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25.020 J 36 备案号: DB42 湖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42/T 1504-2019 汽车复杂锻件余热热处理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waste heat treatment of automobile complex forgings (报批稿 ) 2019-04-08 发布 2019-07-08 实施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2/T 1504-2019 I 目 次 前 言 .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要求 .2 5 设备要求 .2 6 工艺、流程要求 .3
2、 7 锻件质量要求 .3 8 检测方法 .5 9 安全卫生要求 .5 DB42/T 1504-2019 II DB42/T 1504-2019 I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湖北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湖北三环锻造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久禾工业炉有限公司、湖北省标准化 与质量研究院、湖北光谷标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张运军、蒋勇、谢秋琪、代合平、邵光保、朱荣宇、张宏涛、周明、李航、高家鸣、 李婳婧、徐然。 本标准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系电话: 027-59370525,邮箱:
3、 ;对本标准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湖北省三环锻造有限公司,联系 电话: 0710-7257256,邮箱: DZGHFZB。 DB42/T 1504-2019 1 汽车复杂锻件余热热处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复杂锻件余热热处理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设备要求、工艺与流程要求、锻 件质量要求、检测方法和安全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复杂钢质模锻件余热热处理的技术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 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8.1 金 属材
4、料 拉伸试验 第 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30.1 金属材料 洛氏硬度试验 第 1部分 :试验方法 (A、 B、 C、 D、 E、 F、 G、 H、 K、 N、 T标尺 ) GB/T 231.1 金属材料 布氏硬度试验 第 1部分 :试验方法 GB/T 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3077 合金结构钢 GB/T 4340.1 金属材料 维氏硬度试验 第 1部分 :试验方法 GB/T 7232 金属热处理工艺 术语 GB/T 13320 钢质模锻件 金相组织评级图及评定方法 GB 15735 金属热处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 GB/T 169
5、24 钢件的淬火与回火 GB/T 17358 热处理生产电耗计算和测定方法 GB/T 19944 热处理生产燃料消耗计算和测定方法 GB/T 27945.1 热 处理盐浴有害固体废物的管理 第 1部分:一般管理 GB/T 27945.2 热处理盐浴有害固体废物的管理 第 2部分:浸出液检测方法 GB/T 27945.3 热处理盐浴有害固体废物的管理 第 3部分:无害化处理方法 GB/T 27946 热处理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的限值 3 术语和定义 GB/T 7232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余热处理 heat treatment 采用适当的方式对金属材料或工件 (以下
6、简称工件 )进行加热、保温和冷却以获得预期的组织结构与 性能的工艺。 DB42/T 1504-2019 2 3.2 余热热处理 waste heat treatment 钢在高温奥氏体状态 经锻造形变 后,利用冷却到相变温度以下的热量,再升温淬火,使锻件获得部 分或全部马氏体组织的热处理工艺。 3.3 汽车复杂锻件 automobile complex forgings 结构复杂、多形变批量生产的汽车用锻件。 注: 主要包含转向节、转向臂、连杆、曲轴、凸轮轴。 4 一般要求 4.1 锻件毛坯材质应分别符合 GB/T 699 中第 6.1.1 条和 GB/T 3077 中第 6.1 条的规定。
7、4.2 形变率应满足钢在处理后的冲击性能要求,钢质锻件的最佳形变量范围宜为 25%-40%。 4.3 余热处理后的锻件应进行质量检测。 5 设备要求 5.1 控温冷却装置 5.1.1 应设有入口、 出口和散热装置,在入口和出口处应安装测温和温控装置,具有锻件温度实时监 测并记录的功能。 5.1.2 宜采用红外线测温仪进行温度监测,并具有可视化功能。 5.1.3 温控装置 宜具有预警功能,数据异常时应进行报警。 5.1.4 温度监测与记录等仪表应有国家标准计量检定合格标志。 5.1.5 生产节拍应与锻件生产节拍相适应。 5.2 余热淬火加热炉 5.2.1 宜采用带有可控气氛的网带式连续加热炉,也
8、可 采用 网带炉、推杆炉等连续式加热炉。 5.2.2 炉内有效加热区的温度偏差值应控制在 10。 5.2.3 炉壁表面温度 55。 5.3 淬火冷却槽 淬火冷却槽应配备淬火介质的循环系统,淬火介质温度宜在 30至 50之间。 5.4 热处理回火加热炉 5.4.1 宜采用网带式连续加热炉,也可采用推杆连续式加热炉。 DB42/T 1504-2019 3 5.4.2 炉内有效加热区的温度偏差值应控制在 15。 5.4.3 炉壁表面温度 55。 6 工艺、流程要求 6.1 流程要求 汽车复杂锻件余热热处理的工艺流程应至少包含控温冷却、淬火、淬火冷却、回火及检验环节。 6.2 工艺要求 6.2.1 控
9、温冷却环节工艺要求 6.2.1.1 进入冷却环节的锻件应是锻造切边后的热态锻件。 6.2.1.2 进入冷却环节的锻件温度应不低于 800。 6.2.2 淬火及回火环节工艺要求 6.2.2.1 淬火环节前,锻件温度应在 500至 600。 6.2.2.2 淬火冷却前,锻件温度均匀性在 10。 6.2.2.3 淬火冷却后,锻件温度 90。 6.2.2.4 锻件的淬火与回火应技术要求应满足 GB/T 16924 中 8 条款的规定。 6.2.2.5 淬火与回火工艺的能源消耗定额应符合 GB/T 17358 中第 5.2 条和 GB/T 19944 中第 5.2 条的 有关规定。 7 锻件质量要求 7
10、.1 表面质量 锻件表面应无裂纹和折叠。 7.2 表面硬度 7.2.1 生产过程中应分别对淬火和回火后的锻件进行硬度检测,检测频次宜为每小时 1 件,并记录硬 度值。 7.2.2 余热热处理后应对锻件的表面硬度进行检测,并记录硬度值。 7.2.3 表面硬度偏差范围不得超过表 1 至表 4 要求。 DB42/T 1504-2019 4 表 1 表面的维氏硬度偏差允许值 工作类别 硬度偏差 /HV 单件 同批 500 500 1 20 25 40 25 30 60 2 25 35 60 40 55 100 3 30 45 80 55 80 140 4 45 70 120 70 100 180 5
11、55 80 75 110 表 2 表面的洛氏硬度偏差允许值 工作类别 硬度偏差 /HRC 单件 同批 50 50 1 2 2 2 3 3 3 2 3 3 3 5 5 5 3 4 4 4 7 7 7 4 6 6 6 9 9 9 5 7 7 10 10 表 3 表面的布氏硬度偏差允许值 工作类别 硬度偏差 /HB 单件 同批 330 330450 330 330450 330 330450 1 15 20 25 30 15 20 2 20 30 35 50 20 30 3 30 40 50 70 30 40 4 40 60 65 90 40 60 5 50 70 70 100 50 70 表 4
12、表面的肖氏硬度偏差允许值 工作类别 硬度偏差 /HS 单件 同批 70 70 2 3 4 5 5 6 8 3 4 5 6 7 9 11 4 6 8 10 9 11 14 5 7 9 10 13 DB42/T 1504-2019 5 7.3 力学性能 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5要求,其它要求应符合顾客图纸及技术协议规定的力学性能指标。 表 5 力学性能要求 材质 抗拉强度 MPa 屈服强度 MPa 伸长率 % 断面收缩率 % 冲击功 J 40Cr 820-980 600 9% 45% 47 42CrMo 880-1030 650 12% 45% 63 40MnB 820-980 600 10% 45%
13、 47 7.4 金相组织 7.4.1 评级图中各类金相组织的合格级别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没有约定的以 1-4 级为合格。 7.4.2 如果在评级时有争议,可以参考力学性能检验结果进行判定。 8 检测方法 8.1 表面质量检测 表面质量检测方法按 JB/T 8468 规定进行。 8.2 表面硬度检测 洛氏硬度、布氏硬度、维氏硬度检测应分别按 GB/T 230.1、 GB/T 231.1和 GB/T 4340.1规定进行。 8.3 力学性能检测 检测方法应按 GB/T 228.1规定进行。 8.4 金相组织检测 检测方法应按 GB/T 13320规定进行。 9 安全卫生要求 9.1 作业环境 9.
14、1.1 工作场所要按照 GB/T 27946 的规定,通风条件必须形成对流。 9.1.2 热处理车间中的有害因素应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要求。 9.1.3 各操作工位的光照度要求分为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同时厂房应备有应急照明灯。 9.1.4 车间内生产设备、物料存放地点的布置应方便人员操作,通道宽度应便于车、人行驶。设备至 墙壁间的距离。设备与设备之间的距离应有足够的间距。 9.1.5 对有烟气排放的设备,应设置专门的排烟管道或油烟处理装置,烟气要达标排放。 9.1.6 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设备或区域 必须设置安全标识,安全标识应符合 GB 2894 规定。 DB42/T 1504
15、-2019 6 9.2 生产物料 9.2.1 热处理生产中常用的危险和主要有害的生产物料主要有: a) 气体燃料; b) 各种可燃的制备气氛; c) 易燃的有机液体; d) 硝盐; e) 二氯乙烯。 9.2.2 应优先采用无危害的生产物料,严格按限制使用有毒的氢盐、钡盐作为热处理生产物料。 9.2.3 危险和有害的生产物料应按该产品的安全要求使用和保管。 9.3 剩余物料 9.3.1 热处理生产中产生的危险和有害的剩余物料主要有: a) 有毒的气体燃烧产物; b) 泄露的有毒气体和液体有机化合物; c) 带油脂和盐的淬火废液和清洗废液; d) 老化的淬火油; e) 硝盐的废盐渣。 9.3.2 危险和有害的剩余物料应严格执行 GB/T 27945.1、 GB/T 27945.2 和 GB/T 27945.3 的规定。 9.4 防护及标识 在锻件余热处理的过程中,应有防护设施,电器部分在明显的位置张贴防触电警示标识,炉体高温 位置应张贴小心烫伤警示标识,水槽周边应有符合规范的防护围栏等,防止操作人员发生触电、高温烫 伤等事故,防止操作人员跌落水槽,防止淬火液更换时洒落、污染环境。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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