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 A16 DB33 浙江省 地 方 标 准 DB33/T 2229 2019 公共美术馆设置与服务规范 Setup and service specification of public art museum 2019 - 11 - 26发布 2019 - 12 - 26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3/T 2229 2019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则 . 2 5 建筑设施 . 2 6 服务资源 . 2 7 服务内容 . 3 8 综合管理 . 4 9 服务提升 . 5 附录 A(规范
2、性附录) 公共美术馆用房设置表 . 6 DB33/T 2229 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美术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应金飞、杜群、余良峰、李雯、刘雪霏、杨青。 DB33/T 2229 2019 1 公共美术馆设置与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美术馆的设置与服务总则、建筑设施、服务资源、服务内容、综合管理和服务提 升。 本标准适用于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共美术馆以及提供公共美术服务的艺术馆、纪念馆 等公共文化机构。其他美术馆亦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
3、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 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5566.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 1部分:总则 GB/T 16571 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要求 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30240.1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 第 1部分 :通则 GB/T 30240.4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 规范 第 4部分 :文化娱乐 GB 37487 公共场所卫生管
4、理规范 GB 37489.1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 1部分:总则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GA 27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WH/T 80 美术馆藏品登记著录规范 建标 193 公共美术馆建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共美术馆 public art museum 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收藏、展览 、研究及公共教育和服务功能,向公众开放的公益性美术馆。 4 总则 4.1 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合法批准设立的内设机构,其负责人能够接受委托主持各项工
5、作。 DB33/T 2229 2019 2 4.2 应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4.3 不得从事艺术作品原作的商业经营活动, 其他商业经营活动不得影响藏品安全。 4.4 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应免费开放,基本文化服务及辅助性服务应免费提供。 5 建筑设施 5.1 可利用现有资源及场馆重建、改建或扩建。 5.2 选址 应符合所在城镇规划要求。 5.3 建筑格局美观,宜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5.4 建筑面积、功能布局、建设项目等应符合建标 193的相关规定。 5.5 建筑用房项目及 设 置的要求见附录 A。 5.6 宜通过公共艺术品等形式打造浓厚的艺术人文氛围。 5.7 无障碍设施设计应符合 GB
6、 50763的要求, 无障碍通道保持畅通。 5.8 停车区域和设施应与观众接待量相适应,可按需置大巴停靠位。 5.9 不得以租赁、转让等形式改变展厅及主要设施的用途。 5.10 信息公告和导向系统设置应符合 GB/T 10001.1和 GB/T 15566.1的规定,所用文字应有中英文对 照,符合 GB/T 30240.1和 GB/T 30240.4的规定。 6 服务资源 6.1 应不断丰富向公众开放的服务资源。 6.2 可加入浙江省公共美术馆的联盟组织,实现资源共享。 6.3 藏 品应通过协商转让、捐赠奖励、创作活动、拍卖购买等途径征集,并向社会公开申明。 6.4 藏品资源应与本馆性质、特色
7、和任务相符,形成与本馆学术定位相关的收藏体系。 6.5 藏品应具有历史、文化、艺术价值或浓郁的地域文化特色。 6.6 藏品数量省级应不少于 20000件,市级应不少于 5000件。 6.7 应有与馆藏状况相适应的藏品数据库, 可自行搭建网络存储空间 或购买 云存储服务, 可建立藏品 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及数字化资源库。 6.8 馆藏图书文献资源应以文化艺术类图书、画册为主,省级公共美术馆应不少于 5000册,市级应不 少于 2000册,县级应不少于 500册。 7 服务内容 7.1 基本要求 DB33/T 2229 2019 3 7.1.1 应提供艺术展览、公共教育、公益活动等项目 ,并做好
8、相关记录。 7.1.2 应合理配置服务人员,自建或共建志愿者队伍。 7.1.3 应有固定的开放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应对外开放,宜错时开放。 7.1.4 每天开放时间宜不少于 8小时,市级以上公共美术馆每年开放时间应不少于 300天。 7.1.5 应 向特殊群体提 供免费或优惠的服务。 7.1.6 应达到的年度观众量指标如表 1所示。 表 1 年度观众量指标 服务人口(万人) 对应行政级别 观众量(万人次 /年) 500 1000 省、市级 50 100 300 500 省、市级 30 50 100 300 市、县级 10 30 50 100 县级 5 10 10 50 县级 1 5 注 :
9、 表中观众量指实际到馆观众及其为所在地学校、企业、社区举办的馆外展览及公共教育活动时的实际到场观 众之和。 7.2 设展布展 7.2.1 应经常举办有影响力的临时展览,采取多种合作模式,有周密的组织和策划。 7.2.2 应定期举办不同主题与内容的藏品陈列展览,主题鲜明有创意。 7.2.3 宜设固定陈列展览,具有本馆特色。 7.2.4 市级以上公共美术馆应有自主策展队伍 ,省级以上公共美术馆自主策划和参与策划的展览应占 全年 50以上。 7.2.5 应确保展线流畅,参观路线设计合理,展品标识及文字说明准确。 7.3 公共服务 7.3.1 应设置服务中心,提供人工或语音导览、免费饮用水、行李寄存、
10、物品租用、信息咨询等服务。 7.3.2 应合理设置馆内观众休憩区,宜利用公共美术馆范围内的绿化环境营造室外休憩空间。 7.3.3 涉外展览项目应提供两种以上语言的导览服务。 7.3.4 宜提供购物、餐饮等休闲服务,卫生要求符合 GB/T 18973、 GB 37487和 GB 37489.1的规定。 7.3.5 市级以上公共美术馆应有“美术馆之友”等群众组织,定期开展活动。 DB33/T 2229 2019 4 7.4 公共教育 7.4.1 应制定公共教育工作方案和针对不同观众群体的公共 教育计划。 7.4.2 服务人员应向观众开展文明观展的宣传教育。 7.4.3 宜开展各种公共教育活动,服务
11、学校、企业、社区、乡镇等不同观众群体。 7.4.4 可组织或以合作的形式为青少年提供美育或研学活动。 7.5 信息服务 7.5.1 市级以上公共美术馆应建立门户网站,省级以上应提供两种及以上语言。 7.5.2 应提供展览、藏品、教育活动、便民措施等服务信息。 7.5.3 如因突发事件须临时闭馆或关闭部分区域、暂停部分服务,应 及时向社会公告。 7.5.4 暂时闭馆,应提前一周向观众公告。 7.5.5 公共区域和活动体验区应有 移动通讯、网络覆盖。 7.5.6 市级以上公共美术馆宜提供自助式导览服务。 7.5.7 现场、电话、网上实时咨询应在服务时间内当即回复,其他方式咨询响应时间应 不得 超过
12、 2个 工作日。 8 综合管理 8.1 藏品管理 8.1.1 应有完善的藏品管理制度及数字资源管理制度。 8.1.2 应建立规范的收藏程序与制度,可设艺术委员会对藏品的真伪、价值等进行鉴定。 8.1.3 藏品档案记录规范,资料完整,登记、编目、盘点及结算应符合 WH/T 80的规范。 8.1.4 应做好藏品入藏前的清理、维护和保养,藏品进出库记录清晰,提用手续齐全。 8.1.5 可配备专人对数字资源的上传、修改、删除 和下载等进行管理, 分类目录准确合理。 8.1.6 文物类藏品的保管应按照 GB/T 16571和 GA 27的规定。 8.2 运营管理 8.2.1 应制定健全业务管理制度,组织
13、机构完备,决策、执行和绩效评估机制健全。 8.2.2 应建立从业人员聘任、考核、培训等管理制度。 8.2.3 应定期进行运营管理数据的记录、统计分析,整理归档。 DB33/T 2229 2019 5 8.2.4 从业人员宜具备美术馆专业技术资格,市级以上公共美术馆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应占比 50以 上,中层管理人员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占比 70%以上。 8.2.5 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行为规范、用语文明、态度热情。 8.2.6 市级以上公共美术馆应定期对志愿者进行专业培训。 8.3 安全管理 8.3.1 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培训,配备安全检查设备及安全引导员。 8.3.2 应有突
14、发事件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 8.3.3 重要库房、展柜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功能设计应符合 GB 50016的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8.3.4 展厅环境及展览布置应确保观众与展品安全,消防要求应符合 GB 50222的相关规定。 9 服务提升 9.1 应运用统计分析数据或报告指导各项工作。 9.2 应多渠道受理观众意见或投诉, 公布投诉电话或邮箱,现场投诉点标识明确。 9.3 应对投诉分类处理,及时反馈。 9.4 定期开展观众满意度调查, 做好记录, 每年不少于 1次。 DB33/T 2229 2019 6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公共美术馆用房设置表 表 A .1 公共美术馆
15、用房设置表 功 能 项目构成 主要内容 省 级 市 级 县 级 备注 展 览 用 房 固定陈列展厅 展示有固定主题、内容、 展品(主要是馆藏作品) 的长期展览空间 净高不宜小于 4m;分间面积应满足展陈内 容(或展项)完整性、展品布展及展线长 度的要求,并应满足展陈设计适度调整的 需要 临时展 厅 适时更换展品、短期展示 的空间 应能独立开放、布展、撤展;净高不宜小 于 4m;分间面积不宜小于 200 2 备展区 用于准备布置展览的中 转空间,储存和保管展览 所用展具、工具等器具的 空间 藏 品 库 房 藏品库房 存放各类藏品的专设空 间 每间库房应单独设门,且不应设套间;体 积较大或重量大于
16、 500kg 的藏品库房宜设 于地面层;屋面防水等级应为级;开间 或柱网尺寸不宜小于 6m;净高不宜小于 3.5m;每间库房不宜小于 80 2 珍品库房 存放各类具有较高历史、 艺术价值的一级藏品及 保密性藏品、经济价格贵 重藏品的专设藏品库房 屋面防水等级应为级;净高不宜小于 3.5m 装卸区 用于装卸藏品的空间 若设置装卸平台,应满足设备和工艺设计 要求 接收区 对藏品箱、包进行开箱、 拆包、清点登记的空间 宜设于地面层 临时存放区 为暂时存放已提陈出库 待使用、外展,或是已使 用、外展待入库的藏品而 专设的空间 DB33/T 2229 2019 7 表 A .1 公共美术馆用房设置表 (
17、续 ) 功 能 项目构成 主要内容 省 级 市 级 县 级 备注 技 术 与 维 修 用 房 实验室 运用现代科 学技术手段对 藏品进行科学分析、预防 性保护和进行实验的专设 空间 宜靠近藏品库房;根据设备和工艺要求进 行设计;每间面积宜为 20 2 30 2 修复室 运用传统修复工艺对藏品 进行科学检测修复的专设 空间 宜靠近藏品库房;书画装裱和修复室不应 有直接日晒,应采光充足、均匀,应有供 吊挂、装裱书画的较大墙面,并宜设置空 调系统;油画修复室的平面尺寸、净高、 电源通风系统和专业照明等应根据设备 和工艺要求进行设计 摄影室 对藏品进行拍照摄影的专 设空间 宜靠近藏品库房;应考虑藏品的
18、防护要 求 ,避免灯光产生的热量及紫外线危害藏 品 消毒室 用熏蒸、冷冻、低氧等化 学或物理方法对藏品进行 杀虫、灭菌的专设空间 熏蒸区应密闭,并应设滤毒装置和独立机 械通风系统;墙面、顶棚及楼地面应易于 清洁 观摩研究室 用于美术馆工作人员和专 业人士对藏品进行观摩和 研究的专设空间 宜靠近藏品库房;宜为北向,并应有良好 的自然采光和照明 公 共 教 育 与 交 流 用 房 图书阅览室 面对公众提供图书阅览功 能的空间 多媒体中心 向公众提供多媒体服务的 空间 多功能厅 具备举行类 似的多功能演 讲等开放性功能的多功能 空间 当此空间兼有礼仪性、新闻发布会等功能 时,其空间尺度、设施和设备容
19、量、疏散 安全等应满足使用要求,并宜有独立的出 入口 未成年人活动 教育空间 用于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 活动的空间 服务中心 用于提供观众问询以及寄 存行李功能的空间 宜靠近建筑的观众主入口 交流接待室 用于提供专业人员或贵宾 交流接待的空间 休闲综合 服务 区 用于为观众提供休闲和服 务的活动空间 可用于进行艺术衍生品、艺术书籍售卖活 动、为公 众提供餐饮服务的休闲空间 DB33/T 2229 2019 8 表 A.1 公共美术馆用房设置表 (续 ) 功 能 项目构成 主要内容 省 级 市 级 县 级 备注 管 理 用 房 行政办公室 工作人员办公空间 物业管理用房 用于物业管理的办公等 功能的空间 资料档案室 用于美术馆工作人员阅 览和存放各类图书资料 档案的空间 安保监控室 用于进行安保监控工作、 放置安保监控设备的空 间 宜设在建筑首层 辅 助 用 房 服务于公共美术馆功能 的特定空间,主要包括设 备用房、附属设施用房等 根 据设备和工艺要求进行设计 注 :表中、分别为应设、宜设、可设用房项目。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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