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93.020 CCS P18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 3199 2019 人民防空工程标识 Civil air defence works sign (报批 稿 ) 2019 12 20 发布 2020 01 20 实施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辽宁省地方标准 人民防空工程标识 Civil air defence works sign DB21/T 3199 2019 主编部门: 辽宁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国 家 人 防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站 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 司 批准部门: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 局 施行日期: 2020年 01月
2、 20日 2019 沈 阳 本页为批准部门通知文件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年度下达 的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计划(立项编号: 2019213)和 2019 年全省标准化工作要点的文件要求,由辽宁省 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 制的。 依据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标志和着色标准( RFJ 01-2014)、建筑颜色的表示方法( GB/T 18922)、中 国建筑色卡( GSB 16-1517)等相关标准和我省相关法 规、文件,结合我省人防工程的建设经验和研究成果, 借鉴先进理念,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 标准。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
3、一般规定、管理 标识 的制作和安装、导引标识的制作和安装、设施标识 的制作和安装、设备标识的制作和安装、管线标识的制 作和安装、附录。 本标准是军民通用地方标准,由辽宁省人民防空办 公室负责管理,由辽宁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 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请各单位在执行的过程 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如有意 见 或 建议 , 请 寄送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 75 号(邮 编: 11000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 主编单位 : 辽宁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参编单位 : 辽宁红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沈阳地下设备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王凯峰 孙宝建 苏 航 周 旭 宁卫松 孙 宇 孙浩宇 刘伯全 陈 光 于 淼 刘健新 陈文升 薛松峰 李正开 张晓莉 郝滋行 李建霖 马 洋 目 次 1 总 则 . 1 2 术 语 . 2 3 一般规定 . 3 4 管理标识的制作和安装 . 4 5 导引标识的制作和安装 . 5 6 设施标识的制作和安装 . 7 7 设备标识的制作和安装 . 10 8 管线标识的制作和安装 . 11 附录 A 人防工程标识制作安装图例 . 12 附录 B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 . 52 附录 C 人防工程平时使用须知 . 53 本标准用词说明 . 54 引用标准名录
5、 . 55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 1 2 Terms . 2 3 General requirements . 3 4 Produc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management sign . 4 5 Produc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guidance sign . 5 6 Produc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facility sign . 7 7 Produc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device sign . 10 8 Production and
6、 installation of pipeline sign . 11 Appendix A Production and installation legend of civil air defence works sign . 12 Appendix B Maintenance and management institution of civil air defence works . 52 Appendix C Peacetime use notice of civil air defence works . 53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
7、dard . 54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 55 1 1 总 则 1.1 为规范全省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标识 设置,提高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水平和平战转换效率, 便于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识别和有效使用防护资源,制定 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人防 工程及兼顾人防要求的地下空间。涉密人防工程标识的 制作和安装必须取得该工程使用管理单位和当地人防主 管部门许可。 1.3 人防工程标识的制作和安装 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 术 语 2.1 人防工程标识 civil air defence wor
8、ks sign 在人防工程空间环境中,向使用者提供导向与识别 等功能的信息载体。 2.2 管理标识 management sign 传达人防工程的概况、维护管理、平战转换等特定 信息的标识。 2.3 导引标识 guidance sign 引导人员行进路线,指示通往特定场所及设施等的 标识。 2.4 设施标识 facility sign 传达人防工程设施的名称、用途、位置等特定信息 的标识。 2.5 设备标识 device sign 传达人防工程设备的名称、用途、编号、开关方向 等特定信息的标识。 2.6 管线标识 pipeline sign 传达人防工程管线的类别、名称、流向等特定信息 的标识
9、。 3 3 一般规定 3.1 人防工程标识由边框、颜色、图形符号或文字等构成。 3.2 人防工程标识分为管理标识、导引标识、设施标识、 设备标识、管线标识。 3.3 人防工程标识 应选用防火、防潮、防腐、坚固 耐久 的 材料,面层或涂刷材料宜选用逆反射材料。 3.4 除特殊标注外,本标准中标识 文字字体均采用方正黑 体。 3.5 除特殊标注外,本标准中尺寸标注单位 均 为毫米。 3.6 本标准中标识 颜色采用中国颜色体系标号和相应的 建筑颜色编码表示。 3.7 各类标识的尺寸、颜色等制作安装要求详见附录 A。 4 4 管理标识的制作和安装 4.1 管理标识 应安 装于人防工程平时经常使用的任一
10、主 要出入口处 人防区 内墙体的醒目位置 。 牌下沿 距地面 宜 为 1400mm。管理标识平行悬挂,间隔不宜大于 50mm。 4.2 管理标识包 含 人防工程概况、平面示意图、人 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人防工程平时使用须知 等 4 块 标识牌。 4.3人防工程概况包含 工程名称、工程编号、建设单 位、建 筑面积、平时用途、战时用途、防护单元(个数)、 掩蔽数量、管理 电话、监督电话、 总平面示意图等信息; 其中总平面示意图包含人防工程所在地理位置、附近主 要街路名称及标志性建筑、主次要口位置、与附近人防 工程的连通口位置等信息。 4.4平面示意图包含人 防工程平面布置、单元划分、 主次要口位置
11、、连通口位置、通风口位置 等信息。 4.5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内容详见附录 B。 4.6人防工程平时使用须知内容详见附录 C。 5 5 导引标识的制作和安装 5.1 导引标识分为人防工程外部导引标识、口部导引标识 和 内部导引标识。 5.2 外部导引标识 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2.1 外部 导引 标识仅在人员掩蔽工程中设置,包含人防 工程指示牌和人防工程标识牌 ; 5.2.2 人防工程指示牌应安装于人防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 邻近人防工程的道路一侧公共设施带中,与人防主次要 出入口的 直线 距离不应大于 200m,安装位置与人防工程 标识牌之间应无视线遮挡。按每块 人防工程 标识牌配套 安装
12、12 块 人防工程 指示牌的原则设置 ; 5.2.3 人防工程标识牌 应 安装于人防工程主次要口由室外 或一层地面通向人防工程的入口处,每个出入口安装 1 块; 5.2.4 人防工程指示 牌和人防工程标识牌可独立安装或附 着 安装于附近建筑物墙体表面。 牌下沿距地面 宜 为 2000mm2500mm。 5.3 口部导引标识 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3.1 口部导引标识包含出入口编号、出入口类别(主要 或次要 )、出入口所在防护单元示意图 等信息 ;其中防护 单元示意图包含本出入口所在防护单元平面布置、主次 6 要口位置、连 通口位置、通风口位置及平战转换设施(包 含 临战封堵、 抗爆隔(挡)
13、墙 、战时干厕、战时水箱等) 等信息 ; 5.3.2 口部导引标识 应 安装于人防工程主次要出入口的防 护门 或 防护密闭门(无防护门时)非人防区一侧门洞侧 墙适当位置,每个出入口设置 1 块。 牌下沿 距地面 宜为 1400mm。 5.4 内部导引标识 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4.1 内部导引标识包含防护单元导引标识、出入口导引 标识、连通口导引标识、战时电源导引标识、战时水箱 导引标识、战时水源导引标识、战时干厕导引标识等; 5.4.2 防护单元导引标识 应 悬挂 安装于防护单元连通口两 侧 顶板下方 ,每侧安装 1 块; 5.4.3 出入口导引标识、连通口导引标识、战时电源导引 标识、
14、战时水箱导引标识、战时水源导引标识、战时干 厕导引标识等 应 悬挂 安装 于人防工程主体功能区(主要 掩蔽人员、物资等区域)顶板下方 ,每个设施安装 1 块 ; 5.4.4 内部导引 标识牌上沿不宜高于结构梁底,下沿 至 地 面高度应满足人员、车辆的通行要求 ; 5.4.5 战时电源导引标识、战时水箱导引标识、战时水源 导引标识、战时干厕导引标识 应 在早期转换时限( 30 天) 内完成安装。 7 6 设施标识的制作和安装 6.1 人防工程设施标识分为外部设施标识和内部设施标 识。 6.2 人防工程出入口 的防倒塌棚架、通风竖井 等外部设施 应 设置外部 设施标识 ,宜安装于 防倒塌 棚架 或
15、通风竖井 下部的墙体 表面,牌下沿距 室外 地面不宜小于 300mm。 6.3 防爆波电缆井、防爆波化粪池、防爆波油管接头井、 柴油发电机组吊装孔等室外地面标高以下的外部设施, 应 在该设施的检修孔盖板或其上方的装修层上涂刷设施 标识。 6.4 人防工程内部设施 应 按染毒区、清洁区分类设置设施 标识, 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6.4.1 染毒区:扩散室、密闭通道(第一密闭通道、第二 密闭通道)、防毒通道(第一防毒通道、第二防毒通道)、 滤毒室 、洗消间(脱衣室、淋浴室、检查穿衣室)、简易 洗消间、柴油电站 ( 固定电站或移动电站, 及其配套的 贮水间、储油间、机修间、风机室等)、洗消污水集水坑
16、 等 ; 6.4.2 清洁区:进风机室、排风机室、柴油电站的控制室 或配电间、防化通信值班室、防化器材储藏室、封堵构 件(含装配式防倒塌棚架、活门槛等临战转换构件)储 8 藏室、临战封堵 、战时生活及饮用水箱(间)、战时干厕、 抗爆隔(挡)墙、内部水源、生活污水集水池等 。 其中 临战封堵、战时生活及饮用水箱(间)、战时干厕、抗爆 隔(挡)墙等平战转换设施临战时还应参照设计图纸及 平战转换方案等详细设计资料 实施转换 。 6.5 房间类 设施标识宜固定于相应设施门洞的门扇上部 中间位置, 牌下沿距门洞下沿宜为 1800mm。因受条件限 制不便安装时,可固定于门洞侧墙适当位置, 牌下沿距 地面宜
17、为 1800mm。 6.6 设置在防护密闭隔墙或密闭隔墙上的设施标识,宜安 装在清洁区侧。 当设有两道防毒通道或密闭通道时,第 一防毒通道或第一密闭通道(不与清洁区直接连通)的 设施标识宜安装在 靠近 清洁区侧。 6.7 临战封堵标识应设置于临战封堵洞口附近的人防区 一侧墙体表面。 6.8 抗爆隔墙 应 在沿墙体轴线延长方向的柱体两侧涂刷 抗爆隔墙 设置 标识,并 应 在 附近墙 体 表面 设置抗爆隔墙 标识牌,每个防护单元安装 1 块。 6.9 战时水箱标识、战时干厕标识等应设置于该设施附近 的墙体表面。 6.10 平战转换设施标识牌下沿距地面宜为 1400mm。 6.11 生活污水集水池
18、、洗消污水集水坑等室内地面标高 9 以下的内部设施标识应 安装于该设施邻近的墙体表面, 牌下沿距地面宜为 500mm。 10 7 设备标识的制作和安装 7.1 人防工程设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生产(或制作) 单位安装铭牌。设备标识的设置 应按 人民防空工程设 备设施标志和着色标准( RFJ01-2014)执行。 11 8 管线标识的制作和安装 8.1 人防工程内以下管线应进行标识:战时使用的进风、 排风、送风、回风、燃烧空气进气、排烟、给水、排水、 冷冻水、冷却水、供暖、燃油、压缩空气、电缆等。 8.2 通风类管线标识由管线名称和气流箭形组成,在箭体 中部用文字标明管线类别名称。此类标识 应
19、标注于管线 侧面或底部中央易见部位,沿管线轴线每隔 10m 标注一 处,分支和转向处应标注,特殊情况可做适当调整。 8.3 给排水类管线标识由管线符号和水流箭形组成。“ J” 代表给水管线;“ P”代表排水管线 。 此类标识 应 标注于 管线易见的适当部位,沿管线轴线每隔 10m 标注一处, 分支和转向处应标注,特殊情况可做适当调整。 8.4 电气类管线设置电缆标识牌, 应 悬挂于电缆的两个终 端头和检修口。标注内容为:规格型号、电压等级、电 缆走向(去向和来向)、电缆长度和工程竣工图中的电缆 编号等。 12 附录 A 人防工程标识制作安装图例 序号 分类 选用标识 制作尺寸 (单位: mm)
20、 颜色 1 管理标识 见 下 图 600 x800 图中橙色为中国颜色体系标号 (颜色编码) 2.5YR6.5/9.6 ( 1093) ,中国人民防空标志采 用国家标准颜色。 尺寸定位图 13 尺寸定位图 14 尺寸定位图 15 四孔固定安装示意图 16 序号 分类 选用标识 制作尺寸 (单位: mm) 安装位置 1.1 管理标识 见 下 图 600 x800 安装于人防工程平时经常使用 的任一主要出入口处人防区内 墙体的醒目位置。牌下沿距地面 宜为 1400mm。管理标识平行悬 挂,间隔不宜大于 50mm。 17 序号 分类 选用标识 制作尺寸 (单位: mm) 安装位置 1.2 管理标识
21、见 下 图 600 x800 安装于人防工程平时经常使用 的任一主要出入口处人防区内 墙体的醒目位置。牌下沿距地面 宜为 1400mm。管理标识平行悬 挂,间隔不宜大于 50mm。 18 序号 分类 选用标识 制作尺寸 (单位: mm) 安装位置 1.3 管理标识 见 下 图 600 x800 安装于人防工程平时经常使用 的任一主要出入口处人防区内 墙体的醒目位置。牌下沿距地面 宜为 1400mm。管理标识平行悬 挂,间隔不宜大于 50mm。 19 序号 分 类 选用标识 制作尺寸 (单位: mm) 安装位置 1.4 管理标识 见 下 图 600 x800 安装于人防工程平时经常使用 的任一主
22、要出入口处人防区内 墙体的醒目位置。牌下沿距地面 宜为 1400mm。管理标识平行悬 挂,间隔不宜大于 50mm。 20 序号 分类 选用标识 制作尺寸 (单位: mm) 安装位置、颜色 2.1 导引标识 见 下 图 950 x400 人防工程指示牌应安装于人防 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邻近人防 工程的道路一侧公共设施带 中,与人防主次要出入口的直 线距离不应大于 200m,安装 位置与人防工程标识牌之间应 无视线遮挡。按每块人防工程 标识牌配套安装 12 块人防工 程指示牌的原则设置。牌外沿 距路肩边缘不得小于 250mm, 下 沿 距 地 面 宜 为 2000mm2500mm。图中橙色 为中国颜
23、色体系标号(颜色编 码) 2.5YR6.5/9.6( 1093),蓝 色为 6.3PB3.5/7.6( 1226)。 21 尺寸定位图 22 序号 分类 选用标识 制作尺寸 (单位: mm) 安装位置、颜色 2.2 导引标识 见 下 图 500 x300 (小号) 700 x450 (中号) 900 x600 (大号) 注:根据实际 情况选择大、 中、小号进行 安装。 人防工程标识牌安装于人员掩 蔽工程主次要出入口人员通行 一侧,位置须明显、醒目、便 于识别。 牌下沿距地面宜为 2000mm2500mm。 图中橙色 为中国颜色体系标号(颜色编 码) 2.5YR6.5/9.6( 1093) ,蓝
24、 色为 6.3PB3.5/7.6( 1226) 。 23 尺寸定位图 (小 ) 24 尺寸定位图 (中 ) 25 尺寸定位图 (大 ) 26 序号 分类 选用标识 制作尺寸 (单位: mm) 安装位置 2.3 导引 标识 见 下 图 600 x800 安装于人防工程主次要出入 口的防护门 或 防护密闭门(无 防护门时) 非人防区一侧门洞 侧墙适当位置 ,每个出入口设 置 1 块 。 牌下沿距地面宜为 1400mm。 27 序号 分类 选用标识 制作尺寸 (单位: mm) 颜色 2.4 导引 标识 见 下 图 600 x800 图中橙色为中国颜色体系标 号(颜色编码) 2.5YR6.5/9.6
25、( 1093) ,中国人民防空标志 采用国家标准颜色。 28 尺寸定位图 29 四孔固定安装示意图 30 序号 分类 选用标识 制作尺寸 (单位: mm) 安装位置 2.5 导引标识 见 下 图 500 x160 悬挂于人防工程主体功能区 (主要掩蔽人员、物资等区 域) 或防护单元连通口两侧 顶板下方, 标识牌上沿不宜 高于结构梁底,下沿 至 地面 高度应满足人员、车辆的通 行要求 。次要口 、备用口 参 照本标识制作。 31 尺寸定位图 和四孔固定安装示意图 序号 分类 选用标识 制作尺寸 (单位: mm) 颜色 2.5.1 导引标识 500 x160 图中橙色 为中国颜 色体系标 号(颜色
26、 编码) 2.5YR6.5/ 2.5.2 导引标识 500 x160 32 2.5.3 导引标识 500 x160 9.6 ( 1093) , 蓝色为 6.3PB3.5/ 7.6 ( 1226) 。 2.5.4 导引标识 500 x160 2.5.5 导引标识 500 x160 2.5.6 导引标识 500 x160 2.5.7 导引标识 500 x160 2.5.8 导引标识 500 x160 2.5.9 导引标识 500 x160 序号 分类 选用标识 制作尺寸 (单位: mm) 颜色 3.1 设施标识 见 下 图 800 x600 图中橙色为中国颜色体系标号 ( 颜 色 编 码 ) 2.
27、5YR6.5/9.6 ( 1093) 。 33 尺寸定位图 34 四 孔固定安装示意图 35 序号 分类 选用标识 制作尺寸 (单位: mm) 安装位置 3.1.1 设施标识 见 下 图 800 x600 水平固定于战时水箱临战安装 区域附近墙体表面, 牌下沿距地 面宜为 1400mm。 3.1.2 设施标识 见 下 图 800 x600 水平固定于战时干厕临战砌筑 区域附近墙体表面, 牌下沿距地 面宜为 1400mm。 36 序号 分类 选用标识 制作尺寸 (单位: mm) 安装位置 3.1.3 设施标识 见 下 图 800 x600 水平固定于抗爆隔墙临战砌筑 区域附近 墙 体表面, 牌下
28、沿距地 面宜为 1400mm。 3.1.4 设施标识 见 下 图 800 x600 水平固定于临战封堵 一 侧墙体 表面, 牌 下 沿 距 地 面 宜 为 1400mm。 37 序号 分类 选用标识 制作尺寸 (单位: mm) 安装位置 3.1.5 设施标识 见 下 图 800 x600 水平固定于临战封堵 一 侧墙体 表面, 牌 下 沿 距 地 面 宜 为 1400mm。 3.1.6 设施标识 见 下 图 800 x600 水平固定于临战封堵人防工程 侧墙体表面, 牌下沿距地面宜为 1400mm。 38 序号 分类 选用标识 制作尺寸 (单位: mm) 安装位置 3.1.7 设施标识 见 下
29、 图 800 x600 水平固定于临战封堵人防工程 侧墙体表面, 牌下沿距地面宜 为 1400mm。 3.1.8 设施标识 见 下 图 800 x600 水平固定于临战封堵人防工程 侧墙体表面, 牌下沿距地面宜 为 1400mm。 39 序号 分类 选用标识 制作尺寸 (单位: mm) 安装位置 3.1.9 设施标识 见 下 图 800 x600 水平固定于临战封堵人防工程 侧墙体表面,标牌下沿与地面 距离宜为 1400mm。 3.1.10 设施标识 见 下 图 800 x600 水平固定于临战封堵 下方 人防 工程 内 墙体表面, 牌下沿距地 面宜为 1400mm。 40 序号 分类 选用标
30、识 制作尺寸 (单位: mm) 安装位置 3.1.11 设施标识 见 下 图 800 x600 水平固定于临战封堵人防工程 侧墙体表面, 牌下沿距地面宜 为 1400mm。 41 序号 分类 选用标识 制作尺寸 (单位: mm) 颜色 3.2 设 施 标 识 见 下 图 400 x160 图中橙色为中国颜色体系标号 (颜色编码) 2.5YR6.5/9.6 ( 1093) ,蓝色为 6.3PB3.5/7.6 ( 1226) ,绿色为 2.5GY6.5/8.4 ( 1162),红色为 8.8R5/11.6 ( 1094) 。 42 序号 分类 选用标识 安装位置 3.2.1 设施标识 固定于相应设
31、施 门洞的门扇上部 中间位置,牌下沿 距门洞下沿宜为 1800mm。因受条 件限制不便安装 时,可固定于门洞 侧墙适当位置,牌 下沿距地面宜为 1800mm。 生活污 水集水池、洗消污 水集水坑等室内 地面标高以下的 内部设施标识应 安装于该设施邻 近的墙体表面,牌 下沿距地面宜为 500mm。 3.2.2 设施标识 3.2.3 设施标识 3.2.4 设施标识 3.2.5 设施标识 3.2.6 设施标识 43 序号 分类 选用标识 安装位置 3.2.7 设施标识 固定于相应设施 门洞的门扇上部 中间位置,牌下沿 距门洞下沿宜为 1800mm。因受条 件限制不便安装 时,可固定于门洞 侧墙适当位
32、置,牌 下沿距地面宜为 1800mm。 生活污 水集水池、洗消污 水集水坑等室内 地面标高以下的 内部设施标识应 安装于该设施邻 近的墙体表面,牌 下沿距地面宜为 500mm。 3.2.8 设施标识 3.2.9 设施标识 3.2.10 设施标识 3.2.11 设施标识 3.2.12 设施标识 44 序号 分类 选用标识 安装位置 3.2.13 设施标识 固定于相应设施 门洞的门扇上部 中间位置,牌下沿 距门洞下沿宜为 1800mm。因受条 件限制不便安装 时,可固定于门洞 侧墙适当位置,牌 下沿距地面宜为 1800mm。 生活污 水集水池、洗消污 水集水坑等室内 地面标高以下的 内部设施标识应
33、 安装于该设施邻 近的墙体表面,牌 下沿距地面宜为 500mm。 3.2.14 设施标识 3.2.15 设施标识 3.2.16 设施标识 3.2.17 设施标识 3.2.18 设施标识 45 序号 分类 选用标识 安装位置 3.2.19 设施标识 固定于相应设施 门洞的门扇上部 中间位置,牌下沿 距门洞下沿宜为 1800mm。因受条 件限制不便安装 时,可固定于门洞 侧墙适当位置,牌 下沿距地面宜为 1800mm。 生活污 水集水池、洗消污 水集水坑等室内 地面标高以下的 内部设施标识应 安装于该设施邻 近的墙体表面,牌 下沿距地面宜为 500mm。 3.2.20 设施标识 3.2.21 设施
34、标识 3.2.22 设施标识 3.2.23 设施标识 3.2.24 设施标识 46 序号 分类 选用标识 安装位置 3.2.25 设施标识 安装于 通风竖井 下部的墙体表面, 牌下沿距室外地 面 不 宜 小 于 300mm。 3.2.26 设施标识 3.2.27 设施标识 安装于防倒塌棚 架下部的墙体表 面, 牌下沿距室外 地面不宜小于 300mm。 47 序号 分类 选用标识 安装位置、颜色 3.2.28 设 施 标 识 涂刷于需砌筑抗 爆隔墙的 柱体两 侧 。 涂刷 高度不小 于 1800mm,橙色 为中国颜色体系 标号(颜色编码) 2.5YR6.5/9.6 ( 1093) 。 3.2.2
35、9 设 施 标 识 涂刷于防爆波化 粪池检修孔盖板 上, 橙色为中国颜 色体系标号(颜色 编码) 2.5YR6.5/9.6 ( 1093) 。 48 序号 分类 选用标识 安装位置、颜色 3.2.30 设施标识 涂刷于防爆波电 缆井检修孔盖板 上或装饰石材盖 板上。 橙色为中国 颜色体系标号(颜 色编码) 2.5YR6.5/9.6 ( 1093) 。 3.2.31 设施标识 涂刷于检修孔盖 板上, 橙色为中国 颜色体系标号(颜 色编码) 2.5YR6.5/9.6 ( 1093) 。 49 序号 分类 选用标识 安装位置、颜色 3.2.32 设施标识 涂刷于地面硬质 铺装上;若地面为 景观草坪,
36、则涂刷 于混凝土板上,并 将混凝土板嵌于 吊装孔投影上方 草坪内。 橙色为中 国颜色体系标号 (颜色编码) 2.5YR6.5/9.6 ( 1093) 。 50 序号 分类 选用标识 制作尺寸 (单位: mm) 安装位置、颜色 4.1 管线标识 见下图 见下图 标注于管线侧面或底部 中央易见部位,沿管线 轴线每隔 10m 标注一 处,分支和转向处应标 注,特殊情况可做适当 调整。文字及箭头均为 绿色(颜色编码) 1.9G 7/6.8( 1161)。 通风类管线标识示例 注:当风管半径或宽高大于 500 时, a=400, b=120, d=22; 当风管半径或宽高小于等于 500 时, a=30
37、0, b=80, d=14。 51 序号 分类 选用 标识 制作尺寸 (单位: mm) 安装位置、颜色 4.2 管线标识 见下图 见下图 标注于管线易见的适当部 位,沿管线轴线每隔 10m 标注一处,分支和转向处应 标注,特殊情况可做适当调 整 。 字母及箭头均为绿色 (颜色编码) 1.9G 7/6.8 ( 1161) 。 水管类管线标识示例 52 序号 分类 选用 标识 制作尺寸 (单位: mm) 安装位置、颜色 4.3 管线标识 见 下 图 80 x40 悬挂于电缆的两个终端头 和检修口 。绿色编码为 1.9G 7/6.8( 1161) 。 53 附录 B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 一、工程主
38、体:每年至少进行 1 次主体结构检查, 结构保持完好。无渗漏水,工程 墙体 不得任意开钻孔。 二、各类人防门:各类人防门面漆保持完整、无锈 斑,生锈处应及时除锈并重新刷漆 ; 平时应用支撑或楔 形硬木垫将门扇垫起 ; 门槛槽、铰页底座应保持清洁 ; 密闭胶条应保持清洁无油污,定期涂滑石粉保护,老化、 脱落时更换或修复 ; 每月对 铰 页、闭锁及传动机构进行 1 次运行功能检查,每半年 1 次注油保养 ; 每 2 年进行 1 次防护密闭性能检测。 三、战时通风设施 : 密闭阀门开闭灵活、关闭严密, 每月保养 1 次、每年检修 1 次 ; 每半年擦拭 1 次排气阀 阀门外套与空腔污垢,橡胶密封圈应
39、避免油污、严禁涂 漆;每年清理维护 1 次通风机、风管、风口及调节阀, 发现漏风及时检修 ; 每年潮湿季节前后各检修一次防爆 波活门。 四、战时给排水设施 : 定期检查、清除排水管道和 检查井内杂物,保持管道排水畅通 ; 每季检查 1 次战备 贮水设施 ; 每年维护 1 次防护阀门及防爆地漏,擦洗加 油,除锈涂漆,保持开闭功能良好 。 五、战时电气设施:每年检测 1 次人防配电箱、检 查元器件是否接触紧密,有无锈蚀、变色,并及时修复。 六、其它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按相关规定实施。 54 附录 C 人防工程平时使用须知 一、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应当坚持有偿使用、谁 投资、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战时或
40、者平时紧急情况 时,由人防主管部门统一调拨安排使用。 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提出申 请,经人防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人防工程使用许可 证,方可投入使用并签订有偿使用合同。 三、确需对人防工程进行改造或装修的,使用 管理 单位应当将其改造或装修方案报人防主管部门核准。 四、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应熟悉人防工程设备设 施,定期维护管理,因管理不善造成防护效能受损的, 由使用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检查不合格的人 防工程应停业整改,直至合格,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使用 管理单位承担。 五、不得向人防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和倾倒废物, 人防工程使用 管理单位 应当接受人防主管部门的监督检 查,并
41、承担人防工程的维修、消防、防汛、治安等责任。 六、人防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进 行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 : xxxxxxxxxxxxx 责任人 : xxx 联系电话 :xxxxxxxx 55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 标准 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 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 “ 必须 ”; 反面词采用 “ 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 “ 应 ”; 反面词采用 “ 不应 ” 或 “ 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 “ 宜 ”; 反面词采用 “ 不宜 ”。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 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 “ 应 符合 的规定 ” 或 “ 应按 执行 ” 。 56 引用标准名录 1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 GB50225-2005) 2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2005) 3 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标志和着色标准( RFJ 01-2014) 4 建筑颜色的表示方法( GB/T 18922) 5 中国建筑色卡( GSB 16-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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