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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6 T 1083-2018 展览展示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评定规范.pdf

1、ICS 03.080 A 10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 10832018 展览展示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评定规范 Qualification and classification for exhibition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2018 - 11 - 28发布 2019 - 06 - 01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6/T 10832018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江西省商务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会议展览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文尧、刘海莹、罗群、陈武、龚志强、涂平辉、刘星雄

2、徐新炯、熊涛、屈 俊广、闵文伟、陈小虎、徐晓进、陈亚婷。 DB36/T 10832018 II 引 言 为了适应展览行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的服务水准和企业形象,展览展示工 程企业资质等级进行划分与评定,特制定本标准。 展览展示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评定规范,可作为展览展示项目各主、承办相关机构选择主场搭建商及 展览展示设计施工项目单位的依据。 DB36/T 10832018 1 展览展示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评定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展览展示工程企业不同等级资质的分级原则、资质要求及资质管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对展览展示工程企业资质等级的评定及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

3、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展览展示工程 exhibition construction project 在博物馆、规划馆、科技馆、文化主题馆、产业展示馆等展览馆和会议中心、体育馆等各类商业及 公共场所,以展览展示、陈列、传播为目的的展览展示项目。 2.2 展览展示工程企业 exhibition construction vendor 为展览展示工程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 3 资质等级及适用范围 3.1 资质等级 展览展示工程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资质。 3.2 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具备一级资质企业可实施的展览展示工程面积不限; b) 具备二级资质企业可承揽面

4、积15000平方米以下的展会主场服务项目或单项工程面积500平方 米以下的展览展示项目; c) 具备三级资质企业可承揽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展会主场服务项目或单项工程项目面积300平 方米以下的展览展示项目。 4 资质要求 4.1 基本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划分应全面反应企业从事展览展示工程服务的能力和实际性。 各级资质的企业都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DB36/T 10832018 2 a)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 b) 有完善的质量监督、保障体系; c) 3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无企业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d) 拥有固定的设计、办公场所,有可应用于展览展示工程制作、存储的固定场地。

5、 4.2 分级要求 展览展示工程企业资质分级要求见表1。 表1 展览展示工程企业资质分级要求 序号 指标 要求 一级 二级 三级 1 从事展览展示工程经营活动时间(年) 5 3 2 2 工商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500 200 50 3 展览展示工程主营业务营业额(万元人民币) 1000 500 50 4 a) 独立承担面积最大展览主场项目及数量 3万2项 或1万5项 1万3项 或5千8 项 3千1项 或1千2 项 b)独立承担单项项目最大合同金额(人民币)及数量 200万元3项 或100万元8 项 50万元3 项或30万 元6项 20万元2 项或10万 元5项 5 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人)

6、10 8 5 其中: a) 展示设计(室内、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专业)人员 5 5 3 b) 结构、预算、电气、消防等专业技术人员 3 2 1 c)中、高级职称或相当于中、高级技术职称任职资历的管理人员 3 2 1 6 规范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有 有 有 7 通过展览相关国家质量管理体系、环保体系等认证并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有 无 无 8 用于展览展示工程制作、仓储的固定场所面积(平方米) 500 有 无 9 办公场所建筑面积(平方米) 400 200 50 10 本领域获得的省级以上(含省级)荣誉证书、相关认定(次数) 3 1 无 注1:各指标

7、要求中数值的含义为申请对应资质等级的企业该项指标不小于给定数值。 注2:指标1 “从事展览展示工程经营活动时间”计算起点为企业工商注册的时间。 注3:指标3“展览展示工程主营业务营业额”应以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作为数据来源。 注4:6、7、8、10中“有”表示要求需要,“无”表示不做要求。 DB36/T 10832018 3 5 资质管理 5.1 资质申报 5.1.1 展览展示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评定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凡符合条件的展览展示工程企业,均可 根据本标准要求向资质等级认定机构进行相应资质等级的申请。 5.1.2 申请资质等级的展览展示工程企业,需提供真实有效,符合相应申报等级所规定的有关资

8、料证明 和资格证书,其中包括: a) 展览展示工程企业资质等级申请表; b)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章程和管理制度文件; c) 提供企业组织结构和本标准规定的企业各项专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从业资格证 书、职称证明、任职文件等资料; d) 提供本标准所要求年限内,符合相应资质等级条件和数量的已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工程报告等相 关资料; e) 提供企业在所要求年限内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f) 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办公和加工仓库用房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g) 其它可以辅助证明企业工程施工能力的资料(如参与国家重大展览展示工程项目,进行高新技 术创新,与展览相关的荣誉证书,参加展览行业企业信用等

9、级评定等)。 5.2 资质评定 5.2.1 展览展示相关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可依据本标准开展展览展示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工作, 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展览行业主管部门及社会监督。 5.2.2 资质等级认定机构应组织有关专家对展览展示工程企业进行资质评审。 5.2.3 评审时,应按注册资金、成立年限、工程业绩、管理和技术人员状况、场地要求等条件审定企业 相应资质等级申请,并进行现场勘查,经审核合格后,予以相应资质等级的认定,颁发相应展览展示 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5.2.4 资质等级认定机构需在企业提供完备申报资质申请后的四个月内,完成资质评定工作。 每年集 中组织评审一次,每两年

10、定期年检一次。 5.3 资质管理 5.3.1 资质等级认定机构需将获得资质等级认定的展览展示工程企业名单对外进行公示并上报行业 主管部门备案。 5.3.2 展览展示工程资质等级证书是展览展示工程企业对外承揽业务,进入场馆施工的资质证明 能力,任何人不可伪造、涂改、复制、转借、转让证书。 5.3.3 如证书遗失,需及时向资质等级认定管理机构办理证书补办手续。 5.3.4 展览展示工程资质等级认定实行定期年检制度,由颁发展览展示工程资质等级证书的资质 等级认定机构负责年检。对年检合格的企业,保留企业资质;对年检不合格的企业将予以降级或取消其 资质等级,收回资质证书。 5.3.5 展览展示工程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注册资金发生变更,企业应及时到资质认定机构 进行更改。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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