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43.040.60 T 26 道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4927-2010 全地形车安全带及其安装固定点要求Safety-belt and safety-belt anchorages for all-terrain vehicles 2010-08-09发布2011-01-01实施主t伺:/ljj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痊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 24927-2010 目次前言.1 I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要求25 试验方法4附录A(规范性附录)有效固定点的位置.附录B(规范性附录)人体模块示意图前言本标准的第4章(除4.3.3.
2、7?们为强制性的,其余均为推荐性的。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全国四轮全地形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44)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GB 24927-2010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番禹华南摩托企业有限公司、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公司、重庆航天巴山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庆)、隆鑫工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z钱春雷、赵丽娜、骆建华、何谆、朱珠、欧阳涛、李连、黄琼、冯本贞。I 全地形车安全带及其安装固定点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全地形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位置、强度的要求和相应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
3、全地形车各种前向乘座式座椅成年乘员用安全带安装固定点。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 24927-2010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1551-2003 乘用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ECER94 :1 995 , NEQ) GB 11552-1999 轿车内部凸出物(eqv74/60/EEC及修正案)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 安全带safety-
4、beIt 总成包括织带、带扣、调节件以及将其固定在车内的附件,还可能有吸能或卷收织带装置。车辆骤然减速或撞车时,能限制佩戴者身体的运动,减轻其受伤害程度。3.2 3.3 3.4 3.5 3.6 3. 7 腰带lap beIt 横跨佩戴者盆骨部位前方的安全带。肩带diagonal belt 从臀部斜挎前胸至另一侧前部的安全带。三点式安全带three-point beIt 一条腰带和一条肩带的组合。全背带式安全带hamess beIt age 一条腰带和多条肩带的组合。安全带固定点safety-beIt anchorages 车身、座椅或车辆其他构件上用于安装、固定安全带总成的结构件。安全带有效固
5、定点effective beIt anchorage 用于确定4.3规定的安全带各部分相对于使用者角度的点;将织带系于该点即可获得设计预期的安全带佩带状态。它可以是也可以不是安全带实际固定点,主要取决于与固定点相连接的安全带金属接头的形状。如:一一如果安全带用刚性构件与下固定点连接,对在座椅(不论是固定式还是自由旋转式)可调节范GB 24927-2010 3.8 围内的任何位置,安全带有效固定点都是织带与刚性构件的连接点;-一如果车身或座椅构架上设有织带的导向件,则应以织带朝向使用者一侧的导向件的中点作为安全带的有效固定点;-一如果安全带越过使用者后直通卷收器而不带导向件,则应以卷轴与通过织带
6、中心线的卷收平面的交点作为安全带有效固定点。座椅seat 可供一个成年人乘坐、带完整装饰的装置。可与车身框架一体,也可独立。可以是单独的,也可以是长条座椅的供一人乘坐的部分。3.9 3. 10 3. 11 3. 12 3.13 长条座椅bench seat 可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年人乘坐的,带完整装饰的座椅。折叠式座椅tip-np能at备用的座椅。不用时处于折叠状态。调节装置adjnstment system 调节座椅或座椅各部件的相对位置以改变乘员坐姿的装置,能使座椅:一一前后移动;一一上下移动F一一调整靠背的倾斜角度。位移装置displacement system 移动或转动座椅或其一部
7、分,以方便乘员进入后排座位的装置。锁止装置locking可stem保持靠背与椅座和/或座椅与车辆处某一相对位置不变的机构。4 要求4. 1 一般要求4. 1. 1 固定点应能安装一般型式的各种安全带。如果只适用于某些特殊型式的安全带,应在检测报告中说明。除车辆已经装有其他型式的带卷收器的安全带外,前排外侧座椅的安全带扣座应适合于装具卷收器和导向件的安全带(特别在强度上)。4.1.2 正确佩戴时应无安全带滑脱的可能。4.1.3 织带不可因接触车辆或座椅构架上的凸出零件而受到损伤。4.1.4 如果固定点能为方便乘员进入车辆后排座位而改变位置,本标准所提要求仅适用于处有效约束位置时的固定点。4.2
8、安全带固定点的最少数量4.2. 1 前排座椅应有两个下安全带固定点和一个上安全带固定点。前排中间座椅,挡风玻璃位于GB 11552-1999中附录A所定义的基准区以外时,可只设两个下固定点;如果位于基准区内,则要求有三个下固定点,此时挡风玻璃被认为是基准区的一部分。4.2.2 外侧座椅必须有两个下固定点和一个上固定点。GB 24927-2010 4.2.3 除折叠式座椅外,各种前向式座椅至少有两个下固定点。4.2.4 如果为折叠式座椅安装了安全带固定点,则这些固定点应符合4.2的规定。4.3 安全带固定点的位置和强度4.3. 1 总则4.3. 1. 1 安全带的固定点可设在车架、座椅等部件的结
9、构件上,亦可分设于两个部件。4.3.1.2 一个固定点可同时扣两个安全带端头。这时仍应符合只扣系一个端头时的要求。4.3.2 安全带的下有效固定点的位置(见附录A的图A.l)4.3.2. 1 在任何正常使用位置上,座椅的1和2都应在30080。范围内。4.3.2.2 后排长条座椅以及带调节装置的座椅,当靠背角小于200时(见附录A的图A.l),1和z可低于4.3.2.1规定的下限(300),但在任何正常使用位置均不应小于200。4.3.2.3 分别通过同一安全带的两个下固定点扣座L1、L2且平行于车辆纵向中心平面的两个平面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50mmo座椅的纵向中心平面应在L1和L2点之间,且与
10、L1、L2点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20mm。4.3.3 安全带的上有效固定点的位置(见附录A的图A.2)4.3.3.1 因采用织带导向件或类似装置而改变安全带的上有效固定点的位置时,应根据织带纵向中心线通过11点时固定点的位置来确定有效固定点的位置。从R点开始,经下述三个步骤确定11点:RZ:从R点向上沿躯干线截取长530mm的线段,终点Z;ZX:从Z点沿垂直于汽车纵向中心面的直线,向固定点方向截取长120mm的线段,终点X;X11:从X点沿由RZ和ZX所确定的平面的垂直线,向前截取长60mm的线段,终点11。12点与11点对称于通过安放在座椅上的人体模型的躯干线的纵向铅垂面。4.3.3.2 安全
11、带的上有效固定点应位于垂直于座椅纵向中心面并与躯干线成650角的FN平面的下方。后排座椅安全带的上有效固定点,此夹角可小至6000FN平面与躯干线相交于D点,此时须保证DR=315 mm+1. 85,但当S小于等于200mm时,DR=675mmo 4.3.3.3 安全带上有效固定点应在垂直于座椅纵向中心面并与躯干线成1200角且与躯干线相交于B点的FK平面的后方。此时应使BR=260mm+5。仅当S大于等于280mm时,才允许制造商选用BR=260mm+O. 85。4.3.3.4 5值不得小于140mm。4.3.3.5 安全带的上有效固定点应位于通过R点并垂直于车辆纵向中心平面的铅垂平面的后面
12、,如附录A的图A.1及图A.2所示。4.3.3.6 安全带的上有效固定点应在通过A.1.3所规定的C点的水平面的上方。4.3.3.7 除4.3.3.1所述的上固定点外,还可设置满足下述三项条件之一的附加上有效固定点:a) 附加固定点符合4.3.3. 14. 3. 3. 6各项的要求;b) 元需借助工具即能使用附加固定点,该固定点符合4.3.3.5和4.3.3.6的要求,并处于附录A的图A.1所示沿铅垂方向自FN平面上下80mm区域内;c) 符合4.3.3.6规定要求的全背带式安全带的固定点位于通过躯干线的横向平面的后面,并处于下述位置z一一如果是单个附加固定点,固定点位于通过4.3.3.1所定
13、义的11或12点的两铅垂面的夹角内,铅垂面间区域的水平截面见本标准附录A的图A.2的阴影部分F一-一如果是两个附加固定点,固定点可位于同一个通过11或12点的两个铅垂面的夹角内,两个固定点对称于A.1.5所定义的P平面,且之间距离不大于50mmo 4.3.4 安全带固定点的强度4.3.4. 1 所有的安全带固定点应能经受5.3和5.4规定的试验。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续按规定加载,允许固定点或周围区域有永久变形,部分断裂或发生裂纹。试验期间,下有效固定点的最小间隔应满足3 GB 24927-2010 4.3.2.3的要求,上有效固定点扣座应满足4.3.3.6和4.3.3.7的要求。4.3.4.2
14、卸载后,所有座位上的乘员手动操作位移装置和锁止装置即可撤离车辆。4.3.4.3 固定点的螺纹孔应为7/16(20UNF2B)。4.3.4.4 如果随车提供安全带,这些固定点只需符合本标准的其他规定,而无需满足4.3.4.3提出的要求。此外,4.3.4.3的要求还不适用于4.3.3.7c)所述的附加固定点。4.3.4.5 拆卸安全带时,应不会损坏安全带固定点。5 试验方法5. 1 总则5. 1. 1 在满足5.2规定的前提下,可接受制造商的要求,允许z一一试验既可以在车身框架上进行,亦可在整车上进行;一一可以装门、窗,亦可不装;门、窗可以关闭,亦可打开;一一一允许保留增强车辆结构的正常装备。5.
15、1.2 座椅应放置在对强度最不利的驾驶或使用位置。应在检验报告中予以说明座椅的位置。如果靠背的倾斜角可调,应调至制造商指定的位置;如果靠背倾斜角不可调,应该设计为250。5.2 车辆的固定5.2. 1 试验时,所有固定车辆的方法均不应加强固定点或其周围部分,同时亦不应减弱构架的正常变形。5.2.2 所有固定车辆的装置应在被测固定点前方500mm外,或者后方300mm外,且不应影响固定车身框架结构。5.2.3 允许将车身框架固定于接近车轮轴线或悬架连接点的支承物上。5.3 试验条件5.3.1 同时试验同一组座椅的所有安全带罔定点。5.3.2 沿平行于车辆纵向中心平面并与水平线成向上100:!:5
16、。的方向施加载荷q5.3.3 以尽可能快的速度加载至规定值,并至少持续0.2s。5.3.4 用于试验的人体模块见5.4和附录B。5.3.5 安全带上固定点的试验条件应满足以下要求口5.3.5. 1 对前排外侧座椅,安全带固定点应进行5.4.1规定的试验。试验时利用配有卷收器或上部织带导向件的模拟三点式安全带,将载荷传递至三个固定点。如果固定点的数量比4.2所规定的多,这些固定点应按5.4.5规定的试验。试验时用模拟安全带加载。5.3.5. 1. 1 如果安全带外侧下固定点未装卷收器,或者卷收器装在安全带上固定点,其下固定点也需进行5.4.3规定的试验。5.3.5. 1. 2 如果制造商要求,上
17、述5.4.1和5.4.3规定的试验可分别在不同的车身框架上进行。5.3.5.2 对后排外侧座椅和中间座椅,安全带固定点应进行5.4.2和5.4.3规定的试验。前者用模拟元卷收器三点式安全带加载,后者用模拟腰带对两个下固定点加载。若制造商要求,两项试验可以分别在不同的车身框架上进行。5.3.5.3 如果有随车安全带,可按制造商要求用车辆上的安全带试验。5.3.6 如果中间座椅元安全带上固定点,下固定点应进行5.4.3规定的试验,用模拟腰带将载荷传递至固定点。5.3.7 如果按车辆设计安全带通过导向件与固定点(包括4.2规定范围外的扣座)连接,安全带应进行5.4规定的试验。此时用原设计装置将安全带
18、或安全模拟带扣系在安全带固定点上。5.3.8 允许采用可证明与上述试验方法等效的试验方法。GB 24927-2010 5.4 试验方法5.4.1 上固定点装有导向件或织带导向环(带卷收器)的三点式安全带的试验5.4. 1. 1 在安全带上固定点装用于传递试验载荷的绳索或织带的导向件、导向环(可以由制造商提供)。5.4. 1. 2 用模拟织带对上人体模块(见附录B的图B.2)施加6750N土200N试验载荷。5.4.1.3 与此同时,对下人体模块(见附录B的图B.1)施加6750N土200N试验载荷。5.4.2 元卷收器或卷收器装于上固定点的三点式安全带的试验5.4.2. 1 对连接安全带上、下
19、固定点的上人体模块(见附录B的图B.2)施加6750 N土200N试验载荷。5.4.2.2 与此同时,对下人体模块(见附录B的图B.1)施加6750N土200N试验载荷。5.4.3 两点式安全带(腰带)固定点的试验对连接腰带的下人体模块(见附录B的图B.1)施加11100N士200N试验载荷。5.4.4 设在座椅骨架上或分设于座椅骨架和车身框架上的安全带固定点在进行5.4.1、5.4.2和5.4.3规定的试验时,同时在座椅质心位置施加一个相当于10倍座椅总成质量的力。5.4.5 其他类型安全带固定点的试验5.4.5.1 利用模拟织带的装置,对连接固定点上的上人体模块(见附录B的图B.2)施加6
20、750 N:l: 200 N 试验载荷。5.4.5.2 与此同时,对连接下固定点的下人体模块(见附录B的图B.3)施加6750 N :l: 200 N试验载荷。5 GB 24927-2010 附录A(规范性附录)有效固定点的位置A.1 定义A. 1. 1 H点为基准点,按GB11551-2003中附录C规定的程序确定。H点为按座椅各个正常使用位置确定的,对应于H点的参考点。R点为座椅基准点。A.1.2 LI和L2点为安全带下有效固定点。A. 1. 3 C点在R点上方450mm处。如果S(定义见A.1. 5)不小于280mm,且按制造商要求选用4.3.3.3规定的换算公式BR=260mm+O.邸
21、,则C和R之间的距离应为500mm。A. 1. 4 1为通过R、LI点的垂直于车辆纵向中心面的平面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z为通过R、L2点的垂直于车辆纵向中心面的平面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A. 1.5 5为安全带上有效固定点至平行于车辆纵向中心平面的基准平面P的距离(mm),P平面的位置规定如下:a) 如果乘坐位置是由座椅形状决定的,P平面即为座椅的中心平面。b) 在不能确定乘坐位置的情况下:驾驶员座椅的P平面为通过方向盘中心(如果是可调式方向盘,取正中位置)且平行于汽车纵向中心面的铅垂平面。前排外侧乘员座椅,P平面应为与驾驶员座椅的P平面对称的平面。后排外侧乘员座椅,P平面与车辆纵向平面之间的距
22、离为AoA由制造商按下述条件认定zA200 mm(仅供2人乘坐的长条座椅); A300 mm(供2人以上乘坐的长条座椅。A.2 位置见图A.1和图A.206 躯干线A. l. 3规定的距离4.3.3.1规定的附加固定点范围o 00 o 00 5.1.1规定的角度对左外侧座椅/躯干基准线K 1 座椅纵向中心字面图A.1有效固定点的范围GB 24927-2010 单位为毫米N Y 7 GB 24927-2010 图A.2有效固定点的范围8 附录B(规范性附录)人体模块示意图25mm厚泡沫覆盖层P R50 图B.1下人体模块25mm厚泡沫覆盖层与固定点连接的织带圄B.2上人体模块GB 24927-2
23、010 单位为毫米单位为毫米9 GB 24927-2010 单位为毫米R50 25mm厚泡沫覆盖层g L l一一一一一一一-丘吉,CS 2 喝C D 510 38 P -一-R50 图B.3下人体模块10 OFONlhNm叮N目。华人民共国家标准全地形车安全带及其安装固定点要求GB 24927-2010 国和中*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祷印张1字数22千字2011年1月第一次印刷开本880X 1230 1/16 2011年1月第一版* 书号:155066. 1-40558 18.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定价GB 24927-2010 打印日期:2011年2月25日F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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