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93.080.01 P 66 DB41 河南省 地方标准 DB 41/T 1648 2018 采空区公路勘察设计规范 2018 - 07 - 30发布 2018 - 10 - 30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1/T 16482018 I 目 次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则 . 5 5 勘察工作内容 . 5 5.1 一般规定 . 5 5.2 工可勘察 . 6 5.3 初步勘察 . 6 5.4 详细勘察 . 7 6 工程地质调绘 . 8 6.1 一般规定 . 8 6.2 调绘内容 . 8 6.3 调绘方法 . 9 6.4 调绘
2、报告 . 9 7 工程物探 . 9 7.1 一般规定 . 9 7.2 物探方法 . 10 7.3 物探报告 . 10 8 钻探与取样 . 11 8.1 一般规定 . 11 8.2 钻探方法 . 11 8.3 资料整理 . 13 9 原位测试及室内试验 . 13 10 地下水 . 13 10.1 一般规定 . 14 10.2 地下水调查及参数测定 . 14 10.3 地下水作用评价 . 14 11 采空区变形监测 . 14 11.1 一般规定 . 15 11.2 变形监测 . 15 11.3 监测报告 . 16 12 采空区变形预测 . 17 12.1 一般规定 . 17 DB41/T 1648
3、2018 II 12.2 预测内容 . 17 12.3 预测方法与参数选取 . 17 13 采空区场地评价 . 17 13.1 一般规定 . 18 13.2 场地稳定性评价 . 19 13.3 建设适宜性评价 . 21 13.4 地基稳定性评价 . 23 14 采空区公路设计 . 23 14.1 一般规定 . 23 14.2 路线设计 . 24 14.3 路基路面设计 . 24 14.4 桥隧设计 . 25 14.5 交安 设计 . 25 15 采空区治理设计 . 25 15.1 一般规定 . 25 15.2 治理设计 . 26 16 采空区勘察与治理设计报告 . 34 16.1 一般规定 .
4、 34 16.2 勘察报告 . 34 16.3 治理报告 . 35 16.4 文件归档 . 36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采空区覆岩破坏类型 . 37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采空区专项调查 . 38 附录 C (资料性附录) 保护矿柱留设与压矿量计算 . 39 附录 D (资料性附录) 采空区地表移动盆地分区 . 43 附录 E (资料性附录) 工程物探方法及适用范围 . 45 附录 F (资料性附录) 采空区钻探方法 . 46 附录 G(规范性附录) 采空区变形监测 . 48 附录 H(规范性附录) 采空区变形预测 . 52 附录 I(规范性附录) 不规则开采安全系数计算 . 54 附
5、录 J(资料性附录) 采空区公路设计 . 58 DB41/T 16482018 I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提出。 本标 准起草单位: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锋、万战胜、张永雨、 高德、魏俊锋、 邢小伟、赵甜 。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 王振民、 黄勇博 、 张世明、李富盈、 黄新 、 雷东锋、 王亚奇 、 陈东海 、 李永新、 朱涛、阮成瑞、 韩叙领、关梁超、刘雪、杨博、王卫中、边俊鹏、 冯振华、 杜鹏瑞、赵伟、马威、李松、 谢金伟、 张建卫、 王博生、韩玉龙、郭永祥、周毛毛、董海婷、周向向
6、、巩立国、 李久鹏、 李沛、王轲、 王利超、杜晓强 、卢彦、王场、王宝忠、牛路、雷志强、孙永庆 。 DB41/T 16482018 1 采空区公路勘察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 采空区公路 勘察与设计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采空区 场地 新建 、 改 ( 扩 ) 建 公路的勘察与设计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2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 50026 工程测量规范 GB 50585 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 GB 51044
7、 煤矿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 51180 煤矿采空区建(构)筑物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TG C20 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JTG/T C22 公路工程物探规程 JTG D30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JTG/T D31-03 采空区公路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则 JTG D63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 JTG D70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 JTG E40 公路 土工试验 规程 JTG E41 公路 工程岩 石 试验 规程 DZ/T 0286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 JGJ/T 87 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 规程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采空区 地下固体矿床开采后的空间
8、,及其围岩失稳而产生位移、开裂、破碎垮落,直至发展到地表所引起 的岩层和地表变形的范围。狭义的采空区为地下开采空间。 3.2 回采率 矿产采出量占工业储量的百分比。 3.3 采深采厚比 DB41/T 16482018 2 矿层开采深度与法向开采厚度的比值。 3.4 保护矿柱 为了保护建(构)筑物、水体、铁(公)路及主要井巷,在其下方或周围按一定规则和方法设计保 留不采的矿层和岩层区段。 3.5 围护带 设计保护 矿 柱划定地面受护对象范围时,为安全起见沿受护对象四周所增加的带形面积。 3.6 开采沉陷 地下采矿引起岩层移动和地表沉陷的现象和过程。 3.7 岩层移动 因采矿引起的采场围岩直至地表
9、的移动、变形和破坏的现象和过程。 3.8 覆岩破坏 “ 三带 ” 矿层采出后,其上覆岩层按其破坏程度可分为垮落带、断裂带、弯曲带,简称“三带”。 3.9 垮落带 ( 冒落带 ) 由采 矿 引起的上覆岩层破裂并向采空区垮落的岩层范围。 3.10 断裂带 ( 裂隙带 ) 垮落带上方的岩层产生断裂或裂缝,但仍保持原有层状的岩层范围。 3.11 弯曲带 断裂带上部的岩层在重力作用下,所受应力尚未超过岩层本身的强度,产生微小变形,但整体性未 遭破坏,也未 产生断裂,仅出现连续平缓的弯曲变形带。 3.12 抽冒 在浅部厚 矿 层、急倾斜 矿 层及断层破碎带和基岩风化带附近采 矿 或者掘巷时,顶板岩层或者
10、矿 层本 身在较小范围内垮落超过正常高度的现象。 3.13 切冒 当厚层极硬岩层下方采空区达到一定面积后,发生直达地表的岩层一次性突然垮落和地表塌陷的现 象。 3.14 采动边坡 位于采动影响范围内的边坡。 3.15 老采空区 已停止开采且地表移动变形衰退期已经结束的采空区。 3.16 新采空区 DB41/T 16482018 3 正在开采或虽已停采但地表移动变形仍未结束的采空区。 3.17 未来(准)采区 具有采矿权企业 已经规划设计,尚未开采的采 区。 3.18 小窑采空区 一般指采空范围较窄、开采深度较浅、采用非正规开采方式开采、以巷道采掘并向两边开挖支巷道、 分布无规律或呈网格状、单层
11、或多层重叠交错、大多不支撑或临时简单支撑、任其自由垮落的采空区。 3.19 浅层采空区 采深小于 50 m或采深采厚比小于 30的采空区。 3.20 中深层采空区 采深大于等于 50 m且小于等于 200 m或采深采厚比大于等于 30且小于等于 60的采空区。 3.21 深层采空区 采深大于 200 m或采深采厚比大于 60的采空区。 3.22 水平(缓倾斜)采空区 矿层水平或倾角 小于 15的采空区。 3.23 倾 斜采空区 矿层倾角介于 15 55的采空区。 3.24 急倾斜采空区 矿层倾角 大于 55的采空区。 3.25 长壁式开采 采矿工作面长度一般在 60 m以上的采矿方法,分走向长
12、壁开采和倾向长壁开采。 3.26 短壁式开采 工作面长度一般在 60 m以下的采矿方法。 3.27 房柱式开采 从区段平巷每隔一定距离掘出矿房进行采矿至区段上部边界,后退扩采矿房两侧矿柱的采矿方法。 3.28 条带开采 将开采区域划分成规则条带,采一条、留一条,以保留矿柱支撑上覆岩层的一种开采方式,分充填 条带和非充填条带两大类。 3.29 充填开采 在采空区内充填 水、砂、矸石、粉煤灰等充填物的一种开采方式。 3.30 DB41/T 16482018 4 充分采动 当采空区尺寸(长度和宽度)较大时, 地表最大下沉值不随开采范围增大而增加的临界开采状态。 3.31 非充分采动 当采空区尺寸(长
13、度和宽度)有限时, 地表最大下沉值随开采范围增大而增加的开采状态。 3.32 超充分采动 当采空区尺寸(长度和宽度)相当大时, 地表最大下沉值不随开采范围增大而增加的开采状态。 3.33 地表移动 因采矿引起的岩层移动波及地表而使地表产生移动、变形和破坏的现象和过程。 3.34 地表下沉盆地 由采 矿 引起的采空区上方地表移动的范围,通常称地表移 动盆地或地表塌陷盆地。一般按边界角或 者下沉 10 mm点划定其范围。 3.35 地表移动盆地边界 地表受开采影响的边界,一般以下沉 10 mm确定。 3.36 移动盆地主断面 通过地表移动盆地的最大范围和最大下沉点所做的沿矿层走向方向或倾斜方向的垂
14、直剖面。 3.37 地表移动延续时间 一定区域开采条件下,从地表移动开始(下沉达到 10 mm)到结束(连续 6个月内下沉小于 30 mm) 的整个时间。 3.38 地表移动初始期 由地表最大下沉点下沉 10 mm时开始,到地表最大下沉点下沉速度达 50 mm/月( 1.7 mm/d)时所经 历的时间 ,视为地表移动初始期。 3.39 地表移动活跃期 在移动过程的延续时间内,地表最大下沉点下沉速度大于 50 mm/月( 1.7 mm/d)(矿层倾角小于 45), 或大于 30 mm/月( 1.0 mm/d)(矿层倾角大于 45)所经历的时间,视为地表移动活跃期。 3.40 地表移动衰退期 从地
15、表活跃期结束到移动期结束的阶段,视为地表移动衰退期。 3.41 下沉系数 水平或近水平矿层充分采动条件下,地表最大下沉值与采厚之比。 3.42 边界角 在充分或接近充分采动条件下,移动盆地主断面上的边界点(下沉 10 mm 点)与采空区边界之间的 连 线和水平线在 矿 柱一侧的夹角。 DB41/T 16482018 5 3.43 移动角 在充分或接近充分采动条件下,移动盆地主断面上,地表最外的临界变形(水平变形 =+2 mm/m, 倾斜 i =3 mm/m ,曲率 K =+0.210-3/m)点和采空区边界点连线与水平线在 矿 壁一侧的夹角。 4 总则 4.1.1 采空区工程地质勘察 阶段 可
16、分为 可行性研究勘察 (以下简称工可勘察) 、初步勘察、 详细 勘察 等。 4.1.2 路线通过采空区及未来(准)采区场地时,应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 工程地质 勘察。 4.1.3 采空区勘察应 制定勘察大纲与技术要求。 4.1.4 采空区工程地质勘察应在充分查明采空区地质特征的基 础上,评价采空区场地稳定性 、工程建 设 适宜性 和地基稳定性 , 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应满足不同设计阶段技术要求 。 4.1.5 公路选线宜避绕不稳定采空区、生产采区及规划采区;无法避绕时,穿越采空区路段宜选择场 地稳定性较好的位置 通过 ,压矿路段宜选择资源压覆量少,对矿企生产影响较小的位置 通过 。 4.1.6 处
17、治方案设计应结合路基、桥涵、隧道工程可承受变形的限度,采 用 结构选型,构造措施,地 基处理等综合措施。 4.1.7 重视未来(准)采区对项目建设 的 影响 。对设计、施工及运营阶段受到采矿持续采动影响的复 杂采空区建设场地,应对公路建设技术安全问题作专题研究。 4.1.8 采 空区勘探过程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符 合 GB 50585 的 规定外,尚应重点防止采空区内有害气体 、 地表裂缝和隐伏塌陷坑 洞 等对人员、设备等造成 潜在危害。 5 勘察工作内容 5.1 一般规定 5.1.1 公路项目采空区勘察主要内容如下: a) 查明采 空区 上覆岩层和地基土的地层岩性、区域地质构造等工程地质条件。
18、b) 查明采空区开采历史、开采现状 、 开采规划 、 开采方法 、 开采深度 和 顶板管理方法 等 。 c) 查明采空区的井巷分布、断面尺寸及相应的地表 出露 位置 等 。 d) 查明采空区覆岩垮落类型、发育规律、岩性组合及其稳定性;采空区覆岩破坏类型 可 根据矿区 资料 ,结 合 附录 A 进行 确定。 e) 查明地下水的赋存类型、分布 范围 、补给排泄条件及变化幅度,分析评价地下水对采空区场地 稳定性的影响。 f) 查明地表移动变形盆地特征, 采动 裂缝、台阶、塌陷分布 范围 和规律,建筑物开裂损害程度及 使用情况等,收集当地采空区已有建筑物变形和防治措施经验。 g) 分析评价对项目建设安
19、全有关的有害气体的类型、分布 范围 和危害程度,结合矿区经验提出预 防措施。 h) 预测采空区地表移动变形特征和规律,分析评价采动变形对公路建(构)筑物的可能影响与病 害发育趋势。 i) 结合采空区场地稳定性评价和结构物 抗变形特性 ,综合评价其作为工程建设场地的适宜性,并 提出 采空区治理建议。 DB41/T 16482018 6 5.1.2 采空区场地拟建建(构)筑物 工程地质勘察 勘探点布置、岩(土)和水试样采取及试验、原位 测试项目及数量等除了 应 符合 本 标准 8.2 要求外, 还 应满足 JTG C20 相关要求。 5.2 工可 勘察 5.2.1 工可 研究阶段采空区 工程地质勘
20、察应 对场地的稳定性和工程建设的适宜性进行初步评价,为路 线走廊带及重要工点的方案比选提供地质依据。 5.2.2 工可 勘察以资料搜集、 采空区专项 调绘为主,必要时辅以大比例尺航卫片解译以及少量勘探工 作 ,并 结合附录 B 开展采空区调查工作。 5.2.3 工可 勘察包括下列主要工作内容: a) 搜集采空区场地地质、交通、气象和地震等资料, 初步查明公路建设范围内地质条件 和 矿产分 布情况。 b) 搜集采空区场地 地下 采掘和采动影响资料,初步查明路线走廊范围内采掘及资源压覆情况、采 空区分布范围及其要素特征、地表移动变形和建筑物变形情况,以及由于地表塌陷、变形引起 的其它不良地质作用情
21、况。 c) 在搜集和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通过踏勘了解场地地层、构造、岩性、不良地质作用和地下 水等工程地质条件,校验收集资料的 准确性 和 完整性 。 d) 在资料分析与踏勘基础上开展技术分析工作,并结合当地采空区场地建筑 物 使用情况和建筑经 验等,对采空区 场地 拟建 结构的采动 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作出判断, 对 建筑 场地的稳定性和工 程建设的适宜性进行初步评价 。 e) 当拟建建(构)筑物位于未来(准 )采区时, 可 参见 附录 C 进行压矿量计算,并对未来采区开 采对项目建设 安全 影响给出评价与建议。 5.2.4 工可 勘察的 调绘 范围沿路线方向长度应为下伏采空区及变形影响范围
22、,宽度为 公路 中线两侧各 不宜小于 1000 m。 调绘范围应包括影响项目安全的 未来(准)采区 路段。 5.3 初步勘察 5.3.1 初步勘察应 基本 查明对采空区起主导作用的工程地质条件及 因 采空区 地表沉陷 、变形等引起的 各种不良地质现象 ; 对 建筑 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进行评价与分区,为确定采空区治理方案、建(构) 筑物 选型 、 布置 及地基基础设计等提供初步的设计依据。 5.3.2 初步勘察 应 在工可勘察基础上 进一步搜集有关地质、采矿 和采动影响的技术 资料,并以采空区 专项调绘 和 工程物探为主,辅以适当的 钻探验证 、 水文地质观测试验 ,必要时可进行 地表变形观测
23、。 5.3.3 初步勘察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a) 搜集采空区场地公路设计资料,具体包括 地形图、 路线图、结构物设计资料等,基本掌握项目 设计情况和结构物技术特征 等。 b) 搜集区域地质报告、区域水文地质报告、勘察区资源勘探地质报告、矿井地质报告等资料 。 c) 搜集采矿资料 , 具体包括 最 近 年度 动检报告、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 储量图、 采掘 规划图等。 d) 开展采空区专项调 绘 ,校验收集资料 的 准确性,基本查明采空区分布 范围 、开采历史和计划、 开采方法、开采边界、顶板管理方法、覆岩种类及破坏类型等 。 e) 基本查明地质构造、地貌 单元 、地层岩性、工程地质条件
24、、有害气体 赋存情况 等 。 f) 基本查明地下水类型、埋藏条件、补给来源等水文地质条件,了解地下水位动态和周期变化规 律 。 g) 分析计算采空区地表已完成的移动变形量及剩余变形量,进行场地稳定性 与 工程建设适宜性评 价与分区 。 DB41/T 16482018 7 h) 对可能采取的采空区治理方案进行分析评价, 并 对公路设计提出技术建议。 5.3.4 初勘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勘察范围沿路线长度应为下伏采空区的影响范围,宽度为路线中心两侧各不宜小于 500 m,并 应满足可能的采空区治理工程范围要求; 勘察深度应大于采空区埋深。 b) 工程物探方法应根据场地地形与地质条件、采空区
25、埋深与分布及其与周围介质的物性差异等综 合确定,探测有效范围应满足 技术 需要,物探线不应少于 3 条,路线中线应有 1 条;对于资料 缺乏或 掌握程度 可靠性差的采空区场地,应选用两种物探方法且至少选择一种物探方法覆盖全 部拟建工程场地;物探线距 与 点距的选择应根据回采率、采深采厚比等综合确定,解译深度应 达到采空区底板以下 10 m 30 m。 c) 工程钻探点的布置应根据搜集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物探成果、 调绘成果 、 建( 构 ) 筑物特 点 等 综合确定,重点用于 对 收集资料与物探成果 的 验证和 对 采空区 赋存 特征 的 控制。对于资料 丰富、 掌握程度 可靠的采空区场地可
26、少量布置;对于资料缺乏、可靠性差的采空区场地,应根 据物探成果,对 物性 异常地段加密布置。钻孔深度应达到开采矿层底板以下不少于 3 m, 并满 足孔内物探需要。钻探地质描述除应满足一般的工程地质描述要求外,尚应重点描述采空区三 带特征。 d) 当拟建场地下伏 有 新采空区时,应进行地表变形观测;当拟建场地下伏 有 老采空区时,宜进行 地表变形观测 。 观测范围、观测点平面布置及观测周期应符合 本标 准 11.2 相关 技术 要求。 5.4 详细勘察 5.4.1 详细勘察 应结合建筑物变形特征进行场地 稳定性和适宜性评价与分区, 并对 采空区场地进行岩 土工程评价,提供采空区治理和地基基础设计
27、与施工所需的岩土工程参数和技术建议。 5.4.2 详细勘察阶段以工程钻探为主,辅以必要的 调绘 、 物探、变形观测 、 井下 测量 等 。 5.4.3 详细勘察在初勘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成下列内容: a) 搜集采空区场地 地形图、 路线图、结构物设计 图 等资料,掌握项目设计情况和重要结构物技术 特征 。 b) 查明 对 工程建设有影响的采空区分布、规模、历史 及其它要素特征,覆岩破坏类型及分布、地 表塌陷、移动变形特征等 。 c) 查明采空区上覆岩 层结构及岩性,地基土 物理力学指标及 基础设计参数 等 。 d) 查明地下水类型、埋藏条件、补给来源及腐蚀性,采空区充水情况及 水文地质条件变
28、化对采空 区稳定性的影响。 e) 查明对工程施工和 运营 有影响 的 有毒、有害气体的类型、浓度及运移特征等 。 f) 提供路基和结构物基础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工程参数和采空区治理、地基基础处理方案建议。 5.4.4 详细勘察的勘探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勘察范围沿路线长度应为压覆采空区的影响范围 ; 宽度应 为 初勘阶段所确定的采空区影响宽 度,并考 虑新采和复采的影响 ; 勘探深度应达到采空区底板以下 3 m。 b) 采空区专项调绘应对初勘阶段确定的采空区范围进行核实,并对初、详勘阶段相隔时间段内采 空区变化情况进行 补充 调查。 c) 地表变形监测宜沿用初勘阶段观测网,按周期持续观测
29、,初勘后新采和复采的采空区,或当场 地位移较大时,应扩大原有观测网控制范围,观测技术要求应满足场地稳定性评价技术需 求 。 d) 钻探应在初勘工作基础上结合工程类型及规模恰当布置,钻孔数量应满足场地稳定性评价及重 要结构物采动风险控制需 求 。钻探深度应达到采空区底板以下不小于 3 m。钻探宜一孔多用, 完成采空区地 层及地下水勘探 、原位测试与取样、 孔内物探等多项工作。 DB41/T 16482018 8 e) 孔内物探宜采用综合测井、跨孔物探、孔内电视等方法。地面物探应结合钻探成果进行二次解 译;对于初勘后新采和复采的采空区,宜进行补充物探。 6 工程地质调绘 6.1 一般规定 6.1.
30、1 采空区工程地质调绘 应与路线及沿线结构物设置相结合,为路线方案比选、 结构物 选址以及勘 探、测试工作量的 布置 等提供依据。 6.1.2 调绘长度方向应为下伏采空区及变形影响范围, 并适当沿公路纵向大小桩号方向各延伸 200 m 500 m; 工可阶段调绘宽度为路线两侧各不宜小于 1000 m,初勘阶段调绘宽度为 公路 路线两侧各不 宜小 于 500 m,详勘调绘范围应根据初勘确定的采空区影响范围,考虑新采和复采的影响 , 并应 满足可能的 采空区治理工程范围要求 。 调 绘的比例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工可 勘察 阶段 1: 10000 1: 50000; b) 初勘、详勘阶段 1:
31、 1000 1: 2000; c) 采空区分布复杂地段或为解决某一特殊地质问题时,比例尺可放大。 6.1.3 地质界线和地质观测点的 调绘 精度,在图上不应低于 2 mm,界线误差不应超过 0.5 mm。对不同 勘察阶段 、 不同复杂程度的采空区场地, 调绘 精度可有所侧重。 6.2 调绘内容 6.2.1 采空区 调绘 应收集以下资料: a) 地质资料:包括区 域地质勘察报告区域水文地质报告、项目压覆资源报告和地灾评估报告及 相应的图纸资料。反映矿产赋存特征的矿 体 勘探报告及相关图纸资料。矿企生产中掌握的与采 空区场地评价密切相关的技术资料。 b) 采矿资料:具体包括采掘工程平面图 井上下
32、对照图采区平面布置图、矿产开采规划图以及 相关的文字资料。 c) 采动资料:采空区的覆岩破坏和地表移动变形 调绘和 观测资料,采动引起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的勘察设计及施工技术资料。 d) 建筑经验:收集拟建采空区场地已有工程的处治、设计、施工和修复 等技术 资料。 6.2.2 采空区调绘应包含下列主要内容: a) 地形地貌、地质 构造、地层岩性、 矿层 厚度及产状分布 。 b) 滑坡、崩塌、陷坑、裂缝、煤矸石渣堆、泥石流等不良地质体(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 围、基本特征和发育规律及其与采空区地表变形的相互关系 。 c) 对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大于或等 于 0.10 g 的勘察 区,应调查当地
33、由地震造成的地质 灾害 现象、 宏观震害和烈度异常区(带)的范 围 。 d) 地表水及其下渗情况,地下水的类型、补给来源、埋藏条件、动态变化及不同含水层间的水力 联系、透水层和隔水层分布组合情况及其与采空区分布的关系,水质污染情况及其与地表水体 的关系。 e) 调查场地内及周边矿区的开采起始时间、开采 方式、规模、开采矿层、产状、采深采厚比、回 采率、顶板管理方式、 矿 柱留设情况和 采 区划分等。 f) 调查 采空区地表移动范围、破坏现状、发展轨迹,确定移动盆地中间区、内边缘区、外边缘区, 地表移动盆地分区参 见 附录 D; 对矿井口、巷道口及地表陷坑、台阶和裂缝的性状、走向、密 度、深度等
34、变形要素进行核定和编录。 DB41/T 16482018 9 g) 调查采空区采动地层垮落带、断裂带 和 弯曲带高度、采空区充填情况及密实度;有条件的矿区 可进入 巷道进行内部测绘,描述巷道的断面及其支护衬砌情况和采空区顶板的垮落状况。 h) 矿区突水、冒顶和有害气体赋存 及 发生情况。 i) 采动影响场地已有 建(构)筑物的类型、基础形式、变形破坏情况及其原因 。 6.3 调绘 方法 6.3.1 采空区调绘应充分收集、分析采空区场地已有矿产勘探和采掘资料,进行踏勘 测绘 、井下测量、 地表变形观测、地面建筑物破坏情况调查等。实地 调绘 方法可根据采空区特征采用测线测绘法、界线追 踪法、露头标
35、绘法和井下测量等。 6.3.2 调绘 点可用手持 GPS 定位并拍摄照片,同时应记录 调绘 点的地形地貌、地表裂缝发育 程度 、 沉 陷变形情况等内容;当 调绘 点附近有建筑物时,应记录建筑物、民井变形破坏和使用情况以及当地建筑 经验等。 6.3.3 调绘 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调绘 点的密度应根据采空区的采 深采厚比、开采方式、地形地貌、地质条件、构造条件和成图 比例尺等确定, 调绘 点应具有代表性。 b) 每个地质单元体均应有 调绘 点, 调绘 点宜布置在移动盆地中间区、内边缘区、外边缘区、地质 构造线、地层接触线、岩性分界线、地下水的天然和人工露头、地表水体、地貌变化处及不良 地质作用分布区。 c) 岩层露头、地层界线、断层、地面塌陷、地表裂缝、 地表 井巷、可能受影响的建筑物等 宜 布置 调绘点。 6.3.4 工程地质调绘手段的选用、工作量的布置、精度要求 需 结合采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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