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 B 05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15332020 代替 DB37/T 15332010 食用菌生产投入品质量安全技术要求 The technical quality safety of edible fungi production inputs 2020-02-25发布 2020-03-25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7/T 15332020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7/T 1533 2010食用菌生产投入品质量安全技术要求。与DB37/T 1533 2010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
2、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食用菌生产投入品的定义(见3.1); 增加了设施材料与设备及其质量安全技术要求(见4); 修改了菌种的质量安全技术要求(见5); 增加了新风及其质量安全技术要求(见6); 修改了主辅原料的质量安全技术要求(见8.1); 修改了覆土材料的质量要求(见8.3); 修改了处理基质和菌剂的技术要求(见8.4); 增加了塑膜材料的材质要求和耐温、耐压要求(见9.2); 删除了投入品档案要求(见2010版5); 删除了原标准的附录A,修改了附录B的名称和内容。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
3、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菏泽市定 陶区特色农产品服务中心、山东远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海霞、万鲁长、宫志远、高霞、赵淑芳、孙振福、曲玲、韩建东、张海兰、 郭惠东、王厚鹏。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7/T 15332010。 DB37/T 15332020 1 食用菌生产投入品质量安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菌生产用设施材料与设备、菌种、新风、生产用水、栽培基质、生产器具及塑膜 材料、病虫害防控药剂、采收及采后处理投入品的质量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人工栽培食用菌生产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
4、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 8172 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 GB/T 12728 食用菌术语 GB 15981
5、 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与标准 GB 20287 农用微生物菌剂 NY/T 528 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 NY/T 658 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 NY/T 1168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 1284 食用菌菌种中杂菌及害虫的检验 NY/T 1742 食用菌菌种通用技术要求 NY/T 1935 食用菌栽培基质质量安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12728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食用菌生产投入品 production inputs of edible fungi 指贯穿于食用菌产前、产中、产后整个生产过程的生产资料,包括食用菌生产用的菌种、新风、原
6、辅材料、生产用水、设施材料与设备、化工产品、生物制剂、栽培机具、周转容器、包装材料等。 DB37/T 15332020 2 4 设施材料与设备 所选用的建筑材料、构件制品及配套设备、层架材料等,牢固、安全、耐用,无毒、无不良异味, 便于清洁消毒,符合人居环境卫生要求,不对环境和食用菌产品造成污染。生产中使用的灭菌柜(锅) 符合压力容器标准和要求,装袋机、运输链条等机械设备,安全、牢固、无公害,并由具有相关资质人 员操作和定期检修。 5 菌种 生产用菌种从具相应资质的供种单位引进。菌种均匀整齐、活力强,无病毒、杂菌和虫卵,菌龄适 宜,无角变、老化、退化现象。菌种中杂菌及害虫的检验按照NY/T 1
7、284的规定执行,生产用菌种(菌 株)符合NY/T 528和NY/T 1742的要求。 6 新风 食用菌生产要远离重工业区或空气污染严重的区域,环境空气的质量符合GB 3095 2012中4.2规定 的一类区质量要求。生产接触的新风要清洁、新鲜、无污染。液体菌种发酵罐通入的新风要无毒、无害、 无菌,接种室新风净化级别不低于万级,预冷室和发菌室新风净化级别不低于百万级,出菇房和包装车 间的新风需要常规过滤净化。 7 生产用水 生产用水包括培养料配制用水和出菇管理用水,可用清洁的自来水、泉水等,或者经过净化处理的 水,质量符合GB 5749规定。出菇管理用水中不得随意加入药剂、肥料或成分不明的物质
8、。 8 栽培基质 8.1 主辅原料 来自安全生产农区或林区,无虫、无螨、无霉变、无腐烂、无有害物质。秸秆类原料在作物收获前 1个月不得施高残毒农药,木质类原料要使用除桉、樟、槐等含有害物质树种外的原生态阔叶树段木、 木屑及经过自然堆积的针叶树木屑,麸皮、米糠、饼肥、玉米粉等辅料,应新鲜、干燥、无霉变,畜禽 粪便等材料,其处理过程和卫生指标符合GB 7959、GB 8172和NY/T 1168的要求。栽培主料和辅料质量 符合NY/T 1935的要求。 8.2 基质添加剂 须有相关部门的安全性评价,不含植物激素、生长调节剂或成分不明的物质,符合NY/T 1935的质 量安全要求。可选用的添加剂主要
9、有:尿素、硫酸铵、碳酸氢铵、过磷酸钙、磷酸二氢钾、硫酸镁、石 灰粉、石膏粉、轻质碳酸钙等。 8.3 覆土材料 DB37/T 15332020 3 天然的、未受污染的泥炭土、草炭土、林地腐殖土或农田耕作层以下的壤土,要求结构疏松,孔 隙度大,通气性好,有一定团粒结构,不含病原物,无虫卵、杂菌及其它有害物质。经过杀菌灭虫处理 后的覆土材料无高毒、禁用农药和其它有害物质残留。 8.4 处理基质及菌剂 8.4.1 灭菌基质 达到无菌状态,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按GB 15981规定的方法进行。 8.4.2 发酵基质及菌剂 发酵基质要利用通风增氧技术使之发酵均匀、彻底,使用的发酵菌剂符合GB 20287的
10、规定。 9 生产器具及塑膜材料 9.1 生产器具 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诱杀害虫的粘虫板、电子杀虫灯(15 W30 W)、黑光灯(20 W40 W)、毒饵 药盆、灭鼠器、电线,以及加湿、控温、通风、采光、消毒、采菇、整理筛分等机具,质量合格,无毒 无害,保持清洁、安全、有效,并由专业人员定期检修。 9.2 塑膜材料 周转筐、菌袋、塑料菌瓶、筒膜和菌床薄膜等塑料制品,宜选用聚乙烯、聚丙烯或聚碳酸酯类产品, 质量符合GB 4806.1和GB 4806.7的要求。灭菌使用的塑料制品应耐130 高温和0.15 Mpa高压。 10 病虫害防控药剂 所用杀菌、杀虫药剂要高效、低毒、低残留或无残留、选择性强,可选
11、用已在我国食用菌生产上登 记的农药或低毒的植物源、微生物源药品。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或具“三致”毒性(致癌、致 畸、致突变)的化学药物;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种类。禁止使用的部分农药参见附录A。 11 采收及采后处理投入品 11.1 采收用品 采菇人员佩戴的口罩、乳胶手套和工厂化菇房专用鞋套要洁净无菌,采收工具和周转容器要无毒无 害、干净卫生,符合GB 4806.1的要求。 11.2 包装、加工及贮运材料 鲜菇包装纸和包装箱干净卫生,不含荧光增白剂和有害物质,无受潮、离层现象,符合NY/T 658 的要求。漂洗鲜菇用水不含亚硫酸盐、甲醛、荧光增白剂等有害物质,符合GB 5749的要求
12、。盐渍、调 味、保鲜、防腐等加工过程使用的添加剂、化学药品等投入品,符合GB 2760的要求。烘干设备、热源 材料、贮运设备、用具、用品及包装材料等投入品,符合GB 4806.1、GB 4806.7和GB 4806.8的要求。 DB37/T 15332020 4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食用菌安全生产禁止使用的部分农药投入品 禁止在食用菌栽培基质、覆土中加入或在发菌、出菇期喷洒及在其它生产环节投入使用的化学药品 有: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艾氏剂,狄氏剂,二溴乙烷,除草醚,杀虫醚,敌枯双,二溴氯丙烷, 砷、铅类,汞制剂,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
13、对硫磷,久 效磷,磷胺,八氯二丙醚,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环磷,蝇毒 磷,治螟磷,特丁硫磷,百草枯水剂,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三氯杀螨醇, 氟虫胺,氟虫腈,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涕灭威,克百威,甲拌磷, 对硫磷,内吸磷,灭线磷,氯唑磷,氟虫腈,水胺硫磷,灭多威,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硫线磷,硫 丹,溴甲烷,毒死蜱,三唑磷,杀扑磷,氯化苦,氟苯虫酰胺,磷化铝,氟鼠灵,2,4 -滴丁酯,C型肉 毒梭菌毒素,D型肉毒梭菌毒素,敌鼠钠盐,杀鼠灵,杀鼠醚,溴敌隆,溴鼠灵等。 以上所列是目前禁用的部分农药品种,该目录将随着国家新规定而修订。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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