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ICS 03.100A 01备 案 号 : 33843湖 北 省 地 方 标 准DB42DB42/T 812 2012湖 北 省 电 力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大 纲和 考 核 要 求 Safety training syllabus and examination requirement for electric power enterprisein Hubei Province 2012-03-01发 布 2012-05-01实 施湖 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 DB4 2 /T 8 1 2 2 0 1 2 I 目 次前 言 .II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2、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1 4 培 训 大 纲 .24.1 培 训 要 求 .24.2 培 训 内 容 .24.3 再 培 训 要 求 与 内 容 .54.4 培 训 时 间 安 排 .55 考 核 标 准 .65.1 考 核 办 法 .65.2 考 核 要 点 .65.3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能 力 考 核 要 点 .7 5.4 再 培 训 考 核 .8附 录 A.9A.1 概 述 .9A.2 法 律 法 规 和 标 准 规 范 .9 DB4 2 /T 8 1 2 2 0 1 2 II 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B/T 1.1-2009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3、则 第 1部 分 : 标 准 的 结 构 和 编 写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本 标 准 由 湖 北 省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提 出 并 归 口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单 位 : 湖 北 省 安 全 生 产 宣 传 教 育 中 心 、 武 汉 大 学 安 全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贺 小 明 、 向 维 、 康 勇 、 刘 越 、 刘 波 、 许 文 涛 、 陈 彩 云 。本 标 准 由 湖 北 省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负 责 解 释 。 DB4 2 /T 8 1 2 2 0 1 2 1 湖 北 省
4、电 力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大 纲 及 考 核 要 求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湖 北 省 电 力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的 要 求 、 内 容 以 及 安 全生 产 考 核 办 法 、 考 核 要 点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湖 北 省 发 电 企 业 、 供 电 企 业 、 电 力 建 设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的 安 全 生产 培 训 及 考 核 工 作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5、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安 全 培 训 规 定 国 家 安 监 总 局 令 第 3 号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培 训 办 法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 国 家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局 令 第 20 号建 筑 施 工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项 目 负 责 人 和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6、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知 建质 2004 59号湖 北 省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鄂 安 监 规 2011 3号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3.1 发 电 企 业 power generation enterprise 指 利 用 发 电 动 力 装 置 将 水 能 、 石 化 燃 料 ( 煤 、 油 、 天 然 气 ) 的 热 能 、 核 能 以 及 太 阳 能 、 风 能 、 地 热能 、 海 洋 能 等 转 换 为 电 能 的 生 产 企 业 , 且 供 应 国 民 经 济 各 部 门 与 人 民 生
7、活 之 需 。3.2 供 电 企 业 power supply enterprise指 依 法 取 得 电 力 业 务 许 可 , 即 供 电 营 业 许 可 证 , 且 从 事 供 电 服 务 的 企 业 。3.3 电 力 建 设 企 业 power construction enterprise指 依 法 取 得 电 力 建 设 许 可 , 从 事 电 力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 水 电 建 设 除 外 ) 的 建 设 、 施 工 、 工 程 管 理 等 方面 的 企 事 业 单 位 。 3.4 主 要 负 责 人 chief principal DB4 2 /T 8 1 2 2 0
8、1 2 2 指 电 力 企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或 者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董 事 长 、 总 经 理 , 其 他 生 产 单 位 的 厂 长 、 经 理 ( 含 实际 控 制 人 ) 。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安 全 培 训 规 定 ( 国 家 安 监 总 局 令 第 3号 ) 3.5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safety manager电 力 企 业 中 分 管 安 全 生 产 的 负 责 人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负 责 人 及 其 管 理 人 员 , 以 及 未 设 安 全 生 产 管理 机 构 的 电 力 企 业 的 专 、 兼 职 安 全 生
9、 产 管 理 人 员 等 。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安 全 培 训 规 定 ( 国 家 安 监 总 局 令 第 3号 ) 4 培 训 大 纲 4.1 培 训 要 求4.1.1 湖 北 省 电 力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应 接 受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 具 备 所 从 事 的 生 产 经 营活 动 相 适 应 的 安 全 生 产 知 识 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能 力 。4.1.2 培 训 应 按 照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安 全 培 训 规 定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培 训 办 法 、 湖 北 省 安 全 生 产培 训 管 理 办
10、法 等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的 规 定 组 织 进 行 。4.1.3 培 训 应 坚 持 理 论 与 实 践 相 结 合 , 采 用 多 种 有 效 的 培 训 方 式 , 加 强 案 例 教 学 ; 应 注 重 对 主 要 负 责人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的 法 律 责 任 、 安 全 生 产 知 识 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能 力 的 综 合 培 训 。4.1.4 培 训 应 安 排 讲 课 、 复 习 、 考 试 等 环 节 , 讲 课 内 容 和 课 时 安 排 可 结 合 发 电 企 业 、 供 电 企 业 、 电 力建 设 企 业 的 工 作 实 际
11、情 况 酌 情 调 整 , 但 不 得 低 于 本 标 准 的 要 求 。4.2 培 训 内 容4.2.1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和 标 准 规 范 4.2.1.1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 政 策4.2.1.2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体 系 、 基 本 概 念4.2.1.3 安 全 生 产 相 关 法 律4.2.1.4 电 力 安 全 生 产 法 规 、 标 准4.2.1.5 湖 北 省 法 规 、 标 准4.2.1.6 案 例 分 析 与 讨 论4.2.2 安 全 生 产 管 理4.2.2.1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概 述主 要 包 括 安 全 、 安 全 生 产
12、、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 本 质 安 全 、 事 故 、 事 故 隐 患 、 危 险 、 危 险 源 管 理 、 安 全生 产 责 任 制 、 安 全 生 产 投 入 、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等 基 本 概 念 , 电 力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特 点 与 现 状 。4.2.2.2 现 代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理 论 主 要 包 括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的 原 理 、 事 故 致 因 理 论 、 安 全 系 统 工 程 基 础 、 安 全 人 机 工 程 基 础 等 。4.2.2.3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包 括 国 家 对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的
13、要 求 、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概 念 与 工 作 方 法 、 现 场 作 业 程 序 标 准 化 、安 全 设 施 标 准 化 及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建 设 和 达 标 方 案 、 达 标 评 级 办 法 与 流 程 。 DB4 2 /T 8 1 2 2 0 1 2 3 4.2.2.4 安 全 文 化主 要 根 据 企 业 安 全 文 化 建 设 和 评 价 的 相 关 标 准 , 评 估 企 业 安 全 文 化 现 状 , 制 定 企 业 安 全 文 化 建 设 规划 和 计 划 。4.2.2.5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主 要 根 据 安 全 生 产 相 关 法
14、律 法 规 和 政 策 规 定 , 制 定 和 修 订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 安 全 生 产 投 入 、 安全 生 产 教 育 培 训 等 各 项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4.2.4.6 安 全 评 价主 要 包 括 安 全 评 价 意 义 与 分 类 、 安 全 评 价 工 作 有 关 规 定 、 安 全 评 价 方 法 、 安 全 评 价 程 序 等 。4.2.4.7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与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主 要 包 括 编 制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表 、 开 展 安 全 检 查 、 排 查 事 故 隐 患 、 建 立 事 故 隐 患 信 息
15、档 案 、 制 定 隐 患治 理 方 案 等 。4.2.2.8 重 大 危 险 源 管 理主 要 包 括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辨 识 、 评 估 、 登 记 建 档 和 备 案 , 制 定 重 大 危 险 源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 重 大 危 险 源控 制 及 管 理 。4.2.2.9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管 理主 要 包 括 事 故 的 基 本 概 念 和 特 性 , 事 故 预 防 原 则 和 预 防 措 施 , 事 故 的 报 告 、 调 查 、 分 析 与 处 理 程 序和 方 法 , 事 故 统 计 的 方 法 以 及 伤 亡 事 故 统 计 等 。4.2.2.10 应
16、 急 管 理主 要 包 括 分 析 企 业 应 急 需 求 , 建 设 应 急 救 援 体 系 , 编 制 和 演 练 应 急 预 案 , 评 估 演 练 效 果 。 4.2.2.11 职 业 卫 生主 要 包 括 职 业 危 害 因 素 、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 职 业 禁 忌 、 职 业 健 康 监 护 、 职 业 病 、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危 害 评价 等 。4.2.2.12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主 要 包 括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基 本 运 行 模 式 与 要 素 、 建 立 方 法 与 步 骤 及 审 核 与 认 证 等 。4.2.4
17、.13 电 力 企 业 现 场 安 全 管 理主 要 包 括 电 力 企 业 安 全 目 标 管 理 的 内 涵 及 保 证 措 施 、 班 组 安 全 管 理 的 方 法 、 内 容 和 形 式 等 。4.2.4.14 国 内 外 先 进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经 验 以 及 事 故 案 例 分 析4.2.3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4.2.3.1 机 械 安 全 技 术主 要 包 括 机 械 设 备 分 类 , 通 用 机 械 安 全 要 求 。4.2.3.2 电 气 安 全 技 术 DB4 2 /T 8 1 2 2 0 1 2 4 主 要 包 括 电 气 事 故 的 种 类 、 电
18、 气 安 全 防 护 技 术 、 触 电 事 故 的 预 防 与 急 救 、 施 工 用 电 安 全 技 术 等 。4.2.3.3 防 火 防 爆 安 全 技 术主 要 包 括 防 火 防 爆 基 本 知 识 , 常 见 火 灾 、 爆 炸 事 故 , 现 场 防 火 防 爆 安 全 技 术 等 。4.2.3.4 职 业 危 害 预 防 与 控 制 技 术主 要 包 括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有 害 因 素 、 劳 动 过 程 中 的 有 害 因 素 以 及 生 产 环 境 中 的 有 害 因 素 预 防 与 控 制 技术 等 。4.2.3.5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技 术主 要 包 括
19、特 种 设 备 的 类 别 , 锅 炉 和 压 力 容 器 、 吊 篮 、 施 工 电 梯 等 设 备 运 行 安 全 技 术 等 。4.2.3.6 交 通 运 输 安 全 技 术 主 要 包 括 道 路 交 通 和 运 输 事 故 的 特 点 、 道 路 交 通 和 运 输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 道路 交 通 安 全 设 施 等 。4.2.3.7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技 术主 要 包 括 化 学 品 类 别 划 分 、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主 要 危 险 特 性 、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的 控 制 和 防 护 措 施 、
20、危 险化 学 品 的 储 存 和 运 输 等 。4.2.3.8 发 电 生 产 安 全 技 术a) 水 力 发 电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主 要 包 括 水 力 发 电 的 生 产 过 程 、 主 要 设 备 的 安 全 技 术 等 。b) 火 力 发 电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主 要 包 括 火 力 发 电 的 生 产 过 程 、 主 要 设 备 的 安 全 技 术 等 。c) 新 能 源 发 电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 主 要 包 括 新 能 源 发 电 的 生 产 过 程 、 主 要 设 备 的 安 全 技 术 等 。4.2.3.9 供 电 生 产 安 全 技 术主 要 包
21、括 电 气 设 备 检 修 试 验 与 继 电 保 护 的 调 试 技 术 , 输 电 线 路 运 行 与 检 修 技 术 , 电 网 调 度 、 远 动 与通 信 技 术 等 。4.2.3.10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技 术主 要 包 括 土 石 方 开 挖 工 程 、 临 时 用 电 、 模 板 工 程 、 混 凝 土 工 程 、 脚 手 架 工 程 、 高 处 作 业 、 焊 接 作 业 、安 装 工 程 、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等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4.2.3.11 案 例 分 析 与 讨 论4.2.4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能 力4.2.4.1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22、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 政 策 、 法 律 、 法 规 、 标 准 规 范 的 程 序 和 要 点 4.2.4.2 主 持 制 定 、 评 审 与 修 订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 操 作 规 程 的 程 序 和 要 点4.2.4.3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计 划 实 施 的 程 序 及 要 点4.2.4.4 新 建 、 改 建 、 扩 建 工 程 项 目 安 全 设 施 和 职 业 卫 生 设 施 “ 三 同 时 ” 管 理 的 要 点4.2.4.5 开 展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培 训 的 步 骤 和 要 点4.2.4.6 危 险 源 辨 识 方 法 , 重 大
23、 危 险 源 辨 识 、 评 估 DB4 2 /T 8 1 2 2 0 1 2 5 4.2.4.7 职 业 危 害 因 素 的 识 别 与 职 业 危 害 申 报 要 点4.2.4.8 组 织 安 全 检 查 和 隐 患 整 改 的 基 本 程 序 和 要 点4.2.4.9 组 织 制 定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的 程 序 和 要 点4.2.4.10 组 织 、 指 挥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以 及 应 急 演 练 的 步 骤 和 要 求4.2.4.11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报 告 、 调 查 处 理 的 程 序 和 方 法4.2.4.12 建 立 、 运 行 、 评 审 安
24、全 生 产 标 准 化 体 系 的 程 序 和 要 点4.3 再 培 训 要 求 与 内 容4.3.1 再 培 训 要 求4.3.1.1 凡 已 取 得 安 全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的 电 力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若 继 续 从 事 原 岗 位工 作 的 , 在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有 效 期 内 , 应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再 培 训 。 再 培 训 的 内 容 按 本 标 准 “ 4.3.2”的 要 求 进 行 。 4.3.1.2 再 培 训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 由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安 全 培 训
25、机 构 组 织 进 行 。4.3.2 再 培 训 内 容4.3.2.1 有 关 电 力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新 的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 规 程 、 标 准 和 政 策 。4.3.2.2 有 关 电 力 安 全 生 产 的 新 技 术 、 新 材 料 、 新 工 艺 、 新 设 备 及 其 安 全 技 术 要 求 。4.3.2.3 国 内 外 电 力 企 业 安 全 管 理 经 验 。4.3.2.4 电 力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形 势 及 典 型 电 力 企 业 事 故 案 例 分 析 与 讨 论 。4.4 培 训 时 间 安 排4.4.1 电 力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26、 人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时 间 不 少 于 40 学 时 , 具 体 章 节 学 习 课 时安 排 参 见 表 1。4.4.2 电 力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再 培 训 时 间 不 少 于 16学 时 , 具 体 章 节 学 习 课 时 安 排 参见 表 2。 表 1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课 时 安 排 表项 目 培 训 内 容 学 时培 训 第 一 部 分 :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6案 例 分 析 与 讨 论 2第 二 部 分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10案 例 分 析 与 讨 论 2第
27、三 部 分 :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10案 例 分 析 与 讨 论 2第 四 部 分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能 力 4复 习 2 考 试 2合 计 40表 2 安 全 生 产 再 培 训 课 时 安 排 表 DB4 2 /T 8 1 2 2 0 1 2 6 项 目 培 训 内 容 学 时再 培 训 有 关 电 力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的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 规 程 、 标 准 和 政 策 。有 关 电 力 安 全 生 产 的 新 技 术 、 新 材 料 、 新 工 艺 、 新 设 备 及 其 安 全 技 术 要 求 。国 内 外 电 力 企 业 安 全 管 理 经
28、 验 。典 型 电 力 企 业 事 故 案 例 分 析 与 讨 论 。 12复 习 2考 试 2合 计 165 考 核 标 准5.1 考 核 办 法 5.1.1 考 核 分 为 安 全 生 产 知 识 考 试 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能 力 考 核 两 部 分 。5.1.2 安 全 生 产 知 识 考 试 实 行 闭 卷 笔 试 , 考 试 时 间 为 120分 钟 。 考 试 采 用 百 分 制 , 60分 以 上 为 合 格 。5.1.3 安 全 生 产 知 识 的 考 试 由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 事 故 案 例
29、分 析 四 个单 元 组 成 , 其 命 题 范 围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 5.2” 规 定 的 范 围 。 主 要 负 责 人 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各 单 元 考 核比 重 分 别 占 总 分 数 的 安 排 见 表 3。 表 3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考 核 比 重单 元 名 称 比 重主 要 负 责 人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30% 40% 20% 30%安 全 生 产 管 理 20% 30% 30% 40%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20% 30% 20% 30%案 例 分 析 不 少 于 5% 不 少 于 5%5.1.4
30、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能 力 考 核 实 行 写 论 文 或 答 辩 等 方 式 进 行 。 考 核 内 容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 5.3” 规 定 的 范围 ,成 绩 评 定 分 为 合 格 、 不 合 格 。5.1.5 安 全 生 产 知 识 考 试 和 能 力 考 核 均 合 格 者 , 方 判 为 合 格 。 考 试 ( 核 ) 不 合 格 允 许 补 考 一 次 , 补 考仍 不 合 格 者 需 重 新 培 训 。5.1.6 考 核 要 点 的 深 度 分 为 了 解 、 熟 悉 和 掌 握 三 个 层 次 , 三 个 层 次 由 低 到 高 , 高 层 次 的 要 求 包
31、含 低 层次 的 要 求 。 了 解 : 能 正 确 理 解 本 标 准 所 列 知 识 的 含 义 、 内 容 , 并 能 够 应 用 ; 熟 悉 : 对 本 标 准 所 列 知 识 有 较 深 的 认 识 , 能 够 分 析 、 解 释 并 应 用 相 关 知 识 解 决 问 题 ; 掌 握 : 对 本 标 准 所 列 知 识 有 全 面 、 深 刻 的 认 识 , 能 够 综 合 分 析 、 解 决 较 为 复 杂 的 相 关 问 题 。5.2 考 核 要 点 各 部 分 内 容 考 核 要 求 见 表 4。 DB4 2 /T 8 1 2 2 0 1 2 7 表 4 安 全 生 产 培
32、训 考 核 要 求单 元 序 号 培 训 内 容 考 核 要 求主 要 负 责 人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第 一 单 元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1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 政 策 掌 握 掌 握2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体 系 、 概 念 熟 悉 熟 悉3 湖 北 省 法 规 、 标 准 了 解 了 解 第 二 单 元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4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概 述 熟 悉 熟 悉5 现 代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理 论 熟 悉 了 解6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了 解 熟 悉7 安 全 文 化 了 解 了 解8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33、 度 熟 悉 掌 握9 安 全 评 价 了 解 了 解10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与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熟 悉 掌 握11 重 大 危 险 源 管 理 了 解 熟 悉12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管 理 熟 悉 熟 悉13 应 急 管 理 熟 悉 掌 握14 职 业 卫 生 了 解 熟 悉15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熟 悉 熟 悉16 电 力 企 业 现 场 安 全 管 理 熟 悉 掌 握 第 三 单 元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17 机 械 安 全 技 术 了 解 熟 悉18 电 气 安 全 技 术 了 解 熟 悉19 防 火 防 爆 安 全 技 术 了 解 熟
34、悉20 职 业 危 害 控 制 技 术 熟 悉 熟 悉21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技 术 了 解 熟 悉22 交 通 运 输 安 全 技 术 了 解 熟 悉23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技 术 了 解 熟 悉24 发 电 生 产 安 全 技 术 熟 悉 掌 握25 供 电 生 产 安 全 技 术 熟 悉 掌 握26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技 术 熟 悉 掌 握5.3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能 力 考 核 要 点5.3.1 主 要 负 责 人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能 力 考 核 要 点a) 能 组 织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 政 策 、 法 律 、 法
35、规 和 标 准 规 范 ;b) 能 组 织 制 订 电 力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 规 章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c) 能 落 实 新 建 、 改 建 、 扩 建 工 程 项 目 安 全 设 施 “ 三 同 时 ” 管 理 要 求 ; d) 能 落 实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管 理 措 施 ;e) 能 组 织 安 全 检 查 ;f) 能 组 织 进 行 重 大 隐 患 整 改 ;g) 能 组 织 制 定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h) 能 组 织 、 指 挥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演 练 ;i) 能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组 织 事 故 调 查 处
36、 理 ; DB4 2 /T 8 1 2 2 0 1 2 8 j) 能 组 织 建 立 、 运 行 、 评 审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体 系 。5.3.2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能 力 考 核 要 点a) 能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 政 策 、 法 律 、 法 规 、 标 准 规 范 ;b) 能 制 定 、 评 审 与 修 订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 操 作 规 程 ;c) 能 落 实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计 划 实 施 ;d) 能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落 实 新 建 、 改 建 、 扩 建
37、工 程 项 目 安 全 设 施 “ 三 同 时 ” 管 理 要 求 ;e) 能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开 展 安 全 生 产 宣 传 教 育 培 训 ;f) 能 开 展 危 险 源 辨 识 和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 评 估 ;g) 能 组 织 安 全 检 查 和 隐 患 整 改 ;h) 能 制 定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和 演 练 方 案 ;i) 能 进 行 事 故 调 查 、 原 因 分 析 , 并 提 出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j) 能 落 实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体 系 的 运 行 与 评 审 。 5.4 再 培 训 考 核5.4.1 再 培 训 考 核
38、 要 求5.4.1.1 对 已 取 得 生 产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合 格 证 书 的 主 要 负 责 人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在 证 书 有 效 期 内 ,每 年 再 培 训 完 毕 都 应 进 行 考 核 , 考 核 内 容 按 本 标 准 “ 5.4.2” 的 要 求 进 行 , 并 将 考 核 结 果 在 安 全 生 产 合格 证 书 上 做 好 记 录 。5.4.1.2 再 培 训 考 核 可 只 进 行 笔 试 , 考 试 办 法 可 参 照 “ 5.1” 。5.4.2 再 培 训 考 核 要 点再 培 训 考 核 要 点 参 考 表 5。 表 5 再 培
39、训 考 核 要 求 序 号 培 训 内 容 考 核 要 求主 要 负 责 人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1 有 关 电 力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的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 规 程 、 标 准 和 政 策 熟 悉 熟 悉2 有 关 电 力 生 产 的 新 技 术 、 新 材 料 、 新 工 艺 、 新 设 备 及 其 安 全 技 术 要 求 了 解 熟 悉3 国 内 外 电 力 企 业 安 全 管 理 经 验 了 解 熟 悉4 典 型 电 力 企 业 事 故 案 例 分 析 与 讨 论 熟 悉 了 解 DB4 2 /T 8 1 2 2 0 1 2 9 附 录 A( 资 料 性
40、 附 录 )部 分 法 律 法 规 和 标 准 规 范A.1 概 述本 附 录 条 款 给 出 了 部 分 电 力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需 要 学 习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标 准 规 范 ,还 可 能 涉 及 到 所 列 条 目 之 外 的 其 他 法 律 法 规 和 标 准 规 范 。A.2 法 律 法 规 和 标 准 规 范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宪 法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刑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法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主 席 令 第 70 号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电 力 法 主 席
41、 令 第 60 号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法 主 席 令 第 91 号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主 席 令 第 52 号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消 防 法 主 席 令 第 6 号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法 主 席 令 第 69 号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主 席 令 第 28 号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合 同 法 主 席 令 第 65 号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许 可 法 主 席 令 第 7 号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处 罚 法 主 席 令 第 63 号安 全 生 产 许 可 条 例 国 务 院 令 第 397 号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条 例 国 务 院 令 第 393 号 电 力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处 置 和 调 查 处 理 条 例 国 务 院 令 第 599号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条 例 国 务 院 令 第 549 号国 务 院 关 于 特 大 安 全 事 故 行 政 责 任 追 究 的 规 定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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