的相关规定,并由外协企业负责。 6.4 电机介电强度试验、机械强度试验符合 GB 14711的相关规定,并由外协企业负责。 6.5 电器绝缘性采用绝缘保护技术、直接接触保护技术、间接接触保护技术等对电器设备按设计用途 使用时由于电能直接作用而造成的危险提供足够的保护。 6.6 在对操作者有危险的明
13、显部位应有符合 GB 10396规定的永久性安全标志。 6.7 产品使用说明书的编写应符合 GB/T 9480的规定,应明确使用、维护保养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7 试验方法 7.1 试验条件 7.1.1 性能试验地为壤土或轻粘土,土壤绝对含水率为 15% 25%,必须 有适量原植被;田块各处的试 验条件要基本相同,田块面积应能满足各测试项目的测定要求;测区长度不少于 20 m,并留有适当的 稳定区。 7.1.2 样机安装应满足试验中各项指标的测试要求,其配套功率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样机技术状态 良好,并配备熟练的试验人员。 7.1.3 试验用仪器、仪表使用前均应校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DB14
14、/T 1861 2019 5 7.1.4 在整个试验过程中,试验样机除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常规的保养调整外,不允许做其他调 整和维修。 7.1.5 田间调查测定内容包括:前茬作物(或绿肥)和田面情况、前 2 3年内轮作和耕作情况、土壤 类型、耕前植被、土壤绝对含水率、土壤坚实度 。环境条件包括温度、湿度。测定方法按 GB/T 5668-2017 中 8.1.2的规定 进行。 7.2 性能试验 7.2.1 试验要求 同一工况测试不少于三个行程,性能测试时,相邻行程要间隔一定距离,保证测定不受干扰。 7.2.2 耕深 田间性能试验耕深按 GB/T 5668-2017中 8.1.3.1的规定 进行
15、。 7.2.3 耕深稳定性 田间性能试验耕深稳定性按 GB/T 5668-2017中 8.1.3.2的规定 进行。 7.2.4 耕宽 田间性能试验耕宽可直接测量 。 7.2.5 碎土质量 田间性能试验碎土质量按 GB/T 5668-2017中 8.1.3.3的规定 进行 。 7.2.6 植被覆盖率 田间性能试验植被覆盖率按 GB/T 5668-2017中 8.1.3.4的规定 进 行。 7.2.7 耕前和耕后地表平整度 田间性能试验耕前和耕后地表平整度按 GB/T 5668-2017中 8.1.3.5的规定 进行 7.2.8 功率消耗测定 田间性能试验功率消耗测定按 GB/T 5668-201
16、7中 8.1.4的规定 进行 7.3 生产试验 7.3.1 试验要求 配套动力应与设计要求相适应,并备有必要的配件和工具;试验机组的技术状态应良好,严格按使 用说明书规定进行使用、调整和保养;工况选择应使作业质量符合农艺要求。生产查定中如有重大故障 发生,此后各检验程序不再进行。 7.3.2 试验方法 对样机进行纯工作时间不少于 30 h的生产查定,考核各类时间消耗(作业时间、班次时间、总延续 时间、调整保养时间、样机故障排除时间和拖拉机故障排除时间)、作业量,对故障应在备注栏进行 适 当描述,整理汇总,计算纯工作小时生产率和有效度,时间的分类按 GB/T 5667-2008的规定 。 DB1
17、4/T 1861 2019 6 7.3.3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7.3.3.1 纯工作小时生产率 式中: Ec 纯工作小时生产率,单位为公顷每小时每米 h /(h m); Qcb 生产查定的班次作业量,单位为公顷( h ); Tc 生产查定各班次纯工作时间,单位为小时( h); B 耕宽,单位为米( m)。 7.3.3.2 有效度 式中: K 有效度, %; Tz 生产试验各班次作业时间,单位为分( min); Tg 机具在生产试验期间各班次的故障排除时间,单位为分( min)。 7.4 噪声测定 正常作业时,按 GB/T 3768的 规定进行测定。 7.5 一般要求、零部件质量、整机质量测定
18、7.5.1 一般要求测定采用目测。 7.5.2 零部件质量的相关尺寸用尺测量。 7.5.3 整机质量中轴承温升红外线测温仪测定,涂漆质量按 JB/T 5673的规定 进行,其余采用目测。 8 检验规则 8.1 出厂检验 8.1.1 每台锄草机 总装完毕,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附合格证方可出厂。 8.1.2 出厂检验的项目按表 3的规定进行,所检项目应全部合格。 8.2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产品鉴定及产品转厂生产时; DB14/T 1861 2019 7 b) 结构、工艺、材料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 批量生
19、产时,每三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8.3 检验项目分类 检验项目按其对产品的影响程度分为 A类、 B类和 C类,检验项目分类见表 3。 表 3 检验项目分类 类 项 项目名 称 对应条款号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A 1 安全要求 6 2 耕深 5.5.2 3 绝缘性能 5.3 4 平均故障间隔时间 5.5.3 B 1 有效度 5.5.3 2 耕深稳定性 5.5.2 3 幅宽 5.5.2 4 碎土率 5.5.2 5 植被覆盖率 5.5.2 6 直联轴表面硬度 5.2.2 7 纯工作小时生产率 7.3.3 8 主要紧固件 5.4.4 9 电器外壳 5.1
20、.5 C 1 锄草刀材料及硬度 5.2.1 2 涂漆、外观质量 5.5 3 说明书、三包凭证、合格证 9.3 4 标牌 9.1 5 安全标志 6.2 6 噪声 5.1 7 铸件 5.1 8 焊接件 5.1 9 冲压件 5.1 10 手持部件温度 5.2.3 11 刀架对角线 5.2.4 12 电控开关 5.3.2 13 连接插头 5.3.6 14 电机与机壳的固定 5.3.7 15 电机装配 5.4.4 8.4 抽样方法 在企业近一年生产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 2台,抽样基数不少于 10台。 DB14/T 1861 2019 8 8.5 判定规则 抽样检验的合格判定按表 3规定进行,表中 AQL
21、为可接受质量限, Ac为接受数, Re为拒收数。接受数 和拒收数均采用计点法。 表 4 抽样判定方案 不合格分类 A B C 样本数 2 项目数 4 9 15 AQL 6.5 25 40 Ac Re 0 1 1 2 2 3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1 每台锄草机应在明显的位置固定产品标牌,标牌 应符合 GB/T 13306 的规定,并标明下列内容: 产品型号、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产品商标; 出厂编号; 出厂日期; 制造厂名称; 执行标准代号。 9.2 锄草机可以总装或部件包装出厂。部件包装应牢固、可靠,必须保证各部件在不经修整的情况下 即能进行总装。 9.3 锄草机随机技术文件应用防水袋包装,文件包括: 装箱清单; 产品质量合格证; 产品使用说明书; 三包凭证。 9.4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和无腐蚀气体的室内,露天存放时应有防雨、防潮和防碰撞的措施。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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